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变化与中国的应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气候变化论文,全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球气候变化(global climate change),指的是世界范围内温度的上升和风暴活动的增加等,是气候平均状态统计学意义上的巨大改变或者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的气候变动趋势。尽管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可能是自然内部的因素,也可能是外界强迫或者人为造成的,但气候类型的长期改变由人类排放的温室气体引起已成为一种共识。①显然,对于像气候变化这样的全球问题必须而且只能通过一种全球性的解决方案才能得到最终解决。②最近几年,国际学术界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正进行着热烈的讨论,相关的研究文献增长迅速。这股来势汹涌的研究热潮由两股力量所推动:一是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高度关注;二是学术界日益高涨的研究热情。究其原因,一方面凸显了气候变化事关各国福祉,威胁到国家安全,影响到人类社会的发展前景,其重要性自不待言;另一方面,由于气候问题涉及众多学科,它不仅对分析概念而且对研究范式等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从学术领域对气候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都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缘起与争论焦点
大量的科学证据已经揭示,全球气候变化主要是由人类过度使用化石燃料、排放温室气体所引起的。因此,要遏制气候变暖的趋势就必须从减少各国的温室气体排放入手,这也是联合国发起的诸多保护全球环境国际行动的主要目标,是众所周知的《京都议定书》等国际协议的主旋律。
(一)气候变化的原因
一般认为,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简称“GHG”)或温室效应气体是指大气中促成温室效应的气体成分,包括水汽、二氧化碳、臭氧、甲烷、一氧化二氮、氟氯碳化物、全氟碳化物、氢氟碳化物,以及含氯氟烃、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等。其中大部分都与人类的活动密切相关。
科学家已经发现,人类社会迈入工业文明几百年以来形成的温室效应,比过去几千年都更为显著。这是因为,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燃烧的化石燃料使二氧化碳的排放急剧增加;近十年来,累计增加的数量更高达30%。另外,甲烷气的增加以及原本自然界不存在的气体如氟利昂的出现都使得大气中温室气体目前的浓度达到了一个危险的水平。
由于温室气体大都是人类在经济活动中燃烧化石能源产生的,因此,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就意味着压缩当前经济的规模或改变目前的能源消耗结构。然而,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做到这一点即使不是不可能的,也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它要求我们放弃和改变工业革命以来建立的文明模式,取之以清洁节能的文明方式。理解这一点是重要的,因为只有从这样的角度,我们才能更好理解为什么国际社会为保护全球环境所采取的行动总是步履蹒跚,而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更在签署、批准和执行等诸多环节上屡屡受挫。
(二)斯特恩报告及其争论
2006年10月,英国政府发布了由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Nicholas Stern)主持完成的一份近700页的报告,这份报告旨在评估气候变化对英国的影响以便政府可采取相应之策。这份被称为“斯特恩报告”③(The Stern Review)的长篇大作一经发表就引起了世界媒体的广泛关注,在国际经济学界掀起一场轩然大波,并成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气候政策争论的焦点④,也为推进气候变化的经济学研究提供了契机。
“斯特恩报告”指出,如果忽视全球气候变暖所造成的环境恶化,人类将再次面临类似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和衰退。有证据表明,过去五十多年气温升高的趋势可能与人类燃烧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和天然气等碳氢化合物)等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有关。某些气候变化已经可以“明显地”观察到:雪与冰层减少、海平面升高以及极端温度的范围和严重性都有扩大的趋势等。该报告认为,到下个世纪初,全球可能因气候变暖损失5%—20%的GDP(国内生产总值)。该报告强烈呼吁,世界各国应采取迅速而有效的措施减缓全球气候的进一步变暖。
许多国际组织的研究报告也与“斯特恩报告”前后呼应。例如,2007年2月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表的第四份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以及2007年11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都强烈敦促世界各国紧急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2007年12月,联合国在巴厘岛召开的全球气候变化会议再一次呼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携手,以应对日益紧迫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
