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分配促进发展与和谐的内生机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理论文,内生论文,分配论文,公平论文,和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恩格斯说过:“分配并不仅仅是生产和交换的消极产物,它反过来也会影响生产和交换。”[1] 在我国,收入分配公平是实现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利益基础,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十几年前,邓小平就明确讲过:“分配问题大得很,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2]。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已成为妨碍社会和谐、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矛盾,我们必须理顺分配、和谐、发展三者的内在联系,采取积极的措施,正确处理所面临的问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会动摇社会和谐的基础
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共同利益的一致为基础的。连续多年,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2006年达到10.5%。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收入分配体系还不够合理等原因,导致社会各阶层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及行业之间分配差距越来越大,危及社会和谐的经济基础。
(一)城乡居民之间及其内部收入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反映居民收入的指标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收入差距可通过二者的比例来反映,如图1所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2004年与2005年增势比较平缓,是国家收入分配改革与宏观调控的结果,如对农村的税费改革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政策。即使如此,2004年与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分别为3.2与3.22。中国有将近九亿的农村人口,广大农民的收入水平处于社会最底层,绝大部分人即使把所有的收入都拿出来消费,也难以承受孩子上学、医疗等的负担。
图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
资料来源:根据2006年《统计年鉴》资料绘制而成
不仅城乡居民之间存在差距,其各自内部也分别存在差距。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程度常用的指标为基尼系数,图2显示了城乡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及其趋势。由该图可以发现,城市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上升幅度较大,从1995年到2005年的十年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从0.28增到0.37,提高了9个百分点。另外,据资料显示,2004年城镇居民最高5%收入组占全部收入份额为15.78%,最高10%收入组占全部收入份额的25.47%,最高25%收入组占全部收入的份额高达46.84%。
图2 城乡居民收入基尼系数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5)》,孔径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第238页资料绘制而成
(二)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各地区由于资源禀赋、政府政策不同等原因,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因此人们的收入水平也存在较大的差距。从东部、中部、西部这个角度来看,东部地区的收入水平最高,中部较低,甚至中部在某些时段内比西部还底,如表1、表2所示。三大地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示,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收入差距由2003年的3355元扩大到2004年的3731元,2005年其差距为4566元,该差距显然在逐步拉大。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依次为2449元、2706元、4591元。三大地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也很大,近三年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的农村居民纯收入分别为1920元、1999元及1764元;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人均纯收入差距为2115元、2281元及2342元。
表1 三大地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单位:元/人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2005年、2006年版
表2 三大地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单位:元/人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2005年、2006年版
(三)不同行业的收入差距
从表3可以看出,排在前5位的行业除计算机服务业及软件业外,另外三个行业均为垄断行业,而排在后5位的行业多是第一产业及劳动密集型产业。行业收入差距一方面受行业技术特征影响,另一方面同行业垄断有关。如排在第一位的证券业(垄断行业)的劳动报酬是排在最后一位的林业(第一产业)的7.87倍,多9168元。
表3 全部行业平均劳动报酬及其与其它行业平均劳动报酬比率(前5位与后5位)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版
(四)更突出的是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
据全国工商联调查,2004年私营企业主收入人均20.2万,雇工人均收入(工资+奖金+部分分红)为8033元,二者差比为25.146∶1。业主家庭收入平均为26.7万元[3],如雇工家庭收入按1.2万元计算(90%以上系农民工,还有其他收入),二者差比为22.5倍。涉及职工人数2004年为4714万,加家庭成员(每户按3.2人计算,因农村农民工占大多数)人数为1.5085亿。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与贫苦人口的差距,要在几千乃至几万倍,形成了一个富翁财富增长过快、低收入者收入过慢的剪刀差,助长了两极分化。
扩大内需必须通过分配的调整提高整体消费
消费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币值投资、出口更带有基础性。我国多年来一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希望通过扩大内需来带动经济,但是“扩大内需”政策的效果主要表现为投资需求的拉动,而消费需求增长并不显著。消费拉动力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收入分配不均是当前的一个主要原因。根据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分配、消费及经济增长之间是紧密相连,环环相扣的关系。
首先,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是为大家所熟悉的。国民收入的核算方程式(1)及消费函数(2)如下所示:
Y=C+G+I+(X-M)(1)
C=a+by(2)
其中,C:居民消费;G:政府购买;I:投资;X:出口;M:进口;b:边际消费倾向;y:可支配收入
国民收入核算方程式展示了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消费(C+G)、投资(I)、净出口(X-M)。在这里,我们着重分析居民消费(C)与经济增长或国民收入之间的关系。根据凯恩斯的乘数效应,国民收入Y的增量与居民消费C的增量之间存在倍数关系:
△Y=K△C
K=1/1-b
由这两个方程式可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的大小取决于边际消费倾向b的大小。具体来说,b值越大,则倍数K越大,即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越大,反之则反之。
其次,消费与分配是密切相关的。收入分配结构影响着人们的收入结构,从而进一步影响消费。在这里,我们要先了解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其含义是指随着收入的增加,消费增加的幅度逐步递减。对于一个社会而言,高收入群体购买能力最强,但其消费倾向最低;低收入群体消费倾向最强,但购买能力最低。边际消费倾向小,则平均消费倾向也小。当社会收入分配不均,少数人占有绝大部分财富的时候,整个社会的平均消费倾向就比较低。这样,根据消费函数C=a+by,在国民收入y一定的情况下,b值变小,则整个社会消费支出变小,从而进一步抑制经济的增长。
为了进一步分析消费与分配之间的关系,以下将根据1991年—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所提供的数据,以城镇居民为例,以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GEN)代表分配,以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APC)代表消费水平,然后将二者进行一元回归分析,从而得出二者的量化关系。见下表。
表4 中国城镇居民APC与GEN
资料来源:根据1991—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得出APC的相关数据;GEN来源于《中国国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5)》,孔泾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运用最小二乘法对APC与GEN进行一元回归分析,结果如下:
APC=1.0054-0.6839GEN
T统计量为:(-9.49) (90.06)
R2=0.8738 DW=2.393
