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必须以成功为基础_香港特首论文

“一国两制”必须以成功为基础_香港特首论文

“一国两制”必底于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一国论文,两制论文,于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香港的过渡期进入了最后的阶段,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华夏儿女翘首期待的历史性时刻即将到来。香港顺利回归祖国,标志着邓小平同志擘画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将变为现实。在香港回归前夕,缅怀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更加深切地感到小平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高瞻远瞩和博大胸怀,更加深切地感到他所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的英明正确。

关于“一国两制”构想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曾在《论“一国两制”的构想及其意义》(见《求是》1995年第7 期)一文里谈了自己的一点粗浅体会。在这里,我想着重回顾小平同志如何提出“一国两制”构想以及在此基础上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并用以领导解决香港问题的实践过程。因为这个伟大实践本身,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解决中国统一这一重大实际问题的光辉典范。学习这一伟大实践,对于指导我们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确保香港回归后全面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保持香港的长期稳定繁荣,以及推动澳门的顺利回归和台湾问题的解决,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一国两制”是在争取祖国完全统一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实事求是的产物。

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8页)用“一国两制”的构想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如同这个伟大理论体系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样,“一国两制”构想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我们党第一、二代领导集体长期实践的基础上,由小平同志经过深思熟虑和总结提高后提出来的。

香港、澳门、台湾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始终将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为自己庄严而神圣的历史使命。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香港、澳门仍处于外国殖民统治之下,台湾与祖国大陆也处于分离状态。鉴于当时的国际形势,解决台湾问题的条件尚不具备,内地的经济建设也需要把港澳地区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与资本主义的西方之间的桥梁。因此,要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就面临着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香港、澳门的问题。中国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与台、港、澳地区的资本主义制度,都是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导致台、港、澳地区居民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方式,都与祖国大陆有很大差异。如果勉强用“一国一制”的办法来统一,对各方都是不利的。“一国两制”构想,正是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并充分考虑到这些地区的历史和现实状况,为解决中国面临的这一实际问题而逐步形成的,是实事求是的产物。

曾经有一种说法,认为“一国两制”是针对香港问题提出来的,似乎这是解决香港问题的权宜之计。这显然不符合事实。虽然“一国两制”理论首先实践于香港问题的解决,但最初却发端于台湾问题。中国政府对解决台湾问题的一贯立场是尽量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但不承诺不使用武力。从已知的文献看,早在50年代,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就曾提出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从50—60年代中期,两岸曾通过秘密渠道商谈过这个问题。60年代初,根据周恩来概括并经毛泽东审定的我们党的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而“四目”的内容集中起来,就是台湾统一于中国后,除外交由中央统一管理外,保留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见童小鹏著《风雨四十年》第二部第276页)。与此同时, 周恩来总理还针对香港制定了“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这些都可以说是“一国两制”构想的萌芽。

“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主要是在70年代后期。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党和国家的三大任务,第二项即“实现祖国统一”。在中美建交谈判过程中,中国政府形成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这一方针反映在小平同志与外国客人的一系列谈话中。他指出,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可以保留原来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生活方式可以不动,外国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但祖国要统一。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用和平方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方针。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九点声明, 系统地阐明了我们的方针政策,其中包括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等等。这九条已经比较充分地体现了“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所以小平同志说:叶帅的九条,“虽然没有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2页)。后来我国政府制定的对香港的十二条基本方针政策,只是在对台湾九条的基础上,增加了保持香港的自由港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不变,以及国防由中央负责并在港驻军负责防务的内容。

鉴于上述情况,小平同志曾指出:“一国两制”的构想,不是从香港问题开始的,是从台湾问题开始的。后来,香港问题提出来了,我们就顺理成章地提出了“一国两制”。小平同志还说:“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这个构想是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提出来的。中国面临的实际问题就是用什么方式才能解决香港问题,用什么方式才能解决台湾问题。只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方式,一种是非和平方式。而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同上,第101页)。 用“一国两制”的方式,使香港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在世界现代史上创下了一个奇迹。当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说,“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没有先例的天才创造,为香港特殊的历史环境提供了富有想像力的答案。联合国秘书长盛赞此举为其他国家树立了一个解决历史争端问题的成功范例。

由此可见,“一国两制”构想是小平同志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集中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远见卓识和博大胸怀,依据世界的现实、历史的状况和中国的实际提出的一个全新的、富有创造性的战略思想。

