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监理中的现实困境与路径探析论文_雍树康

交通工程监理中的现实困境与路径探析论文_雍树康

江苏淮安 223001

摘要:交通工程监理单位作为各参建主体中的重要一方,不仅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还关系着工程建设的科学规范性。论文结合交通工程监理的相关理论,主要分析了监理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和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希望为交通工程的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交通工程监理;现实困境;解决路径

1 前言

交通工程建设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国民生活都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因此进行高质高效的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十分必要,但由于交通工程项目的甲方通常是一些市政部门,因此为了提升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率,在进行工程项目的具体建设时就会引入工程监理,交通工程监理人员需以其专业知识与监理经验来对工程建设进行管控。但是现实中很多交通监理工作人员在进行具体工作时总会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解读,以探讨对交通监理工作进行优化提升的策略。

2 交通工程监理简述

随着我国监理制度的不断发展和逐渐完善,在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有效地提升了我国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理工作人员的责任重大,可以直接影响整个交通工程的质量,在对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工作人员需要把控以下几点:(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规范执行工作;(2)科学、有效地管理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3)严于律己,强化预防,如果发现施工中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4)妥善处理与施工方、业主之间的关系,并本着公平公正、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积极为工程建设的质量做出努力。

虽然监理制度为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提供了大力支持,但是,由于我国监理制度起步较晚,还不太完善,导致监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施工方、业主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不够,监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另外,部分业主单位有多方面的要求,从而限制了监理单位的作用。因而在未来,需要提升监理工作在交通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将监理认证纳入国家认证考试中。

3 交通工程监理工作所必须面对的现实困境

由于我国交通事业不断发展,交通工程的质量与建设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交通监理不断完善与提升,我们都知道监理工作与建筑工程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是权责分开的,监理机构作为第三方是获得建设工程项目所属单位授权后进入施工现场行使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管等权利的,因此交通监理人员的职责就是公正地对工程施工建设进行监督,然而由于我国监理制度存在不完善之处,且很多老旧思想影响着建筑工程建设,对监理人员也造成了影响,使得交通工程的监理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

3.1 各方对交通监理工作存在认识偏差

监理人作为第三方机构的派出人员,不应受建筑项目甲乙任何一方的影响,而应具有公正客观的监理理念,然而部分监理工作人员在进行交通工程监理工作时,受到利益诱惑可能出现主观偏袒的情况,这对于工程质量与效率提升非常不利,同时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对于监理人的工作角色认识不清,他们认为工程监理只管工程质量检查,把监理人摆在了质检员的位置上,限制了监理人权责的实现,也阻碍了工程项目严格管理的开展。

3.2 交通监理的监管制度存在缺陷

交通监理与其他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一样,应该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开展,也就是说,在交通工程立项初期的项目决策与设计等工作中,监理人都应行使其相应的权利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管,但当前的情况是,很多交通工程单位在进行招投标等工作时,由于保密需求或者存在部分暗箱操作问题,撇开了监理机构进行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只在工程即将投入施工建设时才引入监理工作,这样就给监理制度造成了断层,部分监理工作内容形同虚设,完全发挥不了作用,对于工程建设具有决定作用的工程前期工作就在毫无外界监督的情况下开展,这对于工程建设十分不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部分监理机构存在复杂背景,使得这些机构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够重视,对于制度缺陷也没有弥补完善的需求。

3.3 交通工程监理工作本身的权力受限

在很多交通工程的建设中,工程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监理人的权责方面还存在认识误区,这也就导致在正常工作中,工程单位只把监理人作为工程项目质量检测的业务员,将监理人的很多其他权力都限制住了,监理人无法开展对工程进度管理、风险管理等多种管理工作,监理制度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保障作用被大大削弱。但由于交通工程存在体量大、工期长和工作地点环境复杂等情况,失去了监理制度保护与监督作用的工程建设就会存在缺乏监管、质量低下、偷工减料等问题,这对于交通建筑单位的项目风险控制、交通安全提升都存在不良影响。

4 交通工程监理问题的应对方案

4.1 加强工程全过程监理

(1)投标阶段的风险控制。为提高企业经济与社会效益,监理单位在制定经营策略时要审时度势,不能一味追求项目多、规模大、产值高,应在投标阶段对投标交通工程进行风险与效益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有选择地参与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交通工程项目风险评价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设备、人员配置与到位要求情况,项目内外部环境和工程监理难易程度。

(2)签订合同阶段。大多交通项目的风险都源于合同。业主的目的是减少成本,因此,常在招标文件中夸大项目投资规模,使监理单位的投标费率降低等。因此,监理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含糊其辞的语言,确保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清晰明了,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敢于据理力争,力争双方谈判达成一致

(3)项目施工阶段。对于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通过有效的管理,一部分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另一部分可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而来自外部原因的风险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监理工作不好控制,但有些风险通过较高的风险意识、科学的处理措施,可以规避或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少造成的损失。

4.2 加强工程质量监理

加强工程质量监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应慎重签发开工报告,对没有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承包商没有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开工条件不具备的,不得签发开工报告,并以监理工作联系单或其他书面形式向业主说明原因,避免出现问题时无法推脱监理责任;(2)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包括项目部履行各职能的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等,并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详细的书面审查意见。

4.3 强化交通工程监理理念的渗透

如前文所述,交通工程各方对监理理念的偏差是交通监理工作面临诸多困境的根本原因,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交通工程建设单位与交通施工单位必须要提升对监理制度的认识,要将监理机构摆在正确位置上,不能只将监理人作为质检员对待,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都应该引入监理机制,应该强化工程项目过程监理的理念,而不是只在工程建设后质量检测时要个监理签名就万事大吉。交通工程监理作为第三方机构应该对其权责进行肯定,工程项目单位要重视监理人的专业能力,在工程立项初期就将监理机制纳入到项目管理体系中来,在工程建设中更要重视监理工作的作用。

5 结语

伴随我国交通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监理工作十分重要,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针对当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不同方面进行改进,做好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从而提升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参考文献:

[1]张鹏.交通工程监理及施工管理研究[J].交通建设与管理刊,2014(22):254-256.

[2]罗鹏,陈建平,钱慧,等.交通工程监理及施工要点[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12):264.

作者简介:雍树康(1989年04月),男,汉族,身份证号:3208261989****4437籍贯:江苏省淮安市,大专,研究方向:交通工程

论文作者:雍树康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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