从以上计量分析可以看出,基尼系数每上升一个单位,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下降0.6839个单位。可见,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对总体的消费倾向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使消费需求成为经济运行的薄弱环节。通过以上分析,分配、消费、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就非常清晰了,可以这样简明地描述:分配不均,导致整个社会平均消费倾向降低,进而抑制消费支出,再进一步影响经济增长。
我国经济正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但投资增长过快、消费相对不足的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处理好投资和消费、内需和外需的关系,最根本的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2006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仅为51.1%,达到最低点。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曾达62%。2006年前三季度投资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49.9%,消费仅为35.7%。这会严重影响内需的扩大。目前,消费的主体是9亿农民和近2亿城市低收入人群,而分配差距过大特别是广大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不高是制约消费的一个关键因素。
以上分析表明,分配不均拉大社会差距,导致社会不和谐,造成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削减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抑制整体消费支出水平,不利于经济增长。由此看来,不解决好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发展与和谐的问题。三者在社会大系统中是相互联系与相互制约的。其内在的机理是:社会制度与发展决定分配,分配又反作用于经济制度与发展,并影响社会和谐,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能够起决定作用。
在科学发展观中构建分配、和谐、发展的互动的长效机制
全面地看,造成社会收入差距扩大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客观上,基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规律,各个地区、企业和社会成员之间自然会出现收入分配上的不平衡(按劳分配本身收入也是有差别的),市场竞争会加快这种非均衡状态(西方是在市场经济中形成了两极分化的状态)。主观上,关键在于有些地方、有些领域偏离了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没有突出以人为本,忽视了社会发展是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忘记了我们所坚持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等同于一般的市场经济(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人们只记住邓小平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4] (P377),却忘记他要求的是“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4] (P372)(社会属性)。人们只记住“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4] (P368),却忘记他还说:“如果改革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4] (P139),“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4] (P364)。总之,必须把发展、改革、和谐、分配等都纳入到社会主义这个基本框架中考虑问题,正确处理他们之间的矛盾与联系,才能构建以科学发展为轨道互动互约长效的机制。
(一)明确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发展观。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社会道路决定着不同的社会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对发展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社会和人的发展,不仅要发展经济,而且还要包括城乡之间的协调、地区之间的协调及社会各个阶层的协调。通过分配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和谐,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同时经济的发展也为分配及社会和谐建设提供更多的物质基础。正确处理好三者的关系,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
(二)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处理好三者的关系。分配方式是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基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此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离开了基本分配制度,就没有真正的社会和谐。
分配、和谐、发展三者统一于基本经济制度。当前对分配方式有些错误的认识,认为不要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分配原则,一切按效率和稀缺资源进行分配,以至于把资本贡献作为分配的主要尺度。这实质上是西方资本主义的按要素分配理论,从根本上否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基本分配制度。有的把按劳分配理解为平均主义的同义语(实际上按劳分配是承认差别、拉开档次的),并用效率否定公平,其结果势必进一步加剧两极分化。事实上,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发展生产力与贯彻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是相统一的,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仅在分配关系中占辅助地位,并非主体。我们应当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完整地理解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所说的“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不能同西方的“按资分配”混为一谈。第一,它不是凌驾于按劳分配之上的一种孤立的分配制度,必须把它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联系起来理解,它是从属于基本分配制度的具体分配制度,属于“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内容;第二,西方所讲的“按要素分配”的核心是按资分配,虽然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资源稀缺,仍需按资分配的成分,但不能成为主导因素,况且技术、管理属于广义的劳动范畴,即智力劳动,其所得报酬也应当视为按劳分配的体现。当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但总体上,不能把它理解为资本主义一样的分配制度,放任两极分化的趋势任其发展,而是有利于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的一种制度。
(三)在系统治理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时更要注重初次分配,同时用好再分配的功能。进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从宏观上要实现的目标是增加“相对收入水平”。一要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目前我国中等收入人群所占比重为20%左右,中等收入阶层不仅需求倾向高,而且需求结构多样化、高级化,有利于带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二要着手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收入水平低是消费不足的根本原因。分配系统中,初次分配占绝大部分比重,而再次分配所占比重仅为10%左右。我国的现实是低收入群体占绝大部分比重,如果完全依靠再次分配来解决收入差据,实现共同富裕是不可能的。对于农村农民来说,要认真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农村产业结构,通过初次分配提高其家庭经营性收入,包括提高农民工的收入;对于城镇居民,要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改革,规范各类企业工资秩序。三是全面实施反贫困战略。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贫困问题,反贫工作主要依靠分配制度改革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四)必须下力气规范劳动关系和分配秩序。对于分配差距最大的私营企业主与农民工来说,必须全面贯彻《劳动法》,执行工资政策,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求私营企业主认真依法纳税,一方面要注重提高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私营企业来说,按劳动所得增加职工的报酬,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否则会失去长盛不衰的动力,甚至很快夭折败落,资料显示每年有60%的私营企业破产。作为政府,要把发展私营企业与对他们的引导监管统一起来,按照社会主义原则,构建和谐的私营企业与平等有序的劳动市场,通过竞争促进农民工的工资更加合理。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要让私营企业主本着“先富”带“共富”的原则,把追求效率和实现公平正确地统一起来,树立奉献精神,多尽社会责任,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多做贡献作为自己行动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