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海论文,个体私营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上海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整个90年代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合理配置经济结构,加快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对推动上海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作者基于这一指导思想,概括了90年代初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趋向相对集中和出现公私融合等新特点,指出了个体私营经济继续发展遇到陈旧观念的束缚和资金严重不足的阻力。作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私营经济只有不断完善与公有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关系,才能形成上海经济振兴中的重要经济力量。作者还提出了本世纪末上海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的目标构想,并对实现这一发展目标的有利条件、实现途径和政策措施作了有意义的探索。
一、90年代初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新特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个体私营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90年代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呈现如下新的特点。
1.发展速度开始加快。从上海个体私营经济改革15年来的发展可见,在恢复阶段(1979-1991年),个体经济的户数年均增长30%左右。进入高速度增长阶段(1992年以后),年均增长达50%以上。1986年上半年出现了第一次大回落,年均增长在10%以下。1989年国民经济在治理整顿中,年均增长速度降为1.2%。1992年呈现了新的发展势头,仅7、8、9三个月,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就有8000户。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也同样加快了,见下表:
1991年 增长%
1992年 增长%
1993年 增长%
户数(户) 228842.6 401384.18247
95.8
雇工(人) 33128
40.1 58612
76.9103288 76.2
资本(亿元)
0.9846.6 2.97203.417.33 483
总产值(亿元) 2.7265.0 3.6132.6 7.59
110
营业额(亿元) 0.6076.6 1.17 95.05.89
404
从上表可见,1993年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一年中私营企业户数增加近1倍,资本增长近5倍,营业额增长了4倍。
2.经营规模迅速扩大。不仅出现了规模大的独资企业,而且还出现公司化,集团化的趋向。个体工商户从过去都是走街串巷,设摊叫卖的小商小贩。可如今不少成了小老板,手提肩挑的发展到手持“大哥大”调度跨省市长途贩远或批发经营。许多个体科技、咨询、翻译的经营规模也迅速扩大。1980年时,个体工商户均投资89元,1986年为1935元,1992年户注册资金为3425元,到1993年6月,增加到3880元。比1980年户均资金扩大了43倍,同期户均营业额增加15倍。个体工商户经济实力有很大增强。
私营企业1987年时户均注册资本1.24万元;1989年为4.75万元,1992年为7.06万元,1993年增加到21.04万元。又据1993年8月的问卷调查,129户私营企业创业初注册资本7.71万元,1992年上升为15.9万元。实际上不少私营企业资本高于注册资本3至5倍,有的高达40多倍。目前全市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1991年的3户,增珐1993年的1308户,其中千万元以上资产的私营企业已有4户。从雇工人数看,问卷调查的163户企业,创业第一年户均11.7人,1992年上升为19.7人。1991年全市50-99人的27户,100至499人的5户,1993年6月分别增至68户和18户。宝山区“丽华装卸服务队”雇工500多人。但从总体上看,上海私营企业规模大多较小,雇工在10-20人的企业,注册资金3万左右的小企业约占80%以上。
私营企业出现了公司化、集团化发展的新势头。据统计,全市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991年17户,占总户数的0.8%,1993年猛增为2153户,占总户数的26.1%。1993年7月上海出现了第一家私营集团公司,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下设5个子公司。
3.外向型、科技型行业迅速拓展。自1992年8月上海出现第一家私营中外合资企业“中美好来喜有限责任公司”以来,至今已发展到20家。近几年上海私营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翻译等发展也很快,1991年全市有75户,1992年为257户,1993年6月增加到439户。从私营企业总体结构看,从事生产型企业占绝大比重,1992年全市3192户,占总户数的76%。
4.经营方式由分散转向相对集中。上海人口稠密,城市臃肿。土地使用十分困难。近年来出现了“由政府搭台,让个体私营企业唱戏”的方式,即政府规划在市区辟建一些街市或在郊区划出一定范围的土地给个体私营企业经营发展。近年来在市区逐步形成九江路时装街,乍浦路饮食街等特色街市。在郊区形成了“富民”、“罗泾”、“希望”等7个私营企业发展小区。
5.经营机制上出现公私融合的新趋势。多年来在公有企业改革中,机制转换成为国有、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一大困惑。而个体私营企业则以灵活、有效的运行机制显示了它旺盛的生命力。于是出现了一些亏损、微利的国有、集体小企业有个人投入一定资金,并按私营企业的自行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来经营,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
6.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结构发生变化。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的技术文化素质原来大多小学初中文化程度、技术水平普遍不高,而目前有相当数量的大学文化和专业技术及科研人员参与经营、尤其是私营企业经营者更为突出。1988年大专本科文化程度仅占4.4%,1993年提高25.3%。而且一些硕士也参与经营。不仅如此,还有文艺界的明星,知识界著名人士,企业界厂长、经理“下海”的,这些成员都有相当高的技术业务和管理经营水平。
