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传统文化与文化安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与论文,民族传统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09)04-0046-06
民族传统文化是一定的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生产中的积淀,是民族的“原始地层”(丹纳语)和共同的“集体记忆”,是民族生活中最有权威的行为模式,它一经形成,便成为该民族进行知性探究的前提条件,其文化创造活动无法摆脱对传统文化的承继。希尔斯曾在《论传统》一书中指出,“传统得以存在是企图摆脱它的有限能力和继续保留它的愿望的双重作用的结果”,“如果剥夺掉他们所具有的传统,他们便没有物质资源,也没有知识才能、道德力量和眼光来提供在世界中建设家园所需要的东西……传统是不可或缺的”①。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和魂,是维系民族存在的根本,是维系民族团结和凝聚的纽带,是促进民族进步的思想保证和精神载体,其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没有传统文化,就没有了根,就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更不知道自己去向何方。正如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所说,“在告别过去的时候,我们有一种深刻的不安,失去传统会使我们一无所有”②。一个民族,如果抛弃自己的传统文化,去追随别民族的文化,经济再现代化,也会被看作是一个业已消失的民族,或者是别民族的复制品。如果民族文化被同化或被消灭,该民族就不可能存在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讲,杨叔子院士和许嘉璐先生的警告并非危言耸听。杨叔子说,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我们会一打就垮,没有人文精神、民族传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会不打自垮;许嘉璐说,一个民族如果失去了先进的科技可以导致亡国,而一个民族失去自己的民族文化可以导致亡种,亡种比亡国更悲惨。因此,民族传统文化与国家安全尤其是国家的文化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关系。正因如此,我们在历史中看到,一个民族的崛起或复兴,常常以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和民族精神的崛起为先导,一个民族的衰落或覆灭,则往往以民族传统文化的颓废和民族精神的萎靡为先兆。同时,我们还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看到,为了维护文化安全,弘扬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倡导文化多样性,增强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促进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增强民族传统文化自豪感,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的共识。
一、从民族精神的角度看民族传统文化与文化安全
民族精神孕育发展于民族传统文化之中,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之所在,而民族传统文化是民族精神的对象化存在。作为一个民族生存发展主体性精神的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其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培育和凝炼出来的,为本民族绝大多数成员所具有的民族性格、品格、道德和风尚,在本民族的精神领域中存在的一种被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循的精神力量、精神气质或总体精神风貌。从根本上说,民族精神是一个深刻的民族意识问题,是一个民族意识中稳定的深刻的本质,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独特、稳固、持久而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品质,是在民族传统文化长期熏陶、教化、渲染、培育中形成的那种深刻的内在心理习惯、思维定式、行为规范,是民族意识的最高形式,它植根于民族传统文化之中并由民族传统文化体现出来。黑格尔认为,民族精神贯穿在一定的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民族精神把民族在技术、物质生活、风俗习惯、战争、国家兴亡、艺术、科学、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多方面的全部丰富内容发挥出来,宣扬出来”,民族精神“构成了一个民族意识的其他种种形式的基础和内容”,是“各个显然不同的领域的总和”③。
民族精神是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和灵魂,表现为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及民族成员对于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我认同、自我归属感,具有自我维系和统摄的能力。民族精神是维护民族团结、生存,贯穿于民族延续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的一种持久性的根本精神,是民族传统文化中固有的并且绵延不断的一种历史传统,是促使民族繁衍生息、不断前进的精神力量,是民族的“精神家园”。民族精神远离民族的劣根性,闪烁着“积极”、“进步”的光辉,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说过的“希腊精神”、“日耳曼精神”、“法兰西精神”等就是这种意义上的民族精神,中国共产党人所说的“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抗洪精神”、“抗震精神”等也是这种意义上的中华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民族的守护神和民族魂,它的存在与否决定着一个民族的生存死亡。因此,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振奋的民族精神,没有坚定的民族志向,没有高尚的民族品格,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然,也就更谈不上凝聚力量筑起维护民族国家文化安全的万里长城了。
