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失业状况分析_失业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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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有三个最主要的指标:一是经济增长率,通常是采用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收入增长率指标;二是通货膨胀率,例如国内生产总值平减指数增长率,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总指数上涨率,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标上涨率;三是失业率。这三大指标被称之为该国或地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政府选择正确的宏观经济目标和确定适宜经济发展政策主要的依据。如果上述统计信息失真,将直接影响该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决策。

一、失业与劳动利用不足

(一)失业率的定义

失业是指劳动力人口中,在某一个时期内没有就业机会并在寻找工作的那一部分人口,他们完全处于闲置状态。失业人口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称失业率。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sation,ILO)规定,失业是指在一定年龄之上、在参考时间内(例如4周或3个月),那些没有工作,目前可以工作而且正在寻找工作的人(注:World Bank,1995.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1995.Oxford University Press.)。具有失业保险系统的国家,估计失业率是根据失业的登记以及他们正在寻找工作的证明来进行估计。但是这一估计不包括那些已放弃就业要求和寻找工作的人。在发展中国家很难精确统计实际失业人口,不能准确的知道谁是完全被雇佣,谁是失业;特别是在农业部门,由于季节性劳动,很难确切的统计。日本规定,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思维能力的人(既劳动力人口),由于没获得有收入的工作而不劳动,是客观失业;因罢工而不劳动或因工资过低而不劳动,是主观失业。美国规定,失业者是指在工作年龄阶段内(16岁以上人口)具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1)一个没有工作的人;(2)过去的4周里曾努力寻找工作的人;(3)过去4周正在等待重新雇佣回原单位的人;(4)在4周内正等待向新单位报到的人。1991年美国工作年龄人口为1.913亿人,劳动力为1.269亿人,占64.7%,其中就业人员1.184亿人,占工作年龄人口的61.9%,失业人员840万人,占4.4%,非劳动人员(指那些在工作年龄内的退休人员、在家从事家务、在校学生、或愿意工作但已放弃谋职的人)为6450万人,占33.7%(见表1)。在任何一个进点上都存在一个失业后备军,从流入角度看,包括:(1)新工人;(2)自愿失业者;(3)暂时解雇的定义是由“对工人没有偏见”的雇主提出的,长达或预期长达连续7天以上的不付薪水的暂时停职人员(注:这个标准意味着工人并没有被解雇,如果企业生产恢复,劳动需求增加,他们会重新返回原先的工作岗位。这类似于我国的下岗职工,但这部分人也被列入“失业后备军”之中(Rudi-ger Dornbusch,and Stanley Fischer.1994.Macroeconomics.McGraw-Hill.Inc.)。);(4)非自愿失业者。从流出角度看,包括:(1)新雇用人员;(2)暂时解雇,但被雇主招回;(3)失业者停止寻找工作,从劳动力市场退出(见表1)(注:Rudiger Dornbusch,and Stanley Fischer.1994.Macroeconomics.McGraw-Hill.Inc.)。

失业率的变化是与失业后备军流入与流出的比率相关。当流入人员大于流出人员,失业人员就会增加,失业率上升;反之则反。在其他条件不变时,辞职和暂时解雇人员增加,也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在后文中将看到,在我国,当大量下岗职工激增时,城镇真实失业率会迅速上升。

长期以来,国家统计局不承认“失业人口”与“失业率”,一直统计“城镇登记待业人数”和“城镇登记待业率”。例如,《中国统计年鉴(1988年)》定义城镇待业人员,一般指在劳动年龄以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城镇基层政权组织进行登记的人员。城镇登记待业率是指城镇登记待业人口除以城镇从业人员与城镇待业人口之和(注:《中国统计年鉴(1988)》,第207页。)。

1994年以后国家统计局将“城镇登记待业人员”改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指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人员。将“城镇登记待业率”改为“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口除以城镇从业人员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注:《中国统计年鉴(1997)》,第143页。)。应当说,上述指标名称的小小修改,标志着中国国家统计局实事求是公开承认中国存在失业现象和失业人口。但是从统计口径上看,上述定义有许多明显的缺陷:第一,从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仅限于城镇中非农业户口口径统计,不包括目前在城镇中大量来自农村的劳动力(例如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7)》,1996年全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人员超过4000万人),这一方面使统计的城镇就业人员数低估;另一方面也使统计的实际失业人员低估。第二,统计的失业人口数为登记数,不包括那些未登记的失业人口,因而这一口径大大低估实际失业人员数。第三,从1993年以来出现大量下岗职工,由300万人激增至1997年1150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实际失业人员未能统计在内。第四,统计口径不与国际接轨,无法进行国际比较,也无法进行历史比较。第五,各国失业率统计通行的是按月度统计、季度统计和年度统计,以便随时观察失业率指标的动态变化,提高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敏感度,而我国只统计年末数,对监测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不利。

关于我国城镇失业率的统计口径问题,不少学者都提出了批评。例如,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杨宜勇1995年4月提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将失业率作为主要宏观调控目标之一”(注:杨宜勇等著:《失业冲击波——中国就业发展报告》,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年。)。从1996年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失业率控制指标作为主要宏观经济调控之一,但这一指标仍然是城镇登记失业率。

鉴于登记失业人口和失业率的缺陷,国家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最近提出了城镇调查失业人口和失业率的统计口径。我国城镇调查失业人口是指城镇常驻人口(居住半年以上)中有劳动能力,目前没有工作,但有工作愿望,在调查时点前三个月内,采取某种行为寻找工作,且如有工作、可立即应聘上班的人员,年龄16岁以上,没有上限。城镇调查失业率是指城镇调查失业人口与城镇经济活动人口之比。目前每年进行一次(注:杨宜勇等著:《失业冲击波——中国就业发展报告》,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年。)。上述统计口径较为客观的反映城镇失业状况和劳动力供求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与国际劳工组织的调查失业人口定义相比,上述定义仍存在着人为的划分城市与乡村,调查时间过长等缺陷。如果国家统计局能够定期公布上述数据,也会有利于及时了解宏观经济形势变化。

