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黑龙江佳木斯 154002
摘要:在我国水资源贫乏、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下,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权制度,已成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解决日趋复杂水问题的切实需要。本文从水资源管理制度下的水权内涵界定进入,对水权理论框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权制度;理论框架
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的水权内涵界定
水权界定是水权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目前学术界均认同水权是由一组权利构成的集合体,而不是某种单独权利,但其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对水权的权利集合进行精细划分,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一权说”、“二权说”和“多权说”。在各种学说中,多数学者就水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已达成共识,而在其他权利(如经营权、转让权等)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分歧。如果从行政管理需要角度来看,则水权应至少包含所有权、使用权、分配权和交易权等权利,并由此形成一个两级分类体系。而各项权利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其相互间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这是由于各项权利分别对应于水资源使用、分配和转让等不同环节所致。
在该体系中,所有权归国家,这是我国水法所赋予的权利。使用权由取水权、用水权和排污权三部分构成。部分学者曾将取水权与用水权混为一体,这是不合适的:取水权是按照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分配到本辖区的允许开采水量,而用水权是进入用户终端的用水量。在由取水权向用水权转化的过程中,通常先由政府部门完成对水权的分配和调控,再由用水户根据自身需求来购买或转让水权,这样就实现了水资源管理与水资源利用的分离。排污权,即水污染物排放权,也是使用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水资源具有“量”和“质”双重属性,因此在利用水量的同时会影响到水体纳污能力,同样向水体排污的时候又会影响到可利用水量的多少。把排污权纳入到水权,从而使水权管理与水资源管理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并由此实现了水资源的“量”与“质”双重属性管理的统一。分配权包括初始分配水权和实际分配水权,交易权包括行政预留水权、市场调节水权和不可交易水权,其相关概念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二、适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求的水权理论框架
2.1 基于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的取水权初始分配
(1)确定和谐分配原则。要达到取水权和谐分配的效果,必须以人水和谐理念为指导,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条件和自然条件的空间差异性来确定分配方案。人水和谐理念倡导公平性、尊重现状、高效性和可持续性四个基本原则,其中公平性原则从经济社会规模和水资源条件角度诠释了发展与资源的和谐关系,尊重现状原则从当前的用水需求和供水能力角度诠释了需水与供水的和谐关系,高效性原则从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的角度诠释了投入与产出的和谐关系,可持续性原则从水资源开发利用后果角度诠释了当代与未来的和谐关系。只有做到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当代与未来需求之间的和谐共处,才能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2)区域总和谐度计算。采用“单指标量化、多指标集成”的方式,得到总和谐度评价结果,以此作为取水权分配结果优劣的判别标准。在对单指标进行量化时,采用单因素和谐度方程来进行描述,每个指标所对应的子和谐度,反映了在某一原则下取水权分配结果和谐状态的一点;通过指数加权法将指标进行集成,得到各原则下的和谐度,这反映了分配结果和谐状态的一个侧面;进一步对准则层进行集成,得到描述分配结果最终状态的总和谐度。
(3)编制取水权和谐分配方案。通过以上步骤求出的取水权初始分配方案仅是一个理论结果,还不能作为最终成果给出。接下来,还要再征求区域内各方利益代表的意见,经过磋商以及对方案反复修改后,从而形成取水权分配的最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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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于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用水权交易
(1)分析节水潜力。调查选取国内外先进节水城市的用水效率指标,对比分析当前研究区的用水水平及节水潜力。在用水效率指标中,除了国办发〔2013〕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中已给出的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比例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外,还可选取不同行业的万元产值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节水器具普及率和污水集中处理回用率等指标作为补充。根据这些指标的差值,估算最大的可能节水量。
(2)计算可交易用水权。可交易用水权主要来自于政府预留用水权、用户节约所得用水权以及其他途径得到的用水权。要想在不扩大用水规模的前提下获得更多可交易用水权,一是要靠地方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加快向节水型社会的转型;二是要靠用水户自觉节水意识的提高,遏制水资源浪费。为此,应综合考虑政策调控带来的节水能动性和用水户的节水潜力,分析给出各行业和重要用水户的可交易用水权,并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
(3)提出用水权交易方案。为了取得理想的交易效果,还要建立用水权交易决策模型,通过模型求解得到可行的交易方案。用水权交易决策模型是一个最优化模型,它以用水权交易的综合效益最大作为目标函数,以满足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作为硬性约束,同时还考虑了水量平衡约束、可供水量约束、节水潜力约束、用水行业或用水户交易次序等其他约束条件。采用系统优化技术或计算机模拟技术对该模型进行求解,可得到满足所有约束条件的用水权交易方案。
2.3 基于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排污权交易
(1)预测污染物入河量。通过对研究区重要污染源的调查,掌握水体中污染物的来源及数量,预测未来水功能区的污染物入河量,为编制有针对性的治污措施和可行的排污权交易方案提供依据。首先,根据对研究区经济社会和需水量预测成果,预测未来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等点源的污染物排放量;根据耕地面积、水土流失面积、畜牧养殖规模等预测各类非点源的污染物排放量。进而,考虑研究区将来的土地利用情况、污水管网覆盖率、污水处理能力等因素,确定主要污染源的入河系数,计算各水功能区的污染物入河量。
(2)分析减排潜力。对照各水功能区的污染物入河量和纳污能力,计算其陆域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消减量,并依据实际排放量计算各污染源对水功能区污染负荷的贡献率(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比值作为评判指标)。针对那些贡献率大的污染源(重点是工业污染源),分析其现有的污废水循环利用率、治污措施和处理能力,并根据企业的物料实际流失量与定额流失量差距,估算最大的可能减排量。
(3)计算可交易排污权。可交易排污权主要来自于政府预留排污权、污染源减排所得排污权以及其他途径得到的排污权,可根据各水功能区当前剩余的纳污能力、污染源的减排潜力等计算得到。在交易时,双方同样不能以等量的排污权进行交换,而应按等贡献值的原则来进行交易。等贡献值是指由排污权交易所引起的、在不同地点所排放的污染物对控制断面的贡献应当是等同的,即对控制断面水质的影响是相等的。利用水环境数学模型,可计算出不同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在相应控制断面的贡献值,进而确定其排污交易系数。在交易时,应依照污染源对控制断面的贡献值大小,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折算和交易。
结语
通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可以很好的控制水资源的过渡开发、降低水功能区的纳污量以及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等,认真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必将能够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秦大庸.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经验、问题与发展方向[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4,12(01):111-115,121.
[2]王浩.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关键技术支撑探析[J].中国水利,2015,09(01):11-115.
[3]林平.人水和谐评价指标及量化方法研究[J].水利学报,2015,12(08):112-115.
论文作者:王纪成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3
标签:用水论文; 水资源论文; 污染源论文; 和谐论文; 污染物论文; 分配论文; 管理制度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