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监管资本套利的均衡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监管资本套利,是一种利用资本监管制度之间的差异性以及制度内部的不协调性,运用某种手段,在不改变实际风险水平的情况下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的行为。监管资本是监管部门规定商业银行所必须持有的最低资本数量,经济资本是在不存在监管资本规定的情况下银行自身的最优资本数量。当监管资本高于经济资本时,银行将被迫采用比最优资本数量更多的股权融资。由于税收、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的存在,股权融资的成本必然大于债权融资的成本。银行必然将此视为监管税收。①就像面对其他税收一样,银行也会设法降低监管税收,于是便产生了监管资本套利的动机。
监管资本套利的存在是Basel I向Basel Ⅱ转化的主要原因,次贷危机的爆发又揭示出了Basel Ⅱ的许多不足,巴塞尔委员会已于2008年展开了对Basel Ⅱ的新一轮修订,监管资本套利重新成为了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热点词汇。2010年是新资本协议在中国正式实施的元年,当前中国银行体系中的很多重大事件,都能够从资本监管这样一个线索找到逻辑支撑。监管资本套利作为资本监管的必然结果,将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焦点问题。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创造存在着密切的内在关联性,而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动因之一正是被国内大部分学者所忽视的监管资本套利。
国际上对监管资本套利进行研究的学者主要来源于这样三个领域:第一,以美联储和国际清算银行为主的政策制定部门。监管资本套利是巴塞尔协议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美联储和国际清算银行分别公开发表了近百篇与监管资本套利相关的文献。本领域的领军人物David Jones既是美联储银行监管(Banking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部门的主管,同时也是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下属一个由Patricia Jackson所领导的小组的主要成员。第二,培训与咨询机构。从贝恩到毕马威,几乎所有的金融咨询机构对此问题都有所涉及,其中由George Lekatis领导的Compliance LLC公司则专注于巴塞尔协议以及监管资本套利方面的研究。第三,同其他所有学术分支一样,高校学者在监管资本套利问题研究上依然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监管资本套利的动因、手段与影响。国外研究相对丰富,但是大部分文献并非直接针对监管资本套利,而是在论述其他问题时对此有所涉及,且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人对本文所讨论的均衡问题进行过研究。
二、同质主体局部均衡分析:套利收益归宿
在同质主体局部均衡的分析框架下,本部分将研究商业银行监管资本套利所获得的收益在商业银行以及资金需求方之间的配置,即套利收益的归宿问题。
(一)贷款收益、融资成本、监管税收三者之间的关系
(四)小结
在同质主体局部均衡的分析框架下,当只有单一商业银行参与监管资本套利时,该商业银行将获得全部套利收益;当商业银行均参与监管资本套利时,套利收益在商业银行与资金需求者之间的分配比例等于资金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的比例。进一步分析,当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更具刚性时,商业银行将获得较多的套利收益;当资金需求更具有刚性时,资金需求方将获得较多的套利收益。虽然监管资本套利的主体是商业银行,但是由于银行业竞争的存在,资金需求方将与商业银行共享套利收益。
三、同质主体一般均衡分析:隐性套利收益
在同质主体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下,本部分将研究存在多种资产时,对一种资产的监管资本套利将对其他资产带来怎样的影响。当商业银行对一种资产进行监管资本套利时,该资产的供求双方,将直接从中受益。其他资产的市场交易也会受到该种资产监管资本套利的影响,其他资产的供求双方可能会因该资产的监管资本套利而间接受益,本文将这种间接获得的收益定义为隐性套利收益。上一部分讨论的显性套利收益与本部分将要讨论的隐性套利收益共同组成了监管资本套利的总收益。
(一)资产对于商业银行完全可替代的假设
假设市场上存在两种资产,资产1与资产2。资产1是进行监管资本套利的资产,资产2表示其他资产。
