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现代重建_世界历史论文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现代重建_世界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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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一项历史性回应或结果,就是民族主义(实为“国族主义”)浪潮及其在全球展开的以现代民族国家为基本政治单元的现代世界格局。大体说来,西方现代民族国家体系是古典自由主义及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政治结果,其拓展也可以看成西方世界对马克思主义及其激进社会运动的反拨性回应;东方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则是马克思主义与东方民族各自独特的民族解放、国家独立及其现代化事业直接结合的结果,其间现代中国与前苏联又存在着重要区别。现代中国多民族国家的重构,从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逻辑,且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现代转化的结果。这一历史实践,连同其略显复杂的当代境况,值得阐述。

       马克思的学说在何种程度上与民族国家发生关联,值得探究。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即包含了对单一民族国家构想的批判。单一民族国家(single nation,single state)是合于古典自由主义及其早期资本主义的民族国家类型,单一民族国家理论体系,正是由亚当·斯密初步开展而在李斯特那里完成的。古典自由主义及其古典国民经济学,即是单一民族国家观的学说及其学理支撑①。古典自由主义最初偏向于无政府主义,但在论证财产权、国民保护以及领土归属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单一的民族国家观。对于亚当·斯密而言,单一民族国家观乃从民族到国家的直观想象;对于穆勒与马志尼而言,则是政治国家对民族的自觉规定(其间欧洲各国又有差异)。前者只是族群国家(ethnic nation),后者则是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框架下的民族自觉及其自治,尽管在现代世界史上,族群国家与民族国家之间一直处于难分难舍且艰难的结合地带(其中,族群国家与民族国家各自理据迥异,前者是族群的自然且前现代式的集聚,后者则是国族的集聚与社会动员)。而且尽管“族群国家的思想往往孕育着悲惨事件诸如人口迁徙、领土瓜分和种族清洗的种子”②,但是,在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族群国家实际上被民族国家所默认,并不加分辨地形成所谓单一民族国家观。而单一民族国家观,同时也成为当时保守的国家主义及其历史主义的现成观念。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英法“先进国家”大体都经历了从普遍化的世界主义向国家主义的转变,而“落后”的德国所表现出来的观念论探索,有其实实在在的客观精神,即“国族精神”或“民族精神”的自觉——一种最后由俾斯麦实现出来的国家精神。欧洲先进国家的现代转变经历了由此前激进的社会运动(启蒙运动算是其中温和的一种,激进民主主义及共产主义运动乃其典型)到保守的民族国家观再到扩张的帝国主义的转变,在这一向海外持续扩张的殖民化世界地理空间中,民族国家与帝国主义合为一体,即“民族帝国主义”。

       马克思显然反对本质上已经资本主义化的民族国家观。马克思要求以人类社会并通过将无产阶级确定为历史主体,进而取代市民社会、阶级以及民族。马克思的未来社会构想,显然不属于民族国家所厘定的古典自由主义框架。古典自由主义所确定的,本质上是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这一观念的核心理据看起来是这样的:“在巩固民族理想的同时并不无视其他的人类价值观念——民族的理想应该依据这种人类价值来衡量。这个过程的结果是:对于合法的民族目标以及追求整个目标的手段的重新厘定。”③然而,在西式民族国家相当长的实现过程中,却是古希腊式城邦对外邦的优越感以及城邦中自由民对奴隶的“自由权力”之剥夺的再现,并且带有现代帝国主义的历史本质,因而愈是单一的民族国家,就愈是激化新的民族矛盾及其种族冲突,而保守主义显然越来越难以“兜住”被压迫、被剥削民族反抗西式民族帝国主义、寻求民族独立解放的“底”。实际上,在亚当·斯密及李斯特等借用民族国家的“门槛原则”所强化的地域的民族国家,本身已经隐含着民族沙文主义指向,这一在很大程度上与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初衷相违拗的倾向,在资本主义的随后发展中变成了现实。

