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的竞争政策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竞争论文,中国对外贸易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80年代末期以来,同反竞争惯例相关的竞争政策已经引起各国政策制定者和国际经济学界日益广泛的重视。1996 年12 月世界贸易组织(WTO)首次部长级会议就这一议题建立了一个工作组, 工作组受命在两年内就贸易政策同竞争政策的相互关系加以研究。1999 年12 月结束的WTO西雅图会议又对上述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他们所面临的选择是:(1 )反托拉斯标准低度化——这一措施将降低竞争政策规范的反竞争行为的起点,扩大竞争政策规范的范围,并强化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2)将竞争政策同WTO的贸易政策联系起来,纳入相关的WTO 协定;(3)拓展WTO“非违反”争端解决机制的范围,仅仅将明显违反竞争原则的反竞争行为纳入WTO规范领域, 而对尚不明显违反竞争原则的市场行为,采取申诉仲裁的原则;(4)让 WTO 扮演一个竞争维护者的角色,确保WTO 在竞争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发挥类似于自由资本主义经济中政府的作用; (5 )允许与贸易有关的反托拉斯准则游离于WTO程序之外, 世界市场上出现的反竞争行为主要由国家间的双边活动加以解决(Hoekman,1997)。这种选择排序体现了竞争政策纳入WTO的程度。而在亚太经合组织的投资与贸易自由化谈判进程中,竞争政策则被列入正式议题。我国为了在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性贸易自由化框架中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必须在国家层面确立起统一的竞争政策目标。有鉴于此,竞争政策的研究应当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竞争政策的类型、特征及其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运用
(一)竞争政策的类型
在国际经济学界,经典的竞争政策常常被定义为一组针对限制性商业惯例的法律或法规。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竞争政策被划分为五类:第一,在国内和出口市场上,实施极端松驰和自由放任的竞争政策。第二,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实施极其严格的竞争政策。大多数国家实行的竞争政策介于两者之间, 经常使用所谓“推理规则”(the
Rule
ofReason)(注:“推理规则”指判断一种削弱竞争的行为是否非法,主要依据的是这一行为对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福利的影响及其比较后所导致的福利。)。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或管理部门考虑企业反竞争行为的利得和效率,并同消费者剩余的损失作比较。第三类竞争政策,即在国内市场上利用所谓“推理规则”,而在出口市场上实行松驰的竞争政策。第四类竞争政策即在国内或国际市场均按“推理规则”制定竞争政策。第五类竞争政策即分别在国内和出口市场上实行严格的或松驰的竞争政策(Levinsohn,1994)。
竞争政策含义的多样性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产业与竞争政策研究中也得到验证(Fritsch和Franco,1991 )。 例如, Fritsch 和Franco在对巴西技术依赖型经济的竞争和产业政策研究中,发现作为传统定义的竞争政策在巴西并不存在,但政府经常采取行动,以促进产业政策目标的实现,并有助于国内企业同跨国公司间的竞争。但是,这些学者尚未清晰地界定能够解释发展中国家现实的新型的竞争政策含义。
(二)同贸易政策相比较的特征:以国家(或地区)整体而非产业或部门为对象
竞争政策的一个最大特点是以国家(或地区)整体为对象,而非产业或部门层面。这显然不同于建立在部门甚至产品层面的贸易政策。竞争政策的这一特点使得其目标及其组合具有独特的实现方式,即需要借助中介传导机制以实现其最终目标。这一特性也是本文联系贸易、产业和技术政策研究竞争政策的重要立论基础。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竞争政策的不自觉实践
