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叙事学在中国的研究述评——兼议叙事学研究新方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中国论文,近三年论文,方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643(2004)02-0090-03
1.0 概述
在20世纪60年代结构主义大背景下兴起的叙事学理论,从80年代后期开始登陆中国,90年代中期以前达到高潮,连续翻译出版了国外经典的叙事学著述,包括韦恩·布思、罗兰·巴特、托多罗夫、热拉尔·热奈特、华莱士·马丁、里蒙-凯南、米克·巴尔等。同时国内外学者借鉴相关理论,也展开了以中国文学为研究对象的叙事学,如徐岱的《小说叙事学》,罗钢的《叙事学导论》,浦安迪的《中国叙事学》,杨义的《中国叙事学》,申丹的《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等。值得注意的是,从1999年开始,国内有关叙事学研究的专著(或译著)明显减少,但与此同时,各重要的外语学院学报、文学评论刊物对叙事学的兴趣却逐渐增加,表明这一阶段的叙事学研究已经从单纯的理论介绍发展到了实际应用。
从世界范围看,80年代西方叙事学研究其实正在经历低潮,盖因各种新潮的文学(文化)理论对传统叙事学研究形成了严重的挤压,使之几乎失去了自己的领地。但90年代以来,叙事理论开始了“复兴”之路,它“借鉴女性主义、巴赫金对话理论、解构主义、读者反应批评、精神分析学、历史主义、修辞学、电影理论、计算机科学、语篇分析及(心理)语言学等众多方法论和视角”,将原来单数的叙事学(narratology)变成了复数的叙事学(narratologies),“结构主义对故事进行的理论化工作已经演化出众多的叙事分析模式”(赫尔曼,2002:15)。可以说,这一阶段的叙事学是在与其他学科的对话和融合中谋求自身的发展。而刚刚完成经典叙事学基础理论铺垫的中国,又要面对新研究形势的挑战。在此背景下,对近期国内叙事学研究现状进行回顾性总结,可以更充分地认识到我们研究中存在的不足(甚至“盲点”),从而为未来的研究找到方向。
2.0 近3年中国叙事理论研究述评
如前所述,从1999年开始,国内出版的叙事学专著很少,但各外语学院学报和文学评论刊物上刊载的叙事研究文章数量相当多。用于本次抽样的刊物包括:《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研究》(人大)、《外国文学研究》(武汉)、《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四川外语学院学报》、《外语研究》、《文学评论》和《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等十份刊物,它们基本代表目前国内主流的同类刊物。
从1999到2002上半年三年多时间内,以上十份刊物共刊载叙事学相关文章40篇,其中理论分析l0篇,个案研究30篇,分别占25%和75%。各年份相关文章分布情况见表1。很明显,从1999到2002年叙事学的研究兴趣逐年增加,仅2002年上半年,相关研究文章就达到了12篇,其中理论分析的文章也达到了3篇,比2001全年还多,这也是叙事学研究在中国开始“复苏”的迹象。
总体来说,1999-2002年期间,关于叙事学的理论探讨不够热烈。这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因为尽管从世界范围看,这一时期叙事学正处于研究转型期,但中国还处于对传统叙事学(或曰经典叙事学)的消化和应用期。在所有属于理论探讨的文章中,4篇是评介性的,4篇是对传统概念的反思和争论,1篇是综述性的,如表2。
评介性的四篇文章中,李建军对韦恩·布斯的经典著作《小说修辞学》(The Rhetoric of Fiction)进行了评论(2000:38-42),对布斯关于技巧与修辞和道德的关系论述做出了肯定的回应。殷企平基于伯纳德·伯贡齐1972年发表的《小说的状况》(The Situation of the Novel)对其小说叙事理论进行了评介(1999:66-69),认为后者对“叙述者的人称、戏剧化处理以及作者与叙述者的关系等问题”发表了精辟见解。伯贡奇将第一人称叙事分成了两大类,一类是“相机式”(the"camera eye"mode),指“叙述者仅仅是个超脱的观察者;他记录下自己周围发生的事件,可是他自己的个性却深藏不露”;另一类是“传记式”(the"autobiographic"mode),指“叙述者积极地卷入了整个故事,而且常常是主要人物;他所经历、记录或回忆的一切构成了小说的基本内容”。这大体相当于热拉尔·热奈特所作的同故事和异故事之分(热奈特,1990:129-130)。张和龙则对戴维·洛奇的小说批评理论进行了评述(2001:65-71),并指出,戴维·洛奇的小说观念中,既有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的观点,也有解构主义的观点,同时还关注了读者反应和作品的意识形态,而这正是结构主义叙事学研究中所缺乏的。此外,陈永国等对海登·怀特的历史诗学进行了评介(2002:42-46),认为可以将怀特的历史诗学看成是叙事理论的一个跨学科研究尝试,反过来,它又拓展了叙事研究的视野。
