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的利益与反抗的立场--鲁迅的叙事风格及其接受(二)_鲁迅论文

分裂的利益与反抗的立场--鲁迅的叙事风格及其接受(二)_鲁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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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直译的主张与以文言述学

从政治史、思想史角度,或从文学史、教育史角度谈论“读古书”,因其思考的层次不同,完全可能发展出同样合理但大相径庭的工作目标及论述策略。我要追问的是,为何在白话文运动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在思想战线时刻防止复古思潮得逞的20年代中期,鲁迅非要用文言著述不可?先看看鲁迅本人的解释:

此稿虽专史,亦粗略也。然而有作者,三年前,偶当讲述此史,自虑不善言谈,听者或多不憭,则疏其大要,写印以赋同人;又虑钞者之劳也,乃复缩为文言,省其举例以成要略,至今用之。(注:《〈中国小说史略〉序言》,《鲁迅全集》9卷4页。)

老北大要求教师课前陆续提交讲义,由校方写印以供修课学生参考。查阅《鲁迅日记》,多有往北京大学或高等师范学校寄讲稿的记载;对照油印本讲义与正式刊行本,鲁迅小说史著的具体论述确有变异(注:参见拙文《鲁迅的小说类型研究》,见《小说史:理论与实践》202—21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但述学文体却始终如一。油印本的论述固然简要,且多有疏漏,却依旧是“文章”而非“大要”。至于所谓“虑钞者之劳也,乃复缩为文言”的提法,容易让人误解存在着更为繁复的白话底稿或讲义。无论如何,单从减轻钞者工作量这一“平民立场”,无法解释鲁迅之以文言述学。

1927年,针对时人对于“非驴非马的白话文”的批评,胡适曾做了如下辩解:这一弊病确实存在,原因有三:“第一是做惯古文的人,改做白话,往往不能脱胎换骨,所以弄成半古半今的文体”,比如梁启超以及胡适自己,便都有这种毛病。“第二是有意夹点古文调子,添点风趣,加点滑稽意味”,比如吴稚晖、鲁迅以及钱玄同,便有这种雅好。至于第三,说的是那些“学时髦的不长进的少年”。关于鲁迅的文言著述,胡适是这么解释的:

鲁迅先生的文章,有时是故意学日本人做汉文的文体,大概是打趣“《顺天时报》派”的;如他的《小说史》自序。(注:参见胡适《整理国故与“打鬼”》,《胡适文存三集》卷二208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30年。)

此说明显不妥,杂文可能“打趣”,但哪有拿专门著述当儿戏的?《中国小说史略》的序言与正文二十八篇,笔调一致,属于正经、严谨的学术文章,看不出有什么“添点风趣,加点滑稽意味”的努力。

于是有了增田涉《鲁迅的印象》中的新解。据说,增田涉曾就此问题请教鲁迅,得到的答复是:

因为有人讲坏话说,现在的作家因为不会写古文,所以才写白话。为了要使他们知道也能写古文,便那样写了;加以古文还能写得简洁些。(注:增田涉著、钟敬文译:《鲁迅的印象》,见《寻找鲁迅·鲁迅的印象》337页,北京出版社,2002年。)

学者们引申发挥,立足于鲁迅针锋相对的思维特征以及韧性的战斗精神,将此举解读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自家的古文修养来反衬《学衡》派等“假古董”的苍白(注:参见单演义《关于最早油印本〈小说史大略〉讲义的说明》,《鲁迅小说史大略》125页,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

此说有点勉强,但不是毫无道理。1919年3月18日,在《致〈公言报〉函并答林琴南函》中,针对对北京大学尽废古文而专用白话的批评,蔡元培校长如此答辩:

北京大学教员中,善作白话文者,为胡适之、钱玄同、周启孟诸君。公何以证知为非博极群书,非能作古文,而仅以白话文藏拙者?胡君家世从学,其旧作古文,虽不多见,然即其所作《中国哲学史大纲》言之,其了解古书之眼光,不让清代乾嘉学者。钱君所作之《文字学讲义》、《学术文通论》,皆古雅之古文。周君所译之《域外小说》,则文笔之古奥,非浅学者所能解。然则公何宽于《水浒》、《红楼》之作者,而苛于同时之胡、钱、周诸君耶?(注:《蔡元培全集》3卷271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