中国贸易品部门的竞争格局基本上是在没有自觉的竞争政策的指导下形成的。正因如此,在中国进口和出口市场上出现了过度竞争。政府有关部门不惜牺牲出口增长速度,主要通过贸易政策手段遏制低水平的过度竞争,例如,在出口环节设置关税,采取行政手段惩罚低价出口行为,通过招标方式有偿使用出口主动配额,保留联合经营的计划配额和设置一般出口许可证;在进口环节出台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应当看到,这些措施仍然属于竞争政策的不自觉的实践,但其中许多措施,如在进口环节保留大量的进口限制,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多是计划经济的遗产,并不能同市场经济相适应。
二、中国外贸发展对竞争政策选择的影响机理
(一)中国竞争政策选择的决策因素分析Ⅰ:技术依赖型经济的形成
从技术扩散链条所处的环节来看, 中国的贸易模式正在由典型的H-O 模型向技术依赖型经济转换(注:技术依赖型经济是指新要素比例模型(先进国家出口较高技术水平的产品,进口较低技术水平的产品;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则与此相反)出现以后,一部分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模仿不断发动技术创新的发达国家、并严重依赖发达国家新技术进口的现象。Flanders于1964年对Prebish 的这一观点进行了具体讨论和详细阐释(Flanders,1964)。)。1996—1998年中国制造业的国际贸易中低技术和低技术产品的贸易顺差仍高于高技术和中高技术产品,但两者差额在不断缩小(注:资料来源:Comprehensive tradestatistics,Tradedate, Centre for Strategic Economic Studies,Victor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Melbourne,Australia。)。产品开发技术扩散的规律决定了技术依赖型经济在整个世界产品循环周期中总是处于新产品后续阶段即成熟或标准化阶段。这是因为,技术开发状态中的产品生产处在新产品阶段,发达国家一般是技术创新国,新技术向外围国的扩散一般较为困难,在冷战时期甚至有一个由技术输出国组成的巴黎统筹委员会限制向输入国的高新技术出口。冷战结束以后,仍然保留对高性能计算机等高技术的出口限制,这还不包括私人机构对R&D(研究与发展)成果的转移限制; 即使在外围国形成了少量平行的技术与产品开发成果,但由于技术开发费用较高,难以形成比较优势和贸易品的最终出口优势,如中国的感光材料工业。
中国贸易品部门在世界产品周期循环中的特点,集中体现了世界范围内技术扩散对一个技术依赖型经济的贸易品部门演变的影响过程。(1)一般贸易方式下的产品的进出口。伴随着工业化的推进, 中国政府在贸易品部门也着力促进进出口结构的优化,即提高工业制成品在出口中的份额和高技术产品及原材料在进口中的份额。出口的工业制成品所采用的技术绝大多数在发达国家已趋于成熟甚至高度标准化,最典型的是八十年代中期大量引进生产线并于九十年代大量出口的家电产品;(2)加工贸易项下的产品进出口。 如果从技术扩散的国际循环角度加以考察,许多产品的生产技术在引进初期水平较先进,通过消化吸收和边干边学(Learning by Doing)使其进一步标准化, 到大量出口时已处在技术水平序列的较低层次。当前,中国制成品贸易基本符合国际经济学界的技术依赖型经济模型,即进口较高水平的技术,出口较低水平的技术。
中国贸易品部门在世界产品周期循环中的特点再次显示了19世纪以来世界制造业中心四次大转移的技术扩散特征(注:近代以来的世界制造业中心经历了四次转移:19世纪由英国向北美国家和欧洲大陆国家的转移;本世纪50—60年代由北美地区向东亚地区的转移; 本世纪60 —70年代由日本向先行新兴工业化经济体(Conventional NIEs, 即亚洲四小龙)的转移;以及随后向后续工业化经济体(Next NIEs,如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亚西亚)的转移。)。然而这一特征不仅仅是技术性的,它同时又对中国贸易品部门的产业组织演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经济开放进程中技术扩散的深刻影响,中国贸易品部门的产业组织走过了一条不同于发达国家的道路。最突出地表现在,发达国家的企业长期保持技术领先地位,处在产品周期循环的新产品阶段。