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的回顾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 (2000)08—0013—03
一、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回顾
从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资本主义在英国、法国开始发展,并逐渐成为统治的生产方式,为了跟资本主义生产相适应,必然要求产生一种为资产阶级服务的经济理论,于是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在英、法两国首先产生和发展起来。
威廉·配第(1623 —1682 )作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于1662年在《赋税论》中第一次提出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命题。他认为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并举银和谷物能等价交换为例,指出:“劳动种类的差别在这里是毫无意义的——一切只取决于劳动时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82页。)比埃尔·布阿吉尔贝尔(1646—1714 )是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他在法国最先提出劳动价值论的一些基本观点。他是重农学派的先驱,反对重商主义,认为流通领域并不创造财富,只有农业生产才是财富的源泉。他在分析农产品价格和生产费用时,实际上已经提出商品的交换价值归于劳动。继布阿吉尔贝尔之后,弗朗索瓦·魁奈(1694—1774)成为法国重农学派的创始人,把关于剩余价值来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为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奠定了基础,他通过《经济表》对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的分析也很有见地。由于这三位先驱都处于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初期,所以提出的价值观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
之后,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系统地发展了劳动价值论。他在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考察了分工、交换、货币之后,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换言之,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其自然价格恰相一致的原因何在?”(注: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5页。)并作了一一回答:“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注: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6页。)“在商品价格中,除去土地的地租以及商品生产、制造乃至搬运所需要的全部劳动的价格外,剩余的部分必然归作利润。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是由那三个部分全数或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一切商品价格,必然由那三个部分构成,而且作为劳动工资、土地地租和资本利润,在国内不同居民间分配。”(注: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44页。)并强调指出:“这三个组成部分各自的真实价值,由各自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来衡量。劳动不仅衡量价格中分解成劳动的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成地租和利润那些部分的价值。”(注: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46页。)“每一个商品的市场价格,都受支配于它的实际供售量,和愿支付它的自然价格(或者说愿支付它出售前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的需要量,这二者的比例。”(注: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50页。)他用供求关系来解释了这个问题,他的价值观代表了一个时代。大卫·李嘉图继承并发展了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成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他对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分、对价值量的确定、对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关系,都提出了新的看法。
在亚当·斯密的著作出版91年以后,马克思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其核心是劳动价值学说,即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商品价值的大小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版,第57页。)马克思使劳动价值论形成了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点,并一直成为经典的价值理论被我国经济学界所遵循。
二、由劳动价值论引发的思考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学术界对它的争论很多,但主要还是从马克思著作中寻找理论根据,用马克思著作去评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这样在理论上很难有所突破。一段时间以来,有人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同西方的价值观对立起来,水火不相容,事实上,每一个理论都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说明问题,都有一定的道理。而历史又往往跟人开玩笑:有时真理就是相互对立观点的融合。因此我们应打破流派之界,用发展的眼光对待劳动价值论。
1.非商品有没有价值?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必须是商品才有价值。它说明了凡非商品就没有价值,尽管里面凝结了人类劳动。如经过人类劳动创造的供自己消费的产品,或无偿赠送给别人的产品都没有价值,而一旦将原来供自己消费的产品跟别人一交换,接受赠品的人付了钱,这些原来没有价值的产品就立即有了价值,即产品非要有需求,经过交换才产生价值,这样就成了交换创造价值了。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因此,可否将商品具有价值改成产品具有价值。
2.非生产部门的劳动能否创造价值?
劳动价值论认为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这里存在一个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的问题,但不论怎么划分,理论上是不能否认非生产劳动的。如果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那么这些劳动创造了什么?这些劳动是否是无用劳动?这些人是否白白占有和消费社会财富?如果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为什么它们同生产劳动之间以及它们自身之间一直在发生交换,而不创造价值与创造价值的劳动是不能互相交换的。因此,应该承认非生产部门的劳动也能创造价值。
3.自然资源为什么有价值?
