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方向论文_赵蓉

论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方向论文_赵蓉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陕西西安 710055

摘要:本文通过对工程建设监理的概念分析、对建设监理师的执业风险的简要介绍、对智慧化建筑时代监理工作发展方向的展望三方面使读者清晰理解监理机构的工作任务,降低监理工作的执业风险的方法以及监理工作顺应新时代潮流的新面貌,对解决工程监理制度的现存问题以及良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智慧施工;工程咨询

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内容

1.1 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根据行业内部普遍对于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理解,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投资、进度和质量。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包括三大部分,即工程建设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而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基本上是对具体工作承担者的工作进行评价审查,或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某项具体的工作,具体即在第一部分是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对决策咨询单位的工作进行评审,第二部分是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审查设计文件,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进行评审,第三部分是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对施工承包商的工作进行评审。在这种解释中,监理单位承担对决策的监理工作,不直接参与决策以及设计阶段工作,因此可以称为狭义的“工程建设监理”。

1.2 工程项目监理与其他相似概念的关系

1.2.1工程项目监理与工程咨询

工程监理具有以下性质:服务性——主要采用规划、控制、协调为手段,协助业主在计划的目标内将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科学性——监理企业应当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工程经验和应变能力以及管理体系等,并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独立性——它与项目业主以及承建商之间应当是平等的、横向的,不能有其他隶属或利害关系;公正性——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准则,应以法律和相关合同为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待项目的委托单位以及承建单位。

广义的工程咨询意为受客户的委托将知识和技术应用于工程领域,为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途径而提供的智力服务。但是根据国家纪委的定义,我国的工程咨询特指为工程项目业主提供的项目咨询。工程项目咨询的工作内容:一、投资前期阶段的咨询,包括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评估等;二、建设准备阶段的咨询,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咨询等;三、实施阶段的咨询,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咨询、合同管理咨询、施工监理咨询、生产准备咨询、人员培训咨询、竣工验收咨询等;四、生产阶段的咨询,包括生产评估等。

对比两者的工作内容以及业务范围,工程项目监理属于工程咨询的一部分,而且咨询工程师没有专门的从业资格考核管理,是对所有从事工程咨询工作的人员总称,他们可以是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等专业相关人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1.2.2工程建设监理与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项目管理者对自身的多种人力资源进行整合,使他们行事协调一致,发展成为一个多专业组成的团队,该团队共同努力,在约定的计划、预算和质量的范围内实现业主的目标。一个项目管理团队,除了管理工程、采购、施工和委托授权外,还包括项目的其他重要部分,诸如,获取项目融资、保持公众的兴趣、获取政府许可等”。与工程建设监理同样服务于工程项目,但是他们一般隶属于业主方,对业主方负责。

2.工程监理师的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责任的界定依据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的约定。我国目前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集中在建设监理人的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几乎没有规定建设监理人的民事责任。因此本文尝试用专家责任来界定工程监理的责任希望能给工程建设监理的罚则提供新思路。

监理工程师只有在过失致人损害的情况下,才承担专家责任,而且监理工程师专家责任发生在执业过程中。《建筑法》是规范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监理工程师承担专家责任的法律基础。

监理工程师对委托方的专家责任在笔者看来应属于违约责任,这是因为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与一般的民事合同没有本质的区别。对第三方的责任,由于没有严格的合同关系,因此契约责任在此处也不适用,第三方在利益受损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追究监理方的侵权责任。

作为建筑专家的监理工程师,近年来涉讼案件逐年增加,赔偿数额越来越大,使其面临的执业风险增大,严重威胁到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活动,甚至影响到整个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正基于此,如何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又能够使监理工程师及企业的执业风险得以降低,并使监理工程师保持健康的专家形象,十分重要。毫无疑问,监理工程师应从自身出发完善自己的专业素质,同时在执业的过程中还应尽到谨慎、勤勉的注意义务。显然,仅仅做到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建设工程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以及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决定了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就我国监理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看,监理公司往往注册资本很低,一旦发生索赔,监理公司根本无力赔偿,这就需要通过损害赔偿的社会化来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同时分担监理工程师及其执业机构的责任风险。

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建立和完善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无疑是填补受害人损害,分散监理行业责任风险的有效方式。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是指以提供专门监理服务的监理工程师或其执业机构为被保险人,因其专家行为致委托人或第三人损害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这对于解决现存的不可避免的监理单位与委托方及第三方间的利益纠纷具有重要的意义,既能保证受害方及时得到补偿,也有效地分散了监理方由于工程项目项目而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利益损失。对监理行业由于正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智慧建造提供新思路

智慧城市是以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信息技术为基础,并以“数字城市”建设为基础,由信息化、数字化向智慧化发展的新型城市发展模式。智慧城市以及智慧建造为建筑行业发展的未来方向,主要表现为信息化和绿色化。监理工作,是在建筑的生命周期中对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进行监管,因此智慧建造中的信息化概念对于监理工作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智能建筑在信息统一上的应用:一是基于建筑产品和建设过程的信息模型和信息管理,二是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各阶段之间信息的无遗漏、无重复传递和处理,即建筑全寿命周期管理,三是基于网络的项目管理、信息交流以及协同工作等。为了达到工程监理的三大目标,组织协调各方面人员及矛盾,将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传递、应用是监理工作者的基本方法,其中信息是监理工作开展的基础。智慧建造不止指的是信息的大平台处理,同样也包括施工现场智能工具的运用,运用GPS定位以及摄像监控技术不但可以减少监理的工作强度,同时又减少了部分由于人工监管造成的盲区以及失误。

参考文献

[1]王红卫.智慧建造环境下的重大工程现场管理创新[A].中国自动化学会.2015年中国自动化大会摘要集[C].中国自动化学会:,2015:1.

[2]朱贺,张军,宁文忠,魏树臣,杜佃峰.智慧工地应用探索——智能化建造、智慧型管理[J].中国建设信息化,2017,(09):76-78.

[3]钱永峰,李瑜萍.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优化与工程管理的案例分析与实务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8,(04):91-96.

[4]黄健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D].华南理工大学,2013.

[5]雷项生.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之研究[D].清华大学,2012.

论文作者:赵蓉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4

标签:;  ;  ;  ;  ;  ;  ;  ;  

论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方向论文_赵蓉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