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的逻辑在华北解放区参军动员中的多重呈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华北论文,解放区论文,动员论文,逻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吃米不忘种谷人:中共视野中的“报”与农民参军 交互报偿的原则在每一个社会中都是被接受的。在中国,“报”这项原则有由来久远的历史,中国古人不仅高度意识到“报”的存在,而且将其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制度上。作为一个志在改造社会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关注着农民对其政策的反应,并将使农民获得利益视为得到农民支持的重要基础。抗日战争期间,中共放弃了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的激烈政策,但仍然推行“减租减息、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以求获取农民的支持,使农民报恩于己。每当中共面临困境时,给农民利益即成为其制定政策的重要指导思想。1940年末至1942年初,华北抗日根据地战略形势恶化,灾荒不断,根据地缩小,农民生活日益贫困,中共的兵员补充遇到严重困难。为顺利度过敌后抗战最艰苦的阶段,中共实施战略收缩①,在根据地内部,则反复强调深入贯彻“减租减息、交租交息”的政策,中共中央认为: 凡在比较普遍比较认真比较澈(彻)底的实行了减租减息,同时又保障交租交息的地方,当地群众参加抗日斗争与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就比较高……但是这一政策,在许多根据地内还没有普遍的认真的澈(彻)底的实行。……在这些地方,群众的积极性不能发扬,也就不能真正将群众组织起来,造成热烈抗日的基础。……当此抗战进入更加艰苦的时期,要求各根据地更加发动广大群众的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更加团结一切抗日阶层来坚持敌后的长期斗争。中央在详细研究各地经验之后,特将我党土地政策作(做)一总结的决定。……务望各地同志加以研究,认真执行。② 由此可见,中共希望通过推行“减租减息、交租交息”政策,形成农民参军抗日的基础。抗日战争结束后各根据地推行的“查减”、“清算”、“复仇”,乃至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无不循此逻辑:“如果在一万万几千万人口的解放区内,解决了土地问题,即可使解放区人民长期支持斗争不觉疲倦。”③ 中国的传统伦理是十分强调“施恩拒报”的,在忠恕之道中,这是“施者”的义务。中国的伦理还同时强调“受恩者”的义务,受者对于所受之恩惠,不能不报,这是最基本的道德。“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吃水不忘打井人”、“吃米不忘种谷人”等俗语即教导人们不要忘记他人施予的恩情。“施”之行为在“施者”主观意念中固不望“报”,但社会客观上则可产生“报”之回应。所以在社会关系中,人人都可以放心地做“施者”,因“施”之后,人必“报”之。④由此可见,中共对于土地改革之后农民奋勇参军的乐观期待,很大程度上源于其对中国传统的“报”之逻辑的理解。 土地改革过程中的“诉苦”、“忆苦思甜”,即是唤起农民报恩热情的重要方式。虽然吴毅最近的研究表明,作为政治规训的诉苦仅显效一时,其效用呈现出递减趋势,最终失灵,⑤但是从中共的角度讲,通过“诉苦”、“忆苦思甜”等方式,将农民纳入报恩轨道的基本意图依然是清晰的。李里峰指出,诉苦的基本推演逻辑是:“穷人苦是因为富人恶;蒋介石和国民党是富人的代表,故要仇恨、愤怒和斗争;共产党是穷人的代表,帮助穷人翻身,故要爱戴、感激和支持。”⑥中共期望农民的感恩之心化作感恩之行,它所强调的是施恩之后农民报恩行为的必然性和绝对性。 良心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之一,没良心是对人非常严重的指责。懂得报恩是有良心的体现,反之,忘恩负义即是没有良心的重要表现。华北解放区参军动员过程中中共带领农民普遍进行良心检讨,试图利用良心这种传统的观念激发农民的报恩心理,将农民行为纳入报答中共恩情的轨道。1944年12月,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在拥军运动的指示中,强调要对干部、群众进行教育,组织群众进行良心检讨,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八路军是什么队伍,八路军是谁的队伍,使之体会到没有八路军主力,就没有根据地,就没有抗日民主政府,就没有饭吃、没有衣穿,就没有自由的人民。在反复召开良心检讨会的基础上,订立拥军公约,打下动员农民参军的基础。⑦1944年11月,淮北苏皖边区冬学委员会在冬学运动的指示中要求参军教育: 从现在我们根据地人民生活与大后方人民生活的对比中(或与邻近顽区人民生活对比),从现在根据地人民生活与过去人民生活的对比中,具体说明这些好处首先是共产党、新四军、八路军、民主政府所给予的,因此,要饮水思源,不要“好了疮疤忘了痛”,而应该时时刻刻对得起共产党、新四军、八路军、民主政府,把良心检讨一下。……要对得起新四军、八路军,要保持既得的利益,第一就必须很好进行拥军优抗……第二更重要的还必须积极参军,壮大人民自己的武装……⑧ 这段文字当中所蕴涵的“施恩—报恩”逻辑是清楚而明了的。相对于中共政策的语言,基层干部的表达更加直白和通俗。1947年山东解放区动员参军时有些基层干部“抓住群众分了土地和浮财的事实怯告(方言,即要挟的意思——笔者注)群众:你小子要东西有劲,参军孬种了?你的身是怎么翻过来的,你忘本没良心?你不参军对得起共产党么?对得起某某人吗?现在毛主席和蒋介石在山头上摔跤了,我们上山扯蒋介石腿的”。⑨不管是中共高层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指示,还是根据地基层干部直白的动员,其核心均是围绕着“报”这一中国社会关系基础的逻辑而展开的,它们反复强调的是农民对中共给予的利益必须回报,参军则是回报中共的最佳方式。在中共传统的党史撰述中,良心检讨的效果是明显而有效的。此种例子比比皆是。例如,河南焦作市李封区(今中站区)东王封村女翻身英雄张兰英,即利用个别良心检讨及摸心思的方法完成了动员农民参军的任务。村干部动员福来参军,均遭到福来的拒绝,于是张兰英引导福来进行良心检讨: 张兰英:福来!现在家内有啥吃没有?翻了身没有? 福来:现在已翻了身,我有十一亩地了,也有饭吃了。 张兰英:谁叫你翻的身? 福来:八路军毛主席叫我翻的身。 张兰英:是呀!八路军领导你翻了身,你就应该去参加八路军,把那些没有翻身的人救出来。你哥不是叫汉奸打死吗?现在也应该去报仇呀! 在张兰英的说服下,福来很高兴地去参军了。⑩ 由此可见,在参军动员中,中共和农民之间的对话,是围绕着中国传统社会“报”的逻辑展开的。不管是中共政策的制定者,抑或是从事具体工作的基层干部,都有意无意地注意到了这一点。部分根据地的领导者认为,良心检讨、凭良心引导,是以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去教育群众。1945年在淮北主持工作的刘瑞龙指出:“这方式好处有几个:不是教条主义的说教,不是喂鸭子,而是由群众自己教育自己。发动群众从回忆过去的切身体验,看看今天切身利益的过程中,体验到将来远大的前途,从而决定自己所要采取的行动。这里,话是由群众自己说的,事情是群众自己的经历,语言是群众妇孺皆知的语言,没有一句党八股,方式不是谁骂谁,谁教训谁,而是大家自己‘凭良心’”。(11)在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为重要行为准则的社会里,我们很难想象农民不会因土地改革而奋勇参军。以至于农民因感恩而积极参军参战支持中共革命的说法,依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我们的脑海里。 然而,历史事实果真全然如此吗?如果历史事实果真如此,中共实在没有必要反复强调农民应该进行良心检讨。