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建强[1]2001年在《论我国农村专业批发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文中认为农村专业批发市场是继家庭承包经营和乡镇企业之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又 一新生事物,是改革开放后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需要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流通组织形 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商品流通领域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市场机制发 挥作用的重要载体。它以产权制度的基本变革和经济成分多元化为前提,以具有 独立经济主权的农村商品生产者追求实现商品价值为动力,以提高市场组织化程 度和降低交易费用为内在要求,是农村商品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农村 专业批发市场作为一种具有传统市场形态特征的流通组织形式,是由现阶段中国 国情和农村经济特点所决定的,也是由农村商品交易特性及市场合约行为特征所 决定的。从形成和发展历程来看,这种市场始终是与农村商品生产集中度低的特 征联系在一起的。从总体来看,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乡镇企业格局和以“小规模、 大群体”为特征的农户经济还将长期存在,这一特征决定了我国农村专业批发市 场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农村专业批发市场是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因此必须承认其有兴 有衰这一客观规律。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农村专业批发市场 发展的区域差别和梯度推进特征。目前,东部沿海一些较发达地区市场数量上趋 于饱和,开始进入分化重组和规范升级阶段,有潜力的市场仍将继续成长壮大, 一些受各种因素制约的市场功能弱化、趋于萎缩;欠发达地区市场发展还有很大 潜力,并相继步入发展高潮阶段。无论是从区域经济差别,还是从产业结构的空 间转移来看,我国农村专业批发市场发展正在从较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依次推 进。 欠发达地区农村专业批发市场发展具有特殊性,政府作用趋于加强。从市场 形成来看,早期的市场主要是利用了地方产业基础、商贸传统和改革初期的“体 制落差”等因素。但如今的形势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后发地区市场发展越来越需 要挖掘利用新的要素,积极培育竞争优势,突出表现为政府的作用越来越强。从 市场运行来看,由不对称信息导致的逆向选择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所以 商品的“低质量、低价位”是农村专业批发市场的一个普遍现象。受农村居民收 入水平低的制约,质量保证价格机制作用受到局限,所以,强化政府行为,加强 政府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并提供各种技术信息服务就显得更为重要。特别是在欠发 达地区农村经济、社会、法制环境均不健全的条件下,政府介入是解决市场失灵 问题的有效办法。目前我国农村专业批发市场管理体制改革,是以推广企业化经营管理模式为驭向的。但是;根据巾场的OA性质,并综合考虑我国衣村条件和特点,市场管理模式应坚持实甭求是的原则,既不可片面固守以夹出政府行为为主的所谓传统模式,也不可盲目追求以突山企业行为为上的所谓现代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提高,农村专业批发.IJ场结构类型将发生一定变化。从商品类别看,{、业产品通过专业批发市场进行批发交易的比重将趋丁下降,未未的专业批发市场将主要集中于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交易;从产销关系瓦销地型和集散型农村批发市场将越米越少,未来农村专业批发市场将以产地型市场为主,并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带动力量。 迄今为止,我国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始终是向着发展全国性的中心批发市场,井形成中心批发市场与地方性批发市场层层链接的梯度结构为基本取向的。尽管这种梯度结构还会存在和发展,但是,从长远发展和未来统一市场的格局看,批发市场网络的垂直梯度特征越来越弱化,而是倾向于形成平面式的“互联网”结构、也就是说,未来某一区域的专业批发市场,不是通过一个所谓的中心市场再与其他区域市场相连,而是直接与各个不同区域专业批发市场同时互连。这种格局无疑能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而这一点,足以全国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流通基础设施的改善为前提的,这也是真正意义上建设统一市场的目标要求。
安康[2]2010年在《我国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的性质与变迁研究》文中提出发轫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改革,一方面,极大地释放了农业生产力,使农业生产效率大幅提高,解决了数亿农民的温饱问题;另一方面,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生产格局与形成中的市场之间“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开始显现,农产品流通改革的相对滞后对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收入的瓶颈影响也逐步地凸显出来。进一步地,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改革和开放的深化,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资本纷纷抢滩国内农产品市场,农产品流通由此进入到国内竞争与国际竞争的新阶段。农村蔬菜流通作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形势下又面临着外资大型超市竞争的严峻挑战,竞争成败的关键,直指农产品批发市场本身有无竞争力和竞争优势,具体体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与超市等其他流通组织形式比较有何特殊的性质。进一步说,在今天经济全球化与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形势下,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和发展的性质及其变迁进行新的思考和研究,不仅关系到对农业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的导向,而且关系到流通制度创新对消费与生产的连接引导与国计民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全局性问题。有鉴于此,站在这一战略高度,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当是不应回避的重大课题。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有文献来看,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问题→政策建议等叁段式的一般研究已经不少,多数限于表象性描述,对其理论层次上的深度解读尚有很大扩展和挖掘的空间。相对于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的理解,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以及威廉姆森的资产专用性理论等对我们运用来理解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性质和变迁无疑有着较强的解释力,特别是为我们理解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了一种思路,但这还是从某一个视角或理论出发、各自分散的一种研究,并未改变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主体间线性变化关系的理解,也未从流通主体相互博弈的角度做更多地探讨。