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与历史使命_人民民主专政论文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与历史使命_人民民主专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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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5-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10)05-0005-09

去年我们庆祝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明年将迎来中国共产党建立90周年。在这个时候,研究一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和历史使命,很有意义。但是,这个问题是个大课题,涉及面极广,这里只能就一些主要问题谈几点个人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的特殊性和执政经验的丰富性

要研究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和历史使命,必须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有一点认识。这不仅是因为执政经验来自于执政实践,来自于执政的历史实践,更重要的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历史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由此带来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实践、执政历史特殊在哪里?

我们都知道,中国共产党是在1949年夺取全国政权,在全国范围执政的。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就是1949年至今的执政史。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具有独特的历史和经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实践经历了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历史过程。由于过去我们研究党史,主要研究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历史(“文化大革命”时期以所谓党内路线斗争史代替党史,是一个重大的失误),而对于党在革命根据地的执政史研究不够,其原因即在于没有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在执政问题上经历了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发展过程。

局部执政,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执政。众所周知,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胜利的革命道路。这条在当年被称为“农村武装割据”的道路,具有三个要素:一是党领导的人民武装,二是党领导的土地革命,三是党领导的人民政权。在毛泽东带领秋收起义的队伍上井冈山,创建井冈山根据地的过程中,1927年11月建立了湘赣边界第一个红色政权——茶陵县工农兵政府;1928年5月建立了湘赣边界统一的工农兵苏维埃政府。1928年1月,还在毛泽东指导下起草的《遂川工农县政府临时政纲》,对于在根据地建立红色政权提供了规范性的文件,推动了井冈山地区工农民主政权的建立。在1929年1月毛泽东、朱德、陈毅率领红军下井冈山,转战赣南、闽西的过程中,1930年3月赣西南苏维埃政府、闽西苏维埃政府相继成立。特别是在开辟中央苏区的过程中,1931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在瑞金召开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这是与国民党政府在性质上根本不同的工农民主专政的新型政权。现在我们的人民政权及其各大主要部委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制币厂等,追根溯源,都可以追溯到瑞金建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也就是说,当时中国出现了国民党南京政府和共产党瑞金政府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两个政权都宣布自己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但两个政权的行政管辖能力都到达不了对方控制的区域。也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已经是执政党了。以后,抗日战争时期建立的延安特区政权机构,解放战争时期建立的华北人民政府,都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和掌握的政权。我们把这种政治现象,称为“局部执政”。

毛泽东曾经从哲学上论证过这种政治现象,称它是事物在量变到质变过程中发生的“部分质变”。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胜利的道路,就是从部分质变到质变的过程。质变就是我们所说的“全国执政”,即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执政。

当然,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执政,又经历了两个大阶段:一个是1949年到1956年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执政;一个是1956年以后在社会主义社会执政,包括改革开放前后在社会主义社会执政。由于这两个社会发展阶段的社会性质特别是其经济基础、阶级状况的不同,中国共产党掌握的政权在性质和承担的任务上也不相同。

因此,考察我们的执政历史,自1931年瑞金苏维埃政权建立至今,我们经历了三个执政阶段:

一是在革命根据地的局部执政阶段。瑞金时期、延安时期、华北政府时期党在根据地执政,都属于局部执政。政权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政权。

二是在过渡时期的全国执政阶段。这是1949年到1956年,全国解放后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这一阶段,即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我们党在全国范围执政,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为什么要把这一段划出来?因为从社会性质来讲,这一段我国处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这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也叫做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其社会性质和1949年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同,和1956年后的社会主义社会也不同;从经济基础来讲,这一段我国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即存在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从阶级状况来讲,这一段我国还存在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敌对阶级除了存在着官僚资产阶级的残余,在土地改革完成前还存在地主阶级,人民内部存在着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这四大阶级,这四大阶级一直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前都还存在。因此,这一阶段很特殊,一方面,我们党已经在全国范围执政,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另一方面,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建立在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基础之上,政权的性质依然属于新民主主义政权。

三是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全国执政阶段。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由于我国的经济基础已经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剥削阶级作为严格意义上的阶级已经不存在,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已经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政权的性质也就转变为社会主义政权。

搞清楚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全面、系统地研究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历史,研究局部执政与全国执政的区别和联系,对于我们全面总结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包括总结我们党在全国范围执政后的经验教训,进而研究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大有好处。

首先,研究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可以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而政权的性质是伴随着社会性质、社会经济基础、社会阶级状况的变化而变动的。比如同是在全国范围执政,国家也都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但在过渡时期由于政权建立在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基础之上,政权性质就属于新民主主义政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我们的政权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了,政权的性质就转变为社会主义政权了。

