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权力假说的正当性与理解_边缘化论文

审美权力假说的正当性与理解_边缘化论文

审美权力假设与理解的合法性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性问题论文,权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出“审美权力”概念,意味着我可能对当下一边倒的“多元化”、“比较研究”、“文化方法”及“对话”等文学理论发展主张提出某些质疑,甚至意味着挑战经典的审美非功利性原则。“权力”是什么?《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礼记·王制》:“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权力是对事物进行称物平施,知其轻重的一种控制、制衡之力,对不同社会文化现象,如“父子之亲”,“君臣之义”,亦可“以权之”。“权力”概念在现代意义上还是西方国际关系学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现实主义学派认为权力是一国在国际舞台上对别国控制,施加影响的国际综合行为能力,权力是实现一国对外目标的根本手段,国际政治的实质就是权力之争,权力冲突是国际关系中最突出的表现。国家间权力冲突主要表现为维持权力,增强权力和显示权力,在国家对外决策上表现为强权政治的政策。

审美权力概念无疑继承了知轻重与权利义的涵义,通过审美中各种控制影响手段,形成多元格局中的强势表现,以展示自己拥有中心价值的领导权。审美权力假定各种多元文化指向存在的合理性,但同时它通过对自身审美权力的维护、增强以及某种审美权力的强势显示,获得多元中的合法存在。换句话讲,审美权力一般不重视权力的合理性分析,或者说,审美权力假设更重视多元格局中审美权力的合法性问题。

近10年来的文学理论及其批评,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艺术,特别是文学,已日益被商业文化挤兑,故而才有文学理论界各类极具现代意识与商业意味的批评表述,如“小说边缘化”、“诗歌边缘化”、“文学失语症”,“主体缺席”等等。为了挽救“无话可说”的中国文学及其理论,一些忧心忡忡的理论家提出文学的“语言转向”及“重建中国文学的话语权”问题。于是一石击起千层浪,国内包括《文学评论》《文艺研究》等国家权威刊物,均对此话题展开热烈讨论,形成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理论焦虑局面。“建立自己的话语权”是很鼓舞那些既满腹经纶又雄心勃勃的文艺思想家们的。但事情却并不像提出建立自己的话语权那么简单。就像卢梭在他的《论不平等》中所说的,“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的真正奠基者”。然而不幸的是,多元化理论并不支持各领风骚的雄心勃勃的批评家们是“头脑简单”的,反之他们都是“满腹经纶”的。于是近10年“百家争鸣”的场面,并没有真正催生出中国文学发展急需的“话语权”,我们的文学理论及其批评还是摆脱不了落伍的局面。

1998年2月底,《文学评论》编辑部与暨南大学中文系联合举办了“文学与文化”学术研讨会暨《文学评论》组稿会,对我国当代文学理论的思想内涵与思维方法,对西方文论一个世纪以来多重反复形成的对中国当代文论近20年流变的影响进行了异常热烈的讨论。讨论会的成果由李凤亮博士以《多元化语境下的理论探讨与批评实践》为题,写成长篇综述,发表在《暨南学报》1998年第三期。我有幸参加此会。会中中山大学程文超教授一针见血抨击了当前出版业及传媒滥用“文化”概念的现象,他认为,当下社会环境中,文化由于其特定的包容性而常常被一些有经济头脑的人导入一种商业运作,“文化”仿佛一夜之间身价百倍,什么酒文化、茶文化、性文化,甚至还出现“三陪文化”“修脚文化”,连垃圾也成了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文化成了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文化的无限多元扩张,造成了主体文化的萎缩。本人在会上以《文学的文化视域及构成理解的通约原则》为题,说出了我对“多元化”“泛文化”文学研究的忧虑,由于“文化”概念自身存在不确定的广狭义之分及不同立场学者出发角度的不同,使学术界施用“文化”过程中发生了浓重的“弥漫性”特色,不少学者从一己文化观念出发进行文化批评,但不同文化批评之间又没有真正建立起合理的沟通原则,众说纷坛的学界成了“自说自话”的飞地,于是“鸡说鸡话,鸭说鸭话”,不管你听不听懂,我就是说自己的话。其实不管是“多元化”、“比较”论,“文化”论还是“对话”论,如果不建立有关研究的通约原则,用权力话语来讲,叫“合理与合法性原则”,以上各论除了一厢情愿,均无法建立起真正属于可以面对21世纪的话语权。在发言时本人曾构想用界定“文学的文化视域”来建立各不同立场与视角合法性沟通的游戏规则,建议从文学文化的存在状态、价值理解及运用方法三个层面入手,以获得一种能权衡与控制的强势导向,使建立中国文学自己的话语权成为真正的现实。但本人后来发现,“文化”“多元化”“对话”实在是一个很难界定的对象。用巴赫金的话来讲,以上三者的提出只是为了否定无法回避的话语权威而进行的理论“狂欢”而已,因为从学理上讲,“狂欢化”的场景不是为逻辑而准备的现成结论,而是为蕴含历史“长远时间”丰富涵义提供不断翻新历史解释的可能性。

