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稿】
新中国70年物质生产方式与交往方式变革对社会伦理关系及伦理观念的影响
黄云明
(河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摘 要: 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从一家一户的农业耕作发展成为工业化大生产,物质生活交往方式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变化,导致中国社会伦理关系实现了从家族社会向公共社会、从差序社会向平序社会、从熟人社会向生人社会、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的过渡。随着社会伦理关系的转变,协调处理人际关系的伦理意识也发生了重大转变,整体意识、差序意识、血缘意识、人情意识等伦理观念逐渐淡化,自我意识、平等意识、公共意识、契约意识等不断加强。
关键词: 新中国;生产方式;交往方式;伦理关系;伦理观念
唯物史观将社会现象分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主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一个社会的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和宗教等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经济基础是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关系取决于生产力,一个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马克思说:“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1]524新中国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中国逐步实现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自然经济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重大社会转型,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变化促使中国社会伦理关系和人们的伦理观念发生了重大转变。
作为冶金领域中权威的分析技术专业期刊,《冶金分析》的办刊宗旨是为广大冶金分析测试工作者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以最快的速度及时发表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
一、新中国70年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嬗变
(一)新中国70年社会物质生产方式的嬗变
中华民族的文明诞生于黄河流域,黄河流域以高原和平原为主要的地理环境,高原和平原宜于农耕,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农业耕作是中国人的主要物质生产方式,奠定了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中国社会上下五千年历史中主要物质生产方式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历史开辟新纪元。人民当家做主,极大激发了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全身心地致力于国家建设,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基本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中国数千年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农业耕作的生产方式永远成为历史,城市开启了全面工业化进程,农村从互助组到农业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实现了农业生产劳动集体化。劳动工具也一改几千年停滞不前的状态,开始出现胶轮马车、拖拉机、播种机和收割机等现代机械化生产工具。社会主义建设前30年,兴修了大量的农田水利工程,农业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先进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推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国家逐步建立起了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同时,在科技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如卫星上天、原子弹氢弹试爆成功、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等。但是由于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出现偏差,经济建设一度受到严重影响,经济发展速度被延缓。到20世纪70年代末,农业经济仍然占据国民经济主体地位,大多数社会成员仍然是农民,以从事农业耕作为主要的物质生产方式。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对社会主要矛盾作出新判断,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转为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至今40多年,中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
