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五十年的政治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中国论文,五十年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政治发展的涵义
政治发展作为政治学辞典中的重要概念,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50年代酝酿,60年代形成,70年代以后又有发展。战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政治学者从经济学者、社会学者研究第三世界民族独立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得到启发,开始研究第三世界民族独立国家在政治上的改革、稳定、进步、民主化和现代化,统称为政治发展。其代表作品有:亨廷顿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1968年)、阿尔蒙德和科尔曼合著的《发展中地区的政治》(1960年)、派伊的《政治发展面面观》(1966年)、阿普特的《政治现代化》(1965年)等。在这些经典之作中,他们各自界定了政治发展的涵义,提出了不同的政治发展的途径和模式,从而形成了并不统一和同一的政治发展理论。
发源于西方国家的政治发展理论,由于它自身的歧义,因而在80年代传入中国以后,也是意见纷纭,莫衷一是。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元书的研究,中外学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政治发展涵义的解释有八类30多种。出现这种情况也不奇怪,因为人们研究问题角度的不同,所以对政治发展的理解也就不同。李先生批评了几种说法,第一,“政治发展就是建立西方式的政治体制的过程,或者说是向某种既定政治模式的过渡”。他认为“对政治发展的这种解释是错误的。首先,政治体制不仅是技术,而主要是一种文化,它凝结着一个国家政治文化的主要特点。作为一种文化就不能照搬,只能有选择地吸收。”第二,“政治发展即政治现代化,就是从传统政治社会向现代政治社会的过渡。”第三,“政治发展就是公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参与广泛化的过程。”第四,“政治发展是用来描述民族统一构设和国家建立的过程,即独立的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第五,“政治发展是政治的民主化过程”,(《学习与探索》1996年第6期)等等。 他对这些说法都进行了具体分析,指出其弱点和片面性,只对第五类基本表示赞同。但他自己对政治发展涵义的界定却是:“通过付出和扬弃代价,以寻求不断发展人的政治潜能的政治体制和政治生活方式的过程,以及这些体制和生活方式的生长过程。”他这个定义强调“发展人的政治潜能”,强调“生长过程”,无疑是有价值的,是正确的,是他长期的认真研究的结果。但我不得不遗憾地指出,这个定义同样也是不全面的,甚至是不清晰的。
根据亨廷顿、阿尔蒙德等人的愿意和中国学者的理解,政治发展的涵义我认为可以界定为:政治发展是在独立民族国家形成和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政治体系的合法化、民主化和现代化的过程。在这个定义中,有以下几点必须明确:①政治发展是进步性的潮流,是伴随社会转型的政治进步;②政治发展是世界性的潮流,不仅是第三世界国家,而且包括第二世界、第一世界国家,世界各国都存在一个政治发展的问题,都需要发展;③政治发展是一个过程,不管是突变还是渐变,都有一个过程,况且是伴随社会转型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是漫长的,这是一个不间断的漫长的过程;④政治发展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而展开的,没有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也就没有政治发展;⑤在社会处于良性发展的前提下,政治发展的途径是改革,只有进行不间断的全方位的改革,才能实现政治发展;⑥政治发展的目标是政治体系的合法化、民主化和现代化。这不仅是政治发展的阶段目标,也是政治发展的终极目标。对于新中国来说,政治发展的涵义还应该加上两点解释,这就是:⑦政治发展的模式是多样化的,在中国,政治发展的模式不可能是西方模式,只能是表现中国特点的模式,或者叫做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⑧在中国,政治发展必须有领导地、有秩序地进行,循序而进,渐进而成。
二、政治发展的历程
政治发展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社会转型和政治变迁的过程。既然是一个过程,就可以划分为若干阶段。西方政治发展理论一般将政治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传统社会的政治体系、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政治体系、现代社会的政治体系。目前,除了少数国家仍然停留在传统社会或已经进入现代社会之外,大多数国家都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成立至1999年的50年,同样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阶段,其政治体系也表现了社会转型和政治变迁的性质,带有过渡阶段的特色。在这个过渡的大阶段中,又可以划分为若干小阶段:1949年至1956年,建立健全新的政治体系;1957年至1965年,政治体系发生了左的倾斜;1966年至1977年, 新的政治体系左倾化; 1978年至1988年,拨乱反正,改革发展,中国的经济和政治几乎同步发展,取得了重大的成就;1989年至1999年,中国的政治发展走上先经济后政治的发展轨道。
在第一阶段,中国共产党通过长期的武装斗争和暴力革命,推翻了中国国民党控制的国民政府政治体系,在全国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体系。在最初几年内,新的政治体系具有过渡性质,还不够完善,如新中国的立法体系还没有建立,其职权由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代行。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制定了新宪法,成立了国务院,全国自上而下建立健全了国家机构,党政有所分工,新的政治体系逐步完善起来。建立健全国家机构,结构分化,功能合理,并且能够致力于社会和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这是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其重要标志。况且,共产党的政治体系代替国民党的政治体系在大陆的统治,是先进代替落后,是光明代替黑暗,是廉洁代替腐败,是民主代替专制,这是政治上的飞跃,当然更是一种政治发展。
但是,新中国实现的政治发展是政治上的进步,但却不是社会的转型。原因有四:第一,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社会发展程度低;第二,政治结构分化不够,政治功能也没有实现专门化;第三,权力高度集中,分权机制未能建立起来;第四,在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的全能主义,社会控制到每一个角落,政治渗透到每一个领域。从这几点分析看来,新中国所建立的政治体系仍然带有传统社会的性质和特点,仍然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过程中。
