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制笔谈——日本的大学教师任期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聘任制论文,教师论文,北京大学论文,笔谈论文,日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始于90年代末期的大学教师任期制度改革可以说是日本高教界一次幅度较大的具有“震荡性”的人事改革。
在此之前,日本大学教师的人事制度也以终身雇用为原则,尤其是国家公立大学的教师均为国家公务员身份,其任期与教学、科研业绩无直接联系。同时,尽管按照文部科学省的要求及《大学设置标准》的规定,大学教授、助教授等职位必须公开招聘录用,人选可从本校教师中挑选、晋升,也可从其他大学中招聘,还可面向社会其他部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多以本校出身者为优先,这种情况尤其在名牌大学更为突出,产生了具有日本特色所谓的“学阀”现象。因此,这种大学教师身份的高度保障性及“近亲繁殖”状态,使得日本的大学学术空气普遍比较沉闷,导致大学的教育研究水平难以提高,致使众多日本的教育研究者担忧日本的大学正在失去国际竞争力。
因此,1987年9月,大学审议会成立后,教师人事制度问题被提上了改革的议事日程,经过调查研究、论证分析,大学审议会于1996年公布了《关于大学教师的任期制——以实现大学教育、研究的活性化为目的》的咨询报告。所谓活性化,是指在大学管理运营中如何改变过去的僵硬模式,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激发教育与研究的活力。该报告认为,大学引进教师任期制是提高大学教师流动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将进一步促进大学、研究机构之间(包括国外)的人才交流,提高教师自身能力并增强大学教育、研究的活力。1997年4月日本政府以大学审议的咨询报告为基础,制定了《关于大学教师等的任期制的法律案》,经参众两院审议,分别于同年5月和6月通过了该法案及《附带决议》。1997年6月13日正式公布并于8月25日生效。
所谓大学教员任期制度,是指大学教师在任期届满后,必须到其他的大学、研究机关或企业去谋职;其他大学、研究机关、企业将依据教员在前一任期中的工作业绩,决定是否录用。因此教员必定要在任职期间围绕教学、科研等方面力争取得显著业绩,努力提高教育研究水平,以便谋取下一任职。因此教师任期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激发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增强大学的活力,力图使大学师资在大学、企业、社会间的流动性。
此法律颁布后立即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有半数以上的国立大学以教员任期届满后的后续教职无法保证,或教育研究业绩在短期间难以评定,以及有损学术自由等理由予以反对。《朝日新闻》曾以95名国立大学校长为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在问卷反馈的73名校长(回答率76.8%)中,主张采取任期制的有15人(占20.5%),其理由为,为促进大学研究活性化,教员有加速流动的必要,目前大学对社会而言,相当封闭、人事缺乏流动性,虽各大学在教师人事管理方面有自治权,但许多大学不求改进安于现状。反对采纳任期制者则有9人(占12.3%),其意见为教员任期届满后下一工作社会无法保证,教员的身份不安定;地方大学教员流动已相当普遍,只是那些以旧制大学系统为中心的都市型大学缺乏流动性。对采纳任期制持慎重态度者有28人(占38.4%),主张若采纳任期制,则地方大学的优秀教员会加速流向大都市中的名牌大学,而地方大学恐怕也难以吸引到优秀教员。
由于法案对任期制度的实施仅作原则规定,对于是否实施任期制,实施任期制的起始时间,任期制实施的学科及学部,任期制适用的对象(如教授、助教授、助教等职)及任期(一般在10-3年之间)等具体的实施办法则由各大学视本身情形自行决定。根据文部科学省的调查,第一批导入任期制度的国家公立大学、机构截止1998年10月有17所大学、科研机构的共83人,2000年10月发展到在全国173所国家公立大学中的56所、机构的607人(该年全国教师约7万人)。
从实施任期制的现状来看,较早推行任期制的大学多为理工、医药等应用性较强的专科性大学。如歧阜药科大学和北陆先端科学技术大学院大学最早实施任期制。两所大学实施任期制的共同特点是:均为校长领导负责制,对任期制强力推行;实施对象均为从助教到教授的全部职位;再任时以个案考核为主;考核时以外部意见为参考。当然,两所大学在细节上有不同之处,比如,北陆先端科学技术大学院大学任期制适用对象是施行日之后新任用的教师,即“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而歧阜药科大学的个人考核指标包括教学、科研、管理运营和社会贡献四个方面,特别是科研方面,对发表论文杂志的影响程度要量化。
某些特殊门类的大学,如京都艺术大学则认为不宜实施任期制,理由是由于专门性极强,相对而言其社会需求较少,若实施任期制,势必造成失业。
在综合性大学中则是有选择地实施。比如,京都大学只是在再生医学科学研究所5个研究部门中的2个部门,即再生用研究部和附属干细胞医学研究中心两个具有很强实效性的研究领域中实施任期制。再生用研究部的任期制适用范围为教授和副教授;干细胞研究部的任期职位仅限副教授,任期均为5年。2003年年初,九州大学准备以助教到教授全部教职为对象,全面实施5-10年不等的任期制,结果由于文科类研究生院为中心的一些机构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在基础研究领域中难以在短时间出成果,因而无法适用任期制。所以,从4月1日起,九州大学的医学、药学、农学以及工学研究院、先导物质化学研究所实施任期制。日本高等教育研究者认为,在人文、社会科学任期制如何实施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总之,考察日本的大学教师任期制及其实施情况,对于我们思考北大教师聘任制的改革问题或许有着启迪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