一方面,19世纪中叶第二次技术革命以来的技术依赖性特点(谷克鉴,1994)使得企业产品与技术开发成果的取得必须依靠大量的资金投入,且具有较大的风险,只有大型企业能够提供巨额风险投资,并拥有技术创新源和最新R&D成果;另一方面,在当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条件下, 传统的价格垄断形式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价格领先制不再以对传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支配为基础,而是以绝对技术优势为保证。为了确保这种在技术领先制基础上形成的价格领先制,并获得稳定的垄断利润,技术创新企业往往把技术的运用局限于本企业产品开发和批量生产,并进入贸易品部门,同时长期垄断关键部件和关键技术,最典型的是计算机的生产和核心部件芯片的生产技术。因此,发达国家在制成品贸易(主要是在高技术含量的商品贸易方面)上一般拥有有利于自身的市场位置,即拥有可影响市场结构变动的优势市场份额。而技术依赖型经济引进的技术尽管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在技术输出国已经成熟甚至标准化,并在国内开始实施技术扩散。加之,在国外消费模式的引导下,中国八十年代以来总需求中迅速增长的部分大量流入技术输出国已经普及和饱和的消费领域。从技术层面上考察,这些消费品几乎全部是技术输出国可以运用已经成熟和标准化的技术加以生产的。为了满足中国迅速增长的需要,大量分散的生产线在短期内建成。在逐步形成生产能力并进入买方市场以后,通过竞争和购并形成规模经济,并成为贸易品的主导部门。如果从同一时间截面上考察,中国贸易品部门的产业组织结构经历了一个同技术输出国路径完全相反的变动过程。
这一变化路径的差异对于研究中国竞争政策的意义在于:产品周期循环中成熟和标准化阶段技术转移限制的放宽和技术扩散方式的多样化,使得产品的生产组织模式可以导入灵活的和分散的生产体系(在香港地区甚至出现了大厦工厂),从而影响国内企业在世界市场结构中的位置。
我们可从出口贸易绩效分布的统计特征观察技术因素对中国企业竞争行为的影响。考虑到除初级产品以外的机电产品代表了绝大多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出口商品,我们选用了1997年中国机电产品出口贸易的数据资料加以分析(限于篇幅,分析数据没有列出,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向笔者索要)。结果表明:中国机电产品的竞争力指数的分布具有明显的正弦波形的周期性特征。若将机电产品看成是一个由产品的增值程度从而也是由技术含量构成的产品系列,那么,这一特征可描述为在产品系列的低端和高端显示出明显的贸易竞争力,而在产品系列的中间系列则表现出明显较弱的贸易竞争力。这种分布特征同经典的产品周期理论和技术扩散理论相距甚远。按照产品周期理论,技术引进国除了在产品系列的低端表现出强劲的竞争力优势,在中间系列也应表现出明显优于高端的竞争力,而在产品系列的高端则出现竞争力的劣势。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由于相关企业为了占领技术制高点,在高技术部门投入巨额资金,愿在产品成本较高的情况下销售,或由国家给予政策优惠使企业获得有利的名义有效汇率,从而增强了高附加值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注:例如,中国在许多适用技术领域竞争力尚不明显的情况下,计算机产业的某些部件却在世界市场上占有优势份额,中国联想集团生产的主板的市场份额已跃升至世界第五位。参见《瞭望》杂志1997年第48期。)
企业规模变动的这一制度因素也是中国机电产品中间系列产品贸易竞争力指数变动趋势的重要解释变量。随着技术创新国在国内扩散的加速,生产进入了产品周期循环的成熟和标准化阶段,越来越多的企业可以克服技术引进的障碍,进入这些产品的生产领域。但生产的过度分散,导致规模不经济和贸易竞争力指数的下降。
(二)中国竞争政策选择的决策因素分析Ⅱ:对外贸易体制的变革
除了技术因素之外,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的体制因素也是制约中国现阶段竞争政策的重要因素。中国的外贸体制改革走过了一条贸易分散化改革先于贸易自由化改革的道路(谷克鉴,1994)。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外贸经营是由少数国营外贸公司特别是中央外贸专业公司垄断经营,县级基层外贸公司是整个国营外贸系统的出口货源收购单位,几乎100%的外贸经营尤其是进口经营都通过指令性计划实现, 具有极其浓厚的行政垄断和计划经济色彩。整个八十年代,中国通过放宽外贸经营许可对外贸体制实施改革,即贸易分散化改革。这一改革使中国外贸打破了原有的垄断经营格局,初步形成了外贸专业公司、工贸公司和生产单位及科研院所迄今共1.5 万个国内经济主体自营进出口的外贸经营体制,数十万个“三资”企业均已获得相当的外贸经营自主权,中国政府还对外承诺在未来三年内将授予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这些改革措施已经并将继续增强外贸经营的竞争性。
