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民营经济问题_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民营经济问题_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营经济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条件下论文,经济问题论文,私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撰文 张卫东)

〔编者按〕这里刊发的是河北省卫东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卫东先

生的理论文章。作为一个私企业主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能够对私营经济的

基本理论问题进行认真的严肃的思考,实属难能可贵,显示了新一代私

营企业家的素养和气派。文中论及的问题仅为一家之言,欢迎广大读者

参与这些问题的争鸣探讨。

***

一、姓“资”姓“社”的议论是不科学的、含混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深刻地总结了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

验,大胆地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并且对我国的经济政策做了全面

的调整,制定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允许其它经济成分长期并存的路线。

这就是建国几十年以后,在我国再度出现私营经济的政治背景。

私营经济的出现和发展,不可避免地在人们的思想上产生疑虑:“

搞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这不是又走回头路吗?”这种谈“私”色变的

心态正是极左路线长期影响的结果。

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以前就已经对社会主义做出了极精辟的论述,

并把“社会主义”具体地规定为“成长着的共产主义和衰亡着的资本主

义”。这一精辟的论述,一方面它严格地指出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

区别,另一方面也指出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区别。它郑重地认定:

社会主义是一个过渡的社会形态,是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共存的社会,

尤其是“共产主义战胜资本主义的社会”。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论述,实质上是说,社会主义本身不仅

有共产主义的成份,而且同时也有资本主义的成分。如果说姓“社”,

无非是人们对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共产主义因素的看法,而所谓姓“资

”,也无非是对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资本主义因素的看法。在这种意义

上说,对私营经济姓“社”姓“资”的议论是不科学的、含混的。

二、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

,一个活的、有生命的细胞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改革开

放的理论基础,这是根据我国几十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根据国际

上社会主义国家出现的动荡,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来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应该说,这是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进一步丰富了马列主义、毛

泽东思想的宝库。

一个刚从半封建、半殖民地脱胎出来的国家,小商品经济、小手工

业以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还是存在的。一些社会主义的“专家”们照

搬外国的经验(往往这些经验也是失败的经验),曲解了马克思主义关

于社会主义的理论。用人为的、行政的手段,强行组织协作,企图以此

方法提高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可是事实告诉我们,这些人忽略了一个基

本的事实,一个活的要素:生产的手段——即机械化的程度还远远没有

达到实行工场化农业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生产者政治的、思想的、

文化的、社会的、习惯的素质也还不能适应这种人为的协作方式。

我们知道,小生产典型的协作方式是“家庭”。这一历史的生产协作形

式其“顽强性”、“永恒性”是不言而喻的。这在我国的建国初期乃至

现在也还没有全面解体和衰亡。在这种条件下,超越家庭这一基本的协

作形式组织协作,是极端错误的。因此,历史已经做出了公正的评判。

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具体地表现为生产

手段的变革(现阶段则更高地表现为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协作的发

展和与之相伴而来的分工的发展都必须适应于这一个前提。这样才能够

促进生产的发展,否则就会适得其反。实践证明,以人为的、行政的、

千篇一律的,以合作化、集体化、社会化的方式强行组织协作,企图以

这种方式创造更高的生产力,创造工厂式的农业,结果则以经济危机、

经济困难,宣布这种企图的破灭。

私营经济(初期)恰好是以自发的、以家庭式的、个体的经济为基

础,并与亲属关系相联系组织起来进行生产的。首先它区别了不同的行

业、不同的手艺、不同的经济基础、不同的生产能力。并以此为出发点

,以与之相适应的规模发展起来。就此,可以说私营经济在现阶段里是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一个活的、有生命的细胞。

三、我国现阶段存在着的私营经济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

营经济有着原则区别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事物的界线是相对的,只有在一定条件下,

一定的范围内才具有绝对的意义。我们并非是在一张白纸上搞社会主义,

而是在旧中国的废墟上逐步改造、完善、发展起来的。把新中国与旧中

国截然分开,一刀两断,这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我们在区别新旧社会

本质界线的同时,也必须正视新旧社会的内在联系和历史的连续性。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允许有许多社会主义因素的产生和发展,在社

会主义社会里,资本主义遗留下来的,包括现代资本主义所创造的某些

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东西,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我们不能草木皆兵

、因噎废食。

我们知道,私营经济无非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即个人占有或部

分人占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集体所有也并不是真正的公有,并不是

共产主义的经济成分。它与私有制本身本来就存在着亲缘关系。就连全

民所有严格地讲也并非完全是共产主义的经济成分。所以说,集体所有

的本身不过是扩大了的私有,一种由私有向公有的过渡形式。

因此,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以至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私营

