伦理学,究竟该研究什么?——世纪之交的中国伦理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世纪之交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每个阶段上,都有着与经济和政治的模式相适应的伦理范型。因此,除去在人类生活中具有普泛性的伦理要求之外,在社会价值体系中居核心地位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则适应经济和政治发展的需要而具有时代性。因此,道德价值系统的转型和伦理体系的突破,就是必然的历史现象。在社会转型期,这种现象更加突出。道德转型一般来说要从两个向度上来进行,一是日常生活层面的,一是意识形态层面的。日常生活层面的道德具有先行的、自发的和多级性特点,因此并不总是与具有终极性、理想性和意识形态性的伦理价值体系相一致的。这是一个需要加以批判、整合和范导的伦理生活领域。借以完成这种批判和整合任务的伦理价值基础和标准,就必定不是被批判和整合的对象即日常伦理生活本身,而应当是反映和代表社会发展的、更具合理性、且具有权威性、一律性、意识形态的伦理价值体系。在社会转型中,我们是否已经具备了这个价值体系呢?回答是否定的。
在社会主义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传统伦理学体系,作为历史进程中的一种模式和可供总结的经验,仍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但自身的缺陷也是明显的,这些在自觉不自觉中被遮蔽了的缺陷,突出表现在处理一些重大问题的关系上。比如,如何正确处理认识论与存在论和价值论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理性和信仰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目的论与义务论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日常伦理生活与道德意识形态化的关系问题、如何正确处理进取性道德和协调性道德的关系以及关于研究视域等等问题。
传统伦理学的缺陷不是某个人的主观意志的产物,它是由权威化、一律化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所造成的生活状况、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多重内容的综合反映。计划体制的种种弊端反映到伦理学体系上表现为:传统伦理学是认识论的而非存在论的和价值论的;是信仰的,而不是理性与信仰相同一的;是意识形态化的,而非意识形态化的道德与日常生活伦理既相对分离又相整合的;是协调的,而非协调与进取相促进的。不难发现,原有伦理学体系的缺陷以及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具体表现,已不再简单地是学科重建的问题,而是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所遇到的生存模式的危机和精神世界的危机在伦理学和伦理生活中的反映。因此,伦理重建就在相统一的两个方面展开,一是生活层面的伦理价值体系的重建,实质上这是重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基础问题;二是理论层面的能对伦理生活进行批判并给予指导的伦理体系的建构,这个伦理体系更具权威性、前瞻性和科学性的特点。对于前者,笔者已在近几年的教学与研究中作了初步探讨,并有专题论文。在此,我们将讨论中国伦理学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命运问题。
1.世纪之交的中国伦理学面对怎样的世界文化背景
经济一体化已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在这种趋势之下,想要闭关锁国,固守自己原有的经济阵地并死守原有的经济发展模式,求得生存与发展是根本不可能的。经济活动的日趋国际化,使人们的经济关系具有了新的类型和新的内容。新的利益关系和价值冲突,需要新的道德和法律手段来调节和维持。对我国来说,这些新的法律、道德还在形成之中。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我们与西方发达国家既有历时性上的差异和矛盾又有共时性上的矛盾与差异。在历时性上,西方发达国家已进入后工业发展阶段,而我们还处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在共时性上,我们将面对与西方发达国家大体相同的生存模式危机和精神生活危机的压力。在多重经济关系重叠、多重经济方式并存的情况下,必然存在多重伦理生活和多重伦理学体系并存的局面。
实现政治民主化已成为政治生活的一种发展趋势。国际间、地区间、个体间的经济合作必须以各自相互独立而又相互平等的所有权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和以各自的利益为驱动的交换活动,必须以生产者和交换者的独立性、创造性和自觉性为基础,他们必须具有独立的、完整的人格。因此,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政治只是一个与经济和文化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领域,经济活动领域中的运作机制和交易规则是不能通过政治的方式加以制定和维持的。政治中心地位的消失,使得道德在经济和政治领域中的独特地位更加突出出来。
