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品市场DE的历史巨变--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商品市场_生产资料所有制论文

中国商品市场DE的历史巨变--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商品市场_生产资料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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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0年代末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的商品市场出现了一场世纪性的巨变,其变化的广度和深度都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

一、商品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

商品市场是市场体系中的基础市场,商品市场的完善是市场经济发育的基础内容。但在改革开放前,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我国商品市场只局限于部分消费品的流通,把生产资料和相当部分消费品都排斥在市场范围之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随着市场理论的创新,我国突破了传统的“有限市场”与“商品外壳论”的禁区,迅速扩大了消费品市场体系和生产资料市场体系,从消费品市场系统看,经过20年的发展已形成了结构完整、内容完善、四通八达的流通体系,除了传统的食品类市场、衣着品市场、日用品市场的结构、规模不断创新外,还发育了许多新兴消费品市场,如音像产品市场、家用电器市场、家庭装饰用品市场、艺术品市场、花卉市场、新兴劳务服务市场等。消费品市场的规模也不断扩大,零售总额由1978年的1264.9亿元增至1997年的26843.3亿元,增长了20.2倍。

从生产资料市场看,首先引入了市场调节,接着实行双轨制的改革,后来又迅速走向单轨制的市场化,生产资料市场顺利发育,形成了以全国性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为枢纽、区域性市场为基础的生产资料流通网络,钢材、煤炭、水泥、木材、汽车及其他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等均以市场机制调节为主,代理制、配送制、期货市场、拍卖市场、租赁市场也成为生产资料市场中的新形式,生产资料市场销售规模也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而迅速扩大,1997年达到36658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近20倍。

商品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商品市场的日益繁荣,既为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市场支持,又为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实惠,也使中国经济改革一开始就获得了最广泛的群众支持,从而促使中国渐进式的经济改革能平稳推进,不断深化。中国商品市场体系发育的成功是中国经济的改革明显区别于前苏联、东欧各国改革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中国改革进程中避免出现大的社会动荡的一个成功经验。在中国商品市场的发育中,尤其是中国城市商品市场的迅速扩张,充分显示了商品市场的活力。中国县级市已由1978年的200多个增到1997年的700多个,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商品市场也迅速繁荣,上海、广州、北京已开始初露国际性商品都市的英姿,大连、深圳、青岛等沿海城市的国际化商业城市的特色也正在显现,而内陆郑州、长沙、武汉、成都、重庆等城市的商战又不断推动内陆城市商品市场的创新。

二、商品市场供求格局的根本改观

自1953年开始我国即对粮、棉、油、菜实行统购统销,商品票、证、券发行的品种不断增加,涉及商品领域不断扩大,这就是商品供应匮乏、短缺经济下卖方市场的集中反映,人们戏称商业部门是商品分配部门而非流通产业。从粮、棉、油、糖、肉、禽、蛋、菜、鱼到各种烟、酒;从单车、手表、缝纫机到各种化工日用品,都曾不同程度按人或按户凭票、券、证、本、条子购买,居民上街带的票证甚至比货币多。改革开放20年来,随着生产力的解放,我国有效供给能力迅速增强,商品日渐增多,卖方市场的格局迅速扭转。

作为中国商品市场供求格局变化的第一阶段,是自80年代到90年代初,在努力增加商品供应的同时,逐步取消票证,结束商品供应的匮乏状态。改革初期实施优先发展农业、轻工业的政策,使我国在农产品、轻工产品的供给能力迅速改善,鲜鱼、蔬菜、烟酒、单车、手表、缝纫机及家用电器等的供应票证首先取消。1983年,我国取消了30年之久的布匹定量供应,布票进入“历史博物馆”。紧接着食油、粮食的定量供应也于1985年和1992年前后取消,粮、棉、油定量供应的废除和这类票证的取消,意味着中国居民的基本生活品供应已告别了短缺。

到了90年代中期,我国商品市场在全面告别匮乏和供应短缺后,开始出现第二阶段的变化,即由全局性的卖方市场开始向全局性常态性的买方市场转化,无论是消费品市场还是生产资料市场,这种变化都是明显的。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信息中心统计,1997年613种主要商品中,供求平衡的408种,占66.6%,供大于求的195种,占31.8%,而供不应求的仅占1.6%。到1998年上半年统计,供不应求的为零,说明买方市场的形式在继续巩固和深化,许多商品和生产资料的资源供给增长都超过同期的需求增长,相当部分的商品供给出现了过剩现象。

改革初期,社会各界都期望出现一个供稍大于求、物价平稳的买方市场,即良性买方市场,这样有利于促进改革的深化,有利于企业之间更公平公正的竞争,有利于保证消费者正当的权益。90年代末,这种市场出现了,尽管这是一种初级形态的、不稳定的结构型买方市场,但作为市场其历史性变化的一种结果,无疑是一个新阶段到来的标志。