二、影响继续发展的主要问题与加快发展的必要性
上海个体私营经济经过15年发展,呈现了许多令人振奋的新特点。但是必须看到,个体私营经济继续发展的外部环境和自身存在着不少问题。
首先是陈旧观念的束缚。这种陈旧观念主要存在于社会上层。持这种观念的人认为,上海公有制经济力量雄厚,社会化大生产发达,个体私营经济量小,分散,生产落后,是可有可无的“小经济”。同时不切实际地把个体私营经济的负面作用描绘得十分可怕,在公有制一统天下的思想指导下,实行“保国有、卡集体、压私营”的方针,把个体私营经济当作社会主义异己力量来对待。长期以来,在姓“社”、姓“资”的框框紧固下,认为公有制姓“社”,私有制姓“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就是发展资本主义,在社会上一部分人中形成一种“恐资病”,“红眼病”,各方面向他们伸手,搞摊派。把他们当作“唐僧肉”人人可斩割。使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者在社会受到歧视,“低人一等”。由于上述原因,给不少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在思想上造成巨大的压抑,心有余悸。他们“怕第二次改造”、“怕当资本家”、“怕连累后代”的心态相当普遍。这种心态严重地阻碍着企业主们的再投入和扩大再生产,特别是1989年的治理整顿,由于某些不利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舆论导向,各地采取的“土政策”严重打击了许多个体私营经营者投资积极性。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后,情况虽有很大改变,但思想观念上的阻力在不同的社会层次不同程度依然存在着。
第二,资金困难,借贷无门。改革以来,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历史短暂,积累有限,资金不足是一个严重而普遍的问题。因此,特别需要金融支持,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个体私营经济的贷款极为困难。被调查的100多户私营企业中,获得基本建设贷款的只占9.5%,反映资金很困难,而又贷款无门的占84.6%。这是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不快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三,场地紧缺,土地使用困难重重。国有、集体企业在经营场地、土地使用可以通过有关规定划拔和给予补偿。但是个体私营企业就没有这种权利。如在目前上海城市改造过程中,成都路建高架快车道,需动迁个体户有3000多户,他们经营场地就无法落实。在浦东新区造杨高路干道,就有500多户个体户经营场地无法补偿。据1993年8月问卷调查,在被调查179户中有使用场地(土地)困难的占65.36%。
第四,“苛捐杂税”多,负担沉重。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在税收问题上,一是高于国有企业的税率。国有企业所得税率33%。而个体工商户实行10级累进税率,最高达84%;私营企业为35%,税后利润50%规定用于生产投入,另50%如用于消费,则再征40%个人收入调节税。二是税收征管严格,外地的私营企业一般实行带征或定额征收的办法,而且税率较低。除税收较重外,名目繁多的各种收费、摊派,据不完全统计多达20种以上。如开户咨询费、民工管理费、支农费等。这类费用收费的随意性很大。
第五,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落后。不少私营企业在个体作坊式经济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往往因陋就简,生产组织缺乏合理性,一般多属粗放经营。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劳资关系上一般没有合同保证。许多企业劳动条件差,雇工没有劳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
第六,能源交通困难,阻碍了生产经营的扩展。一是能源(电力)供应得不到保证;二是运输车辆难于买到;三是道路狭窄、运输困难,自己修路,无力承担,进出困难。
第七,某些原材料供应受到过多限制,如一家私营化工企业生产上需要的,原在街道挂假集体招牌能保证得到供应,后在青浦办私营企业,就无法取得这种原料,创办私营企业受到阻碍。
第八,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目前,有些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管理,仍然沿用管理国有企业的方式。全市10多个行政管理部门都有管理权。对企业财务、工资、价格等方面干预太多,管得太死。例如工资的列支问题就是一例。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存在问题不少,这八个方面是比较突出的,严重阻碍了个体私营经济的继续发展。
随着改革的深化,个体经济总量规模的扩大,私营企业的出现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甚至在某些地区或某些领域中占居了主体地位。但是,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上海将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大都市的目标仍然很不适应。
第一,总量比重过小。个体私营经济在上海社会经济结构中的比重过小。1992年,个体工商户实现商品零售额21.63亿元,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63%。私营企业工业产值3.3亿元,仅占本市工业总产值的0.14%。50年代前期的上海,曾是我国私营工商业最发达的大城市。1953年公有经济虽已占主导地位,但私营工商业仍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当时全市私营工商业有14.35万户,雇佣人员有78.5万人,私营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9.1%,私营商业的零售额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的80%。在个体经济方面,1955年全市人口623万,而以修理业务为主的个体户就有20.1万人。目前上海人口达1350万,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只有18万人,远不能适应城乡居民生活的需要。