基于此,本文尝试性地首次提出了复杂适应性系统(Complex Adaptive System,简称CAS)和主观博弈契合的理论框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对市场的性质进行新释义,并形成了对市场本身性质解释的两级扩展:第一级扩展——宏观上看,市场本身就是一个由具有适应性能力的行为主体参与的、开放式的、动态演化的、具有自组织能力的复杂适应性系统:第二级扩展为——微观上看,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主观博弈引发的“认知危机”是理解市场制度变迁的关键。进而从整体和个体两个层次上对我国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的性质和变迁进行了理论透视,并选用我国东西部两个有着一定代表意义的案例对理论进行检验。文章通过对本质的分析,来挖掘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而在理论层面上给出政策意蕴。本文研究围绕“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这一主题,以复杂适应性系统和主观博弈的基本理论框架为主线,在方法论意义上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系统方法论;操作上贯穿的线索是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个体,由大及小、从一般到特殊的科学抽象法思路;具体采用的理论是包括经济学、系统学、博弈论等跨学科的理论以及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全文共分为6章。第1章是导论,提出了我国农村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的研究背景及其意义,进而确定了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范围及研究方法,接着提出本文的基本研究框架,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最后给出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第2章从理论和文献两个方面出发对现有的研究进行综述。首先,从理论层面对关于市场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并总结出四个维度的相关理论:分工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企业理论。其次,从文献层面从9个方面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我们发现,虽然我国对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的研究在数量上很可观,但在质量上还需进一步提高。研究现象的多,研究本质的少;案例研究的多,系统研究的少。本章研究为我们进行下一步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参照系。第3章是本文的理论基石。本章在建立CAS和主观博弈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对市场进行新释义。首先对系统理论和博弈理论演进的理路进行总结,寻找到系统理论中CAS理论和博弈理论中主观博弈理论的契合的可能性,从而在两个学科间建立起CAS和主观博弈契合的概念性理论框架。在分析中我们发现,CAS和主观博弈在从参与者、策略空间、假设条件、互补性等方面都存在契合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建立起的这一概念性理论框架的基本的观点是:1、宏观上,我们从CAS的视角来看问题,关注的是研究对象展示出来的CAS特性,如聚集、非线性、流、多样性和标识机制、内部模型机制、积木机制等。2、微观上,我们则借用主观博弈模型的思想,更多地从个体之间主观博弈产生的制度特征来探讨。如外部环境冲击、制度互补性、制度的耐久性和惰性以及路径依赖等。主观博弈主体的基本假设是:人是有限理性的,同时,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的冲击,博弈主体的策略集合不断地被更新,不是固定不变的。在CAS和主观博弈契合的分析框架下我们对市场进行了新的释义。首先对市场的概念进行梳理,然后利用CAS和主观博弈契合的理论框架对市场的性质进行解释并形成了对市场本身性质解释的两级扩展。第4章是对第2章理论框架的具体应用,本章首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概念和主体结构进行分析,进而对农产品蔬菜流通体制的变迁进行了归纳总结,最后运用本文构造的CAS和主观博弈契合的理论框架,同时将外部环境冲击、制度的耐久性和惰性、制度互补性以及路径依赖等制度性特征嵌入到主观博弈模型当中对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的性质进行解读。本章将理论框架的重心放在了微观个体的主观博弈部分,对CAS形成的微观机制进行了具体地研究。第5章是案例的比较制度分析,是对理论框架的进一步实证和应用。本章选择了我国东西部两个有一定代表性意义的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和四川彭州蔬菜批发市场,从外部约束条件和内生影响因素等方面对二者进行了比较制度分析,并利用本文提供的框架和思路对我国现实的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的现实问题进行理论剖析。第6章是本文的结论和政策意蕴,本章首先提炼总结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并在前文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包括下面四个方面:1、方法论意义上的创新本文首次提出并采用复杂适应性系统(CAS)和主观博弈契合的理论框架,文中第二章专门讨论了CAS和主观博弈能否契合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理论框架进行了搭建。新的框架的创新在于:第一,其突破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及其微观还原论的思想,认为宏观整体并不是微观个体的简单相加;第二,新的框架分别汲取了CAS和主观博弈两个理论框架中的优点,摈弃了两者的缺点。比如说CAS在解释市场宏观方面具有优势,能够从整体上把握市场的特征,但在微观主体方面进行模拟时仅仅借助计算机的功能建模,如SWARM建模、遗传算法等,将微观主体进行设计,微观主体的个人能动性方面无法体现,在计算机系统模拟中,即使把人设计成是有限理性的,但这个人的纠错和反应能力都是快速和准确的,与进化博弈中的“最优反应动态”模型类似,而这与现实并不符合,也为许多经济学家所诟病;同时,主观博弈模型在解释微观主体博弈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是宏观上对整体特征的把握不够。本文经过对两个框架进行契合性改进,将两个跨学科理论有机地糅合在一起,在方法论上具有一定的原创性意义。2、运用CAS和主观博弈的理论框架对市场的性质进行重新审视,并形成了两级扩展:第一级扩展——宏观上看,市场本身就是一个由具有适应性能力的行为主体参与的、开放式的、动态演化的、具有自组织能力的复杂适应性系统;第二级扩展——微观上看,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主观博弈引发的“认知危机”是理解市场制度变迁的关键。3、将外部环境冲击、制度的互补性、制度的耐久性和惰性以及路径依赖四个制度性特征嵌入主观博弈模型,对农产品蔬菜流通体制变迁进行理论解释。4、本文在借鉴大多数学者的观点的基础上,将我国蔬菜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细化,划分为5个阶段。分别为:1978-1983年蔬菜产销“大管小活”,突破起步阶段;1984-1991年“订购包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阶段;1992-2001年的蔬菜商品实现自由市场流通,全面推进阶段;2002年-至今,继续深化、完善阶段。
