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与诗歌的关系(五篇)--魏晋乐府演变研究_三国志论文

“音乐与诗歌关系”笔谈[五篇]——魏晋乐府官署演变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官署论文,笔谈论文,乐府论文,魏晋论文,诗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宋书·乐志一》说:“汉末大乱,众乐沦缺”,《晋书·乐志上》也说:“汉自东京大乱,绝无金石之乐,乐章亡缺,不可复知。”当时的乐府几近于消亡,由于西南一带较为安定,以雅乐郎杜夔为代表的一批乐工陆续来此避乱,荆州牧刘表曾令杜夔与精通音乐的孟曜为汉献帝合雅乐。《三国志》卷二十九《魏书·杜夔传》称:“乐备,表欲庭观之”,说明这项工作在刘表在世时就已经完成。虽然史书中缺乏明确的记载,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合雅乐”远非一二人所能完成,因此当时在荆州必然聚集并培养了一批音乐人才。《魏书·杜夔传》又说:“后(刘)表子琮降太祖,太祖以夔为军谋祭酒;参太乐事,因令创制雅乐。……夔总统研精,远考诸经,近采故事,教习讲肄,备作乐器,绍复先代古乐,皆自夔始也。”显然以杜夔为首的这批音乐人才及其创制雅乐的工作,不仅为曹魏时期乐府官署的重建和歌诗艺术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在中古音乐和歌诗的发展上也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曹魏建立前后,杜夔曾做过太乐令、协律都尉。(注:《魏书·杜夔传》称杜夔“黄初中,为太乐令、协律都尉”,但接下来又说,杜夔与柴玉因铸钟事“更相白于太祖”这一记载至少有两个问题。其一,曹操卒于建安二十五年,夔、玉相争而白于太祖一事,只能在黄初之前,或者本传中“黄初中”的记载有误;其二,太乐令至明帝太和初始由东汉太予乐令复旧,黄初中不当称太乐令。此处当是末加细辨。可能杜夔在曹操在世时即负责太乐事(“参太乐事”),曹魏建立后正式由军谋祭酒转为太予乐令,而陈寿径称为太乐令。)《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说:“太常,有博士、协律校尉员,……协律校尉,汉协律都尉之职也,魏杜夔为之。”又《宋书》卷三十九《百官志上》曰:“太乐令,一人;丞一人。掌凡诸乐事。周时为大司乐。汉西京曰太乐令,汉东京曰大予乐令。魏复为太乐令。”关于魏复为太乐令一事,《宋书》卷十九《乐志一》载之详明:

明帝大和初,诏曰:“礼乐之作,所以类物表庸而不忘其本也。凡音乐以舞为主,自黄帝《云门》以下,至于周《大武》,皆太庙舞名也。然则其所司之官,皆曰太乐,所以总领诸物,不可以一物名。武皇帝庙乐未称,其议定庙乐及舞,舞者所执,缀兆之制,声哥(歌)之诗,务令祥备。乐官自如故为太乐。”太乐,汉旧名,后汉依谶改太予乐官,至是改复旧。

又据繁钦《与魏文帝笺》“顷诸鼓吹,广求异妓。……及与黄门鼓吹温胡,迭唱迭和。”一段话,可知,魏代乐府官署基本上是按照东汉旧制,分为太乐和黄门鼓吹两部分。此外,清商乐在这一时期发展较快,而曹操、曹丕以及曹睿均是清商乐的爱好者和提倡者,(注:曹操不仅生前“倡优在侧,常以日达夕”(《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而且临死还下遗令曰:“吾婢妾与伎人皆勤苦,使着铜雀台,善待之。……月旦十五日,自朝至午,辄向帐中作伎乐。”(《三国志·魏志·武帝纪》注引)。)因此,魏代将清商乐从鼓吹乐中独立出来,设立了清商专署。关于清商署设立的确切时间虽不可考,但魏代对清商乐的重视则可追溯至曹操。《宋书》卷十九《乐志一》引王僧虔论清商三调曰:“又今之《清商》,实由铜雀,魏氏三祖,风流可怀”,又《资治通鉴》卷一三四《宋纪》升明二年(公元478),胡注也说:“魏太祖起铜爵台于邺,自作乐府,被于管弦。后遂置清商令以掌之,属光禄勋。”都将曹操设立铜雀台作为清商乐兴盛的一个标志。今人更据此认定清商署是曹丕即位后设立的。据《三国志·魏书·齐王芳纪》裴注引《魏书》记载,清商署也设有清商令、清商丞等职,其中又说齐王“每见九亲妇女有美色,或留以付清商。”(注:又见《晋书》卷二《景帝纪》。)可知清商署是女乐专署。而《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裴注引《魏略》曰:“自贵人以下至尚保,及给掖庭洒扫,习伎歌者,各有千数。”可见,明帝时女伎人数之众,这些女伎应当就是清商署的成员。明帝死后,曹爽“私取先帝(明帝)才人七、八人,及将吏、师工、鼓吹、良家子女三十三人,皆以为伎乐。乍作诏书,发才人五十七人送邺台,使先帝婕妤教习为伎。”(《三国志》卷九《曹爽传》)邺台即铜雀台,它与清商乐的关系于此可见一斑。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曹魏时期设立的清商署对日后的歌诗艺术生产无疑是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