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物质生产方式的变革,也极大地推进了物质生产效率的提高。改革开放40年中国GDP从改革前的全世界第20多位提升为第2位,而且远超第3位。“1978年,我国9.6亿人口中,有7.9亿农民(农村居民),占82%,在4亿多从业人员中,有农民(农业从业人员)2.8亿人,占70%,是典型的农民大国。……经过近40年的发展变迁,到2016年,在全国13.7亿多人口中,有6亿多农民(农村居民),占42.6%,而在全国7.7亿多从业人员中,有2.2亿多农民(农业从业人员),占27.7%”[2]。在近40年改革开放中,尽管人口总量增加了5.8亿人,农村居民和农业从业人员的绝对数却都减少了,比例数更是大幅度地减少,中国社会正在逐步实现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
(二)新中国70年社会物质交往方式的嬗变
急性阑尾炎在临床上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急腹症,该疾病在各个年龄段都会出现。目前,在临床上主要的治疗方式就是手术治疗,患者在经手术治疗之后,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的治疗效果,但是术后会严重影响患者的机体,给患者带来一定的疼痛感。因此,经过不断的研究与发现,在急性阑尾炎术后对患者实施有效的护理服务,可以起到良好的效果。因此,在本次研究中,主要是对60例急性阑尾炎患者的护理方式进行深入性的研究,并进行了全面性的总结。
实验组中,男女之比为28/22,年龄范围为35岁-63岁,年龄均值为(47.56±5.12)岁,病程范围为2年-7年,病程均值为(3.45±1.01)年。
中国传统社会是家族社会。农耕的物质生产方式将人口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大多数人作为农民长期生活在自己的家乡。家庭家族是社会经济的主要组织形式,既是最重要的消费单位也是基本生产单位。个人不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家族不仅是主要劳动生产组织形式,也是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形式。家庭、家族是个人存在的基本方式,个人只是作为家庭家族一员存在,每个人都背负着明确的家族符号,任何人都不是单纯地以独立自我的面目面对世界,而是以家庭家族成员的身份与他人交往。中国古代社会以家族社会为主体,当然不意味着社会没有公共生活,只是公共生活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没有家族生活重要,甚至应有的公共生活也被家族生活或个人生活挤占。
农作物的产量除了内在的品种、科技等影响因素外,还有外在的环境因素,如特殊气候[1]。极端天气的出现,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使农民利益受损、农业经济发展受阻。为此,通过气象观测站的气象资料经过科学研究分析得出相关规律,为保障与提高农作物产量起到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后,正常的集市贸易得到恢复,市场交往日益增多。特别是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自给自足自然经济被现代市场经济所取代。现代经济运作中,交换逐渐取代生产成为经济运作的核心环节,不再是生产什么到市场去卖什么,而是市场需要什么就要生产什么,生产的价值必须经过市场认可才能体现出来。“1978年,在我国4亿多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 900多万人,占17.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近4 900万人,占12.2%。近40年之后,到2016年,在全国7.7亿多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达到2.2亿人,占28.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近3.3亿人,占43.5%”[2]。
第三产业从业人数超过第二产业从业人数,说明中国经济发展中市场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了。近代社会以前社会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现代社会中,社会物质交往形式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传统社会个人是什么样的,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生命的表现与生产一致,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现代社会个人是什么样的,取决于他们进行交换的物质条件,生命的表现与物质产品的交换一致,既和他们交换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交换一致。社会物质交往方式的变化,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比工业生产取代农业生产在现代社会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时标以及6点钟位置的小秒盘均由薄层碳纤维(CTP)制成,并经精湛雕刻工艺处理。镂空设计旨在增强搭载有Calibre BVL 362机心的表壳内部声音的共振,补偿由于内部空间减小而造成的共振损失。这款三问腕表配备的宝格丽自制手动上链机心厚度仅为3.12 毫米,是迄今为止全球最纤薄的报时腕表机心。装上表壳后,腕表总厚度仅6.85毫米。这款未来感十足的Octo Finissimo三问碳纤维腕表仅重47克,在传承经典的同时实现了新飞跃。
二、新中国70年中国社会伦理关系的变化
改革开放40年,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工业化和物质交往方式市场化,不仅使中国传统的血缘亲情关系受到了根本冲击,而且基于长期交往的人际熟识程度大幅度降低。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进入陌生的人际关系环境,学习新的社会交往规则,寻求新的生存模式。城市社会企业改制致使很多企业职工下岗,放弃自己已经掌握的劳动技术,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户籍管理的放松、身份证制度的实施以及新型大城市崛起,很多人开始频繁更换工作单位,与陌生人打交道的工作也越来越多,这一切致使城市日益成为真正的陌生人社会,即使在一个单位工作、一个小区生活,甚至一个楼道对门居住,彼此也可能不再相互了解、相熟相知。