第二,企业规模不大。个体私营企业规模上海与全国比较,在历史上上海曾是私人资本最集中的城市。据1955年统计,全国48.7%的私人资本集中在上海。其中上海私营工业资本占全国的52.9%;商业资本占全国的35.2%。而1991年上海私营企业总量规模户数只相当于全国户数的1/50,投资人数的1/80,雇工人数的1/53,资本总额仅为全国私人资本的1/123。解放前后全国最大的私营企业多数集中在上海。而目前却相反。据1993年6月的调查,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全国有1800多户。又据零点公司调查,在134户大户中,亿元以上资产的私营企业有7家。在全国资本总额1亿至10几亿元的私营企业已不下10家。而上海的私营企业规模千万元资本的私营企业只出现4家。就一般个体私营企业而言,其平均规模,私营企业的户均注册资本只达到全国水平的54.9%,户均产值只有全国水平的一半,户均营业额还不到全国水平的1/5,个体经济总水平也不如全国水平。批发市场尚未形成。就以集贸市场而言,亿元额业额的集贸市场上海只有三官堂鸡市场一个,有的兄弟省多达十几个,这与上海经济中心的地位太不相称了。由这些可见私营经济落后程度了。
第三,第三产业发展落后。上海要建成国际性大都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必须同国际上大都市纽约、伦敦、新加坡、东京一样,其比重达到60%、70%以上。但是,上海1992年其比重是33.1%。目前,除了公有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外,私营企业中有27%的从事第三产业。无论在总量上还是单个企业的效益上都是很不够的。从国际性大都市的辐射效应看,批发业领先于零售业。如1987年东京、大阪的批发业从业人数分别是零售业从业人数的1.5倍和2倍。而上海1991年批发业从业人数仅为零售业的12.3%。这同上海的个体私营经济未能充分参与这些行业是有很大关系的。
鉴于上述原因,加快上海个体私营经济是十分必要的。加快上海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活跃城乡市场,方便群众生活,聚集社会资本,开发财源,改善人民生活,以及开拓国际化经营,发展高科技产业等起到重大作用。不仅如此,加快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还有其特殊的意义。
(一)完善与充分发挥上海特大型国际大都市的功能。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以及与外部世界频繁的交往,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使原先的产业结构不合理性充分暴露,市场“缺口”“空白”不少。上海作为国际性大都市的功能,不仅仅体现在发达的第三产业,具有国际一流的服务设施。还必须有国内私人资本与国际资本自由结合的环境,同时也是吸引国内私人资本投资良好场所;还必须允许国内私人为国际资本代理办企业即“新买办”的存在。等等。这些大都市功能的完善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的。
(二)促进上海在中国率先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单一的公有经济,不利于建立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上海要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充分发挥其市场经济的天然属性的功能;这就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发挥其突破性的作用:(1)继续发挥其突破公有经济一统天下的作用,扩大个体私营经济领域;(2)继续发挥其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作用,扩大市场经济领域;(3)继续突破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能兼容的对立局面,确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4)继续突破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传统。这就是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在建立市场经济中的先导作用。这种先导作用集中体现在企业能发挥自我约束,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功能,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所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构建市场经济体制内在的、必然的要求。它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上海在全国率先建成市场经济体制。
(三)推动公有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随着上海公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必将分流出大量的富余人员。据测算,上海公有企业约有15-20%的人员多余,即有80至100万职工离开原有的企业。职工的再就业安置是公有企业改革中的一个难点。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不仅能部分解决这些多余人员再就业问题,而且实现生产要素的重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同时更重要的私营企业的运行机制也为公有企业所借鉴。可以促进公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四)繁荣郊区经济,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上海这个特大型的国际大都市,私营经济发展中碰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用地紧缺,房租、地价昂贵。而在郊区有这样的“地域空间”。特别是远郊经济相对不发达、地价、房租较低廉,劳动力资源丰富。因此,郊区具备有利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各种要素条件。上海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必然形成郊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由于上海市区在经济上聚集功能和辐射功能,促使郊区集镇的改造,必将推进郊区经济的繁荣和现代化,城市化的进程。
三、发展总思路、目标构想及实现的途径