       马克思主义的兴起,本身就表明此前单一民族国家观的不可能。但马克思的人类社会构想显然反对无政府主义,也拒斥空想共产主义,因而又蕴含着相应的民族国家形式。在现实的意义上,马克思主义蕴含或默认了多民族国家。在马克思那里,民族虽然也是一个社会实体,但不像阶级、国家那样只是政治性的社会实体,民族还有其人类学的固有属性及其多样性。马克思显然是重视民族多样性的。正是基于这一点,马克思十分关注东方社会独特的发展道路,强调应尊重东方民族对于现代发展道路的自主选择。马克思对西方资产阶级民族的批判,直接蕴含着对东方民族的价值关怀。

       马克思确实是以阶级的方式来分析和集聚民族,他不承认资本主义框架下民族还能保持其独立性(但并不否认民族的自然性),随着资产阶级开拓的世界市场,已使一切地方的、民族的东西“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并“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④。因此,民族本身已经不可能成为社会权力的主体,而民族国家,不外乎是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政治形式,同样不可能代表先进阶级,这在马克思完成的无产阶级超越民族并成为新民族的论述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来:“工人没有祖国。决不能剥夺他们所没有的东西。因为无产阶级首先必须取得统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把自身组织成为民族,所以它本身还是民族的,虽然完全不是资产阶级所理解的那种意思。”⑤这里,由资产阶级在其发展过程中所重构的民族国家,实是所谓“所理解的那种意思”的题中应有之义。后来,伯恩斯坦等第一国际理论家即从这一方面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实质的问题在于——这显然已经溢出了伯恩斯坦的论域,马克思必定不同意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即资产阶级式的民族国家,但并非将民族化为阶级而一了百了。其一,细心的人可以读出,其用阶级来统摄民族,有一个大前提或目的论环节,即民族性从属于在世界历史的积极重构中被把握的人类性,而人类性并不意味着对民族性的抹杀,马克思终其一生关注历史学及人类学,实有其原因。实际上,为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所肯定的那些人道主义理据,本身就蕴含于马克思的历史科学之中。在此,通过阶级及阶级斗争实现的新民族及其集聚,乃是手段与方法,不是目的。其二,为了让人们更好地理解无产阶级的集聚功能,马克思直接借用了“民族”这一概念。在《共产党宣言》中,阶级理论占主导地位。有意思的是,这些阶级话语却附带着大量的民族话语。在马克思那里,“民族”是在两重意义上使用的,一是作为社会的民族,表明一个客观的并可能被历史扬弃的社会实在;二是具有集聚功能的民族,这一概念比其他群体概念更具有精神集聚功能。马克思深谙“民族”的后一重含义。无产阶级概念既显示出权力的暴力方面,也显示出空前的族群集聚与包容性。因而,相对于常规的、现代的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出现的没完没了的民族主义纷争及其族群撕裂,作为历史主体的无产阶级,似乎更应承担起表述族群团结的功能。由此扩展开来,马克思主义理应比自由主义在实现多民族国家及其集聚方面占有优势。当然,在这方面也有必须认真吸取的历史教训,正如诸多现代性资源总有正反两方面效应一样。

       马克思虽然没有对“多民族国家”作出论证,但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双重批判,即蕴含了对单一民族国家观的批判,进而蕴含着多民族国家的合理建构。在马克思那里,欧洲民族国家与欧洲资产阶级具有同构性,因而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历史性质及其局限性的判定,实际上蕴含着对欧洲自由主义的民族国家的批判。在马克思的人类解放构想中,人类社会中的被压迫的阶级及民族,才是未来世界的历史主体。在这样的视野中,马克思把非西方民族看成是当然的解放主体。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上,马克思主义在西方与东方呈现出不同的历史效应。对西方而言,马克思主义之后是西方自由主义的多民族国家体系的建立以及西方中心主义的持续巩固,在那里,马克思主义所批判的资产阶级国家,在汲取马克思的批判资源并建立起西方现代多民族国家体系时,也同马克思主义相疏离且对立起来。对东方而言,马克思主义的人类解放思想成为落后民族国家实现民族解放与国家独立的当然理据与指导思想,因此,东方世界的现代民族主义运动及其多民族国家重构,与马克思主义更具亲和性,马克思主义运动由此实现其东扩进程。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重构,显然从属于这一历史进程,并构成了其中的典范。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直接体现为中国现代多民族国家的重构。

