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金融业风险防范研究--关于加强我国金融风险防范的几点建议_银行论文

国内外金融业风险防范研究--关于加强我国金融风险防范的几点建议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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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发展社会主义金融市场,需要发展众多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但我国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否在市场经济的大海风浪中正确把握航向,稳健前进,不发生翻船——资金周转不灵和支付危机、破产倒闭,这是一门深奥的金融经营学。本文试图就此问题搜集一些国内外有关资料,作些探讨。

国外金融业的经营风险

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发达的市场经济,虽然西方国家政府采取各种宏观调控措施和对金融机构加强监管,但还是避免不了产生以下种种金融风险。

1.信用风险(即倒帐风险)。美国农民严重的债务危机曾造成美国农业银行大量倒闭。80年代,由于美国对苏联实行“粮食禁运”,以及第三世界进口需求萎缩,农产品价格骤跌,美国出现了大批农民入不敷出的债务危机,从而影响银行业,造成一些银行倒闭。美国的农业银行机构数占全国银行总数的四分之一,在1985年美国倒闭的银行中,有一半是农业银行。

2.房地产投资风险。1992年以来,日本泡沫经济崩溃,使日本银行业对房地产公司的贷款中,约40万亿日元成为坏帐,其中7家住宅金融专业公司坏帐损失高达7.5万亿日元,面临破产倒闭。又如在80年代,由于美国经济回升时间较长,银行过多地向房地产商发放贷款,房地产商积欠商业银行债务多达3500亿美元。1989年下半年随着经济不景气,房地产价格大幅度下跌,导致主要从事房屋抵押贷款业务的储蓄贷款机构和银行大量破产。在全美3000多个储蓄信贷机构中,约有2300家发生了程度不同的亏损,其中相当大部分已倒闭。

3.国际投资风险。自1982年第三世界“债务危机”爆发以来,美国的一些大型跨国银行一直设法减轻第三世界债务的负担,但成效不显著。1987年6月底,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积欠美国25家最大银行控股公司730亿美元债务。到1988年6月底,花旗、大通等10家最大跨国银行还持有第三世界国家债务577亿美元,几乎等于它们的全部股本与贷款损失准备金之和。

4.金融业经营管理不善的风险。1994年底起,日本的东京协和、安全、宇宙、木津信用社和兵库银行发生了五起倒闭,从经营管理角度看,导致倒闭的主要原因是:(1)以高成本存款来支撑扩大经营规模;(2)为追求高收益,置安全性、流动性于不顾,把资金押在房地产投资上;(3)经营中经理个人独断专行和有章不循。

5.政府指令贷款风险。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机构贷款效益低、坏帐多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体对金融不正确的过多的干预。如巴基斯坦1986年贷款总额中有70%是国家指令发放的贷款。南斯拉夫在1986年发放的贷款中在58%是管制性贷款。这种缺乏自主决策的贷款,导致了各金融机构利润上的极大损失和贷款难以收回。

6“泡沫经济”风险。“泡沫经济”指以资产(股票、房地产)价格超常规上涨为基本特征的虚假繁荣,其直接原因是不切实际的高盈利预期和普遍的投机狂热。比如1986年至1989年,日本金融当局过度放松银根,引起资金过剩,大量投向房地产和股市,使房地产价格和股票指数成几倍上扬,出现了脱离经济实际发展的虚假繁荣。在这期间银行对房地产大量贷款。1991年下半年起“泡沫经济”崩溃,1992年底日本地价较高峰期平均下跌30%左右,股价下跌60%以上,遭受严重打击的是银行,造成不良资产高达60兆日元,并有10余家金融机构由于坏帐多而破产。

7.燕子资本(投机资本)流动的风险。燕子资本具有流动性、短期性、暴利性的本质特征。目前全世界的燕子资本规模,有的报上说有1.5万亿美元,有人估计在4至7万亿美元。燕子资本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它对金融市场冲击破坏性大,1994年底暴发的墨西哥金融危机,燕子资本的大量流出是墨西哥金融危机的一个祸根。