在第二阶段,从1957年反对“右派”的斗争开始,中国共产党所建立的政治体系逐步发生左的倾斜。这种倾斜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下,以广泛的政治动员为手段,以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为目标,开展组织结构调整和经济建设试验,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不仅政治体系开始僵化,经济建设出现滑坡,而且还付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代价。1958年人民公社的普遍建立,使政社、政企、政事逐步合一,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高度的一体化。人民代表大会被削弱,检察院被取消,不适当地强调了各级党的第一书记拍板定策的作用。这种变化,使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更为突出,官僚主义比较严重,说空话、说假话成为普遍现象,政治权力更加集中,政治体系发生倾斜,政治发展受到挫折。
在第三阶段,发生了“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一切都变了样。阶级斗争为纲被推向了极端,不仅年年讲,而且月月讲,天天讲。什么问题都与阶级有关,“怀疑一切”、“打倒一切”成为时髦,全国一片混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基本瘫痪,成为名符其实的“橡皮图章”;国家主席被打倒、关押,被迫害致死;检察院、法院、司法公安部门被“砸烂”,被“群众专政”所取代;各级政府的职权被严重削弱,国务院只剩下不到20个机构;政协及各种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基本上停止了活动;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也一度瘫痪,只有毛泽东及其他几个人在“指挥一切”。建国初期确立的政治体系基本上被冲垮,形成了毛泽东个人的高度集权和全国的无政府状态相结合的奇特的局面。在十年“文革”期间,前后虽有区别,后来成立了党政高度合一的“革命委员会”,恢复和建立了各级党组织,但阶级斗争的弦仍然绷得很紧,“群众运动”接连不断,法律荡然无存,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仍然很广泛(大都数人是被动和被迫的),意识形态支配一切,政治社会化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向每一个角落与领域推进。这一切基本上都不是人们自觉的行为,也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政治权力滥用的结果。这不是正向的政治发展,而是反向的政治倒退,因为它带有浓厚的封建专制主义的色彩。新中国的政治发展的进程在这个阶段被打断了,而且发生了政治倒退。
在第四阶段,邓小平主持大局,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政治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978年,中共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文化大革命”,摒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把全党全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全党全国的面貌焕然一新。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政治发展也令人欢欣鼓舞。在政治上,通过改革与创新,取得重大成就。这些成就表现在:第一,发扬民主,建立法制,包括建立和健全立法、司法系统;第二,破除个人迷信,削减个人集权,党中央设立书记处,不设党的主席,确立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第三,恢复设立国家主席,健全了国家机构,并废除了国家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建立了任期制和离退休制度;第四,党政有所分工,基本取消了对口设“部”,党政关系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观;第五,各级人大的地位得到加强,各级政府的职权得到履行,司法机关的作用也大大加强;第六,民主党派得到发展,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得到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得到了巩固和发展;第七,纷纷建立的各种群众组织的政治参与和民主监督受到重视;第八,开展了政府机构改革,提出了“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第九,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取得重大突破,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实行村民自治;第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规定共产党必须在宪法与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这些成就表明,在改革开放的前十年,政治领域既有制度恢复与完善,也有制度创新;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基础有所扩大,民主化的程度也有所提高。新中国的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基础,是共产党领导的武装斗争和暴力革命奠定的,50年代的经济建设成就扩大了这个基础。但经过50年代后期至“文化大革命”的折腾,这个合法性基础被大大地削弱了。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地提高,这个合法性基础又得到了加强和扩大。这是新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治发展的重要指标。当然,政治体制的改革,政治制度的恢复、完善与创新,民主化程度的提高,更是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指标。总之,改革开放的前十年,是中国政治发展最好的十年,不管是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在政治建设、政治改革方向,还是在合法化、民主化和现代化方面,政治发展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在第五阶段,也就是改革开放的后十年,中国政治发展的形势发生了重要的变化。1989年,发生了全国性的政治风波。以此为界碑,中国的改革形成了先经济后政治的格局。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很大的飞跃。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政治发展也有进步,但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相对较慢,主要是进行基层民主选举,加强法制,开展机构改革等。原已有所改观的党政关系在很多地方又恢复原状,党政合一,以党代政,比改革开放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权力集中的现象又在重演。