中共有自身的逻辑,农民也有着自身的逻辑,两者尽管同源,却未必完全相同,历史的复杂性或许正在于此。接下来我们可以看到,在面对参军和良心检讨的要求,不少农民更看重的是“报”之规范基本对等和公平的一面,进而,这影响到农民对于参加中共军队的态度。 二、酒换酒来茶换茶:农民对参军公平性的考量 在古代中国,“报”的观念不仅适用于普通人之间,亦适用于君臣关系。人们以市道概括君臣之间的关系:“君臣相与,以市道接,君悬禄以待之:臣竭力以报之,逮臣有不测之功,则主加之以重赏,如主有超异之恩,则臣必以死复之。……夫臣不复君之恩,而尚营其私门,祸之原也,君不能报臣之功,而惮行赏者,亦乱之本也。”(12)也就是说,在君臣之间的“施”与“报”要维持基本的平衡,君臣之间才能相安无事。相对于精英文化通过经典著作的传承,乡间戏曲、故事、传说、俚语、民谚、宝卷是塑造农民政治意识的主要渠道,张鸣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认为,在很多农民看来: 家国虽然并列,但较起真来,家的份量无疑还是要大些。……君臣关系几乎就是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俗语“皇帝也不能白使人”,“学成文武艺卖于帝王家”说的也是这层意思。况且,在一般情况下,农民并不认为自己是“臣”,“食人之禄,忠人之事”,反过来,不食其禄就不必忠其事,更不必忠其人,俗语说:“人不衣食,君臣道息”,正为此也。(13) 在现代国家尚未形成、民众臣民意识浓厚的情况下,这是一种正常现象。虽然中共力图在华北解放区塑造新型的与农民的关系,很多农民依然以臣民心态看待自己和中共政权。具体到参军问题,他们认为参军是制度、王法。1948年4月,在河间姚天宫村的参军动员中,农民“一般的是没有把参军任务当成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认为是给专署扩的兵”。(14)在建屏县,参军“在群众中(被)认为是一种制度,该谁去就得去,在干部则(是)作为上级交代的任务来完成的”。(15)建平县有些农民认为这是“官家要兵,不得不去”。(16)1948年9月,宁城县参军动员中,则有人说:“这是国法,人随王法草随风,国家要兵就得去。”(17)在这种观念下,很多农民自然会以市道观念衡量是否参军,充分考虑中共施恩与自己回报之间的对等和公平性问题。 在华北解放区动员农民参军的过程中,中共强调的是农民对中共报答、报恩的必然性。毫无疑问,“报”是中国农村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准则,然而,面对中共的参军动员,多数农民认识到了“报”的必然性,但更强调的是“报”的公平性。公平性是指在“施”与“报”的过程中,“施”与“报”的基本对等,“施”与“报”的关系才能得以维系。杨联陞在《报——中国社会关系的一个基础》中曾经举例说明这一点,他说有的穷儒负担不起适当的回礼,所以谢绝所有宴饮的邀请,当然,他的社会关系也因此难以维系。(18)民间俗语“得人一牛,还人一马”,“酒换酒来茶换茶”,既强调了“报”的必然性,也强调了“报”的基本对等。基本对等是“施”与“报”的关系得以长期维系的重要条件。普通民众间“施”与“报”的关系需要遵循基本对等的原则,国家政权与普通民众间“施”与“报”的关系同样也需要遵循基本对等的原则。(19) 在国共内战激烈进行期间,面对着中共的参军动员,农民不可能没有患得患失的计较。或者说,他们会衡量在土地改革中的获得与战争中可能的损失是否相对平等。农民参军之后可能会遭受到的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牺牲生命 绝大多数农民都害怕死亡,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理念。现代战争巨大的杀伤力使士兵伤亡率极高,亲眼目睹了战争残酷的农民对参军望而却步。国共内战期间,大量农民随军支前,对战争有了直观的感受,“从前方归来的担架、逃兵,他们一方面传播了胜利的消息,同时也散布一些恐怖的情绪,把飞机大炮的威力扩大到不可设想的地步”。(20)“美国有大炮,一仗打死好几百”,“中央军厉害,有美国帮助等”。(21)部分农民看到身边的青年因参军伤亡,更使得其参军情绪低落。1947年4月,武训县扩军,由于“伤员的移住及个别战士的牺牲,大大刺激了群众,在群众思想上有些人种下了怕参军的、怕死的偏向”,影响了群众的参军情绪。(22)永年县某村“1946年强压参军二十人,现在牺牲三个,有三四个荣誉军人,群众很泄劲”。(23)部分农民认为“当兵不牺牲也得残废”。(24)1948年4月,易县扩军,因“三区白山1947年扩军到现在已牺牲了四个,涞水战役和保北战役中的伤员太多”,(25)“看到现在打仗伤亡数大,农民害怕当兵”。(26) 各地关于战况的流言则加剧了农民的恐惧。1947年初冀南流传着“八路军在山东死了八十万”(27)的谣言,1948年初涞源县有人说:“天津附近中央军杀的八路军山堆一般,眼睁睁的看着刺刀挑的,八路军一个都跑不了……”(28)在信息传播不发达的华北乡村,这些流言的传播刺激着农民的神经,暗合了农民对战争残酷性的想象,使得农民对参军后的潜在危险更为担忧,“这样就对扩军起了直接性的坏影响”。(29)北岳区在1948年的兵役调查中发现,害怕战争中的巨大伤亡是青年农民参军最大的思想障碍:“青壮年对参军的顾虑,最主要的是怕死,特别是解放战争以来,运动战攻坚战伤亡数较大,而又有不少的青壮年当中亲眼看到战争之残酷,而感到害怕。”(30) 2.家庭生产 家庭,在农民的精神世界中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让他们离家参军是极困难的,“地、牛、鸡、父母妻子是连心肉”,(31)他们“舍不得离开家中的父母、妻子和土地房屋”,所谓“千里去作(做)官,不如种上二亩田”。(32)李新后来回忆道:“农民是安土重迁的,只愿过和平生活,要他外出打仗,颇不容易。”(33)青年男子参军对于其家庭而言是很大损失。青年参军后,其家庭的生产生活一般呈下降趋势。1942年,张闻天在陕北调查时发现:“抗工属的生活均不及群众!”(34)1945年,晋察冀军区政治部认为:“基本群众参加部队以后,几年当中,普遍家庭生活状况下降了,有的甚至讨乞在外,流落死亡。”(35)1946年5月,在察哈尔省政府组织的拥政爱民座谈会上,战士反映:“抗属因无生产力把地荒芜的,没柴没水的更是比较普遍的现象。”(36)1948年5月,北岳三分区后勤司令部对宛平几个村庄军工烈属的生活状况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所有在村中的军干烈属生活均不能自给。(37)1949年3月,华北人民政府民政部通报认为,根据地内“烈军工属的生活还是比较困难,生产水平较之一般群众为低,而且呈现继续下降之势”。(38) 军属生产生活下降,不仅加剧了战士的不满,也使后来者对于参军顾虑重重。1945年11月,晋察冀中央局研究室认为:“抗战八年来,根据地中凡是家里有劳动力的,一般光景上升,抗干属一般下降,对扩兵有大影响。”(39)1946年,冀南扩军的情形是: 几年来由于群众未充分发动起来,群众的阶级教育不够,以至(致)今天优抗工作不能成为群众的自愿的工作,不少村庄的优抗是被迫的,群众在优抗中的勉强与不满的表现是很多的,这样的优抗自然不能保持经常,在抗属方面一定也觉不到什么光荣。由于优抗工作不好,没有造成群众运动,于是就必然影响抗属对自己儿子丈夫参军的不满,这就造成战士的绊脚石,抗属拉腿就成为必然的事情,这就大大影响了部队的巩固,影响了其他群众的参军。(40) 1947年3月,罗瑞卿在晋察冀土地会议上复述一些贫农的言论:“当兵去?人在人情在,我当兵去了家里没人管,我为什么当兵呢?”并认为,“这是农民心眼里的话”。(41)北岳区在兵役调查中也承认,“动员参军时,青壮年的最大考虑即家中生产与生活问题,因自己亲眼看到村中对军烈属照顾的不好,致使他的地产量低,生活困难”,因而不愿参军。(42) 3.婚姻解体 青年农民参军之后,不仅家庭的生产生活下降,而且婚姻也将面临某些困难。首先是由于家庭生活下降,生活贫困,士兵妻子无依无靠,时有被迫逃荒、改嫁者。如前所述,青年参军后,抗属的生活一般呈下降趋势,“在生活困难情形下,抗属的生活有的又发生两种变化:一是造成对区村干部和本村不满,自己感觉受到欺负;一是受饥饿所迫,女人出嫁,老幼死亡”。(43)1946年9月,在冀中,“存在抗军婚姻问题,特别是改嫁问题,多是在‘五一’以后发生的”,“天灾人祸”是其主要原因。