九十年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总体指导下,配合政府恢复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方地位和1995年以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国加快了贸易政策改革,大幅度地削减进口关税,降低和规范非关税壁垒。这些贸易自由化措施,强化了中国市场尤其是进口市场的竞争。
(三)对于体制因素的一个拓展分析:贸易“大国模型”效应
在国际经济学中,“大国模型”和“小国模型”是在两个层面上加以运用的,本文将其界定为产业内和产业间两种方式。这两种研究方式的进一步拓展对于中国竞争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1.产业间分析:“大国模型”的贸易利益分配陷阱
应用于产业间分析方法的“大国模型”表明,大国国内往往具有完整的社会分工体系和产业与产品结构,从而在商品交换中形成了相应的相对价格体系。一个完整的国内分工体系和产业结构能够满足大部分国内需求,或者说大部分供给都可借助国内经济体系加以实现;但在世界市场上,这种大国模型则表现为该国在世界经济中的不完全分工。如果贸易伙伴国完全介入国际分工并作为“小国”与大国展开贸易,那么根据“一物一价定律”(The Law of One Price),交换条件就有可能根据大国国内产业和产品间机会成本比例予以确定。于是,小国就有可能享有大部分甚至独享国际分工效率和贸易利得,这就是贸易利得分配中著名的“小国情形”(Salvatore,1995)。
本文依据两大因素判断我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不完全分工,且属于应用于产业间分析的“大国模型”:
(1)由于分工水平的测量往往着眼于供给的分布, 对一国参与国际分工水平的衡量则应该相应地以该国的出口规模为基本参数。我们援引国际经济学界使用的贸易品( Tradables
)和非贸易品( Non -Tradables)分类及其适用原则,凡出口额超过10 %则划分为贸易品部门并与出口相竞争,反之则划分为非贸易品部门,我们将出口贸易品部门视为参与国际分工的部门(注:本文采用世界银行经济学家这一划分方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一出口或进口份额尽管不能获得支配市场的力量,但可以传递价格信息,从而可以克服信息不完全的市场缺陷,其分析意义将在下文的论证中显示出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口规模扩张迅速,出口占GDP的比重近年来上升至20%左右, 但加工贸易所占比重较大。由于加工贸易增值率低(仅为国内平均水平的30%),多数原材料和生产设备需要进口满足,产业的关联和带动效应弱,不仅全要素(Total Factor)投入不足,而且大部分实际要素也来自境外(许多“三来一补”业务的公司总部设在境外,资金筹措、产品开发、营销和定价活动均在境外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独特),且生产区位变动频繁,不存在经济学意义上的长期资源配置过程,远未构成国内分工体系的稳定的内在构成部分。考虑到加工贸易带动的出口不能解释出口总量代表的我国国民经济体系参与的国际分工水平,本文在采用出口规模为基本参数确定贸易品部门时将剔除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部分。见下表:
表1. 1996—1998年中国贸易依存度
GDP 进出口总值 出口总值 份额% 依存度1 依存度2 依存度3
67884.6 24133.812576.4
41.6
0.35551 0.185261 7.71
74462.6 26967.215160.7
42.7
0.36216 0.203602 8.65
79385.7 26854.115231.7
40.4
0.33823 0.191845 7.73
依存度1、依存度2和依存度3 分别表示外贸依存度(以进出口总额为对象)、出口依存度和一般贸易方式下的出口依存度。
