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文本跨文化传播中的文化差异现象解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差异论文,媒介论文,跨文化论文,文本论文,现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82(2013)05-0115-05
在媒介话语文本的跨文化传播过程中,媒介文本实际上是一个承载了社会、文化、历史、环境等各种因素的语言系统,媒介文本的跨文化传播意味着一个文化群体根据自身文化特征,按照媒介文本的生产规则组织语言符号,并通过一定的媒介传播形式将本文化的话语意义传播到异质文化社会中,通过一种跨文化的媒介文本诠释方式力图在他者文化中确立自身意义的社会地位并且得到他者文化认同。
在这个过程中,世界文化多元性的特征决定了媒介文本要在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和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意义建构。由于每一个民族都有其自身的文化体系和自己独特的文化个性,体现在话语实践与文本表述的方式上也不尽相同,每个话语文本都各自承载了本民族的人文历史、民族心理、价值观、生活方式以及思维方式等,浓缩于语言的表述中,因此媒介文本意义的表征体系必然折射出文化内涵上的差异。如果对媒介文本的文化内涵没有深入了解,那么在媒介文本跨文化传播中就会产生交往上的障碍。就中西方媒介文本跨文化传播而言,因为文化差异导致的交流障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象理解的差异性
霍尔认为,“语言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社会系统,这意味着,我们私人的思想必须同所有其他词语和形象所表达的意义相妥协,这些词语和形象就储存在语言中,我们对语言系统的运用不可避免地会将之付诸行动。”[1]25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意象体系,而这些意象又与某种文化背景中的语言系统有着深切联系。
按照信息论的观点,信息传送的信道是语言,也就是说信息要依靠语言的编码和解码才能完成传送过程,这就要求传播者要输出受传者也能正确理解的编码才可以顺利传送,如果进行编码的传播者与进行解码的受传者出于不同的文化背景而对编码产生不同的解释,就会导致误解、曲解,甚至是解码中止。由于对异质文化了解欠缺造成的解码困难,最常见的表现就是由于意象联想的差异与模糊性等所造成的文化间符号理解的差异。能指相同的一个词语,其所指在中英文语言中可能会有很大不同,甚至表达的是截然相反的意义。正如李普曼对媒介话语意义表达的一段论述:“语言绝不是一个完美的达意工具。词语和货币一样是要反复流通的,它今天会激发出一种想象,明天又会激发出另一种想象。同一个词语在记者与读者的头脑中是否能唤起同一个想象,这谁都没有把握。从理论上说,如果每一个事实和每一项叙述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名称,而且人人都一致同意这种名称,那是有可能消除交流中的误解的。”[2]事实上,在跨文化传播中,这种交流的理想状态是不存在的,误解与再沟通是一种常态。举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可以说明在中西方文化中,词语指称的文化意象在彼此理解之间可能会引起迥异的情感联想和意义领会,比如,“龙”是中国的象征,对中国人来讲,“龙”含有“勇敢、兴旺、神圣”等正面积极的含义,而在西方文化中却是“邪恶、凶猛、危险”等相反的含义。再比如,“黄花”是中国古典文学的一个重要意象,指代“菊花”,含有“高洁、傲世、凄冷、惆怅”等意涵,如果采用英语直接对应的词就是“yellow flowers”,西方受众会联想到诸如“sunflowers”(向日葵)“buttercups”(金盏花)等黄色的花朵,因此在跨文化传播的时候宜将“黄花”翻译为“chrysanthemums”(菊花)更为贴切。
这些意象理解差异的产生追根溯源还是要到彼此的文化历史中寻求答案,中西方之间在意象领会上的文化差异,很多是因为在各自社会生活中或者人文历史中不存在对应的现象,因此,在媒介文本跨文化传播中,要特别注意这种文化意象的差异,若要准确地传递意义就需要对他者文化有深入的了解和把握,注意避免中西文化意象差异所带来的理解障碍。
二、不对称文化互译
在跨文化传播中,理解的文化差异性常常造成媒介话语的不对称文化互译,从而引起文化误读。中文与英文中有很多词并不是直接对应的关系,如果采用直译,就会损害其真正准确的含义。因为对某些词语翻译伊始的不到位,使得这些词语在被长期使用中成为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从而到达受传者那里,便一直是带有了错误导向的意义。比如,用英文“propaganda(宣传)”来对应中国“宣传”的意思,其中就有偏差,因为中文“宣传”是中性词,而英文“propaganda(宣传)”带有贬义色彩,意义里含有强迫、劝服的含义。所以,英文媒体中用“propaganda”来介绍中国媒体的报道时,就带有了一种负面的传播效果,从而导致受众的错误理解。