(44)1947年12月,罗瑞卿在晋察冀土地会议上指出:“地方上对贫苦军属的爱护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很不够,曾有不少的贫苦军属,因为生活无着而要饭吃,还有军属因为生活得不到照顾而改嫁的。使军人最关心最不满的,是有的坏干部诱逼军属改嫁;有的干部是为了贪财;甚至有不少的坏干部、坏党员,强奸、诱奸、骗奸军属,有的要挖人家的墙角,为了霸占人家的老婆,逼着男方去参军。强奸军属、挖人家墙角,实际上是起了破坏军队的作用。”(45) “村干和抗属通奸或强奸,使战士感到老婆没有保障”,(46)而尚未参军的青年则因此在参军时犹豫不决。1946年9月,武强县四区董家庄一青年,干部去动员他时,他说:“当兵是行,可是你保证我媳妇不和我离婚。”区长很好地答复和安抚了他,他当即参军了。(47)同年在冀南,某些新战士提出:“男女混在一起有啥好处?”“发动妇女,男女光在一起,要出岔子吧!”“我不在家,妇女光闹腾,反正不放心!”调查者认为:“这就看出有老婆的新战士,因为乡村有的地方性乱,而害怕妇女活动起来出问题。”(48)1947年6月,邯郸新兵团新参军的战士张彬说:“参军时我才娶老婆几天,老婆小我不舍得搞,我走了别人给搞了,太冤。”(49)甚至有些村干部也“怕走后村里流氓污辱他的老婆”,而不愿意参军。(50)1947年12月,冀中十一地委认为:“个别坏份(分)子强奸虐待抗属现象”,“对扩兵工作造成极大困难”。(51) 面对参军可能带来的损失,有些农民后悔减租减息,后悔分果实。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在莒南县,面对中共的参军动员,有农民说:“光翻身翻身分着二亩地就倒霉了。”有的说:“你早说减租减息、后参军俺不减,这净紧着耳朵哈撒。”有的干脆说:“把分的亩数斗争果实给您吧,俺不去参军。”坏分子则趁机造谣:“你看,分果实,行了。”(52)同样,在冀中,有些农民见扩军就非常后悔分果实,说:“要知道叫参军,那时还不如不斗,不分果实。”(53)国共内战期间,冀东地区发生过一次小规模的反对中共参军动员的叛乱,这些青年人的口号是:“死在家门口,不能死在前线上,国民党好不了,共产党也得不了好”;“翻啥身了,金银都叫政府翻去了,咱们只分到点破票子”。(54) 面对中共的参军动员,农民进退维谷的难堪心理可见一斑。一方面,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传统社会重要的社会规范,既然已经分到了土地和财产,从这个角度讲,农民认为自己应该参军;另一方面,很多农民实在不愿承受参军可能带来的巨大损失,参军意愿因此大打折扣。 1947年3月,冀南参军委员会谈到农民对于“翻身一参军”逻辑的抵触,甚至认为土地改革是中共为促使农民参军耍的手腕。在参军动员中: 有些基层干部忽视“进行反蒋保田教育,启发群众参军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而拘泥于机械的良心检讨、拥党拥军教育”,有的干部动员单纯说:“良心检讨、没有良心吗、饮水思源啊、共产党来翻了身得了地还不参军吗”,很易引起群众的反感,引起群众“土改是手腕,反正是为参军”的误解。故有的群众说:“同志!不用良心检讨啦,反正是叫俺参军。”有的青年说:“你不是说俺分了地,不参军就是没良心吗,俺情愿不要地,俺也不参军。”有的群众说:“这还不如不分地哩,分了二亩地把俺孩子分了去啦!”有的则将分得的文契送回。(55) 1947年,任河县扩军时,有群众说“先反(翻)心,后翻身,翻了身,就参军”,冀中党委认为:“这几句话表面上看起来不错,实际上是含着群众不满之意。”(56)黄骅扩军,有农民认为“八路军土改为了参军,咱可别反(翻)身了”,有人对自己的儿子说:“你可进步啊!可吃了斗争果实啦!你还哭,后悔也晚了吧。”(57)在山东莱西,“有的群众把土改看成是买兵的手段,分了地就得当兵,干部到村去工作也看成是要兵,形成不少青年不敢去开会,个别区群众要地不大胆”。(58)1948年9月,宁城县扩军,有人说:“八路军手腕高,分给你东西你就得去当兵。”“贫农强调家里离不开不去当兵,动员的紧了就给两个字的回答不去,或者就不见面了,如说‘你分了东西应该去’,他说‘我还退回去’。”(59)1949年4月,青县凤凰店开参军会时,有人拾起了块□(原档案字迹模糊,下同):“写你开会,叫你分地分房,叫你参军,叫你到长江南打仗送死去等。”(60) 在土地改革中没有获得利益、受到冲击的中农对参军的态度更加消极,他们抵制参军。1948年3月,冀中区党委在汇报中说: 因为在平分运动中对中农团结不够与提高成份(分)的原故,故有的中农对扩兵观望,无极王庄扩兵动员到一个中农时,他说:“我不是翻身农民,不保田不保家,你们参加了我们再参加吧。”西中堡有一个中农说:“找我们干什么,怎么分果实不找我们呀?!”(61) 1948年4月涞源县扩军中,西龙□村六七个青年农民坚决不参军说:“斗了东西,你们吃肉,嚼到嘴里是香的,咽下嗓子是光的,当兵了,轮着我们咧,翻身你们翻了,我们保卫什么果实呢。”(62)北岳区扩军中,有中农说:“贫农翻身了叫我们保卫什么胜利果实呢?”(63)冀中扩军,“有些中农认为平分对贫雇农有好处,对自己没好处,去了冤”。(64)1948年9月,宁城县扩军中,有中农说:“我没分到东西我不去,分东西分地都是贫雇农先挑,保卫土地果实他们也应该先去”;斗错的中农说:“我愿意还当富农,我不当中农了。”地主富农则说:“我们这行人也真不叫人啦,不知道公家怎么回事,真把我们看的嗅也嗅不得了,我们也没这个那个的,怎么啥也不让我们做,分了我还叫我去当兵,要叫我去当兵就把东西完全给我退回来。”(65) 中共的土地改革以强力分配土地和社会财富,使很多农民感到震惊。(66)但是,农民传统的经济伦理和财富观依然残存着,在很多农民看来,“财主”、“东家”并非革命者眼中生活腐化的代名词,土地越多,财富越大,反而是道德高尚的证明。(67)这些“财主”、“东家”是很多农民的榜样。因为,在传统的社会经济体制下,只要努力经营,勤俭持家,并遇上好机会,贫困户有可能变富,雇农、佃农可以上升为自耕农、富农、地主。(68)“地主的地也是一滴血一滴汗挣来的,人家的肉吃在咱的肚子里是不对的。”(69)正因为如此,很多中农认为自己通过劳动是可以致富的,如河间西柳漥中农贾修昌说:“我人多是吃我个人的饭长大的,我又没分果实,我才不去参军的。”(70)由此可见,部分中农认为凭借自己的劳动也能够获得土地和财富,为什么要去参军打仗呢? 报恩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规范。然而,个人在社会关系中,并非由社会文化机械性地规约,相反,个人是有相当大的自由度与自主性的。(71)尤其是当个人面对政权的时候,社会规范的规约显得更加空泛。参军意味着个人利益的巨大牺牲,在个人利益与革命利益之间,很多农民更珍视个人利益,将其置于革命利益之上,因此不愿意自己的子女或者本人去参军,即所谓“群众当然愿意抗蒋,但一动员到自己的子弟就不愿意了,因这与他本身的直接利益是有矛盾的”,(72)于是形成了中共“虽有扩军要求,但群众只要求在家好好过日子”的局面。(73)这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主体彼此间利益不断互动所必然呈现出的现象。 虽然中共将土地改革和农民参军视为前后联系、自然承接的两件事情,但是,很多农民从自身利益考量,将中共的政治经济改革与参加中共军队看作相对独立的两件事情。他们支持参与中共的政治经济改革,是因为中共的政治经济改革能给他们带来某些切实的利益,双方存在利益上的契合,但当中共的工作重点进入到动员农民参军的阶段,农民面临的是生死攸关的选择,围绕着是否参军的问题,双方利益就发生了背离。因此,这两个阶段之间不存在以农民感恩为内容的转承。反而,由于加入了个人利益这个变量,很多农民脱离了中共的政策预设,将参军视为畏途。冀南区党委对这种现象有非常深刻而形象的分析: 经过两年来的自卫战争与一年来的翻身运动(虽然土改不彻底),群众的觉悟程度比以前是提高了:对地主阶级的仇恨一般是有了增长;对蒋介石的罪恶,应该打倒蒋介石也明亮了;对共产党与人民解放军的力量也看到,有决心跟着共产党走,有信心打倒蒋介石。也确有部分群众深明大义,在我们的号召下自愿参军;但一般群众还有他落后的一面,也就是说,他们知道应该打倒蒋介石,不打倒蒋介石将来就过不好,所以赞成扩军,但他们不愿自己参军,想叫别人参军去打蒋介石,而他在家里过安生日子,他离不开家,离不开老婆,离不开父母,父母妻子对自己的孩子或丈夫也是一样,别人参军他赞成,她的孩子参军她的丈夫参军他(她)心疼。