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美丽河湖 治理 安全 生态 人水和谐
浙江是典型的江南水乡,江河湖泊贯穿城乡。近年来,在“两山”理念和“八八战略”的指引下,浙江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治水行动,河湖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得到大幅提升,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已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与最具潜力的城乡绿色发展增长极。为让江河湖泊更美丽,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浙江自2018年开始,升级治水行动,启动实施了美丽河湖建设,并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意见方案,持续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一、美丽河湖定义及评价标准
美丽河湖是指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江河湖泊。
《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针对“美丽河湖”建设共设置了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文化融入、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等5个方面、24项指标。评价标准明确,“美丽河湖”建设要在“安全流畅”方面,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规定的防洪、排涝等水安全功能,布置防洪保安工程措施,落实防汛抢险相关制度,确保河湖安全流畅;在“生态健康”方面,根据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的河湖水质和生态保护目标,因地制宜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沿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入河湖排放口污染控制等;在“文化融入”方面,结合全域旅游布局,挖掘、提炼并合理融入河湖水利工程文化、治水精神、地域人文、特色风貌等,丰富提升河湖文化内涵;在“管护高效”方面,河(湖)长制度有效落实、河湖管护机构职责落实,日常管护到位;在“人水和谐”方面,合理建设滨水慢行道、水文化公园、亲水平台等亲水便民设施和安全救生设施,坚持可持续发展,带动文创、旅游等产业,推进河湖治理公众参与,注重沿线居民参与度、满意度。
二、美丽河湖治理需把握的关键要素
(一)河湖防洪安全建设。
1.系统考虑防洪安全。根据有关规划防洪排涝要求和存在的防洪安全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统筹考虑河湖堤岸建设、河湖清淤、阻水建(构)筑物拆除、安全管护设施建设等综合措施,消除河道采砂带来的安全影响,不应简单从高程是否达标确定防洪工程措施。
2.合理建设堤岸工程。应从安全、生态和综合功能等方面综合考虑堤岸工程建设。堤线布置应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和高起的地势,尽量增加行洪断面。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堤岸的结构形式尽量自然生态,建筑材料宜选用多孔隙天然材料,慎用大体量混凝土、灌砌石、浆砌石、土工材料以及未经类似工程验证的新材料等,切忌过度渠化、硬化河道。堤岸空间和功能设计应分析综合功能需求,合理结合沿线交通、便民、文化、景观、休闲等。
3.合理建设堰坝工程。应从稳定河势、灌溉引水、改善生态等方面充分论证堰坝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特别注重堰坝下游消能和与堤岸连接处的安全措施,切忌过度筑堰影响防洪安全和河流生态。堰坝型式应与河床自然融合,可融入当地人文风情元素营造“一堰一景”,但切忌模仿抄袭及生搬硬套,应采用低矮宽缓堰坝。
(二)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强河湖生态调查。宜在河湖治理设计前对河湖常年水质变化、常年水量情况、空间形态、植物、水生动物种类及生存繁衍环境等情况进行针对性调查,指出具体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初步建议。
2.修复河湖空间形态。系统考虑河湖空间形态修复,对直线化、规则化的河湖岸线尽量优化调整;尽量修复构建岸、坡、滩、槽形态,相互之间应平顺过渡;河湖空间形态修复不应影响行洪安全和结构安全。
3.保证河湖生态性水量。应全河段分析生态性水量问题,确保河湖生态健康。应采取引配水、沟通断头河、拓宽卡口、清淤等措施改善水体流动性。河湖治理后的河段不应再有断流和生态性水量不足等问题。
4.采取合理的植物措施。应结合岸坡稳定、生态修复和自然景观要求采取植物措施,构建河岸带缓冲区,宜林地段应结合堤岸防护营造防护林带,平原水系、山区河滨带和洲滩、湿地优先选择具有净化水体作用的水生植物、低杆植物,湖泊植物配置宜营造湿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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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科学清淤疏浚。河湖所沉积底泥是重要的污染源,又是水生态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应科学分析、合理确定清淤方式和清淤规模,避免清淤过度。底泥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根据底泥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确定底泥的处置方式。
