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困境到理性:村落遗产旅游中的自组织研究——以龙脊平安寨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平安论文,为例论文,村落论文,遗产论文,困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 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75(2013)-02-0036-10
学界多从居民、政府、旅游企业等外部组织对旅游社区进行研究,而对于社区内生性的自组织研究则较少。旅游目的地社区的公共事务如何治理?遗产社区的遗产保护途径是什么?自组织治理能否成为社区遗产保护的有效途径?遗产社区的治理如何由政府、企业“他组织”逐步向“自组织”转变?这些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1 研究综述
1.1 集体行动的困境
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并不必然存在和谐的利益关系,个体是有个体行为偏好的,往往注重自身利益或当前利益,出现所谓“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个体理性极易导致集体非理性,从而出现集体行动的困境。曼瑟尔·奥尔森(1995)研究了“集体行动的逻辑”,认为,“除非是集团中人数较少,或者存在强制的和其他特殊手段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动,否则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如果缺乏一定的强制性的制度或者激励手段,理性的个人会很自然地选择“搭便车”。社区中个人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最大限度地使用公共资源,从而造成公共资源的毁灭性破坏。
1.2 自组织理论及内涵
20世纪60年代末期形成并发展起来的自组织理论(Self-organization Theory),包含了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理论、超循环理论以及后来的突变论、混沌学等。德国理论物理学家Haken(1983)认为,事物从无序走向有序(有序化)的方式以及事物有序存在的状态均有两种:他组织和自组织。
吴彤(2001)指出,通过自然知识迁移,越来越多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引入这一理论来探讨人类社会现象,用自组织理论研究社会业已成为前沿领域。国外学者Robert(1980)把自组织理论引入到自然社区的知识、文化传递的研究中;Leydesdorff(1993)提出“社会是否为自组织系统”的讨论。
徐永祥(2000)认为,现代社区是依靠社区自组织系统发展的社区,是一个自组织。李友梅(2007)指出,一些行政权无法覆盖的“真空地带”,为社区自组织的生长、发展提供了空间。王思斌(2001)认为,社区自组织促使治理主体多元化,使权力结构不再是上下级垂直结构,可通过发展社区自组织来增强社区凝聚力,加强社区团结,提高社区居民的自组织和自治能力。孙志海(2004)认为,“自组织”是一种最自然的、成本低而收益高的人类关系协调机制,是指一个系统无需外界特定指令而自发或自主地从无序走向有序从而形成结构性系统的过程。
1.3 公共资源治理与自组织理论
实证表明,集体中的个体可以自愿组织起来防范风险,并制定内部的相关契约和协议,最终实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最优效果。20世纪80年代,埃莉诺(2000)等人在此基础上建构了公共池塘资源理论,她着重研究了增加自主组织的初始可能性、增强人们不断进行自主组织的能力、增强在没有某种外部协助的情况下通过自主组织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能力等。David(2003)把自组织理论与形式引入到对个人和公共资源分配的研究中,进一步强调自组织对公共池塘资源进行自主治理。社区自组织便是集体的理性行为,以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公共资源治理理论视角下的社区自组织研究基本取得了两点共识:一方面,社区自组织成长将推动公共资源治理结构的转型,社区治理由政府基层组织行政控制转变为多元化合作民主协商与合作;另一方面,自组织与善治之间有着很大的关联性,正逐渐被当做提高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绩效的有效工具。
把自组织理论引入遗产旅游社区治理的研究较少,如贺夏荣(2010)指出公共资源——女书及女书文化的保护要建立在自组织系统基础之上,李丽丹(2006)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组织保护机制等。旅游业界主要研究旅游产业集群、旅游系统建设的自组织机制。