资料来源:《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1997、1998),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统计年鉴1999》,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
从上表我们发现,尽管我国外贸依存度和出口依存度很高(1996—1998年分别高达33.8%—36.2%和18.5%—20.4%),但如果仅考虑一般贸易项下的出口部分,我国近年来出口占GDP的比重将落至10 %以下,1996—1998年这一指标占GDP的比重分别为7.71%,8.65%和7.73 %,低于幅员相似的美国(1997年为11%),因而我国出口部门被从总体上判断为非贸易品部门。
(2)出口商品结构分布的同质性(Homogenous )特征强化了“大国模型”的色彩。我国近年来出口结构出现了质的飞跃,但劳动密集型和自然资源密集的同质性商品仍占优势份额(参见1998年1月13 日《国际经贸消息》)。
若剔除同质性商品的出口贡献份额,通过产品领先的竞争方式进入国际市场的异质性商品所占份额就会进一步缩小。于是,根据应用于产业间分析方法的含义,我国贸易活动中“大国模型”的色彩就更加浓厚。
应用于产业间分析的“大国模型”对国际贸易利得分配的深刻影响,本质上应当由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予以解释。本文借助经济学中常用的供给和需求曲线作一简化分析。基于我国资源密集型商品占优势份额的出口结构和技术密集型商品占优势比重的进口结构,又假定同我国展开贸易的伙伴国是实行完全国际分工的“小国模型”(或者说即便是大国模型,但却具有完全价格信息),按照利益分配中的所谓“小国情形”,我国进出口活动的贸易条件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内相对价格水平的影响。这一影响如下图所示:
在本文设计图示的技术性分析中,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若以资源性商品为基数,使用等量资源(如资本或技术)生产的技术性产品低于世界市场居于均衡状态时的水平,故资源性商品对技术性商品的平均替代率(在下列图示中亦为边际替代率)恒有下述关系式:
MRS[,R→T]=│T的增量/R的增量│≤1 (1)
在世界市场的这一比例为均衡状态下的单位值时,按照国内机会成本比例确定贸易条件就会带来贸易利得的流失。流失的贸易利得为:
G[,HL]=(T[,W]-T[,H])/(R[,H]=R[,W])(2)
图1.中国:应用于产业间分析的大国模型中贸易利得的分配
注:图中P[,T]表示使用等量资源生产的技术性商品;P[,R]表示等量资源生产的资源性商品的数量;E[,W] 表示在满足了世界市场上消费者均衡和供求均衡条件下生产技术性商品和资源性商品的机会成本,在此基础上形成世界市场上两种商品的交换条件;E[,H] 表示在本国现有生产率水平上使用等量资源生产的资源性和技术性商品的机会成本,在此基础上形成国内市场上两种商品的交换条件。
上图表明:在信息不完全条件下,产业间的大国模型中的贸易利得分配对大国不利,最突出地表现在大国参与国际分工的利得完全由小国享有。我国许多进口的技术设备报价过高、出口的资源密集型商品外销价格下跌,除了人们熟知的过度竞争之外,还应从本文提供的产业间大国模型的分析方法中寻找依据。这一现象还不包括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价格扭曲和相对价格体系,因为在那里价格是背离价值、从而也是背离各自的生产率水平的。产业间大国模型的分析基础是大国国内生产率水平的比例,正是由于这一基础不仅仅是一种过渡经济现象,因而对于中国竞争政策的研究具有长期意义。
这种大国模型的分析方法,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经历过进口替代战略和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型国家的竞争政策研究,具有重要的分析意义,并突出地表现在消除“罗宾逊式不完全竞争”(注:“罗宾逊式不完全竞争”系指除供给变动之外,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完全竞争。)(Robinson,1933)。一方面,国内已有的相对价格体系可能成为企业价格决策最易获得的定价参照系,从而导致出口价格决策中的信息不完全;另一方面,在发展中国家的出口结构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所占比重较低,即使是已进入技术依赖型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技术含量也低于进口,因而强化了差异化产品价格信息交流的困难。