《域外小说集》乃周氏兄弟合译,要说“文笔之古奥”,乃兄明显在乃弟之上。其实,对于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来说,撰写古文不算什么难事,反而是以通畅的白话述学,需要煞费苦心。这一点,胡适曾再三提及。古文可以套用旧调,白话则必须自有主张,正如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第五讲中所说的:“向来还有一种误解,以为写古文难,写白话容易。据我的经验说却不如是:写古文较之写白话容易得多,而写白话则有时实是自讨苦吃”(注: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111页,北平:人文书店,1934年订正三版。)。

鲁迅的古文写作能力,从来没有受到质疑;反而是在谈论“写白话必须有古文修养”时,才会举鲁迅为例。即便需要证明自家的古文能力,有一《中国小说史略》足矣,何必一而再,再而三?除了《汉文学史纲要》,《唐宋传奇集》的《稗边小缀》也是使用文言文。一直到去世前一年撰写《〈小说旧闻钞〉再版序言》,鲁迅还是采用文言。这时的鲁迅,一代文豪的地位早已确立,更无必要向世人证明“也能写古文”。因此,我猜测,鲁迅说这段话时,带有戏谑的成分。

阅读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鲁迅全集》第十卷所收的古籍序跋,以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鲁迅辑校古籍手稿》,你会发现一个简单的事实:当从学问的角度进入传统中国的论述时,鲁迅一般都用文言写作。“古文还能写得简洁些”,这固然是事实,但似乎还有更深一层的思虑。

1920年代的中国,文言与白话之争,在日常生活以及文学创作领域,已经尘埃落定:经由新文化人的不懈努力,胡适的预言——“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注: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新青年》2卷5号,1917年1月。),已基本成为事实。虽然文学家——尤其是新进的文学家,大都转为以白话写作,学术家——即便是受过严格学术训练的留学生,也颇有继续采用文言述学的。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所标举的先引原文,后以白话解说的方法(注: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之《凡例》称:“本书全用白话,但引用古书,仍用原文;原文若不容易懂得,便用白话作解说。”),虽被后世大多数学者所接纳,但不知不觉中,解说文字不再“明白如话”,而是略带“混和散文的朴实与骈文的华美”的文言腔(注:借用周作人《〈苦竹杂记〉后记》(《苦竹杂记》,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6年)中对于理想文章的描述。)。原因是,倘若正文(白话)的质朴清新与引语(文言)之靡丽奇崛之间落差过大,作者与读者都会感觉不舒服。也许是耳濡目染,古书读多了,落笔为文必定趋于“雅健”;但也不排除作者意识到此中隔阂,借调整文体来填平鸿沟。因而,研究传统中国的文史学者,大都养成半文半白的述学文体(注:参见拙文《现代中国的述学文体——以“引经据典”为中心》,《文学评论》2001年4期。)。至于像鲁迅那样,干脆用白话写小说、杂文,而用文言撰学术著作,并非绝无仅有——起码几年前(1998年12月)去世的钱锺书,也是采用这一策略。只是随着教育体制的变化,1950年代以后接受高等教育或进入学界者,很少再以文言述学。除了个人修养不够,还有发表园地的问题。1980年代的《读书》杂志,以及90年代的《中国文化》和《学术集林》,偶尔发表一两则古文或骈文,但不是先贤遗作,就是作者年已耄耋,且多为序跋之类。

以文言述学,很快将成为历史。当代中国学者中,有此训练和雅趣的,绝无仅有。即便有人决心继绝学,也很难进入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因而无法长久生存。对于这么一种几乎注定要消失的述学文体,与其刻意追摹其外表,不如体贴其内在精神。

谈论鲁迅之以文言述学,不妨放开眼界,引入鲁迅对于“直译”的提倡。就像梁启超说的,“翻译文体之问题,则直译意译之得失,实为焦点”(注:梁启超:《翻译文学与佛典》,《梁任公近著第一辑》中卷104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因为,这是不同时代所有翻译家都必须直面的难题。至于到底何者为重,其实没有标准答案,取决于你的工作目的。