       现代中国之所以拒斥自由主义并选择马克思主义,是由中国传统、近代中国的世界处境以及现代中国国族建构的历史任务所决定的。中国不同于欧洲,欧洲在文化传统、地缘、地理、人口以及政治上具有多个中心,因而“分”是基本传统,“合”虽常成一时之态但终究是理想。近世以来的工商业及资本主义更是多个民族国家的分治格局,自威斯特法伦合约之后,整个欧洲逐渐步入民族国家传统,至19世纪中期以后形成西方民族国家格局。在西方民族国家与自由主义之间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作为去封建王朝及其教权而诞生的民族国家,本身就是世俗国家及其王权的形式;民族国家同时也是市民社会的实现形式,市民社会离不开民族国家,吉登斯则干脆将二者等同起来。由市民社会而形成的自由主义显然进一步巩固了民族国家,因而伴随着古典自由主义的形成,也确定了民族国家的基本传统,即多个或单一民族国家或多民族国家形成的欧洲民族国家的分治格局。

       中国则是以中原农业文明为中心、以儒家为文化主干、以汉民族辐射和涵化周边民族同时共享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东方古老国家。这是一个以中华传统为核心认同、以“和”与“合”为核心理念的文明体,其政治意识中包含着古老的社会主义传统而不是自由主义及资本主义传统。在中华民族认同中,没有也不可能接受所谓单一民族国家观念。以西方民族国家为主导的近代世界,不可能给中国“分享”资本主义的外部空间,不可能任由中国选择自由主义式的多民族国家建制,反而通过武力与资本的强力输出,使中国沦为西方及其帝国主义进行海外掠夺与扩张的殖民地及半殖民地。因此,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重构,一方面须顺应世界文明之大势,另一方面注定不能依赖于西方资本主义及其民族国家建立的既有路径。事实上,试图以西式自由主义的民族国家重构为典范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革命只能是不彻底的革命,无论单一民族国家还是自由主义的多民族国家,在中国现实历史中都是不可能的。

       自19世纪50年代起,伴随欧洲民族国家体系的成熟,便是中国建立民族国家的焦虑。李鸿章曾断定中国处于“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此焦虑也是题中应有之义。面对西方列强之船坚炮利及其分化图谋,晚清不仅呈分崩离析之势,而且逐渐分化为列强之殖民地。1902年,梁启超创造性地提出“中华民族”概念,以之为统一中国之“国族”概念,孙中山也对“国族”概念多有论述。但考察当时中国知识界,多接受欧洲社会达尔文主义及其种族主义。在此背景下,实是接受了单一民族(其中相对进步的力量则接受了自由主义,但在社会达尔文主义背景下,单一民族国家与自由主义又是合而为一的)。从有关文献看,梁启超(包括康有为)已形成民族国家的自觉,其标准大体是西式民族国家,但已经开始注意到中国国族的特殊性。而且,同孙中山早期、邹容、汪精卫主张极端的单一民族国家相比,梁启超是将满族包容于中华民族之内,坊间称其为“大民族主义”也未尝不可⑥。20世纪初中国流行的大汉族主义,与从域外简单接受社会达尔文主义及种族主义是有直接关系的。诚如杜赞奇所言:“世界性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与共和革命的反满政治共同制造出了一个纯粹由汉族构成的民族群体的理念。”⑦而且,由此强化的汉民族主义,同时也激起了少数民族的强烈的自我认同与自觉意识,并在观念上为现代中国的多民族问题埋下隐患。