即使是翻身农民也不是说完全没有这种思想。这就是农民目前的利益和整个利益长远利益矛盾的问题。(74)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中共在动员农民参军时强调“报”的必然性所面临的困境。在土地改革中受到剥夺的地主、富农,乃至部分受到冲击的中农,对参军则持消极抵抗的态度,其参军意愿自然不高。某些土地改革中的获益者认为“土改为了参军,是手腕”,在参军与保持原状之间,他们宁可保持原状,也不愿意参军,因为在固有的社会经济体制下,他们仍然有可能通过缓慢的积累,完成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上升,而不必承担失去生命和家庭的危险。大多数农民看重的是参军带给自身以及家庭的损失,而不是翻身带给自己的利益。既然从理论预设上将参军视为农民对中共政治经济改革的回报,那么农民可以选择回报,也可以拒绝回报。即使回报,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回报,这完全取决于农民自身的判断,或者说觉悟的高低,然而正如冀南区党委所言:“(农民中)先进群众还是少数,中间落后还是多数。”(75)中共在动员农民参军的过程中反复强调良心检讨的原因也在于此。面对中共动员农民时反复强调感恩的逻辑,强调参军的必然性,农民则强调参军会带来的巨大损失,以至于认为以参军回报中共政权是不对等的,或者说不值得的,他们强调的是报偿互惠原则公平性的一面。 三、得罪谁一定要报复:村民的报复行为 面对中共的参军动员,很多农民发现自己在道义上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谁都知道保家卫国的大道理,得地报恩也是人之常情。(76)然而,参军对农民而言,的确意味着要遭受很多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损失,有些农民因此对中共的参军动员心怀不满。作为普通的农民,他们不可能从社会体制变革的高度来审视自己所面临的进退维谷的处境。但是,他们的不满同样是真切而实在的。在这种无可名状的难堪中,很多村民将不满投射到日常生活的场域。因此,很多从事参军动员工作的村干部,成为这些村民发泄不满的对象,受到了村民的报复和打击。 有些村民对村干部的报复是即时性的,在参军动员的过程中双方即发生激烈冲突。1945年12月,建屏县扩军时: 白家庄我们动员了几个党员和群众,恰遇一个党员不愿去,回去时他家问他,他说:“我这没办法我这是党决定的。”就这一下,那几个被动员的家属就不算了,于是有的就骂起区干部来了,据说当晚有一个家属找到区干部处就指着骂……我们区干部不敢反口,只是一片好话,他们两三个人把人家驾着,人家边骂边走才回去,第二天有的披上镢头非去掘支书的房子不行,吓的支书几天不敢回家。五区唐家沟村武委会干部,因为区干部在该村动员他,他几次要与区干部动武,不是别人拉住就打去了。六区上观音堂村长在这次动员中一下子把该村青年给拉到区里包围住区书,大哭不去当兵,威胁区书。(77) 1947年3月,清苑县扩军,村干部刘士荣动员刘士隐参军,刘士隐对自己的家人说:“这次扩兵是刘士荣逼我的,我要是死了,你们要给我报仇。”(78)1948年12月,易县扩军时: 群众打骂区村干部的共发生十二起:九区华昌村杜洛有公议其子后即拿刀子要找干部拼命,并到干部家去捣乱;刘岗、陈落银被公议后不满,用石头打村干部;一区易合庄侯落老婆为其子当兵打了治安员,三区建新村梁伯公议后干部到家中动员,家中五口人以五个斧头向干部抵抗,最后逃跑了;三区七里庄王振山弟兄四人,过去在部队开小差投敌后争取回来的,这次讨论上其弟后,即在大街上大骂干部,七区东岱岭沈洛鱼之子被公议后用棍子追打干部,送区后装病逃跑了:十区河西张洛海亦用刀子进行抵抗;六区李家庄新战士向村中过高要求东西,错认为自己当兵是干部的过,将村长给打了;五区慰都刘山新兵对家(方言,指情人——笔者注)自己要逃跑,小队不让把小队也给打了;十区金坡郝洛音在过去反特时曾因有破坏事情被反为特务,家中弟兄四人,这次公议后用脚将治安员踢死,后又复活,并用猪挺杖抵抗。(79) 当然,在因参军问题而引发的村民和村干部的即时性冲突中,前者很难占据上风。与此不同,有些村民隐忍不发,默默等待报复村干部的最佳时机。土改整党为一些村民报复村干部提供了机会。正如有些干部事后所说的:“作(做)工作总有得罪人的地方,得罪谁一定要报复。”保德三区东庄一干部因扩兵的强迫行为,“被和他有私仇的妇女拿着木棍,只打三下,把下腿打断了。四区也曾发生过同样一件事”。(80)整党中村民报复干部的原因异常复杂,黄道炫对土改中干部整改的卓有成效的研究表明:“整党过程中,农村长期积累的一些复杂的宗族、私仇及干群矛盾在群众运动中显得错综复杂。”(81)显然,由扩军所引发的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矛盾是不能忽视的。 如果说村民和村干部之间的即时性冲突,以及村民借土改整党之机报复村干部,具有公开性和利用体制变革的特征,那么,社会上流行的关于扩军损阴德的传闻则是村民对村干部隐晦的报复和诅咒。1947年,邯郸县流传着“临洺关有鬼兵,光打扩军干部”的谣言。(82)1948年,渤海区则有“扩人家的军是缺阴”的说法。(83)“鬼兵”、“缺阴”的说法,虽为无稽之谈,却反映了民众的某种心态。在信奉因果报应的乡村社会里,来世未知的报应更令人不寒而栗,这给扩军干部带来了巨大的恐慌和不安。如斯科特所说,在弱者幽暗的处境中,“充满了背后的议论、流言蜚语、言语攻击和匿名的暗中嘲讽,以及对公共仪式秩序的否认”。(84) 四、多扩了是拿老乡送礼:村干部规避报复的行为 作为中国传统社会关系的基础,“报”有“知恩图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含义,也有如“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有仇不报非君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含义。“报”的规范从正面诱导和反面制约两个方面维系着村庄共同体的存在。它要求邻里之间互助修睦:“在中国传统村落,大都存在各种形式的民间互助帮扶网络。这主要有基于邻里熟人关系而结成的换工网络,基于血缘人伦的帮扶网络,基于宗族责任的对弱势村民的救助体系。村庄内部的人要生存就必须结成各种紧密的关系。这其中既有利益互惠的原因,更有人伦情谊的纽带。”(85)所以,村庄里的每个成员都会尽量在血缘和地缘网络中建立与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以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村民互惠关系的另一面是彼此间的睚眦必报,因此,多数农民在日常生活中总是小心翼翼,尽量不去得罪他人,以免引起他人报复,给自己造成不便,否则即难以生存。从某种程度上讲,互助修睦对多数农民而言与其说是理想道德标准,毋宁说是生存准则。“报”的规范同样规约着村庄领袖的行为,村庄领袖未必是村庄利益的代言人和主动的维护者,但他们毕竟生活在血缘与地缘之中,即使是为自己利益考虑,他们也不能肆意侵犯村民利益。根据地的基层干部很难逃脱传统的乡村伦理对村庄领袖行为固有的期许和规范。 通过前面的研究可知,对农民而言,参军不仅意味着生产生活、家庭婚姻的损失,而且可能牺牲生命。村干部对此认识最为深刻。1945年8月,阜平县扩军,有些村干部表示:“动员什么也可以,要钱不成问题,要人就无法收拾。”(86)1946年8月,唐县动员新战士产生了不少问题,村干部都认为“动员活物南(难),动员死物易”。(87)藁城县有村干部说:“给人家一座金山,人家也不出来呀。”(88)1948年4月,涞源县扩军,有代表说:“这得要大活人哪,可真难办,这是要大老粗儿们的命呢!”(89) 生活经验、常识和习俗使大多数村干部清楚地知道,动员他人参军后,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会遭到报复的可能性急剧增加。因此,害怕村民报复成为部分村干部在动员农民参军时很大的顾虑。1944年,莒南县扩军,有干部“怕得罪人,认为扩军是孬事,不敢动。××区××××党员说:动员人家参军伤天理!××区××××支组高凤庄送六个青年参军时,大淌其眼泪,不敢作(做)家属工作”。(90)1945年8月,井陉县扩军,有些村干部“只靠区干部去动员,自己认为动员人家当兵不对,怕落意然(得罪人的意思——笔者注)”。