本文侧重研究社区自组织与公共池塘资源——“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开发、治理的问题。在遗产旅游目的地,“遗产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是公共事务治理的核心,是遗产社区旅游发展的根本。我们认为,遗产旅游社区的自组织是指社区自适应、自成长、自衍生以及整体协调遗产旅游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在治理过程中,社区居民不需要外部具体指令的强制,而是面对面协商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从而合作管理遗产旅游相关公共事务。
2 村落遗产旅游中的“他组织”治理
目前,我国诸多的遗产旅游地基本处于他组织的治理状态,即其本身的发展、规划、策划、治理等来自于社区外部的力量,包括政府主导模式、政府+企业模式、政府+农户模式、企业+农户模式、专家咨询模式等。本文则侧重针对政府、企业等方面予以阐述。
政府对村落遗产旅游发展起引导、扶持作用,表现为引导村落布局,鼓励居民参与旅游发展,教育培训和信贷,税收方面支持和优惠,改善景区外部交通基础条件和信息网络建设等。然而,政府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实际上扮演着理性经济人的角色,政府官员更是地道的理性经济人。政府干预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垄断与特权,这种垄断形成了有别于市场价格的显在的或潜在的政府价格,两个价格差就形成了“经济租”。国家公职人员运用公共权力间接获取私利,会形成“寻租性腐败”。
旅游企业介入村落遗产旅游的开发,其治理下的村落遗产,既要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要,又要满足游客对文化遗产旅游的真实性体验需求。企业是理性的经济人,以追求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旅游企业对于遗产社区的诸多公共事务,如公共资源占用、村民内部矛盾、旅游对传统文化遗产的负面影响等问题关注度远远不够。在开发商以很低的价格获得村落公共遗产资源使用权的同时,村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甚至有的因失田、失地而失去生活保障;由于缺乏有利于促进社区参与旅游开发并确保获益的法律条款和旅游管理体制、知识体系和技术支撑,村民无法对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管。
遗产村落的“他组织”从政治、经济等宏观的角度对旅游发展和和遗产保护起到了一定的治理效果。然而,他组织管理下出现的“寻租性腐败”、“公地悲剧”、“搭便车”等现象阻碍了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社区中大量公共池塘资源问题不是依赖国家、也不是通过市场解决的,应尝试从社区自组织机制来研究村落公共事务的治理。
3 平安寨遗产旅游发展中集体行动的困境
龙脊平安寨位于广西桂林市龙胜县和平乡境内,距离桂林市78公里,主要公共池塘资源有梯田、壮族村寨、风雨桥、传统水利设施、山林等农业景观。龙脊梯田始建于元末,成型于明朝,完工于清初。龙脊梯田景区先后被国家旅游局授予“AAAA级旅游景区”和“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平安寨是龙脊梯田的核心景区,其遗产旅游的自组织研究具有代表性。
3.1 困境之一:平安寨与当地政府的矛盾
旅游发展初期,居民与政府管理的矛盾主要表现在:(1)村民认为,2001年桂林龙脊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龙胜县旅游局)在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资800万元购得龙脊景区的经营权;(2)2004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村民不准公司人员卖门票,不准旅游者进入景区,原因,一是村民向政府提出建房申请,而政府以景区详规未完成为由拖延不予批准,二是为了平衡一号和二号观景点①收入相差悬殊的问题,村民强烈要求开挖平安风雨桥头至龙脊宾馆的景区内道路,而政府迟迟不批准;(3)“免游牌事件”②中起带头作用的村民被治安部门带走,这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3.2 困境之二:平安寨与龙脊梯田旅游公司的矛盾
随着旅游投资商对龙脊景区的进一步开发,景区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趋于尖锐。龙脊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景区内“进寨费”(后改为“梯田维护费”)的分配矛盾由来已久,旅游经营公司疲于应付。根据龙脊景区经营权转让合同规定,投资公司获得景区门票收入,在村寨内不从事旅馆、餐饮业的经营;景区内的经营由村民负责,龙脊旅游公司则须每年按协议向龙脊地区各村寨支付“梯田维护费”。
