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意义与规律的综合: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当代哲学的比较研究_结构主义论文

历史意义与规律的综合: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当代哲学的比较研究_结构主义论文

历史的意义和规律的总体性综合———种对马克思哲学和西方当代哲学的比较性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总体性论文,马克思论文,哲学论文,当代论文,规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0,B08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 —8263(2000)08—0013—07

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历史的意义和规律必须被综合研究。这儿所说的综合,意思有二:1.对它们的阐述是基于对历史辩证法主客体这两个向度的辩证理解。历史的意义是以主体向度为基点而对客体向度进行的辩证理解;历史的规律是以客体向度为基点而对主体向度进行的辩证理解。2.历史的意义和规律不能单独被其中任何一个向度统一起来,其统一就体现在历史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中。但这种综合的基础却不是单纯的认识论前提,其基础存于一种总体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之中。这种结论是比较西方当代哲学与马克思在相应问题上的原初观点之后得出的。

一、萨特的整体化尝试:从实践理性到行动现象学

对于现代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对历史的意义和规律问题的研究,仍然依赖于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方法论结构和本质的正确理解。鉴于萨特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上涉及到许多与辩证法的结构、功能有关的重要问题,因此,以他为例来说明这里的问题是合适的。萨特对辩证法(对他来说只存在着一种辩证法即历史辩证法)的理解性功能的解释是所谓“用未来的可能性来说明现在”。这种未来的可能性也存在于行动即他称之为“整体化”活动之中。在他看来,行动本身自然就是整体化的。对行动的这种整体性的确定就为理解提供了一种客观的辩证结构。而行动的整体性又体现为行动者的内在性与外在性之间的一种实践关系。对这种实践关系的把握主要依赖于个体对这种辩证经验的体验。这种体验作为一种可能性为理解提供了一种半透明的契机。但是,这样完成的理解其实是有着致命的缺陷的。缺陷就在于萨特把行动自然地看成为是整体性的。然而,行动要成为整体性的,它就必须以对自身的一种自觉把握为基础,这种自觉把握以对现实社会结构的科学把握为基础。没有这种把握,行动就只能是一种盲目的行为,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不可能具有整体性的意义。这才是萨特本人所强调的中介所应具有的真实含义。中介并不意味着个体对特殊行动的一种直接体验,而应是个体与整体所建立的一种自觉关联。这也就是卢卡奇强调一种自觉的阶级意识的原因。阶级意识的自觉性就表现在阶级对其自身所处的社会现实的一种深刻的、理论化的把握,并且把这种把握自觉地看成自己作为一个阶级的历史性任务。

要使对现实社会的把握成为一种历史理解的基础,并使之成为整体化的历史行动的一部分,它就必须基于对现实的科学研究,而不是对内在性与外在性之间的所谓辩证关系的一种体验。因而,从辩证法的方法论结构来看,它也就不应是从未来向现在或过去的一种逆退式的研究,而应是从现在向过去和未来的展开。从未来向现在的逆退式研究从理论上来说存在着这样一种危险:把辩证法变为一种宗教末世学。只有从现实出发的辩证法结构才能与马克思主义的现实性要求相一致,也才能避免任何一种先验的观点,不致重又沦为一种虚假的意识形态。只有从这种辩证方法出发,对历史的理解才能是一种整体性的理解,一种真正立足于现实的整体性理解。这种整体才能包含整个社会及其历史,而不至成为一种想象的仅仅在主体内部发生的整体化的结果。所以,历史理解,同样地历史评价,都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充满现实内涵的辩证方法为出发点。

萨特显然在某种程度上意识到了上述危险的存在,“理解在人文科学范围内承认这种可理解性,它足以有力地证明自己,而且除非它降变到随着阐释而产生自身的实践,否则就有变成非理性或神秘直觉(例如同情)的危险。”(注:萨特著:《辩证理性批判》,中文版,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上卷,第210页。)为了克服这种危险, 萨特借助了实践的整体化功能所可能具有的历史性意义。他通过实践的所谓整体化功能,把理解看成一种理性的实践,看成实践的契机。实践所具有的客观结构——实践—惰性(Praticoinerte)似乎能使他避开这种危险。但是,危险仍然存在,因为实践本身并不就是理性的,它成为理性实践的唯一原因只在于它成为一个自觉认识到自身使命的阶级的活动。只有这个阶级的实践才具有同理性相契合的可能,这个阶级的理解(对社会、对历史、对自身)才可能成为历史性实践的契机。只有在这时,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那种历史性的辩证关系才有可能发生。因此,辩证法在任何时候都只能以一种严格的科学研究为基础才能为理解、为实践提供合乎理性的指导。

