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推行“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论文,粮食流通论文,一主多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保证12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是保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解决好这个问题,一是要抓好粮食生产,为社会提供足够的粮食和其他食品;二是要抓好粮食流通,把粮食和其他食品顺畅地从产区供应到销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和流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产决定流通,流通又反过来促进生产。近年来,我国又出现了粮食丰收而流通不畅的情况,说明现行的粮食流通体制亟待改革和完善。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和中阉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化改革,推行“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对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推行“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是改变流通制约生产状况的关键
从多年的实践看,我国年度间粮食的供求是不均衡的,既有供求平衡有余的时候,也有供不应求的时候。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粮食出问题往往是在粮食丰收、供求平衡有余的时候。粮食多那么一点,就会出现流通不畅,主产区卖难,市场粮价跌落,“谷贱伤农”,导致来年粮食生产滑坡。这种“丰收后的滑坡”曾多次反复,几乎成了一个难以跳出的怪圈,不仅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制约了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也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从本质上讲,这种现象并不说明我们的粮食多得不得了,主要是粮食流通体制不顺造成的,当然也有仓容不足等实际问题。而且这种粮多,也主要是多在主产区,多在某一品种,属于结构性和区域性的多,并非普遍性的多。比如说1996年丰收,粮食多一些,从地区来说,主要是东北三省和内蒙古等主产区多;从品种来说,主要是玉米多一些,大米基本平衡,小麦还不够用。要改变这种结构性和区域性的不平衡,只有改革和完善流通体制,做到货畅其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如果当年总量平衡仍然有余,就可以使用储备手段,把余粮全部收购储存起来,以丰补歉,实现粮食供求的持久平衡。去冬今春以来,中央决定增加专储粮收购计划数百亿斤,以定购价(高于市场价)收购,对议价粮要求按照保护价敞开收购,搞活粮食流通,以保护农民积极性,再夺今年农业好收成。
粮食流通不畅主要是由于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粮食购销由国有粮食部门一家承办的体制,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粮食产量的逐年增长,商品量越来越大,区域间的流通量越来越多,仅靠国有粮食部门这个主渠道一家已难以承担;二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需求也不断变化,就吃粮来说,人们要求吃新鲜的、质量好的、经过加工和包装的。对于这些新的市场需求变化,单靠国有粮食部门难以适应和满足。这几年粮食部门零售市场的占有率日益下降,就说明了这个问题;三是现行粮食流通体制经营机制不灵活,中间环节过多,流通费用过高,亏损、挂账增加,财政负担沉重,也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从以上情况来看,我国要做到坚持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解决12亿人口吃饭问题的方针,不仅要抓好粮食生产,还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适应粮食生产发展和消费需求的流通体制,变流通制约生产为流通促进生产。
解决粮食流通不畅的出路何在呢?总的原则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经营的方针,推行“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就是说,以国有粮食部门为主,以用粮大户和供销合作社、农业、农垦等部门为辅,多渠道参与粮食购销,实行必要的有序的竞争。这样做的好处是:流量大了,流速快了,就能真正做到货畅其流,搞活粮食的购销与市场;多渠道参与粮食流通,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大家围绕着提高经营效益,争先推出新鲜、优质的粮食及其加工品,努力改善服务,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多渠道参与流通,国有粮食部门的零售任务会相对减少,但可以充分发挥其管好用好定购粮、储备粮,以及搞好粮食批发、市场调节等的重要作用;粮食经营效益提高了,可以减少财政补贴,减轻财政负担,把省下来的这部分资金转移到国家经济建设上去;多渠道分流粮食,还可以缓解国有粮食部门仓储设施不足的矛盾,充分利用社会闲置的仓储设施。
如何推行“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搞活粮食流通
“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渠道,是指国家定购粮、储备粮由国有粮食部门这个主渠道收购,其余的商品粮由主渠道和农业系统、农垦系统、农村供销合作社以及其他经过批准的用粮大户组成的多渠道共同收购,一起参与经营。