安建明[3]2008年在《西部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过30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农业市场体系已经进入发生深刻变化的新阶段。推动这种变化的动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在收入增长、消费结构转型及农产品结构多样化过程中,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以及对改进的乳制品、更精的瘦肉、优质的水果和安全的蔬菜等农产品的需求增长,导致企业层次、市场中介组织层次和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强化对农业产业链的管理;二是在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扩大的经济环境中,竞争环境下的效率和效益导向驱动,导致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运销和中介服务的组织(包括农户)之间的分工更加精细、协作更加密切,农产品市场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在这种变化的趋势中,农户面临国内国际市场不断扩大的挑战,农户参与现代农产品市场正变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重要问题(Pingali,2006)。但是,农户在竞争环境下进入这一市场体系时面临着日益强化的流通约束,这不仅是因为进入市场需要物质投资,而且是因为存在着与农产品市场相关联的农业中介组织。中国西部地区的农户由于面临市场发育滞后、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参与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交易成本和其他非经济壁垒,将决定其是否从事与农产品市场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即农产品销售、流通的难易程度对农户进入组织化程度高、分工较为精细、协作相对密切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有重要影响。因此,从促进农户与组织化的市场实现有效对接角度,以降低农户农产品交易成本、增加农户参与组织化的市场机会为目标,研究西部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对农户进入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农产品市场的影响机理,是重要的新的基础研究领域,研究成果对拓展农产品运销理论,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在研究西部地区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转变及其对农户进入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农产品市场影响的基础上,设计适合西部地区的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并提出发展的对策建议,有助于政府从增加农户市场准入机会等方面,完善支持西部地区农业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本文以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为研究对象,以市场分工与协作和中介组织基本理论为指导,运用实证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中介组织内部组织结构、组织功能、运作机制到外部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两方面,设计西部地区各类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的经营模式,并提出保障西部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有效运作的对策建议。本文研究的思路和逻辑框架为: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及其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对农业市场中介组织和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进行理论界定,系统探讨我国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演进规律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西部3省关于农户对农业市场中介服务需求的调查,得出西部地区农户对农业市场中介服务需求旺盛,而农业市场中介组织发育滞后,经营模式存在缺陷,农业市场中介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结论。结合调查结果,在对东部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演进经验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设计与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水平相适应的龙头企业互利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导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公益型和农业营销大户公司型等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并从政府宏观调控角度提出西部地区农业市场中介组织培育的对策建议。按照逻辑关系与结构,将论文分为八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阐述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在查阅相关文献基础上,对国内外农业市场中介组织及其经营模式理论进行客观评述并概括出值得本文借鉴的主要理论、重要观点和基本方法。本文研究的对象是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的经营模式,国际、国内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的理论研究和发展实践证明,不同的组织运行环境需要构建不同的经营模式。第二章为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理论分析。以分工与协作理论为指导,运用管理学、制度经济学基本原理,在对国内农业市场中介组织及其分类进行理论界定,并对农业市场中介组织功能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组织内部采取何种制度模式,外部与其他主体之间采取何种利益联结方式两方面提出了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的理论研究框架。第叁章为农业市场中介组织发展及经营模式演进分析。通过对东西部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环境比较分析,对龙头企业(准中介)、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专业协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农业营销大户等各类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的产生、发展现状及经营模式和存在的问题作了客观分析,总结出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相关,在不同的产业化阶段,中介组织的经营模式有所不同的演进规律。第四章为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培育经验与启示。深入分析东部发达地区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的特征,总结政策诱导在经营模式培育中的得失;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农业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的成功经验及国外政府从促进中介组织经营模式转换和服务功能优化角度,提供的公共政策,得到可供我国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培育借鉴的经验和启示。第五章为西部农业市场中介服务需求分析。通过对陕西、青海和四川3省农户的调查并进行调查数据分析,得出西部地区农户对农业市场中介服务需求旺盛,而农业市场中介组织发育滞后,经营模式存在缺陷,导致农业市场中介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结论。实证分析进一步支持了需改进或重新构建西部地区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的理论研究框架。第六章为西部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设计。在总结概括西部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设计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区域农业产业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这个指标体系评价西部地区不同区域的农业产业化水平,以此设计与当地农业产业化水平相适应的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包括龙头企业互利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导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公益型和农业营销大户公司型经营模式,就各类组织从内部机制完善和外部与其他市场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两方面进行经营模式构建并进行经营战略分析。