文化领域的价值多元化和精神危机,是我们面对的更为深层的社会问题。就现代人类发展图景来说,道德危机已不再为发展中国家所独有,发达国家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下,也出现了道德危机,有人称之为“信仰危机”。这种危机在麦金太尔看来包括:(1)社会生活中道德判断的运用,是纯主观和情感性的;(2)个人的道德立场、道德原则和道德价值的选择,是一种没有客观根据的主观选择;(3)从传统的意义上,德性已发生了质的改变,并从以往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的中心位置退居到生活的边缘。(注:[美]A·麦金太尔著:《德性之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1月版,第2页。)可以断定,道德危机是人类社会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典型的世俗化方面。这无疑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副产品。这种副产品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和文化,特别是经济开始从政治的强制统合下分离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社会活动领域,开始发挥其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政治中心地位的消失,使得原有道德规范体系逐渐边缘化;道德与政治的分离直接削弱了它们各自的功能,政治不再能从行为上对人们进行强制统合了;道德也不能从观念上对人们进行强制整合了。在人们的价值取向上,开始从政治的和道德的考虑向功利的、经济的打算转变。伴随这种转变,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也具有了如下特征:(1)原有道德价值结构的拆解。在计划体制下,道德价值系统在社会意识形态中处于中心地位,依凭政治的力量把人们的观念、心理和行为给统合起来了,与此相适应还形成了由原则、规范和范畴组成的层级结构。市场体制下,这个结构被逐渐拆解。人们的行为和观念由先前的大众化、一律化转变为个体化和多样化。(2)道德语言系统中关键词的隐匿与消失。计划体制下,集体主义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其下还有诸多规范和范畴,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着集体利益而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良心”、“义务”、“幸福”,等等。这些原则和规范曾被理解、认同和践行,达到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因而具有普遍有效性。市场体制下,往日那个依靠政治的权威而形成的生活共同体已被依靠经济原则和文化来维持的活动结构所代替,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道德话语似乎失去了社会整合的效力,仅是充当了日常生活中伦理批判的手段。相反,“功利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享乐主义”等倒是成了现代道德话语系统中的常用词。(3)统一的评价尺度的消失。而人*
们面对着一个共同的道德尺度的时候,其行为的伦理性才是可通约的和公度的。市场体制下,共同尺度的消失,人们似乎失去了一个共同依执的标准。而物质利益的追求与享受又是不可让度,不可共同分享的,它绝不会像道德那样具有公度性。“我从一开始就注意到当代道德言语的两个核心因素,一是概念的五花八门,并且明显地不可通约;二是分歧双方若欲结束争论,就得独断地使用最终原则”。(注:[美]A·麦金太尔著:《德性之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1月版,第47页。)道德变成了见智见仁的个人问题,人们变成了道德生活的他者。道德语言是道德价值系统的直接表达形式,也是人们在伦理层面进行沟通、理解和评价的重要媒介,借着道德语言可以形成一个普遍有效的价值判断。但它必须有共同的生活背景。而今这个共同的生活基础已被击碎(注:法国当代著名学者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德在《后现代状况》一书中指出,后现代是一种精神,一套价值模式。它表征为:消解、去中心、非同一性、多元论、解“元话语”、解“元叙事”;不满现状、不屈服于权威和专制;睥睨一切、蔑视限制;冲破旧范式、不断地创新……。后现代精神之主要特征就是“解构”。但解构的结果却是击碎了曾给西方现代化以巨大推动的宗教伦理结构和社会文化结构,“文明成了碎片。”参见,王岳川,尚水编,《后现代主义文化与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2月版,第25-53页。),代之而起的则是另一套具有否定意义的道德话语系统。因此,企图把原有的话语系统移植到当下的社会生活已是不可能。这是原有道德规范体系面对当下诸多失范行为而相对无语(失语)的根本原因。在社会转型中,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使新型的经济活动领域和利益关系结构被开辟出来和确立起来。这些新的活动领域和新型关系结构,依靠经济本身的秩序即亚当·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可自行调节,然而这种自行调节完全是受利益驱动的,这种调节在空间的广泛性和时间的持久性上是弱的和有限的,它需要一个厚重的伦理道德规范体系为其支撑。