       当时的中国思想家,就主流而言,是学习近邻日本。然而作为单一民族国家,而且正在肆意扩张、并成为“亚洲日尔曼”的日本正在构建从属于它的东亚史。其对中国史的研究,实际上是自觉服务于这样的“历史叙事”的。桑原骘藏对中国历史的四个分期⑧,其意图是通过对中华民族汉民族的衰落过程的描述,对汉民族作为中华地区主干民族的地位予以否定,为周边民族之“入主中原”确立起历史合法性,进而为先行西化的日本成为东亚轴心预留某种合法性。当然,日本的这种企图并不是迅及付诸实施,但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一批历史学家确实肩负着某种“使命感”,仿佛半个世纪之前法国或德国的“使命感”,此使命感就隐藏在“单一民族国家”的构想背后。中文里,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概念并非自古就有,而是经由日本传入中国。单一民族国家的日本,民族与国族合二为一,因族群集聚,则以民族代国族。日本输入中国的并非只是一个民族概念,而是同时塞进了一套民族国家的价值观念。试想,若最初引入并展开的是“国族”,并在现代汉语中将“国族”与“民族”区别开来,该是一种什么情形?当时,尽管不少中国思想家识别到日本正在形成的野心,但是,由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盛行,依然有为数不少的人士主张单一民族国家,反其道而行之,汉民族中心主义兴盛起来。孙中山有关“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之类的说法,对于中华民族的包容性是有很大破坏作用的,因而孙中山后来很快用“五族共和”予以修正,甚至在此后认为“五族”也不足以代表中华民族的“多”,可见其逐渐形成有关中华民族的国族自觉。

       革命党人是极力主张单一民族国家观的,看来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其革命逻辑中包容的民族分裂“正中”域外帝国主义思想的“下怀”。“革命党人既然把民族与种族等同起来,就很难反对日益发展的蒙古独立运动及独立的蒙古国的建立,也无法对付西藏和新疆的危险局面。正是在这些事例中,孙中山和新建立的民国领袖试图用自己的政敌即维新派和清廷所阐释的文化主义民族观的叙述结构来补充自己的种族主义的叙述结构。中华民族开始由‘五族’(满蒙藏回汉)组成,从而中华民族继续承袭着大清帝国的边界线……种族作为民族基本成分的叙述结构本身也烟消云散,或许被纳入了更大的反对帝国主义的共同历史经验的更大的民族主义的叙述结构之中。”⑨在一个分崩离析、族群分裂的末世及乱世,孙中山重聚中华民族精神,自觉展开国家民族的重构,难能可贵,且开创国民革命,使中华驶入现代国家行列,尊为国父,理所应当。然而在内外两个方面,孙中山及其国民革命均难以承担现代中国多民族国家重构之大任。对外而言,孙中山承继的看似欧美社会达尔文主义及其种族主义,但显然没有欧美民族国家之集聚力。换句话说,其于纷乱及军阀割据状况下进行的国民革命,对内产生空前的集聚效应,但于外必是从属于欧美强势而默认半殖民地化的处境,因而也会损及国民革命效应。比如,国民革命竟主要是基于汉民族自觉且有意向少数民族闭锁。尽管孙中山后来于理路及阐释上对少数民族有所包容,但实质上还是汉民族中心主义,因而终不能以之为据支撑现代中国多民族国家。对内而言,孙中山及其国民革命代表的是民族资产阶级。而民族资产阶级仍处于生长状态,犹受制于域外帝国主义,而且在特有的国内外格局下发展成了官僚资本主义,实际上逐渐丧失了国民的信任与支持。对少数民族采取的政策,虽有团结与笼络,但实质说来还是疏离与排异。当然,这也与国民革命的历史境遇有关。