村民与龙脊旅游公司由于利益分配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事件有:(1)2002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村民赶走在景区收取门票的值班人员,自行卖票;(2)2004年“五·一”黄金周事件,村民赶走景区收取门票的值班人员,提出了“公司应该出资修建村内的基础设施”、“公司主要领导要与村民代表共同商讨旅游发展及管理的问题”等要求;(3)2005年3月的“免游牌事件”中,村民认为,门票50元1张,他们才得到1.25元进寨费分成③,居民要求提高进寨费分成,旅游公司抱怨居民难以满足,双方矛盾激化。
3.3 困境之三:村寨内部公共资源保护的困境
“公地悲剧”、“搭便车”等行为在平安寨遗产旅游经营中屡见不鲜,尤其突出的是村落公共池塘资源受到破坏,打破了村落遗产景观的完整性与原真性,大大影响了遗产旅游的发展。
平安寨村委主任廖政培在工作总结(2009年9月)中提到④:以前龙脊的保水田占80%~90%,溪谷中有不少小鱼小虾;旅游开发以来,保水田面积逐年减少,旱田面积却在逐年增加,近两年保水田的面积只剩10%左右了。在旅游开发前,每亩可以收成1千多斤谷物,现在只有500斤左右,且路边的稻田几乎全是杂草。梯田维护大不如从前,出现许多荒坡,严重影响了整体景观。村民们纷纷搭建取水管道以满足自己家庭旅馆的用水,致使景区梯田无水灌溉;一些村民为了更多从事旅游接待,以缺水为由不再耕种,造成景区内的梯田大量抛荒。
4 集体理性的回归:自组织治理
在与龙胜县旅游局、龙脊梯田风景区管理处和龙脊梯田旅游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反复博弈过程中,平安寨村民增强了维权意识,逐渐意识到“参与监管”和“话语权”的重要性,当涉及村民利益无法满足时,他们会采取集体行动,要求“谈判”,这种集体理性的行为往往会给景区管理层带来较大的压力,以致不得不考虑村民集体利益的诉求。
2004年至2012年间我们6次到达平安寨进行实地调研。在2009年8月20日~30日,以“社区内部组织的作用认知”为主题,通过个人访谈进行问卷调查,共访问居民96位,调研总可信度0.695,累计方差贡献率67.972%(见表1)。
表1共提取了3个主成分因子,其中2、3、9、10项是村民对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者的治理认知,命名为旅游从业组织;4、5、6项涉及村落中的治安联防、义务工等公共事务的治理,命名为旅游社区非营利组织;1、7、8项涉及旅游行业管理、村民代表小组、村委会等旅游管理行政组织,命名为旅游社区基层行政管理组织。
4.1 理性一:旅游社区基层行政管理组织
村委会具有公共服务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既“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的组织,是村民行使自治权的组织,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又“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利用“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约束村民的社会行为,通过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保护村民有机会参与日常村内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平安寨历史上长期实行寨老制,传统社区主要靠血缘关系、宗教信仰、习俗来维持自身存在。自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施到现在,平安寨村民自治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平安村寨的村级组织逐渐实现了“民主选举”。从组织形式来看,平安寨村委会是社区的基层政权,是国家行政机构的最末梢,在这个层面上,村委会是社区的“他组织”。从村民的访谈得知,村民对于某些村委会干部一味地听从乡(镇)政府的要求而置村民意见和利益于不顾的“附属行政化”倾向表示极为不满。
然而,随着平安寨遗产旅游的发展,围绕着村落梯田遗产公共池塘资源,针对“门票收入及分配情况”、“梯田遗产保护”、“游客、梯田、门票收入”等集体关注的问题和困境,村民基层组织逐步深入参与了遗产旅游的治理:
(1)2008年,平安寨实现了社区的民主选举。2008年选举产生的平安村基层行政组织积极参与遗产旅游规划与遗产保护,参与修订和完善龙脊景区门票利益分配方案,为村民争取应得的利益。村委主任廖政培在2009年工作总结中提到,村民从旅游公司分到的梯田资源占用费从1999年的2万元提高到2009年的130万多元,这是平安村委会、村支部与村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⑤。
(2)平安寨基层行政组织在旅游公司和政府的帮助下于2008年修好了全村共用的饮水池,安排了两个村民对饮水池进行日常的管理与维修工作,2009年5月开始收取水费,达10万元。
