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洛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考察,了解洛阳城区绿地系统规划概况;学习洛阳道路绿化建设经验;探索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办法。对照洛阳城市的园林规划建设举措,结合我市差距,提出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为襄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造有利条件。
关键词:规划先行;改革创新;保护绿肾;建设绿肺;打造绿廊
襄阳和洛阳,同为区域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同为历史文化名城和老工业基地,同处工业带动向城市化引领转化的阶段,尤其是在自然环境、气候、降水、土壤、植被物种等方面与襄阳市极为相似,洛阳的地理区位、发展阶段、历史渊源、战略目标与襄阳有较强的可比性。为襄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推进新区绿化建设提供借鉴。现分析如下
1 洛阳市园林绿化建设概况
洛阳市位于河南省西部,横跨黄河中游南北两岸,城市建成区面积18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0万人,2002年和襄阳市同一批被评为 “国家园林城市”。洛阳以构筑“文化为魂、水系为韵、牡丹为媒、产城融合、带状发展、生态宜居”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目前,全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9%,22条道路为省级绿化达标道路。先后建设了面积达1220公顷的洛浦公园,面积25公顷的亚世广场和110公顷的中国国花园等40余出公园绿地,在洛阳新区,还新建了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南湖喷泉、体育公园等十余处公园绿地。目前全市已命名的 "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已达651个,占全市居住区的70%以上,绿化达标单位占70.2%以上。城市绿地率达到30.5%、绿化覆盖率达到36.0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28平方米。
2 洛阳城市园林绿化的成功经验
(1)领导重视,以市政园林建设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市领导非常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将提升绿化景观与开发旅游资源有机结合,以绿化建设带动城市建设,以城市建设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牢固树立“规划植绿、拆违复绿、通墙透绿、见缝插绿、治污变绿、改城造绿”的全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和利用城市的园林绿化、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整体优势,以园林绿化资产为纽带,建立良好的投融资平台,有效推进了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
(2)体制健全,为园林绿化管理提供机制保障
洛阳市园林局前身是洛阳市文物园林局,成立于1985年3月,主管洛阳市的文物和园林绿化工作。1992年9月,为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作,市政府撤销文物园林局,组建了园林局和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园林局主管全市的园林绿化工作。全力抓好各项绿化工程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城市绿化任务。
(3)规划先行,高起点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洛阳利用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优良的生态环境资源,突出“文化帝都”和“宜居城市”特色,编制了《城市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公园系统规划》,从整体布局、长远发展上明确了城市以及城市的道路、公园、广场等近远期绿化建设的重点和具体内容。同时,严格规划审批管理,洛阳市出台了《洛阳市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等配套制度,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进一步提高洛阳城市园林建设水平,2011年,洛阳邀请德国瓦伦丁城市规划与景观设计事务所、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多义景观规划设计事务所、上海同济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国际、国内知名设计企业,进行城市重大绿地概念性方案设计,优中选优确定实施方案。
(4)改革创新,形成城市绿化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
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打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由政府“独家买单”的模式,实现融资渠道社会化、多元化、市场化。通过政府贷款负债的形式,先完善配套公共区域的绿化建设,实现土地升值,再通过土地拍卖的回报价值逐年偿还债务。洛阳市耗资35亿元,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发改、建设、房产、规划、国土、公安、政法、新闻、信访等相关部门成立拆迁建绿工作指挥部。在认真做好拆迁思想工作的基础上,成功将全长25公里的洛河两岸绿线内的旧城建筑全部拆除,拆除面积177万平方米,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建设、控制绿地”的思路投资12亿元建成了独具伊洛文化特色的“洛浦公园”。
(5)舍得投入,建设高品质的园林城市
政府每年都从城市维护费和地方财政中预算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洛阳市绿化养护总面积3100万平方米,而襄阳市仅有280万平米,年养护管理资金1.5亿元,而襄阳市仅0.11亿元。
道路绿化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道路两侧规划5-30米的景观绿化带,部分道路还增加了中央绿化带,改变了之前“一条路,两行树”的简单重复模式。
通过几年的努力建设,洛阳城市园林已经形成以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庭院、小区绿化为基础,以公园、广场为中心的城市绿地系统。
3 对照洛阳,审视襄阳城市绿化存在的不足
(1)体制不灵活,机制不健全。