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不断发展壮大,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支撑中华民族历经风险磨难、饱尝艰辛困苦而永葆旺盛生命力的强大力量,使之成为“世界上唯一持久的国家”(黑格尔语)的不竭源泉的,就是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中华民族精神。这一精神在20世纪初,被精通近十国文字、极力向国外推介中国传统文化的“文化怪杰”辜鸿铭概括为“深沉、博大和纯朴”的“中国人的精神”④。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概括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中华民族精神就是这一精神的当代形态。这一当代形态的中华民族精神已成为中华民族生命肌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绵延不绝、愈挫愈勇的精神动力,也是中华民族在未来的岁月里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的强大精神动力。这一当代的民族精神也是孕育于丰富和深厚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中的。比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死生以之”的忧患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爱精神,“非攻,交相利”的爱好和平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勇敢自强精神等等。
显然,在全球化的洪流中,有了这种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魂,走向现代化的中华民族的国家文化安全乃至于整个国家安全就有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保障。其实,国外很多国家也非常重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比如,新加坡政府于1991年1月颁布白皮书,明确提出了“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备至,同甘共苦;求同求异,协同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的共同价值观,这一共同价值观融爱国精神、群体精神与个人利益为一体。事实证明这一共同价值观在新加坡的现代化发展、民族进步、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培育以及国家文化安全的维护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中华民族必须把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和党的思想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和任务,积极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推动民族精神的与时俱进,这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力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二、从身份认同的角度看民族传统文化与文化安全
身份认同与民族传统文化具有极其密切的联系。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身份的象征,传统文化是民族的身份证。民族文化身份认同,实际上就是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缔造。“身份认同”这一概念是由“身份”和“认同”这两个词构成的。“身份”这一中文词汇的英文词源是“identity”,构成“identity”的主要词义是“整一性”、“个体性”、“个别性”、“独立存在”或“一种确定的特性组合”。一般用语中,“identity”可以指称统一的状态,绝对的一致,人的个性,两种表达之间的完全等值,或这种等值的表达式等等。在关于人的表达中,它可以表示某种具有连续性的属性。可见,“身份”的原有语义首先是指向内在的统一、协调及其持续。就人来说,强调的是人格、心理品质的确定性、统一性和稳定性。“身份就是一个个体所有的关于他这种人是其所是的意识”⑤。关于“身份”,至少涉及到这么几个因素或特性:统一性、确定性、稳定性、一致性;关联性、归属性;个别性、独特性。也就是说,一个人(群体、阶级、民族、国家等)的身份是它所独有的,这个独有的身份在一定的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确定的,前后是相对一致的,它总是倾向于归属一个群体(或一个更大的群体)。所谓身份,是指一个人(群体、阶级、民族、国家等)所具有的独特性、关联性和一致性的某种标志和资质,这种标志和资质既使它的身份与其他身份区别开来,又使它的身份可以归属到一个更大的群体身份之中。一说到“身份”,总要涉及到“认同”。“身份”与“认同”的英文词是同一个“identity”,所以,有的学者在翻译“identity”时,根据不同语境的需要,有时译为“身份”,有时译为“认同”,还有的学者干脆就把“身份”和“认同”放在一起使用,合称为“身份认同”。“认同”一词,最先为弗洛伊德提出,指个人与他人、群体或模仿人物在感情上、心理上趋同的过程,也即社会群体成员在认识和感情上的同化过程。所谓“认同”是指一个个体(群体、阶级、民族、国家等)对自己某种群体(或更大的群体)身份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通过这一“身份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个体(群体、阶级、民族、国家等)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认同”对自己身份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一般是通过对自己某种共同体的缔造来完成的。这一共同体的缔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共同体的共同记忆、神话以及象征符号的生长、培育和传递;共同体的历史传统和仪式的生长、选择以及传递;共同体共享文化(语言、习俗、宗教等)“可信性”要素的确定、培育和传递;通过标准化的方式和制度在特定人群中灌输“可信性”价值、知识和态度;对具有历史意义的领土,或者祖国的象征符号及其神话的界定、培育和传递;在被界定的领土上对技术、资源的选择和使用;制定共同体全体成员的共同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等⑥。