另一方面,肇始于16世纪、发展于18世纪的西方现代化道路,无疑使西方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突飞猛进地发展了,它使人的个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然而,现代化本质上是一个技术化、物化,亦即“世俗化”的过程。这种“世俗化”所造成的负面效应,在经历了一百多年之后的今天,才近乎完全地表现出来,并为人们所认识和体验到。这种负面效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物质过程的。生产和交换的技术化、商品化,使人变成了人所追求“剩余价值”的机器和手段,人被物化和异化了。在唯一的利益的驱动下,必然确立起“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在“人既是出发点又是归宿”的价值导向下,人也就把人的环境变成了一个为自己所任意改造、利用以至破坏的他者。当着这个他者(人生存于其中的环境,包括无机物和动植物)已不再能提供人所需要的东西的时候,人才意识到,这个他者也有不可剥夺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这是生态伦理学得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价值基础。其二,经济生活和伦理生活的分离。依照美国当代伦理学者麦金太尔的看法,在古希腊罗马社会生活中,经济、政治和伦理是三位一体的。然而在近代的现代化进程中,它们发生了严重的分离。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体系以及古希腊的伦理生活相比,近代以来的道德可称为“德性之后”。当着人类经历了一个失去伦理尺度的发展阶段之后,必然要在经济、政治和伦理三者之间寻找一个新的统合方式。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中的伦理批判正是这种需求的直接表达形式。其三,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分离。经济活动(生产和交换)解决的是生活资料的来源和整个社会范围内的分配问题。大机器生产以及现代的高科技无疑为生产和交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使人的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有了根本的改变。然而,它们却不能解决人的生存意义问题。人不但要实际地生活,而且要知道什么是生活、为什么要有生活、怎样的生活才是属人的生活。生活的意义问题只有通过人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才能解决。
在现代化进程中所造成的诸多方面的负效应,尽管是西方近代和现代生活中的文化景观,但对我们却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根本方式之一,由之也必然造成与西方大体相同的社会问题和伦理问题。如何认识和把握现代化进程中的道德状况和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一个可供依执的伦理判断,是中国伦理学在世纪之交必须研究的问题,也是她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2.世纪之交的中国伦理学该怎样研究?
学科的研究方法,直接决定着该学科的合理程度以及科学程度。面对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和冲突化的现代生活,传统伦理学之所以显得无力,除了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发生重大变迁之外,更主要的还是伦理学本身的问题。我们应当审视伦理学的方法体系,提升伦理学解释生活和指导生活的合理性、科学性。
(1)问题意识方法
这实际上是如何寻找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即文本问题。伦理学研究应该从问题出发而不应该从原则出发。原则和规范只有在认识和把握了问题之后才能见出。至少有两个层面的问题是伦理学必须加以研究的。其一是人的问题。说到底,伦理学就是关于人之为人的学问。“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的根本就是人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人是一个非自足的存在物,因而是一个多重需要结构体。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人是一个对象性存在物,他不仅创造对象,更需要对象。人所需要的对象对人来说就是价值物。在这些价值中,有物质价值物和精神价值物,其中前者是基础性的。在价值物的系列中,道德与伦理属于何种系列呢?毫无疑问,它们属于精神价值。道德与伦理的功能或价值不是实物形态的,而是精神形态的,它的功能就在于使人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有不可剥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在这种认识指导下,调节自己与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关系,并根据这种标准去约束自己和评价别人。这是道德与伦理赖以存在的根据,构成伦理学的本体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之所以被麦金太尔称为“伦理典范”,就在于亚氏是从人的生活出发来给道德与伦理定位的。所以,他很少说教和教条。只有从人与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深处引出伦理道德问题,才算抓住了伦理学的文本。
(2)价值结构方法