90年代是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在改革公有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因此,必须从上海建成“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战略要求的高度来确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总思路和目标构想。
(一)发展的总思路。
从个体私营经济在上海经济发展中的历史地位特殊意义上来考察,发展上海个体私营经济总的思路可以这样确立:
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增强上海经济的综合实力,从完善上海国际大都市功能出发,针对上海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速度要快,层次要高,规模要大,行业要宽。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在建立市场经济中的先导作用。
(二)发展目标构想。
90年代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目标,应在上海由第二产业(工业基地)主体结构向第三产业主体结构转化过程中确立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目标。
1.总量目标。到90年代末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总量目标是:个体工商户30万户,私营企业8万户;个体私营企业的工业产值达到近190亿元,约占公元2000年上海工业总产值(按年均10%的速度增长)5200亿元的4%;个体私营经济的商品零售额分别到128亿元和60亿元,合计188亿元,占2000年上海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75.2亿元的15%。要达到上述目标,上海个体私营经济的工业产值必须在1993年10亿元基础上,年均以50%以上的速度递增;个体私营经济的商品零售额必须在1993年的30亿元的基础上,年均以30%以上的速度递增。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2.阶段目标。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到本世纪末的发展目标拟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从现在到1995年,适应本市城建改造规划的合理布局,使个体私营经济有一个较快的稳定增长,并为以后加快发展作准备。第二步是1996-2000年,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纳入“九五”建设计划中,作为地方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加以考核,确立个体私营经济在上海经济发展中的应有地位。
为了确定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在本市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位置,从1992年上海个体私营经济三次产业的情况看,第一产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养殖业营业额仅330余万元,占全市第一产业的比重不到0.1%;个体私营经济第二产业产值占全市第二产业的比重为0.27%;第三产业的比重约为7.8%(个体工商户产销总额中93%属第三产业,私营企业产销总额中27%属第三产业)。到1995年本市个体私营经济第三产业占全市第三产业的比重的8%,本世纪末其比重提高到10%,那么,个体私营经济第三产业总值分别要增加到54亿和170亿元左右。
其次,从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方面来确定和验证个体私营经济所应确定的位置。今后若干年内上海个体私营经济按30%以上的平均速度增长,则其在上海经济结构中的位置可预测为:
项目 1992年1995年 2000年
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亿元)
479.4
634.01 1275.2
个体私营经济商品零售额(亿元)21.62
60 188
比重% 4.7 9.5 15
第三,到1995年本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地适应上海发展需要的话,当时从业人员与全市总人口之比为3.2%,目前全市人口1345万,本世纪末估计达1400万左右,则可预测1995年和2000年上海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目标为:
项目 1993年1994年 2000年
户数(万户) 12.9
15 30
从业人数(万人) 18.7
21.45
44.8
资金总额(亿元) 6.54
5.8611.72
商品零售额(亿元)31.22
50 128
工业总产值(亿元) 4 6 20
项目 1993年 1995年 2000年
户数(万户) 0.8
1.8 8
从业人数(万人) 11.63 2.8 80
资金总额(亿元) 17.33 30 60
商品零售额(亿元)6 9
60
工业总产值(亿元)7.6
33 170
根据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完全可以做到既有量的增加,又注重质的提高,在发展途径上有所突破。
1.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实行国有集体资产有偿转让。一是让一大批中小型(一部分中型、大部分小型)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等企业通过市场拍卖转变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1993年上海先后向社会公开拍卖48家小店,其中成交43家。被拍卖或还将拍卖的商店,均为亏损、微利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这些小型商店易主私人,为上海小型商业企业改革和发展私营经济作了有益的尝试,同时也为一批工业中小型企业向社会公开拍卖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市13万家国有、集体企业中98%是中小型企业,如有五分之一易主私人,即有2.6万家。
二是采用借贷、租赁等形式,使产权独立化、主体化,向个体私营经济业主有偿出让。1993年上海市嘉定区也作了这方面的探索。据统计,嘉定区有1600多家乡镇企业,而低利微利企业占了46.3%。这些企业占用25%的资产,产出的经济效益仅占1%。目前,该区昌桥实业公司把2家规模小、效益低的新办企业,通过契约的方针,有期限租赁给个人经营。