应当肯定,国有粮食部门多年来经营粮食,执行政策性任务,做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现在,要按照政企分开、经营和储备分开、中央和地方责任分开、新老挂账分开的“四分开”原则,进行改革,加强管理,实行综合经营,使其焕发新的活力,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同时,在新的形势下,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增加粮食流通的辅助渠道,完善流通体制。从现阶段来看,增加粮食流通渠道,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农业、农垦系统和农村供销合作社介入粮食的流通,实行产、加、销一条龙经营,使商品粮从生产到进入市场坐上“直通车”。在这方面,上海市首先取得突破和成功,得到了中央的肯定。上海的做法是,改变国有粮食系统一家经营的局面,实行粮食系统、农业系统和农垦系统三家国有渠道经营粮食,形成竞争局面,大家在竞争中千方百计减少环节,改进服务,提高质量,综合经营,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农业系统的公司购销粮食赚了数百万元,没有要财政分文补贴。农垦系统所属的各个超市都卖粮食及其制成品,而且组织大批零售车,为居民送粮上门,经营量大,比农业系统赚钱更多,也没有要财政分文补贴。粮食系统也坐不住了,迅即采取措施,精心改善经营管理,扭转了商业性经营亏损、挂账的局面,出现了可喜的新变化。整个上海粮食供应充足,市价平稳,市政府对低收入者又实行了定向补贴,各个层次的消费者都很满意。
上海做法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农业、农垦系统参与粮食的加工和销售以后,可以与消费者的需求直接沟通,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生产面向市场的问题。农业、农垦系统过去只管生产,不管流通,不了解市场,产需脱节。现在直接与消费者见面,实行产、加、销一条龙经营,真正做到了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二是生产、加工和销售连环发展,提高了粮食生产本身的比较效益,使从事粮食生产的劳动者收入大大提高。上海有些农场过去从事粮食生产的职工收入最低,现在由于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这些种粮食的职工年均收入达到1万元左右,已略高于从事二、三产业职工的收入。因此,把粮食加工、销售的利润留在农业领域,有利于稳定农业、稳定粮食,实现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三是粮食加工业、销售业的发展,扩大了农村的就业容量,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提供了用武之地,他们可以就地就近转移。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价值,而且可以扩大就业,从事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人比从事初级产品生产的人还多。以荷兰为例,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占全社会劳动者的3.5%,而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的劳动者占17%,比务农的多4倍。四是粮食加工、流通的利润留在农村,留在农业,增强了农业本身的自我发展能力,生产者就有钱对农业增加投入了,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我们国家大,财力薄,对农业投入有限,农业自身有了实力,才能有扩大对农业投入的能力。五是农业、农垦系统可以将一部分有经营能力的行政和技术干部,分流出去办粮食加工、流通的经济实体,既使机关收到了减人增效之利,又为国家精兵简政、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因此,实行多渠道经营粮食,不仅是解决当前流通不畅问题的重要途径,而且是一个带方向性的重大改革。
第二方面,可以考虑鼓励和支持社会上的用粮大户,即以粮食为原料的大型饲料、食品、酿造、制药、化工等企业直接到产区去,通过正当形式购买粮食,使商品粮在收购环节就地分流。近年来,我国口粮消费量呈逐渐下降趋势,而饲料、食品、酿造、制药等方面的用粮数量越来越大。仅饲料加工企业每年大约消耗原粮350亿公斤左右,酿造企业约消耗原粮250亿公斤左右,加上食品、制药等行业,每年共约消耗原粮1000亿公斤左右。这一大块用粮,过去都是由粮食部门一家收购储存起来,然后再转卖给这些企业。这样做,环节多,粮食部门储存费用大,经营成本高,对经营者和用粮企业都不利。实行一部分大型用粮企业直接到产区购粮,商品粮就地分流,一是可以减少国有粮食部门收购储存量,缓解主产区仓容紧张的压力;二是减少了粮食经营的中间环节,降低了经营成本;三是可以减少财政补贴,减轻财政负担。从长远看,这些用粮行业可以逐步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基地,这样不仅可以保证粮食原料的供应,更重要的是,这些原料基地可以按照不同加工行业的需要,种植适合加工业所需要的优良品种,提高加工产品的质量、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加工业按照市场需求搞加工,生产基地按照加工业的需要生产原料,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链,发挥整体效益。目前,国家已经从饲料行业做起,今年安排他们数十亿斤的粮食采购任务。如果取得成功,下一步其他用粮较多的行业也有条件这么做的话,可以想见,粮食在产地分流的数量是相当可观的,将大大缓解国有粮食部门这个主渠道的购销压力。
对用粮企业到产区采购粮食,产区应积极配合,提供方便;银行、铁路、交通部门在资金、运输方面要给予支持。在各方面的合力支持下,这项改革就可以顺利实施。