这是由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即道德的本质所决定的。道德是一价值系统,其价值是通过它的认识、调节、教育、批判等基本功能实现的。“道德价值比所有其他价值更根本,因为道德价值所触及的不仅仅是我们做什么、体验什么或具有什么,而且触及到我们‘是’什么。”(注:查尔斯·L·坎默著:《基督教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6月版,第9页。)无疑,就社会有效运作来说,道德和法律是最基本的社会价值。因为,缺少一种最起码的社会秩序,一切社会活动都将成为不可预期的,人们的活动目的就难以实现,各种需要也就难以满足。但这决不意味着权有道德和法律即可解决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道德和法律作为一种规范体系指示给人们的是特定类型的观念模式和行为方式,是人们获取必要生活资料的合理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说,道德和法律所要解决的是如何分配生活资料和消费生活资料的问题,而不是生活资料的来源问题。因此,道德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具有双重性,就人的生存与发展来说生活资料是一级价值,没有了它人也就失去了自身,而用来合理分配生活资料的道德和法律规范体系则是二级价值;就社会的有效运作来说,道德法律体系又是一级价值。除此之外,道德还有一种特殊价值,这就是解释生活和指导生活。为人的生活提供意义支撑。惟其道德具有价值意义上的二重性,道德才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伦理学是义务论和目的论的统一。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之所以有义务论和目的论之争且各执一端,根本原因即在于没有正确理解和把握道德价值的二重性。世纪之交的中国伦理学需要一种合理的价值结构方法。
(3)时空结构方法
世纪之交的中国伦理学,应是时间结构和空间结构即历时性结构和共时性结构的统一。伦理学研究的历时性结构所要求的是指出人们的生产、交往和生活需要怎样的伦理道德为其支撑,这种伦理道德在怎样的伦理文化基础上建立起来。人们一向以为,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有着悠久的伦理文化,因而理应为市场经济提供必要的伦理基础。然而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诸多失范行为人们大惑不解。人们以为,孔子早在两千年前就提出了“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伦理命题,而这恰是市场经济的伦理基础。于是,伦理学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为市场经济提供了什么?必须指出,传统伦理文化所提供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传统伦理文化提供了两个层面的伦理文化资源:理想的和实际的。所谓理想层面的是指由不同时代的思想家提出的伦理观或伦理范型,这种伦理范型并不就是人们在实际的生活中所形成和表现出来的伦理观念和伦理行为。因此,尽管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就提出了许多先进的伦理思想,倡导一种先进的伦理范型,但它们并没有变成人们实际上的伦理。与理想层面的伦理范型不同,实际的伦理是指人们在实际的生产、交往和生活中形成和表现出来的伦理观念、道德心理和道德行为。这些观念、心理和行为的类型直接决定于人们的生产规模、交往方式和生活内容。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规模狭小、交往类型简单、生活内容单调,“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伦理范型,不可能普遍有效地践行,即便有所践行也是借助于自然血缘关系而实现的。因此在批判和继承传统伦理文化的过程中,必须区别两个层面的伦理文化。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和制约着人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我们必须重视的伦理文化资源。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伦理范型,也是世纪之交的中国伦理学所必须研究的对象。以共产主义为道德理想、以集体主义为道德原则、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道德规范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既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存在并发挥普遍效力,必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也许会在后市场经济中充分实现出来。
伦理学研究的共时性结构要求人们不但要批判和继承本民族的伦理文化传统,还要关注与我们同时代的其他民族的伦理道德。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组织方式,首先是从西方发展并成熟起来的。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然会碰到与西方大体相同或相似的社会问题和伦理问题。在西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与现代化进程中,至少造成了两个方面的成果,其一是借助于日益发展起来的科学技术所造成的物质生活资料的极大提高,从而带来了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其二崇尚一种自由、自主、为我和创造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在这种价值观的导向下,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挥。然而,当人们为高度发展起来的物质文明和在个人主义价值观指导下使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的时候,却不得不面对因此所带来的两个负面效应:一是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的弱化甚至退化,直接表现为对希腊伦理共同体和中世纪宗教共同体的消解,这些共同体作为一种意义统一体使人们在精神上结合在一起,成为人们进行生产、交往和生活的伦理基础和精神支柱。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这些精神共同体和意义统一体被逐渐地消解了,在高度发展起来的物质文明面前,找不到一种意义用来解释生活和支撑生活。西方后现代主义文化观正是这种生活态度的直接表达。另一方面,在个人主义价值观的支配下,人们无限度地攫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满足人们日益发展甚至是膨胀起来的物质需要时,自然却以不可抗拒的力量惩罚了人类。西方日益高涨起来的“绿色运动”和逐渐发展起来的生态伦理观,充分反映了人们试图过一种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活。
