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权与国际秩序建设_国际秩序论文

言论权与国际秩序建设_国际秩序论文

话语权与国际秩序的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话语权论文,秩序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国际社会的形成和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现代意义上的话语权的主体已由一般的 公民、社会组织扩展到民族国家等,充分平等的话语交流是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秩序和 促进国际社会民主进步的必要条件。

一、话语权问题及其批评角度

话语,是一种关于语言传达和交流的社会实践活动,它借助于语言、含义、符号等形 式在言说者和受话人之间进行意义交流。从话语的角度研究国际社会的权力斗争,主要 源自于后殖民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理论。它们通过对现当代文论的批判,逐步揭示出权力 与语言知识的密切联系,从而超越了传统的研究重点和范畴,由认识领域而进入语言分 析领域,并对80年代以来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使“国际关系处于认识 论方面的反思”(注:James Der.Derian,“Philosophical Traditions inInternational Relations”,Mill ennium: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17,No .2,1988.转引自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 4页。)。

传统上,人们对于作为话语主要载体的语言,要么从社会政治权利的角度来谈论,如 言论自由等;要么从纯技术的角度进行研究,如语言学。后殖民主义理论认为,语言不 仅是人们进行交流的主要工具,而且体现了一种权力结构,强调通过对文本——一切渗 透着人的活动和价值的事物或作品,包括所有的文字资料——的分析来研究权力支配关 系。后现代主义认识到观念、知识、再现和意识形态等话语在社会及权力组成方面具有 重要的作用,指出权力政治的现实始终是由文本和一定的再现方式所构成的。在这些思 想中,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是其核心话题,使得话语权分析由显在的具体的权力运 作方式深入到隐秘的一般的权力运作方式。

早期的后殖民主义理论家主要是从显在的统治手段来分析话语权力。葛兰西将现代社 会中权力的运作分为两种:即暴力性的统治方式和较温和的文化控制。他认为,随着人 类历史的不断发展,国家结构中的意识形态及文化领导权会愈益强化,经济和政治利益 的冲突往往通过文化的、意识形态的冲突表现出来。(注:段忠桥主编:《当代国外社 会思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0页。)而统治者对文化和思想观念的控 制,不是通过外在强制而是通过教育、舆论和精英共识等方式促使被统治者的自觉认同 和效仿来实现的。正如马克思所看到的,“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情感和观点个人 ,会以为这些情感和观点就是他的行为的真实动机和出发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 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11页。),由此而丧失社会压迫的意识,最终沦 为其统治的附庸。法农(Frantz Fanon)注意到,殖民者的语言包含着殖民主义的价值观 ,它制约了殖民地土著对自我的表达,促成了其文化的自卑和自毁情结,“殖民主义是 在种族和文化优越感与文化霸权掠夺的掩盖下出现的,为现代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经济 利益服务的文化心理压迫模式”(注:王岳川主编:《后殖民主义与新历史主义文论》 ,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6页。)。

福柯进一步发现,任何一种话语都是“我们施加于各种事物的暴力”,权力和知识之 间存在着相互连接关系。话语不但意味着一种言说方式,而且意味着对言说者地位和权 力的隐蔽性认同。福柯的“权力话语”理论,使人们对文化权力的分析从具体的操作层 面深入到语义分析的领域,进一步看到了语言与权力的密切联系。“福柯以话语作为切 入点,进而发现话语的真理和权利的栖息之所不在于被谈论什么,而在于谁谈论它和它 是怎样被谈论的。”(注:萧俊明:“文化的困惑——关于文明冲突论的断想”,《国 外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第3页。)

从政治方面来看,“谁在说”是一个代表性的问题,“怎样说”是一个思维和表达的 问题。因此,话语权实际包括两个方面:从外在形式来看,它意味着每一个主体都有权 由自己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意志和要求,除非自愿委托,是不能由别人代替的;从内在 内容来看,每一主体都能独立地以自己的方式进行思维和表达。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 者是后者的具体表现形式。只有在二者都受到法律的规定和保护的前提下,个体才有资 格和热情参与政治,从而形成和维护一个更具公正合理的秩序,促进社会的民主进步。 由于思想和言论自由对社会发展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所以人们不仅把它当作一种信念 ,而且把这种信念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和保障,并扩展到国际社会。《世界人权宣言 》宣称,人人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坚持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 通过任何媒介和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宣言》同时也承认了 殖民地人民拥有用其传统语言解释普遍道德的权利。