(一)从家族社会到公共社会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城市工业化,农村人民公社化,一家一户的生产组织形式被生产大队或者生产小队取代,中国人几千年生产劳动在家族内展开的历史宣告结束。但由于突出农业生产的地位,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没有被鼓励,反而是被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土壤受到限制,以致中国传统社会发达的集市、庙会也被严格控制,农民不得不进行的日常生活用品买卖也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受到打击。
中国传统社会,家庭家族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维护家庭和家族利益至关重要,维护家庭家族和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家庭主义、家族主义或者叫做家庭利益至上、家族利益至上是中国古代社会伦理的基本原则,是中国传统伦理的基本精神。个人湮没在家庭家族社会中,个人独立的自我意识被压制,个人利益不能得到充分尊重。
改革开放后,物质生产方式工业化,物质交往方式市场化,都成为冲击中国传统家族社会的动力。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农村、故乡,进入城市。物质交往方式市场化,也促使他们走出熟悉的乡土世界进入公共社会。最初,农民进入城市打工,往往还是一个村落的人组成一个团队,他们力求维护家族熟人的社会生活氛围。但是,进入城市他们发现彼此亲情遭受了竞争考验,不得不各奔东西,现在农民独自出门打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总体上是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构成的公共社会。每个人都以独立自我的身份和其他人相处,人们出于利益以契约的方式结成社会组织。传统社会的大家族不复存在,家庭由核心成员构成(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家庭的稳定性随之下降,离婚率提高。离开家庭、家族进入公共社会,家庭家族不再是自己的利益代言人,个人不得不自己争取自己的利益。同时,个人也摆脱了血缘辈分的约束和限制,以独立自我的身份与他人平等相处,血缘亲情也不再是维护社会人际关系的主要力量,客观的外在的行为规范成为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
社会主义建设前30年,中国农村尽管实行了人民公社制度,家庭不再是生产单位,但是生产队中一起进行生产的仍然是七姑八大姨、三叔二大爷,血缘亲情关系都没有真正被冲击,熟人关系依旧。即使在城市,计划经济体制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也限制了人口流动,很多大的国营单位甚至也几十年人际关系大致稳定,成为一个自给自足、小而全的社会,从妇产医院到火葬场皆备,各种裙带关系错综复杂,与中国古代村落社会的人际关系区别不大,尽管不是从事农业生产,而是工业生产甚至是大工业生产,但具有多种血亲关系的人仍然长期生活在一起,即使没有血亲关系,人际关系熟悉程度也非常高。这种社会关系状态致使中国传统的血缘伦理观念以及熟人社会的交往原则都得到延续。
(二)从差序社会到平序社会
中国传统的社会是差序社会。家族社会基于血缘关系亲疏,社会秩序呈现差序格局。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的“伦”与“沦”意思相同,意为水纹、水波,在水纹的基础上,“伦”进一步引申出辈分、群、类、比、序等含义,说明古代中国人认为人际关系如同一波一波的水纹一样,水纹随着水波的扩大,波峰逐渐降低,人以自我为圆心,随着血缘关系的疏远,血缘情感逐渐减弱。费孝通将中国古代社会人际关系特点概括为“差序格局”:“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是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3]更重要的是长期血缘亲情生活,长者自然形成了伦理权威,长辈对晚辈、长者对幼者具有强制权利,威严与顺从成为社会恒常的伦理情感。中国人强调因辈分差异呈现出来的秩序,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强调公共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对等。中国社会伦理关系建构的方法是推己及人,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突出强调每个人承担自己应有的伦理义务,而不是强调应该享有的伦理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治革命对传统尊卑秩序的颠覆、阶级意识的灌输,都冲击了传统的差序格局。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制度赋予了每个社会成员平等的社会地位,人民公社化运动对差序格局的冲击更大,使社会关系向平序格局转化。但是,中国广大的农村仍然是有血缘亲情关系的人居住在一起,人民公社中平等的社员关系,在大多数地区被血亲伦理差序干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前30年,尽管程度不同,但是总体上的伦理差序格局没有改变。即使是城市,由于几千年差序格局的意识深入人心,基于传统血亲的差序观念转化为社会等级意识,人们判断社会差序的标准发生了变化,但是社会差等秩序却变化了方式继续存在。人们头脑中身份伦理观念的顽固存在,有时甚至会有极端体现,如“文化大革命”时期,依据人的出身确定人的政治立场,作为确定“黑五类”“红五类”的标准,有人因为反对血统论竟然被打成反革命,甚至被判处死刑。这些观念在社会政策制定中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如,规定各级官员的住房、用车以及各种待遇的级别。政治和法律上的平等秩序的确定,也使某些人对身份伦理观念走到了彻底否定的另一个极端,“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社会也产生了大量的因为政治立场不同父子成仇、夫妻反目的现象。