2.产业内分析:大国模型的市场结构
应用于产业内分析的大国模型表明,在世界市场上占优势份额的一种或一类商品供给数量的变化可以影响世界市场行情,贸易国主动利用大国模型对世界市场的影响,就可以拥有支配世界市场的力量和影响市场结构,并担当起价格制定者的角色。正是考虑到大国模型的市场结构对相关产品价格变化的复杂影响,一些产品的贸易大国在制定各种贸易政策包括关税政策和可引起价格升水的各种非关税政策时,十分重视政策引致的价格升水效应。
应用于产业间分析的大国模型中中国案例的描述已经隐含了一个重要现象,这就是同质性商品占优势份额的出口商品结构,导致了中国在世界市场结构中的位置不均衡。特定体制下同类商品和同质性商品的大规模出口,对于中国的竞争政策研究与制定带来双重困境:一方面,在方法论上人们往往根据一国贸易总量判断贸易的大国模型或小国模型。由于中国的许多产品在世界市场上拥有优势份额(例如,我国的彩电和冰箱的总产量位居世界第一),在许多学者的经济和政策分析中,这些产品的贸易往往被置于大国模型层面中加以分析,甚至许多中国学者也如是说,这很自然地引起许多贸易伙伴国对世界市场份额变动的担忧;另一方面,中国出口行为的高度分散,使得中国进出口贸易中的许多产品属于经济学意义上“小国模型”的价格接受者的角色,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出口总量的迅速扩张,导致进口国纷纷采取严厉的竞争政策,恶化了中国出口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加剧了贸易品部门的竞争。中国贸易品部门的这一典型特征,要求重新奠定竞争政策的经济学方法论基础,进一步从贸易活动的企业层面确定竞争政策的经济学分析的理论假设。
(四)中国竞争政策选择的决策因素分析Ⅲ:贸易结构中占优势份额的资源性产品
中国现阶段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特定的经济结构使贸易品部门的要素多呈资源密集型。根据新经济增长理论的本质含义,本文采用了资源性和技术性产品的概念,将除技术以外的自然资源、劳动力(简单劳动而非密集的人力资本)和资本密集的产品定义为资源密集性产品,而将技术密集的产品定义为技术性产品(谷克鉴,1994)。
伴随着中国工业化的推进,中国的贸易结构特别是出口结构经历了显著的变化,工业制成品在出口总量中占有优势份额,大大高于同等收入水平的国家(世界银行,1994)。然而,在制成品出口中大量的又是劳动密集的产品,如果采用技术和资源性商品的定义,借助国际贸易分类标准对我国的贸易进行结构性分析,我们发现在我国出口总量中资源性产品仍占优势。资源性产品占优势的出口结构对中国商品在世界市场结构中的地位至少会带来以下影响:
(1)资源性产品的同质性缩小了产品营销组合的范围, 使得产品的促销更加依赖价格竞争,产品难以进入“张伯伦式垄断竞争”(Chamberlin,1933)区域。
(2 )资源性产品的规模收益递减使得中国在出口方面面临着不利的成本竞争条件,从而导致贸易条件的恶化。
(3 )资源性产品的需求相对下降使得中国出口产品面临着相对严峻的市场约束。
(五)结论:中国贸易品部门竞争政策的目标模式
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现阶段中国对外贸易竞争政策应着重通过培植本国企业的竞争力,改善本国企业在世界市场中的位置,以实现稳定的市场均衡状态。中国贸易品部门竞争政策目标模式的确立,本质上是世界各国实施竞争政策所大量采用的“推理规则”的延伸和拓展。不同的是后者采用“推理规则”,权衡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变化形成的社会福利净损失,用以识别企业的市场行为;前者则运用这一规则,进一步考察市场结构形成的全部进程。
中国贸易品部门的竞争政策的这一特性,使得竞争政策本身具有目标的层次性和实现的动态性:(1 )中国现阶段的竞争政策终极目标是实现中国贸易品部门在世界市场结构中的均衡位置,但其实现必须借助竞争政策的中介目标;(2)竞争政策目标实现的动态性, 使得这一进程不再带有纯司法实践性质或者仅仅是企业市场行为的识别标志,从而要求借助一系列经济政策实现竞争政策的终极目标。
三、政策构想: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竞争政策实施的路径选择