(二)劳动力利用不足及类型

在发达国家中,失业一般是指劳动者完全处于闲置状态,这种失业常被称为公开的失业。在发展中国家,除了公开的失业,还存在着大量的非公开的失业。我们把公开失业和非公开失业加在一起统称为劳动不得其用,即劳动力资源的闲置。其类型如下:(1)公开的失业(openune-mployment)。这种失业包括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自愿失业是指能够胜任某项工作的人拒绝考虑这种工作而暂时处在闲置状态。非自愿失业者是指积极寻找工作但又无工作可找的人。(2)就业不足(underemlpym-ent)。这类失业者是指那些实际工作的时间少于他们能够并愿意工作的时间的劳动者。例如,一个劳动者一天能够并愿意工作8小时,但由于工作机会的缺乏,实际上只工作6小时。(3)伪装的就业不足(disguised underemployment)。这是指这些人,他们看起来全天在工作,但实际上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果只要更少的时间就能完成。(4)隐蔽失业(hidden unemployment)。这是指有些人因无工作可做而选择非就业的活动。如有些人受过一定教育后本想参加工作,但因就业机会缺乏而被迫继续上学。(5)健康受损(the impaired)。这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本来可以作全日工作的劳动者,但因营养不良和疾病等原因,以致于不能作全日工作。(6)无生产性(the unproductive)。本来是有生产性的劳动者,但因补充性的物资资源不充分,生产率极低,生产出来的成果甚至还不能补偿他们的生活必需品(注:爱德华兹:《发展中国家的就业》,1974年英文版,第10~11页,引自谭崇台主编:《发展经济学》,第195页和第19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

以上六种失业形式中,第一种属于公开失业的范围,其余五种归于非公开失业的范围。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发展中国家的失业范围要广泛得多,实际失业率比统计表上反映公开失业率的数字要严重得多。例如发展中国家1973年失业率为7.6%,若加上就业不足则高达29%,即有近1/3的劳动力被闲置(注:萨布罗(Y.Saboll):《就业与失业,1960~1990》,载《国际劳工评论》,1975年第6期,引自谭崇台主编:《发展经济学》第19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据世界银行统计,1988~1989年加纳公开失业率,只有1.6%,就业不充分为24.1%,再加上就业无望的劳动者比率为1.5%,合计27.2%;1992~1993年越南公开失业率为1.3%,就业不充分为10.0%,合计14.8%;1994年乌克兰公开失业率为0.4%,而就业不充分14.5%,合计为14.9%;而美国只统计失业和就业无望者,1991年分别为6.8%和0.9,合计7.7%(见表2)。

“..”数据不详。

注:国家按人均收入由低到高排列,乌克兰除外。就业无望的劳动也计算在劳动力内。

①每周工作15小时及其以下的劳动者。

②仅指非洲人。

资料来源:加纳和越南数据,引自生活水平测算研究调查数据;南非数据,引自生活水平和发展统计数据;乌克兰数据出自《1992~1994年乌克兰工业中劳动力市场的动力》;《乌克兰劳动力调查ILO-CEET的成果》,布达佩斯,1994年,以及《统计公告》,莫斯科1994。

引自:世界银行《1995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文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年。

失业已成为世界共同的难题。据国际劳动组织发表的《1996/1997世界就业问题》研究报告指出,全球失业和半失业人口占劳动力人口总数的30%。失业问题一直是发达国家的最严重问题,约达3400万人,1993年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各国平均失业率8.0%,1997年为7.3%,其中西班牙为21.0%,芬兰为14.6%,比利时为12.7%,法国为12.4%,意大利为12.3%,美国最低,为5.0%。发展中国家失业率居高不下,尽管每年就业增长率为2%,但由于人口基数庞大,每年增加的就业人口数量非常大,失业问题成为发展的重要难题,在拉丁美洲,哥伦比亚高达10%,阿根廷、玻利维亚、厄瓜多尔、牙买加、乌拉圭和委内瑞拉等国,失业人口不断增加。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东南亚地区失业率迅速上升,泰国失业率将由1997年的5.6%预计上升为1998年的7%~10%,菲律宾失业率由1997年的20%上升为1998年的25%。东欧转型国家也面临“爆炸性的失业增长”,长期失业者与青年失业者比率高,贫困人口增加,解决国有企业过剩劳动力仍是社会难点(注:引自:“国外失业与再就业专题报道之一”,《经济日报》,1998年3月13日。)。由此可知,失业人口激增,失业率居高不下,也成为全球发展的重大挑战,向高失业率做斗争,也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的主要任务之一。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当前和今后所面临的高失业率问题,恰恰是全球发展面临的共同难题,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二、我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和失业率估计

(一)失业人口与下岗职工的关系

国家统计局定义“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是指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人员(注:《中国统计年鉴(1997)》,第143页。)。这一统计口径相当于美国失业人口统计的(1)类人员,即没有工作者。由于我国是按登记失业人数统计,那些没有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大量下岗职工中尚未重新就业人员没有包括在内。这就是为什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失业率不能反映真实状况的原因。

为了搞清楚中国真实失业人口和真实失业率,有必要讨论一下“下岗职工”与“失业人口”之间的关系。大规模下岗职工始于1993年,下岗职工数是一个累计数,1996年底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全国城镇下岗职工已达891万人(注:《中国统计年鉴(1997)》。),据国家统计局、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的一项专项调查结果显示,下岗人员平均下岗时间为3年9个月,1996年底下岗人员再就业比例为26%,领取社会保障救济金的只有1.8%(注:此次调查的总体为全国6250万户、205万城市居民,抽选了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1个城市、15600户居民家庭为调查样本。引自香港《星岛电子日报》,1997年9月18日。);1997年底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邱晓华介绍下岗职工已达1200万人。实际上,“下岗职工”最初的提法是“下岗待业职工”并成为特定时期的特定名词。这一概念是一个混乱不清的概念,既包括失业人口,也包括重新就业人口,它大体分为4个部分:

|下岗职工总数=寻找工作人员+等待回岗人员+等待向新单位报到人员+已重新就业人员 (1)

