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物流标准化新进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年中论文,新进展论文,物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标准不仅是行业发展的基石,也与企业的发展关系紧密。由于物流业是新兴产业,同时跨越了众多行业领域,因此,既需要着手制定一系列新的标准,又需要对现有相关标准在统一的现代物流思想下进行修订。自2004年成立全国物流标准化委员会、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2005年发布《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以来,物流标准工作进入了一个逐步有序化的进程。2006年,我国在物流标准工作的组织管理、重要标准的制修订以及标准的宣贯落实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调整物流标准管理组织机构,提高了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权威性
2006年初公布的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战略构想,并把标准化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国家“十一五”规划纲推动下,物流业在各地方、各行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物流标准化的基础性地位也更加突出,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根据新的形势提出了我国标准化工作要加快与国际接轨的发展战略,并提出了加快建立专业委员会分支机构、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缩短技术标准的修订周期、国标委行政工作人员不得在各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任职等一系列要求。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标委”)根据上述要求进行了组织管理方面的调整。一是经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领导批准,聘请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局长李扬担任物标委主任,把物流标准工作放在物流部际联席会议的机制框架下,有利于提高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权威性;二是调整部分委员,增聘部分新委员,扩大了物标委的代表性,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三是筹建专业性标准化分支机构,已有近十个专业性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提出了组建方案,促进了物流标准工作更加深入、务实。
各地方对于物流标准工作也越来越重视,例如上海、广东等地都成立了专门的标准化机构。各行业也成立了物流专业委员会,把专业的物流标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例如,食品工业协会成立了食品物流分支机构以后立即着手研制食品物流的标准工作;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提议的与货运代理业务相关的18项标准也已列入国家物流标准制订规划,其中6项标准已获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
二、积极推进《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的落实
贯彻实施国家八部委发布的《规划》,是全国物标委近几年的首要工作重点。2006年是落实《规划》的第一年。按照国家标准委的统一部署,物标委组织各方面按照《规划》提出的物流标准规划项目表,分两批向国家标准委申报了 55项物流标准项目,涵盖了标准规划的多个方面。
在通用型、基础性方面,包括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物流服务中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多式联运服务、服务合同准则、物流咨询服务标准,对物流效能、物流作业风险、物流财务风险的评估,仓储业中的服务、企业、从业人员、通用仓库标准;
在专业物流方面,既有冷链物流、口岸物流、出版物物流、水产品物流、包裹快递的标准,又有对铁路、汽车货运站(场)、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企业、人员的标准;
在物流技术方面,包括了有关货架、堆垛机、分拣机、货物分类方面的标准。
从项目承担单位的情况看,包含了物流业的多个行业,普遍实行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物流企业的有机结合。
这些项目都是我国当前物流业发展中所急需的,在逐步实施以后,将会使我国的物流标准化有一个新的进展与改观。目前,上述项目中有关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八项标准已在2006年正式立项,其他项目将于2007年陆续立项。
三、基础性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2006年重点安排的几项基础性标准项目——物流术语、物流成本、物流中心等,均已按计划完成。
2001年发布的《物流术语》国家标准是对我国物流业学术研究与具体实践都具有重要影响的基础性标准,急需按照物流业新的发展与需要进行修订。从2005年开始,由物标委组织、协调,并得到了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委会的支持与配合,经过物流界各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的课题组具体工作,召开了六次大型与小型专家研讨会,经过反复推敲、修改,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于2006年6月完成修订工作,目前已通过国家标准委审查,正式发布。整个修订工作可以说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参与和提出修订意见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型物流企业总计达到七八十家,参与词条撰写、审议、讨论的国内知名物流和物流信息专家超过 60人。新修订的《物流术语》国家标准在词条数量上,由2001年版的145条增加到249条,其中新增词条138条,删除 34条,保留的111条词条中,55条的内容做了修改或补充;在结构上,增加了物流信息与国际物流两个部分;在学术上,对当前物流界的一些热点问题,如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区域物流中心等,进行了新的探讨和界定。
