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革、技术创新与历史唯物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唯物主义论文,技术创新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90X(2007)4-145-02
本文对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中一些基本的观点及其论述提出了质疑。正确认识和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不仅对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推进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发展与创新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制度和技术同为经济成长的本原动力
人类为揭示经济成长的秘密所投入的智慧已有很多了,其中的一颗明亮之星闪现在技术(可广义理解为各种生产要素)创新与制度变革的历史论战之中。
18世纪开始的产业革命魔术般地改变了世界。这次产业革命及由此形成的高速经济成长始于何因?历史唯物主义的作者认为,产业革命是由蒸汽机、各种纺纱机、机器织布机和一系列其他机械装备的发明而引起的。①马克思曾指出:火药、指南针、印刷术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科学复兴的强大杠杆。
然而,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则认为,导致产业革命及相应的经济成长的原因不应归结于发明创造,而是经过几个世纪缓慢确立的内在化的所有权体系的结果。这种所有权体系保证了个人革新行动所创造的个人收益率接近其社会收益率,从而可以有效地发挥个人积极性和保证把资本和精力用于对社会最有用的活动。道格拉斯·诺斯指出,英国之所以率先进行产业革命,就因为英国较早形成了这样一个所有权体系,特别是率先建立了保护发明的有效制度。而英国之所以在确立所有权体系方面走在前面,则是因为“议会性”君主政体不同于“专制性”君主政体而有利于内在化的所有权体系的形成。
技术决定?或者制度决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世界因科技革命而导致的20多年的高速增长,如同是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更大规模上再现了历史上的产业革命;而中国大陆1979年开始的经济体制 (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所带来的繁荣,使上十亿人切身感受到了制度是怎样决定成长的。另一方面,相反的例证也同样存在:在指南针、火药、造纸术和印刷术的故乡、在累积了那么多发明创造的古老中国,为什么工业化却姗姗来迟?而民主共和制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强有力地存在过,可人类为什么没有提前2000年进入工业化社会?
否定与肯定并存使我们寻找“否定之否定”。也许导致18世纪产业革命形成的质料是那些发明创造,而导致产业革命形成的形式则来自产权制度的变革。产业革命的原因,进一步说也许所有成长的原因,都必然包括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而形式与内容之间也存在着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这是一种发展变化中的因果联系;更优的形式和更好的内容就是在二者之间的相互推进中生成的。个人产权制度有力地推进了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而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又有效地扩展了个人产权制度,产业革命就在二者的循环积累中形成起来了。这是一种制度与技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改革与创新的循环积累,这种循环积累不仅在世界史上起着巨大的作用,而且也构成中国当代经济和社会成长的基础。
人们在说明中国农村在改革开放后生产力出现巨大增长的原因时,公认有两条:一靠政策,二靠技术。这里政策的核心就是体制改革,农村土地占有方式、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变革,使农民从“大锅饭”体制下的懒惰竞争转变为经济竞争,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地提高了;而以生产技术为核心的农民素质的不断增进则使农民能够把他们的积极性不断转化为扩大的经济成果。同样,中国民营企业的迅速崛起,其强大的动力也是来自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两大源泉。
制度构成行为规则;技术决定行为能力。
当行为规则把人们的努力引向扩大社会财富,当行为能力使人们的努力能够扩大社会财富时,经济社会的快速成长才会发生。在成长的主题下,历史与现实、宏观与微观之间会有许多的区别,但是基本的原因总是两个:制度与技术、改革与创新。世界产业革命之兴起、中国经济之兴旺,都是建立在制度变革与技术创新双重动力基础上之的。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决定、相互适应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在历史唯物主义主题下,都有一章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的论述。这个基本规律以标准的三段式表达出来: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状况;由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的社会经济结构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由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构成的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状况。这一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标准论述,作为一种规律的概括是不完整的,而且很容易派生出错误的认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不是简单的“决定”和“反作用”关系,而是相互决定、相互作用和相互反作用的关系。我们关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变革相互决定的历史考察表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决定、相互作用、相互适应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过程。在推进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原始的基本要素。
从哲学范畴来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属于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关系,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经济存在的内容与形式。内容与形式作为同一事物的两个基本特征,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相互决定。黑格尔曾指出:“形式与内容是成对的规定”,要纠正“认内容为重要的独立的一面,而认形式为不重要的无独立性的一面”的观点。形式与内容的共生性还表现在很多情况下二者之间的相互转化特性上。“我们在这里看到了形式与内容的绝对关系的本来面目,亦即形式与内容的相互转化。所以,内容非他,即形式之转化为内容;形式非他,即内容之转化为形式。”事实上,生产关系在很多情况下直接成为生产力要素,例如分工、产业集群等,就包含着直接形成经济效率的生产关系因素。因此,单方面强调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忽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决定作用(不是反作用),忽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在本原意义上的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关系,是唯物史观上的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我们在肯定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原理的同时,也应当肯定生产关系同样也决定生产力、生产力也一定要适应生产关系的原理。
