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相关问题比较研究_日本大学论文

中日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相关问题比较研究_日本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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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8;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870(2002)02-0024-05

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展速度之大是举世罕见的,高等教育财政面临着全面的严峻挑战。事实上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更加依赖受教育者个人和家庭的高等教育投资。在这种背景下,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及其与之相关的问题成为研究界关注的热点。日本战后在发展高等教育的过程中,成功地推行了高等教育成本补偿以及相关的政策。了解并借鉴日本的经验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将是有益的。

本文试图分析中日两国与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相关的一些问题。

一、成本补偿对高等教育规模扩展的作用

日本在196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10.3%,到197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激增到38.9%,其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1976年由于大量专门学校的创办,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升至45%,并在1985年后稳定地超过50%,日本已经实现了高等教育普及化。根据文部省统计摘要的统计数据,1999年日本有大学622所,在校生2701104人;短期大学585所,在校生377852人;高专62所,在校生56436人。

日本战后高等教育发展迅猛并不是政府政策的直接结果。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主持的国家“六五”规划项目研究证明,公共教育投资并不是日本政府优先关注的重点。[1]根据OECD对1985年至1995年期间公共教育直接支出的考察,日本公共教育支出在西方七国中是最低的。[2]

那么,日本是靠什么来实现高等教育规模的大发展呢?事实表明,对高等教育的私人投资(包括高等教育成本补偿)在日本高教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93年日本高等教育开支中公共支出占GDP的0.4%,而私人支出占0.6%。私人支出占公共支出的比例远高于美国的12/13,意大利的1/8,法国的2/9,加拿大的2/11,德国的1/9,在西方七国中位居首位。[3]金子元久在分析日本高教规模迅速扩展的原因时认为,日本政府的高等教育开支占GDP比例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远远低于美英等国,虽然有高GDP增长率方面的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由于私立高等教育部门的发展。[4]

日本高等教育规模的大扩展在相当程度上是通过发展私立高等学校的途径实现的。二战后日本政府面对人力资源匮乏和财政紧张的两难处境,认识到必须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发展私立大学,弥补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供给不足。一方面,自1950年以来,日本私立高等教育的入学规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私立高等院校在校生规模在1955年为国立和地方公立高校在校生规模合计的约1.48倍,在2000年是国立和地方公立高校在校生规模合计的约2.75倍[5]。再考虑到短期大学等其它形式的高等学校,日本私立高等教育的在校生占到了整个在校生人数的70-80%以上。另一方面,日本私立大学成本补偿的比例是非常高的,约在60%,因此私立高教入学规模和收费水平在相当程度上支持了日本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正是依靠私立大学的蓬勃发展,日本才得以在短时间内实现了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和普及教育阶段的飞跃。也正是依靠私立学校创立者所倡导的教育理念和原则,日本创造出了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和研究。

国立大学作为国家事业机关,作为高教质量保证者和国家基本人力资源需求的供给者,是日本培养政治、经济、文化精英的摇篮。国立大学是日本政府重点扶植的对象,学生只要通过严格考试的选拔,就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政府的特别补贴——低学费。但是从对日本国立学校“特别会计收入”(主要是政府的各项财政拨款)占收入总计的比例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这一比例从1960年代中期的82%一路下滑至1990年代中期的62%。[6]数据表明,即使是日本的国立高等教育,除政府的各项财政拨款外的其它收入,包括学费、入学注册费等在内的各项非财政性拨款的收入日益在学校收入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公、私立学校之间学费差距悬殊、学费占学校财政性收入的比例差距悬殊是日本高校成本补偿的显著特征之一。下表表明了国立和私立大学的这种差异性。

年代

国立大学

私立大学

 学生缴费/特别

学生缴费/各

 会计国库负担金

级政府补助金

1964

0.028∶1

26.56∶1

1974

0.032∶1   4.70∶1

1984

0.111∶1

4.72∶1

1990

0.166∶1

6.47∶1

资料来源:根据日本广岛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统计数据集》,1995年第二版第380页整理。

因此,日本一直奉行的高等教育政策是,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公立部门,以保证学术质量和满足国家的基本需求,而将数量上的扩张留给私立院校。这种将高等教育质量的殷切希望主要寄予公立高等教育部门,而将高等教育规模扩大的任务交予私立高等教育部门的方式可以使有限的财政资源相对集中使用,而又不会因此限制高等教育总体规模的发展。

中国自1990年末以来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扩展是史无前例的。普通高等学校1998年的招生规模为108.4万,1990年为159.7万,2000年为220.6万,[7]其增幅分别为47%、38%。