由此可以看出,一个民族的身份认同,既从该民族的宗教信仰、历史经验、语言、习俗等传统文化中吸取资源,又体现出民族的共同的“集体记忆”,体现了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反映了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其特性一旦形成,比起政治、经济结构更不容易改变,具有极强的稳定性。正因如此,身份认同对于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对于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和文化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对于中华民族来说,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之成为中华民族的身份证和象征,是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惟一标志。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具有强烈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民族,这种凝聚力和向心力、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华民族对中华传统文化的高度认同。中华儿女无论生活在本土还是移居海外,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始终不渝,基于文化认同而产生的精神动力生生不息。这种强烈和高度一致的身份认同,不仅为我们应对全球化的挑战,为国家文化安全和国家意志的推行,提供了切实的价值基础和“支援意识”,也使我们在危难之时积聚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仇敌忾的巨大力量,从而看到了民族的前途和希望,这也是近代中国历经磨难而不死,屡遭侵略而未亡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三、从国家软实力的角度看民族传统文化与文化安全
当今世界,文化软实力正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文化软实力是蕴含在民族群体深层心理中的巨大而坚韧的力量,在综合国力诸因素中,文化软实力的功能在于通过对人的塑造和影响来增强或涣散一个民族的凝聚力、吸引力、感召力、生命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等,从而最终影响综合国力,影响国家的发展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并在一定的意义上最终影响一个国家的文化安全。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凝聚力、吸引力、感召力、生命力、创造力和竞争力之中。当代中国,要发展先进文化,积极维护文化安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就要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的长处,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软实力。
在一个国家文化发展的当下,文化软实力的状态显然是一个方方面面文化相互整合的结果。比如其中既有本土文化,又有外来文化;既有传统文化,又有现代文化。因为任何一种文化既是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统一,又是传统性和时代性的统一。然而,文化的世界性要以文化的民族性为前提和根本,文化的时代性是文化传统性的发扬光大。也就是说,文化的世界性和时代性必须要立足于文化的民族性和传统性的基因,否则这种当下的文化要么不是这个民族的文化,要么是一个“无根”的文化,其生命力是可想而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传统文化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基石和核心。
不仅如此,民族传统文化还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源泉,民族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厚的国家软实力资源和宝藏。国家软实力的核心是文化价值认同,文化价值观念所体现出来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整合力是软实力的真正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就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社会整合力,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支柱,它对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发挥着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振奋精神、激励斗志等重要的作用。因为,国家力量的形成及其实施,首先需要作为个体的国民服从作为整体的国家。而我国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所体现出来的国家价值观,带给全社会较高的凝聚力和整合力,能够促进民族融合、国家统一及政权巩固。再比如,中国传统文化追求“和”,讲究“和而不同”,肯定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承认各方的差异,认同多元共处和相互依存。在以合作、说服、渗透为主要特征的软实力竞争时代,在国际矛盾日趋尖锐化的今天,这种注重“和谐”、“和而不同”的思想更能体现出合作、说服等竞争优势,更容易被别的国家认同和接受,更能发挥独特的协调、平衡和包容的作用。以“和”为核心的中国传统价值观在文化多元化、全球化的时代焕发出来的魅力,是中国提高国家软实力的文化根基。