       国民革命实质上可以看成是在西式现代世界史状况下建立民族国家的尝试。这一尝试最终没有成功,究其原因,其一,西式民族国家不能直接引为现代中国民族国家的当然理据;其二,近代中国的世界境遇使其不可能成为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其三,中华民族的独特的地缘地理、文化习俗及政治传统,使其本不可能成为尤其受种族主义支撑的西式民族国家。现代中国必须超越国民革命的逻辑,在更大的历史逻辑及族群包容性中寻求多民族国家的建立与建设。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境况下,作为内在地超越西方资本主义及其民族国家观、并蕴含着非西方关怀的现代思想,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现代多民族国家重构的主体资源。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尽管包含着阶级及其阶级斗争的思想,但马克思主义有着丰富的关于人类解放的追求、关怀与视野;社会达尔文主义则是典型的欧洲中心主义,且不符合全球时代的人类共同要求,放任社会达尔文主义,其结果必然是帝国主义及其殖民化,无法解决非西方社会的问题。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方法特别表达为西方与非西方社会的压迫与反抗关系,实有其世界历史的机缘,也由此改变了世界历史的既定逻辑,正如马克思主义乃是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批判和遏制,并由此改变了西方现代思想的走向,马克思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实际上也是对民族国家的历史批判,而合于马克思的人类解放及其非西方关怀,历史性地衍生为非西方多民族国家的独立与解放。马克思主义是通过俄国革命而传人中国的。“十月革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是第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多民族国家。苏联通过马克思主义及社会主义实现了多民族国家的整合,这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典范。但中国有自己的多民族整合传统,历史地说,中国既不可能像近代欧洲那样区分为各自独立的民族国家体系,也不必像苏联那样不得不通过建立加盟共和国,以缓解马克思主义以及泛斯拉夫主义依然不能缓解的境内民族矛盾。前苏联多民族的集聚实际上还是形式集聚与强力集聚,境内诸民族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现代以来集聚起来的政治共同体,俄罗斯帝国形成的民族国家,到列宁、斯大林集诸多民族国家的联邦,其稳定性同中国境内诸族群因地域地理、人口流动以及资源关系而长期形成的依赖型的互动关系,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现代中国显然通过社会主义进一步巩固和集聚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传统,这一过程是有机的,并且已经成为现代中国诸民族团结的基本资源与传统。前苏联的分崩离析,很大程度上是其在激进的社会主义实践中过度利用、而反过来受制于民族主义的消极后果。在前苏联的政治实践中,族群(ethnic)被直接解释成了国族(nationality),进而不仅造成了“民族”概念的混乱,而且埋下了民族矛盾的种子⑩。前苏联建立的联邦实际上是“民族国家联盟”,因而联盟的垮台即为民族国家的独立创造了条件;然而,因联盟中诸民族国家的境遇及其传统又各各不同,这又反过来决定了其在新的转型过程中的艰难,苏东剧变之后这一地区持续不断的民族纷争,都是与此直接相关的。与此同时,近代中国的艰难转变,实际上已造成国家民族认同的薄弱与族群间矛盾的不断加剧,靠国民革命援引的西式民族国家已经难以实现现代中国国家民族的重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虽然也吸收了马克思阶级化的民族理论,但却前所未有地完成了对域内各民族的集聚,并在这一过程中避开了简单模仿苏联式联邦可能造成的麻烦。