8.衍生投资风险。衍生商品自1982年期权交易问世,1995年衍生业务协议成交总额达40.7万亿美元。随着国际金融业自由化、电脑化和创新发展,新的金融产品——期货、掉期、期权等套期保值的衍生产品层出不穷,花样百出的衍生产品的本质是对利率、汇率、买卖货币、股票及其指数未来发生涨跌的一种赌博,有赢有输,各占一半,是风险的转换。赌输的有“女皇银行”之称的巴林银行,输了14亿美元,宣告倒闭;美国信孚银行和大卫·阿斯金投资银行输了6亿美元;日本东京证券公司输了3.2亿美元等。

9.信用卡经营风险。主要是高智能犯罪,比如:伪造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骗取信用卡,内外勾结作案和发卡银行内部人员作案等风险。据有关部门材料,全世界每年被电子计算机犯罪直接盗走的资金达20亿美元。

还有流动性风险、股市崩溃、外汇风险、利率变动风险、自然灾害等风险不再一一赘述。

国外金融业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由于金融风险具有社会性,直接影响社会公众的利益,各国政府均十分重视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一些具体措施:

(一)国外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都有一系列规定,并由事后监控转向事前监控与干预。法国政府对金融机构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措施,其中包括管理机构的位置,各种规章条列、各类报表及审核制度,交纳准备金和税收规定等。由“银行委员会”负责监督信贷机构,检查其经营条件和财务状况的好坏,监督银行遵守职业道德的规定,并惩罚证据确凿的违法者。

(二)1987年底出台了《巴塞尔协议》。为了加强国际银行系统的稳固性,应付第三世界国家日益恶化的债务问题和减少国际银行的不平等竞争。《巴塞尔协议》确定国际银行资本的基本标准和适当比率,《协议》要求各国银行必须在1992年之前将资本对风险资产比例提高到8%。《巴塞尔协议》得到了国际金融界的重视,各国银行纷纷采取措施,实现资本充足率;各国中央银行积极修订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条例。

(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的利益。1933年依据美国银行法,美国成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所有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银行都必须向其投保。每个帐户的最高保险限额已提高到100万美元,超出保险限额的存款,也将在破产银行资产清理后,与其他债仅人一起按比例获得补偿。美国98%的商业银行都参加了保险。

(四)建立存款准备金或存款保证金制度。为了防止外国银行经营不善、破产倒闭而影响东道国的经济稳定发展,一些国家对国外银行实行存款保证金制度。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对外国银行除规定存款准备率22%外,还规定将一笔存款保证金(占全部负债的5%,相当于美国国民银行开业时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存入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银行。

(五)对证券投机的信用管理。为了控制证券投机,西方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以证券为担保的贷款,有权随时调整保证金比率。变更保证金比率,对证券市场的资金融通影响很大。如果保证金比率愈高,付现款的比重就愈大,可以向银行贷款的比重则愈小。

(六)对投资房地产的管理。为了避免银行将资金过多投资于不动产,使银行资金流动性降低,国外不少金融管理部门都具体规定商业银行对不动产投资的限制。如新加坡政府规定,银行投资于不动产的资金不得超过银行资本的40%。

(七)采取风险分散和建立风险中心。为了分散贷款风险,西方国家一般规定商业银行对一个客户提供贷款量不得超其自有资本金的五分之一。有的采取多家银行联合贷款方式,以分散风险。意大利中央银行于1964年3月还建立了一个“风险中心”,各银行必须把超过某一规定额度的贷款客户的名字通知该中心。因此,意大利中央银行能及时了解和向各银行提供一个客户在整个银行体系内的全部负债情况,作为避免风险贷款的指导。

(八)政府出面采取措施挽救频临倒闭的金融机构。如美国布什政府于1989年8月9日,为挽救储蓄贷款业危机,签署了一项今后10年筹款1590亿美元挽救全国储蓄贷款银行法案。又如巴西政府已于1996年3月20日宣布了一项救助巴西银行的紧急计划,政府将注资80亿雷亚尔(合82亿美元),帮助严重亏损的巴西银行摆脱亏损困境。