(三)河湖管护设施建设。
1.完善监测、监控设施。山丘区中小流域内镇区防洪控制断面宜设置水位、流量监测设施。平原河道内镇区防洪控制断面、重要圩区、重要水利工程等处宜设置水位监测设施。在水位流量监测点、管理房、水闸、泵站、重要堰坝、险工险段等河湖重要位置布设必要的视频监控设施。
2.完善管护标识标牌。探索建立涵盖安全警示、河湖长制、工程特性、建设情况、水情宣传、交通指示、文化标示等标识标牌系统,并且注意尽量结合各地特色,做到美观、耐用。
3.合理设置管护用房。充分改造利用现有管理用房,增设必要的管理用房。遵循节能、绿色、环保等原则,与河长制管理要求、水情教育、水文化展示、便民、全域旅游、休闲驿站等配套设施相结合,做到外形美观、功能多样、经济实用。
(四)亲水便民设施建设。
1.合理布设滨水滨岸慢行道。慢行道宜利用堤岸进行布设,堤岸顶慢行道可结合防汛道路,堤岸脚部慢行道应结合防冲功能布置,并考虑行人的安全与舒适度。
2.合理建设滨水滨岸小公园。在重要节点处可结合需求在居民集居区域或结合古桥、古堰、古树、古村落等布置滨水滨岸小公园,适当考虑居民休闲、健身、文化交流、观赏等综合功能。
3.合理布置亲水便民配套设施。在居民较集中的位置可结合浣洗、取水、驳船等功能布置相应的河埠头、小码头、垂钓点等设施;在人流量比较集中的位置可设置遮阳避雨设施。在重要节点上可考虑照明、公厕等公共基础设施。
(五)河湖水文化建设。
1.开展河湖文化专项调查。河湖文化挖掘和文化设施建设是美丽河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体现河湖内在美的必要条件,可从古代、当代河流特色工程、治水事迹,河流腹地的流域人文,特色创新类文化等进行调查挖掘。
2.保护传承展示古代水文化。对古桥、古堰、古渡口、古闸、古堤、古河道、古塘、古井、古水庙等古水利工程以及古代治水人物、故事、诗词文章进行挖掘整理,对现存的古迹进行保护、修复和文化设施建设,对已经不存在的重点古工程,可考虑进行文化艺术性展示。
3.彰显当代现代治水成效和治水精神。对当代现代河流上的特色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成效以及建设人物、故事等进行文化艺术性展示。
(六)其他工程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成效,河湖治理设计、建设还可包括水污染防治、产业配套、市政公园、景观提升等非水利功能的内容。超出河道管理范围以及超出河湖安全、生态、管护、文化、便民等水利功能的投资不纳入河湖治理水利估(概)算内容。
三、美丽河湖治理契入点
(一)发挥河(湖)长制社会管理力量。以深化河(湖)长制管理为契机,依托河(湖)长制组织体系,系统建立河湖空间与事务的网络化管理模式,争取形成河(湖)长主动参与、主动关心河湖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工作局面。引导和鼓励全民参与爱河、护河,充分调动“巾帼护水岗”“河小二”“河小青”等社会力量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参与度。
(二)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树立河湖水域严格保护意识,科学确定并严格落实河湖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划定并公布河湖水域名录,依法依规划定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实行入河排污口“身份证”式管理。深入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加快堤闸工程标准化创建,全面完成大中型堤闸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进一步加强水域动态监测,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确保全省水域面积不减少,水域功能不减弱。加快推进重要河湖岸线管理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岸线功能分区管理。
(三)全面推行河湖标准化管理。以深化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河湖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河湖管理工作和技术标准,加快落实河湖管理责任、理顺河湖管理体制、优化河湖管理机制,推进河湖管理标准化。
(四)加快推进河湖智慧管理。以标准化管理创建、河(湖)长制管理为基础,推进河湖智慧工程建设,构建涵盖河道、水利工程、水功能区、取排水口、水质等基础信息的数据库,建成河长信息、河湖档案、堤闸工情“一张图”和视频监控、卫星监控、水情监测、水质监测、河长巡查、社会反馈“一平台”,全面提高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河湖智慧管理。
论文作者:童敏娟,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20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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