公式右端的(1)(2)(3)部分类似于美国的(2)(3)(4)的构成,从经济学与社会学意义上看,应属于失业人口,但是两国之间的差别在于中国的下岗职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名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享有原单位提供部分工资收入、其他补贴或待遇,形成原有单位一时无法甩掉的“包袱”。而美国辞退人员(Layoff)随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公开失业人口统计。公式右端的(4)为下岗职工重新就业者,不应列入失业人口中。那么,特定时期我国城镇真实失业人口为:

|失业人口=登记失业人口+(下岗职工总数-已重新就业员人) (2)

|城镇失业率=失业人口/(就业人口+失业人口) (3)

以上为全国城镇失业人口及失业率定义,以区别国家统计局定义的登记失业人数和登记失业率。应当说后者对制定宏观经济目标与政策没有什么意义。

鉴于此情况,最近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重新提出,“失业定义”是指在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内无业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1)16岁以上各类学校毕业与肄业的学生中,初次寻找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者;(2)企业宣告破产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3)被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4)辞去原单位工作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5)符合失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人员(注:引自《中国经济日报》,1998年3月8日。)。应当说,这一失业定义已接近国际通用失业定义,但是尚未公布按此定义的全国城镇失业人口和失业率。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提出了按“三无”标准来重新界定下岗职工,即由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在原企业中没有工作岗位三个月以上,且没有得到安置和实现再就业,但仍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注:引自《中国劳动报》,1998年3月12日。)。按上述定义,下岗职工实际是失业职工,只是还保留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而已。

(二)城镇失业人口和失业率估计

到底全国城镇失业人口有多少?真实失业率有多高?我们对实际失业人口的不同组成部分做一分析。

第一,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和登记失业率达到改革以来的第二次高峰。据国家统计局所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以来,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或登记失业率曾先后出现两次高峰,第一次是文化革命后期引起的“后遗症”,上千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引起大规模的公开失业人口(当时称待业人口或待业青年),1980年曾达到540万人,其中待业青年为283万人,而后呈现下降趋势,1984年达到低谷,开始逐步上升。从1992年以后开始进入第二次失业高峰,1992年登记失业人口为363.9万人,登记失业率为2.3%,登记失业人口到1995年突破500万人,到1996年为530万人,登记失业率3.0%,估计1997年为570万人(见表3),登记失业率约为3.1%(注:国家统计局:《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98年3月4日。),1997年登记失业人口数比1992年增加了36.8%,平均每年增长率为7.9%,登记失业率提高了0.8个百分点。这表明,近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口迅速增加,登记失业率不断上升。

第二,全国城镇下岗职工人数迅速增加,年平均增长率高达40%以上。据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杨宜勇提供的数据,1993年全国城镇下岗职工为300万人,1994年为360万人,1995年为564万人(注:杨宜勇:《中国失业问题:现状、趋势及选择》,引自《1998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这部分下岗职工不包括停产、半停产企业涉及的在职职工,截止1996年底这部分职工已增加到801万人。),1996年为891.6万人(注:《中国统计摘要(1997)》,第31页。),1997年为1151万人(注: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在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新闻记者招待会上的介绍,到1997年底全国企业共有下岗职工1151万人,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787万人,在下岗职工中有相当数量的人以不同形式从事有收入的劳动,还有480人需要再就业,预计今年新增下岗职工2350万人左右。新华社北京1998年3月9日电讯。),相当于1993年的3.8倍,平均每年增长率高达40%。

第三,全国城镇失业职工大幅度增长。据杨宜勇提供的资料,1993年城镇失业职工为103万人;1994年为180万人;1995年261万人;1996年为339万人,预计1997年为460万人。1993~1996年,城镇失业职工人数年平均以48.7%的速度增加(注:杨宜勇:《中国到底有多少人失业》,《经济学消息报》,1998年3月10日。)。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家统计局尚未公布下岗职工总数中的四部分人员构成比例,特别是尚未在再就业的实际失业人数,也没有正式公布最关键的经济指标:实际失业人口及真实失业率。作者是在信息不完全条件下对此做出估计,按两种假设估计:按未就业人员占下岗职工总数的40%和已重新就业人员占下岗职工总数的60%的低估算,1993年下岗职工中尚未就业者为120万人,到1996年为356万人,1997年估计为480万人。按未就业人员占下岗职工总数的60%和已重新就业人员占下岗职工总数的40%的高估算,1993年下岗职工中尚未就业者为180万人,到1996年为535万人,1997年估计为720万人。

第四,从1993以来全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已增加了2倍之多,实际失业率已创建国以来最高记录。按低估算,全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1993年为540万人,到1996年为909万人,1997年估计为1030万人;全国城镇真实失业率1993年为3.3%,到1996年为4.9%;1997年估计为5.6%;按高估算,全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1993年为600万人,到1996年为1088万人,1997年估计为1260万人;全国城镇真实失业率1993年为3.7%,到1996年为5.9%;1997年估计为6.9(见表3)。

第五,下岗职工未就业人员已占实际失业人口的1/2左右。从1993年以来,我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迅速增加,既包括公开失业人口增加,也包括下岗职工中失业人口增加,其中后者增长率大大超过前者增长率,因此后者占全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比重迅速增加,由1993年的22%~30%已上升到1997年的45%~55%之间。1993年我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为540万~600万人之间,真实失业率为3.3%~3.7%之间;1996年分别上升为900万~1100万人,5%~6%之间;1997年又分别上升为1050万~1300万人,6%~7%之间(见表3)。

注:A:按下岗职工总数60%已重新就业计算。

B:按下岗职工总数40%已重新就业计算。

登记失业人数引自:《中国统计摘要》(1997),第31页;1993~1995年下岗职工人数引自:杨宜勇:“中国到底有多少人失业”,《经济学消息报》,1998年3月10日;1996年下岗职工人数引自:《中国统计摘要》(1997),第31页;1997年下岗职工人数引自:新华社北京1998年3月9日电讯。