与日本不同的是,中国在这样短时间内使得高等教育招生规模迅速扩张的途径主要是依靠公立普通高等学校。而与日本相同之处则是,个人对高等教育的成本补偿为高等教育规模的大扩展提供了资金上的重要保障。数据分析表明,尽管近年来招生规模的迅猛增长,中国普通高校生均事业费支出在1999年和2000年依然比上年有所增加[8],增幅均为8%。究其原因,学费在保持生均开支水平增长上起了重要的作用。据对教育部直属高校收费情况的调查,1998年、1999年和2000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学费增幅分别为19%、29%和30%,不但增幅连年递增,而且远远超过生均事业费支出的增幅。

二、适龄人口对高等教育规模的影响

前瞻未来一个时期影响高等教育规模扩展的因素,中日两国面临不同的机遇和挑战。从学龄人口的变化看:进入90年代后,日本适龄人口急剧减少。据统计,1992年日本适龄人口为205万人,达到70年代以来最高点,其后急剧下降,1996年降至173万人,预计到2005年将降至136万人。适龄人口的急剧下降,被日本高等教育界称为“严冬的来临”,将对高校生源产生重大影响。[9]

日本文部省对高等教育的规模问题非常重视,将其作为影响21世纪日本高等教育的重要问题。1995年,文部大臣的咨询机构大学审议会新设立了“未来高等教育的设想分会”,向文部大臣提出了报告和建议。根据大学审议会提出的抑制规模深化改革的设想,日本教育部门正在采取如下措施,以解决高等教育的规模问题。

第一,实行控制大学规模的方针。严格控制新建大学的审批,除社会或学术急需外,对新建大学及其学部的审批从严掌握。引导高校立足现有基础和规模,在改革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第二,控制大学升学率过快增长。此前大学规模增长过快,许多大学的办学条件没跟上,影响了教育质量。为此,要求努力控制学校的招生数量和学校的整体规模,引导学校在提高教育质量上下工夫。

第三,逐步取消以往设置的临时招生名额。随着适龄人口的减少,在1980年为适应适龄人口急剧增长而设立的临时招生名额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大学审议会建议采取逐年减少名额,同时将部分名额纳入到正常招生计划中的作法。具体作法是到2005年,各大学应将临时招生名额减至2000年规模的50%,同时允许学校将其余50%纳入正常招生计划里,以抑制、稳定高等教育规模。

第四,扩大招收社会成人入学名额,拓宽学生来源。这既有利于减缓因适龄人口减少带来的生源危机,又有利于推动终身教育的发展。

与此对比,中国的人口结构将对高等教育产生不同的压力。作者曾对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内学龄人口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分析,进而从人口的角度认识各级教育的需求。[10]通过对中国人口状况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点特征:

1.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6-14岁)规模已呈迅速下降的趋势,2000年起以平均5%的年递减率下降。

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规模(15-21岁)在2006年之前以平均3%的年增长速度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到2006年到最高峰,此后开始平稳下降。

3.高中阶段(15-17岁)大约在2004年以后开始转入下降期;而高等教育适龄人口(18-21岁)到2009年之前仍呈迅速上升势头,年均增长率达4%。

如果我们用“某级教育适龄人口与劳动人口之比例”(定义为:某级教育学龄人口/劳动年龄人口[11])表示社会对各级教育的负担程度,还可以看出如下特征:

4.在2004年以后,社会对非义务教育适龄人口的负担程度将超过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人口。显示了社会对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及各级教育适龄人口的负担压力在2010年前主要是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而又以高等教育阶段为重。

综上所述,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看,虽然多年来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人口已经开始呈现逐年递减的态势,但从现在到2010年,高等教育的适龄人口仍将持续增长。因此今后若干年内,即使高等院校的入学规模以较大的速度扩展,但从适龄人口入学率的提高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会因人口因素被抵消。也就是说适龄人口的需求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会对我国高等教育产生巨大的压力,扩大对高教的需求。

一个国家适龄人口的状况势必会影响到高等教育的规模、生源构成、质量以及高等教育资源的供求,并进而影响包括学校设立、办学形式以及成本补偿在内的政策选择。

三、成本补偿与家庭负担能力

金子元久描述了日本高等教育学费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随着年代而变化的轨迹。这个轨迹表明,日本国立高校学费占家庭开支的比例经历了从1950年代中期8%到1990年代17%的增长;自1970年代中期至1990年约15年间,这个比例从8%到17%是持续递增的。[12]