举一个媒介文本跨文化传播过程中的典型例子,关于“韬光养晦”的翻译与理解[3]:“韬光养晦”是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的中国外交战略的指导思想,在跨文化传播的语境中,它的含义因为文化差异的原因被西方国家做了误读。中国提出的“韬光养晦”是一种发展智慧,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指的是中国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而不是如西方国家“中国威胁论”所妖魔化的那样有称霸的意图。然而,美国国防部在2002年《中国军力报告》中引用并强调了中国的“冷静观察、沉着应付、稳住阵脚、韬光养晦、决不当头、有所作为”等战略方针,其中将“韬光养晦”翻译为“hide our capabilities and bide our time”,意思是“隐藏能力,等待时机”,此后美国政府在2003-2009年的报告中都采用了同样的英文表述。其他一些英文译法还有“hide one’s ability and pretend to be weak”(“隐藏能力,假装弱小”),“conceal one’s true intention”(“隐藏真实目的”),“hide one’s ambitions and disguise its claws”(“隐藏野心,收起利爪”),等等。这种表述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负面联想,带有蓄谋将来威胁他国利益等含有贬义和恶意的导向。
造成以上这种理解偏差的原因,除了国家意识形态上的偏见作祟之外,还与在文化词汇的解释和传播上出现了误读和疏漏有关。事实上,2006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新世纪汉英大辞典》,就将“韬光养晦”翻译为“hide one's capabilities and bide one’s time”。2007年外文出版社出版的《生活中的中国智慧》一书,将“韬光养晦”翻译为“to conceal one’s fame and ability”(隐藏自己的才能)、“temporary retirement to bide one’s time before going on the offensive”(在采取攻势之前养精蓄锐),这不能不说是为西方人的“误读”提供了依据。
这些错误的理解都是因为对这个词语的文化底蕴缺乏正确的把握和理解。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第6版《辞海》中,对“韬光养晦”的释义则更加贴近其本来内涵:“韬”指“弓袋”,有“掩藏”之意;“韬光”指“敛藏光彩”,比喻“掩藏声名才华”;“养晦”指“收敛锋芒,隐藏才能行迹”。所以,“韬光养晦”是说不要锋芒毕露和咄咄逼人。如果翻译之前,能够准确把握这个词汇的文化内涵,就不会将其生硬地直译成英文,造成文化交流中的误读甚至是隔阂。
美国《新闻周刊》国际版主编扎卡里亚(Fareed Zakaria)在2008年《后美国的世界》(The Post-American World)的书中,对“韬光养晦”的译法是“hiding its light”。这个翻译来自《圣经》中的一段话:“Neither do men light a candle,and put it under a bushel,but on a candlestick; and it giveth① light unto all that are in the house.”(中文可译为: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后来该典故引申为谚语“hide one's light under a bushel”,意思是“不露锋芒”。这个翻译不能说是非常完美的,但是译者意识到了中西文化的差异,并且试图寻找各自语境中更为接近的词语表述,以避免彼此误读。如果在媒介文本的跨文化传播中都秉着如此的严谨和善意,便可以大大减少跨文化传播中的误读与隔阂甚至是冲突。
三、模糊性话语表述
媒介话语尤其是新闻话语因为以传递信息为主要目的,因此它的语言要求是“准确”和“清晰”。我们知道在日常生活中,有时并不能具体或者精确地确定表述对象的状态,语言描述便常常会带有模糊色彩。这种情况在媒介话语中也有所体现。这种语言表述,在语言学上被称为模糊语言,是指概念的内涵、外延难以明确确定的语言。就媒介文本而言,它的生产组织是一个选择删汰的过程,这样就决定了媒介文本不可能面面俱到陈述详尽,因此媒介文本的模糊性陈述在媒介传播现实中普遍存在并被广泛使用。从语言学角度来讲,模糊语言运用得当,可以辅助表达,取得更好的效果,反之,用之失当或者滥用,就会误导受众,引起误读的现象,尤其是在人们对异质文化并不了解的情形下,这种误读就更是时常发生。