萨特的实践可理解性基于这样一种辩证关系:在行动的内在性的外化和外在性的内化中,起统一作用的指向是未来的整体化。因此,实践理性成为一种行动现象学,成为一种对行动意指的本质直观。然而,这不是在讲辩证法的客观结构,而是在讲辩证法的主观结构。正因为如此,萨特在看到了实践可能具有随意性后,又引进了现象学的方法来说明实践本身。“我们将在实事上保留‘可理解的’这个术语,用以标示任何一种意向性的实践(无论是个体的还是群体的)。”(注:萨特著:《辩证理性批判》,中文版,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上卷,第 210页。)这既表明了萨特的理论作为一种存在主义学说与现象学之间的血缘关系,也表明了萨特的根本目的就在于把辩证法改造成为一种主观辩证法。不管这种辩证法具有什么样的透明性或不透明性,它的目的只在于说明理解是如何发生的。他不关心理解是如何在实践中被改变的,也不关心改变了的理解对现实的实践活动会发生什么样的影响。“每当实践可以追踪到一个实践的有机组织或一个群体的意向时,即使这个意向对施动者本人来说很模糊不清,也就有了理解。”(注:萨特著:《辩证理性批判》,中文版,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上卷,第211页。 )但是,关键不在于如何理解或解释,而在于改变这个世界。

布迪厄对现象学的方法和政治本质的揭示是十分到位的:“现象学正让我们相信这种条件(即信念经验[doxicexperience ]的可能性条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因为现象学是基于一种特例——即与现象学家自身社会的与生俱来的关系——来进行反思的,并(在不知不觉中)将这种反思予以普遍化。”(注:参见皮埃尔·布迪厄等著:《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中文版,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一部分,第107页。)这也就是说, 现象学方法的本质就在于它把对一种特别的信念经验的直观体验直接看成为普遍的,即看成为本质。在这种方法中也就放弃了对所有中介关系的深入探究。正是因为现象学方法的这种无中介特征造成了它在政治上的极端保守主义立场。“这种对世界的前反思性的接受关系,是以一种对生活世界结构的直接性所持的根本性信念为基础的,它体现出一种极端的墨守成规。”(注:参见皮埃尔·布迪厄等著:《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中文版,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一部分,第108页。 )而产生这种特征的关键就正像布迪厄所说的那样:“与一种狭隘的现象学分析或常人方法学相伴而生的,是忽视了这种主客观结构的直接吻合关系的历史根基,并且抹煞了这一关系的政治意涵,也就是说,对这一关系予以‘去政治化’(depoliticization)。(注:参见皮埃尔·布迪厄等著:《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中文版,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一部分,第109页。)相反, 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方法是必须以对一定中介关系的研究为基础的,这种中介不是别的,正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各种关系本身。它作为中介,在实践中表现为一系列有待改变的社会关系和结构,在理论中表现为必然与偶然、存在与本质、直接与间接、特殊与普遍、定在与自由、个体与类等所有这样一些二元对立的转换契机。

因此,在解决历史的意义与规律问题时不能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辩证的方法论中添加任何先验成份。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关系的科学研究与分析是解决这一综合问题的关键与前提。

二、结构主义的意识形态本质:一种符号幻觉

在现代,研究历史的意义与规律这个问题,是不能回避从语言学发端的结构主义的相关观点的。结构主义在这一问题上的最重要的观点就在于,他们认为意义只存在于一定符号结构的形式关系之中。这种结构关系是形成一切意义的基础,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即它并不是对客观存在的物的规律的反映,而是自在地存在的。用语言学的术语说就是强调脱离“所指”的“能指”,“把能指与所指的东西分开,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因为有能指互相组织的地方才谈得上结构。”(注: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中文版,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92页。)结构主义者们正是借助于语言结构系统的这种指意特征将意义及与意义相关的一切文化内涵消解在一种任意组合的符合系统中。所指或客观存在的东西(包括客观的历史过程)都成了一堆无意义的材料。詹姆逊在此问题上的观点是十分正确的,他说:“最好把结构主义理解为一种哲学上的形式主义,是现代哲学中无处不在的那种脱离具体内容,脱离各种能指理论的普遍趋势的极点。”(注: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中文版,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63 页。)这就造成结构主义在方法论上的一个根本的缺陷:即它有“某种近乎不可思议的任意性,因为否定任何特定的内容等于可以滥用任何方法。”(注: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中文版,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64页。)