对于许多现代国家来讲,其法律条文已确认了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从实践中来看,这 种权利大多还停留在社会生活层面的“有权利说”(The right to speak)上。“在现代 国家的场景中,至关重要的是,不同群体以话语方式形成表达其利益的政策或方案的能 力,并在公共领域中开辟出宣扬这些政策或方案的能力”。(注:[英]安东尼·吉登斯 著,胡宗泽等译:《民族—国家与暴力》,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55页。)因此, 作为一种现代社会政治权利,仅仅“有权利说”是不够的,还必须能够在公共政策的制 定中“被倾听”得到。因此,随着实践和理论的发展,其表述进一步完善为“有权利说 且被倾听”(The right to speak and to be heard)。这就不仅需要在理论上更需要在 制度安排和机制运行中得到确实体现。莱奥塔德(J.F.Lyotard)指出,发言权本身是最 基本的权利。通过说话、演讲及其他发言形式,人类可以达成共识,建立共同体的契约 。而现存的体制在宪法和国际法原则中虽然承认不同性别,种族,肤色和阶级的平等说 话权利,实际上并没有为他们的“发言权”提供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法律的实际 有效保证。他认为,只有当文明成为用权力形式保障的承诺时,进步才具有普遍的意义 。(注:王逸舟主编:《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第671页。)

问题到此并未结束。所有法律文件和启蒙理论所宣传的言论自由是以一个假设为前提 :即当事者能够运用语言来充分表达自己,语言和人的认识表达是统一的。在大多数情 况下,这是无疑义的,但也存在人与语言相脱离的例外。因此,各国法律在赋予公民以 表达的权利和自由的同时,也确立了对限制行为能力者(如智力不健全者和未成年人等) 的话语权的保护性条款。因为,这些法律意义上的限制行为人缺乏必要的思维、语言和 知识能力来充分表达和维护其合法权益。这实际上说明了,语言表达功能的充分发挥在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言说者自身对语言的把握能力。这种同一语言背景下人与语言的“例 外”分裂,在国际社会多语言背景下必然成为一种经常性的问题。

在语言和人的关系问题上,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各种争论。传统上,人们认为语言作为 人类社会的产物,可以被人用来反映客观世界和进行交流,人是语言的主体。以解构主 义为基础的后现代主义认为,这种存在主义式的语言观缺乏充分的解释力。语言作为一 个社会系统是先于个体而独立存在的,个人对自我的表述,必须立足于特定的语言系统 。说话的主体虽然是人,但人的表达却经常受制于语言。“不是我在说话,而是话在说 我”是其曾经风靡一时的经典表述。后现代主义的语言观并不是要否定语言的功能,而 是通过强调个人与语言的分裂指出了传统认识的遗漏之处。传统理论将人和语言分别作 为一个整体来讨论,因而只看到了人的主体性,而忽视了作为个体的人在一定程度上的 客体性,进而看不到在知识与权力的复杂联系中,各种语言并存竞争背后的权力斗争。

语言不仅是交流的工具,而且是重要的文化载体。每一种文化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价 值观和思维习惯,它对每个个体而言可以说是先在的,并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其以后的 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语言传播来控制人的思想,是维护统治的重 要手段。话语生产一般是由权势集团所控制和选择的,其目的是消除对其权力合法性的 威胁。从国内来看,“国家的发展必然与话语方式的形成相融和,话语方式建构性地塑 造了国家权力”(注:[英]安东尼·吉登斯著:《民族—国家与暴力》,三联书店1998 年版,第254页。);在国际上,由于长期的殖民统治,许多殖民地的传统语言文化遭到 了西方殖民者的野蛮摧残。而殖民统治者站在西方的立场上,诠释和阐发殖民地国家的 历史和文化,并形成一套完善的理论灌输给殖民地人民。殖民地国家的人民在被剥夺了 代表自己发言的权利后,被迫接受殖民者关于自己民族文化的扭曲性解释。久而久之, 殖民地国家的人民自觉不自觉地习惯了这种解释,以至于在获得独立之后,这种解释也 往往以隐性或变性的逻辑延续下来。(注:段忠桥主编:《当代国外社会思潮》,第154 页。)

