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范跑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跑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地动山摇的那一刻,正在教室里上课的范美忠扔下学生,第一个跑到了操场上。对他的这一行为,您有什么看法?您觉得他还能当老师吗?
陈萍(江苏扬州市教研室,特级教师):“范跑跑”日前已经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多数人,尤其是教师,都以自己队伍中有这样的人物而感到耻辱,对开除范美忠拍手称快,本人也不例外。我认为范美忠的确不是一名合格的教师,今后也不配当教师。
作为教师中的一员,我不想用人们对教师职业的溢美之词来诠释教师的职业内涵。这些对教师职业的赞颂表达了人们对教师的美好情感,赋予了教师这一职业“神圣”的光环,同时也折射出社会对教师职业的期待,让我们找到教师的职业定位。社会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更要具有一定的职业精神,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履行一定的法律责任。
爱护学生,这是对教师最起码的要求。灾难发生时,范美忠不顾满满一教室的年轻学生,独自逃跑,这怎能不让学生们寒心?假如你就是这些学生中的一员,你心里会怎么想?这样的老师还会给你安全感吗?你内心深处还会信任这样的老师吗?还会要这样的人来当你的老师吗?要知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啊。
范的这种行为怎能不让学生家长担心,令学生家长气愤?“学高者为师,身正者为范”。作为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用自己的言行给学生做表率。假如你是这个班的学生家长,你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交给了老师,而老师却不顾孩子的死活自己逃跑,你还会信任学校吗?这位教师跑完后还要宣扬自己的理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你还愿意让这样的人站在讲台前对你的孩子进行教育吗?
保护弱势群体,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责任。众所周知,国际人权法有以下特点:第一,以人的基本价值和尊严作为尊重人权的根据;第二,禁止各种歧视,保护弱者群体;第三,多层次、多方面地规定各类人权。国际人权不仅包括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还包括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权利,也包括集体人权。在崇尚西方“自由与公正”的范的脑海里没有“弱者群体”,也没有“集体人权”。这样的教师即使在他所崇尚的西方,也是铁定要被开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当地震突发时,学校、教师无疑承担着优先救护学生的法律责任。灾难发生时,教师组织学生撤离、教给学生避难办法、提醒学生逃生,这都是应尽之责。
许锡良(广东教育学院,副教授):范美忠老师在凤凰卫视与腾讯网上做客时都谈到自己的言行是否突破底线的问题。范美忠老师对此作了否认:如果他在地震中临危逃跑,及事后发表自己的真实想法都是突破人类的道德底线,那么那些为救学生而牺牲的老师就不能够被称为英雄与烈士,因为他们只是做了底线之上的事情,只是在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已。但是,像谭千秋老师等人确实是英雄,他们的事迹催人泪下,令人无不生崇敬之情,因为这样的事情可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的。性命的牺牲是人最后而且是最彻底的牺牲。由此可以推出,他们所作所为不是底线之上的事情,而是在人性的最高上限的表现。
有人总喜欢拿船长说事,说如果船在海上遇到灾难,船长必须是整船人中最后撤出的一个。的确,国际海事法就是这样规定的。为什么?船长及其职业的最主要任务就是在与大海的风浪搏斗中,负责让乘客安全到达目的地。但是,教师职业对学生安全的责任与义务是有限的,而且不是最主要的承担者(否则教师与警察就没有区别)。教师职业的最主要内容是教书育人,在突发性的灾难来临之时,有帮助救援的责任与义务,但是,这种救援不是其职业的全部,更不是最主要的责任与义务。如果教师在学校要对学生的安全负全责,则学校与政府的各个职能机构就没有什么不同了。教师对学生的安全也不能够担负全责。因为校舍不是教师建的,社会治安不是教师所能够左右的,学校的管理与安排不是教师有权做主的,地震、台风、海啸不是教师所能够预测与排除的。但是即使如此,教师确实也要给学生传授一些逃生知识,训练一些逃生的技能,必要的时候要帮助学生逃生。但是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这种救援能力是教师所缺乏的,只要尽了力,则不必须提倡与学生一起去死。