结构主义者们对结构方法的这种过分关注在认识论上的动机原是为了反对一种形而上的观察方法,这种观察方法(主要指历史比较语言学)把观察者看成是外在于一定社会历史关系的直观的观察者。直观的观察方法从不对自身的立场作任何考察,而只是从某种既定的逻辑顺序对历史关系作因果性的安排。结构主义反过来要求对观察者的立论根据进行考察和研究,要求指出观察者在作出结论时所接受的前提的结构关系,即对观察者与被观察物之间的关系从结构上作出说明。这种要求原本并不过分,过分的地方在于他们为了这种方法论上的要求而彻底放弃了对内容本身的关注。这样规律就不再是用来表示一定的因果关系的术语而成了应被结构模式加以消解的一种形而上的实体对象。而意义也就彻底丧失了与客观规律的任何固有的联系。这样,内容或规律就成了一个应被悬置起来(或用括号括起来)的一种不可知的自在之物。

显然,这可以看作是康德主义的某种复活。因为这种形式主义观点同样对客观历史作了一种不可知论的化解。詹姆逊指出,在结构主义者们看来,“真正的历时、真正的历史是我们头脑外的一种不可直接获得的‘事物自身’,时间成为一种不可知的东西。”(注: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中文版,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58页。)这样,历史就成了一种概念, 一种在语言的形式中加以表达的东西。有了这个前提,结构主义者们便可以从共时结构中推论出历时性来了。因此,在阿尔都塞那里,历时观就成了一种思维方法,成了一种“时间的时间”,“它必须由我们从生产本身的结构中构建出来”。(注:阿尔都塞:《读〈资本论〉》,第1卷,巴黎,1968年,第 12 5—126页。 )结构主义者们的原意是为了反对形而上学地脱离人的作为实体而存在的历史或历史规律,但是,最终它们却把历史弄成了一种彻底与人相分离的东西,留下的只是对于历史的一种假设或认识模式。

詹姆逊指出,这也导致了对传统真理观的消解:“思想活动如果最终不是跟实物或实际指涉物相联系,而是和调整所指以适应能指相联系的话(索绪尔提出的符号这一概念本身就暗含这一倾向),那么,‘真理’的传统观念就变得过时了。”(注: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中文版,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10页。 )产生这种疑惑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对符号系统或意义系统与对象之间的真实关系能否被把握到这一点失去了信心,这在理论上表现为他们对传统的理性主义传统失去了信心。对传统真理观的消解是与其必然导致的一种相对历史主义的结局是一致的:“对共时性的肯定便化成落入相对历史主义痛苦,而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一种模式理论不瓦解它立足的那些前提是不可能把自己当作一种模式的。”(注: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中文版,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75页。)

如果严格采用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来看待这里的问题,那么所表明的正是理论家们对现代社会错综复杂关系的一种困惑。就方法论而言,这种困惑在存在主义那里表现为哲学解释学的兴起,他们以阐明一种“效果历史”为满足;而在结构主义这里则表现为对“能指”的强调和对所指的消解。人被越来越深地组织到了这个社会关系体系中去了,他的所有对象都不再是自在地存在着的,它们都已被社会和历史深刻地改变过了。因此,结构主义的这种倾向可以说是对社会关系的复杂状况从反面所作的一种精彩说明。用詹姆逊的话说,这就是一种误解,是“对初见端倪的生活的集体性的一种误解”,这种集体性来自于“大生产化的商业网早已存在的集体结构”。(注: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中文版,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65页。 )在现代先进国家中,“真正的自然已不复存在,而各种各样的信息却达到了饱和的程度;这个世界的错综复杂的商品网络本身就可以看成是一个的典型的符号系统。因此,在把语言学当作一种方法和把我们今天的文化比作一场有规律的、虚妄的梦之间存在着非常和谐的关系。”(注:詹姆逊:《语言的牢笼》,序言,第4页。)用马克思的话说, 这里仍然是一种被颠倒了的虚幻的东西,即仍然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产物。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克服这种意识形态的幻觉。

三、综合理解:反对“结构拜符教”与认识论主义

那么,西方当代哲学在历史的规律和意义问题上的这些幻觉是如何产生的呢?

