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四好村居”探索乡村治理新路论文

建设“四好村居”探索乡村治理新路

吴本辉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近年来,盐城市盐都区立足区情实际,深入开展“四好村居”(社会治安状况好、信访诉讼秩序好、乡村环境保护好、公共安全监管好)建设活动,乡村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幅度下降,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公共安全监管水平显著提高,全年未发生重大有影响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探索出一条具有盐都特色的乡村治理新路。

科学统筹谋划,创新治理机制。 针对当前乡村治理涉及面广、难度大等问题,我区精心组织、系统推进,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共抓、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以建设“四好村居”为抓手,促进多元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区级层面成立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镇(区、街道)党委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镇(区、街道)成立创建活动小组,严格对表对标“四好村居”创建标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狠抓推进。制定《盐都区社会治理“四好村居”建设意见及考核细则(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部门和镇(区、街道)行政行为,发挥村居自治主体作用,赋予村民当家作主权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村民更加积极、更加主动参与乡村治理事务,真正把村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乡村治理上来。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制”、环境整治“五位一体”等责任制的作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部门日常检查的情况每季度量化反馈,做到情况上报清楚、数据统计清楚、问题反馈清楚、整改完善清楚,村“两委”干部自我加压,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治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把“四好村居”建设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考核内容,纳入镇(区、街道)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及平安工作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与村(居)书记年终绩效考核报酬挂钩,对社会治理问题严重的村居实施挂牌督办,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城市社区、集镇居委会、纯农业村区别对待、分类考核,促进创建考核公平公正。优化治理方式。充分借鉴“枫桥经验”,建立健全调解机制,每个村居均设立调解委员会,主动吸纳老党员、老干部加入调解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担任兼职调解员,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优化网格治理机制,大力实施“建强网格办、压实网格长、优化网格员”的“三网”工程,实行“网格员日巡查、网格站周例会、网格办月授旗、网格中心季授旗”四级网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格长(支部书记)引领、带头解决问题的作用,推动网格化社会治理与“四好村居”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初步形成“微服务+社会治理”的盐都模式。

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治理能力。 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围绕“安、稳、美”三个关键字做文章,切实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厘清任务清单。进一步优化创建内容,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治安防控、涉羟禁毒整治、特殊人群管理、信访秩序稳定、重点地区整治、乡村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监管等内容重新整合为社会治安、信访诉讼、生态环境、安全监管4大类、42小项,明确考核部门、程序、要求,确保创建活动有标准、有步骤、有成效。实行“500分制”考核,采取乡镇自评与区级考核相结合,其中乡镇自评占40%,区级考核占60%,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可操作。同时,注重总结提炼,对创建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召开城市社区、集镇居委会、农业村村书记代表座谈会,倾听基层心声,及时调增删减创建项目,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乡村治理工作要求。推进三治融合。积极推进法治与自治结合,依法赋予并保障农民群众的自治权限,出台盐都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村务卡”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常态化落实“四议四公开一监督”操作规程,真正做到“权能在市场中激活、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农民在改革中得益”。注重德治与法治结合,大力实施“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比,发挥乡村退伍军人、文化能人等新乡贤的示范作用。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全区250个村居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建立“法润民生”工作群。积极培育农村法治文化,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着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累计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0个。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实施全要素网格化社会治理,全区设置网格1794个,网格员利用手机终端、电脑终端和纸质表格采集“人”“地”“事”“物”“情”等基础信息,通过日常巡查走访发现问题、开展社会服务,在全省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中网格创建达标率全市第一。深入推进外流涉羟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三类人员”分类处置,即对前科人员严密管控,对疑似人员研判打击,对清白人员宣传教育,外流涉羟犯罪形势明显好转,2018年年底被国家禁毒委取消重点关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创安”的要求,各村居主动摸排报送各类线索201条,线索转化案件23起,破获现行九类涉黑涉恶罪名类案件26起,抓获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86名,公开巡回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件3批19人。

加强基础建设,夯实治理根基。 围绕有阵地、有队伍、有机制“三有”目标,注重将创建工作与政法综治平台建设相结合,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有效破解创建人、财、物不足等难题。建强村级阵地。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新型农村示范社区“55113”工程建设为契机,提升村级综治办(网格站)功能,明确村(居)书记担任网格长,整合网格化服务、平安志愿服务、便民服务等功能,实行综治单位一体化运作、综治人员一体化管理、综治工作一体化安排。扎实开展村级综治中心“一站三室”规范化建设,2018年累计拨付平安法治建设资金800余万元,用于镇村两级政法综治基础设施建设,村(居)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率达96%。健全投入保障。各镇(区、街道)配齐政法委书记、增配专职政法委员和村(居)维稳专干。坚持政府公共投入和社会多元投入相结合,建立社会管理创新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四好村居”建设专项基金,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四好村居”建设成效明显的村居,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2018年共对考核排名前51名的村居予以奖励,累计发放奖金81万元。提升队伍素质。定期邀请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水平优良的专家学者、部门业务骨干授课,2018年共举办基层政法干部培训班、“四好村居”建设支部书记培训班、网格员业务培训班等系列培训活动10余场次,受训人员达1万余人次。成功举办3期“村支书讲坛”,村支书之间相互晒成绩、比成效、谈经验,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作者系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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