总之,新中国50年的政治发展是艰难曲折的,有高潮,也有低潮,甚至有倒退。总结新中国50年政治发展的历程,可以得出相互联系的两点结论:第一,什么时候抓经济建设,政治发展就会有进步;什么时候抓阶级斗争,政治发展就会遭受挫折。第二,在进行经济建设的时候,一定要进行政治改革和政治建设,以政治发展来促进经济建设,否则经济和政治同样也会遭受挫折。这是我们应该牢牢记取的经验和教训,什么时候也不能违背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和客观规律。
三、政治发展的特征
西方政治发展理论一般地分析了政治发展的阶段性、共生性、渐进性和地域性等特征。阶段性是指政治发展所必经的三个阶段(传统社会、过渡社会和现代社会)。共生性是指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紧密关系,是一种“共生的社会现象”。渐进性是指政治发展一般是通过渐进改革的途径实现的。地域性是指政治发展是专为第三世界国家设计的。政治发展的这几个特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中国也是适用的。但一国的政治发展,除了这些共性之外,还有自己的特殊性,具有自己的特征。中国的政治发展除了具有阶段性、共生性、渐进性特征之外,还具有内容的有限性、方向的主导性、速度的滞后性和文化的制约性等特征。
阶段性、共生性、渐进性是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所具有的一般性特征,中国也不例外。政治发展阶段性特征,反映了政治发展是一个量变的累积的过程。共生性特征表明,政治发展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经济发展能够推动政治发展,政治发展也能够带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之后,除国力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之外,还会促进政治权力的下移、政治结构的分化和政治功能的转变,从而推动政治发展。合理配置权力,改善政治结构,转变政治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也能带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具有互动关系,因而也具有共生性。渐进性的特征也很明显。只有通过不间断的渐进改革,才能实现政治发展。新中国50年,就是通过渐进的改革,政治发展才有不断的进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20年中,这种渐进性的特征表现得尤为明显。
内容的有限性是指中国50年的政治发展不够全面,只有在某些方面有所进步。桑玉成、袁峰同志在《世纪之交的中国政治发展》一文中指出,世纪之交的中国政治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健全体制、调整权力、拓展参与、建设文化、开放政治。(《政治学研究》1998年第3期,第4~7页)这五个方面既是对新中国50年的小结, 又是对未来发展的规划,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其实,新中国50年的政治发展主要是在健全体制、改革机制、调整权力、发扬民主、加强法制、拓展参与等几个方面展开的。虽然是六个方面,但是仍然是有限的。逐步健全的政治体制,仍然缺乏竞争和活力,缺少制约和监督;机构改革进行了多次,但总是有反复;调整权力主要是在中央和地方上下移动,横向分权不足,党政没有分开,政治权力主要掌握在各级党委手里;发扬民主,主要是农村基层选举,其他方面仍不充分;加强法制,虽然做了许多立法工作,但法律至上的观念并没有树立起来。讲法,也讲情理,在中国人的观念里根深蒂固。政治参与明显地扩大了,但还不够。一是做得不足、不够、不充分,二是有些方面还是禁区,没有开展起来。从这两个方面看,中国的政治发展的内容是有限的,具有有限性的特征。
方向的主导性是指新中国50年的政治发展始终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的。过去的50年是这样,今后也将是如此。政党政治是现代政治最基本的特征之一。现代政党是政治过程中最活跃、最有能量的主体。世界各国政治都是政党政治,政党在各国政治中都发挥着核心或主导的作用。中国共产党通过武装斗争取得政权之后,在中国政治中一直发挥着核心和领导的作用。在前进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也犯过错误甚至是严重的错误,但她能够自己修正错误,跌倒了再爬起来,继续前进。事实说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在新中国50年的政治发展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着决策定向的主导性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江泽民总书记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因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在中国实行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发展的基本内容。所以中国的政治发展是“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舍此,没有别的出路。为保证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发展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廉洁奉公,从严治党,就是一个关键性的环节。
速度的滞后性是指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先经济后政治,政治落后于经济。这种发展战略在发展中国家也有先例,东亚“四小龙”一度曾经实行这种战略而取得成功。但在实行这种战略时应当注意,保持社会与政治稳定固然重要,但却不能因此而损害甚至牺牲改革与发展,三者的关系应该保持平衡。政治与经济失去平衡,改革、稳定和发展之间失去了平衡,就会出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改革难以深入,发展速度减慢,不稳定的因素也会增长。所以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距离不要拉得太大。
亨廷顿和韦纳在其合编的《了解政治发展》一书中所指出:“就解释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同模式而言,关键性的独立变项是文化。”文化的制约性是新中国50年政治发展的一个显著的特征。中国与外国不同的是,除了地方大、人口多之外,就是她的习俗传统的凝重和文化氛围的浓郁。中国的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而且文化的内涵丰富,保存完好。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所无法比拟的。这种内涵丰富的文化,历来与政治紧密结合,形成牢不可破的“政治文化”。什么“学而优则仕”、“读书做官”、“好皇帝主义”、“清官思想”、“为官作主”、“重义轻利”、“情重法轻”、“忠孝不能两全”等等,就是政治文化的表现。这种关于心理、情感、习惯、认知和价值判断的政治文化,不仅在古代中国充斥于世,而且在现代中国也是畅行无阻的。文化是有继承性的,是打不烂、割不断的,政治文化也是如此,而且它们总是要顽强地表现自己,千方百计地渗透、影响和制约政治。新中国的政治要比旧中国进步许多,文化也革新了许多,但终究离不开传统政治和传统文化的巢臼。“文化大革命”虽然号称“革命”,但它仍然是传统文化糟粕的复归。