改革开放40年,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工业化,促使农民离开家乡进入城市打工,留守农村的主要是老人和尚未成年的儿童。农民进入城市以后,基于血缘亲情的社会差序在逐渐淡化,甚至于直接消失。人们进入公共社会,个人迫不得已为自己利益代言,争取与他人平等的社会地位。物质交往方式市场化,农村人口大量城镇化,兴办企业开拓市场,在市场经济交往中,不论双方实力相差多少,只要双方愿意合作,就是互有所求,其相互关系是天然的平等关系。等价交换的市场行为,也逐渐滋养了人们的平等意识。物质交往方式市场化,各级官员原有的各种特殊待遇,其他社会成员可以在市场上通过购买获得,由政策决定的身份差异也逐渐减弱。
(三)从熟人社会到生人社会
中国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自然经济不仅是家族社会的经济基础,也注定了中国社会是熟人社会。不仅有血缘亲情关系的人是熟人,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由于长期交往,彼此也深入了解、相知成为熟人。中国人也很喜欢模拟血缘亲情关系处理这种熟人关系,即所谓结义。这导致了非血缘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拟血缘化。血缘亲情社会的差序格局在社会生活中进一步延展,人与人熟悉的程度取代亲缘远近成为确定人际关系差等的标准。社会交往大都是在已经熟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在没有熟人为基础的交往中,人们往往会绕道通过已有的熟人关系建立沟通桥梁。
陕西美食文化历史悠久,也是旅游胜地,每年吸引着大量外国游客来领略当地的风土人情,很多来当地旅游的游客都会受到当地美食文化的吸引。而目前陕西很多美食文化翻译存在一些问题,有些甚至没有英文翻译,有些对美食文化的翻译也是不知所云,这不仅影响了外国游客的食欲,也影响了陕西在游客心中的形象,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个人怎么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就是怎么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520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改变了中国人的物质生产方式和物质交往方式,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建构在以农业耕作为主要的物质生产方式和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伦理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物资管理作为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一个分支学科。当前,国内施工企业的项目材料管理基本停留在简单的出入库,对于当下动辄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造价的施工项目来说这种管理方式工作效率低,控制难度大,成本费用高,信息反馈不及时,使得本来就有限的流动资金很难满足施工需要。
(四)从身份社会到契约社会
中国古代社会是家族社会,家族社会是亲情社会、身份社会,身份社会的社会行为原则是主观主义和个别主义的。在家族社会中,每个人一出生就被置于一个血缘关系的网络中,每个人都因为血缘关系被确定为固定的社会角色,成为人际关系网络上的一个节点。社会关系处理突出强调维护这个人际关系网络的稳定性,由血缘关系所确定的这种社会秩序就是被社会文化认可的伦理秩序,破坏这种秩序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社会伦理建设强调每个人都做与自己身份角色相宜的事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妇”被确定为伦理纲常之纲。
依据纲常伦理中国人制定了礼治的社会治理模式。礼治依据人的身份确定人们的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社会法律也不是规定人人权利平等,而是权利义务依据身份而定。如《清律例》规定:“父母控子,即照控办理,不必审讯。”(《清律例·二八》)可见,法律不问是非曲直,父母名分就是证据、就是道理。反过来如果子女控告父母,本身就是犯罪。父母可以打骂子女,但子女打骂父母和祖父母,唐宋明清法律都处以绞刑。可见,礼治不是德治也不是法治,而是德治与法治的混合,中国古代社会伦理和法律没有明确的界限,社会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主观感情色彩,客观的外在的普遍的行为规范难于在社会生活中落实。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用不同的态度对待不同的人,国家法律对不同身份的人赋予的权利也大相径庭,而且规定事无巨细、等级森严。
新中国成立,社会主义制度赋予每个公民平等的社会公民身份,社会主义伦理也倡导建构平等的同志关系。人民翻身当家做主人,很多社会成员的身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民公社持续近30年,农民成为人民公社社员,村干部和生产队干部取代了传统社会家族族长的地位,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
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回归家庭,家庭和家族再一次成为物质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家族势力曾经一度回潮。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变成农民工,尽管还是农民,但是不再以农耕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社会物质交往方式市场化,金钱的社会价值凸显,形成了对身份社会更强有力的冲击。即使在农村,人们也日趋淡化传统的家族身份角色,彼此之间开始建构契约关系,在越来越多的利益交往中,社会成员开始用契约的方式协调彼此的关系。