西方在现代化进程中所造成的负面效应,以及他们试图弥补和预防这种效应的努力,对正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我们来说,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因此世纪之交的中国伦理学在认识和把握道德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时候,必须采取时时性结构和共时性结构相结合的方法。
3.世纪之交的中国伦理学该研究什么?
伦理学研究不仅要有科学的方法,而且要有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自身的逻辑。由研究对象所决定,伦理学至少包括这样三个部分:道德本质论、道德实现论和道德建构论。
顾名思义,道德本质论所要解决的是道德赖以产生和形成的前提和基础问题,这同时也是伦理学得以存在的合理性基础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必须采取事实与价值相结合的方法。不但要指出道德是什么,而且要指出道德怎么样。关于道德是什么的问题包括:(1)道德既是一种意识结构又是一种行为方式。道德意识结构包括属于行为主体方面的道德观念、心理层面的义务感和责任感;以及属于社会方面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但道德更是一种在道德原则和规范约束下、在一定的义务感和责任感激发之下的行为方式。(2)道德是以怎样的方式变化和发展的,其进步的规律是怎样的。(3)道德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相比较而言的特殊性,特别是道德调节与法律效力的关系问题,是现代伦理学的重要课题之一。
怎么样的问题是道德何以存在的问题,也就是道德具有何种作用、何种功能的问题。首先,道德具有认识功能。它包括认识道德的功能和道德认识的功能。认识和把握道德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人们提供道德信息,是伦理学的重要任务。不能准确把握道德生活,就不能很好地说明生活和指导生活,也就很难指出一种新的经济组织方式和政治组织方式究竟需要怎样的伦理道德为其支撑。市场经济的发展,无疑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拓展了人们的活动领域,扩大了人们的交往空间和交往类型,但同时也带来了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深刻变化。如何认识和把握这种变化及其实质无疑是首要的任务。道德认识的功能是指,人们依据已有的道德认识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明其是非、辨其真假、断其善恶,进行正确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的能力。而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道德认识功能的两个方面又是结合在一起的。人们不但要指出市场经济所带来的道德变化而且要指出这种变化的性质和发展趋势。社会道德究竟是在滑坡还是在爬坡,人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我们以为,找到一个客观的价值尺度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道德具有调节功能。这是由道德的本质所决定的。道德作为一种规范体系旨在有效整合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解决人们之间的价值冲突。然而,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如何整合和解决。伦理学不但要指给人们道德应该调节什么而且该指明怎样调节。社会的有效运作需要一个最基本的秩序,这个秩序可由道德和法律来提供和维持。从功能和目的来说道德与法律是一致的,都具有普遍有效性。但道德调节是自觉自愿的,是依靠良心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更能体现活动的自律性;法律调节是外在的、被动的,是依靠外在强制来维持的,体现着活动的他律性。惟其如此,道德就不具有法律那样的威慑力。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当人们面对极为复杂的利益关系和价值冲突,在不同甚至矛盾的道德要求中难以抉择的时候,其价值判断和价值比较若倾斜于私人利益以至于以私人利益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时,其行为就突破了道德或法律的界限而变成了不道德或违法行为。在社会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上,若不道德的和违法行为在强度和广度上达到了损害社会最基本秩序的程度,社会的有效运作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前提条件。