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精准扶贫”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论文_卢明坤

基于“精准扶贫”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论文_卢明坤

永城市审计局 476600

摘要:90年代以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规模逐年增大,使用范围和渠道也逐渐扩宽,但是就扶贫资金的使用现状及效率来看,却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基于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分析了现阶段我国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梳理解析目前我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面临的问题,提出了“精准扶贫”背景下有利于扶贫资金审计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精准扶贫;财政扶贫;审计问题

一、财政扶贫资金现状

在我国,扶贫政策的实施主要由政府主导、引导;随着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日益完善,来自政府的扶贫资金,逐步形成了贴息贷款、产业扶持、教育培训等多层面的扶贫资金管理体系。我国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每年呈绝对上升趋势,然而,就使用效率来看,每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对应的所减少的贫困人数却呈下降趋势。扶贫进入攻坚期,区域和个人情况复杂,基础平台不完善等是其阻碍因素,但是,极大部分还是因财政扶贫资金在分配使用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管而导致效率下降。

近几年,审计机关在扶贫资金的审计力度和广度上都有所加强。审计发现,现阶段我国确实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扶贫资金投入渠道分散、统筹整合还不到位,加之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导致部分扶贫资金效益不高,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扶贫对象及贫困标准未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等。这些审计结果折射出我国当前扶贫资金审计工作依然面临着严峻挑战,如何解决问题成为重要课题。

二、财政扶贫资金审计面临的挑战

(一)审计环境的限制

1、扶贫资金审计的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完善

现阶段我国相关扶贫资金审计的法律法规建设仍不够完善,具体表现为:我国现有的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部门人员职责权、公共工程管理等相关法律并没有实行全面的法制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太过笼统,没有针对性,参考性不强。

2、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尚不健全

首先没有健全的法律和制度环境作为保障,我国颁发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中设置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倾向于政府行政职能履行绩效考核,对于综合效益审计考虑不足。其次,层次性不突出,未能体现政府(国家、省级、地方)、部门单位以及个人这三维主体层次的差异性,导致测度指标没有针对性,评价效果不佳。最后,评价指标比较笼统含糊,有关考评指标的设置着重强调对扶贫资金在分配、管理过程中的考评。既没有体现生活质量改善方面的情况,也没能从长远角度考虑脱贫目标实现,不能起到系统全面的绩效审计作用。

3、审计监管效果不佳,成果难以利用

从整改手段使用频率来看,待解决的多为长期计划项目,待解决问题的解释过于空泛,且无相关指标标准进行评价,各负责部门习惯于用“长期计划”来表达其整改立场,以此来弱化自身责任。导致问题资金总额较高,审计处理结果得不到落实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审计的整改监督不到位,审计人员可行使的权利有限,对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力度并没有参与权,对于发现的问题只有“名义上”的监督整改权利,导致部分地区出现“屡审屡犯”情况,甚至助长了歪风邪气。

(二)扶贫资金审计的专业审计力量不足

我国贫困人口数量众多,贫困区域分布广,贫困程度依然很深。在“审计全覆盖”背景下,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的范围不应再局限于资金的管理部门进行审计,应具体到发放范围的扶贫资金使用的各个贫困村、贫困对象及参与扶贫的众多部门和单位。这将导致财政扶贫审计工作涉及范围广、审计项目多、审计周期长,与扶贫资金专业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日益凸显。目前国家政府审计机关人员力量有限,某些领域甚至孤军奋战,社会群体人员也被直接或间接的排除在外,只能参与少量的相关工作,这使专业审计力量薄弱,缺乏多元监督主体;同时,在进行扶贫资金审计时,不能有效的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成果不能有效的利用,降低了审计效率。

(三)大数据审计方法应用受限

大数据在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的应用现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已在逐步建立国家级别的审计数据中心。但是基于我国扶贫资金规模庞大、使用范围广、相关扶贫信息数据大的客观情况,目前审计机关的信息系统还不能满足多复杂数据、分析功能的需求。大数据审计的应用不仅依赖基础平台的构建,更要求相关行业的数据信息化建设,需要拥有审计相关背景与思维模式,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技术过硬的复合型人才。而这些都比较欠缺,因此,现代大数据信息技术在财政扶贫审计中并不能得到有效应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未在现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中体现,大数据技术应用所涉及的数据搜集、存档、分析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大数据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标准要求比较低,这使得大数据技术在扶贫领域监督中的推广和实现受到阻碍。

