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幼儿教育的比较(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幼儿教育论文,港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课程模式
香港幼稚园采用主题教学模式,借助活动教学法,进行系列主题活动,还编写了主题活动教材;
台湾幼稚园多种课程模式并存,如:活动课程、行为课程、方案课程、单元教学、蒙氏教学等,最多的是活动课程,幼教专家提倡“发现学习”课程模式,其特点是:课程统整化、教材生活化、教学活动化。
香港的幼稚园均属商业气息浓厚的私人机构,师资来源狭窄,合格师资少,幼儿教师的素质偏低,采用主题课程模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台湾幼稚园多种课程模式并存,可根据家长的需要和幼儿教师的素质自由选择。特别是“发现学习”理论强调“教师成长”的观念,鼓励幼稚园教师不要生搬硬套现在的单元课程设计,而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和专长,根据课程计划中提示的教学原则与条件自斟自酌,自行设计,选择适合本班儿童身心发展与能力需要的课程,考虑到幼儿的准备度、继续性、程序性、个别性及综合性。只有充分调动幼儿教师的积极主动性,才能运筹帷幄,游刃有余,取得教学过程最优化的效果。
二、德育推行模式
香港幼儿公民教育的常用模式有三种:(1)渗透式——将公民教育渗透到整体课程中。(2)独立学科——开设独立的公民教育课。(3)综合学科——通过开设综合科目,如生活教育、社会教育、公民伦理教育等,将公民教育编作课程中的一个单元进行。三种模式有时独立使用,有时结合使用。
台湾幼稚园推行渗透式的德育模式,将德育贯穿于一切活动之中,体现出一种活动的德育性。
香港幼儿公民教育的推行模式灵活多样,且都在课程中进行,对德育的重视可见一斑;台湾的德育则是渗透到生活、活动当中,遇物则诲,相机而教,自然而贴切,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三、家园联系
在香港,家园双方均重视家长参与教育工作。家长参与表现在五个层次:(1)履行基本的照顾和管教幼儿的职责。(2)通过与正式和非正式的幼教机构的接触与沟通,了解课程的推行和孩子的学习进度。(3)亲身参与或提供教材资源协助教学。(4)配合整体教学目标,在家中为幼儿提供学习活动。(5)作为家长代表参与幼儿园管理。家长参与的形式也较多:个别接触、提供咨询、家长聚会、到园观察、参与活动等,促进家园同步,实现二者互补。
台湾的幼儿家长大部分忙于自身事业,无暇关心子女的学前教育,家园联系的频率低。
在香港家园合作密切,体现了家长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尽管香港教育署认为幼儿教育不必需。台湾幼稚园的家园联系不紧密,体现了家长对幼儿教育观念的淡漠,虽然教育部分认为幼儿教育重要必需。家庭、幼稚园和社会是影响幼儿发展的三个重要环境,因此要将三者拧成一股绳,以最大的合力来推动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才能卓有成效。
四、幼儿教育的施教方式
香港幼稚园实行一体化教育,让普通幼儿与残疾幼儿在同一环境下接受良好教育,使残疾儿童得到平等照顾、教育和训练的机会,增加儿童间的了解、来往接触与模仿的机会,达到残疾儿童早期康复之目的。混合式幼儿园实施"IEP"计划,即个别教学计划,残疾幼儿有很多时间与普通儿童一起活动、上课,但教材、方法个别化。
台湾《特殊教育法》规定,特殊幼儿的教育在家庭、幼稚园、特殊幼稚园(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幼稚部实施。由此可见,台湾对特殊幼儿的施教方式可以分为分散式与统合式两种。分散式教育即将幼儿分散到幼稚园各班,与普通幼儿一起生活、学习,与一体化教育名异实同,统合式教育即将特殊儿童聚集一堂,与普通儿童隔离,实施特殊教育。
目前在正常化、回归主流、最少限制的环境等教育理论的指导下,智能不足者的教育安置,亦可能寻求让智能不足者与一般人有混合生活与接受教育的机会。因此,提供智能不同儿童连续性与互通的教育安置方案是极为重要的。(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