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主要代表道格拉斯·诺思说,任何一种秩序哪怕是最不合理的秩序也比无秩序要好。人类使社会从无序到有序的根本途径是使道德规范法律化。这突出地表现在社会转型期。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诸多失范行为,道德作为一种规范体系之所以有“无力感”,根本原因即在于,个人和集团的许多追求私利的行为已超出了伦理道德的界限,而新的道德规范体系还远没有成熟和发展起来,只有当人们在现实的生产、交换和生活中已充分地感觉到需要一种新的道德规范体系调节人们的行为,以解决价值冲突并积累起足够的生活经验的时候,人们才会理智地、有意识地去培养和建立相应的道德规范。当人们还没有这种观念、心理和行为的时候,只能通过使道德规范法制化的途径来解决。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道德规范法制化的标准、范围和途径无疑是伦理学的重要任务之一。
再次,道德具有激励功能。就道德的存在性质而言,道德可分为协调性道德和进取性道德。进取性道德是指人们在各种生产、交换和服务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拼搏、进取、忘我、勤奋、勤俭、理性和创新精神,具体表现为敬业、精业和勤业精神。这是市场经济能够发展并完善起来的伦理基础,我们称之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伦理精神。这种伦理精神既是大机器生产的前提又是其结果,它是人类精神价值系统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它与自然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那种懒惰、涣散、目光短浅、心胸狭窄的伦理人格根本不同。进取性道德与协调性道德不同,其根本目的不在于调节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在于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从对象中再现自身。
最后,道德具有批判功能。就批判的性质而言,道德批判有两种,即进步的批制和落后的批判。进步的批判,表现为先进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对落后的道德观念和行为的批判。在社会转型期,道德批判主要表现为正在形成中的先进的交往方式、生活方式对旧有的观念和行为的批判。就道德批判所指向的对象而言,有对个体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有无道德价值的批判;有对社会制度之合理性基础的批判。后者在现代伦理学中表现为制度伦理学,而制度伦理学所要解决的问题实质上是国家道德及其实现方式问题。这同样是世纪之交的中国伦理学所应研究的重要内容。
道德实现论所要研究的是道德如何实现其各种功能的问题。(1)就道德实现的直接形式而言,主要包括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道德选择是道德主体依据一定道德准则在多种道德可能性中进行抉择的过程。道德选择直接反映着选择主体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水平与层次。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活动领域的宽狭、交往水平的高低、交往类型的繁简,总之社会可能性空间的大小直接决定着道德选择活动的自由程度;主体能否认识、理解和把握社会的道德规范体系,把它内化为主体尺度并积淀为一定的责任感和义务感,当“意志正处于它的先天的(形式上的)规则和后天的(实质上的)规则的交界线上,一是理性的,一是经验的。”(注:康德著:《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1987年9月版,第357页。)即正处于道德准则和个人利益相冲突的时候,理性能否使意志选择道德准则而抑制私人利益、使意志成为善良意志,是道德选择能否实现的主体条件。如果说道德选择活动主要是指行为主体自主、自抉和自控过程的话,那么道德评价则是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的道德价值进行肯定和否定的过程,这是道德发挥其认识、调节、教育和批判功能的主要方式。(2)从谁是道德的承担者这一角度来看道德的实现方式,可把道德分为个体道德和国家道德。以往的伦理学只是研究了个人能够做什么和应该做什么,而没有给出国家能够做什么和应该做什么的理论模式。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国家或政府因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远比个人因自私自利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为大。现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试图借着精确的科学方法,给出一个国家在制度供给和制度安排上的合理模式。实质上,这是通过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国家伦理或制度伦理问题。国家伦理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国家或政府赖以存在的价值前提究竟是什么,也就是说国家或政府是为着什么而存在的。近代以来的人类生产实践和交往实践证明,国家或政府只有把公平与效率做为根本原则才能体现其合理性。而要真正实现公平与效率只有借着制度供给与制度安排的方式才能完成,这便是制度伦理的第二个方面。概言之,国家与政府的合理性基础与制度供给和制度安排的合理性程度是制度伦理的两个核心内容。如何实现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伦理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道德建构论是世纪之交的中国伦理学所要研究的核心内容。