不过,与“斯特恩报告”要求各国迅速采取行动的热切呼吁比较起来,包括多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在内的众多学院派经济学家们在应对全球变暖问题上却保持着相对冷静的姿态。著名经济学家、耶鲁大学教授威廉·诺德豪斯(William D.Nordhaus)认为,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人们应该更多运用价格调节的方法,如实施国际间经过协调的碳排放税等⑤,因为价格手段比目前《京都议定书》着力于确立减排指标的数量控制要有效许多。面对气候变暖的威胁,诺德豪斯告诫人们最重要的是思考怎样的反应才是适当的。这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便是,如何把未来由于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损害折现到现在。显然,折现率的不同必定会使得我们对于未来的损失有着不同估量,这又会直接影响到当前政策措施的制订上⑥。鉴于“斯特恩报告”使用了一个很小并接近于零的时间折现率,诺德豪斯经过计算断言,如果按照目前市场的真实利率和储蓄率来重新计算,那么“斯特恩报告”的主要结论就不再成立。⑦
为更直观地理解“斯特恩报告”引发的争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曾举了一个通俗的例子⑧:假定全球变暖给五十年后那一代人带来的福利损失相当于当时的2万亿美元,按3%的折现率折现,这一损失在当前的价值约为5000亿美元。假定当前在减少温室效应方面的投入可降低后代所受到的损害,如果通过大幅提高排放税、采用新技术等途径来完全消除温室气体的排放的成本为8000亿美元,那么在3%的折现率水平下,彻底的治理显然是不合算的。此时若令收益大于成本,则折现率取值至多为2%。如果我们希望了解更遥远的未来比如说一百五十年后的影响,那么,折现率的大小就更为关键了。
现在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使用一个能够反映资本报酬率的折现率是有好处的。例如,如果我们不把8000亿美元花费在消除温室气体上,而将其投资于物质资本,那么如果资本的长期回报率为3%,则这些资本在五十年后将积累到8000×1.0350亿美元,超过3万亿美元。可见,这种不把当前的资本用于治理温室效应而是用于投资的策略对于后代来说未尝不是一种福利改进。由此可见,即使一个人对当代和后代的效用具有同等程度的关心,他也应该采用一个显著为正的折现率,以反映长期资本回报、消费增长以及储蓄回报的影响。如果考虑到未来的技术进步,尤其是人类在环境保护和寻求清洁能源以替代化石燃料方面所取得的进展,那么一个显著为正的折现率也是适当的。
在特定的假定之下,“斯特恩报告”认为在短期内采取一种更加积极的行动比什么都不做要好。然而,政策制定者关心的是短期内这种行动应该怎样“积极”才是适当的,因为社会需要权衡当前温室气体减排的各种方案。由于气候变化引起损害的风险会随着温室气体浓度的上升而加大,而减排的成本会快速下降,因此社会需要在这种交替中进行选择。⑨于是,如果我们接受“斯特恩报告”中的模型假定,那么,现在进行减排方面的投资就是明智的。
问题在于,当我们每年将上亿美元的资金投入到减排的事业中时,我们必须找到这样做的确切理由,并有一种经得起推敲的理论作为支撑。然而,“斯特恩报告”却很难让学院派经济学家们信服,剑桥大学经济学教授帕萨·达斯古柏塔(Partha Dasgupta)就指出,报告设定的0.1%这一近乎为零的低折现率就意味着当代人必须把收入的97.5%用于储蓄留给子孙后代,这显然是不现实的。⑩因为即便是在当今世界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中国,其储蓄率也不过45%左右,美国等国家的储蓄率甚至为负。现实的情况是折现率大多在10%甚至更高;即使是社会公益投资所采用的社会折现率,也多在5%或更高;因为资金的使用存在机会成本。因此,如果调整折现率,“斯特恩报告”得出的结论将会立即改变。
尽管“斯特恩报告”受到了多方质疑,理论上也存在一些瑕疵,但多数质疑者都同意“斯特恩报告”中所声称的气候变化正在给人类发展的前景造成损害这一判断,认为“斯特恩报告”在政策层面上意义是积极的,分歧的产生主要是学者们对如何看待和解决这种损害持有不同的观点。(11)正如查尔斯·科尔斯泰德(Charles Kolstad)和迈克尔·托曼(Michael Toman)强调的,由于我们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准确地测算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损害,因此,围绕着气候变化损害的争论和研究还将进行下去,而折现率的取舍正是引起这种争论的焦点所在。(12)
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本质与解决机制
虽然有批评者认为“斯特恩报告”不过是一个政治报告,而非学术报告,但毋庸置疑的是,“斯特恩报告”在国际学术界引发的大讨论深化了人们对气候问题本质的认识,推动了气候问题的政策研究,为我们思考和寻求解决气候问题的全球方案提供了契机。
(一)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本质:全球公共物品
众所周知,在当前国际政治的格局下,气候问题的解决必须而且只能通过有关主权国家签署的国际环境协议来进行,并通过国际合作来得以落实和解决。国际环境合作提供的“物品”即温室气体的减排和全球环境质量的改进,是一种类似与国防的纯公共物品(13)(pure public good),此种物品同时具有“非竞争性”(non-rivalry)和“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两个本质特征。简要地说,就是一个国家对这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消费,也不可能阻止某个国家对这种物品的消费,这是非竞争性的体现;另外,这种物品所带来的好处无法被它的提供者所独享,这是非排他性的约束。然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不是免费的,有时甚至代价高昂。(14)于是,对于这种全球公共物品,各个国家都倾向于从别国减排的努力中享受到好处,而自己不愿做任何努力。结果是,这些“搭便车”的行为不仅损坏了国际环境合作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而且还阻碍国际社会解决气候问题的努力。