三、改善精准扶贫下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的对策

(一)审计环境优化

1、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扶贫资金审计过程中,确保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根据扶贫资金的特殊性主动适应新形势、创新理论,敢于实践,善于发现体制机制内的问题,保障扶贫资金管理运作安全。针对新形势、新问题切实加强完善法律法规,更新审计准则及指南。另外,建立健全社会慈善的鼓励机制以及精准扶贫的培训机制,从各方面加强扶贫资金的有效运行。

2、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在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过程中,既要关注资金本身使用的绩效情况,保障资金安全,也要对审计人员的扶贫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构建期中评价指标,双管齐下才能更好地发挥评价效力。首先,应考虑资金用途的特殊性,扶贫形势的复杂性,采用目标管理法和行为描述法细化脱贫指标,对考核过程中的偏差不断进行反馈调整。其次,要把握整体与个体关系,突出重点划分关键指标,如把解决贫困人口数量和改善生活条件作为关键指标,建立多维度分层次有权重的全方位指标体系。

3、保障审计监督效果

中央审计委员会的组建是行政型审计体制下的又一创新,强化了党的领导,消除了原有体制下的执行障碍。机构调整期间,应优化政府部门服务职能,合理划分职责权限,使之与审计机关有着更明确的职能分工和更和谐的内部关系。同时要强化沟通机制,摒弃独立办公的固化思维,如可以建立起各部门的联网机制,实时提取所需数据,还可以与组织部门共同制定扶贫资金评价考核机制等。在《审计法》中加入审计整改落实的有关条款,定期将整改情况向审计机关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员反映,对主管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监管行为进行通报揭示,分清责任人,对应问责。

(二)加强审计力量建设

面对艰巨的审计任务,“采购合格审计服务”是扩充审计力量的重要途径,以此来快速弥补人员的不足。同时扶贫作为三大攻坚战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涉及许多领域,关联众多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借用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内人员。因此人员统筹可以不局限于审计机关内,由审计机关人员统筹部署任务,协调与沟通各部门人员,并对工作进度与质量进行及时的调整与监督。事务所人员的独立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口扶贫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都将有利于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如此一来,既保障了审计主体的力量,又发挥了各类人员的优势。同时,要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的培养,建立大数据人才培养机制,培养能力复合型人才,对高校及研究院等培养人才性机构的大数据研究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

(三)审计方法优化,应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扶贫资金绩效审计

整合扶贫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维护,为资金使用决策提供真实、有效数据信息,促进扶贫资金的高效利用,实时掌握扶贫资金的统筹进度、分配去向、使用流向,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维护情况与监管情况。从大数据技术创新与人员综合能力培养两个方面,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监督的广度与深度,提高大数据技术在扶贫审计中的推广和应用,为政府进行扶贫资金审计提供信息资源保障,全面提升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信息搜集、分析处理及其共享和利用方面的能力,从而构建覆盖全面、权威高效的监督网络。

结 论

目前我国审计领域的法律法规过于笼统,尤其专项审计领域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专业力量薄弱,难以满足目前紧张的现实审计需求,“政府采购合格审计服务”将成为扶贫资金审计主体的主要方法,同时必须双管齐下,从质和量上同步加强。同时应结合扶贫资金审计的特殊性将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审计。本文就多个方面上做出了自己的理解分析,但还存在诸多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各部门长期的协同合作。

参考文献:

[1]张雪艳.精准扶贫基层审计工作机制研究[D].西京学院,2019.

[2]屈煦炜,孟永佳.“精准扶贫”背景下财政扶贫资金审计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J].江苏商论,2018,11:81-84.

[3]梁日新.精准扶贫视角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研究[J].审计月刊,2018,10:16-17.

[4]西安思源学院课题组.精准扶贫脱贫资金审计研究[J].现代审计与经济,2018,02:4-5.

论文作者:卢明坤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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