但是船长不同,他的职责就是负责大家的安全,平时船的建设与维修他是有职责的。关键的时候,他尽全力的表现及标志就是要最后一个离开船,这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职责。因为这个职责是他可以有所作为的,而且即使在平时,顾客的安全问题也是他作为船长所要重点关心的事情。但是,教师对学生安全的责任,只能够担负起他能够而且应该担负的那一份,不可以无限扩大。比如,学校突然遭受歹徒的袭击,手无寸铁、手无缚鸡之力的教师,就没有责任与义务用自己的身体去挡歹徒的刀枪,但是他有责任与义务记住歹徒的相貌特征,及时报警,在确认自己有能力制服对手的情况下,出力制止,或者帮助学生及时逃走。当然,如果一个教师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对付歹徒,而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住歹徒的刀枪,则是高尚的,但是不能够对教师群体作这样的普遍要求,更不能将这个特殊案例提升到职业道德要求上来。
一个健康的社会,一定要坚守人性的底线,同时要不断突破言论自由的底线。今天范美忠老师说了自己想说的,打开了一个通畅讨论的言论舞台,这本身就是贡献——一个殉道者的贡献。你可以不同意他说的话,但是,你得尊重他表达自己心声的权利,也要尊重一个自由言说者的人格。这对每一个人都是适用的。对范美忠老师的某些言行(如否认人类行为崇高性的一面),我不完全赞同,对一些错误的做法(如否认教师在职责范围内救援学生的必要性)确实要好好地批判,同时,我们这个社会又要小心地将这样的人保护起来。在底线面前:好好批判,小心保护。
马锦(重庆市沙坪坝区教师进修学院,中学高级教师):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人们称其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党和人民赋予了教师最神圣的历史使命,其一言一行,都应该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光荣的人民教师应该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者和弘扬者。在当今社会中,只要提到教师这个身份或字眼,就会令全社会各行业的人格外地尊敬与爱戴,这也是作为教师最能自我欣赏与满足的社会价值体现。而“范美忠事件”中,其为了保全自我而不顾众多学生安危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以自我为中心、极端自私落后的逃跑主义行为。范美忠逃跑了,就是失职,就是渎职,岂可原谅?如果他逃跑了还无可指责,那么,士兵冲锋时逃跑呢?医生手术时逃跑呢?作为教师,范美忠的逃跑行为及其事后的一番表白,不仅严重地破坏了他在学生中的形象,而且对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是一种严重的误导。范美忠又如何传道、授业、解惑?
患难与共、同舟共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范美忠却在困难面前置那些未成年的孩子们的安危于不顾……我们很难想象,这样的事件发生之后,即使范美忠能够重新回到讲台,他还有何脸面去面对那些曾经朝夕相处、对他敬爱有加的学生们审视的目光……
这样的教师,这样的举止和行为,这样的邪说怪论,这样的灵与肉分离的活生生的人,无疑让广大教育工作者感到羞耻。我们很庆幸,范美忠或许还没有正式取得教师资格,他这样的人的确不配做一名教师。
池昌斌(浙江省平阳县中心小学副校长):教师群体相对其他职业群体承载着更多捍卫人类良知、善良与爱的道德底线的责任,如果这个群体都不能捍卫社会的道德底线,那么这个社会就没有希望了!范美忠先生的言行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一种挑衅!是对教师这个职业形象的玷污!试问:一个缺乏最起码的责任、爱与反省意识的人能当好老师吗?最搞笑的是他居然宣称自己是中国最好的文科教师之一!试问:一个肆意颠覆人类美好价值,一个没有将信念与爱融入自己血液与心灵的人,能成为最好的文科教师吗?我看连合格都够不上!
当灾难突然来临的时候,站在人性、心理的角度,范美忠先生的选择实属人之本能,这非常正常,我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人在极度恐惧的环境中会失去“理性责任”。但问题的关键是,当我们从“非理性状态”回归“理性状态”的时候,作为一个教师就要回归并践行最起码的理性责任——尽己所能抢救学生!这是一个人最起码的良知,更别说是教师!可以肯定的是:教师在那种状态下不但具有救人的道义责任与职业责任,从法律上讲作为孩子临时监护人也应该具有救人的法律责任!而我们的范先生在回归“理性状态”时还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实在让人感到羞愧。
其实,从教室里逃出的范美忠并没有引起大家的重视,因为在惨重的灾难面前,对他的这种行为人们是理解的。真正让他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中心是因为他写的两篇博客和做客腾讯网及凤凰卫视时对自己行为的辩解。那么,对于他的这些辩解,您有什么看法?