一般而言,对于不同的国际合作而言,愿意参与的国家数目并不是固定的,这取决于合作问题的性质。例如,就一些问题的合作而言,五个国家或许就能实现目标,而对气候变化这样的全球问题,一百个国家的参与都不够。通常情况下,参与合作的国家数目越多,合作就越难维系。经济学家已经为我们描绘了一幅两难的局面:当合作带来的收益很少时,国际社会能够通过一个自我执行的协议维持全球约二百个左右国家参与的合作;而当合作带来的收益很大时,不仅愿意参加合作的国家急剧减少,而且合作本身也难以维系。尤其是当合作所产生的损益在各国之间分配不均时(15),合作更是难以实现。于是在现实世界中,能够带来实质意义的全球性合作如果不是不可能的,也是很难实现的,此时合作的成本会变得非常大。可以说,这种现实和理论上的窘境正是由全球公共物品的特征决定的,它刻画出了当前国际社会敦促世界各国为应对气候变化积极采取行动的现实情形,也描绘出了国际社会正在进行的气候谈判的客观景象。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国际社会围绕《京都议定书》后续减排目标的谈判会是如此的艰难。
(二)气候问题的解决机制:国际环境合作
从全球公共物品的角度,我们知道,作为保护全球气候的行动如温室气体的减排,其突出的特点便是有关国家缺乏减排的动机。面对气候合作中出现的难题,如果我们能突破传统思维的桎梏,如借助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所授予领域机制设计理论的重要思想,设计出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改善和提升有关国家的减排意愿,那么国际间的气候谈判就有了成功的可能。
一般认为,造成气候变化问题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有两个:一是气候本身全球公共物品的特点,二是公共物品与生俱来的“搭便车”行为。“搭便车”行为的出现将直接削弱各国提供公共物品的动机,导致国际社会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种种努力大打折扣,使得《京都议定书》等气候谈判步履维艰,国际合作难以取得成效。不仅如此,现实中还存在诸多阻碍环境问题解决的场合。例如,“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等在主权国家内广泛采用和行之有效的环境治理手段在国际场合中就难以推行。因为,此时的行为主体已经不再是同一管制主体之下的对象,而是彼此间并无管辖权的国家。这一客观现实,使得旁支付机制有了存在的理由。(16)
我们经常可以观察到的一种情形是,往往是排污很少的发达国家提供财政补贴或技术援助给那些欠发达的产生跨境污染的国家,以换取后者减少污染排放和参与治理全球环境问题的承诺和行动。这被称为向欠发达的污染国购买“国际合作”的思路,在现实中就十分奏效。(17)由此可见,要使合作意愿并不高的国家承担减排的义务,提供资金和技术上的援助确实是一种有效的机制。因为当发展中国家履行对其相对而言较为严厉的环境标准时,通常会牺牲一些经济利益,至少从短期来看是这样。在旁支付计划下,这些国家就可以通过“合作待售”(cooperation for sale)来弥补由于参与减排所遭受的损失(18),即可以通过设立一个适当的旁支付机制来支持众多国家都参与的气候合作。正如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里克·马斯金(Eric S.Maskin)指出的:“气候变化是一个长期的问题,我们需要一种动机去解决它。但困难在于它是一个国际问题,因此需要国际协议。具有挑战性的是,怎样执行这种协议,因为当一个国家决定放弃或不遵守协约时,我们是很难对其进行惩罚的。所以,必须建立起一种动机以确保所有各方都遵守这种国际协议。通过机制设计,我们可以使各方的利益统一到共同的社会目标上来。”(19)
总之,对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样一种旨在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活动而言,吸引更多国家的参与和扩大合作的范围无疑是重要的,但这仅是一个手段而已,保持合作的有效和稳定才更为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成持久减排的目标,从而实现遏制气候变化趋势、改善全球环境的目的。(20)
(三)对当前气候谈判的启示
我们正在目睹国际社会为达成《京都议定书》后续减排目标所进行的冗长谈判,尽管“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早已奉为不同国家解决气候问题的原则和口号,但如何理解这其中的“区别”和分清各自的“责任”却并不容易。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各自承担减排义务方面持有异议,相互扯皮,使得当前的气候谈判陷入步履维艰的境地。
在当前的气候谈判中,有三派力量决定着气候问题的解决方式:一派是欧盟,另一派是美国,夹在中间的是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现在的分歧在于:欧洲迫切要求针对气候变化采取行动,强烈要求订立时间表并规定强制性的减排目标;而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对此并不认同,反对设立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减排指标。在这种情况下,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有两个:第一,如果穷国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过程中遭受重创,那么,作为世界上最富裕的美国就应该在有利于所有国家的保护行动中承担大部分成本。但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一是如果美国真正的目的是帮助穷国,那么美国恐怕有更好的选择譬如大幅增加对穷国的发展性援助等;二是如果美国追求的是财富的重新分配,那么要求美国承担解决气候问题的大部分成本就有点牵强。第二,大量证据显示,美国应该为目前大气中的大部分温室气体承担责任。在现有温室气体的存量中,美国排放了其中约30%,俄罗斯和中国的排放比例均为8%,英国为6%。因此,直觉上美国有减轻这一问题的特别义务。表2给出了有关国家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这个表给出的仅是当年的流量或预测值,实际的累计存量将会更大;二是如果考虑到中国人口众多的特点,中国的人均排放量将会大幅降低。
