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圈”观的渊源探析_天圆地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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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P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03)11-0075-05

“天圆地方”是我国古代关于天地形状的一种认识。这种认识源远流长、根深蒂固。从秦汉至明清的两千年间,历代帝王们均按照这一认识把他们祭祀上天和大地的场所分别建造成圆形和方形,并把这两种祭坛分别称作“圜丘”(或“圆丘”)和“方丘”(或“方泽”)。那么,“天圆地方”观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它产生的依据究竟是什么?近一二十年间,先后有不少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探讨。纵观人们所作出的种种解释,笔者感到它们似乎都存在着可商之处。由是不揣浅陋,草成此文,一方面对前贤们的解释提出质疑,一方面谈谈自己的一孔之见。不当之处,还请大家指教。

一、直观感觉产生不了“大地方形”观

“天圆地方”可以说是我国最古老的一种天地观。《晋书·天文志》记云:“古之言天者有三家,一曰盖天,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其实,这三家所谓的言天者中,只有“宣夜”一家仅仅言天。“盖天”和“浑天”两家则不仅言天,而且言地,因此,把它们称作“天地观”似乎更加合适一些。另外,盖天说又有两个支派。一个支派被《晋书·天文志》称作“周髀”,其基本观点是:“天似盖笠,地法覆盘,天地各中高外下。”另一个支派就是“天圆地方”说,《晋书·天文志》称之为“周髀家”,其基本观点是:“天圆如张盖,地方如棋局”,“天形南高而北下”。不过,在以上诸家学说中,只有“周髀家”的“天圆地方”说常见于先秦史料的记载。如:《庄子·说剑》云:“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楚辞·天问》云:“圆则九重”,“地方九则”;《鹖冠子·泰录》云:“无规圆者,天之文也;无矩方者,地之理也”;《吕氏春秋·序意》云:“大圆在上,大矩在下……上揆之天,下验之地”,等等。而宣夜说、浑天说,以及“周髀”的盖天说,则都在先秦史料中难觅踪影。另外,据西汉论述盖天说的专著《周髀算经》记载,早在西周初年,一位名叫商高的学者在与周朝开国元勋周公对话时,就有“方属地,圆属天,天圆地方”的说法。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天圆地方”是我国最早产生的一种天地观。

由于产生时间早,不少人因此进一步认为,“天圆地方”观的产生一定很原始、很朴素,不会包含较深入的理性认识,它只是出自古人对天地形状的直观感觉。例如,有人说:“在一切原始民族当中,天圆地方说无疑是最早出现的、朴素的、直观的宇宙图式”(注:郑文光:《中国天文学源流》,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03页。);有人说:“很早以前就有朴素的天圆地方的天地概念”(注:陈久金:《浑天说的发展历史新探》,《科技史文集》第1集,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8年版,第59页。);有人说:“天圆地方是人类对于天空和大地的直觉印象,是一种感性认识”(注:金祖孟:《中国古宇宙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63页。);等等。

那么,天空和大地是否真的能给人以天圆地方的直观感觉呢?如果仅就天空而言,的确有这种可能。因为,当人们白天在广阔的大平原(或者大海)的某一固定位置进行观察的时候,会觉得天空就像一个顶高旁低的大罩子笼罩大地上(或者海面上),与大地(或者海面)在遥远的四周相会合,会合之处犹如一个很大很大的圆圈。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是可以产生天空的周边是圆形的直观感觉的。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与此同时,人们同样会直观地感到大地的周边也是圆形的,而决不会有“大地周边是方形”的直观感觉。既然如此,周髀家的“地方”观又是从何而来的呢?这个问题给相信“天圆地方”观出自古人直观感觉的人们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二、用更改字义的办法解决不了“地方”观的由来问题

为了解决“地方”观的由来问题,这些相信“天圆地方”出自古人直观感觉的学者们不约而同地采用了更改“地”、“方”二字字义的做法。他们有的更改“方”字的字义,有的则更改“地”字的字义。那么,这种更改字义的做法是否能够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1.更改“方”字的字义不可行