首先来看规律问题。规律是什么?首先是这样两种答案:一是从历时的角度来说明,它是对某种因果关系的确认,狭义的历史规律就出现在这个含义上;二是从共时的角度来说明,它是对一定的结构关系的把握,它包含有对整体中的各种要素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在这两种答案背后实际存在着的争论在于:结构主义所确认的共时性规律对历时性规律的消解;历史学为了争取其独立存在的价值而与这种倾向进行的不妥协的争论。这种争论在史学领域中就表现为法国年鉴学派与实证主义之间的争论。“年鉴学派反对实证主义者从外部观察历史往事,反对象观察矿石一样的冷漠态度;他们强调今昔之间的相互作用,毫不犹豫地认为当代事件能昭示历史上迄今未引起注意的种种联系。”(注:保罗·利科:《法国史学对史学理论的贡献》,中文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37页。)年鉴学派竭力“为历史学而战”,“为历史学辩护”,提倡“历史化的历史学”,反对“实证主义历史学”。而结构主义取消历史的哲学根据,就在于他们认为在历史领域中已发生了一种辩证的颠倒:“这时历史似乎对自己的历史性这一点已坚信不疑,以致不再把自己当作历史,而突然变成一种非历史的认识对象。”(注: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中文版,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59页。 )就实证主义认为只有通过分析文献所提供的材料才能反映真实的历史而言,他们与结构主义的选择是一致的。因为实证主义通过对既定文献的分析所达到的结果也只限于发现其中所存在的一些形式规定性。只有把握了这种形式上的一致性,历史似乎才呈出一定的规律性。这种规律是既定的、不变的因而是普遍的。真正的历史变化就被隐藏在这种形式一致性的背后了。而年鉴学派认为在实证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夹缝中只有一种“理解”的历史学才能真正挽救历史。这种理解作为一种历史学实践沟通了历史学中的客观性与主观性层面。(注:保罗·利科:《法国史学对史学理论的贡献》,中文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42页。)虽然年鉴学派的这种综合愿望值得肯定,但他们为“历史学”呐喊的声音在形式主义潮流中却显得是那样的苍白。

与这两种答案有关,还存在着从内容或对象的角度加以区分的两种规律,一是与事物的质的规定性直接相关的有机规律;二是与事物的形式规定性直接相关的抽象规律。据卢卡奇的看法,随着商品形式占据了支配地位,对人们的所有生活形式都有了决定性影响之后,“劳动过程的可计算性要求破坏产品本身的有机的、不合理的、始终由质所决定的统一”。(注: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文版,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49页。)也就是说,抽象规律掩盖了有机规律, 这种抽象规律作为一种必然产生的颠倒在主体意识内部也产生了一种幻觉,即在工人这个劳动主体内部也只保留了“一种直观的态度,从而越来越失去意志”。(注: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文版,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51页。)正是在这种态度下, 原来那种关于因果关系的历时性规律也成了一种形式规律,这主要是通过韦伯的合理性理论表现出来的。在这种直观态度下,对历时性的因果关系的把握不再是作为从整体上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而成了手段—目的合理性意义下加以利用的一个工具。因此,卢卡奇对总体性规律的愿望是值得肯定的,尽管他保留了过多的主体性因素。

因此,在规律问题上现代争论的焦点仅仅在于,如何通过共时性来理解历时性?如果对共时性(现实的社会历史关系)本身采取抽象的理解,那么历时性或规律也就必然是形式主义的空洞规律。如此理解的规律与意义必然是相互外在的,无法获得统一。

就意义问题而言,同样存在着一些对立的说明方法。意义这个概念的原初含义应是指某物相对人而言的目的—效用关系。但是仅仅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说明这个概念有一个弱点,就是它无论如何不能彻底消解形而上思考中的那个存在论难题。这就是存在的目的是什么?自从尼采以来,在哲学上和道德上对这个问题作超验思考的途径也已被普遍抛弃了。两次世界大战及奥斯威辛集中营的苦难又使西方哲人们再也看不到在现实中找到这个难题的可能答案。于是,对意义问题的解答便不再朝着某个实体去寻找。问题的提法改变了,人们开始去研究意义的形成过程。这首先在语义学和逻辑分析中开始。意义现在不再是由某种神圣的实体给予人们的、甚至不是人本身这个概念给予的,因为人本身这个概念也被解构了。意义现在只是出现一定的语义关系或逻辑关系中。生活成为一个游戏过程(维特根斯坦)。意义的决定性内涵被否定了。