通过一定的话语方式进行自我认同和利益表达,是现代政治参与的必要环节。话语霸 权就是权势集团通过权力体系压制其他话语的表达,同时使隐含自身价值的话语通过教 育、媒介和制度等方式渗透到大众中去,使其逐步丧失自我意识而自觉不自觉地接受, 从而将一种外在的强制变为内在的认同。“语言本身是由世界和意识决定的,语言的范 畴中包含有世界和意识的范畴。能发出自己的声音,表明其拥有自己的世界和自我的历 史意识,反之,则表明世界和意识对其的外部化。无言状态和失语状态说明言说者的缺 席或被另一种力量强行置于‘盲点’之中。”(注:王岳川主编:《后殖民主义与新历 史主义文论》,第59页。)

二、话语权与国际秩序的建构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从秩序的角度研究国际社会是国际政治理论的 一个重要内容。现实主义认为,秩序就是一种制度化的利益分配模式,它是权力政治的 延伸,强调从国际斗争手段的角度进行研究;自由主义认为,追求秩序是人类生活的本 性,是实现理想社会目标的根本途径,注重从秩序建构的过程入手进行分析。不论双方 的分歧如何,它们关于国际秩序的认识都与话语权密切相联。话语权力理论启发人们从 文化权力的运作去分析国际秩序的性质及其建构过程。

(一)话语权与国际秩序的层次分析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国际政治大辞典》解释,秩序,即序列、稳 定,它与无序混乱相对。秩序通过某种原则纽带把众多不相同和不一致的部分排列组合 ,以确定其在整体中的位置,并依一定的顺序运转。国际秩序,是指国际社会中的主权 国家、国家集团和国际组织等行为主体按照某种原则、规范、目标和手段来处理彼此间 的关系,以及所建立或维系的某种国际政治经济运行机制和整体态势。它包含主观和客 观两方面的内容,前者提出国际社会中的主体应该如何行事,反映了国际法等规范的基 本要求;后者反映了国际关系的实际运行情况,其中起作用的是国家的实力和利益。

从内涵上来讲,国际秩序以利益、规范和稳定为基本要素。在自由制度主义者看来, 不同意志的国家之所以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有序的环境中,就在于秩序可以使各方获利, “使意志得以公意化的与其说是投票的数目,到不如说是把人们结合在一起的共同利益 ”(注:[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64页。)。 规范是维护正常社会交往的客观要求,它有助于形成和维护一个稳定的社会生产生活环 境,并减少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发展。规范是构成秩序的核心内容。从政治现代化的一 般规律来看,规范的形成也是对大国霸权的一种超越和制约。虽然有史以来的所有秩序 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不合理的内容,但它毕竟在一定程度上使许多权力政治问题规范化和 秩序化,缓解了无序状态下按“丛林原则”自然选择的严重后果。稳定是秩序的前提和 外在表现,它标志着某种原则规范的遵从和其机制的平稳运行,没有稳定就没有秩序。

自由主义指出了规范的重要性,但却忽视了规范的建构过程,而恰恰是后者,规定了 行为者的认同与利益。它“不仅影响和规定着国际政治中国家行为体的具体行为、利益 、优先选择以及实现对外政策目标的工具,而且可以帮助行为体理解什么是重要的或有 价值的,以及如何运用合法手段去获得它们。因此,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他们制 造出行为模式”(注: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226页。)。可见,规范 的建构过程就是达成文化共识的过程。虽然人们对于文化有不同理解,但一个基本的看 法是,“文化”可以用于社会规范、价值和相关的行为模式等广义的社会学意义,它们 都是影响社会政策的因素,(注:Lars Osberg,“Room for Differences?SocialPolicy in a Global Economy”.这是加拿大Dalhousie大学的Lars Osberg教授在2001 年“全球化与当代资本主义国际论坛”上提交的论文。这次国际论坛是由中央编译局、 武汉大学和美国福特基金会联合举办。)文化在这里被定义为共享的价值。

当然,作为建构规范的文化共识并不一定是有关各方价值的平均数,而常常是在普遍 价值名义掩盖下的主导国家的价值取向。从历史来看,不同文化的融合不是1 + 1 = 2 式的,更多的是类似于A + B + C + …… = A式的,即以主导国家的文化来整合其他不 同文化,并以此作为秩序的基础。所谓霸权秩序,也就是要“创造一种在意识形态上基 于广泛同意的秩序,它按照事实上保证领导国或社会的领导阶级持续的主宰,但同时也 为较少权势的国家与阶级提供某种程度满足的总原则发挥作用”(注:转引自李滨:“ ‘冷战后’世界秩序与新世纪中国外交”,《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年第1期,第77 页。)。