       现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多民族国家模式,显然也经历了一个过程。一百年前,中国国势渐衰、外强欺凌,且国内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当时自由主义的民族国家重构方略也曾颇有市场。事实上,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尽管一些早期中共领导人,也认同自由主义的民族国家构想或联邦共和国的构想,但是,随着对中国传统及现实的深入把握,随着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自觉,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越来越明确地意识到,应以中华民族固有的多民族统一传统为基础,实现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现代重构;而立足于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创立的历史实践学习并转化马克思主义,也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当然理据。当毛泽东在延安时期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即已经形成了中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重构的基本政治构想。中国共产党所采取的“农村包围城市”以及“全民动员”的战略,包括革命道路的地理线路,完成了民族地区及其国民面向激进的现代政治的启蒙与观念转变,因而特别完成了民族地区的现代转变,相比于延续一个多世纪的族群分裂乃至于撕裂,这一贡献难能可贵。实际上,通过确立先进的阶级与人民观念,相对落后的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很大程度上遗忘了所谓民族身份,进而通过政治忠诚显现为国家忠诚;而通过底层民众的觉醒,中国共产党解决了民族地区普通民众对人民共和国的认同问题。在此基础上,新中国确立人民共和国政体而不是联邦共和国政体,使这一构想得以巩固为政治制度。人民共和国对内强调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共生共荣,对外主张独立自主,注重与广大非西方世界及发展中国家结盟。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世界形势的新变化,毛泽东适时提出了“三个世界”理论。在“三个世界”框架中,中国被定位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显然更益于巩固自身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结构及其稳定团结的局面。现代中国多民族国家重构的实践,创造性地发展和转化了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民族理论,也发扬了自身的多民族传统,通过广泛深入的社会动员,推进了诸民族面向现代中国的国族认同,形成了民族团结的局面,且使现代中国得以立身于世界民族之林。

       改革开放,无疑使现代中国的国族重构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面临新的问题。中国改革开放的外部空间,正是新自由主义的全球空间。新自由主义依托于资本、技术、军事以及地缘等优势,强化了其帝国性质,与此同时也带来全球民族国家体系新一波的震荡。在新一轮文明对话及博弈中,西方实际上延续并且加剧了对东方世界的单一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一个正在快速崛起的东方大国,呈现出某种对外部世界相对无害的分化乃至分裂状态,显然是一些西方右翼力量所愿意看到的。西方一些右翼政治势力,显然在利用民族问题,加大对中国的分裂力度,域内外的恐怖主义也呈抬头之势。原因在于,中国在经历三十多年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其中既包括民族本身的矛盾,也有其他如经济、民生、宗教、社会问题在民族问题上的折射与反映。

       自由主义不可能成为中国的主导,但客观地说,自由主义对于推进中国的现代转型还是发挥了一些积极的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建设、社会建设等等。况且,自由主义传统本身也在发展,比如,与社会达尔文主义、种族主义及早期资本主义时代的古典自由主义相比,19世纪中叶以后直到今日,自由主义经新自由主义向新古典自由主义转化;而西式民族国家体系格局也在经历不断的变化,不存在确定且固化的民族国家结构(包括领土结构),全球资本主义时代的民族国家更是经历和正在经历深刻的变化。中国并不自外于如此全球格局,因而需要恰当应对,以实现国家与社会的持续进步。