(九)限制投机资本流动冲击的风险。巴西政府发现今年1月“燕子资本”流入猛增两倍,于今年2月9日起采取了以下措施:(1)禁止外国投资者购买巴西国营企业的私有化债券;(2)外国投资者投资私有化基金必须交纳5%的税金;(3)外国金融机构对巴西企业的贷款最低期限从两年延长到三年;(4)投资于新兴企业借贷基金和不动产投资基金的外国资本,必须在国内停留18个月以上,提前撤走的必须交纳20%的金融税。这些措施的实施既对短期投机资本有所约束,又不会阻止短期资本的进入。

(十)对衍生工具投资风险,各国都开始加强监管和防范。综合起来看,防范措施:(1)加强内部监管,巴林银行倒闭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监管失败。银行要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严格控制交易头寸,建立电子计算机监控系统,随时掌握金融市场行情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变化。只有在组织上建立了能控制住风险管理体制的金融机构才可以从事衍生工具交易业务。(2)前台与后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能一人操作。(3)每天向客户通报衍生投资风险情况,以便客户及时采取对应措施。(4)从业人员奖金不能过高。(5)制定适当的资本充足标准,根据资本多少确定持仓限额,以控制其信用风险。(6)需要建立全球监督机制,任何一家大金融机构发生危机都将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国际清算银行认为,要建立早期警报机制,对参加衍生投资者进行调查,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外业务的监督。

(十一)对防范信贷风险的措施。国外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大致有以下一些措施:(1)贷款审查实行部门分离,日本商业银行对发放贷款必须由两个部门双重进行严格可行性审查并同意。(2)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级,根据不同信用等级、不同风险权重,测算资产净收益率,再确定不同贷款利率,这是国际上通用的防范信贷风险的一种基本制度。(3)国外不少银行由律师起草贷款合同,贷款到期依法收回贷款。(4)运用电脑对贷款进行风险监测。日本住友银行对它2万多贷款客户(占贷款总额的90%)通过电脑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企业有倒闭的前兆,就及时收回贷款。(5)对每笔贷款均预提呆帐准备金。英国最大的银行——巴克莱银行改革的新举措是在发放每笔贷款时,根据其风险评估预提一小笔呆帐准备金。其目的可促使银行信贷经理以风险评估眼光对待每一笔贷款,防止他们在经济发展时期过猛放贷。

(十二)运作信用保险,防范和分散银行贷款风险。信用保险已成为国际上一种通行的做法。以信用风险作为保险标的的业务,从19世纪中叶的欧洲起源,历经150年间的发展而经久不衰,现已经推广到约70多个国家和地区。

虽然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历史,西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金融业有一整套的防范风险和监管法规制度。但是,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存在着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和种种意外风险,一些银行仍逃避不了破产倒闭的厄运。例如美国,80年代有1086家银行倒闭,1990年有169银行倒闭,1991年有124家银行倒闭。

对加强我国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的建议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也遇到类似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上述种种风险,尤其是行政干预贷款风险、信贷资金供给制造成的信贷资产质量低的风险、企业转制逃债风险、股市和房地产热的泡沫经济风险、银行和金融机构越轨经营和经营不善的风险;外汇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国际投资贷款风险、衍生投资风险、信用卡经营等风险也均遇到发生过,有些风险造成的损失大,教训是很深的。

从1986年金融体制改革以来,我国金融业在加强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不小进展,但同国外比较差距还很大,现借鉴国外金融业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对加强我国金融风险防范和管理,对建立和完善我国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提出以下看法与建议:

(一)我国有关部门对金融业的管理,要按照《巴塞尔协议》和《关于监管国际银行集团及其境外机构设立的最低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一是要建立与风险资产扩张相适应的核心资本补充机制,才能不断提高我国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努力充实辅助资本。我国专业银行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营,因此,银行辅助资本较低。充实辅助资本的途径是:(1)财政部门要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的1.25%计提银行的呆帐准备金,并要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核销银行的呆帐损失。(2)有关部门要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多种金融债券进行筹资。(3)对银行房屋、电脑等机器设备固定资产,通过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进行客观评估将其溢价部分列为银行的辅助资本。通过上述多种渠道,以充实辅助资本,提高我国银行承担风险的能力。三是对金融的风险监管要象国外那样由事后静态监管转向灵敏的动态的风险防范监控。有的地区人民银行已着手建立重大风险快速报告制度,以便对金融风险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这是加强对金融业风险监管的正确方向。

(二)要努力运用《商业银行法》,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排除地方行政干预贷款的风险。我国自多公布《商业银行法》以后,为排除地方行政干预贷款风险创造了有利条件。银行要广泛向地方宣传《商业银行法》,以取得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要按照《商业银行法》的各项规定开展业务,依法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

(三)借鉴国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努力推进资产与负债风险管理,提高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现在,我国商业银行实行资产与负债比例管理刚刚起步,还难以进行规范化管理;同国外商业银行实行资产与负债风险管理比较还有不小的差距。一个银行实行资产负债管理水平的高低,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的高低是成正比例的。

(四)必须认真执行《贷款通则》,加强贷款管理,防范信贷风险。《贷款通则》中有些规定借鉴了国外银行成功的管理经验,它是专门从借贷双方,从贷款管理角度防范信贷风险的一部重要规章制度,它对借款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对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对贷款程序、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对贷款质量监管、贷款管理责任制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因此,认真执行《借款通则》,定能对防范信贷风险起到良好作用。

(五)借鉴国外银行依法管理贷款的经验,建立依法管理贷款的制度,全面推行贷款法律审查制度,以防范贷款风险。应向企业广泛宣传《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并要求企业按照《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依法申请贷款和归还贷款,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于1995年2月制定了《贷款法律审查规定》,经过试点后,于同年9月在全行推广审批贷款时必须附贷款法律审查表,对贷款企业进行严格的法律审查,确保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合理合法,对老的抵押贷款均补办了法律手续,以保信贷资产的安全。这个消除贷款法律风险的好经验,建议应在全国推广。

(六)要紧紧抓住企业转制过程中的贷款债权的落实工作,制止企业逃债风险。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有几十亿元的信贷资产在企业转制中存在着债权不落实的巨大风险,这是我国金融业的独特风险。对此,1994年5月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制止转制企业转移企业财产、逃避银行贷款和利息的清偿责任,侵蚀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企业转制必须落实清偿企业贷款的责任;企业转制前财产、债权债务的清理,有关银行必须参加。未经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审查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冲销和冲减银行贷款本息。《贷款通则》中的第九章的转制企业的贷款债权保全和清偿的管理作了细致具体的规定。认真执行这些规定,力争减少企业转制中的贷款清偿风险。

(七)为力争减少倒帐风险,银行要集中力量抓紧清收搞活陈欠的呆滞贷款,要积极支持企业走重挽救、少破产,多改组、联合、兼并、重组向集团化方向发展,把亏损企业救活的路子。这是关系到我国金融政策和商业银行能否继续生存发展的大问题。澳大利亚、德国的破产制度中的显著特点是“四重”即重在挽救;重在维护债权人长远利益;重在发挥中介组织作用;重在保障雇员合法权益。1994年武汉市38户企业破产,共欠银行债务5.15亿元,破产清偿后,银行信贷资产损失高达4.2亿元,占81.6%。信贷资产损失的数目是惊人的,弄不好会影响我国金融的稳定和商业银行发生支付危机。因此,正确的出路是走重挽救、少破产、多改组、兼并、重组向企业集团化发展的新路,它远比新建企业时效快、资金省、效益高,劣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得到了利用和保值增值,可重新焕发生机。在盘活陈欠呆滞贷款方面要积极推广各地创造的“信贷康复工程”“高效低险信贷试验区”、各种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的好办法,以减少倒帐风险。