考虑到气候问题形成的历史以及当前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现状(22),埃里克·波斯纳(Eric A.Posner)和卡斯·桑斯坦(Cass R.Sunstein)以“出钱让中国减排温室气体”为题,呼吁世界富裕国家为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减排付费。(23)这种建议的理由是,如果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那么毫无疑问,这个整体将会从温室气体的减排中获益。但问题是,一个更加温暖的地球所带来的问题并不是均匀分布的,气候变化给某些国家造成的危害可能要比其他国家大得多,同时减排给某些国家带来的成本也会比其他国家多得多,正如表3所揭示的,气候变暖对不同的国家造成的损失是不一样的,在全球气温升高2.5摄氏度的情况下,印度遭受的损失将高达其GDP的4.93%,而俄罗斯却从这样的气候变化中获益。原因大致是气候变暖将使印度大量低洼的地区被上升的海平面所淹没,许多地方不再适合人类居住,而相同的情况却使俄罗斯原来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寒带成为温带,成为宜于人类居住和农业生长的地区。
由于没有哪个国家愿意做超过其预期收益的事情,加之全球公共物品难以避免的“搭便车”行为,因此,通过旁支付和议题关联(25)等机制来熨平不同国家在收益和成本上的差距是值得的,也是气候合作得以有效开展的前提条件。这种思路得到了斯科特·巴雷特(Scott Barrett)的分析支持。(26)总之,尽管现实中的气候谈判和合作既复杂又困难,但如果我们能从机制设计入手,从改善有关国家的减排动机着眼,那么我们就能够找到解决气候问题的有效办法。
三、全球气候变化:对中国的挑战与应对
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一个挑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要求各缔约方制定、执行、公布并经常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中国政府根据中国国情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历时两年编制完成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部2007年6月颁布的方案,是中国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颁布的首部应对气候问题的国家方案。2008年10月,中国政府又首次对外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的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充分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道,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保护人类共有的气候系统不断作出新贡献。
考虑到气候问题形成的历史原因及其特点,笔者在此强调的是,中国在保护全球环境国际行动中承担的义务及责任不仅应该从现实的情况来把握,更要从气候问题形成的历史角度来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为此,以下几个问题对于理解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是至关重要的:
第一,气候变化是一个环境问题,但同时也是一个发展问题。气候问题是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它的解决可以也应该通过发展来解决,尤其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正在经历大规模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中大国更是如此。从人类历史上看,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曾肆无忌惮地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有资料显示,从工业革命开始到1950年,在人类燃烧化石燃料释放二氧化碳的总量中发达国家占了95%;而从1950-2000年的五十余年间,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仍占到总排放量的77%。因此,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也应当承担主要的义务。这不仅是因为发达国家有条件减排,更因为发达国家有实力、有资源减轻气候的变化;同时,也有义务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支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就特别强调,发达国家不但要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且也有义务提供新的、额外的资金和技术去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这一主张是十分必要同时也是非常公正的。
温室气体的排放是由能源消费带来的,由表4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过去、现在和未来能源消费占世界的份额。考虑到中国的人口规模,尽管中国能源消费逐年增加,但中国人均能源消费长期来看依然是很低的。