竞争政策自身的特点和中国竞争政策的中介目标与实施环境,既要求从产业组织角度按照规模经济和竞争性市场结构最优结合的原则,努力推动中国贸易品部门在世界市场结构中居于均衡位置;又要求从竞争力形成的角度,涵养竞争优势,用竞争政策统帅产品和部门层次的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确保竞争政策目标的全面实现。改革开放以来,前者已构成中国竞争政策的不自觉和不完全的实践,后者恰恰多被忽略。应当指出,当前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实施竞争政策的路径选择,重点是改进并运用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具有突出结构意义的中介目标。因此,应当考虑各类贸易品竞争力形成中影响市场结构变化的行为特征,并对贸易品进行特定的分类。在此基础上,根据贸易品的不同部分确定结构性的中介目标。根据经济学界的经典定义,“竞争优势是产生于企业为客户所能创造的价值:或是在提供同等质量和功能的产品时采取相对的低价格,或是即便产品价格相同甚至较高,但由于企业能够提供更高的产品效用,使得客户能够在补偿溢价后仍有剩余”(Porter,1985)。由于经典的竞争优势定义描述了产品价值链中产品价格和通过价格性能比表现出来的竞争优势的形成过程,因此,竞争优势本质上是可以通过价格手段加以测量的,包括实际和名义汇率在内的汇率手段就是国际贸易中价格的基本决定因素。贸易、产业和技术政策均能影响汇率水平的变动:贸易政策通过名义汇率工具(包括名义有效汇率)的运用,改变其同实际汇率之间的关系,调整竞争力的状况;而实际汇率本身只有通过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加以调整。笔者对1990—1997年部门间实际汇率的升值作用份额的计量分析表明,中国国民部门较高的工资系数,导致实际汇率较之外资部门升值7%—10%。 在没有产业和技术政策相配套的前提下,贸易政策只能引起名义汇率同出口总额的循环波动(谷克鉴,2000)。而名义有效汇率和实际汇率等非名义汇率工具的运用,可以达到名义汇率工具所不能达到的结构调节目标。所以,为了给中国竞争政策的路径选择奠定科学的方法论基础,本文采用汇率工具对竞争政策的中介目标的实现过程加以观察(注:例如,面对东亚金融风波引起的东亚国家或地区货币贬值对我国出口竞争力带来的挑战,我国采取的措施并非名义汇率意义上的人民币贬值,而是通过提高某些部门的出口退税率以贬值名义有效汇率、免征外商投资用进口设备的关税和增值税以降低生产成本或贬值实际汇率等方式避免出口竞争力的下降,在实际放开资本项目中外资流入的同时又不致出现资本流动的失控。)
(一)中介目标Ⅰ:竞争政策框架下的中国贸易品部门贸易政策
1.国内商业政策制定所形成的名义有效汇率(Nominal EffectiveExchange Rate,NEER)应有利于高技术产品的进口
边境措施和国内税费是国内商业政策的两个组成部分,它们的实施可引起商品价格的升水,即形成高于世界市场价格的关税或关税等值,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关税的结构分布构成了对国内经济活动的实际保护,即有效保护率。目前,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对增值部分进行保护,其保护的对象是国内收入,中国当前采用的有效保护也是着眼于国内收入的保护(注:本文采用(SNA)体系中的国民和国内收入的概念。 )。而着眼于竞争政策目标的有效保护应当转变到着力增强国内竞争力的轨道,至少应当包括后者。这样,就可使技术系列中的高技术和低技术的进口分别适用较低和较高的NEER或进口付汇,以确保出口环节高技术产品的低成本(注:技术系列的确定是以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含量或密集度( R & D Intensity)为依据的。参见 Fagerberg,J.(1988),"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Economic Journal,No.98,pp.355—374.);同时,在出口活动中,可广泛采用鼓励高技术产品出口的贸易政策手段,以提高高技术产品出口面临的名义有效汇率和出口收益。
2.根据名义汇率同实际汇率的关系(Real Exchange Rate,RER)测量外汇政策
名义汇率是名义有效汇率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本币汇率水平的确定必须通盘考虑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收益,尤其是应当考虑高技术产品的实际汇率水平。但由于名义汇率的经济效应具有总量性质,名义汇率的确定只有同影响名义有效汇率的其他因素相配套才是有意义的。
(二)中介目标Ⅱ:竞争政策框架下的中国贸易品部门产业政策
1.以贸易支援性服务(Service Supporting Trade)为中心强化产业联系