巴赫金在他的《在长远时间里》(见《巴赫金文集》第四卷),提出:“在长远时间里,任何东西不会失去其踪迹,一切面向新生活而复苏。在新时代来临的时候,过去所发生的一切会进行总结,并以新的涵义进行充实”。巴赫金还进一步指出“即使过去的涵义,也从来不是固定的(一劳永逸完成了的,终结了的),它们总是在随着对话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变化着(得到更新)。在对话发展的任何时刻,都存在着无穷数量的被遗忘的涵义,但在对话的进一步发展的特定时刻里,它们随着对话的发展会重新被人忆起,并以更新了的面貌(在新语境中)获得新生”。巴赫金的观点启示我们,文化理解也好,对话理解也好,在学理上不可能存在唯一涵义,因而也不可能有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涵义,因为无数被遗忘的涵义是在不断前进的历史场景中获得新生的。引用巴赫金的观念,本文想证明的是,审美权力论在很大程度上是想确立一种“强势控制”假设,这种设定的学理目标是:(1)承认强势控制是一种主观化权力形成;(2)随着文化历史场景的置换,强势控制可能成为弱势存在,这与权力更迭,改朝换代一样;(3)强势控制是靠维持“增加”“显示”话语权力来实现其有效控制的。对审美概念的这种认识很重要,因为我们可以由此抛弃对无限历史场景置换的学究式分析,我们还可以悬搁其不切实际的对唯一合理性前提的诉求。反之我们能极从容现实地解决“当下”的“合法性”问题。审美权力的设定只需获得概念相对合理性效果就可以在多元化理论、对话理论、泛文化理论之间实行某种强势通约,这类强势通约就像卢梭说的那样,每一种理论均可把属于自己的思想领地圈起来,并大声说“这是我的”,如果他的“这是我的”居然被历史场面中的大多数人认肯,那么他的强势理论便应是合法的。正如我们不追问克林顿是不是当下美国唯一最好的总统,这样问是很愚蠢的,但他是合法总统这是肯定的。谁能通过“对话”有效地影响与控制主流文化的话语权,谁就算掌握了真正的话语权。

现在让我们回到文学的现实中来。以上对审美权力合法性的分析,我们同样可以在文学艺术的现实中找到支持。所谓文学边缘化,诗歌边缘化,散文边缘化,戏剧边缘化等表述,本身就反映对某种居于中心地位的“强势”的认肯。正因为“边缘化”了,“非中心”了,说话不算数了,失去了“强势”了,才觉得“失语”了,“缺席”了,要重新确立自己的“话语权”了。现在学界都提出争夺话语权的问题了(不争夺能确立吗),我们能不研究获得话语权的合法性问题吗?不过在当下,由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商业文化更使纯文化、纯学术、纯文学再入“中心”困难重重,于是便要求“平等对话”,这样总比“边缘化”要多一点学术上的尊严。当然学术强势并不就是政治强势,审美权力也不等于政治权力,然而任何有效的思想主张本身就隐含一种权力变体的解释意识。正因为每一种有价值的学术思想均希望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多元化的对话才成为可能,因此也才有意义。每一种主张、思潮,一旦放弃自己的强势维持,放弃通过合法性来增强自己的思想权力,不愿意显示自己的思想强势,那么多元化、对话均成为无意义的场景。多个强势对手存在,才产生真正的对话。巴赫金对拉伯雷小说“狂欢化”分析,就是要摆脱单一特权、禁令,从封建国家、官方世界中跳出来,采用非官方的、非教会的角度与立场,建立一种暂时人人都像“皇帝”,或者说“皇帝”与百姓一样的场景,于是才有了普天同庆的“狂欢”。“狂欢化”就是权力的暂时多元化、民主化。审美权力论是在这个意义上解构单一权力意识的。但即使如此,理论的“狂欢”也是有条件的,天天“狂欢节”恐怕不是巴赫金的本意。对权力的解构暗含对权力的重视,对“边缘化”的不满表明对“中心”的向往。假如以上讨论是可以接受的,那么承认审美原则并不是那么纯粹那么非功利,那么远离权力中心就十分自然了。康德就很清醒,提出美的“无目的性的合目的性”,这说明美的规律中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它使审美走向合目的性。而在我看来,这只审美的“看不见的手”就是人们在审美时被某种审美权力强势所控制并暗中被其牵着的文化推力。现在该是研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强势控制的时候了。否则,我们无法自觉建立起中国人在文学方面真正属于自己的话语权。自觉掌握还是被动掌握,是中国文学理论能否真正获得自己的话语权的关键。