(91)1946年11月,冀中参军,“有的村级干部思想上尚未彻底觉悟,认为动员谁当兵是送人家到死地,怕得罪人,不积极号召与推动这一工作,群众运动就根本起不来”。(92)在南皮县,有干部“怕得罪人,怕扩出兵去死了,抗属找自己”,对扩兵有所顾虑。(93)邯郸县扩军: 有卅多村群众军属与村干经过扩军后对立起来,村干觉着很伤心,对上级没落了人,在村得罪了乡亲,叫村干群众评功也不评,群众村干都不愿接近我们。军属有的结伙给村干找蹩扭,村干怕受打击,要求辞职。有的村干说,过去把地主得罪了,今年也把群众得罪了,感觉四面楚歌,走头(投)无路。(94) 1949年4月,北岳区四地委社会部在情况报告中谈到,很多地方出现了标语。关于村干部的有:“逼迫人民当兵的是仇人”;“坏干部是仇人,迟早和他们吧(把)账算”;“坏干部是仇人,咱们和他把账算”;“坏干部是仇人,强调咱们去当兵,如有一日天气晴了,咱们与他们把账算清”。(95)这时刻侵蚀着村干部动员农民参军的决心和意志。 如前所述,村民对村干部的报复不仅时时存在,而且在土改整党中迅速发酵。遭到报复的干部纷纷表示不满,对扩军工作态度消极。冀中有干部反映:“早先区里豁出死的挤,这时又闹这个。”有的说:“咱这是擦屎棍,用着拿起来,不用就扔下。”有的说:“这回长短不干了,到时种上点地,该出夫就出夫,该站岗就站岗,比什么不强啊。”平山县有干部说:“做工作什么结果也没有,作(做)的工作是公家的,错处是自家的。”又有的说:“作(做)了工作是公家的,得罪人是自家的。”(96)1949年3月,清苑县扩军,“部分村干部在平分时曾因为扩了贫雇农的兵而受到打击,他们认为扩一个兵多一个仇人,对扩兵不起劲”。(97) 某些在土改中涌现出来的新干部,亲眼目睹了旧干部党员的遭遇,对动员农民参军踌躇不前。1948年3月,易县新干部“因见到旧干部有很多因扩军引起群众的不满,被搬石头的,提出许多意见,搬了他,因此看到扩军任务困难,自己缺乏办法,不敢强迫命令,他们的思想上不敢大胆负责,完不成任务,怕当石头”。(98)在冀中,“贫农团和新农会的干部也有怕搬石头的顾虑,有的认为过去旧干部扩兵强迫命令搬了石头。现在自己扩人家,也怕搬。肃宁县某村代表和区干部说:叫我们扩兵,俺们无法,要不就抓球,要不就青壮年叫到区里你们挑”。(99)1948年12月,完县扩军,村干部有诸多顾虑: 怕得罪人,怕跑了没办法,怕动员去了的战士家属给他们乱闹,大骂寻死等,怕以后还搬石头,怕区县不给他们撑腰,怕领导意见不一致,前面的干部同意,这样作(做)后面的干部又不同意,有村干部说:“打破了脑袋用扇文(意指他不怕报复——笔者注)过了一时算一时,这里不能呆到别处去(意指只要能完成任务,即使别人报复得不能过了亦不怕——笔者注)。”(100) 华北解放区内的基层干部生活在固有的血缘和地缘网络中,保持良好的社会关系是其日常生产生活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由于多数村民对于参军顾虑重重,扩军在村干部眼里成为得罪人的差事,整党中某些农民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报复,强化了村干部的此种意识。很多村干部因此在革命政权和村民之间左右为难:“不管吧,完不成任务;管吧,又怕成为强迫命令,以后要搬我们的石头。”(101)这使得很多村干部在动员农民参军的过程中畏首畏尾,由于害怕被报复,很多干部对参军动员采取敷衍的态度。1948年8月,渤海一地委强调,有些村干部“对壮大主力不是认真负责的态度,而是推出门去不管,送到部队上领回收条来,就算完成我的任务,所谓完成任务,乃是完成上级交给我们所做的公事”。(102)北岳区六地委则认为:“许多干部存在着单纯凑数而完成任务的思想很严重,所以在动员时既不管方式怎样又不管影响如何,只要能完成任务就可以。”(103)建屏县部分区村干部以为:“送县后完成任务了就算完事大吉了,交了上人数(口语,指交上了人数——笔者注),顶了差,再没他们责任了。”(104)1948年10月,北岳区党委指出:“村干部对扩军是不负责任的,反正交到区里算完事,跑了也与我莫关系,总之把扩军应付过去就算了。”(105)1949年3月,藁城县有村干部认为:“自认几个就完成几个,反正不能多扩,认为多扩了是拿老乡送礼。”(106)总之,“有的村代表干部在工作态度上是应付并存有私情”。(107)村干部支应参军动员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1.通知本村青年逃跑 为了避免得罪村民,维护村庄利益,部分村干部在得知扩军的消息后即暗地里通知本村青年逃跑。1945年9月,建屏县扩军,“武委会副主任在开了武装动员大会以后,即通知其村青壮年逃跑”。(108)12月扩军,四区下三家店村支组动员焦绩区开会回去,“就把他一个二兄弟和七八个青年给打发跑到山西了”。(109)1948年4月,涞源县六区东团堡,“好的都跑了,瘸瘸拐拐的该叫区干部挑了……青壮年的,干部万不得已是不给动员的”。(110)1948年12月,易县扩军,“十一区半壁店实业委员,区里宣布任务后即捎信家中跑了,南百泉村付(指副村长——笔者注)连夜回村报信,青壮年都逃了;三区坟庄支书刘久文弟兄三人由区开会后即都跑了;石门上次扩军时自己开条子放跑了三个,这次又放跑了七个,表面上则说跑了没法,对领导上进行消极抵抗与破坏”。(111)在涞源县,“训练班内布置了扩军后,有的干部即给回捎信”。(112) 2.只管动员的数量,不管动员的质量 1945年8月,井陉县扩军,有村干部“明知有病硬要把它充数,腿拐脚痛、夜盲眼、内病、羊羔疯、不够尺寸的等”。(113)1946年12月,建屏县扩军,“一区南古月选了2个残废,顺子沟送了1名缺胳膊1名拐腿,观音堂1名粗脖1名连疮腿,三区湾子村孔凤屯42岁了,剃光胡子充28岁。六区送来43名中20余名小孩。而该区的下庄、大坪、康庄等村有的向区送区县退回五六次的人顶数”。(114)在冀晋一分区部分县,“拉夫凑数不负责的现象极为严重,浑源送来130人只交20人,大同百余人只交几个人,广灵九十人只交二十余人,把几次洗刷回家不合格者又都动员来了”。(115)1947年8月,冀中十一分区扩军,“审查当中各样的残废都有:缺右手的腿拐的、手指不能打弯的、缺整个脚趾头的。各样病都有:一个眼的、有大疮不能走路的、傻子、摆头疯、疝气病等等,年岁不够尺寸的小孩”。(116)“宁城三区和十区把第一次洗刷回来的原封带去顶数,交兵时不合格退回的有七百来名:淋病、疥疮、眼疾、残废、梅毒、呕伤、抽风、气蛋、羊角风、摺背风、连疮腿、倒食症、心口痛、粗脖子、年老的、小孩、体弱的、个小的、扎针的、害不能忌的、走不动道的等。”(117)1948年12月,建屏县扩军,“二区西湾村把一个傻子送来当新兵,过去曾数次被退回,改名换性,这次又把他送来顶新兵,五区蛟龙潭庄把一个连疮腿,腿上的连疮小碗大,也送来凑数……”(118)“蔚县大窑口差一名,第一次,送来一个小孩,第二次送来一个不说话的好像一个傻子。”(119) 在参军动员中送不合要求者参军,很多时候是村干部和村民之间心照不宣的合谋,有些村干部甚至和参军者达成了“顶数后逃回村不予追究”的协议。1947年8月,正定县合营村干部动员有漏疮有病的两个战士说:“你们去吧,顶顶数,你不去,区中给咱村要的兵很多,交不够。”(120)1948年6月,完县有的村干部对新战士说:“不叫区里丢人,尽可能到县里别跑,到部队时再开小差。”(121)1948年12月,井陉县一区代王庙村干动员新兵时就这样说:“我们也知道你不够格,去验一下就回来了。”(122)行唐县二区苑家庄村干说:“你们再给咱村顶一下吧,去了装身体强壮,说是新战士,以后非检查下来不行,如果检查不下来,你们跑回来村中掩护。”(123) 3.为新战士逃跑提供便利 1946年7月,阜平县扩军,六区“党员干部群众形成了三不去:第一杀了我的头也不去;第二找出好地10亩我也不去;第三是既不杀头又不出地,怎样也不去。因此有几个村子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你们去吧,到县上你们再跑吧”。(124)1948年12月,井陉县五区东正、西安乡村干说:“你们别说是老战士,你们是当过兵的会跑,跑回来村里不管。”岳霍口东霍同及四区柏□、南贾树、燕头村干部对战士说:“你们顶了差以后跑回来,村里不管。”(125)正定县三区柏棠村干部对参军战士说:“你们去吧,真正优待你们。到那里逃回来,我们也不管,如有人找我们就说不知道。”(126) 路条是根据地内的通行证,有些新战士入伍时,事先准备好路条以备将来逃亡之用,其中部分路条即出自区村干部之手。