襄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滞后,没有发挥指导绿化建设应有作用。城市绿化执法力度不够,毁绿占绿现象严重;城市绿化缺少强有力的统一协调管理机构,园林管理部门地位低下,力量薄弱,步调难以统一协调;绿化建设投资力度不够,城市绿化仅停留在简单的修修补补和维护管理阶段。城区公园绿地面积过小、数量少、分布不均,随着襄阳市城市框架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绿化主要指标出现负增长,园林绿化建设陷入“吃老本”、“原地踏步”的尴尬境地,这些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严重阻碍了襄阳市城市绿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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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景观水系没有很好的保护和利用。
我市水资源丰富,建成区内有汉江、小清河、大李沟、唐白河、南渠等五条水系穿城而过,在绿化布局上可以起到串连城市景观资源的作用,可以发挥较大的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然而水系两岸规划的绿化用地普遍偏小,绿带狭窄,绿地常常为房建和市政道路让路,造成滨水景观无法发挥其景观价值。
(3)城市中心区公共绿地严重不足,且分布不均衡。
按照《国家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市民出行500米要有一处公共绿地,中心区人均绿地面积要达到5平方米。据统计,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与此标准差距较大。
(4)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城市绿化规划执法力度不强。
原《襄樊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7年8月出台后,至今没有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绿地系统规划仅停留在纸面,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绿化用地保护执法力度不强,绿地被占用也没有形成有效的置换措施,绿地随意改变用途。如长虹路海润名都门前原本规划为绿地,后被改建成停车场,万达地块曾经规划为绿地公园,后来被改变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这些随意改绿占绿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市区总体绿地格局。
4.加强襄阳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设想
(1)完善绿地系统规划
挖掘襄阳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和良好的的生态环境资源,编制了《城市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公园系统规划》,同时,严格规划审批管理,出台《襄阳市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襄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等配套管理制度,使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开展城市公园广场和游园绿地建设,夯实绿化基础。
我市目前已经建成公园广场项目有:人民公园、人民广场、新华公园、文园、荟园、南湖广场、紫贞公园、长门(遗址)公园、檀溪公园、月亮湾湿地公园、龙堤公园、滨江绿地等十多个城市公园绿地。准备拟建邓城(遗址)公园、万山公园、解佩渚公园、儿童公园、体育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鱼梁洲环岛风光带、鱼梁洲核心景观区、樊城绿道等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完成东津新区广场、高新汽车文化广场、襄阳东站中心广场等一批城市广场建设。拟建小清河游园、大李沟游园、长虹路沿线游园、沿江大道沿线游园等城市街头游园。
(3)推进城市道路景观建设,打造城市绿色骨架。
现有城市道路绿化要增景添绿、提档升级。新建道路要建设要高标准配套绿化。完善南街、檀溪路、长虹路、中原路、春园路、七里河路、清河路等城市道路绿化改造工程。完成环山路、胜利街至习家池,鱼梁洲环岛景观路建设。加大内、中、外环快速路的生态景观带和防护林带建设力度,高速公路每侧实施100米宽的绿化带,一级公路每侧实施50米宽的绿化带,铁路每侧实施20米宽的绿化带;加强城市高速出口路的生态景观建设。
(4)治理重点生态片区,保护城市绿肾。
划定岘山、鹿门山、隆中、团山等重点生态片区,保护山体植被,严格限制开发建设。修复岘首山、羊祜山、万山、真武山等自然山体被开采破坏的地貌及植被。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沿汉江湿地生态系统培育,建立长丰洲、老龙洲、桃花岛等生态湿地保护区。
(5)加强风景名胜区建设与提升,建成城市绿肺。
完善隆中风景名胜区、野花谷、梨花湖、白水寺等风景名胜区配套设施,提升接待服务水平。积极推进鹿门寺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岘山风景区建设、习家池景区建设。
(6)开展城市水系治理,打造滨水绿廊。
打造汉江、小清河、大李沟、唐白河、南渠五条城市滨水生态廊道。加快滨江西延伸段,滨江东延伸段、小清河两岸、大李沟两岸、六两河江滩、南渠沿线等滨水景观规划和建设。
(7)继续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园林单位建设。
营造宜居环境,加快推进社区绿化,督促抓好庭院美化,对现有小区和单位进行增绿补绿、拆违透绿,改善人居小环境。新建小区项目,要严格按照创建的指标进行绿化设计、建设、验收和监管审批,切实增强单位(小区)生态性、宜居性。
(8)加强花卉苗圃基地建设
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不低于2%用于苗圃建设的标准,城乡结合处实施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建设尹集、牛首、团山、鱼梁洲万亩苗圃基地。
结语:
通过与洛阳城市园林绿化进行对比,找出襄阳园林绿化存在差距和不足,这也正好指明了我市今后的努力方向。按照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城市东进、旧城更新、一心四城、组群发展”的城市发展战略,襄阳市将依托“山、水、城、洲”的宝贵资源,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大力保护现有绿化资源,见缝插绿,将主城区建设成为“绿心嵌城、碧水穿城、青山伴城”的生态园林型城市。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
[2]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洛阳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3年—2020年)
[3]《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
[4]襄阳市中心城区用地规划(2008—2020)
论文作者:李万金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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