物流成本的构成与计算是我国物流业运作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也是物流学术研究领域的一个空白。为此,物标委提出编制有关物流成本的国家标准。课题组在编制中借鉴日本、美国的成熟做法,结合我国企业财务制度和物流统计的有关文件,经过多次研讨,广泛征求物流企业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于2006年7月完成《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也已通过国家标准委的审查,正式发布。这项标准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企业物流成本的内涵、范围、具体构成和计算方法,公布和实施以后,将为企业物流运作中的供需双方提供一个科学的依据,并对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发展社会化物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在宏观上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的物流统计制度和会计制度。
物流中心是物流运作过程中的枢纽,在我国发展迅速。根据我国物流中心普遍存在管理粗放、运作水平不高的问题,从2005年开始,物标委首先组织编制有关物流中心作业规范的国家标准。课题组在对各类物流中心调研和系统归纳的基础上,编制了《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国家标准,对物流中心作业流程的全过程,从收货、存储、运输等主要环节到信息管理、物流网络管理等,都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规范,对于规范物流中心作业,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物流中心枢纽职能,将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这项标准已于2006年10月完成编制工作,并已报国家标准委审批。
四、行业标准取得了新的成果
根据我国现行的标准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立项和审批的,行业标准是由国家发改委负责立项和审批的。物流标准的建设中,就有相当一部分工作表现为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例如,2006年由汽车物流行业牵头,组织汽车物流企业和生产企业,完成了有关乘用车的仓储、运输、质损判定和商用车运输4项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由物流科研机构牵头,完成了仓储作业中有关仓储拣选设备管理、劳动安全管理、防火防爆管理以及单元货物条码符号四项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上述八项行业标准均已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五、积极推进我国联运通用平托盘标准的修订
这是一项参与国际化标准的探索性工作。我国现行的联运通用平托盘国家标准是1996年公布的,等效采用ISO6780当时提出的四种规格,但在实际流通中的托盘规格达30余种,尽快统一我国通用平托盘标准规格是物流界长期以来的呼声。2005年,在国家标准委的支持下,确定由全国物标委负责修订现行通用平托盘国家标准。由于2003年新公布的ISO6780提出的通用平托盘规格由四种扩大为六种,如何修订我国平托盘标准,受到托盘界多方面的广泛关注。课题组经过调研和多次研讨,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从我国托盘使用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我国新的联运通用平托盘国家标准为两种规格,即1200×1000mm和1100×1100mm,并明确优先推荐1200×1000mm的规格。这种选择既是为了从根本上促进我国通用平托盘规格的统一,提高物流效率,也兼顾了正在推进中的中日韩三国在托盘方面的合作,为进一步在我国建立托盘共用系统奠定了基础。目前这项标准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预计 2007年上半年可公布实施。
六、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国家标准
《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国家标准自 2005年5月正式发布以来,一直备受关注。一是由于对标准本身的争议一直未停过;二是标准的实施正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从一年多来的实施情况看,受到了各级政府和物流企业的普遍欢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依据这个标准,至今已向社会公布了三批共132家经评估确认的3A级以上物流企业,其中包括22家5A级大型物流企业。各级地方政府也依据此项标准作为扶持物流企业的根据。当然此项标准确有不完善之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改进,加快标准的更新。
七、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学术研究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物标委承担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专项研究课题《物流标准化与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经过各方专家的共同努力已经完成。这项课题详细研究了我国物流业发展中物流标准化的状况、经济发达国家物流标准化的状况,以及两者对比给予我们的启示,提出了我国物流标准化发展的战略与实施原则。通过这项研究,不但为国家经济管理部门提供了研究成果,也使我们对物流标准化的认识得到了提高。
落实物流发展规划,编制重点物流标准项目,也促进了物流学术活动的进一步开展。2006年7月,按照国家标准委的部署,物标委除申报了一批重点物流标准项目外,还以这些标准项目为基础,组织申报了14项物流标准化研究课题,全面系统地研究重点标准项目的有关问题,包括国外物流标准化运行机制、物流枢纽、第三方物流服务、物流成本管理、多式联运、冷链物流、国际货运代理、托盘与相关设备标准协调、逆向物流、物流系统设施规划设计模型等。
未来几年,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依然任重道远。2007年将继续加快贯彻落实《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加强物流标准项目编制工作的交流与协调,全面开展物流标准化的学术研究,做好分技术委员会的筹建工作,做好重要标准的宣贯落实工作等,以充分发挥标准在规范、促进行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