       (一)确当理解现代中国作为国家民族(简称“国族”)的建设与认同。世界历史时代,各民族国家的国族重构是一个持续推进和完善的过程,在全球化时代更是如此,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的国族重构,尤其如此。中国的国族重构,必然要求完成从“天下”帝国向面向现代世界民族之林的多民族东方大国的转变;而现代中华民族国家的重构,必然要求实现诸民族面向国族的集聚。现代中国诉诸马克思主义,完成了相对封闭状态的国族认同,并且成为长达半个世纪的“冷战”时代的资源,但是,面向开放世界的国族认同建构,依然是迫切而严峻的任务。这样的任务,必然是有机团结而不是机械团结,因而特别体现为制度建设。至于网络化、跨国资本主义及其种种后民族国家或非民族国家观念对多民族国家重构的冲击,也不容小觑。特别是在公正体制有欠完善的结构中,全球化格局下的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对中国而言总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国族建设是当下中国国家建设的关键任务。国族建设的重心是国家精神(11),其目的是达致国家认同。客观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这方面留有不少欠账,也生发出很多问题。如前所述,新中国较为成功地解决了革命逻辑下的国族集聚,并形成了阶级化的民族理论传统,但这一传统能否并在多大程度上成为改革开放和建设时期的民族理论资源,显然是需要反思的。阶级化的民族理论还是反映了一种矛盾与对立的民族关系,甚至默认了汉民族与少数民族的“不平等关系”,因而在当下不仅无益于解释民族问题,还会不时激化矛盾。总的说来,基于当下社会治理实践,我们认为从社会理论而不是政治哲学层面发挥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方法,并吸收现代社会冲突理论等资源,将更有益处(兹不细述)。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方法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不断发展与创新,阶级化的民族理论话语也需要与中华民族传统结合起来,与今日中国国家认同状况结合起来。与此同等重要的是处理好民族自觉与国家认同的关系。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现代中国存在着国族认同滞后于民族自觉的情形(12),这在一些区域、领域、职业以及年轻一代那里表现得十分明显。当然,这并非意味着认同国家主义。全球时代的确存在着一定的民族国家式微倾向,但毕竟民族国家仍是全球时代国际政治的基本单元,而中国本质上是秉承和平主义理念的多民族国家,是政治国家,因而必当以恰当方式发挥应有的国家认同与整合功能,基本的国家认同仍然是不言而喻的。

       (二)恰当理解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传统,把握这一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及其方向。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传统是现代中国多民族国家重构的基础,中国依其常态及可持续的历史逻辑,不可能走单一民族国家之路,而必然是面向多民族国家模式;任何一种主张暴力与强力的政治观念,在中国化的过程中都应当与中国传统所崇尚的和合精神相契合,而中国传统的天下观也要求进行相应层面的转化,包括面向族群多样性的转化。基于民族传统以及现代世界背景,中国的多民族国家模式,也不可能是自由主义的多民族国家模式,而必然是社会主义的团结模式。当然,中国的多民族国家模式拒斥自由主义,但并不意味着拒斥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现代文明的基本价值与理念。事实表明,这些价值与理念更应当成为、并且正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建设的基本价值与理念。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直接推进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现代重构,并已取得了非凡的成就,成为解决现阶段诸多民族问题、推进民族发展的基础。解决各民族的民生及其发展问题,推进国族的重构与认同,显然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现代中国没有选择自由主义并驯服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民族国家道路,而是承继中华统一多民族传统并选择了马克思主义的多民族国家道路。为区别西式民族国家道路,坊间趋向于称中国多民族国家为“文明国家”,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文明国家”的命名还是失于笼统,且有排斥意味,也缺乏独特的内涵,更像是一种自我定位,看来还需要斟酌。撇开称谓,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把握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传统及其现代转化。在帕米尔高原这个“世界屋脊”的巨大的“东坡”,这方土地长期以来诸族群形成了交流融合且和而不同的传统与习俗,世界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的集聚效应更趋显著,且由现代中国完成了中华民族前所未有的集聚。当下时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传统仍然持续,并逐渐造就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尽管存在诸多消极因素乃至不确定因素,但大势已定。