其次,研究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可以使我们认识到政权的中心任务与政治发展的阶段性任务相联系。民主革命阶段各个时期的革命政权,“中心任务是动员广大群众参加革命战争”。[1](P136)与此同时,革命政权要重视经济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毛泽东在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时候,写下的《必须注意经济工作》、《我们的经济政策》、《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著作,对此有重要的论述。在过渡时期,政权的中心任务同这一时期的历史任务相一致,一方面要发展生产,包括1949年到1952年致力于恢复国民经济和1953年开始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另一方面要领导阶级斗争,包括领导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主义社会,本来党和党执掌的国家政权都应该把经济建设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但其间出现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并发生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不过,尽管有这样的问题,当时的政府还是致力于经济建设的。

再次,研究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可以使我们认识到民主政治的性质、形式及其特点必须同政治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相适应。在民主革命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治属于新民主主义政治。它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人民大革命的形式,即党领导人民开展群众性阶级斗争包括武装斗争同反动派争民主;另一种是在根据地的人民内部推行的民主政治,包括依法进行的民主选举和民主协商等等。在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政治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包括建立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包括召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等;另一种是以革命的形式实行的民主,即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让人民群众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同时又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政策使之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政治,其形式本来应该是人民内部依法实行民主,但由于发生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以“革命”的名义破坏了人民民主的正常发展。

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经验

回顾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艰辛历程,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的执政实践,可以说是波澜壮阔,也可以说是跌宕起伏,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实践过程和曲折的认识过程。我们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误的教训。可以说,不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是我们付出巨大代价获得的,都是我们的宝贵财富。

我们党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在许多场合从多方面总结过我们的执政经验。其中,分量最重、影响最大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一届六中全会和十二大以后历次党代会的总结。近期对党的执政经验作过全面总结的,主要是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其中第二部分讲的就是“五十五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一共讲了六条:一是,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二是,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四是,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五是,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六是,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十六届四中全会总结的这六条执政经验,很系统、很深刻、很到位,应该根据中央的要求“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丰富和完善”。[2](P273-275)

这里,我们换一个角度,依据党执政的历史过程及其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来研究和总结我们党的执政经验。

一是根据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漫长实践,我们认识到党之所以能够在全国范围执政,其基本经验是重视民心、民主、民生。

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一道理在中国共产党的实践中再一次得到了证明。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漫长实践,有一个历史转折点,这就是1947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提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3](P1237)和中共中央在1948年4月30日发表的“五一”口号[4](P1)。在著名的“五一”口号中,最重要的是第五句口号:“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的条件成熟了。这个条件,不仅是人民解放军已经在解放战争的战场上掌握了主动权,而且是全国范围内的人心所向已经发生了有利于我们党的根本变化。在1947年12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即“十二月会议”上,毛泽东专门分析过“政治方面,人心变动向了。蒋介石孤立起来,群众站在我们方面。”他说,这个问题在长时期内没有解决,内战时期我们比较孤立,抗战时期蒋介石逐渐失掉人心,我们逐渐得到人心,但问题仍没有根本解决,直到抗战胜利以后这一两年来才解决了这个问题。[5](P822-823)这个人心向背问题,是经过重庆谈判、蒋介石撕毁停战协定和取缔民主党派活动、共产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等一系列历史事件出现的社会动向。因此,“五一”口号一提出,就得到各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广泛响应,最后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总结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第一条就是要得民心。