四、从文化生态的角度看民族传统文化与文化安全
文化生态是借用生态学的方法从文化学的视角研究文化的一个概念,表征文化如同生命体一样也具有生态特征。生态本来是一个反映自然、环境状态的词,这里借用表示文化,目的是表明文化现象也和自然现象一样,有自己内在的秩序和规律,有自己存在、延续的原则和要求,其延续和发展规律只能被尊重和顺应,而不能被违背和破坏,否则有害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是人类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有机的亚系统,其运动是有规律、有秩序的,并拥有自调控、自组织机制。
文化生态的概念是1955年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在其《文化变迁论》中首次提出的。斯图尔德提出这一概念意欲考察人类文化如何在其环境中获得合理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人类的社会生产方式又如何影响文化的诸多方面。也就是说,文化生态在斯图尔德那里是指人类文化和行为与其所处的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本文所谈的文化生态,与斯图尔德所意指的有所不同,我们所说的文化生态是指人类社会中各种不同文化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即以一种类似自然生态的概念把人类不同的文化因子看成一个系统,在一定历史时期,这个系统内部各个具体文化因子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方式和状态,从而使得人类的文化历久不衰,保持着不同文化之间的多样性统一与平衡。
如果把大自然中的每一个物种都看作是生物圈不可缺少的一员,那么人类在不同区域、不同时期所创造的每一种文化就像大自然生态圈中的一个物种,都是人类生存其中的文化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动态的生命个体,各种不同的文化聚集在一起,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所处的多样性统一的人类文化生态系统。各种不同的文化,作为人类文化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都具有自身的价值,为维护整个人类文化的完整性和文化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而发挥着各自重要的作用。良好平衡的文化生态应该是文化多样性的状态,应该是文化生态系统内的各种文化因子相互尊重、合理协调、相互促进和共融共生的状态。构成文化生态系统的文化因子既包括本土民族文化,又包括外来异域文化;既包括传统文化,又包括现代文化。每一种形式和形态的文化都是文化生态系统中的一个文化基因和文化生长基,民族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不同程度地为人类文化这座基因宝库作出过贡献,再有创新力的文化、新生文化永远也无法取代原生态的文化。因此,一定的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无疑是文化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而且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在维护文化生态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其他文化形式和形态不可替代的功能和地位。
如同自然生态可以遭到破坏,文化生态也会导致失衡。文化生态失衡的主要表现就是文化多样性的丧失。我们知道,生物界有一条定律,就是在各方面条件均势状况下,生物物种和生物种群的脆弱性与生物个体数量成反比,即个体数量越多,种类愈丰富,它适应外界环境的能力和生物繁殖的能力就越强,在遭受外界侵害后的自我恢复能力也越强盛。同样,文化生态也遵循这一定律。文化的种类越少,文化繁衍和再造的生命力就越弱,抵御文化侵略和保障文化安全的能力就越差,结果不仅仅是文化危机的出现,更重要的是文化主权乃至国家主权的丧失。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浪潮中,特别是在西方强势文化的影响下,许多极有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已经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根基,不仅失去了自信心,同时也失去了原有的创造力,有的甚至已经悄悄地远离了我们并永久地消失了。对此现象,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发出了警告。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会议通过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该公约指出,任何一项民族文化的毁灭或消失,都将造成世界各民族遗产之有害匮乏,将民族传统文化传之于后代,是当前和未来文化丰富与和谐发展的泉源。文化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文化链的不健全,导致了文化发展的极不均衡,对民族和国家的未来文化发展与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对此,英国学者汤林森严重指出,“当人们发现他们的生活和生计越来越不受母国的机构制度的影响时,未来使他们得到安全和稳定的文化归属感也进一步被吞噬”⑦。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好民族传统文化,建设好一定的文化生态,是维护一定的国家文化主权和发展权等文化安全的需要。
注释:
①希尔斯:《论传统》,香港:香港时报出版公司,1984年,第285页。
②法里德·扎卡里亚:《文化决定命运——李光耀访谈录》,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第210页。
③黑格尔:《历史哲学》,北京:三联书店,1956年,第95、104页。
④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年,第6页。
⑤钱超英:《身份概念与身份意识》,深圳:《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
⑥安东尼·D·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07页。
⑦约翰·汤林森:《文化帝国主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