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探索
宋旭红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8
摘 要: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诚信和信誉已经成为道德理论范畴内调节市场经济的重要手段,逐渐引起公众的关注。经过不断研究和实践,民法,商法的诚信原则已经得到了传播和推广。在当今社会,必须建立一个理性和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以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诚实守信基于民法和商法中的原则来展开讨论。
关键词: 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完善路径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民法和商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体系,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民法和商法包括民商法一体化以及民法和商法的分离。《民法典》依赖于《民法》而产生,或者是《民法》的特殊部分,还包括《商法典》,《民法典》或《商法》,除民法外还有商业法。在中国,民法和商法的原则包括志愿服务原则,定义原则,善意原则等。诚实守信原则是民法的基础,具有很强的法律意义和理论基础。
一、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一)学说争议
在中国通过《民商法》后,律师反复审查了诚实守信原则的重要性。从今天的观点来看,涉及诚实守信原则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理论:(1)语义理论。语义理论基于诚实守信原则的基本概念和定义,民法和商法中的诚信原则没有欺诈性,更不会带有欺诈当事人的性质。(2)一般条款说。在这种观点中,认为法律法规条款的定义是模糊的,但仍然具有强烈的执行力。(3)双重理论。从这个角度出发,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履行道德和法律限制的双重职能,更加灵活地创建法律监管体系,侧重于道德和法律限制,并减少监管压力,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新问题,保证决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4)立法者意志说。根据这种观点,诚信原则可以保护民事行为中当事人的利益,有助于民事和商业活动的协调稳定发展,以确保双方利益的均衡发展。例如,就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而言,如果双方都遵守诚实守信原则,那么法官可以公平公正的进行案件审理,确保他们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这样就达到了诚实守信原则的目标。
(二)内涵界定
专家们发表了以下声明,暗示了诚信和信任的原则。首先是语义学,它基于诚实的定义,根据民商法,当事人可以不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第二个是一般条款说,这一条款认为即使民商法中法律概念和定义模糊,但是仍然具有强大的执行力。第三是双重功能,这种观点是道德,法律和标准的结合,它可以在道德和法律领域发挥重要的监管作用,法律制度灵活地补充了法律漏洞的缺点。第四,立法者意志说,考虑到当事人的利益,保护与民事问题有关人的利益,这是善意原则,保持与各方利益相关的民事和商业活动的稳定性。虽然这四个原则在内容,优势和劣势方面存在差异,但他们都能够限制双方和参与民事活动各方的行为,只有表现出信任和诚信,民商法才可以实施。
二、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问题和缺陷
目前,民商法诚实守信原则在商业活动中还存在相当大的问题和弊端,严重影响了民商法的运用。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准确量取15 mL发酵过滤液于试管中,加入适量NaCl饱和,再加入1.5 mL重蒸CH2Cl2,振荡萃取10 min,静置一段时间,吸取1.5 mL萃取物离心,吸取下层萃取物0.5 mL。
(一)内涵与概念的界定不清
我国大量体育设施集中在教育系统,而高校场馆设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较之于其他系统场馆有着明显的优势。通常高校场馆建筑体量大、建设投入高,社会力量难以单独完成投资建设,而高校场馆有国家和学校作为后盾依靠,在资金保障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在实际运营过程当中,借助高校事业单位性质,水电气热等能源费用可按照行政事业标准缴纳,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节约大笔费用支出,另外在申报承办各类运动会项目时,高校的良好社会效应也是赛事举办方综合考量的因素之一。在人才培养方面,也可结合本校体育院系(学部)优势直接培养优秀人才。综合来看,高校场馆在各项运营条件方面具备一定优势[8]。
民法和商法从中国法律制度的力度来看,诚信原则是明确的,将近100部民商法中将诚实守信原则作为最基本的原则,将近400个地方民法将诚实守信原则作为指导原则。事实上,中国仍然缺乏保证诚实信任原则的法律法,同时,从法律角度来看,没有可以依赖的诚实信任原则的条款,没有正式的条约文件说明,没有在法庭上处理民事案件的指导手册。民商法中第二条第四款,第四条,第五条中明确规定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小型诉讼案件的处理意见,但是,这三个内容具有不一致性,只有北京高级法院规定了涉及知识财产的案件适用于小型案件,就法院而言,在当事人有关的情况下,除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作规定,因此,没有统一的规定,不符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附加程序的适用条件。此外,浙江省高院还就法律诉讼不适用的条件作出了明确性的规定。