相关研究也表明我国城镇失业率创历史最高记录。据劳动部等单位提供的公开资料,1997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达589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2%。离开原岗位职工1100万人,扣除其中160万人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下岗职工为940万人;其中已有470万人得到安置,累计下岗职工已达2000万人,其中70%左右的人得到了安置,估计未找到工作的职工为600万人,全国城镇实际失业人数为1189万人,实际失业率为6.77%(注:陈淮:《如何看待当前就业形势》,《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3月3日。)。这一估计与本文作者估计比较接近,即1997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不是3%,而是6%~7%。此外全国还有大量国有企业停、减发工资人员。据陈淮介绍,1996年全国国有企业停、减发工资的职工人数达1300万人,约占全国城镇国有与集体企业职工总数的12.4%,其中停发工资的占46.8%,涉及职工620万人。1997年全国因下岗或停、减发工资而无收入或收入在基本工资以下的职工人数合计约1600万人,比上年增加300万人,其中因下岗原因引起约占37.5%,约488万人,因企业停、减发工资原因引起的约占62.5%,约1112万人(注:陈淮:《如何看待当前就业形势》,《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3月3日。)。这表明,除了大量下岗、失业职工之外,还有1000多万在岗职工停、减发工资,收入水平明显下降。

第六,今后几年下岗职工大规模增加,进入全国城镇失业最高峰。最近劳动部部长李伯勇透露,今后三年(指1998~2000年)国有工业企业将有800万~1000万人需要下岗分流(注:《人民日报》,1998年2月9日。)。若按每年新增加300万~400万下岗职工计算,并扣除再就业人员,估计1998年全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将达到1300万~1500万人,真实失业率将达到7%~8%;预计1999年全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将达到1500万~1800万人,真实失业率将达到8%~9%,形成失业高峰。国际经验表明,一旦失业率达到一定水平,就会存在失业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上的危险,这在许多国家为滞后效应,一旦失业率达到较高水平则很难再降下来(注:[瑞典]克拉斯·埃克隆德著:《现代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瑞典模式”的经验与教训》(中文版),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5年。)。

无论是低估算还是高估算,我们都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目前全国城镇失业人口规模和真实失业率已创建国近50年来的最高纪录,1997年实际失业人口规模相当于1993年的2倍之多,且在不断增长,预计1999年或2000年达到城镇失业最高峰。目前下岗职工人数激增,真实失业率上升,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中最突出的问题,因此,降低城镇高失业率应当成为今后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三、各类人员失业率差异分析

从经济学上看,在任何一个时点上都有一个给定的总失业率。这个总体数字常常掩盖了不同的性别和年龄组之间失业率的巨大差异(注:Rudiger Dornush and Stanleg Fischer.1994.)。以年龄组、性别组、地区组、行业组等方法划分劳动力各组中失业率或下岗比例,可以深入地发现不同人群中失业率和下岗率存在的明显差异及其特征。以下我们逐一分析下岗职工下岗比例分布、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分布和城镇失业劳动力分布。

(一)下岗职工分布状况

这里,分析下岗职工状况有两组调查数据:一是《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7),提供了1996年全国城镇下岗职工人员数、生活费等信息;二是1996年底国家统计局、劳动部、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合组织对下岗职工情况所做的专项调查。此次调查总体为全国6250万户,2.05亿城市居民,抽选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71个城市,156000万户居民家庭,作为调查样本。这两项调查显示了全国城镇下岗职工的若干特点:

第一,全国城镇企业职工下岗比例达8%,其中,集体经济单位下岗比例超过10%。1996年底全国城镇下岗人数达891万人,其中国有经济单位下岗人员573.7万人,占下岗人员总数的64.3%;城镇集体单位下岗人员287.1万人,占总数的32.2%;其他经济单位下岗人员30.8万人,占总数的3.5%。另据劳动部部长介绍,1997年的全国企业下岗职工1151万人,比上年增长了29.2%,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787万人,比上年增长了37.1%,相当于全国下岗职工总数的68.4%(注:新华社,北京,1998年3月8日电。)。下岗人员占全国职工总数的6.0%;若不包括事业和机关职工人数,下岗人员占全国企业职工总数的7.98%;其中国有企业下岗比例为7.75%;城镇集体企业为10.15%;其他经济单位3.28%(见表4)。

注:括号内为占总数的百分比。

计算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7年)》,第102页和第121页;《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7)》,第213页。

第二,各地区职工下岗比例分布差异甚大,老工业基地下岗比例最高。按企业职工总数计算,下岗比例最高为辽宁,为14.2%,其次是黑龙江,为13.8%,湖南为11.2%,上海为11.1%,江西为11.0%,湖北为10.5%,吉林为10.3%,四川为9.5%。这些地区都不同程度超过全国职工下岗比例平均水平。

下岗职工规模最大地区是辽宁,为118万人,占全国下岗职工总数的13.2%,仅沈阳市下岗职工就达38万人,其次是黑龙江为93.5万人,占全国总数的10.5%,四川68.7万人,湖北57.4万人(见附表2)。东三省总计253万人,约占全国下岗人员总数的28.4%。

第三,不同行业职工下岗比例差异较大,制造业比例最高,但垄断性行业比例极低。国有采掘业企业职工下岗比例为4.99%;制造业企业职工下岗比例为8.58%;建筑业为7.13%,批发零售、贸易、餐馆业为9.75%,其他企业占5.03%。制造业和批发零售贸易、餐馆业这两大行业占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总数的70%(见表5)。这表明,下岗职工具有较高的行业集中度,不同行业间劳动力的流动性极差,形成了相互隔离、相对独立的非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下岗比例高的部门劳动力不能轻易进入下岗比例低的部门。

资料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7年),第405页。

另一项调查数据也表明了类似的现象。制造业下岗职工占下岗职工总数的47.8%,其中纺织业占15.5%,机械制造业占8.3%;其次是社会服务业,占下岗职工总数的8.1%。在各行业中职工下岗比例最高的是木材采运业,为39%;其次是纺织业,下岗比例为31%;金融保险业职工下岗比例最低,仅为0.79%,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只有0.88%,文化、教育、广播和电视业只有1.18%,卫生、体育和福利事业为2.52%,电煤水供应业2.73%,科研及技术服务业2.87%,地质、水利管理业为3.89%,交通、仓储、邮电业为6.25%(引自《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3月4日)。这些行业大多是垄断性行业,不少行业利润率极高,大大超过全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和非工资收入也大大超过全社会职工平均水平,例如,1996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6210元,金融、保险业为8406元,房地产业8337元,铁路运输业为10322元,航空运输业为14378元,邮电通讯业为10569元,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861元,而制造业只有5642元,最高工资行业与最低行业相差8736元(注:《中国统计年鉴(1997)》,第126页。)。这说明,一方面许多传统工业部门职工实际收入水平大大低于垄断行业职工收入水平,另一方面前者下岗比例极高,后者下岗比例极低,这种双重不平衡也是造成目前广大职工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只有这些垄断部门的垄断性被市场机制所打破,允许国内其他部门投资者或国外投资者进入这些领域,开展公平竞争和激烈竞争,才有可能降低这些部门的利润率,抑制这些部门劳动力实际收入水平增长过快,同时可以大大的刺激和扩大劳动需求,吸纳其他部门的经培训后的下岗职工再就业。