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历史累积的排放量少,人均排放量低,当前面临的首要任务依然是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而应对气候变化,无论是减缓气候变化,还是适应气候变化,都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国际社会理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机会。正是基于上述基本的历史事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出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是客观的,也是公正的。因此,那种不顾历史事实和历史责任,不考虑不同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借气候变化问题不适当地过早、过激和过高地要求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一样承担量化的减排义务,从而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限制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论调是不客观的,也是有失公允的。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国际社会应当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并为其发展留出一定的排放空间,因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发展所付出的代价,可能比气候变化带来的后果还要严重。
图1 环境库茨涅兹曲线
第二,中国在参与国际合作、进行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责任应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毋庸置疑,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和资源,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也增加很快。国外的研究机构甚至宣称,中国目前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28)在比较中美之间和不同国家之间温室气体的排放水平时,我认为必须历史地、客观地和全面地看待这一问题:一是不能只看总量,还要看人均。人口规模对一个国家的排放总量影响巨大,因此,人口大国、人口小国和人口多、人口少的国家在排放总量上有一些不可比的因素。例如,虽然中国的排放总量超过了美国,但由于中国的人口是美国的四倍,因此,中国的人均排放量要比美国低许多。二是不能只看眼前的排放量,而要看历史的累计排放量。据统计(29),从1903-2003年,美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世界的比重达到了28.3%,中国同期仅为7.6%。三是不能只看排放的数量,还要看发展的阶段。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强度是不同的。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排放强度最初呈增加的趋势,实现工业化以后开始降低。经济学家提出用一种倒U型曲线来刻画这种变化趋势,即所谓的“环境库茨涅兹曲线”(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简称“EKC”),其含义是随着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的提高,一国的环境污染最终将会降低而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的一种趋势。
环境库茨涅兹曲线显示,环境污染最初会随着经济增长而加剧,但增长达到一定阶段后,污染会减少。这是因为,当经济增长达到一定水平后,社会对环境质量的需求将大幅提升,推动环境的改善。换句话说,环境恶化与经济增长此时的边际替代率将变得足够的大,以致用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代价过高。在过去的一二百年里,美国已经实现了工业化,与此同时它也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而现在的中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消耗的能源和排放的强度自然也比较大。在当今的国际产业分工中,发达国家由于处在产业链条的高端,服务业发达、高科技发达,相应它的能源消耗和排放也较少,而发展中国家处于产业链的低端,生产和出口着大量的高耗能和高排放产品。因此,在比较不同国家的时候,对这一因素应该给予充分的考虑。总之,国际发展经验已经表明,一个国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有其客观必然性,不仅中国如此,其他发展中国家也是如此。
针对国外一些媒体鼓吹“中国环境威胁”的论调,这里可以再举三组数据来加以驳斥。(30)数据一:中国的历史累计排放量少。在1950-2002年的五十多年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只占世界累计排放量的9.33%;1950年以前,中国排放的份额就更加少了。数据二:中国人均排放水平低。据国际能源机构2006年的统计,2004年人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中国是3.65吨,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87%,为国际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33%。而在1950-2002年的五十多年间,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仅列第92位。