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大都记得1929年底1930年初鲁迅与梁实秋关于翻译策略的论争。先是梁实秋撰文批评“文笔矫健如鲁迅先生”,因主张“硬译”而近于“死译”,其译文“简直是晦涩,简直是难解”,“专就文字而论,有谁能看得懂这样希奇古怪的句法呢”?结论是:“我们人人知道鲁迅先生的小说和杂感的文笔是何等的简练流利,没有人能说鲁迅先生的文笔不济,但是他的译却离‘死译’不远了”(注:参见梁实秋《论鲁迅先生的“硬译”》,《新月》2卷6、7号合刊,1929年9月;实秋:《答鲁迅先生》,《新月》2卷9期,1929年11月。)。对于如此严重的指责,鲁迅的反驳,当然不会假以辞色。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一文中,鲁迅继续为直译辩解:

自然,世间总会有较好的翻译者,能够译成既不曲,也不“硬”或“死”的文章的,那时我的译本当然就被淘汰,我就只要来填这从“无有”到“较好”的空间罢了。(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鲁迅全集》4卷210页。)

这里的低姿态,乃是以退为进;接下来的,便是将战火引到关于无产阶级文学理论的评价。照理说,严复“信达雅”的翻译标准很容易被大多数翻译家所接受。译作既不曲,也不死,当然是大好事。问题在于,假如这“理想的翻译”一时无法实现,该选择什么样的权宜之计:鲁迅主张直译(或曰“硬译”),而梁实秋则希望能有更通顺的翻译。翻译标准大同小异,分歧在于具体策略,为何演变成如此激烈的论战?原因是,这里的“翻译”连着“文学的阶级性”——作为导火索的,正是鲁迅所译苏俄理论家卢那察尔斯基的《艺术论》和《文艺与批评》(注:参见王宏志《重释“信达雅”:二十世纪中国翻译研究》240—265页,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9年。)。

值得注意的是,选择“直译”而不是“意译”,乃鲁迅的长期战略,而非一时之计。这方面,鲁迅有很多精彩的论述,值得认真钩稽。

从译介《域外小说集》开始,鲁迅始终反对为投合国人口味而“任情删易”,主张“迻译亦期弗失文情”(注:参见《域外小说集》一书的《略例》与《序言》,见《鲁迅全集》10卷157页、155页。)。之所以提倡不无流弊的“直译”,有时甚至不太顾及国人的阅读习惯,就因为在鲁迅那里,翻译不仅仅是为了有趣的故事、进步的思想,还有新颖的文学样式与技巧。这一选择,包含着对于域外文学的体贴与敬重。晚清小说界之贬斥直译,推崇意译,其实隐含着某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即对域外小说艺术价值的怀疑:“那种漫不经心的‘意译’,除译者的理解能力外,很大原因是译者并不尊重原作的表现技巧,甚至颇有声称窜改处优于原作者。这就难怪随着理论界对域外小说的评价日渐提高,翻译家的工作态度才逐渐严肃起来,并出现鲁迅等人直译的主张和实践”(注:参见拙著《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卷3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

鲁迅之所以主张直译,关键在于其认定翻译的功能,“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注:《关于翻译的通信》,《鲁迅全集》4卷382页。)。这样一来,你从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以及国人的阅读习惯来横加指责,就显得有点牛头不对马嘴。因为,那个“阅读习惯”,在鲁迅看来,正是需要通过域外文学的“阅读”来加以改造的。故此,尽管有各种指责,鲁迅始终坚持其直译的主张。如《〈苦闷的象征〉引言》称:“文句大概是直译的,也极愿意一并保存原文的口吻”(注:《〈苦闷的象征〉引言》,《鲁迅全集》10卷232页。)。《〈出了象牙之塔〉后记》说:“文句仍然是直译,和我历来所取的方法一样;也竭力想保存原书的口吻,大抵连语句的前后次序也不甚颠倒”(注:《〈出了象牙之塔〉后记》,《鲁迅全集》10卷245页。)。而在《关于翻译的通信》和《“题未定”草(二)》中,鲁迅再次强调:一面尽量的输入,一面尽量的消化、吸收,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方式;故凡是翻译,必须兼顾两面,一则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原作的丰姿;译文当“尽量保存洋气”,“保存异国的情调”(注:参见《关于翻译的通信》,《鲁迅全集》4卷383页;《“题未定”草(二)》,《鲁迅全集》6卷352页。)。