第四,中年下岗职工占下岗人员总数比重最高;在各年龄段中下岗比例最高。从下岗职工年龄分布看,20~25岁下岗人员占全部下岗人员比重为2.9%,26~30岁下岗人员占12.8%,31~35岁下岗人员占20.2%,36~40岁下岗人员占20.1%,41~45岁下岗人员占13.1%,46~50岁下岗人员占13.1%,后三者共计占总数的52.3%(见表6),几乎占了下岗人员总数的一半之多,这部分下岗人员有相当部分曾经“上山下乡”,是在改革初期返城的待业青年。从各年龄组职工下岗比例看,36~40岁年龄下岗比例为9.0%,31~35岁组为8.8%。

第五,下岗职工平均下岗时间较长,长达3年9个月。据调查统计,有77.1%下岗人员是在1995年末以前下岗。这表明,尚未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实际失业持续时间较长,尽管他们与原单位保持名义上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实际上是“失业者”(见表7)。

第六,下岗职工平均文化程度较高,在初中毕业以上,高于东亚地区(除日本)的人口平均文化程度。在下岗人员中,初中及以下的占62%,高中占29%,中专占4.87%,大专占3.8%。除少数比例的小学文化程度人员,绝大多数下岗人员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平均受教育年限9年以上水平(引自《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3月4日)。从国内比较看,这些人员平均文化程度大大高于农业劳动者文化程度;从国际比较看,这些人员平均文化程度也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和东亚地区水平。不能将下岗人员视为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这也不是他们不能再就业的主要障碍,主要问题是他们需要转变就业观念,主动适应市场经济转型。

第七,下岗职工实际收入水平不同程度下降,不少人生活费大大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标准。1996年全国下岗职工人均年生活费为925元,平均每月领取生活费77元;其中国有经济单位下岗职工人均生活费为90元;城镇集体经济单位下岗职工人均月生活费为47元;其他经济单位下岗职工人均生活费为128元(见表8)。

各地区人均生活费差异甚大,黑龙江人均只有26元。全国各地区最高是西藏,为334元,其次是北京,为250元,上海为189元,浙江和江苏为147元,最低的地区是黑龙江,为26元,其次是内蒙古为31元,辽宁和吉林分别为45元和44元,山西为51元。全国共有22个地区人均月生活费低于100元(见表8)。

各地区城镇集体经济单位下岗职工人均月生活费普遍低下,几乎停发全部工资。其中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下岗职工人均每月领取生活费为7元,宁夏为9元,河北为29元(见表8)。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指下岗职工从原企业所领取的生活费,由于他们还从事其他职业或隐蔽性就业,实际生活费要大大高于领取生活费,但是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因下岗而大幅度下降,相当部分人员沦为城镇贫困阶层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据劳动部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1996年全国企业停、减少工资职工人数达1300万人,其中停发工资约620万人,减发工资低于或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约450万人,这两部分人员中下岗职工占相当的比例(估计在40%左右)(注:陈准:《如何看待当前就业形势》,《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3月3日。)。

第八,用于下岗职工生活费占职工工资总额比重不足1%。1996年用于全国下岗职工生活费82.5亿元,仅占全国职工工资总额比重的0.9%;其中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61.7亿元,仅占全国国有职工工资总额比重的0.9%;用于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16.02亿元,仅占全国集体职工工资总额比重的1.3%;用于其他经济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4.74亿元,仅占全国其它经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比重的0.6%(注: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7)》,第121页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7)》,第213页数据计算。)。这是不公平的,需要实行社会分担原则,对这部分下岗职工予以必要的经济补偿,使他们的收入水平不因国有企业改革而恶化。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分布状况

《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7)》公布了1996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基本情况(数据见表9)。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基本特点是:

第一,全国各地区登记失业率分布差异甚大,西部地区和重工业地区登记失业率过高。1996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平均为3.0%。全国这一失业率最高的地区是青海为7.2%,其次是贵州为6.2%,甘肃为5.5%,宁夏和陕西5.2%,海南4.3%,内蒙古和湖南为3.9%,四川为3.7%,辽宁为3.6%,山东、湖北为3.5%。全国这一失业率最低的地区是北京,为0.6%,天津为1.0%,山西为1.7%,河北为1.9%,吉林为2.2%(见表10)。

不少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口规模很大,例如四川为44.4万人,辽宁为43.4万人,山东38.8万人,湖北32.4万人,湖南31.6万人,广东29.6万人(见表10)。

需要说明的是,登记失业率并不能真正反映真实失业率水平,但是登记失业率较高的地区,真实失业率较高;也有少数地区特别是大城市登记失业率较低,但真实失业率相当高。例如1996年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10.95万人,登记失业率为2.98%,但该市下岗职工达40万人,只有1/2实现了“再就业”,还有20万人尚未就业,实际失业率为16.32%,大大高于登记失业率。

第二,失业青年是登记失业人员的主体。从年龄分布看,16岁~25岁登记失业人员占登记失业人员总数的62.8%,26岁及26岁以上人员比重为37.2%(见表9)。登记失业人口与下岗人员年龄分布特点恰好相反,前者是以青年为主,后者是以中老年为主。

