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管理现状及思考论文_殷进

建筑安全管理现状及思考论文_殷进

江苏泰州 225300

摘要: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在长期的发展和治理中已经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横向对比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来看,我国的安全管理体系仍存在较大问题,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十分巨大。为了解决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本文针对我国建筑管理的现状,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市场调节作用和评估方法上提出改善建议。

关键词:安全管理;建筑业;分析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大大提高了对于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视度,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建筑管理安全。但是事无绝对,即使有法律作为后盾,也不能完全保证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所以时时刻刻的控制和管理才是保证建筑安全的唯一途径。

1 分析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现状

在2008―2011年之间,我国事故发生的特点为:重大事故发生频率增高,单人事故发生频率降低。在这三年之间,我国发生特大工程作业事故四起,造成95人伤亡,且每年伤亡人数都有所减少。2012年,坍塌事故发生高达78起,占了76.5%的大型事故,死亡人数为344人,占了77.8%的大型事故死亡人数。2012年还发生了2330起不同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比2011年增加了2.8个百分点,死亡人数达到2760人,比2011年增长了2.1个百分点。

2013年前三个季度以来,我国市政工程业和建筑业发生的安全事故同比减少了107起,只有412起事故,减少了20.62个百分点;伤亡人数减少59人,具体数字为513人,降低了15.63个百分点。事故类型多种多样,包括63起坍塌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5.29%;197起高处坠落,占事故总数的47.82%;32起重伤害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77%;29起物体打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3.59%;29起机具伤害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4%;35起其他类型事故,占总数的8.49%。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高空作业极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该重点防护和治理。且高空作业发生的部位也不尽相同,脚手架事故发生了51起,发生在高空作业现场附近的有82起,占总事故数的19.9%;占据事故总数的12.38%;模版事故发生了34起,占据事故总数的8.25%;塔吊事故发生了32起,占据百分比也是7.77%;基坑事故发生32起,占总数的7.77%;其他事故占据比例为43.93%,总数为181起。

造成事故频发的原因有很多,主要还是因为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很有话语权的产业,极大地影响了资源配置方式和手段。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基数庞大,在这么一个占据着极大比例资源的行业中,作业方式主要是人力密集型,而非技术密集型。也就是说,同样的工作,我们要比别人多雇佣10―25倍的作业人员。

这些年来,国家将建筑安全管理提升到战略高度,极大地改善了全国的建筑施工环境,但某些地区仍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比如事故高发地区包括陕甘宁地区、内蒙古地区,等。所以除了宏观上事故发生频率降低外,还需重视起区域性问题。

2 如何解决建筑安全管理

2.1 加强安全教育

在建筑施工一开始,大家都有极强的安全防患意识,认为防患于未然。但是随着施工进展,人们产生了所谓的“皮踏”心理,渐渐放松了对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重视,甚至有时明知故犯,以身犯险,从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分析上面的过程,我们发现危险往往是由于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先开始忽略了安全隐患,减弱了安全意识,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所以为了时刻保持这种高度紧张的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可以采取的手段有:

①大力宣传安全知识,保持警钟长鸣,时刻注意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

②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只有当事人时时刻刻保持冷静操作,不以身犯险,才能做到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③宣传“安全第一,施工第二,生命重于一切”的施工理念,杜绝一切违章操作;

④可以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真正打造一种“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氛围,才能将问题解决。

2.2 建立健全责任与监督机制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用在安全管理制度上同样适用。在改善建筑安全管理现状的时候,需要把改善制度放在首要的位置。制度的实施有不同的管理要求,这些要求是依据施工主体不同而变化的。在制度方面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①进行责任分区,各个分区的责任人必须明确指定,争取做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相应的责任,包括施工人员和业主;

②一旦出现某些事故,负责人不得推诿责任,业主也应该承担自己那部分责任不得逃避;

③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或者每天对容易引发安全漏洞的设备或环节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及时整治,最大程度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安全制度透明化体系需要完善

《安全生产法》是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且贯彻落实的法则,即使发生了安全事故,也应该如实上报,不得有期满或漏报、虚报等现象发生,一旦被发现,必须严厉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就像是悬在企业家和生产单位头上的一把剑,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们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从观念上得以杜绝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中提及的惩罚措施一定要保证公正、公开、透明的实施,禁止出现违规操作、私下解决等有违原则性问题。

上面所叙述的就是《安全生产法》在健全建筑安全管理中所起到的作用,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我们可以建立一个透明、操作性强,具备权威性的事故管理体系,也健全了安全管理体系。

2.4 健全职工保险意外伤害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为建筑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投保方、承保方、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场运作、政府监控、社会中介参与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合理分工合作,进一步完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切实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分散企业的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的控制事故的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

3 结语

通过横向对比我国和外国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我们能客观认识到自身问题来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等都是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希望能够改善目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现状。

参考文献

[1]田元福,李慧民.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思考[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12:16-19+100.

[2]谢勇.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思考[J].中国城市经济,2011,12:320.

[3]曹笃义.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J].门窗,2015,07:193.

[4]孙灵锁,王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J].建筑安全,2009,01:9-12.

论文作者:殷进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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