第七章为西部地区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培育的对策建议。综合以上研究成果,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支持叁方面提出了有利于新构建的西部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培育的对策建议。第八章为研究结论、不足与进一步研究展望。对西部地区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研究进行总结,对研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没有涉及或没有深入研究的问题做了点评,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朱铁辉[4]2006年在《中国农业产业化的“四阶段”论》文中研究说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未来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是破解“叁农问题”的一条重要出路。本文力求用博弈论的分析工具,在分析企业、农户和政府行为的基础上,通过求解博弈均衡解探讨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演进。在此基础上,本文把我国农业产业化划分为四个阶段,指出了每个阶段的基本特征,对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所处的阶段进行了明确地判断,为推进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指出了方向,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自从我国农业发展明确提出产业化以来,很多的专家学者,都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农业产业化的概念、内涵和发展模式(类型)上,以及重点从市场机制本身进行研究,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平面式”的研究,而使用博弈论的一些方法对农业产业化进行纵向研究的不多。因此,很难辨明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向。同时,在现有的研究中,对农业产业化产生的分析,以及发展方向的推论,很少从“立体”的角度看,致使难以把握农业产业化未来的发展趋势,即使有一些论及这方面的内容,也未作为研究的重点。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了发展市场经济中的制度的作用,给出了发展市场经济(竞争性市场)的限制条件,研究我国的农业产业化问题,必须考虑制度因素,而不应从单纯的竞争性市场角度分析农业产业化问题,要研究制度,就要研究制度下的各个主体的行为,目前这方面的研究不多。本文认为,一种制度的形成,特别是一种能够获得活力的制度,既要满足每个社会行为主体的需求,又要满足资源最优配置的原则,还要有适合制度存在的环境因素(生产力水平,个人信仰,历史条件,个人需求,个人素质等),即制度只有得到社会认可,与非正式约束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在历史的某一个时点上,制度促成了一种均衡状态,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制度存在的制约因素会发生相应的改变,现有的均衡被打破,又要开始新的博弈,重新完善制度,直至均衡的再次出现。 农户和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体,农户与企业关系的演变是农业产业化演进的基础,并且,政府在此演进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本文首先对农户、企业与政府的行为进行了分析。分析的结果认为,它们都是理性的行为主体,尽管其受到了各种有关条件的约束。农业产业化就是它们博弈的结果,不同的博弈的均衡对应着不同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均衡解的跳跃就是农业产业化的演进,因此,不同的均衡也刻画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阶段。根据博弈分析的结果,本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呈现出“四阶段”的演进规律,每一阶段均具有不同的特征。 第一阶段是“企业+农户”模式。此阶段基本特征为,农户是通过龙头企业和市场产生联系,龙头企业的作用是解决农户生产的农产品的销路问题。龙头企业同农户的关系基本上是市场制约下的买卖关系,有一部分发展成为合同、协议的契约关系,龙头企业可以承担一部分农户面临的市场风险,农户的收益与直接面对市场相比相对稳定,可能还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农户和企业是一种“多对单”的关系,农民在谈判和交易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 第二阶段是“企业+中介组织+农户”阶段。当农业产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农户组成一个整体参与经济活动的欲望增强,同企业的关系也将由单一的农户对企业的关系转变成一个代表大家共同利益的组织同企业的关系。此阶段的基本特征为,中介组织开始介入农户与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介组织的产生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通过中介组
李东方[5]2016年在《“互联网+”时代中国流通组织现代化转型研究》文中认为从改革开放伊始,我国的商品流通改革已经经历了30多年的变迁,逐步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高度集中化的流通组织模式转变成灵活、开放的市场化流通组织模式,流通组织在流通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当前我国流通组织的现状与流通组织现代化的要求还相去甚远,与我国日益提升的流通产业的定位更不相符合,无论从流通效率还是流通形式等方面均呈现出比较初级和落后的特征,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很不匹配。近年来,虽然连锁化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得到了超常规的发展,但无论从发展规模、结构占比、运营效果上看,也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对传统流通组织体系的冲击作用仍然不足,传统流通组织变革步伐缓慢。因此,对流通组织的现代化改革势在必行。在市场化深入改革的大背景下,不断丰富和创新适合于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流通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提高流通组织的效率,建立大市场、大流通发展思路,是我国流通组织现代化改革所面临的主要任务。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建立现代流通体系,把流通组织现代化转型推到了改革的前沿。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叁次会议中,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这标志着我国将全面进入互联网技术和传统产业的“生态融合”,打造“互联网+传统产业”的经济社会生态体系。“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流通组织带来了巨大的转型机遇期,也为流通组织的现代化转型指出了明确的时代内涵。“互联网+流通”是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联通平台从事经济活动的一种全新经济形态,不仅会促进流通组织快速发展,还会带动与流通相关的金融、物流、云、大数据等领域的充分发展。从国家的政策层面,已经明确提出了“互联网+”在流通领域发展的政策导向,这为我国传统流通组织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环境支撑。“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流通产业现代化转型提供了更先进的流通理念、更高效便捷的流通技术、更广阔的流通市场。