在全球多民族话语交锋的背后,是其物质利益和力量的竞争。一种秩序的形成,标志 着某种话语主导地位及其所代表的利益分配模式的建立。“话语的权利总是与物质也就 是资本主义全球秩序的经济权力连属,二者不可分离。”(注:[英]汤林森著,冯建三 译:《文化帝国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页。)后现代主义的代表人物 之一,弗雷德里克·杰姆逊(Fredric Jameson)强调文化霸权理论最终应落实为经济问 题的分析,也就是要分析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以及晚期资本主义的全球化趋势和殖民 化策略。马克思早在一个多世纪之前就深刻地认识到这个问题,他指出:“支配着物质 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 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 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注:《马克思 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8页。)作为西方长期以来奉为神圣的 自由民主价值观,主要源自于资本主义萌发阶段对商业活动自由与雇佣劳动自由的企求 ,至今仍然是西方借由扫除其资本在全球扩张障碍的一个有力工具。近年来,随着环保 意识的普及和增强,西方国家在保护环境和健康的话语下提出了一系列的技术标准,作 为国际经济秩序的新规范。这种所谓的“绿色壁垒”,对国际财富的转移和权力分配产 生了众所周知的影响。

生产关系的结构构成了整个国际秩序的物质基础,并决定着政治权力的分配。伴随着 西方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也得以不断渗透到世界各地。虽然现代 科技的发展大大方便了不同国家之间的思想文化交流,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科技不仅具有 巨大的创造力,而且对使用落后技术或资本积累不足的参与者具有巨大的压制作用。由 于现代科技的发展主要是以节约人力而不是以节约资本为特征的,因而使得思想的传播 非积累大量资本不可企及。这样,就只有富有的集团和国家以及持他们认可意见的人才 能在舆论领域发言。即便是现今并不令人满意的东西方交流的形式也掩盖了双方不平等 地位和权力。西方借助于经济、技术和语言文化方面的优势,控制了文化的输出权,把 自身的文化作为普遍的价值标准,通过大众传媒向外灌输,使第三世界只有被动接受的 份。

(二)话语权与国际秩序的法理分析

一种秩序能否建立并保持稳定,取决于其合法性,即其赖以建立的价值和原则能否被 其他参与者认同,以及在制度安排上能否和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各成员的利益。合法性意 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并通过其规范的被遵循而实现。即使霸权也“是一种 关于秩序的价值结构与理解结构,它充斥弥漫于整个国际体系与非国家实体之中。在霸 权秩序下,这些价值与理解相对稳定而无可置疑。它对大多数行为主体来说是自然秩序 ……霸权来自于主导国家的主导社会阶层,以至于他们的所想、所作获得了其它国家统 治阶层的默许”(注:转引自王铁军:“新葛兰西主义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欧 洲》,2000年第1期。)。

如同成文法与自然法的关系,制度规范是价值的体现。因此,秩序的价值取向关乎各 参与者的利益安排。在国内,不同群体通过对话达成共识,形成各种规范,是现代民主 政治的基本特征。尽管这种对话还很不足,但在国际范围内,这种不足之严重,直接影 响到现存国际秩序的合法性。虽然大多数的国际公约都以“我们全人类”或“我们世界 人民”的名义宣称其普遍性,但实际上,在这种集体口号掩盖下更多的是大国的话语霸 权。他们往往将自己的利益说成是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 式。后现代主义常以这样的追问来解构权力话语的合法性与权威:“‘我们’是谁”, “谁有资格代表‘我们’”。

我们不能否认各文化之间的共性,他们可以通过对话就某些基本价值达成一致。事实 上,文化的融合与冲突在人类历史上是同时并存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各民族的 文化更主要地源自于其特定历史时空下的体验,“文化由人类对自身环境(自然、社会 和超自然)的认识方式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组成”(注:[日]宫冈伯人:“世界上九成语言 濒临灭绝危机”,《读卖新闻》,2003年3月10日。),由此而造成不同地理环境和历史 经历的民族在文化价值上的差异,甚至某些方面的对立,也是比较正常的。只要有关各 方本着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则,求同存异,文化价值的差异并不会妨碍他们之间的交往 与合作。但一些西方大国往往对这种全球对话采取消极态度,而将自己在独特历史经历 下形成的文化价值普遍化,作为建构国际秩序的价值基础。西方的话语霸权,压制了其 他民族的自我表达,更为甚者,它试图将西方的文化价值强行契入不同文明传统的非西 方世界的行为,必然造成秩序的混乱。