有人说:“什么叫天圆地方?最早,原始人们看天穹,有如一个倒扣着的锅,大地是平的。这种直观感觉就是天圆地方说。‘方’者,并不是正方形或长方形,而是平平正正之谓。”(注:郑文光:《中国天文学源流》,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03页。)又有人说:“客观世界没有任何渠道,可以在人们头脑中产生‘大地为正方形’的印象。……因此,‘地方’只能是‘大地是一个平面’之意。如果人们一定要按字面含义,把‘地方’理解为‘大地为正方形’,那么,‘地方’所代表的只能是一种唯心主义的信口开河,而不代表认识过程的任何阶段。”(注:金祖孟:《中国古宇宙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63页。)

笔者认为,这种把“方”字的字义由“四方形”更改成“平面”的做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因为,第一,在我国古代,无论是“方”字的本义,还是“方”字的引伸、假借之义,都没有“平面”的含义。关于“方”字的本义,《说文》云:“方,并船也。”段注云:“并船者,并两舟为一。”《说文》和段注之所以如此解释,可能是因为单只船的周边形状一般为狭长形,两只船并联在一起,其周边形状即可由狭长变宽而为四方形;而船的表面一般都是凹形的,单只船是如此,两只船并联在一起,其表面也不会因此由凹变平。关于“方”字的引伸,假借之义,段注云:“引伸为方圆,为方正,为方向,又假借为旁。”《说文》云:“旁,溥也。……溥,大也。”可见,在“方”字这些引伸、假借的意义当中,亦没有“平面”的意义。其实,在西周早期的金文中,就已有“方”字之义为“方形”的明确记载,如1966年在陕西省岐山县贺家村出土的《史速方鼎》,其铭文自称:“史速乍(作)宝方鼎”。该鼎为一只“通耳高21,口长15,宽12厘米”的长方体。据研究,其制作年代“不会晚于穆王时期”(注:长水:《歧山贺家村出土的西周铜器》,《文物》1972年第6期。)。另据考证,殷墟甲骨文中的“方”字,也已具有方形的意义(注:[美]艾兰:《“亚”形与殷人的宇宙观》,《中国文化》第4期,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32页。)。

第二,虽然古人很早就已产生大地表面总体上为平面的认识,但他们在表述这种认识的时候,用的都是“地平”,而不是“地方”。例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引《夏书》曰:“地平天成。”张衡《灵宪》云:“地体于阴,故平以静。”

第三,既然断定“天圆地方”出自古人的直觉印象,是一种朴素的认识,那么,古人在表述这种认识的时候,其方式也应该是朴素的、直接的。也就是说,周髀家如果不是想说明大地的周边形如方形的棋局,而是想说明大地的表面像棋局一样平,他就应该直接表述为“地平如棋局”,而不应该用容易引起误解的“地方如棋局”来表述。