第三,3/5的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持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已属于长期性为主失业类型。失业持续时间是指一个人保持失业状态的平均时间长度。通过观察失业的持续时间,我们可以判断是短期性失业为主类型,还是长期性失业为主类型。美国1989年失业时间在27周以上人员占总数的比重为9.9%,属于短期性失业为主类型,该年显示了低失业率;1992年失业时间在27周以上人员占总数的比重上升为21.2%,属于长期性失业为主类型,该年显示了高失业率(注:Rudiger Dornush and Stanleg Fischer.1994.)。又如1993年瑞典失业率为8.2%,失业者平均失业时间为24周,其中只有1/5的人其失业时间超过6个月(注:[瑞典]克拉斯·埃克隆德(K.Eklund)《现代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瑞典模式”的经验与教训》(中文版),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5年。)。1996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时间6个月以下人员占总数的40.1%,6个月以上人员占总数的59.9%(见表9)。无论是与美国1989年低失业率情形,还是与美国1992年的高失业率情形相比,我国属于平均失业持续时间较长、失业程度较严重的类型。这说明失业者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找到新的工作。

第四,我国不少地区属于长期性为主失业类型,失业持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比重过高。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时间在6个月及以上比重最高地区是天津市,为71.9%,其次是上海,为70.1%,内蒙古为69.7%,浙江为68.7%,甘肃为68.2%,北京为65.6%,辽宁为64.0%,四川为63.8%,安徽为63.6%,这些地区都属于长期性失业类型。

需要指出的是,长期失业人员,一旦失去了学习、培训和就业机会,他们不仅失去知识、经验,而且失去了寻找工作的兴趣和动机,成为大量的“就业无望者”,很难再进入劳动力市场。这些因素可能会使广泛的结构性失业持久化,成为一个十分难以解决的问题。

第五,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由于我国城镇早已普及了9年初中义务教育,相当多数青年获得12年中专或高中教育,因此登记失业人口中小学毕业或文盲半文盲比例极小,平均文化程度达9年以上。在登记失业人员中,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比重为59.4%,具有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比重为35.6%,具有大专及以上的人员比重为5.0%(见表9)。无论是与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是与农村劳动力相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平均文化程度相当高,这部分劳动力资源长期闲置,不仅不利于经济发展,而且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第六,失业救济金占职工工资总额比例太低,失业人员生活水平极其低下。据统计1996年全国城镇发放失业救济金为13.87亿元,发放失业救济人数330.8万人,平均每人每月领取失业救济金费用35元。其中黑龙江领取失业救济金人数最多,为62.1万人,人均每月领取失业救济金费用6.5元,其次是河南,分别为42.9万人和12.5元。这些地区人均每月领取失业救济金低于50元(见表10),大大低于当年最低收入标准。

中国城镇失业问题直接伤害广大基本群众的基本利益,特别是上千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下岗职工承担着“文革”与改革的成本,不仅心理受到伤害,也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这部分下岗职工是唯一承受两次社会代价的特殊群体,70年代末80年代初,他们成为“文化革命”的受害者,承受过返城后面临失业的痛苦,成为失业人群的主体(1980年和1981年的失业青年占失业人员比重分别为70.6%和78.0%);90年代末他们又成为整个社会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对象,再次成为城镇失业下岗职工的主体。他们是两次失业高峰的承受者。“文革”和改革的成本都由这一特殊的群体来承担是不公平的,因此,国家和社会对这部分群众的基本利益予以保护和补偿是必要的。

四、为什么我国城镇失业人口激增

(一)产业结构变化背景

我国正处在大规模产业结构调整阶段,下岗职工激增表现为持续长期性的结构性失业。

第一,农业部门由新增就业机会主渠道之一变为排斥劳动就业的主要部门。从各国工业化进程看,都会或先或后地出现农业劳动力绝对数下降趋势,如日本于19世纪末期出现这一趋势,美国是在本世纪20年代出现下降趋势(注:Yajiro Hayami and V.W.Ruttan,1971,Agricultu-ral Development,Johns Hopkins.)。中国农业部门在80年代平均每年吸收新增劳动力405万人,约占全国每年新增就业人数的1/3;90年代农业劳动力绝对数出现大幅度下降趋势,在“八五”期间,全国平均每年减少567万农业劳动力。同时每年又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劳动就业队伍。根据北京大学周其仁研究,1994年在县城和县以上城市的农民工约有5000万人,平均每年约有500万农民进入城镇就业(注:周其仁:“体制转型、结构变化和城市就业”,北京,“城市就业调整与宏观经济政策”研讨会,1997年3月4~5日。),从而加剧了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劳动就业竞争。

第二,就业结构变动呈加速过程。伴随着经济迅速增长而来的是快速的结构调整。据世界银行研究,农业部门占总就业人口比重由70%下降为50%,日本用了60年时间(1870~1929年),美国用了50年的时间(1820~1870年),菲律宾用了30年的时间(1950~1980年),而中国仅用了17年的时间(1978~1995年)(注:World Bank,1997.2020 China:Development Challenges in the New Century.Washington.D.C..The World Bank.)。农业占就业人口比重迅速下降,加速了工业化进程,但与此同时脱离农业部门的大量流动劳动力对非农业部门形成就业压力与竞争。

第三,第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吸纳新增劳动力的能力在下降。80年代第二产业劳动力年平均增长率为5.0%,到“八五”期间下降为2.7%,而第三产业这一增长率一直保持在7.0%,平均每年吸纳1012万劳动力,成为吸纳新增劳动力的主要渠道。

第四,我国制造业已由“短缺经济”向“供大于求”类型转变,正在经历极其深刻的结构性变革过程,使传统工业部门企业关、停、并、转、破,促使下岗职工急剧增加。与1978年相比,1996年我国工业附加值增长了6.6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1.9%,大大高于同期世界工业附加值平均增长率(1980~1990年和1990~1994年期间分别为3.4%和3.3%)(注:World Bank.1996.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1996.Oxford Univ-ersity Press.)。中国许多初级工业产品已居世界前列,大部分工业制造品已出现供过于求,或者供求基本平衡,相当多数的生产部门能力过剩或者利用不充分。例如机床、汽车、彩电、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利用率在50%以下;空调器、微波炉、录像机、复印机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利用率在40%以下;轻纺工业除纸浆、纸、盐、棉纱和卷烟的生产能力利用率较高外,其余多数在70%以下(注:周才裕:“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人民日报》,1997年6月5日。)。凡是生产能力过剩或趋于资源萎缩的传统制造行业,下岗职工规模就大,占在职职工总数比例就高,如纺织、服装、机械、煤炭、冶金、森工、军工等部门的产业工人大量下岗。