吴、蜀两国流传下来的乐府歌诗太少(蜀汉没有作品流传下来),其乐府机构也不可详考,但从零星的史料记载来看,吴、蜀也应当设有乐府机构,只不过不如曹魏乐府那样兴盛。关于蜀汉的情况,萧涤非先生虽有“蜀汉无乐府”的论断,但事实上蜀汉应当是有乐府官署的,只是没有歌诗作品流传罢了。

(先主)既斩(杨)怀、(高)沛,还向成都,所过辄克。于涪大会,置酒作乐。(《三国志》卷三十七《蜀书·庞统传》)

又封与(孟)达忿争不和,封寻夺达鼓吹。达既惧罪,又忿恚封,遂表辞先主,率所领降魏。(《三国志》卷三十九《蜀书·刘封传》)

车服饮食,号为侈靡,侍婢数十,皆能为声乐,又悉教诵读《鲁灵光殿赋》。(《三国志》卷三十九《蜀书·刘琰传》)

后主立太子,以周为仆,转家令。时后主颇出游观,增广声乐。周上疏谏曰:“愿省减乐官、后宫所增造,但奉修先帝所施,下为子孙节俭之教。”(《三国志》卷四十二《蜀书·谯周传》)

从上引四条材料来看,蜀汉不仅在东宫设有乐官,而且军中及将帅个人也配有鼓吹乐人,甚至像刘琰这样的官员还培养了一批“能为声乐”的侍婢,由此推断,朝廷也应有乐官和相应的管理机构。

关于孙吴乐府歌诗,现存有韦昭所作《吴铙歌》十二曲,《三国志·吴书》也多次提到吴有鼓吹曲,对此萧涤非先生已有详细的论述,笔者在此只想补充几条材料,以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一是《吴书·诸葛恪传》说孙权拜诸葛恪为抚越将军,领丹阳太守,拜毕,“命恪备威仪,作鼓吹,导引归家”;二是《吴书·周瑜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曰:“(孙)策又给瑜鼓吹……瑜曰:‘吾虽不及夔、旷,闻弦赏音,足知雅曲也。’”;三是《吴书·刘繇太史慈士燮传》称“燮兄弟并为列郡,雄长一州,偏在万里,威尊无上,出入鸣钟磬,备具威仪,笳箫鼓吹,车骑满途”;四是《吴书·孙和传》称孙皓即位后,追谥其父孙和为文皇帝,改葬明陵,后又于京师立寝堂,东迎神于明陵,“七日三祭,倡技(伎)昼夜娱乐。”对孙皓祭父事,梁沈约已经作过辨析。《宋书·乐志一》曰:

何承天曰:“世咸传吴朝无雅乐。案孙皓迎父丧明陵,唯云倡伎昼夜不息,则无金石可知矣。”承天曰:“或云今之《神弦》,孙氏以为宗庙登歌也。”史臣案陆机《孙权诔》“《肆夏》在庙,《云翘》承□”,机不容虚设此言。又韦昭孙休世上《鼓吹铙歌》十二曲表曰:“当付乐官善歌者习歌。”然则吴朝非无乐官,善歌者乃能以歌辞被丝管,宁容止以《神弦》为庙乐而已乎?

因此,孙吴有乐府官署也是没有疑问的。只是吴、蜀两国的乐府建设均不及曹魏,当时的雅乐中心实在邺都。

2

西晋统一后,乐府机构基本沿袭了曹魏制度。《晋书》卷十二《乐志上》曰:“武皇帝采汉魏之遗范,览景文之垂则,鼎鼐维新,前音不改。”又说:“及武帝受命之初,百度草创。泰始二年,诏郊祀明堂礼乐权用魏仪,遵周室肇称殷礼之义,但改乐章而已”。由《晋书·职官志》的记载可知,西晋乐府机构的设置在遵循曹魏旧制的同时,又稍有变化。一是清商署仍属光禄勋,“光禄勋,统……黄门、掖庭、清商、华林园、暴室等令”;二是太乐仍属太常,但前代直属少府的黄门鼓吹到西晋时期则被归入到太常。《晋书·惠帝纪》永兴元年,张方劫帝幸长安,“方逼帝升车,左右中黄门鼓吹十二人步从,唯中书监卢志侍侧。”也说明西晋设有黄门鼓吹署。其中,鼓吹署改隶太常,乃是鼓吹曲雅化的必然结果。因为,曹魏以后的鼓吹曲已经改变了汉代采用民间歌谣的做法,而多为文人创作。因此,它与太乐所掌的雅乐已没有多少区别。西晋乐府机构的这一变化,发展到后来便是太乐、鼓吹合二为一。