第四,先秦、秦汉时期的文献记载表明,当时人们对于“天圆地方”中的“方”字都是按“方形”而不是按“平面”理解的。例如,用车舆来比喻天地,认为天的形状像车盖,地的形状像车体,是当时人们的普遍做法。楚国诗人宋玉在《大言赋》中写道:“方地为车,圆天为盖。”《周易·说卦》云:“乾为天,为圜。坤为地,为大舆。”关于“圜”字,《说文》释云:“圜,天体也。”段注云:“圜,环也。”关于“舆”字,《说文》释云:“舆,车舆也。”段注云:“车舆,车之舆也。……舆为人所居。”《周礼·考工记·辀人》记云;“轸之方也,以象地也。盖之圆也,以象天也。”文中的“轸”亦是当时人们对车体的称谓。《史记·天官书》云:“轸为车。”《索隐》引宋均云:“轸四星,……车之象也。”地下出土的先秦、秦汉时期的车辆实物显示,当时安装有圆形顶盖或伞盖的供人乘坐的车辆,其车体均为四边有挡板或护栏的方箱形,而非四边无挡板的平板形(注:河南省丹江库区文物发掘队:《河南省淅川县下寺春秋楚墓》,《文物》1980年第10期。河南文物研究所、周口地区文化局文物科:《河南淮阳马鞍家楚墓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第10期。秦俑考古队:《秦始皇陵2号铜车马清理简报》,《文物》1983年第7期。)。这说明,古人用车体比喻大地,完全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大地的周边形状如同车体的四方形,而不是因为大地的表面平如车板。二十八星宿中“轸”宿的得名,也是因为组成此宿的四颗星若用直线依次连接起来,可以构成一个形如车体的四方形。又如,据西汉文献《大戴礼记·曾子天圆》记载,春秋时期,一位名叫单居离的人向孔子的学生曾参问道:“天圆而地方者,诚有之乎?”曾参的回答是:“如诚天圆而地方,则是四角之不掩也。”在单、曾二人的讨论中,“地方”只有作“大地的周边为方形”理解时,才存在大地的四角不能被圆形天盖遮掩的问题。再如,西汉专门论述盖天说的著作《周髀算经》论曰:“环矩以为圆,合矩以为方。方属地,圆属天,天圆地方。”文中的“矩”,是古代工匠的一种作图工具。这段话的大意是:如果以矩的一条直角边的端点A为圆心,则另一条直角边的端点B就可以环绕A画出圆形,这个圆形就是天盖的形状;如果将两只矩的四条直角边对合起来,就可以围成一个方形,这个方形就是大地的形状。由此可见,在《周髀算经》的这段论述中,“方”字只有“四方形”的意思,完全没有“平面”的意思;“地方”的本义是指大地的周边为方形,而不是指大地的表面为平面。

如上所述,把“天圆地方”中的“方”字由“方形”更改为“平面”的做法,似缺乏充足理由;采用这种做法的学者并未能举出可以证明自己观点的必要证据。

2.更改“地”字的字义亦不可行

既然更改“方”字字义的办法行不通,那么,更改“地”字的字义是否就能解决问题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

例如,有人说,天圆地方是“以朴素认识为基础的,人们不管走到哪里,所看到的天空总是圆圆的,笼罩在大地上,而大地总是平平的,被分割成一块块的田地,所以有天圆如张盖,地方如棋局的说法”(注:陈久金:《浑天说的发展历史新探》,《科技史文集》第1集,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8年版,第59页。)。按照这种解释,“地方”的本义不是指整个大地的周边形状为方形,而是指大地上一块块田地的形状为方形,“地”字的字义由“大地”被改成了“田地”。

笔者认为,这种解释并不符合“周髀家”的本意。因为,第一,“天圆地方”作为我国古代的主要天地观之一,它着眼的只能是天地的整体形状,而不会是天地的局部形状。周髀家的本意是很清楚的,他所谓的“天圆如张盖”,是为了说明整个天空,而不是局部天空的周边是如同张盖那样的圆形;同样,他所谓的“地方如棋局”,也是为了说明整个大地的周边是如同棋局那样的方形,而不是为了说明大地上一些田地形如棋局中的方格。因此,即使古代有人曾经用棋局比喻过田地,周髀家所说的“地方如棋局”也没有这种意思。

第二,先秦、秦汉时期的其他有关文献的记载表明,当时人们对于“天圆地方”中的“地”字都是按“大地”而不是按“田地”理解的。例如,本文前边提到的楚国宋玉《大言赋》、《周易·说卦》以及《周礼·考工记》,都把天比喻成车盖,把地比喻成车体。这些文献之所以如此比喻,是因为当时安装有圆形顶盖或伞盖的供人乘坐的车辆,其车体均为周边呈四方形的车箱,而车箱并没有分隔成形如田块的小方格。地下出土的大量车辆实物即可证明这一点(注:河南省丹江库区文物发掘队:《河南省淅川县下寺春秋楚墓》,《文物》1980年第10期。河南文物研究所、周口地区文化局文物科:《河南淮阳马鞍家楚墓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第10期。秦俑考古队:《秦始皇陵2号铜车马清理简报》,《文物》1983年第7期。)。又如,《大戴礼记》所记曾参关于“天圆地方”的看法是:“诚如天圆而地方,则是四角之不掩也”。文中的“地”字显然也是指的整个大地,只有这样理解,才会有圆圆的天盖掩遮不住方形大地四角的问题存在。如果“地”字的字义是指一块块田地,那硕大的天盖怎么会掩遮不住小小田地的四角呢?

