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道德及其教育_环境教育论文

环境道德及其教育_环境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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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作为一个道德问题的提出,是近十年来的事情。过去道德只涉及人与人的关系,未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人来说,自然环境只是作为人类活动的空间条件或满足人类目的的手段而存在的。长期以来,在人们观念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人是改造的主体,自然环境是被改造的客体,主体的人根据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劳动来作用于自然界,改变它的面貌,创造有利于人类生活的自然环境和人类需要的物质财富。同时,人类主体的力量通过改造自然环境的客体而体现出来。

但是,当人类按自己的愿望,利用人类智慧制造的工具和各种手段,无限制地开发自然,在展示人类智慧力量并产生辉煌成果的同时,遭到自然的报复,产生了环境问题:沙漠化使绿洲的面积缩小;洪水肆虐,灾害频频;江河湖泊断水枯竭;水体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等等。自然界向人类亮起了红灯。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第517页。)

环境道德提出了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了如何对待环境的问题。反思过去的环境观念,那种“以人类为中心”,把自然仅仅看作被改造对象的观点显然是片面的。那种观念错误地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对立起来,忽视了人类所无法改变的自然生态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因而也忽视了自然环境存在的道德价值。现在转变人对自然环境的态度,就要树立“人是自然之友”的新观念,重建人与自然环境的新关系。从伦理方面来看,应该在道德的意义上建立人与环境的关系,那就意味着道德关系不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而必须扩展到自然领域,人应该善待环境,人同样对自然环境负有道德责任。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从70年代起,国际上兴起了环境道德的潮流。80年代开始的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进一步推动了环境道德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可持续发展理论从跨时空视角,把发展的理论建立在环境伦理的基础上,提出了人类在发展中不仅要讲究经济效率,而且要关注生态平稳和社会公平。具体说,在空间上,要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等五大要素的协调发展;在时间上,既要考虑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后代人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矛盾上所蕴涵的人类代际关系,从而确认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肯定了环境道德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受国际潮流的影响,学术界开始关注生态伦理,进而产生了中国环境道德理论。我国环境道德的产生最早与生态学研究有密切关系,科学家们从生态系统的平衡性要求出发,呼吁人类的道德关怀应当普及到自然界,建立合理开发自然、满足生态平衡的伦理秩序。而进一步引起人们对环境问题普遍重视的是由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我国在1994年编制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发展的角度回答了如何对待环境的问题。可持续发展观本身也已经内涵着最基本的伦理要素,即合理地处理人与环境关系的问题。

环境道德所涉及的方面很多,其基本职能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揭示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帮助人们改变对自然环境的传统观念,认识环境的道德价值,建立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道德关系。二是探讨人对环境的责任,明确人在自然界中应扮演的角色,以及人对环境行为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三是确定环境道德价值目标,制定人类对待环境行为规范,以调节人与环境的关系。