许锡良:讨论的时候,你可以不同意他的意见,可以用道理与事实来证明你的思想观点,但是,一个人没有权利侮辱另一个人的人格尊严。当然他说了“不救母亲”——但是,在行动中,这并不是真实的,只是他的一种假设,一种话语策略。现实中的范美忠是敬爱父母的。而且,也只是在生命人格是平等的这个层次上说的。也就是说,他只是在必须用自己的命去换母亲的命的时候,他才衡量是救还是不救,而不是说,任何时候母亲有难都不救。另外,救女儿与救母亲之间,先救女儿,这也是符合国际救援惯例的。因为,人类的种族延续要求,保护下一代是最重要的。同时,人类的情感,其实是下倾性的,也主要是单向性的。母亲爱自己的孩子,而自己又爱自己的孩子,这种单向度的爱的偏向是很明显的。如果有人怀疑我这样说的道理,那么,请每一个为人母为人父的人,算一算在一个星期之内,你是给远在天涯的母亲打电话问候多,还是给同样远在天涯的女儿或者儿子的电话多?如果你稍微诚实一点,就不得不承认,你的情感是明显地倾向于女儿或者儿子这一方了。这种情感是人类生存所需要的。唯有这种单向度的偏爱,才使得人类能够不断地繁衍下去,能够代代相传下去。
在范美忠做客腾讯网的访谈中,当主持人高芬芬问到周孝正先生说:假如你遇到范美忠老师这样的危难时刻,你将会怎么做的时候,周孝正先生也没有敢肯定自己会舍己救人,而是用了“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样的说辞。一个“景仰”,一个“向往”,其实也就是造就虚伪的根源,因为在生死抉择与性命攸关面前这样说是没什么意义的。如果大家都这样说,为自己怕死开脱,而让别人成为烈士,则整个社会会如何?因此周孝正先生的论述,如果不是太迂腐,就是太虚伪。当然,虚伪是一个人的权利,但是太虚伪就是突破了做人的底线。
陈萍:如果说危难之际,没有想到教师的职责而选择了逃跑,那么清醒后应当感到羞愧,应当及时弥补自己的过失。这位“范跑跑”却在网上、媒体上叫嚣自己的所谓“自由与公正”,这不仅是个人的不知耻,不仅给教师群体抹黑,而且是想挑衅社会的道德底线,混淆视听。这种行为更不可原谅。
马锦:对于范美忠后来发表的一大通自我解嘲、欲盖弥彰的荒谬论调,我们很难想象,作为一个受过名牌大学培养、走上教师职业生涯多年的中年人,其世界观和人生观及道德价值观居然这样低下与龌龊,他的种种言论让我们不能不联想到当年云南大学“马加爵事件”的主角,其心理的阴暗和人性的孤独与悲凉可见一斑。
其实,只要稍微换一个角度想一想就不难发现,范美忠的言论不能自圆其说。他能顺利成长,就应该感恩那些曾经施恩于他的人(包括他的父母),乃至于整个社会对他的关爱与扶助。那么,范美忠应该怎样来回报这个给予他本人和家庭及他口中所唯一钟爱的女儿无限亲情的社会呢?在一个互利共生的和谐社会里,范美忠绝对不是鲁滨逊,相信他也要食人间烟火,可我们眼中的范美忠对这个社会的付出却是如此的毅然决绝!
范美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人们对他的评价可以用“众说纷纭”一词来形容。那么,您的看法是怎样的呢?