表1 1999-2002叙事学研究文章数量分布
年份 理论研究 个案研究
合计
1999 4
4
8
2000 2
6
8
2001
1
11
12
2002 3
9
12
总计
10
30
40
表2 1999-2002中国叙事学理论探讨类别分布
类别
评介
辨伪
综述
其他
数量
4
4
1
1
百分比
40%
40%
10%
10%
辨伪性的四篇文章对叙事学中的基本概念如人称、故事/话语之分、叙述形式的意识形态等问题进行了重新阐述。其中,王阳探讨了第一人称的叙事悖论,解构了传统的叙述自我和经验自我概念,并证明在第一称叙事中,叙述者、叙述自我和经验自我的分离性,即叙述自我和经验自我都处于故事层,处于叙述层的是虚构叙事的行为主体——也就是真正的叙事者。(1999:67-70)王阳继续论证了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中,借用人物视角的叙述者面临的困境,因为能够借用人物视角是全知的证明,但人物视角的有限性又是对全知的否定,通过寻找全知叙述者视角和“无实体形式叙述者”之间的限定规则,试图找到“支配叙事的深层转换规则”。(2000:1-6)但笔者认为,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中并不存在所谓的悖论,只要可以借用多个人物的视角,叙述者就是全知,至于如何使用人物的视角,使用多少,则与虚构作品要达到的叙事目的有关,不存在普适的“深层转换规则”。申丹分析了四位西方学者对故事/话语这一对立概念的解构,重树了故事/话语这一对立的坚固性,同时提醒在进行叙事研究时,要“认识到虚构故事本身同时具有人造性、摹仿性和主题性,认识到故事世界和话语世界之间的本质界限,认识到故事与话语之分以摹仿性为根基,同时认识到在具有摹仿性的作品中,故事与话语仍可存在各种形式的局部重合”。(2002:42-51)另一篇辨伪性文章则试图论证小说叙述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认为,叙事内容与方式都体现着一定的意识形态特征,比如:情节中的意识形态、人物塑造中的意识形态以及视角的意识形态等。(胡全生,2002:15-19)
发表在《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3期的《欧美侦探小说之叙事研究述评》是1999-2002上半年期间为数不多的叙事研究综述性文章之一。文章将欧美侦探小说的叙事研究分为三个阶段:早期读者反应阶段;中期形式主义-结构主义阶段;近期注重文本自我观照性和互文性研究阶段。(袁洪庚,2001:223-228)尽管结构主义叙事学宣称要为一切叙事找到共同的语法和结构,但显而易见,不同文类和不同国别的叙事各有其自身特点,对不同文类和国别的作品进行叙事共性分析将带来更有益的结果。
纵观1999-2002年叙事学在中国的理论研究可以看出,我们的理论研究基本上还停留在经典叙事学领域,对国外最新的叙事理论和重要人物缺乏介绍和研究。虽然已有学者注意到结构主义叙事学研究的弊端,并试图通过介绍西方与之相对的理论来进行纠正,特别是强调意识形态、读者接受和修辞维度的叙事研究,但这些研究数量上还远远不够,没有覆盖国外叙事研究的最新趋向,而且也没有形成方法论,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初对经典叙事学的研究热情不可同日而语。同时,这些研究也没有对实践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这从下面讨论的这段时期内叙事个案研究现状中可以看出。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阶段是新理论孕育期,在不久的将来有可能再次出现理论研究“爆炸期”。
3.0 近3年中国叙事个案研究述评
表1的统计数据表明,1999-2002年叙事的个案研究数量是理论研究数量的3倍。研究者选择的研究文本对象大多为20世纪小说(占70%),只有5例是19世纪经典小说(占17%),另外3例是19世纪以前的小说,而且全部为中文小说。研究者选择研究角度分布见表3。
表3 1999-2002中国叙事学个案研究角度分布
大类
小类
数量
百分比
叙述人称
517%
叙述视角
10
33%
情节
27%
叙事话语
叙事时间
5
17%
叙述者
8
27%
声音 2
7%
叙事结构 930%
读者反应 5
17%
意识形态 8
27%
理论应用 1
3%
很明显,叙事话语研究是目前中国叙事个案研究的“主流话语”,83%以上的个案研究都涉及叙事话语。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叙述者、叙事视角、叙事时间和叙事人称这四个研究角度。多数研究者使用热拉尔·热奈特在《叙事话语 新叙事话语》中的概念,首先辨别出文本在以上方面的特殊使用,再结合其表达效果来分析作品/作家想要实现的艺术目的。比如,认为福克纳《我弥留之际》中达尔是“先知”式的叙述者,他的心理叙述推动了情节的发展,有时充当福克纳的代言人,从而使福克纳“巧妙地避开了全知式的叙述方法”(詹树魁,1999:13-18)。叙事视角的研究同样如此,如认为在《献给艾米丽的玫瑰》中,叙述者使用了内部聚焦、外部聚焦和全知视角,使叙述错综复杂,从而迫使读者全力参与故事的解读(王敏琴,2002:66-70)。在论述小说时间艺术时,多从故事时间和话语时间的差异入手,如认为厄普代克的《儿子》中,时间的倒置和快速切换,使读者“在极短的时间和篇幅内就对四代人物及其生活的各个侧面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又不自觉地进行着对比”。(李燕:2001:35-36)