即两种资产的收益率必定相等。在现实当中,对于资金的需求方来说,不同融资形式并不必然是完全可替代的,例如对于某些企业来说债券融资并不可行,信贷融资是其唯一的渠道。所以我们将资金需求方对于资产1与资产2的替代性分为完全可替代、不完全可替代以及完全不可替代三种情况来考虑。本部分所要研究的是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以及业务规模的情况。
(二)资产对于资金需求方完全不可替代的情形
商业银行的充分竞争,使其对于资产1与资产2要求相同的收益率,且该收益率恰好等于其提供资产的成本。而监管资本套利活动并未改变其提供两种资产的成本,所以可得到以下等式:
资产1与资产2的市场均衡都在C点,交易量都为Q。在商业银行对资产1进行监管资本套利以后,资产1的监管税收变为AE,资产2的监管税收依旧是AB,资产1新的均衡点在F。由于资金需求的刚性,资产1与资产2的交易量都没有发生变化,依然为Q。资产1的市场价格下降到E,产生显性套利收益,资产2的市场价格没有发生变化,依旧是C,未产生隐性套利收益。
图3 资金需求完全不可替代情况下的一般均衡
(三)资产对于资金需求方不完全可替代的情形
当资产1与资产2对于资金需求者来说是两种不完全可替代的融资模式时,资金的需求方对于资产的需求具有弹性,监管资本套利前后的一般均衡见图4。对于资产1的监管资本套利,使资金需求方需要支付给商业银行的成本降低为OE,对资产1的需求量从Q变为Q',导致资金需求方对资产2的需求降低,资产2的需求曲线向左移动,新的均衡点亦为Q'即资金需求方支付给商业银行的成本为OB,交易量降低为Q'。
图4 资金需求不完全可替代情况下的一般均衡
(四)资产对于资金需求方完全可替代的情形
当资产1与资产2对于资金需求者来说是两种完全可替代的融资模式时,资金的需求方对于资产的需求具有完全弹性。只有当其它于资产1和资产2支付同等的成本时,它才会既选择资产1又选择资产2。否则,它将会选择成本较低的融资渠道。在商业银行对资产1进行监管资本套利以后,资产1具有较低的监管税收,因而相对于资产2,资产1是更优的资金融通模式,所以资产2的市场将会消失,资产1的市场大大扩大,交易完全通过资产1完成,所有通过资产2进行融资的资金需求方都获得隐性套利收益,且隐性套利收益的大小和显性套利收益的相等。
(五)小结
当商业银行对一种资产进行监管资本套利时,其他资产的市场交易也会受到该种资产监管资本套利的影响,其他资产的供求双方可能会因该资产的监管资本套利而间接受益,即隐性套利收益。由于资产1与资产2对于商业银行是完全可替代的,所以对于资产1的监管资本套利将使资产1的市场价格下降,而资产2的市场价格不会发生变化。当资金需求方的融资渠道完全不可替代时,监管资本套利不产生隐性套利收益;当融资渠道不完全可替代时,产生隐性套利收益,体现为资产1的交易量增加,资产2的交易量减少,改由资产2转向资产1进行融资的资金需求方获得隐性套利收益;当融资渠道完全可替代时,产生隐性套利收益,体现为资产2的市场完全消失,交易完全通过资产1完成,所有通过资产2进行融资的资金需求方都获得隐性套利收益,且隐性套利收益的大小和显性套利收益的相等。
四、异质主体一般均衡分析:监管套利顾客
在异质主体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下,我们既考虑资产的差异性,也考虑商业银行的差异性。对于同一种资产,不同的商业银行由于监管税收程度不同,监管资本套利能力不一,最终通过监管资本套利所节约的监管税收将存在差异。某些商业银行持有某种资产,相对于其他商业银行,更具优势,本文将具有这种优势的商业银行称作该种资产的监管套利顾客。本部分将研究监管顾客存在的原因,以及存在监管顾客情况下的一般均衡。
(一)边际监管套利者与监管套利顾客
,如果按照现有价格水平,商业银行对于持有资产1与持有资产2无差异,我们将这样的商业银行叫做资产1与资产2的边际监管套利者。如果相对于该边际监管套利者,另一商业银行更倾向于持有资产1,则我们将这样的商业银行叫做资产1的监管套利顾客;反之,如果相对于该边际监管套利者,另一商业银行更倾向于持有资产2,则我们将这样的商业银行叫做资产2的监管套利顾客。
(二)监管套利顾客存在的原因
监管套利顾客存在可能源于很多原因,比如不同的商业银行可能分属于不同的监管规则之下,如新资本协议银行属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指引》等文件的管理范畴,而非新资本协议银行属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管理范畴。再比如,不同资本充足率程度的银行监管资本增加引致的成本转换成监管税收的数量不同,资本充足率低的银行会将监管资本的增加视为一种更高的监管税收。此外,具有资产证券化能力的银行可能比不具有该种能力的银行更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优势。
(三)小结
监管套利顾客的存在并非源于商业银行经营能力的差异性,而是源自于监管规则的差异性以及监管套利能力的差异性,是由资本充足率监管以及相应的监管资本套利行为所引起的。因为上述的诸多原因,监管套利顾客具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其经济结果必将是,监管套利顾客专注持有其具有比较优势的资产类型,剥离其具有比较劣势的资产类型,最终出现基于监管套利顾客的市场分割。