企业”、“私营经济”应该有它的合法地位,它不是“后娘”养的,不

是多余的,尤其在我国经济亟待起飞的今天更是如此。

我国的经济落后,具体地表现为商品经济还很不发达,市场经济还

没有发展起来,这就告诉我们,为扭转这种落后的局面,私营经济将是

一支重要的生力军。这也是一个必然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

律。当然,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来观察,只要社会条件的允许,私营企

业就会以不断扩大的规模进行。它虽然不断地再生产着较先进的生产力

,管理手段、管理制度、经营本领等等和与之伴随而来的社会繁荣。但

是,我们不能不清楚地看到它也在不断地产生着资本关系,即资本主义

的生产方式。

不过,我们应当欣慰地看到,我国现有的生产关系仍然是以公有制

为主体,政权仍然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这就是从根本上限制了私营企

业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其发展中无限度地资本主义化的倾向。由于

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干预、限制、引导、教育等

诸多社会的经济的因素存在,做为私营经济早已甚至从刚产生的第一天

起就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营经济区别开来。它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

私营经济。它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导的、带有新

的社会经济性质的私营经济。它虽然保留着私营乃至资本关系的外壳,

但是它的社会职能、经济职能早就有别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营经济。

它直接服务于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这是问题的主流。它的所谓的

资本关系也大大有别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关系。而是实属一种“社

会主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并存,以社会协作作为目的的、产生于特殊

历史条件下的、过渡性质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是极不稳定的,

带有明显的历史阶段性。这一点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

四、现阶段私营企业的优势

在现阶段,私营企业较强的生命力具体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

一,它真实地从社会的经济规律出发,以社会的需求为先导,与市场紧

紧地衔接起来,并以真实的生产能力、经济能力为基础;第二,它具体

地表现为所有权与管理权高度的统一。这就决定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

展速度。使其内部高度的计划性与市场经济保持着较好的统一。从某些

方面讲它优于国营、集体企业,尤其在企业生产的目的方面,它表现出

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它不像国营的、集体的企业那样存在着较多的

行政干预。尤其不存在国营、集体企业那种生产的连续性、不间断性与

管理的暂时性、间断性和不稳定性之间所存在的严重矛盾。

在管理方面,私营业主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这种利益不仅是业主

的利益,而且也是企业本身的利益,它更高地表现为企业的利益。为求

得在竞争中的生存、发展和成功,管理者会以全部的心血投入进去。这

一优势,是我国当前国营、集体企业所远远不及的。

因此,一个重要的课题,已经摆在我们的面前:经济的竞争必然要

导致管理的竞争。这是一个历史的必然。社会的经济的管理的竞选制早

已迫在眉睫,而任命制,甚至世袭制是一定会被历史所淘汰的。这是经

济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对上层建筑的改革所提出的要求。

五、私营业主的使命

作为私营业主应当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正视自己的历史使命,

识大局、重大体,发展企业,搞好经营管理,并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

作为业主,不应以雇主的身份自居,更不能简单视雇员为雇工。在

利润的分配上,业主作为投资者、风险的承担者,并以管理、技术专长

等形式的劳动构成企业利润的价值形成要素。因此在分配比例上,业主

比普通职工高得多是理所当然的。“工人投入的是劳动,业主投入的则

是生命”。但同时也要强调,以弟兄、同志为基础的协作关系是新型的

私营企业所应当确立的生产关系。

应该说,私营企业的业主,多数是长在红旗下的社会主义新人,接

受的是党的培养和教育,深知自己的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他们中有的

人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懂得资本价值形成的秘密在于剩余价值。他们中

的大部分人不等同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家,以各种方式榨取工人的

剩余价值。他们表现在分配上,是明智和公允的,体现的不是剥削者与

被剥削者的关系,而是新型的协作生产关系。笔者作为一名私营企业主

,从1988年起经营滦南县卫东暖气床厂,多年来我始终奉行以合伙经营

为宗旨的企业指导思想,实行真正的同志、弟兄为基础的协作生产关系

。在分配问题上我也始终坚持以贡献定分配制度(即在工人工资、效益

工资<即提成>之后,在税后利润中提取1/2分配给全体雇员。 其余1/

2留给企业为发展、后备、风险,以及业主的生活基金)。这样, 我的

私营企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集体经济的性质。

总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营企业的性质,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资

本主义条件下的私营企业的性质;如果处理得好,它只剩一个空空的所

谓私营的外壳,而实际上是社会主义的,以协作生产、互惠互利为目的

、产生于特殊历史条件下带有过渡性质的经济形式,是一种新型的企业

,它不姓“资”,而是地地道道地姓“社”。这种私营企业的业主,也

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资本家,而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繁

荣的新型的企业家。只要他们爱国、敬业、守法、贤良、明智,是与国

营、集体的企业等同的,并有其独特的历史功绩。为此,希望所有的私

营企业的业主,放开手脚,大胆进取,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添砖加瓦,要用我们的行动,用我们的业绩来证实,不是社会主义过时

了,共产主义并不是虚构,而是要告诉人们,是有些所谓的社会主义的

专家们的错误使社会主义在人们的心目中丧失了地位,进而对共产主义

产生了动摇,同时要用我们所走过的路来进一步证实,我们也在干社会

主义,也在促进共产主义的成长,也在做着加速资本主义灭亡的工作。

这样提出问题,在有些人看来似乎是很矛盾的,冠冕堂皇的,其实历史

的辩证法却正好是如此。

私营企业的业主朋友们:我们要做开明的业主、社会主义新型的企

业家。切记:金钱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标签:;  ;  ;  ;  ;  ;  ;  ;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民营经济问题_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