三、伦理关系嬗变对伦理观念的影响
新中国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伦理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人们处理人际关系的伦理观念不断调整价值取向。
(一)整体意识的弱化与个体意识的强化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一家一户的生产组织形式被生产大队或者生产小队取代,中国人几千年生产劳动在家族内展开的历史宣告结束。但是,由于生产劳动仍然以农业生产劳动为主,社会成员仍然被束缚在土地上,在生产队共同劳动的社会成员大多数仍然是有血缘亲情关系的亲人,至少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广大农村社会尽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是仍然属于家族社会,家族势力仍然发挥巨大作用。
另外,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中,社会成员在自己的家庭家族生活中就能够满足生活的主要需要,人们安居乡土,只有在很少的时候才觉得有必要必须与别人结成团体,超越家庭私生活,构建一个社会组织。中国人的整体意识不是社会整体主义,而是家庭家族整体主义,是一种典型的小团体主义,“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典型的小农心态。马克思把这种湮没个体价值的集体称为“虚假集体”。
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农耕一直是占据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直到1949年新中国前夜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国社会仍然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中。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人民公社化以后,生产队成为社会物质生产的组织形式,较之家庭家族,生产队毕竟不是血亲组织,社会成员的集体主义意识不断加强,家庭家族整体主义意识逐渐淡化。但是生产队平均分配加按劳分配的物质财富分配模式,以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对自私自利之心的批判,也使生产队员个人利益在生产队中不能得到充分尊重,这个时期的集体主义仍然是不完全的。生产队员在大锅饭的体制中,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干和不干一个样,劳动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这也是生产队后来经济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法人身份的观点比较可取,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就是为全体村民谋求经济效益,以营利为目的而设立。虽然实践当中确实存在很多分歧,但总体来看,它作为企业法人时,市场活力是最明显、最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
改革开放,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实质就是通过对社会成员劳动成果的认可体现对社会成员个人利益的尊重,以此激发其劳动积极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在市场竞争中,社会成员个人自我意识开始自觉,社会确立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为辅的分配制度,给予社会成员追求个人自我利益的制度保证。个体自我意识的觉醒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同时,现代的个体自我意识不是不承认社会的实体意义,不是不承认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而是在对立统一中把握个人和社会关系,追求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三者统一。由于中国数千年整体主义文化缺乏群己权界观念,近年社会成员个体意识的发展,也出现走向极端的倾向。诸多社会成员对公共社会中个体和社会的辩证关系没有准确把握,个人自我意识、个人维权观念迅速确立,但是个体权利界限意识却迟迟没有确定,合理个人利益(用合理手段追求合理个人利益)意识淡薄,越界维权屡有发生,更可怕的是越界维权还理直气壮。
(二)差等意识弱化与平等意识强化
中国传统社会是差序社会,中国传统伦理观念是典型的角色伦理。儒家伦理是中国传统伦理的基础,儒家伦理的基础是仁爱,孔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4]孟子说:“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5]儒家伦理强调要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确定人们对他人敬爱程度的顺序、对待他人的伦理态度。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确定对他人爱的程度、诚信度,对他人的信任度、依赖度等。