数据三: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的弹性系数小。据国际能源机构测算,从1990-2004年,单位GDP每增长1%,世界平均二氧化碳排放要增长0.6%,而中国仅增长0.38%。面对这些事实和数据,一些国外媒体不仅没有指出那些历史排放量多、人均排放量高,排放弹性系数大的国家是气候变化的罪魁祸首,相反却指责历史排放量少、人均排放量低、排放弹性系数小的中国是主要威胁,这显然是不客观也是不公正的。另外,从1990-2005年,中国每万元GDP能耗下降了47%,等于节约了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同期,中国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护等又净吸收了50亿吨的二氧化碳。特别是自20世纪以来,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少生了3亿人。如按2004年的标准,世界人均每年释放二氧化碳4吨,那么3亿人就意味着中国去年少排放了12亿吨二氧化碳。总之,从这些数据中,我们是不难准确把握中国经济发展的整体状况的,而这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在保护全球环境行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
第三,不能只看本土排放,而且要看转移排放。因为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分工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生产和消费的分离有时会掩盖污染和排放的真实情况。(31)例如,英国一独立机构“新经济基金会”(New Economic Foundation)就曾发布一份研究报告,称西方把污染转嫁到了中国。这份题为“中国依赖症”(Chinade pendence)的报告认为,西方国家对中国产品的依赖,变相地把大量环境污染留在了中国,把废气排放量转嫁到了中国。例如,每件在中国生产出口到英国的物品,其废气排放量比在英国生产要多1/3。如果全世界每个人都像美国那样消耗资源的话,人类需要5.3个地球才能承担全人类的消耗量;如果像法国和英国的消耗水平,人类需要3.1个地球。这一数字相对于西班牙的水平是3、德国是2.5、日本是2.4,而中国则为0.9。报告强烈批评了那种每当谈及气候变化产生的原因就把中国当替罪羊的思维,并认为美国等发达国家应该为目前气候变暖的治理付出更大的努力并采取更加积极可靠的措施。这份报告最后概括道,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西方国家把工厂转移到中国大陆,因此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反映出的更多是西方国家不可持续的高消费水平而非中国的实际景象。因此,气候变化讨论焦点应该从商品生产国转移到商品消费国。
第四,虽然中国目前没有承诺量化的减排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不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例如,《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的白皮书就详细描述了为减缓气候变化及适应气候变化中国政府所制定的各项政策与采取的行动。因为保护环境、减缓气候变化和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是中国实现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追求的目标。我们不能再走高消耗、高排放的传统的工业化道路,而是要努力走出一条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高产出的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双赢”的目标,而这本身也正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积极行动。为实现这些目标,中国政府一直在强调全社会的节能减排,节能是最大的减排正在成为一种共识。(32)一些综合性的措施,包括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也正在得到落实。例如,《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就强调了实现“一个结合”和“两个推进”,贯穿了一条主线。“一个结合”,就是要把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国家创新型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两个推进”,就是要一手抓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一手抓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减缓”主要就是控制增量,尽可能少排放一些。“适应”就是对已经引起的气候变化要提高适应能力,防灾减灾,把它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而在减缓排放或者是在控制增量方面,我们有三个途径:一是少排放;二是多吸收;三是再利用。这其中也包括许多具体的考核指标,例如中国政府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要下降20%,同时还要调整能源结构,尽可能少用化石燃料,多生产一些可再生能源,由目前比重不到7%,增加到2020年的16%。总之,通过这些具体措施我们可以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为国际社会温室气体的减排承担应尽的义务。