二、小平同志亲自领导了解决香港问题全过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贯彻了“一国两制”方针。

小平同志不但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而且按照这一构想,亲自领导了中英两国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谈判、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以及过渡时期重大问题的解决的全过程。在他领导解决香港问题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地发展并充实这一构想的内涵,提出了一系列充满了辩证思维的重大原则,其中包括:关于国家主权是第一位的问题;“一国两制”的构想同我国改革开放和分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关系;关于一国前提下的两制与两制(特别是主体部分的制度)都不能改变的关系;关于实行高度自治与中央保留一定权力的关系;关于“港人治港”与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关系,以及香港的政治制度不能照抄西方模式和实行民主必须循序渐进的问题,等等。

1.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的全过程是由小平同志亲自领导的。1-982年9月24日,小平同志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谈话,标志着中英两国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正式开端,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谈。会谈一开始,小平同志开宗明义确定了中英谈判的三项主要议程:第一是主权问题;第二是我收回香港后如何管理香港,即在香港实行什么制度的问题;第三是15年过渡期的安排,即如何为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创造条件并保证在此期间不出现大的波动的问题。他还谈到,谈判以两年为期,如谈不拢或香港发生动乱,中国将重新考虑收回香港的时间和方式。

在这次会谈中,小平同志着重反驳了撒切尔夫人提出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仍然有效和中国收回香港将对香港产生“灾难性后果”的论调。他坚定地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中国在此问题上没有回旋的余地。现在的中国政府不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不是李鸿章,我们必须在1997年收回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在内的全部领土。这就坚定而明确地阐明了中国在第一个问题,即主权或“一国”问题上的立场。这恰恰是这次会谈的焦点所在。

小平同志在此次会谈中也讲了有关1997年后香港安排的基本设想,包括香港回归后中国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甚至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等等。

“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方面,都在这次会谈中阐明了。所以小平同志讲:“解决香港问题,我们的调子就是那时定下来的,以后实际上就是按这个调子走的”(同上,第85页)。事实上,此后两国政府代表团的22轮谈判,都是按照小平同志定下的基调进行的。

在依次讨论的三项议题中,主权问题一直是贯穿于谈判全过程的主线。从第一轮开始到1983年2月底, 英方一直坚持要中方同意他们所提出的“以主权换治权”的荒谬主张,即企图仅将名义上的主权交还中国来换取英国对香港的继续管治。只是小平同志在接见英前首相希思时断然批驳了这种论调,并指出如英国不改变态度,到了1984年中国将不得不单方面公布解决香港问题的政策之后,英方才被迫有所收敛。虽然如此,在此后的谈判中,有关主权问题的争论仍然不时出现。如在讨论到第二项议题即1997年后的安排问题时,英方一再以各种荒唐的借口反对中国在香港驻军,企图限制中国行使主权,后来小平同志对有关言论公开予以严厉斥责,英方才不得不改变态度。又如在谈到外交问题时,英方又提出将来英国不能同其他与中国建交国一样,在香港特区设立“总领事”,而应在港派驻只有在独立的英联邦国家才派驻的“英国专员”,企图给外界造成香港是英联邦的准成员国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的印象;在谈到“九七”之后香港特区将享有“高度自治权”的问题时,英方屡次要求将“高度自治”的表述改为“最大限度的自治”,反对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政府,甚至还要求一切持有香港身份证的海外官员(主要指英国官员)“可以担任公务员系统中直至最高层官员”,并要中方承诺在“九七”之前英方可以对香港政府的结构和法律作出各种改变,到了“九七”之后中方只能原封不动地继承,不得再予变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些荒谬的主张,自然都为我方严正驳回。

在讨论到第三项议程即过渡时期的安排问题时,中方提出为了保证平稳过渡,建议在港设立常设的中英联合机构,以协调过渡时期内中英协议的执行,并商谈有关保证政权顺利交接的具体事项。英方不但反对“过渡时期”的提法,而且反对在港建立任何常设机构,声称这将造成在此期间内对香港的所谓“中英共管”。在谈判陷入僵局的情况下,小平同志指出联合机构必须设立,而且必须设在香港,但在机构的名称、任务的表述方式以及进驻和存在的时间等具体问题上可以灵活处理,从而突破了僵局。与此同时,小平同志还向英方庄重提出:在过渡时期中,不要出现动摇港币地位的情况,不要滥批土地并将收入都用于行政开支,不要增加未来特区的财政负担,不要自搞一套治港班子强加于特区政府,英资不要带头撤走资金。英方当时对此都作了正面承诺。其后,中英土地委员会的建立,就是根据小平同志的“五个不要”的思想设计出来的。中英关于新机场财务开支问题的谈判,也是按照他的上述指示进行的。小平同志还告诫说,必须准备在过渡时期中出现一些不以我们意志为转移的问题。后来一些不以我们意志为转移的情况和问题果然出现了,事态的发展证实了他的预见完全正确。