宁可译得不太顺口,也要努力保存原作精悍的语气(注:这一点,周作人很有同感。在其译述的《点滴》(北京大学出版部,1920年)一书的序言中,周作人同样强调“直译的文体”,称译文应该“不象汉文”,“因为原是外国著作,如果同汉文一般样式,那就是随意乱改的糊涂文,算不了真翻译”。“应当竭力保持原作的风气习惯语言条理,最好是逐字译,不得已也应逐句译,宁可‘中不象中,西不象西’,不必改头换面”。),这一翻译策略的选定,包含着对于洋人洋书的尊重;同理,对于古人古书的尊重,也体现在述学文体的选择。1981年版《鲁迅全集》第十卷,包括“古籍序跋集”和“译文序跋集”两部分。讨论译文,新文化运动以前循例采用文言,以后则全都采用白话,这很好理解。有趣的是,讨论古籍时,鲁迅竟然全部采用文言,甚至撰于1935年的《〈小说旧闻抄〉再版序言》也不例外。辨析传统中国学术时,弃白话而取文言,这与翻译域外文章时,尽量保存原有的语气,二者异曲同工。或许,在鲁迅看来,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文学或学术精神,与其所使用的文体血肉相连。换句话说,文学乃至学术的精微之处,不是借助、而是内在于文体。剥离了特定文体的文学或学术,其精彩程度必定大打折扣。关键不在直白的口语能否胜任古典学问的讲述(起码《朱子语类》的魅力无法抹杀),而在于阅读、研究、写作时的心态。假如研究传统中国,毫无疑问,必须“尚友古人”;若文体过于悬殊,很难做到陈寅恪所说的“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现代人做学问,容易做到的是“隔岸观火”,或“居高临下”,反而难得真正的“体贴”与“同情”。正是有感于此,陈寅恪方才借评说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要求论者对于古人“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注: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金明馆丛稿二编》24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许多研究中国文史的老学者之所以喜欢使用浅白文言或半文半白的语调述学,包含着贴近研究对象,以便更好地实现精神上的沟通与对话——当你用文言思考或述学时,比较容易滤去尘世的浮躁,沉入历史深处,“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

对于研究传统中国文史的学者来说,沉浸于古老且幽雅的文言世界,以至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与现实人生的血肉联系,或许是一种“必要的丧失”。正因为鲁迅徘徊于学界的边缘(注:参阅拙文《作为文学史家的鲁迅》,《学人》4辑,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3年7月;此文由中岛长文先生译成日文,刊《飙风》32号,1997年1月。),对现实人生与学问世界均有相当透彻的了解,明白这种“沉进去”的魅力与陷阱,才会采取双重策略:在主要面向大众的“杂文”中,极力提倡白话而诅咒文言;而在讨论传统中国的著述里,却依旧徜徉于文言的世界。

世人之谈论“文体家”的鲁迅,主要指向其小说创作;而探究“鲁迅风”者,又大都局限于杂文(注:郜元宝《“胡适之体”和“鲁迅风”》(《学人》13辑,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8年3月)在语言表述层面抑胡扬鲁,颇有声色;但仅局限于鲁迅杂文与胡适政论,未及其各自的述学之文,殊为可惜。)。至于鲁迅的“述学之文”,一般只从知识增长角度论述,而不将其作为“文章”来辨析。而我除了赞赏《中国小说史略》在现代中国学术史上的贡献,还喜欢其述学文体。在我看来,20世纪中国学术史上,章太炎的《国故论衡》、梁启超的《清代学术概论》以及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都是经得起再三阅读与品味的“好文章”。

不承认其白话文写作得益于古文修养的鲁迅先生,肯定无法预料到,在“鲁迅走在《金光大道》上”的十年“文革”期间,很多年轻人正是借助于鲁迅著作(主要是杂文)的阅读,学会曲折幽深、半文半白的表达方式,并借以颠覆空话连篇的“新华文体”。提倡少读乃至不读中国书的鲁迅,竟成了引导青年进入古典世界(从历史知识到文章趣味)的绝好向导,如此颇具反讽意味的“误读”,其实不无道理——现代中国作家中,确实难得像鲁迅那样兼及强烈的现代意识与深厚的古典修养的。事过境迁,鲁迅当年大声疾呼的如何“将活人的唇舌”作为源泉”,早已不是问题;当代中国文章之吸纳口语,俨然已成时尚。而且,在我看来,正日益显示其弊端。与此相反,鲁迅所急于摆脱的那个古典世界的阴影,对于年轻人来说,基本上不存在——不要说纠缠,连感知或想象都十分困难。正是基于此,读者之欣赏鲁迅文章,真的回到了朱光潜的思路。

