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发挥“师德”教育作用论文_凌万红

以人为本,发挥“师德”教育作用论文_凌万红

广东省兴宁市第一小学 514500

既要继承古人“德”之观念中有价值的部分,也要赋予“德”以新的内涵,才能让道德建设真正发挥作用,才能让“德”在新时代发扬光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社会精神文明道德建设落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我们要继续强调“德”的建设,但古人所倡导的“德”中的一些内容与我们的时代不是完全合拍。怎么处理好道德建设呢?

作为教师,又该如何理解“师德”呢?

我首先推崇韩愈先生在《师说》中所阐发的“师”的定义:“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做教师的,最主要的职责就是“传其道”并“解其惑”,没有这样的作用无所谓“师”。那么,我认为具备师德的第一个条件是先具备学识与传授学识的技能。可以明确地说,一个教师要具备师德,必须先过知识关和技能关。知识和技能该如何衡量?我认为,它绝对不是抽象的,而是可以具体到每个教师的教学活动中。一节课,如果没有按照大纲完成教学任务,就是浪费了学生的宝贵时间;一道题在讲解过程中出现了错误还不知道,把它当作正确的思路传授给学生,就是误人子弟;一个定理的推导弄得烦琐难懂,许多学生都迷迷糊糊……诸如此类的事情就是缺乏师德的体现。

我们常常把“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激励自己的至理之言。其实这两句话很宽泛,“学”到底要多高才可以呢?“德”到底要多“高”才行呢?新时代的“学”指的该是哪些方面?新时代的“德”又该包括哪些具体内涵?

一种理论所言的境界假如高不可攀,就无法实现,因而使人产生追求的疲累;一种学说如果太过空泛,就会落后于社会,必然让人滋生追求无着落的厌倦。

我们不可能总是把“师德”弄得好象海市蜃楼,遥远飘渺;我们应该把它具体到生活中,明确到行为上,让它活在教师的身上,体现在教师的一言一行上。只有如此才能使我们的“师德”教育得到落实与体现,让教师追求师德变为自觉的行动,成为衡量自己思想与学识境界的标准。

因此,我提倡师德建设要与时俱进。

教师是教育人的人,教师的修养决定着个人道德境界的高低。在教育实践中,我认为教师最好的两种品格是“待学生公平”和“胸怀大度”。我们的教育对象是学生,“与同学的关系该怎样处理”,这是摆在每个人面前必须解决的问题。一个具有高尚师德的人,他的选择必然是“公平”地对待学生,尊重所有学生,理解所有学生,不偏不倚,不过分重视优等生,也决不歧视差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现代教育学上,把教师离第一排学生的距离都作了研究,惟恐教师离第一排学生太近,让后面的学生认为老师忽视了他们。这就叫作“无形的师德”所体现的公平效应。看来老师平日对学生所说的话也要慎重啊。除了“公平”,教师良好的品德表现就是要“大度”“宽容”。当学生顶撞自己的时候,我们优秀的教师最先想到的往往不是怎么处理学生,而是宽宏大量,耐心地说服教育。当今社会,倡导与学生“平等”“交流”“互动”,这不仅仅是课堂上,在平时教育学生也应当如此。学生是独立的人格个体,特别在学生时代“叛逆”是他们主要的心理特点之一。英国著名作家萧伯纳说:“年轻的时候不反叛,不到五十岁就会成为一块朽木。”叛逆是学生天性的使然,老师应该理解并能接受,在教育中要善于把握学生的心理特点,进行“因循固理”的心理教育,收效肯定显著。在“德”的层面上,老师应当大度和宽容!师者不可以和学生斤斤计较,更不能耿耿于怀、睚眦必报。易中天教授说过一句话:最好的老师,就是不把学生弄坏的老师。学生本身是一块质朴的玉石,教师是雕刻者,一旦雕刻坏了就影响了学生的一生。所以教师经常将知识讲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至于怎样才能不把知识讲错,这是任何一位教师都心知肚明的。最起码的师德,要求每一位教师要加强知识储备,要备好课,要努力提高授课的艺术水平,把该讲的知识讲到位,把大纲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教学任务如期完成,这就是遵守了起码的师德。在这个标准下,师德有没有高低呢?有的。在同样的教学时间内,谁传授的知识越多,谁培养的学生技能越强,谁的学生创造力得到的提高越快,谁的师德就越好。一言以蔽之,谁的教学效率最高且效果最好,谁的师德就最高。

我们常常在报纸上看到教师体罚学生的报道,也常常读到学生自残、自杀的悲剧。在这样的教育事故中,有时候是教师充当了不太光彩的角色。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的一切就是一个字:爱。”以此推理,师德的核心也是“爱”,但这个不是泛泛而谈的,怎样去“爱”的确需要我们研究。“恨铁不成钢”的惩罚已被事实证明不太可取,违背教育规律的强硬手段只在极个别情况下起作用,违背法律的教育方法最终会导致畸形的人格生成。爱学生,不能因为爱而侵犯学生的自尊、伤害学生的人格,不能忽视其独立的人权。道德一旦越过了“法”的界限,便不再成为道德;爱越过了“法”的界限,很容易成为一种伤害。在“法”的范畴内,我们要教育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我们培养的趋向应该是让学生成为法学意义上具备独立精神与人格的人,这样的“德”的教育才是最理想的境界。要在法的基础上,教师运用“德”感召,成功地育人。

《周易》有言:“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当厚德载物。”德,是有为的,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付诸行动,即所谓“德行”。德国著名学者费希特在《论学者的使命》中说:“我寄望于行动,行动也属于人类完善的计划之列。站在那里抱怨人类堕落,而不动手去减少它,那是偏激的态度。不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变得更好,就进行惩罚和挖苦,那是不友好的态度。行动!行动!——这就是我们生存的目的。”

教师亲自示范一遍,比告诉学生一百遍如何去做要有效得多;让学生亲自动手做一遍,比他思考一百遍更有用。

论文作者:凌万红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2018年10月总第15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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