它至少包括这样一些方面,第一,即将走向21世纪的中国究竟需要一种怎样的伦理价值体系?必须指出,这个价值体系只有从当下的、现实的生产实践、交往实践和生活实践中才能见出,而不能像过去那样依照主观想象提供。概括地说,这个伦理价值体系包括社会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两个方面。社会主义精神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原则和根本目的以及人们在遵循这一原则和实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精神风貌,这就是公平与效率原则以及通过这一原则实现共同富裕;人们的拼搏、进取、创新、忘我和节俭精神,互助、合作精神和诚实守信品质。(注:关于“社会主义精神”的问题,参见拙文《论社会主义精神》,《现代哲学》1998年第2期。)要做到有效率首先就要做到公平。公平概念的基本涵义就是前提、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和平等,也就是获得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政治权利上的平等。(注:丹尼尔·贝尔著:《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年10月版,第256页。)当然,就人的生存与发展来说,公平与效率相对于人来说都只有手段与功能上的作用,只有落实到人的生存与发展上才有意义。因此效率、公平与发展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活动的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精神的主要内容。而要实现这些原则就必须找到一个合理的社会活动方式。近现代的人类实践证明,以效率为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战略的经济组织方式、以民主为原则以法制为保证的政治组织方式、以创造性为前提以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原则的文化组织方式,是实现效率、公平与发展的根本途径。同时这种组织方式又是通过合理的制度体系来实现其原则的。另一方面也只有借助这种合理的制度体系才能实现生产主体和交往主体的创新精神与合作精神。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规范体系表现为以新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道德规范的综合价值体系。新集体主义是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利益的根本原则。所谓新是指这样两点:其一,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具有不同于西方市场经济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这种基础决定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伦理基础的道德原则只能是也必然是集体主义。其二,但这种集体主义已不再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集体主义,它不再依仗政治的力量,而是基于个人与集体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相互需要。集体代表着个人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为个人提供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个人为集体提供体力和心智力量。诚实守信原则是人们处理商品交换和经济合作活动的根本原则。市场经济作为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把生产主体和交换主体都推向了市场,其生产、交换和服务活动只有借助社会化的方式才能实现其价值。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人们在经济上的依赖性,即是说人们的生产和交易活动必须是互利的。而要维护这种互利性就必须确立和执行诚实守信原则。
第二、我们有怎样的伦理文化可资借鉴?至少有这样三个方面:中国的传统伦理文化,计划体制下的共产主义道德,西方的理性主义精神。所谓借鉴不是移植,而是把这种伦理意识或伦理观念植根于现实生活中,建立起相应的意识来。
第三、面对西方后现代伦理文化我们该预设一种怎样的伦理标准?西方后现代伦理状况和后现代文化思潮已经证明,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组织方式具有二重性,当它把经济效益作为人们进行生产和交易活动的驱动力的时候,它也就把人的几乎全部的心智力量都投入到了经济活动中,人被技术化和片面化了。尽管物质文明有了高度的发展,但却失去了生活的乐趣,精神陷入危机。实践证明,人们不仅需要创造生活,更需要创造生活的意义,培植对生活意义的理解和把握。然而给生活提供意义的任务却不能由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活动来完成,而只能由基于共同生活基础上的精神共同体来提供。这样一来,世纪之交的中国伦理学就具有了双重任务:不但要为追求效率、公平和发展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活动提供必需的伦理基础,而且要为这些活动提供意义解释和意义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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