(八)要缩小信用贷款,扩大抵押担保贷款,防范贷款风险。国外商业银行在审查贷款发放时,要严格审查分析客户提供的抵押物和担保人的能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客观上存在各种风险,《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从一些实行抵押担保贷款较早的试点地来看,它有利于防范贷款的风险。

(九)要切实加强贷款的日常跟踪、监测和收回管理工作。日本商业银行对贷款户的变化情况采取由电脑跟踪监测,一旦发现贷款企业的异常值(倒闭的前兆),就及时采取收回贷款的措施。现在,我国农业银行也要求各级行加强贷款风险早期报警信号的监测管理,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

(十)防止金融机构经营不善,关键在于积极推进经营机制改革,把竞争机制引入银行内部管理,建立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经营目标责任制。现在,《商业银行法》明确了商业银行是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办不好会破产倒闭,这是认识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和转折。从目前不少经营效益好的分支机构看,主要是有一个懂经营、会管理、以身作则好的领导班子和带头人,并认真严格执行责权利结合经营责任制,在内部管理上引入竞争机制,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奖罚分明。

(十一)要防止金融犯罪,防止信贷风险,要通过开展“四讲一服务”活动,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防腐抗变的职工队伍。从一些经营效益好、资产质量高的金融机构来看,有一条共性的经验是:职工政治文化素质高、法制观念强,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廉”字当头,“严”字把关,不受吃请、不受礼,严格按规定制度审批发放贷款,杜绝了关系贷款,人情贷款、违章贷款,也堵住了贷款风险。从一些金融犯罪大案要案看,均是由于思想蜕化变质或吃请受贿违规违纪操作所致。

(十二)为防止泡沫经济风险再次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与管理的规定;同时,不允许企业将银行贷款用于抄房地产、证券、期货等高风险领域。1992年以来,曾发生全国各地各种渠道的资金盲目涌入沿海地区,暴发恶炒房地产的泡沫经济,教训很深。

(十三)要重视防范股市风险。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管理,不允许银行参予股市,但企业、个人均可参与股市买卖。因此,一旦发生股市崩溃,参予股市交易的企业和个人资金受损,也会间接造成银行的资金来源减少或贷款难收回。西方市场经济发展中,股市多次大崩溃对经济发展的严重破坏性,使西方政府陷入困境。我们也要组织专家研究,如何才能预防股市崩溃风险,减轻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冲击。

(十四)必须采取相应办法防范外汇风险。我国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和《非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上述规定明确了有关外汇资产负债的12个比例,基本形成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系和从资产的质量上制约金融机构风险资产。但仅规定这些比例,而不同时加强经营外汇的信息系统和情报分析,仍会造成外汇损失的。为避免各种外汇风险,应把国内经营国际金融业务的银行组织起来,组成金融集团或金融同业公会组织,采取定期不定期及时交换国际金融信息和研究参予国际金融业竞争的对策,这也是改进我国中央银行对我国金融业管理和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

(十五)我国要避免发生“债务危机”,必须严格控制住外债总规模,使其同我国偿债能力相适应。第三世界的巴西由于过多地借外债搞建设,结果外债包袱不堪重负,出现偿债危机。在我国加快经济发展的形势下,各地、各部门都想多向国外引资,为了避免发生偿债危机,必须严格控制住外债的总规模。今年4月,国家计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借用中长期国外贷款实行总量控制下的全口径管理,将有利于控制外债总规模。

(十六)必须加强对信贷受援国政治风险的调研和预测工作。对信贷受援国政治风险估计不足,一旦受援国发生政治动乱,贷款就难以收回,这方面已有不少教训。因此,对国外开展经贸信贷时,必须要认真地预测该国的政治风险。