还有人认为,“天圆地方”最初不是指天空和大地的形状,而是指古人绘制的天图和地图的形状:“天体以天极为中心作周日圆周运动,其图当然应为‘圆图’。即古之盖图,今之极图。这就是‘天圆’。……古代城池形制,分封土地,一般都是方形(或矩形)。……把城池和分封的土地,用图来表示,自然也是方形。此即所谓‘地方’之来源。总之,‘天圆地方’,最初实指天图和地图的特征而言。后人不察,误解为天地形状,则由来久矣。”(注:李志超、华同旭:《论中国古代的大地形状概念》,《自然辩证法通讯》1986年第3期。)

笔者认为,最早的天图和地图很可能确如上面所说,是分别按照圆形和方形绘制的;后来,也可能有人不加思索、不加考察地把天图和地图的形状,分别误解为天空和大地的实际形状。然而,这些早期的天图和地图只是绘出了当时人们所能见到的或者所想描绘的天区和地区,而没有绘出人们见不到的或者所不想描绘的天区和地区。天图和地图的绘制者不会不清楚这一点,古代有条件使用这些天图和地图的人们也不会不清楚这一点。周髀家作为天圆地方说的创立者,作为古代的高级知识分子,如果说他居然不清楚这一点,居然会把这些仅仅绘画着局部天区和部分地域的天图和地图的形状,轻易误解为整个天空和整个大地的形状,并在这种误解的基础上建立起天圆地方观,是很难令人置信的。

综上所述,这些对“天圆地方”中的“地”字的字义进行更改的做法,无论把其本义由“大地”改为“田地”,还是改为“地图”,仍不能合理地解决“地方”观的由来问题。

三、“天圆地方”观产生于对“天动地静”现象的理性思考

既然用更改字义的办法不能合理解决“大地方形”观的由来问题,那么,大地方形观的建立是否就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只能是一种唯心主义的信口开河,而不代表认识过程的任何阶段”呢?如果我们断定“天圆地方”只是出自古人对天地形状的直观感觉的话,的确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然而,笔者认为,对于“天圆地方”这个在我国古代长期流行的关于天地结构的重要学说,我们恐怕不能因为它出现的年代比较早,就想当然地断定其创立者仅仅是以直观感觉为依据,而没有进行过抽象的理性的思维。很难想象,能够对天地结构这类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回答的周髀家,在对天地的整体形状进行判断的时候,会仅凭在一时一地所得到的直观感觉,就不加思索地作出结论。然而可以想象的是,当周髀家在大平原上获得天像一个顶高旁低的球冠体倒扣在大地上的初步印象以后,作为一个理智的人,他一定会想到:应该去天边、也就是看似天地相合的地方考察一下,看看天地在那里是否真的会合了,看看天地的边缘是否真的是圆形的。只要他将这一想法付诸于实际行动,来到原来看似天地相合的地方,他一定会发现,那里的天空不仅没有低垂下来与大地相连接,反而升到了头顶上,变成了天穹的最高处;回头再看原观测地的天穹最高处,此时反而低垂下来,变成了与大地相连接的天边。经过这一并不困难、并不复杂的实地考察以后,周髀家一定能够清楚地认识到,顶高旁低、周边为圆圈的球冠形,只不过是天空给予人们的一种视觉假象,而不是天空的真实形状;他同时还会认识到,天和地都是无比巨大的,仅凭自己有限的直观感觉,是无法真实地认识天和地的形状的,即使进行实地考察,也会因为不能到达天地的边缘而无法实现直接观看天边和地边形状的目的。所以,笔者认为,“天圆地方”说的建立,不大可能产生于古人对天地形状的直观印象。