第三方面,是支持主产区的粮食就地转化,逐步减少原粮的流通量。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经营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靠卖原粮效益有限,这是出现“高产穷户”、“高产穷县”现象的根本原因。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发展粮食转化、加工、流通,提高附加值,多层次增加效益。从长远看,粮食主产区不应把商品性的原粮完全运销出去,而应该逐步发展养殖业及其加工业,把粮食就地转化成肉、蛋、奶、鱼和经过加工的高价值产品;把食用粮变成免淘免洗并实行小包装的半成品、成品;把一些农副产品制成营养品、药品等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推向市场。这样,对生产者、消费者和国家都有好处。荷兰、丹麦等农业发达的国家,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其农业发展的链条是“从田头到餐桌”,就是说从产地运往城镇的食品是直接上餐桌的,有的是可以直接进厨房的半成品。这样的一条龙模式,把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的利润留在了农村,留给了农民,农业比较效益大大提高,农村种地者和城镇务工者的收入大体相当,农业就可以保持稳定发展。粮食就地转化也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随着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这种转化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而且转化得越多,就业容量也就越大,农民收入增加越多。其结果是,以粮食生产为基础的高效农业体系就建立起来了,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就能不断巩固与发展。
在推行“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过程中,应从各地实际出发,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积极探索适合当地情况的做法和途径,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坚持和稳定“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并使之不断完善
推行“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不仅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丰收后粮食流通不畅的问题,而且是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的一项长远改革,不是权宜之计,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并使之不断完善,决不能时兴时废。
坚持和稳定“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在宏观政策的指导上,不能再重复过去“多了放、少了统”的做法。在粮食多一些的时候,应当实行“一主多辅”,拓宽渠道,搞活流通,充分发挥多方面参与粮食购销的作用。在粮食供求偏紧时,也不要随意否定已经形成的“一主多辅”流通渠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个损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力、财力、物力的损失,即多渠道已经建立的粮食经营组织、投资建设的经营设施,处于无用之地;二是改革的损失,即已经形成的“一主多辅”流通渠道又回归为独家经营。这样,翻来覆去,改革将永无前进。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多渠道参与粮食流通后,往往是在开始运行时,经验不足,缺乏规范化管理的措施,难免出现一些问题,甚至出现一点混乱现象,都是可能的。即使是这样,也不能因噎废食,而应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引导粮食流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坚持和稳定“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部门的主渠道作用,不能因为有了多渠道就削弱主渠道。要继续鼓励和支持主渠道完成每年的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和适当的议购任务,为保证市场的供应和稳定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对主渠道实行多种经营,向集中配送的便民连锁店发展,对其分流人员,发展粮食深加工,改善服务,降低费用,扭转亏损,提高企业效益,应给予大力支持。
坚持和稳定“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多渠道经营者也要承担起一定的责任。这个责任就是,在平年或歉年粮食供求偏紧,经营利大时,积极参与粮食流通;在丰年粮食供求平衡有余,或者出现卖难,经营微利甚至暂时无利时,仍要坚持参与流通,不能洗手不干,随意退出多渠道经营。这就是说,参与粮食流通的多渠道经营者,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管粮食多了还是少了,不论是利大还是利小,都要始终参与,保持正常经营。对参与多渠道粮食流通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资格审定。要求他们具备应有的条件,在人员、资金、设备、场地等方面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规定每年应当保持一定的经营量,以加强对多渠道经营者的管理和调控。为了保持粮食市场的良好秩序,多渠道经营者不宜直接进村入户收购粮食。但是多数行业在粮食产区又没有基层网络或延伸单位,因此原则上可以通过产区的国有基层粮站统一代理收购,付给一定的代理费。多年来,国有粮食部门在农村已经形成了完整健全的粮食收购系统和设施,完全可以为多渠道提供社会化服务。没有必要每一个经营渠道都在产区另外建立一套自己独立的基层收购网络。
坚持和稳定“一主多辅”的粮食流通体制,还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主要是充分发挥国家已经建立起来的粮食专项储备制度的调节作用。在丰年粮多时,如果“一主多辅”全部开动起来,仍然不能把社会上的商品粮吞进来,为了防止市场粮价跌落,出现谷贱伤农的问题,国家的粮食储备部门就要按照保护价敞开收购,使市场粮价稳定在合理的水平;在歉年粮少时,供求紧张,市场粮价上涨,要适时适量抛售储备粮,使市场粮价稳定在合理水平。通过这样的宏观调节,保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从而稳定“一主多辅”的流通体制。为此,应支持国家粮食储备部门逐步建立充足的和具有现代水平的粮食烘干、储藏设施,提高吞吐调节能力,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