民主。怎么建立新中国,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新中国?这个问题,在抗日战争胜利的前夕,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已经提出。在党的七大,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所作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讲的就是要通过民主的道路,建立民主的联合政府。当时,毛泽东所讲的“联合政府”也好,“民主”也好,是包括国民党在内的。但由于国民党不仅没有接受这一反映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主张,反而发动了反人民的内战,因此在解放战争的战场形势发生有利于人民的转变后,中国共产党在决定夺取全国政权时,毛泽东考虑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未来新中国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性质的政权。他对这个问题的考虑,非常深入。在“十二月会议”上,他认为人心向背问题有利于我们,并不等于我们就能够夺取政权。他说,人民不喜欢蒋介石,也不喜欢共产党。这个可能性完全有,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他明确提出,这里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要采取正确的政策,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按照毛泽东的思路,就是要通过统一战线建立新中国,建立一个统一战线的新政权。这个“统一战线”是不包括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及其追随者,但包括一切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阶级力量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换句话说,就是要通过人民民主建立新中国,建立一个人民民主的新中国。“五一”口号集中体现了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这个建国思路。1948年9月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即“九月会议”上,毛泽东提出未来新中国政权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用“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概念来取代过去的“工农民主专政”,是因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仅仅是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5](P859)在“五一”口号发表后,中共中央在同民主党派的协商过程中,形成和提出了一整套民主建政的构想,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长期存在;政权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实行西方的议会制;国家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不实行联邦制;等等。西方有些人歪曲我们的“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思想,污蔑我们是依靠枪杆子支撑的极权制度。他们完全不懂得,中国共产党拿起枪杆子,是因为我们的敌人手中不仅拿着枪杆子,还用这个枪杆子屠杀人民。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民主力量的代表,作为一个长期为民主而奋斗的党,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优势的时候并没有凭借枪杆子的力量独霸政权,而是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一起,采取民主的方式,共同来建立新中国。因此,总结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民主,实行民主。

民生。近代中国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人民群众最热切的愿望,就是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改变广大人民群众贫苦的生活状况。在中国实行民主,决不能离开民生空谈民主。这就是中国的国情。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得人心,就在于围绕民生推进民主,依靠民主解决民生。最典型的,就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领导的土地改革,在民主与民生的互动中获得了民心。在中国共产党决定夺取全国政权的时候,毛泽东根据党历来坚持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提出了三大经济纲领,这就是: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与此同时,制定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这样的经济纲领,这样的经济工作指导方针,核心就是要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是为了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更是明确地指出:“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向着这个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其他工作,“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3](P1428)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其次,保护民族工商业,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是为了团结广大工商业者,但归根到底也是为了解决民生问题。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论述“不要四面出击”的思想时说得很明白,我们实行调整工商业政策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减少工人失业。正由于实行了这样一整套符合国情特别是当时实际状况的政策,新中国成立不到三年时间,我们就恢复了国民经济,创造了一个奇迹。与此同时,人民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还在社会建设方面包括废除陋习、取缔妓女、扫除文盲等方面取得了伟大的进步和成就。因此,总结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不可缺少的一条就是要重视民生,改善民生。

重视民心、民主、民生,尽管是我们在建国前后积累的成功经验,但这些经验具有普遍性。我们要为人民长期执好政、掌好权,始终要重视这“三民”。

二是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改革开放前的执政实践,我们认识到要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最根本的是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抓好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不断从自在执政走向自觉执政。

这里说的“自在执政”,指的是客观上存在着执政的事实和执政的实践,但是执政者对于政权的认识,对于共产党的执政方式的认识,尤其是对于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尚缺乏深刻的正确的理念。好比无产阶级在与资产阶级斗争的初期,他们与资本家激烈对抗,破坏机器和工厂设备,但是不懂得自己的阶级利益之所在,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没有形成代表本阶级利益的组织或政党。这时的无产阶级还只是自在的阶级。同样的道理,一个政党在斗争中赢得了政权,并且开始了执政的实践,但是尚未完全懂得政权既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又是一种公共权力,尚未完全懂得公共权力与政党所代表的阶级基础及其利益诉求之间的复杂关系,尚未完全形成完全符合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执政方式和执政机制,这时的执政实践还只是一种自在执政的过程。

认识来源于实践,自在执政的实践所提供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势必会促使人们不断深化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势必会形成不断完善的执政理念。好比无产阶级组织自己的阶级队伍,形成正确的纲领和指导思想,开始为整个阶级的利益而斗争的时候,自在阶级就转变为自为阶级一样,一旦执政党根据符合执政规律的执政理念来完善执政方式、转变执政机制,自在执政就进入到了自觉执政的阶段。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分析仅仅是理论的抽象,现实的执政实践要比这种抽象复杂得多。有时候,在自在执政阶段已经有一些自觉执政的要素和特点,而在总体自觉执政的阶段却仍在一些方面处在自在执政的情况。对此,我们必须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对执政实践的全过程及其演进的各个阶段,进行具体的符合实际的科学分析。

就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执政60年的历史而言,情况更为复杂。我们可以以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限,把这之前的近30年执政实践与这之后30多年的执政实践,视作从自在执政到自觉执政的两大阶段。