(二)技术进步变动背景

革命性的技术进步会加剧结构性失业,结构变动较快时期正是失业率高峰期。自从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西方发达国家由高速增长转入经济结构调整时期,70年代欧洲的平均失业率为4.2%,在80年代上升近10%(注:Rudiger Dornbusch and Stanley Fischer.1994.),90年代仍居高不下。熊彼得(Schumpeter,1939)认为,技术变革过程生来就是不规则和不平衡的。那些革命性的新技术可以掀起“创造性的毁灭飓风”;在这种飓风中,新产品和新工艺投资的增加,以及新市场的开辟,会把一些老的行业、技术、工艺和就业机会一扫而光(注:Schum-peter.J.A.,1939.Business Cycles:A Theoretical.Historical.and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Capitalist Precess.2.Vol.New York.McGram-Hill)。现代历史表明,技术进步并不在所在部门和企业产生相同的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它是在摧毁旧的工作岗位的同时创造新的工作岗位;一方面由于广泛采用节省劳动(labor-saving)型技术而减少工作岗位;另一方面劳动生产率增长又通过刺激需求增长产生了新的工作岗位,这种需求效应往往通过跨企业或跨部门之间的互补性(compleme-ntarities)得以实现(注:Phillippe Aghion and Peter Howitt.1998.Endogenous Growths Theory,The MIT Press.)。Davis和Haltiwanger(1992)研究表明,较高的失业率时期通常出现在较高的工作转换(job turnover)时期。由于技术进步引起的劳动生产率增长过程基本上是一个劳动力的重新分配过程。关键问题是由于技术进步所摧毁的旧工作岗位是否多于或少于它所创造的新工作岗位(注:Davis.S.J.,and Halt-iwanger.J.,1992."Gross Job Creation.Gross Job Distruction.and Employment Reallocation".Quaterly Journal of Econmics.107.PP.819~864.)。通常,新技术嵌套在新设备和新工厂之中。失业是由于工人从旧技术嵌套在旧工厂向新技术嵌套在新工厂的流动和转移现象。由于这种转换需要花费时间成本与培训成本,失业率在结构转换过程中出现上升趋势。工人并不暂时性地下岗而正期待回岗,而是永久性地离岗,直至转移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去。技术进步速度愈快,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变化率就愈快,含有传统的旧技术的工厂与部门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就愈差,排斥和下岗职工人数就愈多,这种直接创造毁灭(directcr-eativedestruction)效应引起的失业率水平就愈高。据对1996年下岗工人的抽样调查,木材采运业下岗职工比例达到39%,纺织业下岗职工比例达到31%(注:引自香港

《星岛电子报》,1997年9月18日。)。这反映了传统产业真实失业率比例极高。

(三)市场经济转型背景

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国有经济占总就业人口比重迅速下降,而非国有经济还无法吸纳全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必然出现真实失业率上升阶段。

据国际劳动组织发表的《1996/1997世界就业问题》研究报告,东欧和前苏联经济转型国家曾出现“爆炸性”失业增长。自90年代初,这些国家经历经济转型之后,失业率从几乎是零猛升到两位数,达到15%左右。上述国家失业问题有两大特点:一是长期失业者约占总数的1/4、1/3之间;二是年轻人失业率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注:引自《经济日报》,1998年3月13日。)。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专家Bankim Chadha和Fabrizio Corice-lli(1997)研究,中央计划经济国家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出现劳动力资源重新配置和流动。转型初期,国有经济占总就业人口比重很高,而非国有经济比重很低,总失业率也很低;在市场经济转型中,出现国有经济占总人口就业比重迅速下降,非国有经济比重开始上升,但还无法吸纳从国有经济中分离出来的全部失业人口,因而公开失业人口激增,总失业率明显上升;随着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吸纳国有经济失业人口能力不断扩大,总失业率开始出现下降趋势(注:Bankin Chadha.and Fabrizio Coricelli.1997."Fiscal Constraints and the Speed of Transitiom",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Vol.52,PP.221~249.)。世界银行(1995)认为,在转轨与调整时期对劳动需求呈下降趋势。几乎没有哪个进行调整的国家可以逾越实际工资暂时下降、失业率上升这个阶段。例如大多数中欧和东欧国家,失业率已超过了10%,保加利亚和波兰超过了15%。但是工资下降、失业上升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在各国都是不一样的。出现这种差别的最终决定因素是被创造出来的新的工作岗位的数量和速度(注:World Bank,1995.)。

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城镇国有经济占总就业人口比重较高,必然要出现失业率上升阶段。1996年全国国有经济企业职工为7404.3万人,占全国城镇企业职工总数的66.3%,国有经济单位仍然是城镇就业的主渠道,这一就业所有制结构与生产所有制结构(指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变动相比,非国有化的程度大大滞后于后者。今后国有企业占城镇企业职工总数比重会呈下降趋势,它表现为下岗职工增加,与此同时会引起失业率上升。

在整个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各地区结构变化的不平衡性也十分明显,目前那些国有经济占就业人口比重过高的地区,下岗职工比例高,失业问题十分突出。1996年国有经济单位占城镇从业人口总数比重,全国平均数为56.7%,新疆高达80.5%,青海79.2%,宁夏77.5%,云南76.3%,甘肃78.3%,陕西74.0%,贵州73.7%,而浙江只有48.7%,广东为49.5%。西北、西南地区只要国有企业困难,下岗职工就会增多,失业率也会不断上升,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我国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一直存在大量的“伪装就业不足人口”,表现为就业不充分,又不能充分流动和有效配置,并积累下来。据统计,到1996年底全国城镇有2200万企业富余人员需要分流安置(注:人民日报评论员:“加快发展劳动力市场”,1997年6月2日。),约占城镇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总数(为10232.2万人)的1/5(为21.5%),伴随企业制度改革和“减员增效”,并将这部分“伪装失业”不断变为“公开失业”。目前已下岗1200万富余人员,今后3~4年间还需要下岗1000万富余人员,当这部分下岗职工不能全部转移到非国有部门,或者暂时性地积压在原单位而无法获得新的就业机会时,就使得城镇真实失业率迅速上升。只要当大部分下岗职工都转向非国有经济部门(包括自我就业),城镇真实失业率才会出现下降趋势。