不只如此,最近几年,愈演愈烈的兼及文化与商业的怀旧时尚,年轻人必不可少的逆反心理,学界对于当代中国作家语言能力的质疑,还有关于五十年来教育体制以及课程建设的反省等,不知不觉地,竟汇成了一种思潮——重新召唤并审视那本已消失在历史深处的文言世界。学界的争论不说,大众的反应更值得关注。1999年由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发起的“青少年古诗文诵读工程”,进展十分顺利,至今仍广受社会各界好评;2001年高考,一篇用浅白文言撰写的作文《赤兔之死》获得满分,引起教育文化界的哗然;与此相映成趣的,是清代词人纳兰性德成为少男少女追捧的对象。在我看来,这三件小事,预示着世人对于本来早已谢幕的文白之争,会有新的理解与诊释(注:参见拙文《当代中国的文言与白话》,《中山大学学报》2002年3期。)。

对于生活在另一个时空、文化素质与鲁迅截然不同的21世纪的中国人来说,如何看待百年来的文言与白话之争,是个新出现的难题。但愿不致陷入“拨乱反正”与“拨正反乱”的怪圈,而是能理智地看待“五四”新文化人——尤其是鲁迅的精神遗产。在没有找到“万全之计”并因而“一语中的”之前,我希望考虑鲁迅的策略:将文章的“体式”与“文体”扭结起来,综合考察;而且兼及文学史与思想史的立场。

五 文体的“抵抗”

有“大体”而无“定体”的文章体式,既需要尊重,更需要超越。在晚清以降日益汹涌的西学大潮中,基于对西方“文学概论”的迷信,不少批评家习惯套用教科书上关于小说、诗歌、戏剧等文类的定义,并以此来规范中国作家的创作。鲁迅对此倾向非常不满,在很多场合里表示不屑,除了拒绝进入神圣的“文学殿堂”,更有所谓“伟大也要有人懂”之类的责难,而且直接指向“留学生漫天塞地以来”这一外部环境(注:《叶紫作〈丰收〉序》,《鲁迅全集》6卷220页。)。

同属留学生的鲁迅,基于其一贯的怀疑精神以及自家的文学经验,对教科书中凝定不变的文类界说很不以为然。在《徐懋庸作〈打杂集〉序》中,有这么一段话:

我们试去查一通美国的“文学概论”或中国什么大学的讲义,的确,总不能发见一种叫作Tsa-wen的东西。这真要使有志于成为伟大的文学家的青年,见杂文而心灰意懒:原来这并不是爬进高尚的文学楼台去的梯子。托尔斯泰将要动笔时,是否查了美国的“文学概论”或中国什么大学的讲义之后,明白了小说是文学的正宗,这才决心来做《战争与和平》似的伟大的创作的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中国的这几年的杂文作者,他的作文,却没有一个想到“文学概论”的规定,或者希图文学史上的位置的,他以为非这样写不可,他就这样写,因为他只知道这样的写起来,于大家有益。(注:《徐懋庸作〈打杂集〉序》,《鲁迅全集》6卷291页、293页。)

表面上是在为“杂文”这一文章体式争地位,可体现的是鲁迅的思维特征:质疑所有世人以为“理所当然”的大道理。“从来如此,就对吗”?“狂人”固执的追问,久久盘桓在鲁迅等“五四”新文化人心头。这一追问,既指向思想,也指向文体。前者的意义,已经得到许多研究者的再三掘发;反而是后者,不太为人关注。而在我看来,作为一个时刻咀嚼、品味、琢磨“文字”的思想家、文学家,鲁迅的怀疑立场以及抵抗精神,不能不牵涉“文体”。换句话说,像鲁迅这样以“抵抗”著称于世者,其挑战主流意识形态与抛弃社会普遍认可的文类观念,二者完全可能互相勾连。