虽然天空的高远、大地的广阔,使古人在观测手段有限的情况下只能观看到天和地的局部,不能观看到天和地的全貌,无法直接对天地的形状作出判断,但这并不能阻止古人探索天地奥秘的欲望和步伐。在对包括天地在内的各种自然现象长期观察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的理性思考,睿智的周髀家终于创立了“天圆地方”说,在我国古代自然科学发展史上第一次对天地的形状做出了明确判断。笔者认为,致使周髀家做出“天圆地方”判断的基本依据很可能是“天动地静”现象。因为,第一,“天动地静”是古人所能感受到的天空和大地最显著的整体运动特征:大地是静止不动的,这是在通常情况下人人都能随时随地体验到的直观感觉;而晴朗的夜间,全天恒星以北极为中心的同步周日视运动,则能使古人产生整个天盖在不停地转动的直观感觉。所以,《庄子·天道》有云:“其动也天,其静也地”;《礼记·乐记》有云:“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张衡《灵宪》亦云:“天致其动”,“地致其静”。

第二,在实际生活中,古人随时随地都能观察到的另一现象是,不同形状的物体具有明显不同的运动特性:圆形物体具有容易转动的特性,方形物体则具有稳定难动的特性。正如《孙子·势篇》所云:“木石之性,安则静,危则动;方则止,圆则行。”《尹文子·大道上》则云:“圆者之转,非能转而转,不得不转也。方者之止,非能止而止,不得不止也。因圆之自转,使不得止;因方之自止,使不得转。”大概正是根据这种经验体会,周髀家在无法对巨大天地的周边形状进行直接观察的情况下,却有理由相信,旋转不止的天盖,其边缘应该是圆形的;静止不动的大地,其边缘应该是方形的。

第三,类比引伸,触类旁通,是古人在科技水平、科技手段相对有限的情况下,认识客观世界的常用的思维方法。例如,先秦、秦汉时期的阴阳五行家们正是应用了这一方法,把纷繁复杂的各种自然现象乃至社会现象,都与阴阳二气和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物质分别联系起来,井井有条地建立起了庞大的包罗万象的阴阳五行体系。可以说,天圆地方观念的建立,也是这种认识方法的具体应用和体现。

其实,早在三国时期,为《周髀算经》作注的赵爽,就已在注文中明确指出“天圆地方”与“天动地静”之间的关系。他说:“物有圆方,数有奇偶。天动为圆,其数奇;地静为方,其数偶。”不过,由于他信奉眼见为实的原则,因而对无法直接证实的“天圆地方”说,还是表示了否定态度。所以,他接下来又说:“此配阴阳之义,非实天地之体也。天不可穷而见,地不可尽而观,岂能定其方圆乎?”不过,赵爽的议论在古代似乎没有产生多大影响,“天圆地方”观在古人心目中的牢固地位并没有被其所动摇。例如,后来取代盖天说、在古代占据了主导地位的浑天说,虽然把对天空形状的认识由圆盖改成了圆球,但其信奉者依然相信大地的周边是方形的,相信“天圆地方”与“天动地静”之间的渊源关系。现存于苏州博物馆内的南宋淳祐丁未年(公元1247年)的石刻《天文图》,其说明文字中就记有:“天体圆,地体方;圆者动,方者静;天包地,地依天。”(注:引自陈遵妫《中国天文学史》第2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69页注①。)

当然,近代天文学已经探明,全天恒星的周日视运动其实是地球自转的反映,“天动地静”这种人们的直观感觉并未客观地反映恒星天与大地之间的真实运动关系。另外,整个天空的真实面貌既不像盖天说所说的那样为圆盖形,也不像浑天说所说的那样为圆球形,而是一个无形、无际的广漠空间;整个大地的真实面貌既没有棋局那样的方形周边,也没有棋局那样的平坦表面,而是一个浑圆的圆球。也就是说,“天圆地方”观实际上是以“天动地静”这种假象为依据建立起来的非正确的天地结构观。与近代天文学的科学认识相比,“天圆地方”观的确显得十分幼稚和匪夷所思。然而,人类认识大自然的历史,是一个不断由幼稚走向成熟、由肤浅走向深刻、由谬误走向科学的前进过程。因此,“天圆地方”观的历史地位是不应被低估和抹煞的。因为,它毕竟是我们的祖先在探索自然、认识自然的漫漫征途上,对天地形状这一重大课题所进行的具有相当创造力和合理性的第一次尝试。