关键性的问题还在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是“社会存在”,不是“社会意识”,二者不能以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分类标准进行分割对位,因而也不能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两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套用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范畴上。唯物史观的实质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对立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谁决定谁的认识上的对立。历史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两大范畴之间关系的问题。并不分属于这两大范畴,因而也谈不上二者之间关系的内容,就根本不属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分析的对象。换言之,我们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或者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的论题不属于哲学基本问题,因而也不是历史哲学基本问题范围内要加以探讨的内容。把两类不同的问题组合在一个基本规律框架内,就容易产生联想错误,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很容易被误解成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从而产生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原理单向固化的错误认识。这一错误还会引致进一步的错误,即把物质生产(物质生活、生产方式或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简化为物质生产方式中的一个方面——生产关系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物质生产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是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因素发生的,这两个因素发生作用的形式是复杂多样的,而不只是单一的三段式决定方式。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把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应用于社会历史变革,对社会历史过程进行唯物主义的解释的产物。纵观马克思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只有一个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唯物史观的其他观点或理论都只是基本思想的派生物。
马克思明确把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界定为两个:作为社会历史领域的社会存在——物质生产过程或经济基础及其变革,决定社会历史领域的社会意识——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等意识形态或上层建筑及其变革,马克思指出:“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恩格斯则进一步明确表示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
在马克思论述中“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被理解为“物质生活”本身,物质生活的矛盾即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决定社会意识的形成与发展。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只有一个决定论:就本原关系来看是作为社会存在的物质生产决定作为社会意识的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对社会生产的能动作用,是原始力量的反作用,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循环积累过程。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一元论”的。
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合理框架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三层次两决定的理论,容易形成一种误导,即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当作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基本构成部分,从而把二者之间的关系纳入本体论之争,这就自然会形成生产力是第一位的,生产关系是第二位的机械性的观点。
历史哲学应当从什么角度研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呢?应当从事物内在的联系,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历史哲学与一般哲学一样,同样分为两大研究领域:存在与意识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为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两大理论的对立;事物(包括存在和意识,在这里意识和存在一样也是一种事物)内在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表现为历史辩证法与历史形而上学两种观点的对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规律属于历史辩证法范畴,应当在事物之间普遍联系的框架内加以研究。
应当指出,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各自有着不同的、明确的研究对象。辩证唯物主义是用辩证的观点分析、看待哲学的基本问题,其主题仍然是存在与意识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唯物辩证法则是以唯物主义为前提的辩证法,即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也可以与唯心主义结为一体。因此才有马克思的以下论述:“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②
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要划清的界线,属另一个范畴:唯物论与唯心论的区别,唯物辩证法强调先有现实世界的辩证法,然后才有思维过程的辩证法。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即辩证法本身并无“唯心”与“唯物”之区别。同样,唯物主义(包括历史唯物主义)本身也不存在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之间的对立的问题。“谁是第一性的、谁是第二性的”作为一个基本命题本身就排除了矛盾和转化方法的应用,它只停留在对一个基本事实的确认上。
唯物辩证法作为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重要贡献,也应当实现在历史哲学领域。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社会历史部分应当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两大部分。这两大理论密切相关但独立存在,所要回答的问题有着本质区别。相对独立地研究历史辩证法,有利于客观、合理地看待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相互推进和相互适应的辩证关系。并且可以有效避免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放在历史唯物主义主题下会面临的本体论论证(本原与派生问题)所导致的困扰和错误认识。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哲学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无论作为概念还是作为理论,都无法概括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完整内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历史唯物主义部分应提升为历史哲学部分。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由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两大部分组成。历史唯物主义解释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本源动力及其作用形式问题,历史辩证法解释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各种事物运动和变化的方式与规则。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分析应当置于历史辩证法的理论框架中,而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分析应当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框架中。关于这两对范畴的研究不仅基本属性各不同的,而且所要完成的任务也各不相同。在辩证法的框架内,不存在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正如马克思所说:“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也是一种实践哲学,辩证法说明世界,也强调改造世界。
注释:
①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57页。
②③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二版跋,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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