三是实行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股份化,个体私营经济业主拟可以一定的股权比例入股,合作经营企业。1993年上海市郊县已有1000余家股份合作企业,集资30亿元。其中多数是个人直接集资入股组建的。国有集体小企业通过清产核资折股,由个人参股组建的股份合作企业还不多。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浙江省温州、台州地区的经验,结合上海实际情况,走出一条新路来。
2.采取有效措施,界定企业属性,扩大个体私营经济比重。一是对挂靠在国有、集体名下的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实行财产权明晰化、合法化、规范化。二是对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办的第三产业,实行断奶措施,有偿转化为私营企业。
3.结合老城区改造和浦东开发,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良好的经营活动的空间。一是吸引个体私营经济业主以资本集聚,滚动开发的方式,改造建设如福民街小商品市场这一类的批发交易市场,使之成为功能齐全,设施先进、全国性的小商品集散地。二是结合“菜市入室”工程,通过国家、集体、私营业主共同出资的办法,在市区建造几个商业中心大楼,专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有特色的名牌产品。同时,在浦东新区拟可建立一个私营经济发展小区,吸引全国有实力的私营经济企业家到浦东创业落户。
4.建设各类市场,扩大容量、提高层次。15年来,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先后形成了455个各类集贸市场,集市成交额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的8.4%。集贸市场形成对活跃城乡经济,方便生活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与兄弟省市比较差距很大。销售额超过亿元的大型集贸市场仅有三官堂鸡市场一个,而浙江省有15个,江苏省有17个,辽宁省有16个。(1)1995年前后全市将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功能齐全的8个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其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4个,小商品市场4个。在郊县结合集镇建设规划,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商品集散要求,计划建设9个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2)到本世纪末,规划建设若干规模大,档次高,在华东地区具有集散功能的专业市场。在郊县建大型工业品和农副产品集散市场。如扩建枫径工业品市场,在市区形成若干如九江路精品街,柳林路商业大厦等个体特色街市。(3)发挥个体私营经济的灵活,分散的特点和异地贩运的功能,通过各种渠道把他们吸引到大市场,大流通中来。集各地货源,又散向各地,起到既吸引,又辐射的功能。
5.在郊区有重点、有规划地开辟和完善私营经济小区及个体特色街。从郊区的实际出发,规划若干个私营经济发展小区,筑巢引鸟,使私营企业相对集中。对现有的私营经济发展小区,要尽快完善其功能,使已注册的企业尽快到位。如青浦的富民私营经济开发区、嘉定的希望城、南汇的祝桥私营经济工业城等,使之形成规模,带动城镇改造。有条件的乡镇还可开辟建设个体特色街。
6.鼓励私营企业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发展海外公司。目前,可以选择若干有实力、基础好的企业作试点。
为了在90年代末实现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目标,从总体上说最基本是促进市场经济的发育。但也应清醒地估量个体私营经济继续发展的各种阻力。因此,有必要采取若干对策措施,保证实现目标主要途径的畅通。
首先,进一步更新观念,造就一个实现目标的前提条件。
自邓小平南巡谈话之后,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正在形成。但是,尚有一部分负责干部的思想还停留在公有制一统天下的阶段,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问题上,“左”的思想观念在社会的不同阶层,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此,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观念上根本转变,任务不能说是很轻松的。
其次,确立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总方针。
在认识上要有一个大的突破。个体私营经济是一种经济独立成分,它不仅存在于整个21世纪,而且在中国社会中将长期存在下去。个体私营经济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建设中国富裕社会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那种主张“适当”或“积极”发展的方针,说到底无非是求得政治上的保险稳妥,是同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点、步子要大一点的精神相违背的,也是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长期滞后的原因所在。鉴于上海个体经济发展不如50年代,目前又落后于全国的发展水平,以及在上海国民经济中微弱的显示,确立大力发展上海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是切合上海实际的。依据上海目前实际情况,大力发展总方针的具体内容应实施“放、扶、调、引”的政策措施。
所谓“放”即对外要开放,对下要放开,进一步放宽政策拓展个体私营经济投资经营范围;“扶”,即采取扶植政策,扶一批科技型、外向型骨干企业和商贸市;“调”即调整资产存量,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实行存量资产的梯度转移;“引”即加强引导,引向本市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第三,制定一视同仁的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根据目前的情况,其内容大致有下列几方面:(1)允许具备条件的私营企业向银行借贷经营资金。(2)贯彻轻税重罚的税收指导思想。对个体工商核定经营基数,使其税负水平与其他所有制私营企业以及同类公有制企业相当。从严惩处巨额偷逃税款者(3)私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有偿使用土地,享有相同权利。个体私营经济使用土地纳入城建规划。