(3)村干部带领村民维修了村里的雨兰水库,这不但缓解村民饮用水,更重要的是消除了梯田灌溉用水的瓶颈。
(4)2011年,平安寨与金江、龙脊等村寨共同获得了《2009年度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2000多万元的国债资助⑥。
(5)“无公德之人”,特别是核心景区内将梯田蓄意丢荒、弃耕的村民,不能享受村里集体利益,不能得到景区门票分红。村里截留部分“梯田资源费”用于梯田常年维修、大面积滑坡处理和水利管理等方面。针对梯田遗产的保护,村组织甚至计划2013年对核心景区内600亩左右的梯田实行统一发包,以保持景区整体景观;对大面积塌方达20个工以上的梯田由集体统一出工维修⑦。
(6)2012年,村委会制订了《龙脊风景名胜区平安村旅游管理乡规民约》,就乡风民俗、梯田维护、房屋建设、村寨环境卫生等进行规范和管理。这标志着村民基层组织开始对村民负责,成为了社区居民自己的组织,经历了由“他组织”到“自组织”的治理过程。
4.2 理性二:旅游从业组织
营利组织以旅游获利为基本目标,为旅游可持续发展而自发成立的。旅游营利组织的主体互惠合作、按照自愿的原则展开集体行动并使组织参与者受益。以经济为目标的自组织发展需求衍生出的多元化组织,使村落内部组织系统趋于完整,形成了一股共同维护社区居民经济利益的集体理性力量,显然有利于社区的良性运转。
平安寨少数资本雄厚的经营业主与政府旅游企业、外来旅游企业联手经营,形成垄断的局面,村民对此有反感,“政府和公司常年动用各种手段欺骗、诱导游客,比如捆绑消费、自设餐厅高价消费、门票优惠等,使我们都没有了客源”⑧。在旅游竞争背景下,村民们认识到社区集体利益急需得到保护,于是平安寨的社区中间组织逐渐成长起来了。2003年11月,成立了专门的旅游管理组织——平安寨旅游管理委员会,以村委会成员为核心,以村民代表为成员,对平安寨遗产旅游及相关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协调。
1992年龙脊梯田景区只有3家农家旅馆共计45个床位。2011年底龙胜县旅游局提供的数据表明⑨,龙脊梯田景区内已有住宿单位137家,床位2410张,商店及摊点62家,直接旅游从业人员483人。平安寨居民参与旅游经营程度较高,经营活动增值效果明显。平安寨成立了龙脊旅游管理小组,管理民族歌舞队、轿子队、行李背篓队、景区导游员队、摄影模特队等项目,家家户户有平等权利参加村组织安排的旅游服务项目,按规定持证上岗。
乡村社区营利组织是以组织形式维护社区居民旅游经济利益的集合体,很多都不明显具备正规的组织性特征,其成员是在平等参与中确认共同利益并对此做出共同行动。营利组织也是一种自组织,是参与集体行动、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的直接和有效的方式。平安寨营利组织介入旅游经营,制定了统一的行为规范,对景区内滥设摊点、占道经营、尾随兜售和出售伪劣商品现象起到了遏制作用。
4.3 理性三:旅游社区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不以获利为目的,是基于共同利益、兴趣爱好、生活习惯等结成的组织;各方能够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通过对话、谈判、协商的方式,采取合作行动以实现共同利益,形成集体理性。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社区关系的和谐发展。
平安寨成立了青年义务工小组,黄金周期间,为了避免邻近村寨在二龙桥拉走本村的客人,义务工小组成员自发到二龙桥值勤,向游客提供咨询服务,以防止游客分流。鉴于村里消防情况与安全防护,2008年还成立了平安寨联防队⑩,“2008年9月举办灯火节,义务工小组自发筹款1万多元”,“2010年发生水灾,联防队连夜赶到现场,并筹到9000多元款项和70多箱衣物”等。
这些中间组织的成立体现着平安寨村民的集体意愿,它们直接关注村里的游客服务、梯田田基维护、水库和水管维护、村里的安全消防等公共事务,逐渐形成一股合力,发出了集体共同的声音。平安寨社区非营利组织都是村民自愿加入、进退自由的,在社区事务中显得积极有为。维系平安寨中间组织的纽带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成员的共同利益,如梯田保护、安全消防、招徕游客等;二是成员对中间组织自觉的认同和归属感。平安寨非营利组织的基本属性是非营利性、志愿公益性和平等性,其经费来自村落中旅游经营户缴纳的会费资助以及梯田资源占用费的部分截留基金等。
5 遗产旅游的自组织特征与发展规律探讨
5.1 遗产旅游的自组织特征
遗产旅游以前所未有的外力注入乡村发展过程,引起遗产社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巨大变迁。在无制度制约和无有效经济激励手段的前提下,村落遗产旅游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集体行动的困境,而导致村落遗产难以可持续发展。
5.1.1 自组织的内发性促进公共池塘资源的保护