比如,美国总是将自由、民主、人权及其所理解的内容作为普遍价值,要求其他国家 全盘接受。但从西方的民主实践来看,这些价值的实践是有其特定的前提条件的。他们 是先有自由,再有民主,而不是相反。民主是自由发展的结果,是对自由的制度保障。 二者的统一经历了数百年的磨合,直到20世纪。(注:Fareed Zakaria,“The Futureof Freedom:Illiberal Democracy at Home and Abroad”,Economist,Mar.6,2003.)美 国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有得天独厚的经济充裕、社会安康和政治稳定,“他们从未为 创造一个政府而担忧。这一历史经验的差距特别使他们看不到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 奠定有效权威方面的问题”(注:[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 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7页。)。

与西方的经历相反,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引进这些做法后,不但没有带来预期的繁荣, 反而陷入了持续的动荡。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的国情和时代不同使然 。塞缪尔·P·亨廷顿认识到,由于政治制度化的滞后,民众被民主所唤起的政治参与 热情所产生的政治能量,难以通过有效的政治体制有序释放,必然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 。有鉴于此,“从传统到现代的过渡时期就是一个克服社会动荡和防止政治腐朽的历史 阶段……要根除国内政治的动荡和衰朽,这些国家必须建立起强大的政府”,“第三世 界多数国家之所以染上了政治不稳定的顽症,就在于政府在民主呼声(这种呼声实际上 只存在于社会总人口中的少数分子之中)和西方榜样的压力下,让政治参与跑到政治制 度化的前面去了,结果害了政府自身”。(注:[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5页。)相反,那些新兴工业化国 家的成就大都是在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体制下取得的;从时代来看,西方发达国家今天的 繁荣除了其制度方面的原因外,还与历史上其长期的殖民掠夺有关。西方借此获得了其 发展所需的一切资源,并将其制度性成本外部化,而这些对于今天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 说是不可能的,相反,他们还要继续承受西方发达国家在政治、经济和科技上的强大压 力。因此,其现代化的道路必然要有别于西方。

二战以来,人权话语被宣传为西方权力的一个来源。苏东剧变之后,西方更是大力推 行其人权外交,引起许多国家的强烈反对。“对人权普遍性提出的文化挑战来源于三个 截然不同的方面——伊斯兰复活主义、西方自己内部和东亚。其中每一个挑战彼此都相 互独立,但是如果将其合起来看,他们已经就人权标准跨文化的有效性——进而合法性 ——提出了大量质疑”,“非西方世界看待人权时,他们认为——十分正确——这个话 语源自于所有主要西方国家共同的历史传统。但是这些西方国家对自己权利传统核心原 则的理解却相去甚远”,“而且试图将其狭隘的议事日程强加于事实上并不适用个人至 上、自私自利、或自由放任等西方概念的多姿多彩的世界文化之中”。(注:MichaelIgnatieff,“The Attack on Human Rights”,Foreign Affairs,Nov/Dec 2001.)

一旦西方的某种话语获得合法的权力地位,它就能通过话语的压制和创造功能,使其 价值取向披上“集体意志”的外衣。关于亨廷顿那本引起全球争议的书,许多学者认为 ,那与其说是一部学术专著,勿宁说是为美国政府出谋划策的全球方略。它是对西方话 语中心地位相对于其他非西方话语兴起而渐趋式微的一种担忧,其目的在于重建西方认 同,共同维护西方文明话语主导下的国际秩序。

(三)话语权与国际秩序的现实分析

对一种秩序的维护,既需要来自于外在的约束,同时更需要来自于参与者的内在认同 和遵守。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待话语权问题,首先使人们想到的是“文化帝国主义”。 虽然这个深受后殖民主义和国际关系现实主义推崇的词汇源自于20世纪60年代,但文化 心理征服早已有之,自古以来一直是斗争艺术的最高境界。过去,由于缺乏必要的社会 教育基础、传播媒介和经济交往,这种手段的运用受到较大限制。二战后,一方面由于 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出现,战争的毁灭性后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 了军事手段的运用;另一方面,教育的普及、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全球化的快速推 进,使得文化信息的迅速而广泛传播成为可能。这样,文化作为一种权力资源,在国际 竞争中地位就得以逐步提升。

