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论社会主义的本质与核心价值_政治论文

邓小平论社会主义的本质与核心价值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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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14)05-0005-03

      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1-1]“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1-2]。所以他将社会主义的本质最终表述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从哲学角度看,这里十分精确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本质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高度统一。

      一、社会主义的本质不能不包含价值取向

      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和必然性问题,构成了一切社会科学学说和思想体系的科学知识性、真理性内容;而社会发展的所谓“合目的性”问题,实际是主体对社会发展方向和目标的选择追求,即人们在价值领域的理想、信念和目标,这些则构成了一切社会科学学说和思想体系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内容。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和历史必然性,并不是离开了所有人活动的神秘现象,而是蕴涵在人的活动中、通过人的有意识选择及其相互汇合而表现出的一种内在联系。人们各种各样的价值选择间彼此抵消或叠加,最终的力量和结果造就了社会生活的运动和变化。而其中最大多数人的共同选择和追求,必然直接影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历史必然性。所以,马克思主义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指出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真正主体。即,社会主义只能是通过人民群众实践所造就的历史必然性的产物,而人民群众的历史实践必然包含人们的价值创造和价值选择。故,社会主义只能是历史必然性和人民群众的价值选择彼此统一的产物。

      因此,是否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充分认识和把握真理与价值高度统一的社会历史观,成为是否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社会主义运动近百年来的经验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在理论上已解决的价值与真理统一问题,如何在现实中通过实践充分体现出来,仍需一个艰苦的探索过程。社会主义的实践者,特别是领导者,能否始终从世界观的高度把握住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与人的现实价值选择的统一,是决定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基础。而以往经验教训表明,在思想理论上自觉或不自觉地造成二者之间的分离和对立,是使社会主义走入歧途甚至走向失败的一个总体性、实质性根源。

      以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史为例,以往右的和“左”的错误倾向的共同特点,都是使“坚信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与“坚持人民群众利益的价值取向”之间彼此割裂和对立起来。他们一方面机械地、教条地理解“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无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价值取向,或者代之以极其狭隘的某些眼前的、局部的甚至是宗派主义的价值原则,从而导致社会主义事业走向失败和挫折。不同的是,右倾机会主义往往片面地强调走向社会主义历史过程的阶段性,完全不顾群众的利益、意愿和业已出现的革命形势,却以种种理由放弃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左”的僵化的教条主义则是片面强调社会主义最终目的和结果的必然性,而蔑视实现社会主义条件和过程的现实性,并同样蔑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实际取向,把社会主义当成了仅仅靠外部力量(如行政权力)强加于现实社会、强加于群众的东西,从而使其失去了应有的基础和活力。

      以往右的和“左”的错误倾向,实际上都是把社会主义的科学真理性、历史必然性同以人民为主体、为人民服务的现实价值取向割裂对立起来。其中“左”的僵化倾向在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表现尤其严重而顽固,其危害也是巨大的。从导致苏东剧变的深层原因和曾在我国为害甚烈的“左”的错误中,可以看到大量这样的教训。

      二、割裂本质与核心价值的历史表现

      在我国一度盛行的“极左”思潮下,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和解释中存在着不少似是而非的东西。例如,这种思潮把社会主义归根到底只看作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和形式,而不是来自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更深刻动因;只强调社会主义是一种社会政治体系,却排斥它是一种社会经济形态的意义;只记住了社会主义是一个“历史的必然”,却忘记了它同时也取决于人,尤其是人民群众的价值选择;一部分人凭借权势以“社会主义真理”的代表者自居,却拒绝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实践的检验……并由此而导致了种种偏执和错误的态度:

      首先是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简单化。这种态度以为既是历史必然,就不需要、也不应该强调价值标准,少谈什么“有利与否”,否则就会导致“实用主义”“偏离方向”等。对“生产力”和“三个有利于”标准等这类原则,他们往往很难理解和接受,更没有兴趣去落实和贯彻,而是宁愿寻找种种理由,从政治或道德方面怀疑它们、冲淡它们。“姓资姓社”论代表了这种倾向。

      其次是把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当作与人民现实利益无关甚至对立的东西,不知社会主义本来自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实践的创造,却总觉得群众中有“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必须不停地“割资本主义尾巴”,才能坚持社会主义。这样一来,“社会主义”在一些人那里就成了一种“理由”,为此可不理群众疾苦,只顾把一套戒律强加于人,而“与资本主义对着干”的极端口号和行动,成了他们高踞于人民之上发号施令的特权。

      再者是把社会主义的政治与经济文化对立化。其习惯于从执政者而不是人民群众的角度看待一切,有意无意把社会主义仅仅当成一套政治和意识形态体系,认为只有“政治”才是唯一重要的,而事关人民生活的经济文化等一系列方面的具体建设,即使不是冲击和有害于“政治”的,也总是从属的或次要的任务。以往的“(卫星)上天(红旗)落地”论、后来一度出现的搞经济建设是“为人作嫁”论等,都是这种态度的表现。