小平同志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亲自领导中英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谈判,是坚定的原则性和高度的灵活性相结合的典范,并显示了他的极其丰富的政治经验和智慧以及他对事态发展的英明预见和高度洞察力。

2.小平同志亲自指导基本法的起草工作。1984年12月19日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签署后,香港进入了过渡时期,其中首要的任务是把中英联合声明的内容法律化,即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小平同志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并作出了争取不迟于1990年完成基本法起草工作的决策。为此,他多次接见包括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在内的香港各界人士,对有关工作指明了方向,并进行了具体指导。归纳起来,小平同志当时所作的主要指示包括:基本法的内容不宜太细;香港的政治制度不宜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现在就不是实行英国、美国的制度,将来也不宜搞三权分立和英美的议会制度;推行民主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来办;要处理好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要使“一国两制”取得成功,不只香港实行资本主义不能变,还必须确定国家的主体必须坚持社会主义不能变;不能容许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幌子下反对中国大陆的基地。他还多次强调指出,过渡时期的各项工作要尽量支持港人参与,以便为港人治港创造条件;港人治港要以爱国者为主体,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与稳定,也不做损害祖国利益的事,等等。

小平同志这一系列重要指示,对基本法起草工作的顺利进行起了关键性的指导作用。正是根据他的有关指示,在基本法中确立了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将实行“行政主导”而非“立法主导”的原则,确定了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行民主选举的方案;并在基本法中写明了反颠覆的条款。为了贯彻小平同志强调的支持港人参与过渡时期事务的指示,不论是基本法的起草工作还是在后过渡时期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和特区筹委会,都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吸收广大港人参与,从而为1997年政权的顺利交接准备了比较充分的条件。

在小平同志的关怀和指导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用了四年半的时间,终于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对此,小平同志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称之为“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写出了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同上,第352 页)。

3.基本法正式颁布以后,小平同志仍然十分关注着香港问题,并亲自指导后过渡期的重大问题的解决。90年代初期,英国对国际形势和中国国内形势做出了错误判断,认为中国现政权可能支持不到1997年,因而改变了对华政策,企图推翻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协议。他们单方面炮制了凌驾于香港其他法律之上的《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并利用这一条例中的有关“凌驾条款”大幅度修改原有法律,企图削弱基本法中规定的“行政主导”的原则。接着又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法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不顾中方的多次劝告,于1992年单方面抛出所谓的“政改方案”。这一方案完全抛弃了双方商定的“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所谓“加速民主进程”的幌子下,欲为其在1997年后控制特区立法机关创造条件,并逐步以“立法主导”代替“行政主导”,以便于他们在香港回归后继续影响香港的政局,甚至准备有朝一日在条件成熟时,将香港变成一个脱离中国的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小平同志敏锐地察觉到英方的真实意图,并及时和明确地指示:对英方背信弃义的做法必须坚决顶住,决不能让步,要质问他们中英协议还要不要,如果英方一意孤行,我们就要另起炉灶。他还说:我在八二年同撒切尔夫人所讲的话,今天仍然算数。在这个关键时刻,《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出版,并提前在报纸上发表了《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一文,又将“文选”中关于香港问题的九篇文章单独编辑成册发行,给了我们以极大的指导和鼓舞。根据这些指示,我们坚定地维护了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对英方的错误行径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使其修改和破坏中英协议的图谋未能得逞,从而为香港的平稳过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小平同志对香港问题的解决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提出并在实践中发展了以“一国两制”构想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理论,以及运用这一理论来解决香港问题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对香港问题的顺利解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在香港即将回归祖国之际,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小平同志,没有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他运用这一构想解决香港问题的伟大实践,就没有香港问题的顺利解决,就没有香港今天的大好形势和更加美好的未来。