四、政治发展的目标与模式
政治发展的目标与模式从总体上规制政治发展的方向,给政治发展提供动力。在政治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每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和国情的不同,因而其政治发展的目标与模式也是不同的。亨廷顿等西方学者,对政治发展的目标与模式提出过各自不同的观点,诸如民主政治、大众参与、政治合法性、政治制度化、政治秩序化等,总之都是一些西方化的目标与模式。但是,亨廷顿在研究了“世界政治的新时代”之后,得出了一个与他们先前的研究完全不同的结论:“政治和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因文明的不同而不同。”(《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第8页,新华出版社1998 年版)承认世界各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的目标与模式的不同,这是一次认识上的飞跃。至于如何不同,他的意见是“文明的冲突”,即文化背景的不同。这种认识是深刻的,但却是不全面的。
世界各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目标与模式的不同,文化因素是重要的。历史传统与文化背景的不同,的确会影响甚至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道路。但这不是唯一的,还有其他的因素也会起作用,比如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政治结构与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国际环境等等。这些因素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目标与模式,也会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发生重大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一个国家政治和经济发展的目标与模式,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模式和基本政策,按照江泽民总书记的说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见十五大报告)这里所规定的政治发展的目标是发扬民主,健全法制,社会安定团结,政府廉洁高效,政治局面生动活泼;政治发展的模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把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规定为民主法制、安定团结、政府廉洁高效、政治局面生动活泼,应该说是具体的、明确的、甚至是可操作的。当然,要实现这些目标,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需要全党全国人民艰苦努力,持之以恒,奋斗几十年才有可能。
中国政治发展的模式,应该而且必须具有中国特色。所谓中国特色,一是要求具有东方文化的神韵;二是政党政治不同于一般,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三是行政、立法、司法等国家机构之间的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什么,一般是指“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如何“当家作主”?人民选举代表,由代表“当家作主”吗?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实际上是由共产党代表人民“当家作主”。这里有一个政治合法性的问题。共产党依靠人民,通过武装斗争取得政权,这是合理合法的,因而人民拥护,政权巩固。50年过去了,难道不需要研究一下共产党如何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吗?这里提出了一个如何巩固和扩大政治合法性基础的问题。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中国共产党获得了新的资源,巩固了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扩大政治合法性的基础,解决共产党如何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中国政治发展所面临的关键性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有许多工作要做,但首要的和基本的工作是扩大民主。扩大民主可在现有的基础上,第一,做好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工作,逐步将这种直接选举扩大到乡、县两级;第二,逐步做到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首先取得党内外群众的同意和认可;第三,中低层决策逐步做到公开化,提高民众的参与水平,高层决策的咨询和方案选择逐步做到制度化,特别需要的时候可以试行公民表决;第四,党政的职能要分清,不能扯皮,也不能合一,要有法定的、明确的界限;第五,国家机构之间既有分工合作,也要有互相制约,实行权力制约,提高监督力度;第六,加强、提高各级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使她真正成为国家各级最高权力机关,共产党特别需要处理好与各级人大的关系,尊重她、服从她。逐步做到这几条,中国的政治合法性基础一定会扩大,政权一定会更加巩固,中国的政治发展也会走上几个新的台阶,也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中国政治发展的诸多目标。
在实现中国政治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将会逐步形成中国政治发展的模式,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以法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种模式既不是全盘西化,也不是完全的中国化,其内涵至少应该包括:①具有东方文化底蕴;②实行共产党领导;③党政分工;④国家机构之间既相互合作又互相制约;⑤健全法制;⑥扩大民主选举范围;⑦扩大民众政治参与;⑧政治合法化、制度化。在此基础上,将会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即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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