最近几年,包括气候在内的全球公共物品的研究一直是国际学术界的一大热点问题,尤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提供全球公共物品越来越多地依赖众多国家的合作,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全球公共物品都拥有类似的分析基础。如何构建一个统一的全球公共物品的理论,并设计出一套确保供给的激励机制是研究的主要内容,如同国际社会遏制传染性疾病在全球传播的努力以及预防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军事行动一样,当前国际社会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所做的不懈努力都关乎整个人类社会的未来,同时也使那些不曾在这些领域中付出代价的国家获益。因此,我们研究气候变化所得出的结论对于我们理解其他类型的全球公共物品同样是有帮助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即便我们不考虑气候全球公共物品的特征,也不考虑各国在提供全球公共物品方面动机不足的问题,想要一个国家进行温室气体的减排也是一项代价不菲的举动。这是因为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就必然要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这必将波及整个工业文明的方方面面,汽车、照明以及房屋的制冷与取暖等等都需要重新安排和组织。显然,完成这种文明方式的转变即使不是不可能的,也是十分漫长的。这就意味着,气候问题的解决必将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长期和艰巨的任务。
注释:
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1款中,将“气候变化”定义为:“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观察,在自然气候变化之外由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全球大气组成所导致的气候改变。”这一定义将人类活动引起的“气候变化”与自然原因引起的“气候变率”相互区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国际组织对“气候变化”有不同的定义,请参阅Pielke,R.A."What Is Climate Change?" Issues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Summer,2004,pp.1—4.
②在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下,气候问题已经和人权问题一起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话的重要内容,也是世界各国开展环境外交的核心议题,请参阅Benedick,R.E.Ozone Diplomacy:New Directions in Safeguarding the Planet.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 Tolba,M.K.Global Environmental Diplomacy:Negotiating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for the World,1973-1992.Cambridge:The MIT Press,1998.
③此报告已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Stern,N.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The Stern Review.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
④可以说,“斯特恩报告”在国际社会引起的轰动效应以及最近在《经济学文献杂志》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得到如此多的关注和集中评介在国际经济学界是并不多见的,详见Nordhaus,"A Review of the Stern Review on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45,2007,pp.686—702; Weitzman,M."A Review of the Stern Review on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45,2007,pp.703—724; Heal,G."Climate Economics:A Meta Review and Some Suggestions",NBER Working Paper 13927,2008.
⑤如果国家间缺少合作或政策协调,那么全球环境的治理政策将是低效率的,参见Hoel,M."The Triple Inefficiency of Uncoordinated Environmental Policies." Scandinavian Journal of Economics,107,2005,pp.157—173。
⑥折现率的大小不仅决定着当前环境资源保护的政策取向,而且还波及到遥远的未来,与代际公平密不可分。参见赵景柱;《社会折现率与代际公平性分析》,载《环境科学》,1995(5)。
⑦Nordhaus,W."A Review of the Stern Review on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45,2007,pp.686—702.
⑧这个例子引自Gary Becker的博客,详见http://www.becker-posner-blog.com/archives/2007/02/discounting_gre.html.
⑨Mendelsohn,R."A Critique of the Stern Report." Regulation,Winter,2007,pp.42—46.
⑩Dasgupta,P."Commentary:the Stern Review's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National Institute Economic Review,199,2007,pp.4—7.