(十七)建立信用卡授权系统,以防范经营信用卡的资金风险。经营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防范信用卡风险的关键是靠建立信用卡征询授权系统。目前世界上发行信用卡的国家都有周密的信用卡授权系统。我国各家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在各地也有自己的授权系统,每天还定时将止付名单传送到全国各地,必要时进行紧急止付业务。有些风险可以通过强化的内部管理解决。信用卡管理操作人员选配上还应重点考核个人政治素质,对操作人员岗位要定期轮换,要搞好同信用卡代办机构和商店的协作与配合,坚持每日做授权运转控制报告,对每日不正常的签帐授权活动,银行要与特约商店共同监测,预防和减少风险。

(十八)对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应提上议事日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均存在发生倒闭的可能。为了保护储户特别中小储户的利益,借鉴国外防范金融风险的经验,及早筹资建立存款保险公司,成为我国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九)要大力提供由企业主管部门建立贷款风险基金制度。比如江苏建湖县工商银行按企业主管系统建立贷款风险联保基金制度。上海、江苏等农业银行均建立有《乡镇企业在利润中按比例提取风险基金制度》,各级乡镇企业提取的风险基金在农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主要统筹用于归还停乡镇企业所欠贷款。现在,农业银行总行提倡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建立行业性或区域性企业风险基金”,它对提高银行贷款安全性、防范风险能力有积极作用。

(二十)要积极开展信用保险业务,以增强银行防范资产风险能力,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信用保险已成为国际上一种通行的做法。我国约有10多个省市银行先后试办了贷款保证保险为条件的贷款业务,投保贷款金额约为百亿元,贷款保证保险均以借款客户为投保人,贷款银行为受益人,投保对象大多是三、四类企业。目前由于部门之间的利益、法规之间的矛盾未协调好,保险公司暂停办这项业务。看来需要有关领导部门及早进行协调,使运用保险方式防范银行风险的好办法得以在全国推广。

(二十一)要提高呆帐准备金比例,以完善银行的风险补偿机制。国外商业银行的呆帐准备金比例一般约在2—3%,而且是按照当年金融风险大小灵活提取的,金融呆帐风险大就要多提取。我国财政部门规定的对银行提取呆帐准备金比例过低,对核销呆帐审批又过严,使银行难以承担起金融呆帐风险的补偿,改进目前对银行呆帐准备金的管理势在必行。

(二十二)建议建立金融机构风险基金,以增强我国金融机构整体防范风险的能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有各种风险,企业、银行均难免会发生破产倒闭。为了确保我国社会主义金融的稳定,增强金融业集体防范风险的能力,建议国有金融机构、集体金融机构(如城乡信用社)分别建立各自的风险基金。这个风险基金可按每年实现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中央银行进行专户存储,经过若干年后,就可积累成一笔数额可观的金融风险基金,可用于挽救陷入经营困境的金融机构,这样,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业整体防范风险的能力将会得到大大增强。

(二十三)中央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金融业经营管理不善的风险,国外有,我国也有。防范上述风险,一要靠加强党对银行工作的领导,开展反腐败斗争,通过法律手段把腐败分子清除出银行队伍,杜绝以贷谋私,坑银行、肥个人的现象发生。二是要健全金融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

(二十四)加强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发展的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宏观调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积极发展官办的、集体的、民办的信息产业,发展多渠道的经济、金融预测预警系统,为国家提供多方面、不同角度的经济、金融预测预报信息,以利于国家进行正确决策。

(二十五)适应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我国银行内部机构设置上要大大加强调研部门。西方商业银行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设有较强的调研部门。我国银行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内部机构按照行政机关一套设置,缺乏一个较强的具有众多专家的调研部门,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变化需要。因此,要办好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充实银行内部的调研机构,及时捕捉国际国内市场风险信息,相应调整银行经营决策,使银行经营在不断战胜各种风险中破浪前进!

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风险补偿是相辅相成的。一个金融机构或一个国家只有既建立了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又拥有金融风险补偿的雄厚经济实力,才能经受得起金融风险的考验,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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