由于许多日本家庭中女性不外出工作,因此日本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占40-59岁男性职员年均收入的比例是衡量日本家庭高等教育的可支付能力的一个指标。历年统计数据表明,国立学校、私立学校住宿在家的学生的这一指标从1970年起分别基本稳定在12-15%左右和21-25%;而国立学校、私立学校住宿在外的学生的这一指标从1970年起分别基本稳定在22-25%左右和31-36%左右。[13]

中国居民进行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力度以及增长幅度近年来是非常大的。1995年至2000年学费占居民消费水平(即家庭消费支出)的比例连年递增,并从48%增至136%。考虑到中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在城乡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故考虑学费占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比例,1995年至2000年该指标连年递增,在短短的5年左右时间里,该比例由22%上升到1999年的52%!

我们还可以从高等教育生均成本的相对水平看成本补偿对中日两国国民的压力。所谓生均成本的相对水平=生均成本/人均GDP。已有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进行同样比例的成本补偿,对个人产生的经济压力是十分不同的。[14]进一步对中日两国进行比较。若高等教育生均成本的25%需由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进行补偿,则成本补偿程度=0.25*生均相对成本*人均GDP。对于日本国立大学来说,生均相对成本常年没有超过0.55。[15]以1990年的数据,该指标为0.46。而中国该指标常年没有低于1.30。[16]以1999年的数据,该指标为1.81。因此,对日本而言,这种负担仅相当于该国人均GDP的12%左右;可对于中国,这种负担相当于人均GDP的45%。由于一般而言,人均GDP与人均国民收入高度正相关,因此要对高等教育生均成本进行同等比例的私人补偿,对中日两国的国民来说,其承受的经济压力是有不小的差别的。

四、成本补偿与教育机会的公平性

日本高等教育资金对于家庭的依赖是否造成了入学机会和家庭收入水平之间显著相关?实证分析显示这种相关是相当有限的。日本文部省每两年对学生生活情况做一次调查,并由此得出学生在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分布。根据对1990年的估计,28%的学生来自收入最高的五分之一阶层。但是在另外四个阶层,学生的分布与家庭收入没有系统的关系。实际上,来自收入最低的五分之一阶层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9%,比第二、第三阶层学生比例还略高。[17]这有可能是由于学生在接受调查中对自己家庭收入的低估造成的。1988年另一项对高中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显示入学机会与家庭收入之间存在着显著相关,可是这项调查同时也说明家庭收入的影响是比较温和的。

如果从纵向的动态比较来看,“在1970-1975年高等教育机构的自由扩张中,所有的阶层的入学率都提高了。然而,最显著的增长还是来自于收入最高的阶层。很明显,这期间教育机会的公平并没有好转。70年代中期以后形势发生了根本转变。……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在过去的20年中变得更加平等。”[18]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在自由扩张期间,由于入学名额不受限制,而且扩招的机会多集中在大城市,因此来自高收入阶层的学生更好的利用了这个机遇。而后高等教育的竞争性越来越强,来自高收入阶层的学生比例低于低收入阶层。

由于国立高校学费水平较低,而且为了保护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性,日本国立大学本科生家庭年收入低于511万日元的学生学费全免,511万至637万日元半免但不得超过学校总收入的10%。[19]因此具有较强学术能力的人在日本可以通过负担较低的学费水平进入国立高校接受高等教育。从这个角度看,日本国立高校在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对高等学校学生的收费力度近年来逐年加大,并且实行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因此在校学生因年级的不同,所负担的费用(主要体现在学费方面)是不同的,入学时间越早,负担程度越低。分析高校学生家庭背景构成是否随着年级的变化而产生变化,也就是说随着成本补偿力度的加大,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处于不利地位的学生的比例是否有减少的趋势。家庭社会经济背景不利的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否出现了恶化的趋势,因实证分析的样本不同而异。作者曾在1999年对中国三城市的14所高校的调查数据,进行了关于成本补偿政策的实施对高等教育机会的影响分析。结果尚未发现随时间的发展,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比例有减少的趋势。另外按照经济学中吉尼系数的计算原理,使用样本学生父亲的受教育水平和全国男性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计算代际之间受高等教育机会平均程度,也尚未发现随着时间的发展,来自父亲受较低教育程度的学生比例有明显的变化趋势。[20]但对北京地区的三所学校的数据分析[21]以及1997年对北京一所高校学生进行的另一次调查[22]的结果都显示,随着年级的降低,学生的家庭人均收入(无论是均值、中位数还是衡量公平性的吉尼系数)都有上升的趋势,即在低年级学生中,来自低收入家庭的人所占比例略有减少。虽然我们尚不能断言收费力度的加大是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但我们仍应该对这种现象有所警觉,对收费政策以及一系列相关政策所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有政治上的敏感。