非国有经济已经成为吸纳新增劳动力的主要渠道。1990~1996年期间,全国城镇新增劳动力3199万人,其中个体劳动者新增946万人,私营企业劳动者新增563万人,三资企业新增474万人,合计近2000万人。今后如何进一步扩大非国有经济的就业容量是中国就业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晚于中国改革10年的越南,从1989年起对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的改革,将总数为240万的国有企业职工削减了1/3,并转移到私营企业(注:World Bank,1995.)。从1978年至今,中国国有企业职工总数改革搞了20年,但是却有增无减,现在需要利用下岗职工大幅度增加的机会,永久性的将这部分下岗职工转移到非国有经济中去。

(四)“资本深化”背景

我国经济增长正经历迅速“资本深化”过程,吸纳新增劳动力能力正在减弱。如前文所述,“八五”期间(1991~1995年)我国出现前所未有的高经济增长和高投资增长率,但是就业增长降至历史最低点。高经济增长和高投资增长并没有带动相应的较高就业增长,反过来,经济增长主要依赖资本高投入,劳动投入增长贡献愈来愈小。

国有工业企业走了一条“资本深化”的工业化技术路线,资本投入增长率大大超过就业增长率,资本密集程度迅速升高,不仅不吸收新增劳动力,还要不断排除大量富余人员。国有工业企业1990年底固定资产净值为6706.1亿元,到1995年上升为17315.7亿元,增长了1.6倍,同期国有工业企业职工总数却下降了5.4%。尽管国有企业创造了70%的财政收入,但是也占用大部分资本资源,却吸收较小比重的就业人口。据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数据,全国工业企业人均固定资产设备为47098元,国有工业企业为70206元,乡镇企业为24560元,国有工业仅相当于全国人均水平的1.49倍,相当于乡镇工业企业人均水平的2.86倍。乡镇企业工业总资产仅相当于国有工业企业总资产的1/3,却吸收了相当于国有工业企业总数4.4倍的劳动力(注:《经济日报》,1997年7月13日。)。

劳动成本上升过快,资本要素价格扭曲,鼓励现代工业部门使用资本密集型生产技术,降低了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从劳动工资与就业关系看,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更高的工资意味着更低的就业水平(注:Joseph E.Stiglitz,1993,Economics,W.W.Norton of Company,Inc.)。工资过高曾被视为发达国家高失业的主要原因。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贝克尔认为,失业是欧洲大陆国家的政府为自己酿制的一杯苦酒。在他看来,欧洲劳动力成本的迅速上涨是失业率激增的一个主要原因(注:引自:“国外失业与再就业专题报道之一”,经济日报,1998年3月13日。)。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实际人均工资水平上升过快,大大抑制了国有和集体企业吸纳劳动力能力,1990~1995年期间,扣除物价指数,全国城镇职工实际人均工资额年平均增长率为8.7%,而同期银行贷款实际利息偏低甚至为负值,劳动力市场价格增长大大高于资本价格增长,且低于市场供求决定的均衡价格。当资本价格相对于劳动价格更便宜时,企业总是愿意投资于那些“资本密集型”或“多用资本、少用劳动”的技术项目,出现了各工业行业职工人数不同程度地下降趋势。1992~1996年期间,全国城镇工业职工人数下降了2.5%,其中国有经济企业下降了5.4%,集体经济企业下降了23.3%,而以“三资”企业为主的其他经济企业却增长了212.2%。从各工业行业看,采掘业下降了1.4%,其中煤炭采选业下降了9.0%,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下降12.5%,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下降了11.8%,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上升了50.6%;制造业下降了3.9%,其中普通机械制造业下降56.2%,其他制造业下降了36.4%,化学纤维制造业下降了28.2%,造纸业下降了22.5%,纺织业下降了14.7%,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上升了47.5%,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上升了19.8%(注: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7),第412页数据计算。)。

五、结论

从中国的基本国情看,劳动力资源丰富,而资本资源长期相对稀缺。因此,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充分节约资本资源的工业化路线适合于中国国情。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增长方式恰恰与中国基本国情相悖,这也是造成就业需求(而不是有效需求不足和投资需求不足)的发展背景。

如果说从1993年起我们花了4~5年的时间,第一次成功地实现经济“软着陆”,旨在避免经济衰退,保持经济高增长,有效地控制高通胀率之后,那么,从现在起有必要再花4~5年的时间,开始第二次“软着陆”,旨在保持较高经济增长率的条件下降低城镇高失业率(注:北京大学周其仁教授于1997年4月就提出,实行新的“软着陆”,控制城镇高失业率,受到周教授启发,我写了《寻求新的软着陆:降低高失业率是今后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发表在新华社《了望》周刊,1997年第3期,第12~13页。)。需要指出的是,两次“软着陆”,有相同之处,例如保持高的经济增长率,避免经济大起大落是它们的共同目标。但也有不同之处,首先控制高通胀比较容易,而控制高失业率比较困难,这是因为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就可以滞后性地降低高通胀率,而国际经验表明,一旦形成高失业率就很难降低下来;其次,我们有与高通胀做斗争的经验和手段,但还缺乏与高失业率做斗争的经验和手段,从国际经验看,失业已经成为世界性共同难题,对中国而言,更是巨大的挑战;再有,存在着对失业状况的严重的信息不完全性,迄今为止,我们对到底失业人口是多少,真实失业率是多高,心中无数。这势必影响决策者对此类问题的反应,等到发现失业人群如潮水般涌来的时候,问题的严重性已经超过人们的预想;最后,从制定政策到实施需要时间,发挥政策的效果也需要时间,我们不可能期待一旦实施有效的就业政策,失业率就会立即下降,只能是滞后性的失业率下降。因此,控制和降低高失业率是今后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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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失业状况分析_失业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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