五、柠檬市场:套利者驱逐非套利者
监管资本套利存在内在的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对其监管资本套利行为掌握充分的信息,而监管部门却无法识别套利者与非套利者,必然引起一系列不完全信息问题。本部分构建了一个简单的模型,着重考察信息不对称对于套利者与非套利者比例的影响,即对于监管资本套利规模的影响。
(一)监管者与商业银行行为的假设
假设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套利以及不套利,但对监管资本套利的程度不加区分。如果进行监管资本套利,则能使资本充足率水平比实际水平提高n。假设在没有监管资本套利的情况下,最优的监管资本要求为m。市场上存在套利者与非套利者,两者的比例为α:(1-α)。对监管者以及商业银行行为的分析是该模型设计的关键,假设分别为:
1.监管者行为
监管者无法识别谁是套利者,谁是非套利者,但可以识别套利者与非套利者的比例,并根据监管资本套利表面上所提高的资本充足率水平的均值,确定监管资本要求所需提高的程度Δm。
图5 监管者行为:监管资本要求提高程度与套利者比例之关系
2.商业银行行为
商业银行根据监管资本套利的成本收益分析,确定是否进行监管资本套利。根据前文的分析,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监管资本要求越高,监管资本套利的收益越大。所以监管资本要求提高程度Δm越大,进行监管资本套利的商业银行的比例α越大(见图6)。监管资本套利银行的比例α可以表示成监管资本套利各种成本与收益的函数。
图6 商业银行行为:套利者比例与监管资本要求提高程度之关系
时,如果作为扰动的监管资本套利行为足够小,则监管资本要求经过短时间的提高以后,将会回复到原来水平m,套利者也会逐渐从市场中消失。而如果作为扰动的监管资本套利行为足够大,则市场将会走向另一个均衡状态,套利者比例将逐渐增加,直到所有商业银行都参与监管资本套利。监管资本要求也会逐渐提高,直到Δm=n为止。
经济始终处于一种稳态均衡,其内在力量无法改变α以及Δm的水平,任何扰动都将被保留在经济中。在无其他套利者作为新的扰动出现之前,α保留在最初扰动出现的比例上,Δm即是相应的监管资本要求提高的数量。
套利者将逐渐消失,即α=0。监管资本要求也会逐渐提高,监管资本要求经过短时间的提高以后,将会回复到原来水平m,即Δm=0。
经济存在唯一的稳态均衡点,监管资本套利者的比例α存在一个确定的数值,监管资本也相应提高一个确定的水平。在这一点新的扰动只会使均衡点暂时偏离该水平,一段时间以后,还将回复到此水平。
(三)小结
本部分研究了在一个最初不存在监管资本套利的经济中,由于信息在商业银行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不对称,极个别的监管资本套利的出现,将出现套利者驱逐非套利者的现象。即使没有其他外在干扰,在大约一半的情况下,仅仅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极个别的监管资本套利行为会演变成全局性的监管资本套利行为。非套利者在利益动机的驱动下,逐渐转化为套利者,出现套利者驱逐非套利者的现象。
六、结论
在同质主体局部均衡的分析框架下,本文研究了商业银行监管资本套利所获得的收益在商业银行以及资金需求方之间的配置,即套利收益的归宿问题。当只有单一银行进行监管资本套利时,其将获得全部套利收益;当所有银行都进行监管资本套利时,商业银行将与资金需求方分享其套利收益,而套利收益的最终配置比例将取决于资金的供求弹性。
在同质主体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下,本文研究了针对某一种资产的监管资本套利对其他资产的影响。当商业银行对一种资产进行监管资本套利时,该资产的供求双方,将直接从中受益(显性套利收益),而其他资产的市场交易会受到该种资产监管资本套利的影响,其他资产的供求双方会因该资产的监管资本套利而间接受益(隐性套利收益)。不同融资模式替代效应的不同,决定了隐性套利收益的表现形式以及其归属程度。
在异质主体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下,本文研究了源自监管规则差异性以及监管套利能力差异性的监管套利顾客问题。监管套利顾客将专注持有其具有比较优势的资产类型,剥离其具有比较劣势的资产类型,最终出现基于监管套利顾客的市场分割。
本文研究了信息不对称对于监管资本套利行为的影响。监管资本套利具有天然的隐秘性,监管部门不易识别。在多轮博弈中,监管资本套利比例将与资本充足率要求同步提高,套利者驱逐非套利者,非套利者转变成套利者。
注释:
①Donahoo,K.K.,and S.Shaffer.1991."Capital Requirements and the Securitization Decision." Quarterly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3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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