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明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 太原 030012
摘要:国有企业一直以来都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和健全社会建设的龙头组织,保障其良好的发展势头关系着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作为企业监督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充分履行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关键词:国有企业 纪检工作 工作机制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不断推进,在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不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体制机制上有效地夯实了反腐倡廉的基础,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我们还应该看到客观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企业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在对外投资、选人用人、制度建设、资产监管、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工作程序还不够健全,制度落实、执行不得力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使腐败行为有机可乘。
二是在工作机制体制完善创新方面,决策和监督机构运作不够规范,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缺乏有效的体制和机制保证,工会、党委、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整合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三是少数企业领导人员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不足、待遇较低,兼职或工作交叉现象较为普遍,工作经费和设备配备等方面得不到保障。
四是腐败分子手段更加隐蔽,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更大困难,这对纪检监察人员有着更高的工作要求。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有效深入地开展工作,笔者认为要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正确认识纪检工作定位,坚决服从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企业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企业党委、企业纪检组织履行职责质量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执行落实情况,影响到企业反腐败工作的质量。
《党章》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纪检工作的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
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进行开展,其职责就是为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阻碍国有企业发展的消极腐败现象及时发现和解决,创造和维护有利于国有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因此,纪检工作必须集中人力和精力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堵塞监管漏洞,规范工作程序,在企业中积极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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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严格落实“三转”要求,积极转变工作思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要求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主要是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是检查、督促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纪委的主责就是抓“牛鼻子”、种“责任田”,就是监督、执纪、问责。
纪委工作曾经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普遍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一些单位出现过纪委书记兼职或分管业务工作甚至担当经营重任,纪委书记不分管业务会觉得职能弱化、地位边缘化、关系疏远化,纪委被等同于企业的其他职能机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监督责任出现越位,用“过程参与”代替了“执纪监督”,成为处理日常信访的部门,甚至还成为了一些工作失误的“挡箭牌”。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强化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突出反腐败主业。这是依据党章要求对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重新定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方向、原则和基本遵循。因此,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紧跟中央纪委关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担当起重要政治责任,积极聚焦主业,认真组织推动“三转”落实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第三、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中央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强调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这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体现。
纪委要聚焦工作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首先就是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积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落实上级纪委工作要求,突出办案重点,毫不松懈地通过查办案件推进作风建设,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
其次,富有成效地开展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将理论素质提升、正面典型宣传、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宣传教育题材,增强典型激励和案例警示效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将重点督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自我监督综合运用,提高监督效果。
再次,要深刻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对重点任务是一项一项地落实,一步一步地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完善监督机制,将重心转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来。
最后,在执纪监督工作中,要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把握工作特点和规律,强化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有的放矢,推动解决问题。工作中严明审查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纪律检查体制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第四、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打造能打胜仗的纪检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切实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工作是可以说是党的保健卫士,纪检人员要有坚强的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业务素养。因此,必须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把政治素质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干部,把愿干、敢干、会干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全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培养,积极为他们创造环境条件,不断提升其履职尽责的能力,使他们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更加牢固,改进作风更加坚决,责任意识更加强烈,自我约束更加严格,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全面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还要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内部督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坚决防止“灯下黑”。
总之,纪检监察工作是确保国有企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肩负着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殊使命,直接影响着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效果。因此,一方面国有企业党委和行政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各级纪检机关必须坚持不断创新,锐意进取,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实际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新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更好的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论文作者:周建明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5年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6
标签:工作论文; 纪检监察论文; 国有企业论文; 企业论文; 纪委论文; 党风廉政建设论文; 主业论文; 《文化研究》2015年9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