许锡良:这里,对范美忠老师的期待层次依次递减,分别是:第一,做一个高尚的人,牺牲自己,去救学生。第二,不牺牲自己,去救学生。第三,不救学生,事后忏悔。第四,不救学生,事后沉默。第五,不救学生,反而公布这个事情。这第五个层次就是我们社会目前的言论自由的“底线”,这个底线不是明确规定的,却自然存留在许多人特别是深受传统道德价值观念影响的人心中。突破这个底线,引起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响是自然而然的。我想,范美忠老师的动机是要引起人们反思这种社会道德的可行性。如果用这种骂名来炒作自己,其目的仅仅是为了出名吗?范美忠老师说,如果是为了出名,这样的名,那些骂他的人,你们敢要吗?我觉得这个话问得好。名有“美誉”与“恶名”之分。美誉,可以通过沽名钓誉,带来许多个人的好处,这样的美誉是人之所欲的,有时甚至可以是不择手段而获取的。但是获得“恶名”的结果常常就是“遗臭万年”,甚至“死无葬身之地”。人是利益之人,主动求得一个有丢掉饭碗危险的恶名与骂名,除了为揭穿虚伪道德的面纱,做揭穿这种虚伪的道德的殉道者外,不会有其他任何好处。
王俊舫(山东省莱州市教研室,中学高级教师):个人认为,范美忠是自私的不孝子。大难临头,逃生自救是人的本能,教师也是人,也有求生的权利,范美忠的逃命行为只能说是本能的表现。但我不认同他在网上发布的所谓的人生观——个性张扬,但不能张扬到展示廉耻的地步;进步前卫,但也不能前卫到颠倒是非的程度!作为一个男人,他不仅仅是父亲,他还是丈夫、儿子,他不仅属于他的家庭,还属于他的工作,他的社会关系。人不能只为自己活着,作为一个父亲,能为女儿牺牲自我,这样的父亲的确是好样的,但作为一个儿子,置父母的生死于不顾,这是典型的不孝子!当然,他是一个敢于说真话的无畏的人。虽然真话并不一定是正确的,但他能大胆将自己真实想法公布于天下,而且面对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敢于为自己辩护,不得不让我们为之佩服。他还是一个充满仇恨、愤世嫉俗的批判主义者。他的眼里只能看到社会的黑暗面,他鄙视并试图颠覆传统道德观念,从他坦白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对祖国、对社会、对中国的教育充满了批判,让人不得不对他的心理、心态是否健康产生怀疑。他更是一个自信得有些狂妄的人。自称是“中国最优秀的文科教师”,总以为自己的思想是正确的,总以为自己是有个性的,总以为自己的能力和学识是超越他人的,但其实如何?恐怕难说。
陈萍:范美忠是个极端的自私自利、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人性如同水下的冰山,风平浪静时,是真是假、是善是恶、是美是丑的本质无法看出,也无法进入公众的视野。一旦非常事件来临,人性的本质才能得以显现。都江堰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一开始还强调范美忠平时“是个不错的教师,上国际班语文课,他的工作很努力,很勤奋,从不迟到早退”,可是一旦突发事件来临,他的本质就显露无遗了。
如果灾难来临慌忙逃离是人的本能反应,甚至他也有权利选择自私,但是任何人没有权利鼓吹生命自私和不尊重学生生命。事后他的“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这样的自我表白不由不让人一阵阵心寒!试想:一个连自己母亲都不顾的人,你还敢与他为伍,与他为友吗?
有人评价范美忠很“诚实”,敢于说真话。这不可否认。犹如某些明星在网站露点出镜一般,确实很真实,也有网友不知出于什么心态为她鼓掌。但更多的人只会觉得恶心,只会对“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的言行感到厌恶,只会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行径作呕!任何人(精神正常的人)都是有起码的是非善恶的判断标准的。
有人说范美忠这一跑非常引人瞩目,又上媒体又上电视,反而“火”了。如果范美忠存心要借此出名,有不甘寂寞的心理,那么他成功了——只要他不在乎是不是“臭名远扬”。如果他存心挑战中国的道德底线,那么他恰恰成了永久的反面教材。
“范跑跑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你有什么样的思考?反思我们的学校德育,你有什么想法?