汉斯·摩根索通过对帝国手段的比较,认为,“我们姑且称作文化帝国主义的,是最 微妙的,而且,如果他单凭自己的力量而能获得成功的话,则也是最成功的帝国主义政 策。它的目的不在于攻占他国的领土,或控制其经济生活,而在于征服和控制人的头脑 ,作为改变两国权力关系的工具”,他总结历史上大多数帝国衰败的一个重要教训,是 “他们未能征服他们已经征服的人的头脑,到头来却断送了他们的帝国”。(注:[美] 汉斯·摩根索著,杨歧鸣等译:《国家间政治——为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商务印 书馆1993年版,第90、93页。)

历史早已证明,任何只依赖于武力的统治都不能持久。帝国主义经由武力征服开始, 进而演化为经济和意识形态征服。文化帝国主义就是通过文化宣传和渗透,使国外知识 分子、政界要人和民众产生文化认同和政治共鸣,从而影响其内外政策。后殖民主义理 论家将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思想推论到国际社会,认为文化控制仍然是帝国主义在当今 的主要表现形式,而殖民主义对东方民族文化身份的扭曲,最终有赖于东方人的自觉认 同。约瑟夫·奈以“软实力”来分析文化的作用,指出“使别人或国家同意或接受我方 的价值取向和制度安排,以产生我方希望的行为,软权力就成功了”(注:Robert O.

Keohane,Joseph S.Nye Jr.,“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in the Information Age ”,Foreign Affairs,September October 1998.)。冷战结束后,美国将扩展其自由、 民主和人权等价值观作为其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宣称要建立一个“和平与安全、自由 与法制”的国际新秩序。为此,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和美国媒体的强大功能,加大 对目标国家文化宣传和渗透的力度,促进美国价值观在这些国家的传播。

关于文化帝国主义,学术界大体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文化支配的目的是为了经济和 政治控制;另一种则强调文化支配是最终目的,认为经济和政治控制都是为了文化支配 。事实上,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借用的。两极格局解体以来,凡有西方卷入的各种冲突 和对抗中,其文化意识形态都发挥了独特的作用。通过向非西方推行民主、自由和人权 等价值观,造成了许多民族国家认同的分裂、政权更迭和社会动乱。因为对于大多数发 展中国家政府来讲,他们了解现存的种种不合理现象,一时无法解决,又被谴责它的道 义原则所说服,因而在解释和促进本身利益方面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在维护既有政策 时似乎也不再确信自己立场的正义性,面对西方的民主要求和民众的不满处于一种道义 上的无所适从的困境中,以至于于无形之中被解除了武装:如不屈服于西方的政治经济 要求,就必须面对社会动荡、政府垮台,甚至个人被审判的严重后果。“从1945年以来 ,人权语言已经成为了权力和权威的来源……他们不能再通过直接的帝国统治来控制全 球,现在西方将其统治世界的真正意图用看似不偏不倚的、普遍化的人权语言遮盖起来 。”(注:Michael Ignatieff,“The Attack on Human Rights”,Foreign Affairs,Nov/Dec 2001.)

约翰·汤林森(Johan Tomlinson)在其《文化帝国主义》一书中,对“文化帝国主义” 的种种现象与理论进行深入的分析。它将文化帝国主义分为四个层次加以解剖:媒介帝 国主义、民族国家的话语、批判全球资本主义的话语和对现代性的批判。虽然在一些分 析方法和结论上,许多学者并不认同,但确实从一个全景的角度展示了人们所批评的“ 文化帝国主义”的种表现。他看到在全球大约3500种口语,约500种书写文字中,以英 、俄、西、德及法语出版的印刷品占到2/3以上。与作者所认为的媒介的中性作用的观 点相反,作为文化的最主要载体,西方语言借助于经济和媒介的扩张而传播至世界各地 ,造成了西方文化特别是美国文化及其消费倾向的全球化,使许多发展中国家民族传统 和认同受到威胁,并对全球文化的多样性构成威胁。法农指出,“使用一种语言意味着 接受一种文化,割断一个人与母语的联系,也就意味着使他与自己的文化传统断绝了联 系”(注:段忠桥主编:《当代国外社会思潮》,第157页。)。事实上,随着美国经济 的扩张,带来了美国文化及其符号的扩张,以至于在深受美国影响的一些地区,越来越 多的人感到要用翻译来解释他们自己的语言。“西方日益膨胀的消费主义,以及鼓吹绝 对的个性自由,攻击社会公德准则,凸现非理性和价值相对主义的后现代文化。它具有 消解民族认同的作用。”(注:[英]汤林森著,冯建三译:《文化帝国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