改革开放前30年的执政实践,中国共产党既认识到执政是对党的重大考验,在夺取全国政权之前就提出要做到“两个务必”,在夺取全国政权之后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恢复国民经济、开始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对敌视、反对和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敌人开展了坚决的斗争,巩固了人民政权,并制定了宪法和各项维护全体公民权益的法律法规。这一切都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成为执政党后已经在自觉地按照执政规律办事,具有自觉执政的特点。但是,在改革开放前30年的执政实践中,特别是在中国经过社会主义改造,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已不存在的情况下,依然把阶级矛盾看作是国家政权要解决的社会主要矛盾,甚至提出一切工作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从党外到党内寻找和设置阶级斗争的对象,直至提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踢开党委闹“革命”,发动了长达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违反宪法和法律,自己摧毁自己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等国家权力机构,严重侵犯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合法权益,造成了一系列严重违反民主法制精神的悲惨后果。这一切说明,我们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还不够坚定,还不能在任何场合下都坚持合乎执政规律的自觉执政。所以,评价改革开放前30年的执政实践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有正确,也有失误,总体而言,说明我们尚未完全达到自觉执政的境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近30年执政实践,留给我们许多教训,其中最重要的,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认识到在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中心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移,从而使得国家政权真正成为造福全体人民的公共权力。第二个方面,是认识到在一党长期执政的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民主专政国家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要始终坚持人民民主。“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中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巩固和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必须破除个人崇拜,健全民主集中制。第三个方面,是认识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实行的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我们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在“文化大革命”后取消了“四大民主”,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从而使国家政权真正成为保障和维护全体公民合法权益的公共权力。

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正由于我们有了这30年自在执政及其积累的丰富经验,才使我们能够在从“文化大革命”走出来之后,经过解放思想、拨乱反正,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进入到自觉执政的新阶段。如果放到历史的长河中去考察这种转变,我们可以自豪地说,这种转变是一个艰巨的政治变革过程,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转变。

因此,深刻认识共产党的执政规律,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的第一要务,坚持人民民主,坚持把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自觉地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是我们在全国范围执政实践中获得的最重要的经验。

三是根据改革开放以来的执政实践,我们认识到要按照共产党的执政规律自觉地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必须正确地处理好执政党与政权、执政党与参政党、执政党与社会(人民群众)、执政党与法律等重大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仅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执政经验,明确了把发展作为执政的第一要务,坚持人民民主,坚持把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等重要的执政原则,而且深入研究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执政的新鲜经验,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执政党建设的过程中,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执政理论。

特别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过程中,江泽民提出要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这三条规律,后两条规律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他们的学说以来,马克思主义者已经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研究共产党执政规律,则是我们今天在总结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中提出的新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概括起来,我们比较深入地研究了执政党与政权、执政党与参政党、执政党与社会(人民群众)、执政党与法律的关系。在对这一系列基本关系的研究中,我们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从而更加自觉地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执政党与政权的关系,是研究执政规律必须研究的基本问题。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我们实行的是党政不分的领导体制,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出现了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邓小平在1980年提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时候就指出了这个问题,1986年在对政治体制改革作全面部署的时候进一步提出了党政分开和下放权力的原则。1989年,江泽民针对当时出现的削弱党对政权组织领导的错误主张,提出“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各级政权组织,包括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都必须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同时提出“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体现。我们必须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6](P92)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过程中,党中央明确提出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一是明确了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二是明确了党委和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各有自己的职能和任务,同时通过撤并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来解决分工重叠等问题。三是明确了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四是明确了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中都要建立党组,国家权力机关中的党组以及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在依法进行职责范围的工作中,必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这些原则和规定,既有别于过去党政不分的领导体制,又不同于西方的领导体制。

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是研究执政规律必须研究的又一个基本问题。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初,毛泽东就提出要保留民主党派,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原则。但在当时没有能够正确界定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民主党派的性质。一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并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原则。在国内外政治风波发生后,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邓小平的意见,进一步研究和规范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是参政党,并且明确了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这样,就完善了一党执政、多党参政,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中国特色的政党政治。

执政党与社会(人民群众)的关系,更是研究执政规律必须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群众路线历来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改革开放以来,党进一步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起来,强调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要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把社会各个阶层中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强调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坚持的权力观。与此同时,党从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高度加强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使之成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

执政党与法律的关系,也是研究执政规律必须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早在党的十二大,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已经明确提出了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一重大原则。后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入21世纪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完善法治原则,提出了“依宪治国”的原则。与此同时,党领导人民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并依法严格惩处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腐败分子。