对于叙事结构研究,情况则要复杂一些。除去以因果关系和时间关系主导的情节结构外,作为经典叙事学术语的“结构”尽管还有很多争论,但主要涉及确定故事的基本功能单位及其序列(sequence)。无论是普罗普的线性结构,布雷蒙和格雷马斯的树状结构还是列维-斯特劳斯的二元对立结构(马丁,1990:102-107),“结构”一词都主要指叙事作品的深层运作机制。尽管有9篇文章都分析了叙事结构,但多数都只是很松散地使用了这个概念,与结构主义叙事学中的“叙事结构”概念相去甚远。如有人分析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尼克在作品“结构”上起到的作用,但作者没有从尼克在作品深层结构中的“功能”出发,所以实际上将尼克分析成了在作品生成过程中叙述者手中的技巧。(张金凤,2001:93-96)即使是明确提出要分析哈代小说的“叙事结构”的一篇文章,也只是笼统地提出了哈代小说中经常复现的“方阵舞”结构,然后即在具体小说中去寻找例证(张群,2000:59-64),但实际上“方阵舞”结构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功能模式,有没有相关叙事理论支持,文章一概没有讨论,使文章的说服力大为减弱。
有些学者借鉴经典叙事学中的结构概念,对中国本土小说进行研究,取得了很有意思的结论。如有学者遵从普罗普的叙事结构研究方法,对“文革小说”进行了结构研究,将这一类小说归纳成29个情节功能,四个基本叙事类型:1)契合大众审美趣味与宣泄需求的“灾难故事”;2)体现“知识分子-干部忧国情怀的“历史反省”;3)先锋派小说对“文革”的“荒诞叙述”;4)“红卫兵-知青”视角的“文革记忆”。同时探讨了这类小说的深层结构和表层意义转换机制。(林岗,1999:20-32)
毫无疑问,1999-2002年中国学术界进行的叙事个案研究数量上并不少,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时期的叙事个案研究还有很多缺陷:1)研究广度不够。这首先体现在角度选择上以叙事话浯为主,又尤其集中在叙述者、叙述视角、叙述人称和叙述时间的研究上,对叙事话语的其他方面如叙述声音、叙事层次等方面研究较少。其次,这一时期的叙事学研究缺乏与其他学科的有效呼应,基本上囿于经典叙事学的研究范畴,在同一研究层次上不断重复。2)研究深度不够。研究中常常浅尝辄止,缺乏对题材的深入挖掘。如认为通过论证《简·爱》中使用了女性第一人称叙述方式就可以与女权主义结合起来(李利,2002:114-117),而没有考虑通过这种方式传达出来的声音,甚至也没有论证这种女性叙述方式如何与当时的文学传统和文化传统相互作用来表现作者“对社会主体意识进行了反叛和解构”,使论述显得极其仓促而缺乏深度。另外,缺乏对“亚文类”和不同时代小说(如侦探小说、浪漫小说、古代小说、现代小说、后现代小说等)的叙事研究,而多从一文出发,将叙事研究变成了作品欣赏,而不是发现叙事规律;同时在阐释上往往只谈理论的表达作用而脱离阐释语境,缺乏叙事的“语用”研究,所以难以挖掘出作品的新意。
4.0 国外叙事研究新特征
从90年代开始,国外叙事学研究特征正悄悄发生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新审视经典叙事学概念。比如改造普罗普关于“功能”的概念,继承事件与功能分离的看法,但强调一个事件可以再现不同的功能,而且把功能的界定交由读者来完成,这样叙事的形式(如叙事信息的压制或延宕)就会对读者确定事件的意义(进而确定其在整个叙事中的功能)产生影啊,这突破了经典叙事学中把事件功能“先验化”的重大弊端。
2)修辞叙事的再度兴起。这是对80年代西方文学研究过度走向意识形态和社会历史环境研究的反拨。如美国当代叙事学权威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就认为,叙事“不仅仅是故事,而且也是行动,某人在某个场合处于某种目的对某人讲一个故事”(1996:5)。这相当于在叙事研究中引入了“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要求叙事研究注重作者、叙述者、读者的相互修辞关系及阐释语境。
3)注重叙事学的跨学科研究。将叙事学置于更大的文化现象当中去研究,于是出现了心理分析叙事学、历史纪撰叙事学、可然世界叙事学、法律叙事学、女性主义叙事学、认知叙事学、后现代主义叙事学、修辞叙事学及文化叙事学、电影叙事学等研究范畴。
通过比较国内外叙事学研究现状,我们应该看到,目前中国的叙事学研究相对滞后,这向学术界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首先应该做的是更多地引进国外叙事学的最新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吸收消化,并用以指导分析中国的叙事作品,直至形成自己的叙事学研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