媒介文本因为捕捉的是动态事实,因此事件的发生、发展到结束的整个过程是变化不居的,并且作为媒介机构,其所能得到的材料和信息也往往只是事实的一部分,因此不可能时时用精准全面的语言予以表述,这期间就有模糊语言运用的空间,而这种模糊的表述也造成了受众或者受传者根据自己的想象和既有知识去读解的空间,从而造成了误读;另外有一种原因,是来自于媒体从业人员,他们因为自身的认知能力和知识背景的有限性,导致他们在媒介报道中需要依靠模糊语言进行叙述,尤其在强调新闻的时效性和新近性以争抢媒介话语市场的时候,这种情况就更容易发生。在现实的工作中,记者、编辑面对所要进行报道的对象,往往都只是将整个事实中的一部分通过语言、声音或者图像等符号进行组织生产,整合为一个完整的媒介话语事件,传送到受传者那里,便是完成了他们的本职工作。媒体从业人员的自身水平与责任心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媒介文本意义接受的实际效果。另外,为了吸引受众,记者、编辑等媒体从业人员还力求话语表述的生动性,这就不可避免地使得媒介文本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文学性。我们知道文学作品充满了想象的空间,正是这些无限想象的可能性使得文学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然而这并不适用于媒介话语报道,在媒介文本中增强文学性,只能模糊了意义的准确传达,引发受众充满想象的解读,从而也滋生更多误读的可能。
在媒介文本的跨文化传播中,很多西方记者在做东方或者中国方面的新闻时,自己并没有身临东方和中国的经历,仅凭着过去的印象和道听途说,或者根据过去的文字记载作为基础素材,进而进行想象建构,表述模糊,具有不确定性,这与客观真实性要求语言表述明确、指向清楚不符,对人们的认知与理解有误导作用。而在这个过程中,受众对话语的模糊表述的接受往往是不自觉的,因为人们在生活中习惯于模糊式的描述,并且,现今社会海量信息的涌现,受众更是无暇对媒介文本的准确性与明晰性做更高的要求,有时就是作为在闲暇时间的一个阅读消遣,因此从某种程度上也包容了媒体报道的这种模糊性手法,以及这种模糊话语所带来的偏见认知。
四、文化视域盲区
在跨文化传播中理解他者文化时,从自我文化出发去尝试理解对方而实际上在自我文化中缺少对应的事物,从而不能够真正地理解;或者因为没有相似的历史背景和文化积淀,从而在语言符号及其所表示的意义之间,理解者会一厢情愿假设其意指关系,因而形成“误读”。有学者概括,媒介文本传播中的误读就是一种文化在解析另一种文化时出现的错误理解和评估。[4]因此可以说,媒介文化的传播史就是一种误读——匡正——误读交错与重合的历史。[5]人们理解事物总是从自己已有的文化视域出发,带着具有自身文化语境与历史传统特点的思维观念和情感审美等去认知和理解对象事物。文本视域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由作为特定历史存在的主体赋予文本的。[6]笔者在这里提出文化知识背景的“视域盲区”概念,即指从不同文化背景走来的群体,其具备的知识储备、社会经历、文化体验乃至思考问题的维度和习惯等都存在差异,因而形成各自认知视域的盲区,这些特质无可避免地体现在话语文本中,每种文化的话语文本都烙刻着自身文化的痕迹。伽达默尔认为,当前视域的形成不能离开过去,也不存在一种自在的当前视域,理解活动总是新旧视域不断地在活生生的价值中汇合在一起,继而形成视域融合。[7]289媒介文本的文化意义如何被接受取决于文化之间的相遇与对话,这包含视域融合的过程,这个过程既包括过去的视域与现在的视域的融合,也包括自我的视域与他者的视域的融合。媒介文本传播间性场域的存在对于意义的解释活动具有积极影响。理解的视域盲区导致相互理解的障碍,视域盲区越大,相互理解越难,视域盲区越小,相互理解的难度相对就小。因此,只是针对文本表面意义上的理解是不够的,还应该有个体亲身体验后的视域扩融,从而更好地更准确地理解话语的文本意义。
在媒介文本世界里,通过“视域融合”,可以构成更为广阔的、全面的、包容了历史和现代的整体视域,在这个过程中,不但文本意义得到了准确的诠释,而且理解者主体的文化视域也得以超越个体视域的局限性而得到提升,从而减少文化差异所带来的误读与偏见。
五、文化偏见的表现
媒介话语作为一种在社会政治经济场域中流通的话语,其自身无可避免会带有信息传播的性质,使得媒介话语或多或少都呈现出一种为事物下定义或者贴标签的倾向。虽然力求客观、公正是媒介文本的追求,但是从世界的现实来看,这种精神层面的追求并不能抵消现实强大的生存较量,媒介文本中存在着文化偏见是必然现象,媒介文本与文化偏见有着须臾不可分的紧密联系。