当然,我们还不能说对于执政党与政权、执政党与参政党、执政党与社会(人民群众)、执政党与法律的关系,都已经搞清楚了,但是,这样的研究使我们党更加自觉地按客观规律来执政,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把民主与法制以及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从而使得国家政权真正成为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的公共权力。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形成了三个重要的执政理念:一是在执政意识上,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在执政体制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政治体制;三是在执政方式上,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这一切都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中,更加自觉地按客观规律来执政,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执政经验。

四是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执政实践,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要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关键在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处于执政主体的地位,因此总结党的执政经验,也要总结党在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应该讲,我们党是一个勇于追求真理、修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党。尤其在经受重大考验后,党总是从自身建设中找问题,确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方向和要求。

从“文化大革命”走出来以后,邓小平作为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思考的一个大问题是:“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7](P276)

上一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遇到前所未有的国内外政治风波的考验后,江泽民作为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思考的一个大问题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8](P42)

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特别是腐败问题久治不愈,越来越严重,在党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关注和反响。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召开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在今天的新形势下怎么样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问题。由于这60年是中国共产党建立88年以来,在全国范围执政的60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的60年。因此,这次全会研究和回答的问题,从更深的层面上看,实际上研究和回答的是执政党建设问题。或者说,是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执政党建设问题。

我们注意到,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第一次系统地总结了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一共有六条:一是,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二是,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三是,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四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六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这六条基本经验,来自于党执政60年来加强自身建设的丰富实践,对于我们当前和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六条基本经验以非常鲜明的语言明确了执政党建设的主线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两大建设,实际上回答了改革开放以来党所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即:怎么样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怎么样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个历史性课题能否解决好,关系到党的兴衰成败和前途命运。根据60年来我们在执政党建设上积累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根据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我们决定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来推进党的建设,给我们解决好这两个历史性课题提出了一个正确的应对之策。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关键在于加强党的建设,尤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积累的最重要的经验之一,务必牢记。

三、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

我们总结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是为了更好地完成肩负的历史使命。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按照我们党章的规定,我们从入党的第一天起,就肩负着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奋斗的历史使命。共产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党。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理想,我们必须一步一步地向前走,每一步都有明确的目标。比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我们确立了为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进而把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去的“两步走”的奋斗目标。今天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因此,我们常讲:我们是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论者。

根据这个道理,我们围绕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要做的事,概括起来讲,大体上有三个层次的历史使命:

一是,在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历史过程。今天我们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只是整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解决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们已经明确了在这个社会发展阶段中,我们的使命是把过去因错失历史机遇而丢掉的时间追回来,在中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目标是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个元素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是,在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全面小康”的社会。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邓小平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为我们党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在告别20世纪、进入21世纪之际,我们胜利地实现了邓小平提出的第二步发展战略,我国人民的社会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三农”问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失衡问题,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等等,都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所以,在党的十六大,根据邓小平提出的第三步发展战略,我们党制定了一个新的奋斗目标,这就是紧紧抓住21世纪头20年这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新的奋斗目标,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要求,还包括民主政治、科技和教育、文化和思想道德、社会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的要求。这几年,党中央还进一步具体地提出了到2020年在社会和谐、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奋斗目标和任务。这一些奋斗目标和任务,不仅都是我们肩膀上承担的历史使命,而且都是我们已经公开向全国人民宣布的,是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三是,从明年开始,我们的使命和任务,就是要为实现“十二五”规划而奋斗。今年我们要完成“十一五”规划,同时要编制和提出“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提交明年“两会”审议和讨论。有两个重要背景,决定了“十二五”规划不寻常。一个重要背景是,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只有10年时间了,即只有两个五年规划的时间了,“十二五”时期这5年是攻坚的5年、关键的5年。另一个重要背景是,我们当前正处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在我们面前有三个问题要解决:一是,怎么样继续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问题;二是,怎么样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经济刺激措施有序地撤出来,而不伤害经济的发展;三是,怎么样抢占下一轮世界范围内国际竞争的制高点,掌握主动权。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尤其要准备应对危机后的新一轮国际竞争。现在能够抢占制高点、掌握主动权的人,下一轮竞争中就能够在世界上领跑,这是一个大势。因此,我们当前的任务是制定好“十二五”规划;从明年开始,我们的任务就是要为实现“十二五”规划而奋斗。这可以说是我们肩负的最近的最直接的历史使命。

这三个层次的历史使命,实际上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使命。这就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的执政经验,重视民心、民主、民生,统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处理好执政党与政权、执政党与参政党、执政党与社会(人民群众)、执政党与法律等重大关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奋勇前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在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注释:

①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根据邓小平的建议,1982年在修订宪法时取消了这“四大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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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与历史使命_人民民主专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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