1947年6月邯郸新兵团报告称:“给新战士开路条,差不多每村都有,路条并按着村干的戳。”(127)渤海一分区,“有些地区的干部,公开给新兵开通行证,告诉他到部队上应付一下公事,可以再跑回家去”。(128)1948年9月,刘青山指出:“有的村代表干部给新战士开了路条,这就给逃跑者开开大门。”(129)1948年6月,北岳五分区扩军,部队发现不少空白条子和通行证,以备随时逃跑之用。不完全的统计可见表1: 据表1可知,战士携带的路条约30%来自村政权,其余来自中队部、区公所、商店、中央局招待所、中央局供给科、营部等,说明村干部对参军动员的支应态度,来自其他部门的白条说明某些新战士为了逃避兵役,不惜利用一切关系,获得通行证明。此外,白条涉及定兴、完县两县,唐县的白条未登录,说明比较普遍地存在给新战士开白条的现象。有两点需要说明:首先,这些白条或许由战士伪造;其次,大量的白条,“如不自动献交,是难以发觉的”。(130)因此,可以推出实际存在的白条应不止49张。 虽然村干部处在中共政权体系之中,但是从本质上讲,很多村干部依然生活在固有的血缘和地缘网络中,村干部不可能不考虑动员农民参军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影响。村民因为被动员参军而报复村干部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很多村干部对此心知肚明,因此,他们希望将村民的报复行为降至最低,于是对中共的参军动员采取应付的态度,暗地里给本村青年传递即将动员参军的信息,用不符合要求的青年凑数,甚至鼓动新战士逃跑,为新战士的逃跑创造条件。由此可见,传统社会“报”的规则深刻地影响和制约着村干部在参军动员中的行为,降低了中共政权动员农民参军的效率。 五、难以尽述:“报”之逻辑所呈现的复杂性 20世纪是中国历史发生剧烈变动的时期,然而某些社会关系的基本规则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依然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中共以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理论为自己的基本指导思想,据此制定改造社会的政策措施,甚至希望锻造出全然按阶级理论行事的新人。在中共革命经典的表述中,农民大量地参加中共军队,是由于其阶级意识的觉醒。然而,华北解放区动员农民参军的具体过程表明,不管是从事动员工作的基层干部,还是被动员的普通农民,都不具备明确的阶级意识。与此相反,传统社会关系的基本规则对农民的影响,远比阶级意识、革命意识对农民的影响更为深远。在中共制定政策和动员农民参军的具体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报”之规范对农民行为的制约,强调了农民报恩的必然性和绝对性。然而,个人并非机械地遵守“报”的规范,他选择的自由是很大的。农民与中共在同一逻辑的基础上看待参军问题,农民更看重的是参军的公平性。很多贫苦农民信奉通过缓慢积累获得土地的信条,虽然,通过强制力量在短时间内获得土地,对于很多贫苦农民来讲并无不可,甚至乐见其成,但如果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即会退缩。所以,一些村民对于动员他参军的村干部心怀不满,伺机报复。村干部害怕农民的报复,在动员农民参军时采取敷衍的态度,用各种方法来降低或者规避村民报复对自己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然而,历史的魅力就在于我们穷尽笔墨也难以完全复原历史,更难以尽述历史的复杂性。有限的资料提醒我们,“报”这一逻辑在参军动员中有另一种值得注意的呈现。如果村干部能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也会心存感激。李康在冀东西村的调查中发现,1948年扩军,西村青年在林志的怂恿下从征兵处逃跑。林志被处以极刑,但是,颇有些村民反倒觉得林志替这些新兵的父母做了好事。另一方面,在西村人的回忆中,征兵屡屡成为争权夺利的借口、压制群众的整人工具和一走了之的避祸手段。1947年底,西村的老干部被放出来后,新干部曾想让他们都去参军,而且永远也不要再回来,斩草除根。(131)由此可见,害怕报复仅仅是“报”的逻辑在村干部动员村民参军过程中的一种呈现。与此共存的是,一些村干部将动员他人参军作为报复他人的重要手段。害怕报复和报复他人显然因事因人而异,两者有机而和谐地统一在村干部动员村民参军的过程中。由此我们也可以想见,在某些时候,掌握动员权力的村干部也可以将参军动员作为报答他人恩惠的手段。这是“报”的逻辑在村干部动员他人参军的过程中内容相反、本质相同的呈现。 凡此种种无不影响着中共动员农民参军的具体运作。此外,由“报”的规范所引发出来的人情、面子等观念,也对中共动员农民参军产生了复杂的影响。然而,我们很难清晰地表述个中的复杂性。总而言之,当我们抛开意识形态的话语,深入到历史的细部,即会发现很多基本的规范并没有发生改变,它们只不过是以不同的形式展现自己的存在。在中共革命的进程中,存在着剧变的一面,也存在着不变的一面。这种变与不变的相互纠缠,铸就了中共革命的复杂面相。 ①杨奎松:《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日军事战略方针的演变》,载《历史研究》1995年第4期。 ②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80—281页。 ③《毛泽东、刘少奇关于土地政策发言要点》,载中央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一九四五——一九四九年)》,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7页。 ④参考金耀基:《人际关系中人情之分析(初探)》,载[美]杨联陞:《中国文化中“报”、“保”、“包”之意义》,贵阳:贵州出版集团公司、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2—113页。 ⑤吴毅、陈颀:《“说话”的可能性——对土改“诉苦”的再反思》,载《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6期。 ⑥李里峰:《土改中的诉苦:一种民众动员技术的微观分析》,载《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⑦《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为准备反攻开展拥军运动的指示》(1944年12月28日),载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3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68页。 ⑧《淮北苏皖边区冬学委员会关于大规模开展今年冬学运动的指示》(1944年11月7日),载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7辑(文化教育部分),1985年,第249页。 ⑨中共渤海一地委宣传部:《对去年大参军工作的初步检查(草稿)》(1948年8月8日),河北省档案馆藏,248-1-27-2。 ⑩张建峰、任相生:《女翻身英雄张兰英》,载中共山西省党史研究室、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革命根据地土地问题资料选编》,1983年,第404页。 (11)刘瑞龙:《如何贯彻群众路线与克服非群众路线》(1945年1月20日),载《刘瑞龙淮北文集》,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579页。 (12)转引自[美]杨联陞:《报——中国社会关系的一个基础》,载[美]杨联陞《中国文化中“报”、“保”、“包”之意义》,第75页。 (13)张鸣:《乡土心路八十年: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农民意识的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1页。 (14)冀中八地委:《归扩广播——河间五区姚天宫的参军工作从复杂困难中怎样搞起来的》(1948年4月27日),河北省档案馆藏,11-1-29-6。 (15)建屏县收兵处:《关于扩军问题——调查研究材料之十二》(1948年8月),平山县档案馆藏,1-1-37。 (16)热辽地委:《大风暴总结:新惠县、建平县、北票县、朝阳县》(1948年6月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205-1-25-18。 (17)宁城县委:《关于扩军简介报告》(1948年9月8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843-3。 (18)同注(12)。 (19)参见赵旭东:《权力与公正》,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15—159页。 (20)冀南七分区政治部:《参军通报(第一号)—参军动员中先搞通干部思想中的几个问题:临清参军动员大会上的材料》(1947年3月16日),河北省档案馆藏,45-1-8-6。 (21)冀南五地委:《五地委扩军工作通报》(8月10日),河北省档案馆藏,39-1-19-14。 (22)冀南七分区参军委员会:《参军通报(第八号)——向明、旭涛:武训县在参军中怎样走群众运动》(1947年4月23日),河北省档案馆藏,45-1-8-4。 (23)冀南三地委:《通报(第七号)——永年参军情形》(1947年4月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33-1-82-11。 (24)《徐水县扩军工作报告》(1948年12月17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245-4。 (25)易县县委:《易县扩军总结》(1948年4月2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240-20。 (26)北岳五地委:《五分区扩军工作简要总结》(1948年6月23日),河北省档案馆藏,84-1-12-8。 (27)《邯郸“七一”大会纪要》(1947年7月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94-7。 (28)中共涞源县委:《扩军工作总结》(1948年4月7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255-8。 (29)同注(20)。 (30)北岳区党委:《几个兵役调查材料》(1948年10月),河北省档案馆藏,69-1-112-1。 (31)冀南七地委:《梦侠同志关于扩军工作报告提纲》(1945年5月2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4-1-32-1。 (32)冀中区党委党校:《党内各种农民思想意识之举例》(1948年),河北省档案馆藏,3-1-103-11。 (33)《流逝的岁月:李新回忆录》,太原:山西出版集团、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08页。 (34)张闻天选集传记组等:《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年版,第359页。 (35)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关于巩固部队工作:解决自愿义务兵役问题》(1945年5月),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34-5。 (36)察哈尔省政府:《拥政爱民运动中三百个战士对政府优复工作的意见》(1946年5月19日),河北省档案馆藏,225-1-24-9。 (37)三分区后勤司令部:《三分区关于战勤与兵役简结》(1948年9月),河北省档案馆藏,79-1-2-4。 (38)《民政部关于优抚工作通报》(1949年3月8日),唐县档案馆藏,卷2。 (39)晋察冀中央局研究室:《日寇投降后冀晋冀察的农村情况》(1945年11月4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78-1-44-1。 (40)冀南三地委:《怎样在新形势下掀起扩军运动》(1946年),河北省档案馆藏,33-1-60-22。 (41)罗瑞卿:《在整党与土改运动中关于军地团结、军队参加土改和军队整党诸问题》,载《军政月刊》增刊1947年12月27日。 (42)三分区后勤司令部:《三分区关于战勤与兵役的简结》(1948年9月),河北省档案馆藏,79-1-2-4。 (43)同注(35)。 (44)冀中行署:《关于处理革命军人婚姻问题中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1946年12月10日),河北省档案馆藏,143-1-7-14。 (45)同注(41)。 (46)冀中军区政治部:《拥爱座谈会发言简要综合》,河北省档案馆藏,4-1-14-1。 (47)晋察冀十一专:《各县扩兵材料汇集》(1946年9月27日),河北省档案馆藏,143-1-26-1。 (48)冀南十分区贺亦然:《二千八百二十三个问题是怎样解决的?——时事教育的群众路线》(1946年),载《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10册,北京:战士出版社1982年版,第184页。相关研究可以参见徐进:《革命与性:晋察冀根据地村干部“男女关系”问题的由来》,载《史学月刊》2011年第10期。 (49)《邯郸新兵团工作报告》(1947年6月15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86-4。 (50)同注(27)。 (51)冀中十一地委:《号召大规模参军运动的指示——魏震同志十二月九日在县书及分区级干部扩大会议上的报告》,河北省档案馆藏,20-1-43-8。 (52)《一月来敌寇宣布投降以来三地委工作情况汇报》,临沂市档案馆藏,5-1-5,转引自王友明:《解放区土地改革研究:1941-1948—以山东莒南县为个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109、110页。 (53)冀中十一地委:《关于参军运动的初步经验总结》(1947年1月2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20-1-43-6。 (54)冀东十三地委:《严密注视敌特破坏扩军的阴谋,全党必须加强锄奸工作的紧急指示》(8月7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1-1-7-1。 (55)冀南七分区参委会:《参军通报4》(1947年3月29日),河北省档案馆藏,28-1-42-1。 (56)冀中区党委:《冀中任河扩兵归队强迫命令举例》(1948年),河北省档案馆藏,3-1-93-20。 (57)同注⑨。 (58)《县委根据一区的参军工作情况对各区参军工作的指示》(1947年11月12日),载《莱西县党史资料》第1辑,第145页。 (59)宁城县委:《关于扩军简洁报告》(1948年9月8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843-3。 (60)《第八专署参军工作汇报》(1949年4月),河北省档案馆藏,13-1-15-10。 (61)冀中区党委:《归扩情况汇报》(1948年4月),河北省档案馆藏,3-1-66-10。 (62)同注(28)。 (63)同注(26)。 (64)冀中八地委:《八地委对归扩工作在公议阶段发生的几个问题的指示》(1948年5月12日),河北省档案馆藏,11-1-33-14。 (65)同注(17)。 (66)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载郭于华:《倾听底层》,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7)[美]韩丁:《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韩倞等译,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第52页。 (68)李金铮:《土地改革中的农民心态:以1937-1949年的华北乡村为中心》,载《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4期。 (69)军校政治处:《冀中军区军政干部学校进行军地军民关系教育经验》(1947年6月),载《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10册,第740页。 (70)冀中八地委:《归扩广播——从发动群众中带动落后的参军经验介绍》(1948年5月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11-1-29-7。 (71)同注④,第125页。 (72)冀南三地委康建生:《关于参军工作给焦善民同志的信》(1947年4月4日),河北省档案馆藏,33-1-143-10。 (73)渤海一地委宣传部:《打破当前群众的参军顾虑——初级干部学习材料之三》(1948年9月28日),河北省档案馆藏,248-1-27-1。 (74)冀南区党委:《参军通报(第5号)》(1947年11月27日),河北省档案馆藏,25-1-44-2。 (75)同上。 (76)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第113页。 (77)中共建屏县委:《关于十二月份补军工作的总结》(1945年12月),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567-9。 (78)中共清苑县委:《关于扩兵工作总结报告》(1947年4月),河北省档案馆藏,卷20。 (79)易县县委:《扩军工作总结报告》(1948年12月3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240-19。 (80)《保德及其他地区土改工作报告》,载《土改通讯》第1期,1947年12月5日。 (81)黄道炫:《洗脸—1946年至1948年农村土改中的干部整改》,载《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 (82)同注(27)。 (83)同注(73)。 (84)[美]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郑广怀、张敏、何江穗译,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31页。 (85)刘伟:《难以产出的村落政治——对村民群体性活动的中观透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2页。 (86)阜平县委:《新兵动员工作总结》(1945年8月30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314-4。 (87)唐县县委:《新兵补充工作总结》(1946年8月20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278-7。 (88)同注(47)。 (89)同注(28)。 (90)滨海区莒南县委:《关于拥军参军工作具体总结》(1944年),河北省档案馆藏,245-1-18-1。 (91)井陉县委:《补军工作总结》(1945年9月30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589-2。 (92)冀中十一地委:《关于参军运动的初步经验介绍》(1947年1月2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20-1-43-6。 (93)冀中区党委:《渤海区南皮县的参军运动经验介绍》(1946年11月),河北省档案馆藏,3-1-66-5。 (94)同注(27)。 (95)北岳区四地委社会部:《情况报告》(1949年1月16日),河北省档案馆藏,81-1-25-7。 (96)《关于西回舍支部的材料》(1949年),平山县档案馆藏,3-1-49。 (97)清苑县委:《清苑县委关于参军归队工作的初步总结和今后意见》(1949年3月15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321-3。 (98)同注(25)。 (99)同注(61)。 (100)完县县委:《十一月份工作月报》(1948年12月),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262-20。 (101)《全县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平山县土改材料之三十》(1948年),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652-14。 (102)中共渤海一地委宣传部:《对过去大参军工作的初步检查》(1948年8月8日),河北省档案馆藏,248-1-27-2。 (103)北岳六地委:《关于归队工作几个简要问题的总结》,河北省档案馆藏,87-1-6-14。 (104)建屏县收兵处:《收兵初步总结报告》(1948年8月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1-1-37。 (105)同注(30)。 (106)藁城县:《动员参军归队工作总结》(1949年3月),河北省档案馆藏,13-1-15-6。 (107)冀中区八地委:《刘青山同志在县书联系会议上关于七、八、九三个月几个工作的总结报告》(1948年9月14日),河北省档案馆藏,11-1-31-4。 (108)建屏县政府:《建屏县武装动员总结》(1945年9月),平山县档案馆藏,2-1-3。 (109)同注(77)。 (110)同注(28)。 (111)同注(79)。 (112)中共涞源县委:《扩军工作总结报告》(1948年12月24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259-1。 (113)同注(91)。 (114)中共建屏县委:《十二月补军工作总结报告》(1946年12月3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567-1。 (115)冀晋一地委:《冬季扩军工作总结》(1947年3月16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41-1-2-6。 (116)冀中十一地委:《归扩工作总结》(1947年8月16日),河北省档案馆藏,20-1-42-13。 (117)同注(59)。 (118)中共建屏县委:《扩军工作初步总结》(1949年1月),平山县档案馆藏,1-1-37。 (119)蔚县县委:《蔚县十一区扩军工作总结》(1949年12月8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336-6。 (120)同注(116)。 (121)同注(26)。 (122)井陉县委员会:《井陉扩军工作初步总结报告》(1948年12月21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589-1。 (123)《行唐县一九四八年民政工作总结》(1949年1月16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629-2。 (124)阜平县委:《补军工作总结》(1946年7月16日),河北省档案馆藏,520-1-314-1。 (125)同注(123)。 (126)北岳四地委:《四分区扩军运动的总结》(1949年1月4日),河北省档案馆藏,81-1-18-9。 (127)同注(49)。 (128)同注(102)。 (129)同注(107)。 (130)冀南区党委贺亦然:《通报——新兵工作发展之一》,河北省档案馆藏,25-1-45-3。 (131)同注(76),第113、114页。“日报”逻辑在华北解放区参军动员中的多重表现_土地改革论文
“日报”逻辑在华北解放区参军动员中的多重表现_土地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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