       (三)改革开放时代的中国多民族国家重构,理应在遏制新自由主义之全球扩张、承担应有人类责任方面产生积极作为与影响。

       从种种情势看,当下世界族群自觉的活跃程度正在加剧。现代世界史上,民族主义经历了三波浪潮,先是威斯特华伦合约之后,欧洲先进国家及老牌国家影响下的民族国家重构,后波及美国的国族重构;继之是俾斯麦统一德国,开启欧洲(不包含一部分东欧及南欧)的民族国家格局;再之后西式民族国家向现代帝国的转变,又激起新一轮更大范围的全球民族国家的重构浪潮,以苏联和中国为引导,波及广大第三世界。全球资本主义正在兴起新一轮的民族主义,这一轮民族主义更加复杂,且看起来颇有些失范。一方面是民族问题的泛化或空心化,在经济全球化格局中,族群认同淡出;另一方面,在许多地域及场合,民族自觉又十分较劲,实际上已经与无政府主义及民粹主义混杂。基于族群自觉的多样性诉求看起来已经取得政治正确性,以至于经常令国家治理层束手无策。在某种程度上说,仅仅基于族群自觉而无更多政治理据的国族重构,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过时的族群国家观。世界上形成的现代国家近二百个,族群五千余个。如按照族群国家划分,有五千余个国家,这几乎难以想象。就此而言,不断的分离主义式的族群国家,无疑是对已经形成传统的现代国家结构及其社会群体的撕裂。就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外部扩张效应看,它实际上仍在持续地将自由主义的单一民族国家观输入非西方国家,这依然是今日中国在全球资本主义时代面临的挑战。

       新自由主义的持续推进,是近几十年全球范围内民族宗教矛盾冲突频发、恐怖主义多发的最重要原因,甚至有可能带来世界秩序的新的动荡与灾难。从价值层面而言,中国道路有理由摆脱新自由主义的全球空间,并在克服资本逻辑、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方面形成积极作为。中国走的是和平主义的发展道路,因此,对外不称霸,推进世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共襄人类进步、和平与文明事业;对内尊重各民族的差异与多样性,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乃中华多民族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多民族国家的重构绝非国家主义,更不是强国家主义或帝国主义,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中国道路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定是与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相统一,且必然要求积极呼应人类文明及人类解放的正确方向,而不是与当代人类文明对立起来。

       注释:

       ①参见[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2页。

       ②[英]莫迪默等著:《人民·民族·国家》,刘泓等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45页。

       ③[以色列]耶尔·塔米尔:《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陶东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第74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6~277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1页。

       ⑥从梁启超创造“中华民族”概念可以看出,他已经意识到种族主义在分析民族时的局限。杜赞奇认为:“虽然梁启超曾经反对过革命党人狭窄的种族主义并把后者的‘小民族主义’与他自己的‘大民族主义’相对立,但他也并未能完全避免他所吸收的话语中的种族主义的理论基础。进化论的时间观渗透在其历史中,并尤为清楚地表现在如下论点中:没有线性历史的人民将会很快被挤出历史舞台,因为他们无法形成群体团结对付来犯之敌。此外,梁启超毫不怀疑只有白种人、雅利安人和黄种人(至少是潜在地)才拥有历史。但梁氏并没有断言民族只能是单一种族的政体。”([美]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究》,王宪明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5页)

       ⑦[美]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究》,第35页。

       ⑧四个分期是:上古,即史前至秦皇统一中国,乃作为种族(race)的汉族的缔造时代;中古即秦皇至唐亡,乃汉民族极盛时期;近古即唐至明亡,乃汉族渐衰,而蒙古族兴起时代;近世即清以来至西人东渐时代。关于中国史,梁启超也有三阶段的说法,即夏商—秦汉魏晋的阶段,乃“中国之为中国”或汉族之中国形成,晋以后则为“亚洲之中国”,乃中华民族之一体化阶段;康乾盛世之后的“世界之中国”至清末,为“世界之中国”阶段。梁启超的分期试图呈现中华民族的一体化格局,指出“世界之中国”阶段的问题乃至于困境,也描绘了面向世界的中国的前景。桑原骘藏应当是在知晓了梁启超的三阶段后才提出四个分期,但其历史意图却是明显无误的离心化中国取向。桑原的四分期出自其《支拉史要》,这部著作原题为《东洋史要》。参见[美]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究》,第37页。

       ⑨[美]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究》,第75~76页。

       ⑩马戎:《中华民族史与中华共同文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11页。

       (11)参见拙文《民族国家框架下的国家精神》,《哲学研究》2014年第7期。

       (12)参见拙文《现代中国的国族认同与民族自觉》,《天津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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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现代重建_世界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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