社区自组织是一种内发的力量,促进社区内部对村寨建筑、山林植被、农业景观、民间技艺、传统节庆等公共池塘资源进行密切的关注。公共池塘资源是遗产旅游目的地赖以生存的前提,其中包括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自组织的发展可以促进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5.1.2 自组织的参与式发展促进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
自组织是在遗产旅游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集体理性行动,是对村落社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从平安寨的发展可以发现:首先,遗产旅游发展促使社区主体有了以经济为目标的集体理性的力量,形成社区营利组织,共同维护社区共同的经济利益;其次,经济利益推动下形成文化自觉的意识,村民逐渐认识到村落文化遗产的价值,进而自发地产生理性的集体行动,共同关注村落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生态环境、社区矛盾等问题,形成社区非营利组织;其次村落基层行政组织的参与,对村民负责,使之成为社区居民自己的组织,这样一种由“他组织”到“自组织”的治理,有利于社区的良性运转。
5.1.3 自组织是提高遗产旅游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绩效的有效途径
社区自组织通常出现在政府管理和市场失灵的地方,促使社区形成自组织规范,保护社区共有的资源和传承社区的文化遗产,避免出现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公地悲剧”和“搭便车”行为。从平安寨的发展经历可知,社区自组织成长,可以推动村落遗产保护、开发与治理结构的转型,使村落遗产旅游相关事宜由政府基层组织主管向村民多元化合作治理转变,促进遗产社区的和谐发展。
5.2 遗产旅游的自组织发展规律
从最初政府主导、企业主导的他组织模式到目前公共事务的内部治理状态,平安寨经历了集体行动的困境到集体行动的理性,从而实现了他组织到自组织的治理过程(见图1)。
A阶段:在无制度制约和无有效经济激励手段的前提下,旅游地社区参与必然会导致村民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出现“公地悲剧”、“搭便车”等现象。遗产社区的“搭便车”行为造成了集体行动的困境。
B阶段:集体行为造成“公地悲剧”的状态,村民个体的成长,尤其是社区精英、中间组织以及基层行政机构的成长,使集体意识到“困境”带来的危害,从而出现“集体行动的理性诉求”。
C阶段:社区内部权能的增加,形成一股集体的理性力量致使社区外部力量逐渐放手其内部公共事务的治理,出现了“民进国退”的“他组织理性避让”,从而逐步形成社区的自组织状态。随着政府由“全能型”向“有限型”转变,国家行政权行使的边界日益收缩,国家对村落资源和社会空间的主动让渡,为乡村社区自组织的生长和发展奠定基础。乡村基层组织发育越完善就越接近于自组织秩序,对村民来说就越有利于走出“集体行动的困境”,降低公共池塘资源的治理成本。
自组织整合了社区资源,凝聚了集体共识,形成共同价值观念、归属感等,形成以信任与合作为基础的多元交叉关系网络。社区成员在共同信念的导向下,采取一致性行动,以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图1 遗产旅游社区参与中自组织产生的过程和条件
6 余论
社区自组织发展,选择合理的发展模式并对现有制度进行调整,有利于解决村落社区旅游发展的集体困境,使个人理性逐步走向集体理性。然而,我国乡村社区组织系统的内生力量受到压制,原因在于:一方面,传统乡村基层组织深受政府他组织的行政影响,是中国行政机构的最末梢,其自组织过程深受制约,带有很强的国家意志的色彩;另一方面,乡村非正式组织(包括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内部机构不完善、村民综合素质较低、运作资金缺乏、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其社区自组织生长严重不足,组织能力不够、独立性不强、依附性明显。
注释:
①一号观景点指平安寨以“九龙二虎”景点为中心的区域,二号观景点指平安寨以“七星伴月”景点为中心的区域。
②免游牌事件:2005年3月以前,龙脊景区门票为50元/人,提供给平安寨的进寨费为1.25元/人。村民以龙脊旅游公司返还的进寨费(梯田资源占用费)太低为由,在进村的路上立“游客禁入”等标牌,禁止游客进入村寨旅游。
③受访对象为平安寨村委主任廖政培,2008年12月1日电话访谈。
④见《2009年村委主任工作总结》,访谈对象村委主任廖政培,访谈地点平安宾馆二号楼,2009年8月31日。
⑤访谈对象为村委主任廖政培,访谈地点平安宾馆二号楼,2009年8月31日。
⑥同上。
⑦访谈对象为平安村支部书记廖元壮.2012年4月21日。
⑧访谈对象为林富宾馆业主廖林富,2008年5月2日。
⑨数据由龙胜县旅游局提供,2012年4月20日。
⑩村长廖政培2011年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