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观念更新——有效心理辅导的前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心理辅导论文,教育观念论文,前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4年8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一重要文件中提出,要“通过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今年6月教育部又下达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教基(1999)13号文件],从而使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部分省、市学校自发开展起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开始纳入正规化、普遍化的轨道。在大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具有多方面意义。简言之,它是预防精神疾病、保障学生心理健康的需要;是配合、补充学校日常工作,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成效的需要;是全面改善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人格健全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加社会稳定因素,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心理辅导来进行的。可以说,心理辅导是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途径;而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是心理辅导的重要目标。心理辅导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辅导教师的人性观、学生观、质量观。我以为以下几方面教育观念的转变对于做好心理辅导工作是极为重要的。
一、评价性的学生观与移情性的学生观
教师看待学生有两种方式或角度:一为评价性的学生观,即教师采用自己的参照标准,去了解、评价、奖励和惩罚学生;二是移情性学生观,即教师暂时放弃自己的参照标准,设身处地地、客观地了解学生的思想与感受。例如,当学生做出一些不当的行为(如上课违犯纪律等)时,教师如果持评价性学生观,重点考虑的是他的错误性质与程度,如何实施批评与惩罚。如果持移情性学生观,从学生眼光看问题,就会重点考虑其违纪行为发生的原因:或因成绩不良,感到自己不受尊重而用违纪行为来发泄与报复;或对学科内容不感兴趣,感到教学沉闷无聊,于是搞些恶作剧以寻求乐趣;或以犯规形式吸引他人注意,以证明自身的存在;或在家庭、社会有不顺心的事,将心中的不满带到学校,借机发作。此外,还可能因无知而犯规,因粗心而犯规,因团体压力而犯规,为达到个人某种正当或不正当的目的而犯规等。这样从学生的眼光看问题,不是要放纵学生的错误,而是要更客观地评价学生,找出犯错误的原因和防止错误的方法。在日常教育工作中,教师由于其特殊的角色地位,多持评价性学生观;而心理辅导教师则应持移情性学生观,力求进入受辅导学生的内心世界,透过他的眼光看问题,使面临困难的学生相信有人陪伴着他去面对压力,从而更深入地认识和探索自己。因此,为了提高心理辅导的成效,教师要确立的第一个观念是,既要树立评价性的学生观,更要树立移情性的学生观。
二、外攻性问题与内攻性问题
心理健康教育中,教师经常要面对和处理学生的心理困扰与行为问题。维科曼(E.K.Wickman)曾把学生的问题行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外攻性问题,指攻击别人的行为与违规犯过行为,如打架、骂人、盗窃、撒谎、毁坏公物、欺负弱小、挑衅、不服从等;另一类是内攻性行为,包括消极顺从、退缩、自贬、自残、畏缩、不合群、过分依赖、悲观、不开朗的态度等。研究表明,教师往往更重视学生的外攻性行为,高估它的严重性;而心理学家则更重视内攻性行为,认为这些内攻性行为特征与学生人格适应不良有更密切的关系。因此,为促使学生人格完善与心理健康,教师应确立的第二个观念是,既要关注学生的外攻性行为,更要关注学生的内攻性行为。
三、社会要求与个人需要
在日常教育工作中,教师比较重视按社会要求规范个人行为,关注学生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准则的要求,强调整齐划一;而心理辅导工作是社会目标与个人目标兼顾的,因为既符合社会规范要求,又能带来个人需要的合理满足的行为,才是心理健康者的行为。学生是在群体中生活的,当然要重视群体利益,遵守群体规范和社会对个人行为的规定,在必要时可以牺牲个人意愿而与群体行动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心理辅导教师也要考虑如何满足学生个人的合理需要。例如,有的学生不了解自己的优点,有无能感、不安全感,感到自己不被他人重视和接纳,生活无意义;有的学生为上课无法集中注意,或考试时有无法抗拒的紧张而忧虑;有的学生为友伴关系破裂、父母关系不和或父母对自己不理解而苦恼;有的学生为自己长相、身材方面事实上的或想像中的种种不足而悲观。心理辅导教师应了解每个学生独特的生活条件和特殊的观点与感受,使他们受到关心与得到尊重的需要、团体归属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求知的需要、审美的需要、成功的需要等能得到合理的满足,帮助他们在各自所处的顺利与不顺利的境况下健康愉快地成长。因此,为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成效,教师应确立的第三个观念是社会要求与个人需要兼顾。
四、智能发展与全人发展
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学校由于受片面追求升学率思想以及较长一段时期流行的唯智主义教育观念的影响,只重视学科知识的传授与智能教育,而忽视了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人格方面的教育,忽略了许多重要的、高层次的教育目标:如形成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养成其对正义事业忠诚的观念,引导他们适应集体生活,学会承担责任、学会尊重别人、欣赏他人成功、倾听朋友忠告、享受同伴友情等。多年来我们总是强调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但仍有一些人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只重教书,不重育人,甚至是“目中无人”,致使学生受到的是残缺不全的教育。如何正确理解教师“教书育人”这一职责呢?通常将其理解为“既要教书,也要育人”,这实际上还是把“教书”与“育人”看作是两件事。笔者认为应将其理解为“教书为了育人”,即教师的职责只有一个——“育人”,而“教书”是“育人”的重要手段,是为“育人”服务的。心理辅导非常重视学生“成人”的过程,重视“做人”的教育,重视学生“全人”的发展,而不只是发展人的智能侧面。因为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不仅与人的认知能力、认知方式有关,更与人的生活态度、情感和人格特点诸因素有关。为了提高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教师应确立的第四个观念是学生全人发展的观念。
五、相信自己与相信学生
心理辅导的基本含义是“助人自助”。辅导教师应相信学生,引导学生自主地应对他所面临的种种生活压力。相信每个学生都有善性,相信每个学生都有潜能,相信每个学生都能改变,相信每个学生都能成功。心理辅导教师的职责,从根本上说不仅是向学生提出忠告和建议,而且是引导学生对自己内心世界进行自由的探索,在正确认识自己的基础上自主地作出选择;不是直接地帮助学生解决问题,而是让学生学会自己解决问题。教师在辅导过程中不应以权威自居,不要包办代替,而应耐心引导学生改善观察问题的方式,调整内心感受,掌握应对生活压力的技能,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从内部发展起自我生长能力,去应付生活的挑战。因此,为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实效,教师应确立的第五个观念是既要相信自己,也要相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