从清商乐的发展来说,这一时期值得注意的是西晋统一后,作为战利品的吴地女乐,使清商乐队伍迅速壮大起来。《晋书·武帝纪》载,太康二年三月“诏选孙皓妓妾五千人入宫”。《晋书·后妃传·胡贵嫔传》也说:“时帝多内宠,平吴之后复纳孙皓宫人数千,自此掖庭殆将万人。”从前引《职官志》的记载可知,掖庭、清商均属光禄勋,而《太平御览》卷一四五引《晋武帝起居注》则有:“武帝出清商、掖庭诏云:今出清商、掖庭及诸才人奴女保林以下二百七十人还家”,(注:这一史实又见于《晋书·武帝纪》,太康七年十二月,“出后宫才人、妓女以下二百七十人归于家。”)两处均将清商、掖庭并列。又从《晋书·宣帝纪》:“(正始)九年春三月,黄门张当私出掖庭才人石英等十一人,与曹爽为伎人”的记载可知,“掖庭才人”本身即是伎人。因此,“掖庭令”属下的“才人”也应当包括了一批以乐舞伎艺被选入宫中的女子。《武帝纪》又称:“平吴之后,天下安。遂怠于政术,耽于游宴”,女乐本是“游宴”的点缀之一,出于“游宴”的需求,孙皓宫人也必然有一部分被选入清商署。故清商署的人数虽不至像掖庭那样庞大,但也应是相当可观的。太康七年出清商、掖庭女子的诏令,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这些机构人员的过剩。事实上,不仅在灭吴之后,在灭蜀之后也应有相当数量的女乐被补充到了清商署中。虽然,这一点史无明载,难以确证。但是,西晋的统一使割据时期三国的乐府机构和乐官又汇而为一却是可以肯定的。

同时,晋武帝又让荀顗负责雅乐的修订,《晋书》卷三十九《荀顗传》曰:“(武帝)时以《正德》、《大豫》雅颂未合,命顗定乐。事未终,以泰始十年(274)薨。”荀顗死后,又任用荀勖掌管乐事。(荀勖)“既掌乐事,又修律吕,并行于世。”(《晋书·荀勖传》)他不仅在前代乐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新律笛,还以笛为“诸弦歌”的标准(《宋书·律历志》),对清商曲进行了重新整理。《宋书》卷十一《律历志上》曰:“晋泰始十年,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令郝生鼓筝,宋同吹笛,以为《杂引》、《相和》诸曲。”《宋书·乐志三》也说:“相和,汉旧歌也。本十七曲,朱生、宋识、列和等复合之为十三曲。”又说:“清商三调歌诗,荀勖撰旧词施用者:平调五曲,清调六曲,瑟调八曲。”宋人郭茂倩也称荀勖掌管乐事时对相和十三曲“采旧辞施用于世,谓之清商三调歌诗”(《乐府诗集》卷二十六)。当时荀勖手下聚集了一批著名的音乐人才,《宋书·律历志》中提到的就有协律中郎将列和,太乐郎刘秀、邓昊、王艳、魏邵,乐工郝生、宋同、鲁基、种整、朱夏等。《宋书·乐志一》也说:“魏晋之世,有孙氏善弘旧曲,宋识善击节倡和,陈左善清歌,列和善吹笛,郝索善弹筝,朱生善琵琶,尤发新声。”这些音乐家在荀勖的领导下,对清商乐进行了全面的整理,使清商乐在魏氏三祖的基础上进一步雅化,从而获得了较大的发展。荀勖去世后,朝廷“又令荀藩(荀勖子)终父勖之志,铸钟凿磬,以备郊庙朝享礼乐。”(注:《晋书、荀勖传》:“(子藩)元康中,为黄门侍郎,受诏成父所治钟磬。”)西晋王朝所做的这些工作,对南朝清商乐的发达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3