另外,调查表明,家庭经济状况是影响学生对受高等教育类型、层次和方式选择的一个重要原因。

1.不同院校类型在学生家庭背景构成上明显不同,这些不同包括:来自农村或城镇学生的比例,父母的受教育程度,父母的职业,家庭人均收入等。家庭背景处于不利地位的学生更加倾向于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农林类院校这些低学费或免学费,并且有生活补助的院校类型。如果用Logistc模型,将是否选择师范和农林类院校作为因变量,在控制了性别和高考成绩这些被认为是对学生的择校行为有重要影响的变量后,低收入家庭子女选择师范和农林类院校的可能性是其他家庭子女的1.57倍。即家庭经济状况是决定学生对高等学校类型选择的一个重要原因。

2.不同家庭收入状况的学生在大学毕业后是否想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出国进行深造上有显著区别。家庭收入状况越好,想继续读研和出国深造的比例越高。即家庭经济状况是决定学生对受教育层次以及受教育方式选择的一个重要原因。

上面结论说明,家庭经济背景在决定学生对高等教育的类型、层次和方式等方面的选择上起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全面妥善地制定对低收入家庭子女财政资助政策,如果仅仅在某类学校(例如师范、农林、军事等)采取统一的低收费高补贴,那么有可能造成该类院校学生构成成分的失衡,进而还有可能影响到未来某些行业或职业(例如中小学教师、部队中上层指挥人员等)人员构成的结构特性。

不同家庭经济背景的学生在考虑择校的影响因素方面有显著不同的侧重点。具体而言,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学生在择校时比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更多地考虑的是就学后可获得的财政资助这类因素,而不是学校的学术地位和自己的专业兴趣。例如,在下面这些与就学期间的成本明显关联的因素上,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比高收入家庭的学生明显地给予了更多的考虑,这些因素包括:“学费的数量及是否可以少交或免交学费”;“获得奖学金的可能性与数量”;“获得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可能性与数量”;“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与数量”;“勤工俭学”的机会;“生活费用的数量”。而在诸如“大学的学术地位”;“是否有自己希望报读的专业”;“自己希望报读之专业教师的学术地位与教学质量”;“大学毕业后继续升学的机会”等这些与大学的文化属性相关的因素方面,低收入组比高收入组给予了较少的考虑。这一现象再次揭示了家庭经济状况在学生选择什么样的高等学校时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分析还表明,家庭社会经济背景方面的因素以及现有的缴费水平影响了学生对教育价格变化的反映。家庭背景差,则对高校成本的上升所表现出来的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相对较低,反映更加敏感。另外,学生现实的成本负担越高,则对高校成本的进一步上升所表现出来的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相对也较低,反映也更加敏感。

数据分析表明,在校的学生对学生贷款基本持一种积极的态度,而且贷款的意愿和希望借贷的数量与家庭经济状况有明显的关系。表现为:

1.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比高收入家庭的学生有更高的比例表示愿意通过贷款来支付接受高等教育的成本,从高收入到中等收入到低收入,这一比例依次为:54.6%、61.5%和73.2%。因此,从已经进入高等教育的学生看,低收入阶层对借贷受高等教育不但没有表现出消极的态度,而且还比其他阶层表现出了更大的热情。

2.在有贷款意愿的学生中,希望获得的贷款数量与家庭的经济状况关系明显。也就是说,在愿意接受贷款的学生中,希望获得的贷款的绝对数额随家庭经济地位的下降而降低。

3.再结合各类学生在校期间开支的数据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家庭经济收入按高、中、低分类,那么每类学生希望借贷的数额占其开支的比例分别为0.72、0.67、0.61。注意到这一比例有随家庭经济状况的下降而下降的趋势,因此可以看出家庭经济地位低的学生愿意为高等教育借贷数额的相对量也低于家庭经济地位较好的学生。

以上分析表明,虽然与高收入阶层的学生相比低收入阶层的学生在是否愿意接受贷款的问题上表现出了更加积极的态度,但在愿意接受贷款的群体中,他们对希望得到贷款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上却显示出了一种相对的低调。因为家庭经济能力差的学生在校的开支水平相对较低,因此他们希望得到的贷款数额有可能真正反映了这些低收入学生为接受高等教育而要维持一种最起码的消费水平与他们可获得的其它资助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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