      最终是离开现实的经济基础和群众基础,片面看待政权和政治建设。其认为社会主义政治只是政权问题,政权就是一切;孤立地就权抓权,就上层建筑看上层建筑,民主意识稀薄,不懂得上层建筑只能建立在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忘记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和党的领导地位的巩固,只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得到人民拥护的结果等基本道理,却留恋“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大搞群众运动”式的强制命令,不尊重群众意愿,不注重工作实效。结果是颠倒了本末和因果关系,使变态的权力崇拜成为官僚主义和腐败泛滥的温床。

      这些方面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不承认和不重视价值原则,并不是就没有了价值导向,而只能是陷入价值选择的盲目性和错位,实际上往往是以少数人的宗派主义价值取向代替了社会主义普遍原则,从而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和共产党的宗旨。这一巨大的深层误区最终必然导致脱离人民群众,轻则造成社会封闭和发展停滞,重则引发社会动乱和政权垮台。我们从苏联东欧发生的历史悲剧中,最终可以找到这样的深层原因。

      三、走出本质与核心价值相割裂的思想误区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规定中,既坚持了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核心的历史必然性及其条件和过程的理论,也重申并强调了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但是,由于传统思维偏见的影响,很多人至今尚未理解和接受这一思想。所以他们在谈论“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时候,宁愿不提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规定;他们谈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时候,也宁愿离开邓小平的这一论述……为什么?从不少人的认识中可以发现,实际上这里有两个思想理论上的障碍需要突破:一个是有些人觉得,把价值观引入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就会冲淡或动摇社会主义的科学真理性、历史必然性等;另一个是有些人觉得,“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足以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这两个障碍反映了思想理论和思想方法上的重大缺陷。

      先分析第一点。一些人认为,“历史必然性”是指不管人们愿意与否、高兴与否,都一定会到来的社会现象;而价值观则总是从人们的利益出发,按照人们的意愿和兴趣选择和判断事物;如果用价值观来说明社会主义,对人们有利的就选择、无利的就不选择,那还谈什么社会主义的“客观真理性”和“历史必然性”?这种思想障碍的毛病在于:它首先完全忽视了社会生活与自然界相比的特殊性,即社会规律与人的活动之间的密切相关性,脱离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逻辑轨道。它的“担心”实际上是把广大人民群众当成“群氓”来想象的产物。表现在现实中,这种以偏概全、以己度人的说法,往往成为竭力将“社会主义”强加于人、“包办代替”的理由。故,这种社会主义观必然缺少自信,同时也无法从内心深处真正找到应该深切地尊重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的理由。它根本不了解:现实人们的价值选择,也会有自己的内在逻辑和必然因素,尤其是每个时期人民群众的共同选择,正是产生那个时期历史必然性表现的具体原因。总之可以说,对待社会主义本质原则的理解,其实就是对人民群众地位和作用的理解。上述思想方法的根本毛病,是它始终缺少“人民主体”的观念。没有这种观念共识,就不可能真正接受邓小平理论,也就不可能自觉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

      再看后一个障碍。一些人总觉得“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足以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这其实是理解“本质”的思维层次问题。首先,什么叫“本质”?“本质”相对于“现象”而言,是指决定事物发生、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必然性、普遍性因素,因此本质与事物的存在是始终同一的;现象是在具体过程中由本质所决定并显现本质面目的外部特征,它产生于事物和环境条件的相互作用,是可变的。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必然的、普遍的、核心的特征,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才是“本质”;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各种形式和特征,则应理解为派生的、多样的、具体可变的“现象”。不能够在本质的层面上理解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于社会进步及至社会变革的决定作用,实际上就否定了社会主义发生的历史根源。

      当然,这里更表现出怎样看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历史关系问题上的误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总体上究竟是一种同时态的两极对立关系,还是一种历时态的演进关系?关于这个前提,马克思早有完整的论述,指出二者总体上是人类历史上前后相继的两个必然阶段。尽管如此,现实中几十年的“两大阵营对抗”和“冷战”历史,却造成了人们习惯以“非此即彼”和“全面对立”眼光看待“资”“社”关系,仅仅注意它们在同时态下相互排斥和对抗的一面。例如有人提出的疑点:“资本主义也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呀,有什么不同?”殊不知,脱离了对象的具体历史阶段性,不知道资本主义是在封建主义条件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产物,社会主义只能是在资本主义基础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结果;忘记了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来自人类文明的整体进步,忘记了吸收包括资本主义在内人类文明的全部成果,正是社会主义应有的优势;却把“一切对着干”当成是超越资本主义的唯一途径。这种缺少历史感的“不同”和“超越”意识,必然把某些既有的简单模式凝固化、普遍化,为解放思想设置许多不必要的禁区和樊篱,无法为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辟广阔的思想理论空间。这当然不是历史唯物主义,也不是科学社会主义应有的思维方式。

      显然,只有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思维和历史方位,才能透彻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只有透彻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才能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来龙去脉,同时也才能从根本上看清它与当代资本主义的关系。现实中有大量与之相类似的问题,有待于深入而持续地从理论包括思想方法上给予系统回答、总结和提升。否则这些问题不仅会困扰改革决策,而且仍将成为思想混乱的一个根本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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