本文即以“互联网+”为背景,深入探讨传统流通组织如何实现与互联网的对接、融合,如何运用现代流通理念改造传统流通组织,尽快实现流通组织的现代化。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现有文献中关于流通组织有大量的研究和论述,主要可以归结为对流通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和对流通组织创新的研究,其中涵盖了产业组织理论分析和新制度经济学分析等理论视角,以及关于流通组织结构优化的研究、关于流通组织现代化的研究、关于零售业态创新的研究、关于流通组织纵向关系的研究、关于流通组织商业模式和运行机制的研究、关于互联网背景下流通组织创新的研究等等,这些研究成果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大量丰富的素材和研究的理论基础。然而,现有文献在对互联网背景下流通组织的系统性研究方面还存在着继续研究的空间。本文采用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交叉学科分析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分析法对中国流通组织现代化转型问题进行了研究,创新之处是:第一,本文以市场的逻辑为研究视角,在深入挖掘流通组织变革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厘出从竞争到合作是流通组织的变革方向,并尝试构建流通组织的分析框架。第二,建立了流通组织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中国流通组织进行了综合状态评估。第叁,在路径选择上,紧扣“互联网+”时代的特征。互联网+流通组织,打破了传统的流通组织构架和运行模式。本文认为流通组织现代化转型的实质是从个体的竞争态势向组织的合作优势转型,并基于此构建了转型的分析框架,即从机理层到结构层到形态层叁个层次进行研究。其中,第一个层次是流通组织合作机制的建立问题研究;第二个层次是流通组织结构的优化问题研究;第叁个层次是流通组织的形式创新研究。中国的流通组织现代化转型要以现实存在为基础,只有对我国流通组织的现状深入了解,才能拨开迷雾,探寻到转型的路径。在定量分析方法中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流通组织的现状进行了综合评价,结果显示在当前我国流通组织现代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同时,不仅要继续创新发展流通组织形式,发展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新型业态;还要继续调整流通组织结构,尤其是提高虚拟流通在整个流通中的占比,鼓励企业积极上网上线;更重要的是要引入先进的流通组织运行机制,从机理上重构流通组织的运行模式,从供应链的主导权、价值网络构建等方面推动传统流通组织向现代流通组织的转型。通过对流通组织转型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本文最后得出中国流通组织现代化转型的路径安排。第一,流通组织机制的转型路径包括:流通组织价值网络的构建,流通组织纵向与横向关系的重构和全渠道的流通组织机制的建立。第二,流通组织结构的转型路径包括:虚实结构的优化;渠道结构的优化;业态结构的优化。第叁,流通组织形式的转型路径包括:020模式,打造全新客户体验;差异化经营,引领特色消费;提升业态核心竞争力,重塑渠道价值;精准定位,创造竞争“真空”地带。
贺峰[6]2006年在《中国农产品现代物流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农产品物流是以农业产出物为对象,通过农产品产后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配送等物流环节,做到农产品保值增值,最终传递到消费者的过程。国际经验表明,系统、高效、完善的农产品物流体系是一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滞后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已经成为农业与农村经济增长的瓶颈,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根本障碍。有鉴于此,我们试图通过对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全面描述及分析,运用当前方兴未艾的物流学发展的新理论,系统构筑中国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以期完善理论、指导实践。 本论文包括导言在内共七章。第一章导言,总括性介绍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方法与思路、内容框架及创新。第二章国际农产品物流的比较研究,着重分析国际农产品物流的经验,以及我国农产品物流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和劣势,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为我国农产品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经验实证的支撑。第叁章第叁方物流与农产品流通新模式,以发展农产品物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为前提,在全面把握和认识发展农产品第叁方物流的优劣势基础上,阐释了WTO框架下,发展现代农产品第叁方物流的战略构想。第四章农产品现代物流主体及其行为,分别从政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多方面对农产品现代物流的影响进行比较分析,规范其组织形式及行为方式,构建合理、高效的主体结构体系。第五章农产品现代物流战略与供应链管理,以农产品物流管理与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等相关基本概念的解释为前提,分析了农产品供应链的组织效率,提出并设计了农产品供应链整合的基本思路与方法,并以此为基础,系统阐释了农产品供应链绩效及绩效评价体系。第六章是讨论农产品现代物流整合及系统优化问题。第七章农产品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构筑,分别从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物流主体和宏观环境等五个方面系统的构筑了中国农产品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论文可能实现的创新之处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产品第叁方物流的战略构想。作为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农产品第叁方物流,其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农产品现代物流产业的总体水平。尤其是在WTO框架下,国内农产品物流市场必将与国际市场连为一体,如何加快农产品流通新模式的形成,促进农产品第叁方物流的快速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已迫在眉睫。本论文以发展农产品物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为前提,在全面把握发展农产品第叁方物流的优劣势基础上,阐释了WTO框架下,发展现代农产品第叁方物流的战略构想。
赵元凤[7]2003年在《中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是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减少决策失误,稳定地增加收入的重要保障;是农业和农村市场经济高效、透明、健康运行的基础性工作;是为政府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提供一个可靠的信息支持系统。 本项研究以系统论和信息经济学理论为指导,综合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全面系统地探讨了中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问题。 本论文按照系统总体设计——子系统研究——建设主体研究的思路设计了论文结构。在对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现状进行多方面调研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着眼于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功能提出的要求,构建了中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结构和功能,并对农产品市场信息资源子系统、信息传播子系统以及信息用户子系统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剖析和论述,阐述了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中发挥的不同作用及其理论依据。 