文化偏见作为一种定见,是媒介偏见的一种,从对世界认知的角度来讲,它是一种对外界粗糙的看法,来自于我们深层意识里的一个幻象:世界分为“我们”和“他们”两个阵营。“我们”是中心,定义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他们”可能是坏的也有可能是好的,但是在没有更多的了解之前,由于陌生而带来的恐惧意识会更多地将“他们”理解为“坏的”更多一些。这里没有天然的一道界线存在于“自我”和“他者”之间,因此这条界线也会因为成见或定见的改变和移动随时有所变动。这条界线界定的“好”与“坏”对应于精神上的各种侧重点。因此在人们对世界的意象中,“范式的移变就能够并且确实产生。我们可以从害怕他者变为赞美他者。我们可以从爱变为恨。大多数消极的定见总是具有一种明显积极的影响力。任何形象移变时,所有定见也移变了。因而各种定见与其说僵硬不变,不如说本质上是易变的。”[1]288媒介文本的文化偏见实际上是“自我”内在过程的一种外在体现,“这过程为自身的结构而利用了受压抑的各种意象。各种定见出现于自我整合受到威胁之时。它们因而是当我们对世界的感知出现犹豫不定状态时,我们对付它的方法之一。”[1]288在这里,还要特别区分正常的文化偏见与病态的文化偏见,前者就是我们需要用来实现控制自我和世界的幻觉手段,是应付认识世界的一种途径。病态的文化偏见则抱守着僵化的界线看待这个世界,并且维持对差别界线的需求,以此来保护自我的自尊心,使自我能心安理得地坚持既有立场,确保现有利益结构的稳定。
文化偏见在媒介文本中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刻板印象。拉里·A.萨摩瓦分析了刻板印象是如何阻碍跨文化交流的。他归结为四个方面[8]:首先,刻板印象是一种僵化的预见,不考虑区别而假设相同点,认为某种特定的文化信息适应于该文化群体内的每个个体;其次,因刻板印象的分类过于简单化、过分概括和夸张,它基于部分事实但同时也以不真实的或者歪曲的内容作为理解前提,因此为交流的对象刻画了不准确的图像,妨碍人们进行成功的交流;再次,媒介文本的刻板印象式传播起到对某些认知理解的强化作用,并使得这些偏颇的观念与认知成为被更多人所认为的“事实”;最后,刻板印象成为一种“自圆其说的预言”,也就是说,人们不但用刻板印象去观察别人,印证已有的对他人的刻板印象,而且即使他人并不具备这样的预期特征,人们还是这样去认为。
从一定程度上说,媒介文本的生产是一种不断地制造文化刻板印象的生产体制,它通过一种固定和简单的认知方式将各种形象分别归类,例如种族、阶层和性别等刻板印象在媒介文本传播中的形成。刻板印象在跨文化传播中普遍存在,世界如此浩大并且瞬息万变,人们无从洞悉其每一个细微之处,本能地需要对其进行分类记忆,刻板印象便是符合了这种区别与分类的心理需求。现代信息社会中,多数刻板印象是经由大众媒介带来的,在媒介文本不断的重复中人们将其理解为真正的现实,刻板印象实际上是认知上的懒惰、视野上的局限以及误解的产物。就像阿得勒所言:“当我们对某个群体作了不适当的评价和分类,把刻板印象与对特定个体的认知等同,而且我们也没有亲身的体验与观察以纠正这种刻板印象时,刻板印象的负面效果就难以消除。”[9]纵观在媒介文本的跨文化传播过程中,对“他者”的偏见性议题设置和偏见性话语表述是一个比较突出的传播事实,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和分析,有利于我们应对不实不当的意义建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因为文化差异造成的文化误读或者交流障碍属于理解过程中的技术层面,而“文化偏见”则是理解过程中的态度层面。“文化偏见”最初有可能是因为“误读”导致的,但是形成“偏见”之后,就成为了一种对他者的不公正态度。我们认为,主体之间相互理解过程中可进行的真正意义的汲舀是一种无限的过程,伽达默尔深刻地揭示了不断纠错前行的意义理解的过程:“伴随着时间距离造成的过滤过程的这种消极方面,同时也出现它对理解所具有的积极方面。它不仅使那些具有特殊性的前见消失,而且也使那些促成真实理解的前见浮现出来。”[7]383由此可见,媒介文本传播作为不断的意义构建运动,它为消除负面的偏见与误读提供了可能,其关键在于主体之间为对方打开新的意义关系视野,在这种新的意义网络中,对事物形成新的意义定位,摒弃那些使得认知与理解裹足不前的前见而形成促成真正理解的新前见。
如果要提高媒介文本传播的实际效果,就要在媒介文本生产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注重在语言运用的技术层面上提升水平和素养。传播主体要增强文化差异意识,尊重他者文化,加深彼此了解,强调文化融合和主体间性,这样在媒介文本的跨文化传播中就有可能消除或者减少文化差异带来的误解和曲解。具体到媒介话语文本的层面,就是要在跨文化传播过程中,对媒介文本的各层级语言符号包括主题设计、话语表述、语言风格等的组织和生产做到适应不同文化语境下的受众理解习惯,以适应受传者的不同文化背景,从而实现积极有效的跨文化传播。
①“giveth”是古体英语,语义同“g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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