(11)围绕“斯特恩报告”的批驳和反驳正在经济学界如火如荼地进行,斯特恩研究团队最近的反驳详见Stern,N."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98,2008,pp.1—37; Dietz,S.and Stern,N."Why Economic Analysis Supports Strong Action on Climate Change:A Response to the Stern Review's Critics",Review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Policy,2008,Forthcoming.
(12)Kolstad,C.and Toman,M."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Policy",in Mler,K.-G and Vincent,J.ed.,Handbook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Vol.3,North-Holland,2005.
(13)正是这种类似使得国防经济学尤其是军事联盟的分析方法在气候变化的经济学研究中大行其道,详见Sandler,T.and Hartley,K."Economics of Alliances:The Less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39,2001,pp.869—896.
(14)温室气体的减排意味着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由于化石燃料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主要助推剂,因此,减排短期内必然会降低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减少就业机会,长期将影响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对人类文明的诸多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15)由表3,可以看出全球气候变化在各国的造成的损益各不相同。
(16)一般认为,旁支付是指通过国家间的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某些国家由于参加国际合作和履行国际义务可能遭受损失的一种机制,例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援助以帮助后者更有效地减排。
(17)(18)参见Barrett,S.("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for Sale",European Economic Review,45,2001,pp.1835—1850)对此问题的形式化处理。
(19)http://www.umu.se/umu/eng/news/maskin.html.
(20)对此部分的详细讨论,请参见王军:《寻求稳定的国际环境协议》,载《世界经济》,2005(12)。
(21)根据McKibbin,W.; Wilcoxen,P.and Woo,W.T.("Preventing the Tragedy of the CO2 Commons-Exploring China's Growth and the International Climate Framework",The Brookings Global Economy and Development,Working Paper 22,2008)提供的资料整理而得。
(22)2007年10月,英国独立的学术机构“新经济基金会”(New Economic Foundation)发表的研究报告用大量统计数字说明,中国温室气体的排放大部分是由于西方工业化国家将污染密集型产业迁移到中国所致。详见:http://www.neweconomics.org/gen/uploads/fmq2gmn5w2dn2qemwoorom4505102007192709.pdf。
(23)参见Posner,E.and Sunstein,C."Pay China to Cu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Financial Times,Thursday,August 09,2007.
(24)参见Posner,E.and Sunstein,C."Global Warning and Social Jastice." Regulation,Spring 2008,pp.14—20.
(25)这里的“议题关联”可简单理解为与国际气候合作密切相关的一组问题,这些问题既可以是环境问题,也可以是其他非环境问题,关键是这些问题影响和决定着有关国家的减排意愿和行动。当这组问题相互交织和冲突时,如果将环境问题与其他问题相互捆绑,那么,就可使那些不愿参与气候合作的国家作出让步,从而采取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
(26)参见Barrett,S."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for Sale",European Economic Review,45,2001,pp.1835—1850.
(27)根据McKibbin,W.; Wilcoxen,P.and Woo,W.T.("Preventing the Tragedy of the CO[,2]Commons-Exploring China's Growth and the International Climate Framework".The Brookings Global Economy and Development,Working Paper 22,2008)提供的资料整理而得。
(28)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智库“全球发展研究中心”(Centre for Global Development)2008年9月发布的报告称,中国电力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排放最多的国家。过去一年中,全球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新增的排放中有一半以上来自于中国。但是,中国人均的排放量仅为美国人均的25%左右。
(29)《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载《光明日报》,2007-06-05。
(30)这部分数据选自《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7)。
(31)这种观点已经成为最近国际经济领域中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即污染避难所假说(pollution haven hypothesis)。其要旨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自由贸易的结果将导致高污染产业不断地从发达国家迁移到发展中国家。于是,与环境管制较为严厉的发达国家比较而言,环境标准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这推动了发达国家的“肮脏产业”(dirty industries)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其结果便是后者成为前者的污染避难所。
(32)这是由中国能源消耗的结构决定的。在中国,化石燃料的消耗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大体上占到二氧化碳排放的75%左右。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就是最大的减排,节能相应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标签:全球气候变化论文;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论文; 发展中国家论文; 公共物品论文; 发达国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