第四,重点扶植上层次有特色、外向型、科技型私营企业。
在地域辐员,人员数量方面,上海无法与外省市简单地攀比,但可根据上海人才集中,经济、文化发达等国际大都市的基础条件方面的优势,重点扶植发展一批上档次、有特色、外向型、科技型的私营企业,以点带面,以质取胜。对私营企业从事高科技性质,专利发明,产品达国际先进水平,合资标准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鉴定,予以政策优惠。一经确认为上档次、有特色、外向型、科技型私营企业,信贷在利率相同条件下优先;支持人才上市招聘;外贸赋予进出口权;土地有偿优先等。此外,鼓励上层次有潜力的私营企业组成股份制企业或企业集团。
第五,理顺管理体制,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1)建议政府系列中设立专门机构。其名称为“上海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挂靠于市财贸办公室,其职责是:制订和修改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负责统筹或协调解决一些生产经营中问题,负责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社会问题的处理,如养老、医疗保险、劳资矛盾等。(2)健全管理规范管理。对产品质量、技术进行鉴定;对其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管理。教育管理。发挥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行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管理。国家对个体私营企业监督管理,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它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3)加强研究“红帽子”问题,逐步解决“红帽子”带来的负面效应。
第六,完善立法。
(1)制订《个体私营经济法》。个体私营经济经过15年发展的实践,在全面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订一部《个体私营经济法》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个体私营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条例》和某些政策性措施,只能解决当时一些具体的局部性问题,不能从长远的,根本性问题加以规范。往往受到政治经济的振荡,给人以“政策变”的疑虑,有很大的局限性。法在很大程度避免这种局限性。它可以规定个体私营经济在国家和社会经济生活中地位作用,经营者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这是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健康发展轨道的基本保证。
(2)建立个体私营经济的社会保障机制。制订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正在制订的《关于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应尽早颁布实施。制订工伤、医疗保险制度。个体私营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和预防事故的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劳动安全部门要制适用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工伤保险条列,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个体私营人员的医疗保险制度,也要加快研究制订。主要由个体私营和个体共同合现负责保证基本治疗;同时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医疗或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我国各项劳动保护政策,都是依据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的。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个体私营经济企业也要参照执行这些法律和规定。政府劳动管理部门要把私营企业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工作的管理、监督纳入日常管理职能,以预防为主,把工伤事故、职业病消灭在发生之前。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劳动条件,建立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确保职工休息的权利。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加强对劳动妇女的特殊保护。为切实保护劳动妇女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个体私营企业要严格实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对劳动妇女进行特殊的劳动保护。
(3)加强执法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提高干部素质,要对干部进行为民公仆的思想教育,要树立长期反腐贩的思想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干部廉洁高效,奖勤罚懒。对于少数不称职的干部,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吐故纳新”;完善硬件配置,在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方面逐步完善;落实执法保障,树立执法人员工作权威,公安、检察、法院要支持税务、工商、防疫、文化的执法和公务活动,纠正把妨碍公务视作民事纠纷,削弱执法力度的不当做法。
*《九十年代上海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研究》系作者在美国伯克莱加州大学东亚研究所举行的“二十世纪上海”国际研讨会上的研究报告。本文有较大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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