新中国成立,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都对社会的差序格局形成了巨大冲击,社会主义制度赋予社会成员平等的政治地位,促使社会人际关系从差序格局向平等格局过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也对中国传统的宗法等级伦理观念进行了深刻批判,平等的伦理意识深入人心。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基于公共社会的人际平等秩序逐渐生成,基于差序格局的伦理情感更加淡化,个人平等意识不断强化。市场经济让平等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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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传统文化影响,差等观念仍然影响很大,很多人特别是长者和尊贵者仍然非常重视年龄差别、职位差别、金钱多寡等在人际关系处理中的意义,将社会差异与传统的血缘伦理差序混淆,认为自己的年龄、职位和金钱可以获得伦理的尊位。“老不讲理”的社会现象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时有发生。相反,更多年轻人树立现代价值观念,突出强调自我独立性、个性自由、个性解放,不仅没有差序伦理观念,而且蔑视一切权威、权贵乃至金钱,将现代政治和法律中的平等观念无限放大,这是构成中国现代社会代际之间、上下级之间、雇佣关系之间矛盾冲突剧烈的重要原因。
(1)政府环境规制。我国环境管理政策的核心是采取防范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力求不产生或少产生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中主要措施有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在经济发展中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健全环境管理机构。
“岂知共结烟霞志,总付千秋别鹤情”是诗的末句,亦是此诗的灵魂所在。商景兰曾与祁彪佳约定归隐,如今只能感叹“当时同调人何处,今夕伤怀泪独倾”。将个人幸福作为生命理想的商景兰,真正企望的还是像其妹商景徽与夫徐咸清一样,共同著书、偕隐终老的生活。商景徽无疑实现了商景兰夭折了的理想,但她在诗歌世界所达到的成就却远不及商景兰。
(三)人情意识淡化与公平意识强化
中国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对熟人关系的肯定导致了人际交往中地缘关系和事缘关系凸显。自然经济社会自给自足,限制了人的活动半径,地缘影响成为熟识度的重要因素。老乡在人际关系中非常重要,乡情也成为重要的伦理感情。古代社会城市中往往有很多同乡会馆,为同乡提供诸多帮助。“他乡遇故知”被中国人认为人生四大幸福之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是对地缘人际关系典型概括。中国人也非常重视日久生情,人际交往中同学、战友等熟人关系往往对人际交往也有重大影响。对熟人关系的重视使中国社会成为一个人情面子社会。讲情面、维护脸面是中国人际交往的重要原则,讲究“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露脸、脸面荣光、人前显圣是很多人认可的人生自我实现的标准,号称“人活一口气,佛争一炷香”。丢脸、丢人则是人生最大的失败,不在乎丢人“现眼”则成为令人不齿的行为。社会交往以人情面子为基础,“熟人好办事”是多数国人奉行的信条,“拉关系”“走后门”是人际交往难以避免的套路,越是自认为社会经验丰富的人对此越深信不疑,甚至于相信只要找对门路没有办不成的事情,没有事情不可办,不办就是情分不够,不讲情面。
新中国成立,对中国传统宗法等级关系形成了强大冲击,但是中国社会仍然是熟人社会。“亲不亲,阶级分”,尽管阶级观念一度对传统的人情观念形成了一定冲击,由于熟人社会的社会关系性质没有改变,人情世故仍然是中国社会人际交往的重要原则。
改革开放40年,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使越来越多的人从熟人社会进入陌生社会。在陌生社会中,人情不再是人际交往的根本原则。市场经济中,交往的利益博弈加剧,人情在利益面前开始变得黯然。陌生社会需要社会成员确立社会的客观普遍规范,人际关系处理中的事理日益超越人情;面对利益冲突,公平合理的方式越来越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原则。
伦理观念的转变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人情观念在社会生活中仍然有很大影响,某些人情大于理的意识仍然很浓厚,而另外一些人,人情乃至亲情在他们的价值系统中已经毫无意义,社会转型导致人情观念与事理观念、公平观念错位,于是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杀熟。熟人社会熟不可杀,杀熟成本太高;生人社会熟不能杀,社会成员适应生人社会,杀熟成功率极低。只有在社会转型期,血缘亲情的信任感与利欲熏心的绝情同在的时候,杀熟才会屡屡得逞。
(四)个别主义观念弱化与普遍主义观念强化
中国古代社会是身份社会,身份社会赋予每一个社会成员一个相对固定的社会身份,社会整体像一张网,每个人都是这张网上的一个纽结。身份社会的伦理是角色伦理,角色伦理的总体精神是强调每个人都做与自己的身份和角色相宜的事情,以此达到整个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稳定。身份社会每个人的角色不同,面对的人角色也不同,所以角色伦理的行为规范是个别主义的,每个人因自己的身份角色不同行为规范不同,每个行为因为面对的对象不同所以应该采取的伦理态度也不同。仁爱是伦理的根本原则,而仁爱的基础是“亲亲”。人们依据血缘亲疏——身份不同确定对人的态度,依赖、诚信、信任、亲密等都伴随血缘关系亲疏不断变化。客观的普遍的社会行为规范难逃人情围剿。
新中国成立,社会主义改造对中国传统身份社会产生巨大冲击,但是人们与身份社会相适应的角色伦理意识受到的冲击不大,变化的往往只是衡量身份和角色的标准尺度,城乡差别、干群差别、出身差别等成为新身份的标识,加之物质贫乏,国家对不同身份社会成员赋予不同的权利和物质待遇,一般社会成员对于这种差别并没有强烈的反对情绪。农村血缘亲情关系尽管受到冲击,但是社会仍然由有血缘亲情关系的人构成,传统的角色伦理观念仍然发挥重大作用。