环境道德的目标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存和发展,因而环境道德建设正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重视。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环境道德建设尚未引起我国广大民众的充分注意,人们的环保意识还相当薄弱,破坏生态平衡、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经济利益的诱惑。自然资源、自然环境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获得经济利益不可缺少的条件,尤其是现在,随着自然资源的减少,越是天然的东西越是珍贵,越能获得丰厚的收益(如原木、野生动物等);利用天然环境可大大减少生产成本(如向天空、江河湖海排污等),人们为了追求眼前的特殊经济利益,顾不得对环境可能形成的破坏。其二,环境影响的间接性、非即时性所致。就个体人们对环境的破坏性利用而言,总是局部的、少量的,这种破坏所造成的严重性往往不是即时即地就能反映出来。如黄河上游对森林的砍伐,当地人当时并没有感到对他们的生活有什么不利的影响,甚至认为这是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捷径。但是,这种破坏性的砍伐行为导致黄河中下游的断流和洪水暴发。正因为环境破坏所造居的不良后果不是当事人即时即地所能感受到的,也就难以产生环境保护的紧迫感,更谈不上形成自觉保护环境的道德意识了。其三,长期形成的陋习使然,这在个人的不良行为中尤为突出。现实生活中不讲环境卫生的习惯是长时期形成的,没有强有力的道德自觉性是难以克服的。其四,观念问题。与环保相悖的观念有如下几种:一是过去“人定胜天”观念的影响,仍把自然视作人类征服的对象,这种观念所产生的结果是无节制地开发自然,造成对环境的破坏。二是环境无偿论的思想。认为使用环境最为经济的,谁都可取用,不用白不用。三是环境与己无关的思想。虽然现代人也希冀生活在良好的环境里,但总认为环境的好坏是政府的事情,不是个人所能左右的。现实中有这样的现象:自己家里干净无比,对周围脏乱环境则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环境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新课题,对于中国广大民众来说还比较陌生,人们甚至还没有意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存在。据国家环保总局1998年所做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大多数人对环境问题不太重视,只把它列为“中国面临的问题”的末几位,有将近30%的人认为我国环境污染“不太严重”和“没问题”。由此可见,中国正面临着环境教育的严峻局面,必须开展一场环境保护的启蒙运动,大张旗鼓地进行环境道德的宣传教育,使环境问题家喻户晓,让环境道德深入人心。

环境教育作为世界性的课题,有许多问题值得人们研究,如教育的对象、教育的性质和形式、教育的方法和途径,等等。

对中国来说,环境教育的任务是全民性的,而不仅仅是针对青少年的。环境教育固然要从小抓起,但如果本身负有教育责任的人,如家长、孩子敬佩仿效的对象等缺乏环境意识,那将造成对青少年教育的事倍功半。另外,环境问题的紧迫性不能等待孩子们长大以后再解决,必须从现在做起。那就意味着所有的成人都应该是环境教育的对象。据报道,目前我国公民的环境意识“老不及少”,青年不及少年儿童,中年人不及青年人,老年人不及中年人。这说明对成年人的环境道德教育更为重要。

正因如此,环境教育不能局限于学校教育,而应是社会性范围的教育。我国目前主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体进行环境教育,例如,世界环境日的报道,严重破坏环境事件的曝光等。这确实不失为环境教育的良好途径,但仅限于此还是不够的。这里还有一个教育观念转变的问题。传统教育通常被理解为教育者传授、受教育者被动学习的过程,而现代教育则日益成为受教育者主动学习的过程。当人们没有意识到某个问题的时候,或者没有意识到某些问题是与自己相关的话,是不可能产生学习兴趣的。教育重在激发人们的学习兴趣,并提供学习的内容和条件。尤其是社会性的环境教育,不可能有学校系统的学习督导机制,那就更要注重教育的激发力,发挥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环境问题对所有人的生存和生活质量都有利害关系,只要引导得法,必定能引起大家的关注。

如果说现代教育的特点是主动性学习的话,那么,全民性环境教育的要求就是参与性。环境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动员全体民众都来关心环境、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这一目标本身就包含着参与的要求;而广大群众也只有在参与环保的过程中,才能学到他所应该学习的。例如,全民卫生活动,绿化活动,家园建设活动,环境知识竞赛,走进大自然,保护母亲河等等有组织的环保活动,使群众在参与的过程中得到难以忘怀的教育,根本不需要说教,参与就是学习,活动本身可以传导很多知识性的信息,并且教育人们: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但动员民众参与环保活动也需要精心策划和组织。这种组织活动不单单由政府、学校来承担,可以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大众传播媒体、群众团体甚至商界企业也可以承办,而城市社区和农村村落组织这类活动可以达到最大的参与面和最好的教育效果。