陈萍:“范跑跑事件”对我们的人才培养观、人才录用观敲响了警钟!在“考试第一、分数至上”的今天,不少地方如果哪所学校培养一名学生考上了北大,那是电视台要报道、报纸要宣传、横幅标语漫天飞的,人人都认为是无比光荣的大喜事。可惜学生的道德品质不在考试范围内,学生的道德行为不在升学评价范畴中。据北大人文学部历史系王书记说,范在北大就读时表现就不怎么样,“这次事件不是偶然现象,他毕业离校后就曾经在网上将他所认识的北大老师轮流骂了一遍。在学校时他不好好学习,对老师也十分不恭敬。”王书记表示, “我们以有这样的学生为耻辱!对学校开除他,我们表示赞成。”
“话不说不明,木不钻不透”,网友们在网络中因身份的或隐或现而自由言说,随意地发布自己的思想与观点,应当说这是社会的进步,让人感受到文化多元化背景下的价值多元。但是网络的隐蔽性又让网络鱼龙混杂,光怪陆离。我以为,自由是有度的,一个国家毕竟是有自己的传统道德的,一个公民起码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一个时代必须有自己主流的价值倾向,并以正确的导向引导人,尤其是青少年。
网络背景下学校实施德育,有利有弊,喜忧参半。一方面,网络提供了海量的信息,丰富的德育资源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另一方面,网络上各种各样的声音往往会令人迷惑,网络上甚至还有不少陷阱,让还不够成熟的青少年陷入迷茫之中。学生不可能不接触网络,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针对这种情况,学校一方面要引导学生“安全网上行”,了解网络的虚拟性,识别网络陷阱,认识迷恋网络游戏对身心健康的危害,给学生一把判断是非的“筛子”,“过滤”出“恶搞”、“不文明语言”、“散布谣言”、“黄色图片”等不健康的成分,引导学生学会选择适合自己的网站,让网站为我所用;另一方面,要教育学生“上网讲文明”,认识网络不文明行为的危害,通过制定网络文明公约,培养文明上网的公德意识,做个好网民。
马锦:“范跑跑事件”应当引起我们对教育的严肃思考,给我们当今的教育敲响警钟!我们对人的培育,还有哪些误区?“德育为首”不能流于形式,流于口头。尤其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个人道德品质教育和亲情教育。“慈鸟反哺”的故事,我们小学生都应该知道吧?我们的感恩教育是否该浓墨重彩地融入到民族传统教育中去?我们应该怎样引导青少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观?否则,我们和我们的下一代(包括范美忠的女儿)将是最直接的受害者。
我们相信,“范美忠事件”只是极个别的现象,我们这个广大的教师群体,一定能够以英雄的事迹为榜样,不负人民的重托,勇于完成历史使命!
池昌斌:大地震发生后,从王石的“捐款门”事件到“铁公鸡排行榜”再到“范跑跑”,网络文化生动地演绎了今天这个是非判断越来越暧昧,价值灰色地带越来越开阔的年代。好像一个人的观点与做法足够新颖,或是说了做了别人不敢说的与不敢做的事情就会在网络上得到某些人的掌声,并美其名曰是“人性化”的表达,好像就能颠倒乾坤似的!作为学校德育工作者,我们需要有足够的理性与睿智来应对这种所谓的价值多元!在这个看似多元的时代中坚持对底线道德的坚守与捍卫!
王俊舫:正是因为一些传媒不假思索、不负责任地炒作、渲染,“范跑跑事件”才由严肃正经的人性、师德话题,转化为一个供大众调侃的娱乐新闻。事件本身所衍生的社会教化功能,也正在一点点地消解散失:范美忠能在凤凰卫视的演播厅正襟危坐、侃侃而谈,不少网民在一知半解或者只听一面之词的情况下就不负责任地在网上大肆发表“高见”,导致了使很多人分不清对错善恶,甚至颠倒了黑白是非,这无疑是社会的悲哀,也是传媒的悲哀。
面对地震、洪水、奥运,我想值得国人关注、支持、参与的事情是很多的。那就让我们对之嗤之以鼻之后,就把注意力收回吧。不要在这些无聊的事上浪费我们的时间和精力了,因为真善美才是我们应该讴歌的主题,灾区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奥运才是值得我们期待的。
标签:范美忠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