本项研究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一些开拓性的挖掘和探索: 1、在全面分析中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外部环境条件和用户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结构是一个“纵向相连、横向互通、协调高效”的网络结构。本系统的基本功能是: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决策提供有效的市场信息支持;为政府提高宏观决策能力,改进其监管和服务水平提供信息支持。 2、对中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的叁个子系统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探讨:①构建了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产品市场信息指标目录体系;②分析了农产品市场信息资源共享的条件和农产品市场信息集成服务的保障体系;③通过有效组织信息资源和建立优势互补的信息传播渠道实现信息的高效传播;④全面分析了农产品市场信息用户信息需求和信息行为的影响因素和特点。 3、论述了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中的作用。①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理论依据及其必要性和可能性;政府在农产品信息系统建设中的五大作用;政府对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法律管理;②非政府组织在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中的角色及特殊作用;农业信息服务企业介入的动因分析,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分析了农业信息服务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对策;农村非营利中介组织介入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领域的必要性及其开展信息服务的特点。 本项研究将信息经济学、信息传播学等理论和农业经济理论相结合,拓展了上述理论的应用范围。同时,论文的研究对制定和实施中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及其子系统建设提出了一个清晰的解决方案,具有实践参考意义。
夏庆利[8]2007年在《基于农业产业化视角的我国农业市场发育研究》文中认为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是我国新时期农村和农业建设的重大战略目标,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形式,其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着现代农业的水平和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从而最终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本质是农业市场化,农业市场化程度直接制约着农业产业化水平。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农业市场发育滞后,已成为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推进的瓶颈和主要障碍。因此,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视角,研究农业产业化与农业市场化的关系,分析制约我国农业市场发育的因素,探讨促进农业市场发育的对策十分必要,具有理论研究价值和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采用经济学分析和计量分析的方法,理论和实证践结合,揭示农业产业化与农业市场化的关联程度;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各类农业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并对影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类农业市场发育滞后的原因展开分析,借鉴国外农业发达国家或地区农业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经验,提出促进我国农业市场发育的对策和建议。全文共分八章,主要内容及研究结论如下:导论主要阐述本文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研究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方法,论文的研究框架、技术路线,提出本论文研究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之处。本章较详细地综述了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第一章,农业产业化与市场化相关理论及测度模型。本章对相关的社会分工与协作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和市场机制理论进行了梳理,并总结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测评方法,构造了我国农业市场化程度的五项主要测度指标。第二章,农业产业化与市场化关系的经济学分析。主要运用经济学理论,定性分析农业产业化与市场化内在的相关关系和相互作用机理。包括农业产业化与农业市场化的目标分析,农业市场化在产业化规模扩张、效益提高以及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为构建农业产业化与市场化之间的定量关系模型打下基础。第叁章,农业产业化与市场化关联程度的计量分析。本章利用构造的指标体系,对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和农业市场化程度进行测度。然后使用线性回归模型,分两个层次对农业产业化与市场化的关联程度进行计量分析。计算结果表明,农业产业化与市场化存在密切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958。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发现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农村劳动力市场、农业资本市场、农业服务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等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程度明显不同,其中农业服务市场、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和农产品市场影响显着,以农业服务市场影响最大,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和农产品市场依次随后,农业资本市场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弱的负相关。第四章,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业市场依赖性的问卷调查分析。利用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抽样调查材料,分析龙头企业对农地流转市场、农业服务市场、农产品市场及其它农业要素市场的关注和依赖程度。从龙头企业的视角看农地使用权流转对农业产业化规模具有重大影响,是龙头企业最关心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因素之一;农业服务特别是农业技术服务,深受龙头企业关注,需求强烈。农产品市场不仅关系到龙头企业的产品销售,也制约着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原材料的供应,因此农产品市场建设及管理对于龙头企业至关重要。调查分析的结论与前面的理论分析结论基本一致。第五章,制约我国农业市场发育的因素分析。本章主要从制度、体制、机制和基础设施四个方面分析制约我国农业市场发育的政策因素和基础设施因素,实证分析认为,通讯条件是制约我国农业市场发育的最重要基础设施。第六章,农业市场建设的国际经验与启示。本章总结了美国、法国、日本、泰国四国在农地流转市场、农业服务市场和农产品市场建设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从中应得到的启示。