买方市场格局的形成也带来了市场物价的逐步稳定,到1996年和1997年,我国商品市场物价结束了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初期那种大幅度上下震荡的局面。市场物价涨幅呈稳定下降状态。1997年零售物价涨幅从1994年14%回落到2.8%,1998年以来物价涨幅进一步回落。

三、商品市场主体的多元化趋势

商品市场经营主体的迅速扩充,经营主体所有制性质的多元化,这是我国商业市场本世纪以来又一个显著的变化。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左”的思潮干扰,也囿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单一公有制理论的束缚,我国商业市场主体所有制状态从50年代的多元化越来越趋向单一的国有化,到后来连集体所有的供销合作商品也全部纳入国有化的渠道,结果是国有经济一统天下,农民经商被限制,非公有制商品被割尾巴而禁止,整个商品市场网点奇缺、冷冷清清。改革伊始,党中央、国务院就在商品市场实施了“三多一少”的改革,首先允许和恢复个体工商业在商品市场的经营,这样,各种形式的个体商户参与了商品流通,在农村也允许农民长途贩运和经商,80年代初个体户和农民经商成为商品市场一道绚丽的风景线。与此同时,私营企业主也在市场中产生成为一种新的市场主体。紧接着外资和港、澳、台资本也开始进入中国大陆商品市场,或独资经营,或合资、合营,国有商业在市场独立的局面已根本改观。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我国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快,党的十五大明确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机组成部分”,这样,非公有制的各种商品流通主体就从“制度外”的“补充”成为“制度内”的一个“部分”,各地配合产品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放手发展各种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目前,我国商品市场已形成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股份经济、混合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互相并存、共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的局面。在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国有经济比重由1978年的67.3%下降到1997年的24.3%,个体经济由1978年的0.002%上升到1997年的33.4%,其他经济成份则由1978年的0.02%上升到1997年的23.6%,非公有市场主体的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已超过50%以上,随着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在竞争性很强的商品市场领域,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多元化趋势将更明显。

在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发育的同时,国有集体所有的商品流通主体的产权实现形式也不断寻求多样化。在商品市场改革的起步阶段(1978-1984),对国有流通企业实施了扩权让利的改革,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阶段”(1984-1991)则实施国有商业企业“两权分离”的改革,广泛实行了承包、租赁等两权分离形式,并开始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1992年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三个阶段,国有流通企业大面积实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一批国有流通企业实行了股份制改造,由单一产权变成了多元产权,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郑州、长沙、大连等地一批国有商业股上市,形成了股市中十分活跃的“流通板块”,这是中国商品市场主体进行制度创新和产权实现形式多元化的成功结晶,也表明中国商品市场主体进入了资本经营、多元经营的新阶段。湖南的“通程东百”、“五一文”上市股也是其中的代表。此外工业资本向流通领域扩张的趋势日益明显,出现了新型专营性流通网络主体。如春兰、长虹、鄂尔多斯等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区域性销售公司和专营门店。

四、商品市场建设的全面创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商品市场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特点是市场网点建设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市场网点是流通的载体和依托,也是形成市场运行网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20年来中国商品市场建设出现了以下可喜的变化。

一是把市场网点建设与体制创新、基础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大了对市场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后,各地将城市商品市场建设纳入了城市建设规划,各大中城市均设立了城市市场网点建设办公室,并建立了专项基金,各地政府注重从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为完善市场功能创造条件,在农村则把建设市场网点与发展小城镇有机结合起来。各地在商品市场建设方面出现了多种经济成份一起上的局面,积极性越来越高。以湖南省为例,“八五”期间市场建设投资达70余亿元,相当于“七五”期间投资额的7倍,到1996年底全省拥有各类商业网点116.1万个,各类市场3998个,其中营业面积1万m[2]以上市场295个,最大的长沙高桥大市场达16万m[2],年成交额1亿元以上的市场达89个,均比70年代末增长了几倍、十几倍、几十倍。1997年全国各类消费商品市场达88000多个。

二是开始形成多层次的城市市场交易网络,城市市场圈、市场群初露端倪。从国内市场建设来看,正在形成三个不同层次的城市市场圈。一方面是上海、广州、北京等大城市市场建设正在向国际性商品大都市的目标逼进,与此相适应正在形成“沪—杭—宁”、“京—津—唐”、“粤—深—港”等一类城市市场群。另一方面是一批沿海内陆地区的城市市场正发展为全国性的市场交易中心,并与全国性的综合或单项商品交易会、订货会、展销会交织在一起。再一方面是区域性地方性的中小城市市场圈,在连接城乡市场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是各种类型的专业批发市场建设进入了上规模、上质量、上档次的新阶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传统的“三固定”(固定批发层次与环节、固定批发范围、固定批发作价)批发体制的废弃与消亡,各地从兴办贸易中心开始,注重了批发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批发市场在集散商品、调剂供求、活跃市场方面的枢纽作用。在农产品流通中,初步形成了以中央批发市场为核心,以区域型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出现一批交易量大、辐射范围广、服务功能全的全国性、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如长沙市马王堆蔬菜交易市场就成为南北“绿色通道”上一个重要枢纽,日成交蔬菜数百万公斤,辐射到全国20多个省市区。在生产资料流通中,以全国性30家中心批发市场为枢纽,以90多家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以1000多家地方性批发市场为基础,形成了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专业批发市场网络。在消费品流通中,各种专业批发市场数量更多,同时涌现了一批集交易服务、创优服务、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性批发市场,如温州的纽扣市场、浙江永嘉的小商品市场,扬州的牙刷市场以及各地崛起的家具批发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