改革开放40年极大冲击了中国人传统的角色伦理观念,契约伦理日益深入人心。但这是一个漫长的持续过程。改革开放之初,人们的角色伦理意识深厚,面对熟人亲人的经济交往难于接受契约规范,口头约定还是人们主要的交往方式。在相当长的时期,市场交易的签约率仅为64%,履约率只有50%。契约意识匮乏不仅影响社会经济秩序,而且影响社会交往的方方面面,特别是阻碍社会法治进程的实现。概而言之,中国人能够对事情进行是非善恶公正与否的判断,但只要面对亲人和熟人,个别主义伦理意识就会凸显,判断是非善恶公正的标准就会扭曲,“法理无外乎人情”的说词就必然出现。
市场经济社会是公共社会和契约社会,契约是处理人际交往的根本原则。契约伦理与角色伦理的差别就是,角色伦理是个别主义的,契约伦理是普遍主义的。契约规范人际交往强调忽视交往主体的角色差异,突出他们的平等性,契约伦理的根本精神是全社会遵守客观的统一的行为规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社会作为身份社会的色彩日益淡化,身份社会威严与顺从的伦理情感不再起主导作用。社会经济交往的签约率逐渐提高,社会成员的履约意识也逐渐确立。核心家庭取代了大家族,家庭中长者的尊位受到挑战,家庭私生活中的契约(如婚前财产协议、遗嘱等)也成为常见的协调利益关系的方式。在社会生活中,社会成员对于政府和官员敬畏与顺从也不再是主导性伦理情感,与政府和官员交往,社会成员敢于争取自己的权益,当自己的权益遭到侵害时,会选择抗议、对簿公堂,社会成员的法治意识不断加强,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已经屡见不鲜。
四、结语
总之,新中国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伴随着物质生产方式工业化、物质交往方式市场化,中国社会伦理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应地人们处理人际关系的伦理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是中华民族社会历史文化转型的主要表现之一,直接影响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方式和生存感受,反观新中国70年历史,伦理关系和伦理观念的变化不可不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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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act of the Change of Material Production and Communication Modes on Social Ethical Relations and Ethical Concepts in the Past 70 Years in New China
Huang Yunming
(School of Marxism,Hebei University,Baoding,Hebei 071002,China)
Abstract: It has been 70 years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nd 40 years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the mode of material production in Chinese society has developed from one-household farming to industrialized production,and the mode of material life communication has transformed from a self-sufficient natural economy to a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The change of social material production mode and communication mode leads to the transition of social ethical relations in China from family society to public society,from difference society to orderly society,from acquaintance society to stranger society,and from identity society to contractual society.With the change of social ethical relations,the Chinese people’s ethical consciousness of coordinating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has also undergone a major change.The ethical concepts such as the overall consciousness,the sense of difference,the sense of consanguinity and the sense of human feelings have gradually weakened,and the personal self-consciousness,the sense of equality,the public consciousness and the sense of contract have been constantly strengthened.
Key words: New China;material production modes;communication modes;ethical relations;ethical consciousness
中图分类号: B82.05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2494(2019)05-0001-08
DOI: 10.13747/j.cnki.bdxyxb.2019.05.001
收稿日期: 2019-05-27
作者简介: 黄云明(1963-),男,河北沧州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经济伦理、法律伦理。
(责任编辑 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