4.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接领导下,形成了有利于实现香港平稳过渡的大好局面。从与英方谈判并签订关于香港新机场建设及有关问题的谅解备忘录,到反对英方单方面推行“三违反”的“政改方案”,我国政府始终贯彻了小平同志有关香港问题的重要指示。在英国背信弃义,破坏了双方原已同意了的立法机构“直通车”安排的情况下,中央又作出了早日着手进行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工作的决策。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这就将筹建特区的前期工作提前了两年多时间。在香港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下,预委会对涉及成立第一届特区政府,包括推选委员会、行政长官、临时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教等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经过与广大港人的反复磋商,提出了各种预案。为特区的筹备工作赢得了时间,争取了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96年初,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江泽民主席又为筹委会的工作制定了“以我为主”和“面向港人、依靠港人”的方针。根据这一方针,筹委会在预委会两年多工作的基础上,首先经过在香港开展广泛的咨询活动,推选出全部由香港永久性居民组成的推选委员会。接着推选委员会选出第一任特区行政长官的3名候选人, 并由他们通过电视现场直播的方式介绍各自的施政主张及回答各界推选委员提出的问题,实际上使全体市民都参与了这场选举活动。最后由400 名推选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董建华先生为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并由中央政府予以任命。其后,推选委员会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了特区临时立法会的60名议员,报名参选的34名现任香港立法局议员有33名当选为临时立法会议员,各界公认临时立法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香港舆论称赞这两次选举都标志着香港民主政治的真正开端。

在法律问题方面,筹委会经认真研究建议对港英单方面制定的《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中涉及凌驾于其它法律之上的有关条款予以删除,对其利用“凌驾条款”对原有法律作出的某些重大修改,不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人大常委会随后采纳了筹委会的建议,并作出相应决议,使港英当局违反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大幅度修改原有法律并想强加给特区政府的企图落了空。而对于不被采用的法律是否需要作出填补以及如何填补的问题,则完全由特区政府自行处理。这样做既维护了中英联合声明的严肃性,又体现了对特区高度自治的尊重,因而得到广大港人的赞同和支持。

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筹备工作已大体就绪,香港的平稳过渡已成定局。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香港形势的发展制定各项正确决策,坚定地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所取得的可喜成果。

三、“一国两制”在实践中证明是可行的。过渡期的实践又为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的全面实施打下基础。

早在1984年,小平同志就指出:我们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时,“人们都觉得这是个新语言,是前人未曾说过的。也有人怀疑这个主张能否行得通,这就要拿事实来回答”(同上,第102页)。 尽管全面实施“一国两制”是今年7月1日以后的事,但十多年来,我们按“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所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积极支持广大港人参与特区筹备工作的大量事实,已经作出了响亮的回答:“一国两制”在理论上是科学的,在实践中是完全可行的。13年过渡期的实践,也为香港回归全面实施“一国两制”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小平同志提出的伟大构想及其可行性逐步深入人心,为“一国两制”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思想基础。广大港人和国际社会从我们在筹组特区全过程中的具体行动中,进一步深刻地体会到:中国政府对于全面落实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方针是严肃认真的,对于坚决贯彻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是诚心诚意的,是真正相信港人和依靠港人的,是言必信行必果,说话算数的。他们对于“一国两制”理论的认识也在参与过渡期事务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深化,对未来的信心不断增强。以往一些人刻意散布的种种悲观论调正在迅速消散,港人和国际投资者都看好香港的前景。国际资本的不断流入和回流移民的大量增加,说明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一国两制”和香港的未来投了信任票。最近,香港市民除积极参加筹组特区的工作外,正在以极大热情自发地筹备开展丰富多彩的喜庆回归的活动,表明港人对祖国的归属感、向心力不断增强,香港的政治空气和人心向背正在发生明显的变化。