四是城市零售市场建设进入了规模创新、质量创新、功能创新、结构创新的新阶段。突出表现为“七五”以来大中型商场数量的迅速增加、营业面积的扩大和装修水平的提高。如北京市“八五”期间年销售额过亿元、营业面积过1万m[2]以上的大商场由“七五”时的10家增至54家,在建的还有100多家,最大的东安市场,营业面积在10万m[2]以上。全国年销售过亿元的大型百货商店1992年为59家,1994年达127家,1995年达180家,1997年超过200家,其中上海一百商店1997年销售额达50亿元以上。此外,一批新型零售商品业态形式在城市零售市场中的数量和比重都在上升,1997年全国连锁公司和连锁门店分别比1996年增长25%和50%。此外,超市、货仓商场(广客隆)、连锁店、平价商城以及各种新型专店也在城市市场大量出现。使中国城市市场的现代化色彩更加明显。

五、商品市场的不断开放

对外开放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新时期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20多年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格局的形成,既提升了国内商品市场的发育水平和层次,也带动了国内商品市场从封闭、半封闭状态走向开放,国内商品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程度不断提高和扩大。

首先是国内商品市场对国际市场的双向流通及双向依存度的不断提高。一方面,对国际市场出口成为国内市场及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出口商品迅速增加,由1978年出口97.5亿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1729亿美元,增长17.74倍,世界排名由第32名上升到第10名,年均增幅高于同期"GDP"的增幅,占"GDP"比重在20%以上,并保持了较大顺差,为稳定国内市场提供了良好条件。另一方面,我国不断降低进口关税、扩大商品进口,为改善国内商品市场供给提供了相当多的货源。1997年我国进口商品1423.6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了12.1倍,进口商品中大都为国内短缺的货源和缺乏成本比较优势的产品,这对于丰富和繁荣国内市场起了很大作用,如许多进口家电目前都进入寻常百姓家,人们可从当地商场选购到世界各国的名牌产品,“国内市场国际化”已成为现实。

其次是商品市场领域开放的行业、范围不断扩大。从空间市场看,我国首先是沿海特区的商品市场对外资、外企开放,80年代初在“深、珠、汕、厦”四个经济特区市场中,外商投资经济与港澳台投资经济开始出现,紧接着14个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开放地带及海南经济特区的商品流通领域允许外商进行独资经营或合资经营,后来,长江沿线及内陆省会城市开放,外商也进入了内陆地区市场经营。从行业看,首先是洒店业、服务业、饮食业的对外开放,如广东等沿海地带,最早进入商品市场经营的外商和港、澳、台商人相当多是投资这些行业。自1992年开始,我国政府开始批准允许外商和港、澳、台商人投资城市零售业,这意味着中国商品市场更大开放,一批世界著名的外国跨国商业公司正纷纷涉足中国零售业领域,如美国“沃尔玛”连锁公司,日本的“伊藤忠”、英国的“玛沙”、荷兰“广客隆”、马来西亚的“百盛”、泰国的“正大”等均已分别在京、沪、津、穗及沿海和内陆城市抢滩设点,日本“平和堂”在长沙市兴办的零售商厦也于1998年11月上旬正式营业。很明显,国际商战已国内化,中国传统商业文化与西方现代商业文化互相磨合、渗透、抗争已是不可扭转的趋势。

再次是中国商品市场的管理正在不断向国际惯例接轨。“以法治市”是国际市场的惯例。改革开放中,我国也不断引进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管理方面的软件,目前,市场法规体系在不断健全,如《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公司法》等种种规范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客体资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法规、法律条文不断出台,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市场司法也在不断健全,在提高市场法制水平的同时,各地都注重在提高商品市场管理水平,国际上通行的现场电子监控技术、自动防火防盗设备、商品仓库恒温自动调节、商品流程自动化管理、计算机网络交易系统等正在试用和投入大面积推广中,市场商流、信息流、物流管理水平正在向现代化、国际化目标努力,大型的电子“金贸”工程启动,更昭示着中国商品市场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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