关于东晋的乐府官署情况,史书记载较为简略。《晋书·律历志》说:“永嘉之乱,中朝典章,咸没于石勒。及元帝南迁,皇度草昧,礼容乐器,扫地皆尽,虽稍加采掇,而多所沦胥,终于恭、安,竟不能备。”《晋书》卷二十三《乐志下》也说:“永嘉之乱,海内分崩,伶官乐器,皆没于刘、石。”因此,自西晋灭亡,伶官乐器为刘聪、石勒所得,东晋一代的乐事始终不甚完备。(注:据《晋书》卷四十三《山涛传附山简传》及卷六十六《刘弘传》,西晋末年,乐府伶人多至荆州避乱,但当时天下大乱,在荆州任职的山简、刘弘等人根本无心也无暇顾及雅乐建设。史籍中对这批伶人与东晋雅乐建设的关系也语焉不详,但西曲的兴起无疑与他们有关。)据《宋书·乐志一》,东晋初年,“以无雅乐器及伶人,省太乐并鼓吹令。是后颇得登歌、食举之乐,犹有未备。明帝太宁(323-325)末,又诏阮孚等增益之。成帝咸和(326-334)中,乃复置太乐官,鸠集遗逸,而尚未有金石也。”又说:“晋氏之乱也,乐人悉没于戎虏,及胡亡,邺下乐人,颇有来者。谢尚时为尚书仆射,因之以具钟磬。太元(376-396)中,破苻坚,又获乐工杨蜀等,闲练旧乐,于是四箱金石始备焉。”据此可知,东晋初年乐器与乐工并缺,因而“省太乐并鼓吹”,至成帝年间(325-342),才“复置太乐官”,而据《唐六典》卷十四记载,到了哀帝年间(362-365),“又省鼓吹而存太乐”,说明西晋建国五十年之后音乐人才仍然很缺。另上引“及胡亡”以下一段文字,在《晋书·乐志下》中有更详细的叙说:

及慕容隽平冉闵,兵戈之际,而邺下乐人亦颇有来者。永和十一年(355),谢尚镇寿阳,于是采拾乐人,以备太乐,并制石磬,雅乐始颇具。而王猛平邺,慕容氏所得乐声又入关右。太元中,破苻坚,又获其乐工杨蜀等,闲习旧乐,于是四箱金石始备焉。乃使曹毗、王殉等增造宗庙歌诗,然郊祀遂不设乐。

其中所说“慕容隽平冉闵”,取邺城,事在晋永和八年(352),这一次从北方来的“邺下乐人”无疑是谢尚重建雅乐的一个必要前提,也为哀帝年间的“省鼓吹而存太乐”做好了准备。(注:《晋书》卷七十九《谢尚传》载,安西将军庾翼镇武昌时,谢尚“尝与翼共射,翼曰:‘卿若破的,当以鼓吹相赏。’尚应声中之,翼即以其副鼓吹给之。”考《晋书·庾翼传》,翼镇武昌,是在其兄庾亮去世后接任其职务的。据《晋书》庾亮本传,卒于成帝咸康六年(340)。《谢尚传》又称,谢尚于建元二年(344)即已调任江州刺史。则庾翼以鼓吹赏谢尚事只能在咸康六年至建元二年的几年里。这为我们透露了成帝重建太乐以后,及哀帝“省鼓吹而存太乐”之前,鼓吹乐发展的一点消息。另《宋书·乐志一》也提到了此事及东晋初年临川太守谢摛战死后,“追赠长水校尉,葬给鼓吹”一事,认为“魏晋世给鼓吹甚轻,牙门督将五校,悉有鼓吹。”“今(指沈约生活的齐梁时期)则甚重矣”。)而“王猛平邺”事在晋太和五年(370),“破苻坚”事在晋太元八年(383)。由此不难看出,东晋一代,乐府人才始终处于匮乏状态,雅乐的建设直到太元八年杨蜀等第二批邺下乐工到来之后,才初具规模,但郊祀所奏乐曲还是无法解决。而此时距东晋建国已经近七十年,距刘裕代晋也只有三十多年了。因此,与汉魏西晋相比,东晋百年间,乐府官署的设置和乐府歌诗的建设始终是十分简陋的,由只有鼓吹署,到太乐、鼓吹短暂的并存,再到取消鼓吹保留太乐构成了其基本的发展轨迹。不仅如此,王运熙先生据《宋书·乐志一》“鞞舞故二八,桓玄将即真,太乐遣众伎”的记载,认为“鞞舞在汉魏与相和歌同隶黄门鼓吹,现在改隶太乐,由此推测,大约这时清商曲已由太乐兼掌了。”。

东晋雅乐的严重萎缩,一方面造成了乐府官署的合并或者说简化,其结果不仅使在西晋就已由少府改隶太常的鼓吹乐进一步归入太乐,而且使原属光禄勋的清商俗乐也改由太乐管理,从而使清商乐的地位再次得到提高。另一方面,由于雅乐和鼓吹乐发展的相对不足,客观上为清商乐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具体来说,北方清商乐被带到南方以后,原为民间徒歌的吴声、西曲开始被之管弦,逐渐取代了清商旧曲,成为朝野喜爱的新声。

标签:;  ;  ;  ;  ;  ;  ;  ;  ;  

论音乐与诗歌的关系(五篇)--魏晋乐府演变研究_三国志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