——贸易融资。国际贸易的大规模交易和单证议付时间较长等特点使得融资成为重要的贸易支援性服务,也是国际贸易同其他部门最为重要的产业联系形式。在香港,银行与贸易公司之间的长期密切联系,是构造香港国际贸易中心功能的一个重要条件。当前中国外贸出口行业资产负债率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湖北省外贸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110%—120%),贸易融资面临重重困难;同时,表现为固定索取权形式的利息支出所占比重过大导致外贸经营费用过高,使得外贸出口商品的实际汇率严重升值。这一状况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外贸行业的出口竞争力。鉴于此,除了深化外贸企业制度改革、加快股份制改造、提高企业的净资产率、改善企业竞争机制以提高企业资产利用效率之外,还应当重点强化金融同贸易之间的产业联系。这不仅要求通过带有政策性支持的国家进出口银行提高融资保障,而且还应拓展商业银行同贸易公司之间的产业联系。鉴于商业银行法不允许银行持有工商企业股份,可通过灵活的非资产安排确立银行同贸易公司的产业联系,并在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方面优先开放服务于贸易融资的银行业,以利用高效率的国际融资服务。
——保险。国际贸易是跨越国界的长距离的交易活动,转口和最终消费地的分散化、市场环境和国际收支状况的巨大差异,以及世界商品市场上买方市场的出现导致的拒付贷款,使得商品出口存在巨大风险。在世界贸易支援性服务体系中,保险业同银行业的关系密切,贸易融资申请往往同保险挂钩,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更充当保险公司的代理。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往往成为扩大出口的重要手段和保证条件,它不仅可以使内销和外销竞争条件的差异中性化,而且本身也构造了不同水平的国际竞争力。中国保险业发展相对滞后,为企业出口活动提供的信用保险体系也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多元化的形成。在竞争政策框架中构造保险和贸易公司的产业联系,要求进一步扩大商业性保险机构的介入,促使它们更多地承揽商品投保业务。
——船务和运输。在一个长期稳定的运输买方市场上,若出口商采用到岸价格(CIF)成交, 物流设施的效率和优良程度是形成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由于中国幅员辽阔,许多内陆省份并不具有便利的港口条件,因此付运形式的多样化和序列化是改善物流条件、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基本途径。
——出口地的选择。在中国当前的出口贸易活动中,同付运形式的多样化相联系,出口地的选择也关系到中国整体的出口竞争力的形成和实现。考虑到过渡经济条件下产品的出口能力和产业基础形成的地区间不均衡,应当对计划出口退税条件下出现的买单业务进行规范,鼓励在不同地区间开展类似于香港离岸贸易的三角贸易,扩大中国出口贸易的竞争力。
2.以产业强化为目标改组产业结构
许多新兴工业化经济体(NIEs)在发展出口导向型经济的初级阶段,都经历了“产业强化”的过程,即适应开放型经济的发展,通过利用资产存量及其重组以及新兴产业的发展,奠定出口扩张的产业基础,逐步克服出口增长中的供给可能性约束。中国当前出口同样面临着产业强化的任务。产业强化的目标是在制造业部门形成一系列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部门。
(三)中介目标Ⅲ:竞争政策框架下的中国贸易品部门技术政策
技术的内生性和外生性构造了竞争政策同技术政策相协调的基础,按照技术内生性的假说,不仅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可以影响贸易结构,贸易活动本身也可以影响贸易国的技术水平的变化,这是技术政策作为竞争政策中介目标的经济学前提。
竞争政策框架下的中国贸易品部门技术政策应当确立一个独立地应用于对外部门的目标,这个目标应是促进技术依赖型贸易的发展。其目标要素为:按照“新要素比例”理论构造贸易模式,使其成为贸易品部门技术政策的构成部分;顺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扩大跨国公司投资,提高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活动的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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