对于传统中国文化,鲁迅有过十分激烈的抨击,但也不无缠绵与留恋,比如30年代的谈版画、说笺纸,便与十年前的“肆意践踏”线装书大不一样。这里有关注思想潮流与侧重艺术趣味的分野,但更重要的,还是其“对症下药”的论述策略。刻意阻断流行思路,不为时尚所蛊惑,这种每时每刻的抵抗,针对的是世人各种各样的“迷思”。这一点,倒是与乃师章太炎的思路十分接近,在《致国粹学报社书》中,章太炎称:“虽然,学术本以救偏,而迹之所寄,偏亦由生。”(注:章太炎:《致国粹学报社书》,《章太炎政论选集》498页,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正视救偏之“偏”、除弊之“弊”,这一思路延伸下来,便是对于日渐成为主流的“白话文”以及西方文学尺度,既坚持,又反省。

相对于“说什么”的政治立场,“怎么说”的文体选择,更能显示个人趣味。因而,表面上不太起眼的后者,在我看来,更为曲折幽深。1921年,叶圣陶曾撰文批评当时一些提倡白话文学的人,偶尔还做文言文和旧诗词,讥此举为“骸骨之迷恋”(注:参见斯提(叶圣陶)《骸骨之迷恋》,《时事新报·文学旬刊》19期,1921年11月12日。)。此后, “骸骨之迷恋”便常被引用来形容守旧者之不能忘情过去。

可实际上,不少“五四”新文化人,对旧的文学样式“不思量,自难忘”。不妨以朱自清对于旧诗的态度为例。生前亲自编定《敝帚集》和《犹贤博弈斋诗钞》,但只是为了坚持新文化方向,朱自清从不公开发表旧体诗作。在“诗钞”的《自序》里,他作了这样的表白:

惟是中年忧患,不无危苦之词;偏意幽玄,遂多戏论之粪,未堪相赠,只可自画蚓涂鸦,题签入笥,敢云敝帚之珍,犹贤博弈之玩云尔。(注:朱自清:《〈犹贤博弈斋诗钞〉自序》,《朱自清全集》5卷242页,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

作为入室弟子,王瑶在《念朱自清先生》中,对朱先生的这一举措做了如下解释:“他作为一个新诗人和古典诗歌的研究学者,深知‘诗的传统力量比文的传统大得多,特别在形式上’;因此,新诗人在挣脱‘旧镣铐’,‘寻找新世界’的过程中的每一个新的创造,都引起他近乎狂喜般的强烈反应”;也正因此,他拒绝发表或出版自家的旧体诗集(注:王瑶:《纪念朱自清先生》,《王瑶全集》5卷582—585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有趣的是,朱自清的《犹贤博弈斋诗钞》中,多有与叶圣陶的唱和之作——可见叶日后也无法摆脱此“骸骨之迷恋”。其实,这种心态在“五四”新文化人中相当普遍。鲁迅之撰旧体诗,仅限于题赠友人;郁达夫、郭沫若等则不只大写特写,而且公开刊行。可以说,或迟或早,那代文人极少能完全摆脱此诱惑的。

不仅仅是写旧体诗,中国现代史上的“激进文人”,仍然保持优雅的文人趣味的,大有人在。所谓的“新中有旧”,有时是跟不上急剧变化的时代,有时则是刻意反叛时尚,二者不可同日而语。生活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略显矛盾与凌乱的人物,或许比过分整齐划一者更为真实可信,也更可爱。比起思想家普遍存在的理性与情感的分裂、口号与趣味的歧异、外在形象与内心世界的矛盾来,文学家因其感受细腻,再加上表达时淋漓尽致,更容易呈现“自我分裂”的倾向。像鲁迅这样既是思想家又是文学家的伟人,其政治立场与文学趣味之间存在某种缝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了。直面其性格中的多疑、幽暗、自省,以及表达时的隐喻、讽刺、象征,对于我们走出符号化的“鲁迅形象”,大有裨益。

在我看来,不愿公开发表旧体诗词的鲁迅,其选择“以文言述学”,同样蕴涵着传统文人趣味(注:在荒井健主编的《中华文人生活》(东京:平凡社,1994年)最后一章,中岛长文专门讨论鲁迅的“文人性”(参见该书587—625页)。这里的文人性,不是指“风流韵事”,而是传统文人对于花木、图书、版画、画像石、笺谱、古诗文等的欣赏乃至沉湎。)。讨论的是“传统中国”,为追求与研究对象相吻合,故意采用文言,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此选择,还有文章美感方面的考虑。同是讨论《红楼梦》,对比演讲体的《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和著述体的《中国小说史略》,不难明白二者的差异。前者的说法是:“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后者则如此表述:“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注:参见《鲁迅全集》9卷338页,231—234页。)。大意差不多,可文气相去甚远,后者明显有“经营”文章的意味。