“多元化”、“比较论”、“文化论”、“对话”在当下制造了学术非权力化的假象,蒙蔽了那些愿望单纯的非功利的纯美主义者。经典的美学理论认为功利、权力的反面是文学艺术与美的真正居所,然而社会的商业化却无孔不入地揭去了纯文学、纯艺术的最后一件内衣,就中国文艺发展的历史来看,十年文化革命当文艺成为社会的中心,被当作传声筒时,没有真正的文艺,但在发展经济的强势文化挤兑下退出“中心”的文学,一旦离开中心,文学艺术又觉得寂寞了,“边缘化”了。这种见解,实则反映了文学对“中心”强势的留恋。套改《围城》的一句名言,“中心”的时候想出来,“边缘”的时候又想进去。这不是审美权力意识这只“看不见的手”在牵引又是什么?

只有真正迷恋审美权力论的人才能为文学争得属于自己的话语权。有时我感到困惑,中国文化可以制造读书迷、戏迷、棋迷、球迷、科学迷,但若为官迷就极可恶,换句话讲“权力”迷是十分令人讨厌的。“迷”是一种沉醉、忠诚、全身心的投入,然而为官一任竟可不忠诚、不全身心投入?“迷”了、忠诚了、全身心投入了才会去认真学习,深刻体会,由此才能科学有效地操作。在我看来,一些人力图使审美与权力脱离,与功利脱离,并不是事实的真相,因为表面的“非目的”意识最终还是走向“合目的”性质。对审美权力应有这样的一种忠诚,维护它、增强它、显示它,否则我们不会有属于自己的真正话语权。一些人害怕审美与功利与权力联系,认为这样会导致“人文精神”丧失,“终极关怀”缺席,文学自身“失语”,文艺家会蜕变为纯粹的功利主义者、政客或投机家。但我认为袒露文学艺术存在“审美权力”的事实,并指出其可能成为争权夺权的工具,目的正是提醒人们要清醒地为艺术定位。

文学艺术就是要确定自己的审美权力地位及控制范围,一方面它必须在自身“内部研究”领域讲自己的审美权力意识,以形成不同派别“百家争鸣”的局面,另一方面它还须在其它意识门类面前显示自己的意识强势,只有既敢于对内扩张,又敢于向政治权力意识、道德权力意识、经济权力意识、法律权力意识,宗教权力意识挑战,中国文学及其理论才会有自己独立而合法的地位,它的“对话”才是有价值的。

我们确实很难为审美权力找到纯粹合理性前提,但我们可以为审美权力合法性提供存在的依据,那就是“多元”、“文化”、“对话”在“长远时间”的历史场景的无穷变换中,有无穷数量的文化涵义被遗忘,但遗忘不是丢失,审美权力主观强势的合法性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被遗忘的部分,并永远予新场景以新的解释。西方有一部说不尽的《哈姆雷特》,中国有一部道不尽的《红楼梦》,在审美的视界里,所有的解释都不会是唯一的和终极的,因而所有的解释均不可能冠以最客观并最合理的名义。我们企求的是获得某种历史强势的意识表述,如审美表述,文化表述等等,这些表述不一定是“合理”的,但它在某一特定历史时刻一定必须是“合法”的。正如《红楼梦》可以拍成电影,也可拍成电视剧,可以这个演员饰林黛玉,也可以用另外的演员饰林黛玉,这里不必过多追问谁才真正像林黛玉。审美权力只承认最广大民众喜欢的饰演者,只要她的表演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她就获得了某种审美权力合法的强势表述,对审美权力合法性的理解实际是如何获得集体主观性的强势支持问题。就像美国的选举文化,想当总统的人总说“我最行”,至少有两个“我最行”。只要符合有关选举规定,他就是合法总统,但我们绝不能认为再也没人像他一样有能力可当总统了。事实上选举并不每次都选出了最优秀的人。审美权力论只承认合法性运作,同时也包含着对类似的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忧虑。在商业利益观念日益渗透我们社会每个角落的时刻,在被商业利益不断鼓舞而行动的审美事件前,我们除了承认合法性强势影响外很难有更好的解释。多元化的“对话”背后隐含对审美权力的肯定。多元化的“对话”假设,其话语权的最佳实现形式就是民主与平等的对话,由此获得合法的有益于社会的强势解释。然而民主与平等又恰是现代权力意识的另一种表述。最后必须强调的是,审美权力不是政治权力、道德权力、法律权力、经济权力、宗教权力,审美权力的运作主要在审美活动的强势控制中,僭越审美权力规定的界限对审美来讲就是非合法性的。本文明确希望合法使用审美权力,否则重建中国文学的话语权将只会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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