内地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一国两制”的全面实施提供了物质基础。在整个过渡期后半段,香港经济基本平稳,现在已开始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预计今年的经济增长率将超过5%。 香港各界普遍认为,促进香港经济回升的主要原因,一个是“内地因素”,一个是“回归因素”。近年来,内地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直接推动了香港金融、航运、贸易和信息等产业的持续繁荣。香港与内地之间建立在互利互惠基础上的经济合作关系,无论是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另一方面,国际资本也普遍把香港视为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桥梁,一方面大举进军内地投资,另一方面加大了在香港的长线投资。一些以往持观望态度的投资者,开始或准备在香港回归前后进入香港市场,分享由这个历史性机遇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九七”后,有日益强大的祖国作后盾,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和信息中心的地位不但不会削弱,反而会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广大港人对过渡期事务的积极参与,为“港人治港”的逐步实现和“一国两制”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政治基础。“港人治港”是“一国两制”的重要内容,也是香港民主发展的起点。按照小平同志关于发动港人积极参与的指示,从起草基本法开始,港人的参与即已展开,那时起草委员会中的香港人士占1/3;在特区筹委会预委会中, 香港委员与内地委员几乎相等;在特区筹委会中,香港委员达到60%以上;而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的400名委员,已全部由香港永久性居民组成。 由推选委员会推举产生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和临时立法会议员,是香港历史上港人第一次真正的民主参政。香港社会和国际舆论普遍认为,整个选举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创造了一个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具有香港特色的选举文化,为未来在“一国两制”下实现“港人治港”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四、“一国两制”作为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将对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根本的保证。

“一国两制”是由我国政府主动提出并具有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的一项基本国策。它在付诸实施之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都有其稳定存在的客观依据和现实条件。而且从根本上讲,保持中国的主体部分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同时保持港、澳、台这些局部地区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是完全符合中华民族和全体中国人民的利益和要求的。80年代初,曾有外国朋友问及为什么要规定保持香港现行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这样的规定是否有什么根据时,小平同志回答说:“有。这也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的。”他解释说:“如果说在本世纪内我们需要实行开放政策,那末在下个世纪的前五十年内中国要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不能离开这个政策,离开了这个政策不行。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是符合中国的切身利益的。所以我们讲‘五十年’,不是随随便便、感情冲动而讲的,是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和发展的需要。”(同上,第102—103页)在这里,小平同志把“一国两制”构想50年不变同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相联系的深谋远虑从根本上说清楚了。香港回归祖国后,实行“一国两制”,将继续成为我国扩大对外贸易以及吸收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一个重要窗口和渠道,使香港的经济能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至于50年后如何,小平同志指出,到那时,我们同国际上的经济交往更加频繁,更加相互依赖,更不可分,就更不用担心会变了。

中央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为了确保香港回归祖国后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强调香港回归不同于全国解放时的“大军南下”。中央不派内地官员到特区政府任职,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干预香港特区政府依照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要尊重和支持特区政府依法行使职权,中央政府各部门和香港特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和相互隶属关系。香港财政独立,其收入完全归香港特区,不需要向中央政府上缴一分钱,国家也不会在香港征税。内地居民赴香港,无论是经商还是旅游,都必须办理批准手续,管理比现在更加严格。所有在港的中资机构,将完全按照香港的法律和香港资本主义市场规则参与公平竞争,不会享有任何特权。

相信在香港的中国人能治理好香港。香港之所以能成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多个中心,是诸多条件合力作用的结果。香港经济的发展和腾飞,其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正如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是以中国人为主体的香港人干出来的,“不相信中国人有能力管好香港,这是老殖民主义遗留下来的思想状态”(同上,第60页)。另一方面,祖国内地政治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也是香港能够实现长期稳定与繁荣的有力保证。我在香港工作多年,感受最深的一点是,虽然香港遭受外国殖民统治一百多年,但香港同胞内心深处蕴藏着深厚的爱国、爱港情怀,他们勤劳、聪明、能干,善于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善于把握历史的机遇,不断发展自己的事业。香港摆脱殖民统治后,真正当家作主、掌握了自己命运的香港同胞,施展才能的天地将更为宽广,必定能够创造更加辉煌的成就。过去,香港借内地改革开放的东风发展繁荣;今后,在祖国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的过程中,内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必将为香港经济的繁荣稳定提供强大的支撑力,镶嵌在祖国大地上的“东方之珠”必将闪耀出更加灿烂夺目的光芒。

香港回归指日可待,百年耻辱一朝湔雪。小平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已深深铭刻在人们的心中。香港顺利回归的事实昭示人们,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完全有诚意、有决心、有能力、有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作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征途中的第一个重要步骤,将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有力地推动澳门的顺利回归和台湾问题的解决。我们坚信,有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国两制”必底于成,香港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祖国完全统一的大业一定能够逐步实现,中华民族的振兴大有希望。

标签:;  ;  ;  ;  ;  

“一国两制”必须以成功为基础_香港特首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