这样,形式成为一切,它既是规律又是意义,这就是西方当代哲学以及后现代哲学得出的最终结论。可是形式本身这种谜一般的性质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在此借用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一句话可说是再辩证也没有了:“劳动产品—采取商品形式就具有的谜一般的性质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显然是从这种形式本身来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8页。)看来,形式本身所带来的谜一般的性质还不仅仅局限于劳动产品,它还扩展到了语言、逻辑关系等非劳动产品中来了。因而,也可以改写马克思用以揭示商品形式的奥秘的一段话来批判现代西方哲学中的这些倾向。马克思指出:“可见,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8—89页。)同样,形式主义(或结构主义)的奥秘不过在于,它把人们实践活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实践产物本身的符号性质,反映成这些符号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实践者同实践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实践者之外的符号与符号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同样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符号与符号之间的社会关系(或逻辑关系)的形式。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语言世界的幻境中。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结构)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这可以叫做“结构拜符教”。而说明这一切的基础只有一个,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据也只有一个,即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

与历史的意义和规律的关系问题相关,在西方当代哲学中还存在着这样一种争论:规律作为一种可合理陈述的东西是属于科学的事情,而意义作为一种价值判断则属于一种选择行为因而与合理判断无关,意义纯粹是相对的。自新康德主义开始的这种两分法(注:参见H ·李凯尔特著:《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文版,商务印书馆,1996年。)——即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的截然不同——成为后继的实证主义者们论证的一个核心问题,而后实证主义者却竭力在这两者之间做某种调和。(注:参见希拉里·普特南著:《理性、真理与历史》,第七章,中文版,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161—185页。)康德所开创的认识论线索是后实证主义者们的哲学本钱,但也是他们的局限性。普特南就试图仍然从认知的角度来解决这里的问题。在他看来,在意义问题上导致相对主义的根源就在于对目的手段的工具主义合理性概念的一种迷信。这种合理性概念把注意力仅仅集中在一定手段对于现实既定目的的功能分析上。因此,“人们都假定,手段的选择要服从于理性的批评,而目的选择则不然。”(注:参见希拉里·普特南著:《理性、真理与历史》,第七章,中文版,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180页。)在他看来, 不仅手段,而且目的本身也必然接受理性的批评。人们必须提高合理地批评自己的目的的能力,这种能力也就是一种想象力。只有提高了这种想象力,相对主义才能得到有力的批判。那些没有选择较好生活目标的人所犯的错误是“认知不足的错误”,“他们忽视了另一些可选择的目标”。(注:参见希拉里·普特南著:《理性、真理与历史》,第七章,中文版,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184页。 )在人们的生活目标的改进方面,当然是有一些可以合理认识和评价的规律性内容的,但是这种进步却不能仅仅依赖于一种认知的改进,同样,一种生活目标的局限性也并不仅仅是由于“认知的不足”。这种局限性仍然是马克思所强调的社会实践内容的历史局限性,是社会存在决定着人们的认知,这种认知的不足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因而有待改进的也不是表现为想象力的认知能力,而是社会关系本身。

因此,对于历史规律,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认为首先必须对共时性进行具体的理解。这也就要求对因果关系作一种调整性的理解。调整了的因果关系概念可以表现为一种总体性的观点。就像卢卡奇认为的那样,某一现象的原因不能无中介地直接从另外一个现象中去找,而必须从该社会的总体中去找。这也就是说,这种原因不能直接就是另外一个现象,而必然关系到这个社会的总体特征。因此,改变这个社会的决定性的行为就不能是从某种单一现象发出的,任何一个单独的行为本身都不能消除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进而,只有以社会总体为对象的历史行为,才能完成对所有社会现象的意义重塑。社会关系的总体改变正是历史规律所要说明的,这种社会关系的改变同时也就造成了意义问题的历史性变迁。根本点仍在于通过实践来彻底改变社会关系,只有在这种改变中,历史的规律和意义才获得综合性的理解与说明,还是马克思的那句名言:问题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变世界。

总之,历史的意义和规律,既不能通过先验方法获得统一,也不能通过形式主义的方法获得统一,这根本不是一个认识论问题,在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中,它们本身就是一个通过总体性的社会历史实践过程完成的综合成果。在客观规律的历史性演进过程中,历史的意义同时也就获得了越来越丰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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