四、“天圆地方”观的产生时代

如果《周髀算经》所记周公和商高关于“天圆地方”的讨论属实,则此观念的产生应该不迟于公元前11世纪的殷周之际。另外,从殷墟甲骨文的记载看,殷人一方面把自己的国家称作“中商”,如:“受中商年”(注:曾毅公:《甲骨缀合编》148,修文堂书房1950年版。),“于中商乎御方”(注:商承祚:《殷契佚存》348,金陵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丛刊甲种,1933年版。);一方面又把“中商”以外的周边地区分别称作东方、西方、南方、北方,如:“东方曰析,风曰;南方曰炎,风曰;西方曰夷,风曰彝;[北方曰]勹,风曰”(注:郭沫若主编、胡厚宜总编辑《甲骨文合集》14294,中华书局1978-1983年版。);“癸卯,贞东[方]受禾,北方受禾,西方受禾……”(注:罗振玉:《殷墟书契续编》2·29·7,1933年珂罗版影印。)这表明,在殷人心目中,整个大地是一个以商地为中心的四方形(有学者认为是一个字形,亦即形(注:[美]艾兰:《“亚”形与殷人的宇宙观》,《中国文化》第4期,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32页。)。可备一说)。然而,商地的周边地区不会是四四方方的,殷人也不可能通过实地考察得到周边地区为方形的直观印象。因此,殷人的四方观念只可能出自于推测,而推测的依据应该就是“天动地静”现象。根据“地静”现象得出大地为方形的判断,又根据“天动”现象得出天空为圆形的判断。尽管目前在甲骨文中尚未发现有关“天圆”的记载,但从殷人已经以“地静”认识为基础建立了“地方”观念这一情况看,当时对天动现象已有明确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天圆”观念,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另外,《晋书·天文志》称,盖天之说“其本庖牺氏立周天历度,其所传则周公受于商高”,把“天圆地方”观的形成时间提前到了史前的渔猎时代。值得注意的是,二十多年前,考古工作者在两处红山文化遗址中各发现了一组圆形和方形祭坛。一是1979年,在辽宁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遗址中,发现了一个东西宽11.8米、南北长9.5米的石砌方形祭坛;在方坛以南15米处,有一个直径2.5米的石筑圆形祭坛(图一)(注:郭大顺、张克举:《辽宁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建筑群址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第11期。)。另一是1981年,在辽宁省建平县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中,发现了自西向东排列的4座墓葬与祭坛相结合的高台封土积石冢。其中,编号的为一东西宽17米,南北长18.7米的方坛;在以东2米处,是一个由石桩筑成的三层同心圆圆坛(图二)(注: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粱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8期。)。据碳14测定和树轮校正,这两处遗址的年代均已距今5000年左右。关于这两处遗址中的圆形和方形祭坛,已有学者指出,它们“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天、地的原始认识”(注:《座谈东山嘴》刘晋祥先生发言,《文物》1984年第11期。);“三环石坛以象天,方形石坛以象地”,“是最早的天坛”和“最早的地坛”(注:冯时:《星汉流年——中国天文考古录》,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221-223、145页。)。还有,1987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省濮阳市西水坡发现了一群公元前4000年左右的仰韶文化古墓群,其中,第45号墓不仅清理出了用蚌壳摆塑的青龙、白虎图像,且其墓穴的南部边缘呈圆形,北部边缘呈方形(注:濮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等《河南濮阳西水坡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8年第3期。)。关于该墓的造形,亦有学者认为,它与“天圆地方的宇宙模式”有关(注:冯时:《星汉流年——中国天文考古录》,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221-223、145页。)。如此看来,我们的祖先在五六千年前的渔猎时代,就已在对“天动地静”现象进行理性思考的基础上产生了“天圆地方”观,应该是属于有据可依的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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