第七章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在对全文的研究结论进行了简要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六点政策建议,即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确立区域统筹的发展观念,加快建设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深化农地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观念,积极开发农业多重功能市场;深化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市场;确立城乡统筹的公共财政观念,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高贵如[9]2008年在《基于交易效率的农村市场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30年以来,农业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农村市场发展日益加快,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与市场发生了广泛联系。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农业生产的投入品,要通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来获取;生产出的农产品,要通过农产品市场来销售。在农民的生活消费中,农民的生活消费品要通过农村消费品市场来购买。限于研究的目的和篇幅所限,我们这里重点研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市场的依赖。站在农业、农村、农民的立场上,我们发现,除了在农业生产中面临诸多困境外,农民在农村市场交易环节受损亦相当严重。农业小生产者受到冲击和排斥,不仅在生产领域,更显着的表现在市场交易领域。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在受到资源环境约束的同时,更多的受到市场约束。个别、孤立、分散的小生产者,在市场上总是弱者,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机遇和风险,绝大部分农民往往无所适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只有减少农民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才能真正增加农民的收益。正是基于这种初始的感性思考,有必要进一步探究农业生产经营在交易环节受损的深层根源,寻求提高交易效率、发展农村市场的对策。本文以“农村市场发展”这一关键问题作为主要研究内容,专注于农民视角,分析农民残缺的农村市场主体地位,研究以农业生产经营为核心的农村市场体系,探究农村市场交易效率的影响因素,借鉴农村市场发展的国际经验,为提高交易效率、推动农村市场发展提供有价值的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本文分为八章内容,阐述如下:第1章“导论”,主要对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框架、研究特色与创新等作了简要阐述。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市场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提高交易效率日益成为农村市场发展的关键。论文“以农村市场服务于‘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研究的主要目的。本章对研究内容作了初步的规定,即主要分析农民在农村市场交换中利益获取、利益受损以及农村市场交易效率的影响因素,从而寻求提高交易效率、发展农村市场的对策,进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收益和农民自身的收益。第2章“概念阐释与理论基础”,主要对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并进行了理论假设,最后阐述了相关理论基础。本文研究的农村市场是指以农民(农业生产者)为核心市场主体的、服务于农业生产经营并以获取农业生产经营利益为目标的农村商品市场,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第3章“农村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对农村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作了进一步分析。农民利益的实现与参与的交易密切相关,与参与交易的组织形式密切相关。以农户为起点逐渐形成了“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中介组织+农户”和“专业市场+农户”等典型的农村市场组织形式。分散的农户在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这两个市场的交易中都处于不利的地位,遭受双边垄断的夹击,交易成本大大高于其他主体,在市场上总是处于被动地位。从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而言,参与合作组织,应该是农民进入市场,提高谈判能力、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农民收益的与农民联系最紧密的组织形式。第4章“农村市场体系分析”,探讨“以农业生产经营为核心的农村市场体系”,理解农村市场的客体结构,重点分析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提供农业生产资料,是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前提和基础,承载着农业丰收的希望和保障;农产品市场,是销售农产品、实现农民收入的最终环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农产品市场服务于农业生产发展。在农村市场发展过程中,农民承担着不断增长的高额交易成本。第5章“农村市场交易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了农村市场交易效率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自然地理条件、交通运输技术与基础设施、制度(政策、法制、道德伦理与文化习俗、信用等)、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农村市场主体素质等。第6章“农村市场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重点对农村市场发展的国际经验进行了介绍与借鉴,具体包括:农户是农村市场最基本的市场主体;提高农村市场组织化程度;加强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视农民培训和农业技术教育,等等。第7章“交易效率视角下农村市场发展对策”,从四个层面提出了农村市场的发展对策:第一,在微观层面,培育农村市场的微观基础。农民是农村市场的微观基础,要确保农民完整的市场主体地位,赋予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不断提高农民驾驭市场的能力;第二,在组织层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村市场组织创新,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第叁,在市场层面,完善农村市场体系。通过健全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服务于农业生产经营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等各个环节,提高交易效率,增加农业生产经营的收益;第四,在政府层面,优化政府职能,服务农村市场发展。包括加强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宏观调控、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农村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市场信息化、促进城乡市场融合。第8章“结束语”,对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作了一个简要的总结,并讨论了论文的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思路。论文的主要突破和创新:以农民的视角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提出“农民在夹缝中生存,是残缺的农村市场主体”;从交易成本节约的角度进行农民合作需求分析;探讨农村市场规模与交易效率关系方面的研究具有突破和创新之意。