三、建构国际新秩序的要件:平等的话语交流

国际社会一经形成,便成为各国生存和发展的外在环境,制约着相互关系的处理。在 全球化进程中寻求国际秩序的协调发展,是各国追求的共同目标。冷战结束后,随着全 球化的加速发展,相互依存的进一步加深,以及伴随这一过程所出现的困扰人类社会生 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问题的大量涌现,使许多国家深刻认识到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国际新 秩序的重要意义。而各民族国家之间普遍平等的话语交流则是建立这一秩序的必要条件。

在这一过程中,各国必须借助于其语言及其所承载的文化进行思维和表达。“一个民 族的精神特征明显地反映在该民族运用的语言的各个历史时期之中”,“不论我们将什 么样的形象赋予语言,它(语言)始终是一个民族富有个性的生活的精神表现”。(注:[ 德]威廉·冯·洪堡特著,姚小平译:《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的发展 的影响》,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16—217、57页,转引自艾灵:“语言与国际问题 研究——国际问题研究札记之二”,《欧洲》,2002年第2期。)语言多样性的减少,会 造成思维和表达的单一化或者枯竭,进而扼杀了对于人类发展进步极具重要意义的多模 式探索,导致人类的知识环境及其生命受到威胁。在第三世界国家的推动下,联合国教 科文组织通过了“马克布莱德(McBride Report)报告”(Many Voices,One World),直 指发达国家,挑战其文化与传播霸权。在全球化时代,各种文化均有权利以其特定的语 言界定其本身的体验,问题的关键不是去加剧这种对立或抹平差异,而是要承认这种全 球文化多样性的现实,并为他们的对话提供一个理想的平台。列宁在论及“民族平等” 时,总是特别强调“语言平等”,不允许任何语言拥有特权。亨廷顿认为:“在正在来 临的时代,文明的冲突是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而建立在多文明基础上的国际秩序是 防止世界大战的最可靠保障。”(注:[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周琪等译:《文明冲突 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372页。)因此,在国际上,要大力倡导 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的思想,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并在制度上保证所有国家都 能平等地参与国际事务的讨论和处理。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话语的权利“总是”与物质权力相连属的。国际社会为各成 员国提供的话语机会,取决于各成员国,特别是主要大国参与对话的意愿。由于诸多不 满,美英等国曾相继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并撤出其财政支持,使得联合国所提供的 全球性对话是有限的。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由物质来摧毁 。因此,发展中国家要想在国际上获得平等的话语权,除了进行道德呼吁外,首要的是 要发展经济,积极推进经济、政治和社会的民主化和现代化建设,增强综合国力,改善 民众的生存状况,提高政治参与水平,为促进与西方的平等对话奠定必要的物质和制度 基础。

在追求现代化的进程中,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自我身份认同和各自道路选择的问题 。发展中国家要想真正拥有自己的声音,获得平等的话语权利,必须在积极吸收西方先 进文化知识的同时,继承和发扬本民族的文化传统,才不至于在全球化的冲击下丧失自 我,迷失方向,沦为新殖民主义的牺牲品。为此,要加强民族传统教育,发展民族文化 ,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整个社会的受教育水平,使本国人民能够且善于从自身的历史 体验和实际出发,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任何闭关锁国或全盘西化的作法都是不可 取的。

从策略上来看,由于现存国际社会实力分布的巨大差异,发展中国家还不可能立即对 西方话语主导的国际秩序进行彻底改造,现实的选择是在既有的制度框架范围内逐步改 良,通过对话与西方就一些基本价值观达成一定程度的妥协,进而以此作为修正各种不 合理安排的突破口,以推进国际秩序的公正合理化。因此,要特别注重对西方思想文化 渊源、逻辑、范式和流派的研究和借鉴,以提高与西方进行对话的理论水平,这是从技 术角度维护话语权的应有之义,也是建构国际新秩序的必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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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权与国际秩序建设_国际秩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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