通过确立民法的一般原则以及在民法和商法中纳入诚信原则,除了制定民商法的概念和原则之外,还要确保民商法内涵与概念的一致性,如果没有一致和明确的标准,民商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诚实守信原则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民商法概念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并阐述其含义和内涵,在某些方面,它必须具有确切的关系,到目前为止,民商法的内涵包括公民的诚实守信原则,中国没有明确提出民商法的概念和内涵,定义和概念非常模糊,导致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很大问题。
石油安全评价灰类是在石油安全评价等级的基础上运用白化权函数确定的。·)(i=1,2,3,…,15;k=1,2,3,4,5)为典型的白化权函数,其中·)的转折点。因此,典型的白化权函数就记为2),4)]。在此定义下,xi指标的k子类白化权函数对·)(i=1,2,3,…,15;k=1,2,3,4,5)的具体形式如下:
(二)诚实信用原则序位落后
法律草案需要确保符合规则。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在部分地区应用过程中稍作更改,明确法律规则,确定统一标准,使地方各级法院都能以此为标准,作出公平公正的案件审理。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
专家在患者心中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很多患者都觉得只有专家才能找准病根“一步到位”,虽然挂号费贵点,排队不好排,但让人心里踏实。
三、完善建议
如上所述,民法和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诚信和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作为司法领域的最高标准,在法律法规中具有很大的价值导向,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考虑到我国的一般法律状况,相关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序位落后,因此,《民法典》第4条“民法通则”中有四项基本原则,即自发性原则,定义原则,良好意图的原则,良好意图原则显然是基于其他三个基本原则而建立的,使其充分发挥民商法的作用。
(一)加强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界定
鉴于学术界和法律界对诚实守信原则概念不清晰的情况,诚实守信原则以及善意原则概念的模糊对法律的实施具有不良影响,因此,有必要确定合理的法律原则,界定清晰的概念和定义,这是很重要的,为了统一法律定义的标准,确保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诚实守信原则是法律概念的基础,是组成法律概念和内涵的基本要素之一,它是法律法规中最基本的原则,为了使诚实守信和公平原则得到充分运用,相关法律部门必须对这件事情重视起来,确定统一清晰的法律概念和定义,确保在法律纠纷案件中可以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信用原则可以限制商业活动中当事人的行为和活动,成为确保中国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指南。
(二)加快《民法典》的完善
为了确保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可靠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民法》的一般原则无法跟上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完善司法服务,改善民法规定,完善《民法》内容,确保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解决问题所需的理论支持。
(三)构建市场主体的信用体系
在市场经济中,必须尊重当事人权利和合法利益的经济行为,严格遵守诚信原则,遵守法律义务,如果任何一方违反这一原则将受到严厉的惩罚。鉴于目前信贷数量的不断增加,有必要尽可能建立全面,可靠的市场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参与者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义务,否则将受到严重的法律惩罚,并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为当前市场环境中的市场参与者创建一个信用体系,彻底解决商业贷款问题,避免侵犯其他人的合法利益。在制定法律法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确保能够有效地维护商业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一般而言,在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各种信贷问题严重影响市场的稳定并危及个人的人身安全。因此,政府部门要不断完善民商法中的诚信原则,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促进中国市场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最后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今后的专家学者研究相关的课题有一定的借鉴与帮助作用。
[ 参 考 文 献 ]
[1]李东.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人民论坛,2012(29):88-90.
[2]葛晨毅.市场经济体系下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J].法制与社会,2014(8):94-95.
中图分类号: D923.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4-0227-02
作者简介: 宋旭红(1975- ),男,汉族,黑龙江双城人,法学学士,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研究方向:经济法。
标签:民商法论文; 诚实信用原则论文; 内涵论文; 完善路径论文;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