杜岩[10]2009年在《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研究》文中提出农产品营销渠道是指农产品及相关服务通过一系列相互依存的组织或个人从农产品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的途径、过程以及相互关系。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建设与管理是农产品流通的关键,关系到人民食品需求的满足、生活质量的改善。建立在卖方市场基础上的传统农产品营销渠道模式逐渐不能适应我国新的农产品营销环境,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我国多数农产品营销渠道高成本、低效率运行,阻碍了农产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的流转,抑制了消费者福利的最大化,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如何优化和完善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结构和关系,使得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畅通、高效,实现农产品从农户向消费者的快速流转,解决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是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研究的重要领域。本研究试图在我国农产品的营销渠道优化方面做出探索性研究,以期能够对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的效率提升有所帮助。本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在明晰农产品营销渠道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研究进行综述与分析,系统归纳营销渠道优化的研究脉络,发现研究存在的不足。以交易费用理论、营销渠道理论、消费行为理论和博弈理论为理论工具,运用规范与实证研究方法,对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特征与优化的影响因素、国外农产品营销渠道运营实践与发展趋势、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探讨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的基本目标与主要方向,并从叁个重点领域分别论述如何优化我国的农产品营销渠道,即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组织优化、结构优化和关系优化。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观点是:(1)本研究认为影响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的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宏观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因素、社会政治、文化、法律因素、市场与竞争因素、技术发展因素、利益和目标因素;二是微观因素,主要包括农产品自身属性因素和消费者对农产品消费行为选择因素。通过对济南市消费者农产品购买地点的调查分析显示,超市具有在产品、环境、服务等影响因素方面具较为明显的优势,是农产品零售终端发展的趋势。(2)剖析先进国家的农产品营销渠道运营实践,总结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的叁个明显的趋势,分别是:农产品营销渠道的高度组织化趋势,农产品营销渠道结构的扁平化、适度化和多元化趋势以及农产品营销渠道关系的合作化的趋势。(3)回顾了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演进过程,以统计数据为基础分析了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重点研究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主要类型,即以农产品运销为主的营销渠道、多层中间商分销的农产品营销渠道和“加工+销售”为主的农产品营销渠道叁种类型。深入分析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营销渠道辐射能力较弱、农产品营销渠道内部关系不稳定、农产品营销渠道效率低下、农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农产品营销渠道中交易方式落后、农产品批发市场难以满足顾客需求和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管理滞后等。(4)本研究认为,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应该实现五个方面的基本目标,即运行高效、渠道安全、产品质量、顾客满意以及渠道自身发展。要实现这五大目标,农产品营销渠道必须具备九个的优化方向,即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和规模化、营销渠道过程的信息化、农产品的品牌化、渠道主体的组织化、渠道模式的适度化、交易形式的规范化、批零市场的功能化、物流配送的高效化和渠道关系合作化等。从优化的重点领域看,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的优化主要可以从叁个方面进行,即营销渠道组织优化、营销渠道结构优化和营销渠道关系优化。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是农产品营销渠道构成的基本单元,农产品营销渠道结构是营销渠道中组织的配置和构成,农产品营销渠道关系是营销渠道中组织之间的相互影响,叁者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缺一不可。(5)从叁个重点领域对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进行优化。首先,对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进行优化,以农民合作组织或农业龙头企业为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主体,达到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的规模化和规范化的最终目的;其次,对农产品营销渠道结构进行优化,具体是优化农产品营销渠道层级结构、宽度结构和广度结构,并且实现农民合作组织在农产品营销渠道生产环节、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中间环节、连锁超市和生鲜超市在农产品零售终端叁个环节运作机制的优化;最后,对农产品营销渠道关系进行优化,通过农产品营销渠道关系的博弈分析和权力结构分析,本研究认为,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关系优化应该以合作双赢、价值链、承诺与信任为优化的基本理念,通过一体化和联盟两种模式进行关系优化。
参考文献:
[1]. 论我国农村专业批发市场的形成与发展[D]. 彭建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1
[2]. 我国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的性质与变迁研究[D]. 安康. 西南财经大学. 2010
[3]. 西部农业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模式研究[D]. 安建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8
[4]. 中国农业产业化的“四阶段”论[D]. 朱铁辉.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6
[5]. “互联网+”时代中国流通组织现代化转型研究[D]. 李东方. 西北大学. 2016
[6]. 中国农产品现代物流问题研究[D]. 贺峰. 华中农业大学. 2006
[7]. 中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研究[D]. 赵元凤.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3
[8]. 基于农业产业化视角的我国农业市场发育研究[D]. 夏庆利. 华中农业大学. 2007
[9]. 基于交易效率的农村市场发展研究[D]. 高贵如. 河北农业大学. 2008
[10]. 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研究[D]. 杜岩. 山东农业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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