对于传统中国学术精神的领悟,对于尼采等现代主义思想家及其著述的兴趣(注:尼采的著述方式,同样不符合那个时代的“文学概论”或“哲学概论”。另外,鲁迅对佛学的修养,也让我们产生丰富的联想——那种遵循“写作手册”而非自家生命体验的著述,不是鲁迅认可的学问境界。),对于自家生命体验和艺术趣味的尊重,使得鲁迅撰写学术著作时,尊崇朴学,强调品味,轻视概论,怀疑体系。而所有这些,不能不影响其述学文体。是否采用文言述学,这是鲁迅的个人选择:《中国小说史略》的成功,不能归结为“古文的魅力”。只是鲁迅的选择,让我们明白问题的复杂性:在学术表达领域,不能简单地以文白断死活。

修习中国现代文学的都知道,不只文言被判死刑,就连文言、白话“分而治之”的设计,也因被周作人、胡适讥为带有明显阶级偏见,而声名狼藉,一蹶不振。所谓强分“我们”士大夫和“他们”齐氓细民、“古文是为‘老爷’用的,白话是为‘听差’用的”、“上等人认汉字,念八股,做古文;下等人认字母,读拼音文字的书报”(注:参见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100页;胡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胡适全集》12卷274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凡此等等,说得过于干脆利落,黑白分明,回避了问题的复杂性。

其实,制约着“文体”的,除了阶级与政治,还有文类与学科。当初辨析文言白话各自利弊得失时,除了积极提倡白话与坚决捍卫文言的,还有第三种声音,那就是既积极推行白话,又不完全排斥文言。

若刘师培1905年分载于《国粹学报》的《论文杂记》,便称俗语人文势不可挡,最佳方案是“以通俗之文推行书报,凡世之稍识字者,皆可家置一编,以助觉民之用”,同时不废“古代文词”:

故近日文词,宜区二派:一修俗语,以启瀹齐民;一用古文,以保存国学。庶前贤矩范,赖以仅存。(注:刘师培:《论文杂记》,《中国中古文学史·论文杂记》110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

刘师培之谈论文白,视野相当开阔,既提到“英儒斯宾塞耳”,也说及“昔欧洲十六世纪教育家达泰氏”,再加上梳理了自古以来中国文学的发展趋势,可谓言之有据。

身为新文化运动策源地北京大学的校长,蔡元培“新派人物”的身份毋庸置疑。1919年11月17日,蔡先生应邀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发表演讲,谈论“国文之将来”:

所以我敢断定白话派一定占优胜。但文言是否绝对的被排斥,尚是一个问题。照我的观察,将来应用文,一定全用白话。但美术文,或者有一部分仍用文言。(注:蔡元培:《国文之将来》,《蔡元培全集》3卷358页。)

刘、蔡二家,都是预感到日常语言、文学语言、学术语言之间的缝隙,在提倡俗语/白话的同时,在某一层面上为古文/文言留一席之地。现在看来,这种“提倡白话、不废文言”的主张,在当时的情况下,虽策略性不强,却并非无理取闹。

讨论鲁迅的述学文体,顺带重提刘师培、蔡元培文白分途发展的主张,既是历史研究,也是现实关怀——在“传统中国”研究领域,我们该如何思考,怎样表达。在我看来,经历了百年风雨,“文白之争”可以消歇;今日中国,基于多元文化趣味,应该允许甚至鼓励文白之间互相制约,互相补充。落实到具体作者,生存于学界的中心或边缘,注重破坏或建设,推崇信仰或怀疑,采取正面突进或迂回包抄,所有这些,都不能不影响其拟想读者与论述策略。在这个意义上,关于述学文体的选择,完全可能“百花齐放”。

2001年11月9日演讲于

日本东方学会第51届年会

2002年12月20—29日

二稿于台北长兴街客舍

2003年12月25—31日三稿于京北西三旗

2005年1月6—10日定稿于京西圆明园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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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的利益与反抗的立场--鲁迅的叙事风格及其接受(二)_鲁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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