环境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人的素质的教育。早有明智人士指出,人类所面临的生态环境的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是人本身的危机,是人类没有发展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听任蕴藏在自身内部的各种巨大潜能休眠的结果。因此只有提升人类的自身素质,包括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才能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环境教育必须着眼于人的素质的提高,这是无可争议的。当然,环境教育更直接的目的是保护环境。因此可以说环境教育的目标有两个,即提高人的素养和加强环境保护。这两个目标是有内在联系的。其中人的素养是最根本的,是实现环保必不可少的主体条件,因为只有通过素质教育才能提高人的环境道德意识,并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当前要注意的是,在提升环境价值的呼声下,出现将人和环境双重主体化的倾向,诸如动物权利论、生物平等主义以及生态中心论等。环境教育要避免那种否弃以人为目标的做法。尽管环境道德提出了环境的道德价值,要人们对自然环境倾注爱心和善良,但这一切是通过提高人的价值,即提高人的道德素养才能达到的。从另一方面来看,在全球环境变化,人的生存发展遭到严重威胁之时,环境道德素养应是当代人必具的素质之一,环境教育的使命就是促使人们尽快形成和完善这样的道德素质。从这种目的出发,环境教育的内容可以从两方面展开。

第一,环境科学知识的教育。这可以说是具有启蒙意义的。现实生活对环境所造成的破坏绝大多数出于对自然环境的无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环境只是自在的物质空间,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条件,人类世代就是从自然中获取生存所需要的东西而延续下来的;他们认为自然界宏大无比,足以提供人类所需要的一切,至于对人类向大自然进军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则一无所知,或者只凭经验知道一些肤浅的表面现象。对自然科学的无知造成人们环境意识的缺失。因此,为了培植人们的环境意识,环境教育首先要把现代科学和环境知识作为教育的基础内容,以此来提高人们环境科学的素养。

生态学和系统论等自然知识是人们建立环保意识的知识源泉。现代生态科学能够向人们提供地球生物圈的知识,揭示人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生态规律。马克思说:“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 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1页。)学习了解自然规律, 能够提高遵循规律办事的自觉性,减少盲目性,避免违背规律的行为发生。生态平衡的理论则告知人们,自然生态是一个具有自我组织的复杂系统,这决定了它的变动带有整体牵连的特点,局部物质或能量的过分缺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导致生态系统失衡、倒退乃致崩溃。其结果危及的是人类的生存发展和生活质量。通过学习科学知识,能帮助人们了解建立生态文明的意义,增强资源节约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节制生育意识。如果我国广大的民众懂得一些生态学和系统论的知识,就会大大降低对环境的破坏程度。

第二,环境道德方面的教育。人的环境素养是一个综合性的质量指标,环保知识是其基础,环境道德则是核心。具备环保知识当然是人们树立环境意识、选择环保行为不可缺少的前提,但是仅仅掌握环保知识还是不够的,没有道德上的指导,人的行为就不一定规范在环保的主题内。因为人们对环境的滥用还由于经济利益的原因。在市场经济情况下,人们进行经济活动时,效益是其追求的首要目的,同时,所有的“经济人”还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只有低成本和高效益才能使其在竞争中取胜。正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人们竞相开发“免费”的自然资源,因而引发环境灾难。从伦理的角度看,人们利益之争所造成的与环境的冲突,涉及的是个人或个别企业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经济行为过分急功近利,只顾及眼前利益、本位利益,而不顾及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不符合现代伦理要求的。环境伦理并不反对人们对环境的经济利用,但认为无论是资源还是空间环境都是有限度的,对其的利用都应以资源的再生和环境的自净或良性循环的可能为前提,并着眼于人类的长远发展。这就是说,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们应当具有这样的环境道德观念,使用环境时,应当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局部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保证自然环境长期持续地造福人类。当然环境道德观念不限于利益方面的合理理念,还包括对自然环境应有价值的肯定和尊重,热爱自然与亲和自然的道德态度,以及保护自然、维护生态平衡的道德责任感等。而环境教育正是为了促使人们培植和形成环境道德观念。

环境道德教育除了环境道德观念上的培植之外,还需要行为规范上的指导。现实告诉我们,人们的环境道德素养与他们的行为习惯有密切关系,比如生活中不讲卫生的行为习惯、大手大脚浪费资源的行为习惯,以及各种损坏环境的行为习惯。要提高人们的环境道德水平,道德教育应当帮助人们扭转上述不良行为习惯,指导人们养成符合环境道德要求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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