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为什么有价值?它们本身不是劳动产品,它们的价值从哪里来?如果说土地的价值创造于人开垦土地的劳动,那么一块没有开垦过的土地价值怎么产生呢?如果说矿藏的价值产生于人开发的劳动,那么假设A国有丰富的矿藏资源,它让B国投入资本和劳动进行开采,A国将B国开采的矿物卖给B国,A国坐收渔利。矿物肯定有价值,否则B国不会将钱白白送给A国。如果说矿物的价值只在于开发投入的劳动的话,那么B国付出了劳动,再购买自己的劳动,这又难以理解, 无疑矿物的价值不完全是由劳动创造的。事实上,有很多自然资源(如河水)原本看来并没有价值,但一旦淡水稀缺时,河水可以进行买卖,于是突然就有了价值(河水的价值当然不完全是劳动产生,虽然人可能参与了运输),这是为什么?自然资源是怎样才有价值的?是由于它存在使用价值吗?是由于有需求吗?还是由于稀缺?这是需要深入研究的。
4.自然界能否创造价值?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人的活动(劳动)的一定的社会存在形式”而不是“由土地即自然所提供的物质以及这个物质的各种变态构成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页。)即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似乎从来没被人怀疑过,以至一般认为是否承认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分水岭。如果没人敢怀疑这一论断,这两种学派的“水”就永远无法越过“岭”互相融合了。事实上,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就是一部人类自我生存、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奋斗史,存在经济活动就存在价值创造,因此价值的创造跟经济活动发展的历史是分不开的。劳动果然能创造价值,这一点谁都没有怀疑过,问题是劳动是否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初期,人类主要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树上的果实、林中的木材、河里的鱼虾(假设人在它们成长过程中没有付出劳动,即都是自然生长的物品),人们把它们摘下、伐出、打捞上来,不管是用于自己消费还是用于交换,按上面的分析,这些物品便都有了价值。但如果在把它们摘下、伐出、打捞上来之前,按照劳动价值论,这些物品没有价值的话,那么价值的创造就在于人们对这些物品摘、伐、打捞所付出的劳动,也就是说这些物品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全靠摘、伐、打捞出来的,这似乎有点荒唐。应该承认,对这些物品,人们的采伐捕捞等劳动固然创造了价值,但在这些劳动付出之前,物品中就已经存在了使用价值和大部分价值了。
如果说纯自然状态经济不符合经济研究对象的话, 那么再假定:A拥有10亩鱼塘,B拥有1亩鱼塘,2人在鱼塘中投入了相同数量的鱼苗、 鱼食和劳动。1年之后,A产鱼1000公斤,B产鱼400公斤,假定鱼的价格一样,无疑1000公斤鱼的价值总会大于400公斤鱼的价值, 但两人付出的劳动相等,两人劳动生产的价值也应相等,这600 公斤鱼的价值从哪里来?是否可以认为自然界创造了鱼的价值,即自然界可以创造价值呢?当然这里将自然界和资本区分开来,自然界主要指土地(包括山林、草地等)、水域、空气、阳光、微生物等,尽管资本可以购买土地,但土地不应看作资本。另外自然界创造的价值应该是指有生命的物品,即指动植物、菌类等,而对无生命的物品包括原来有生命而后死亡的动植物,自然界再也不是创造价值的源泉了。
5.知识能否创造价值?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科技在生产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生产的现代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在产品制造中,体力劳动的付出越来越少,但所生产的总价值却在增加,原因何在呢?在于脑力劳动在增加,而且主要由于专门从事非生产的脑力劳动提供的贡献,它们提供了技术秘诀,提供了信息,我们将其统称为知识。上面已经讨论过非生产劳动可以创造价值,知识作为非生产劳动产品是有价值的,那么知识本身能不能创造价值呢?让我们举例说明:假如一个炼钢厂生产普通钢材,生产效率和钢材质量都不高,可谓惨淡经营度日。有一位工程师发明了一种专利技术,该厂花钱将其买下(即工程师的脑力劳动已经体现了价值),又增加少量投资,对生产线稍加改进,在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并没有增加的情况下,钢材品质和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产品供不应求。工厂实现的价值大大增加。同以前相比,这部分增加的价值从哪里来呢?是由工程师创造的吗?不,他只创造了专利的价值,且已经实现,即他的劳动已经得到了回报,在钢材的价值创造中,他只转移了劳动创造的价值,而没有创造钢材的价值。是工人创造的吗?但工人并没有多付出劳动。是由增加的投资创造的吗?更不是,那么只能由专利,即知识创造的。因此,跟劳动一样,我们也应将知识抽象出来,知识成为创造价值的一种源泉。在科技发展的初期,知识的因素往往被人忽视,当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知识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有时甚至可将知识当成是有“意识”、有“能力”的东西了。如计算机可以处理成千上万的数据,经程序设计好的自动控制系统可以“自动”工作,科技的发展使经济学先驱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变成事实,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有这样一幅景象:一群科学家发明并在海滨城市建造了一座工厂,通过设计好的程序(包括从什么时间开始生产),由计算机控制生产线可以在无人监视的情况下没日没夜(假如无故障连续运转10万小时)地用海水生产精制食盐,科学家将工厂卖给资本家(这里须注意:工厂的价值当然由科学家创造,但当工厂卖给资本家后,科学家创造价值的劳动已经完结,而工厂在生产食盐的过程中只是价值转移)。资本家买下工厂后连按钮都没按一下,工厂就按设定的时间开始运转,生产、包装食盐,并自动运至门市部销售。海滨城市的居民可以到门市部投币买盐,即从食盐的生产到销售,始终没人在参与。现在问:食盐的价值由什么创造?结论是知识。有人也许还会说食盐的价值最终还是由科学家即人创造的,如果这样推论下去,科学家这个劳动力最终还是由其父母创造,直至人即劳动力最终是由自然界创造的,即食盐的价值由自然创造,这会陷入谬误。以上这些问题都应该值得思考,因为这些问题提出了跟传统劳动价值理论相违背的观点。更重要的是,随着研究的深入、经济的发展,肯定还会引出一大堆新的问题。
事实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种特殊的价值理论,它的研究只局限于商品价值领域,它只回答了商品价值的基础、本质、来源,而没有涉及任何价值的来源和本质,就连与商品价值密切相关的使用价值都不属于其研究范围,这就决定了劳动价值论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而历史的发展不断给人类提出许多新的课题,与经济发展有关的领域越来越广,远远超出了商品领域,如资源、环境、知识、信息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尽管劳动价值论没有讨论这些因素跟价值的关系,但当代的经济研究者却再也不能将其忽视。这就要求我们以新的视角、突破性的思维来发展劳动价值论,以适应时代的需求,迎接时代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