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异与储蓄行为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镇居民论文,收入分配论文,差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二十多年中,居民收入分配的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目标下,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了,但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也在明显扩大。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2001年就已经达到0.459.比美国(0.434)还要大,严重超过国际警戒线。
目前国内关于居民收入差异的研究更多关注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对城镇居民的收入差异的判断过于乐观,我们拟就城镇居民收入差异的状况、形成原因和影响进行分析,并就此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研究方法——“洛伦茨曲线”、重点调查法
为了更直观和系统地分析居民收入差异的变化,我们采用国际通用的“洛伦茨曲线”和判断居民收入分配差别程度的综合指标——基尼系数。设实际收入分配曲线和收入分配绝对平等曲线之间的面积为A,实际收入分配曲线右下方的面积为B,则
如果A为零,基尼系数为零,表示收入完全平等;如果B为零,则基尼系数为1,表示收入分配绝对不平等。该系数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为:收入分配越是趋向平等,洛伦茨曲线的弧度越小,基尼系数越小;反之,收入分配越是趋向不平等,洛伦茨曲线弧度越大,基尼系数也越大。见图1。
图1:洛伦茨曲线图
国际有关组织规定:基尼系数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0.4为国际警戒标准,在我国,实际工作中通常按0.45操作,衡量全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时基至将警戒线定为0.5。
我们采取的另一个重要的研究方法就是与洛伦茨曲线相对应的重点调查法。我们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样本总量为400个家庭),对2000年以来重庆城镇居民的收入状况和储蓄行为作为案例进行了连续调查。样本的结构如表1。
表1:调查样本的经济属性和地域属性单位:%
重点调查法虽然一定程度上会受样本差异影响,致使基尼系数的波动性增大,但是这种方法采取不记名和区间估计法克服了传统方法中大量的体制外收入无法在基尼系数中得到反映的问题。传统方法测算的我国1999年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30,2001年为0.33,显然实际情况比这个要严重得多。同时研究中以季度为频度也较传统方法以年为测算频度更为敏感。
二、一个典型案例——用基尼系数衡量重庆市城镇居民2000年以来收入分配变化
按照上述思想.我们对重庆市城镇居民2000年以来的收入分配状况进行了重点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首先将各期人均收入按照从低到高排列,对居民收入水平进行分组,分别计算各组居民人数比重和各组收入的比重,将人数占比作为横轴,收入占比作为纵轴,从而得到该期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分配状况的累计频率曲线——洛伦茨曲线。如2003年1季度得到的该曲线如图2。
图2:2003年1季度重庆市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洛伦茨曲线图
面积B的确定,将按照积分的思想得到:首先将B按照样本数量分成400份,就形成400个类似R[,i]R[,i]+1P[,i]+1P[,i]的多边形,其面积可按照近似的梯形处理,如此R[,i]R[,i+1]P[,i+1]P[,i]的面积=1/2(R[,i]R[,i+1]P[,i+1]P[,i])[*]P[,i]P[,i+1],而R[,i]P[,i]就是收入的累计占比,从而得到面积B:
而面积A+B=0.5;面积A=0.5-B
如此可分别得到重庆市城镇居民各期收入的基尼系数如表2。
表2:重庆市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变化表
从表2可见,2000年以来,重庆市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呈明显的“一升一阵”的振动曲线,在2000年4季度达到峰值0.53,于2002年3季度和2003年1季度达到谷值0.42,峰谷值之间落差为0.11。
从重庆市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的变化特点来看,呈两个明显特征:
一是2000年以来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没有进一步扩大,基本稳定。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快速扩大的势头趋缓,这与2000年以来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居民收入大幅提高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由冲动向理性回落的实际相符。近年来,重庆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有80%以上的国有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如火如荼,广泛建立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些措施的出台都有效地遏止了城镇居民收入差异的进一步扩大,居民收入整体得到较大的提高,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有了较明显的改善。据调查显示,居民的收入信心指数和预期收入信心指数从2002年以来都呈明显的上升趋势(见图3)。从调查中居民的实际收入情况来看.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从2000年初的483.03元上升到2003年769.81元。人均月收入在200-500元的占比从2000年1季度的54.75%下降到2003年1季度的32%。2003年初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降至国内实际操作采用的0.45的标准之内,而1994年到1999年之间保持平均每年上升1.83%的上升趋势。
图3:重庆市城镇居民收入信心指数变化图
二是当前城镇居民收入差异仍比较严重,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水平。虽然近年来城镇居民的收入总水平有了很明显的提高,居民收入差异没有进一步明显扩大,但是,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仍保持在国际警戒线以上。在居民收入实际收入水平和基尼系数之间,二者呈明显的同向变化,形成居民收入增加时差异扩大,而收入减少时差异缩小的怪圈。特别是2000年4季度和2001年4季度基尼系数的两次冲高,都伴随着居民收入的跃升。第一次是因宏观经济物价止跌回升、工业企业扭亏转盈、证券市场持续攀高的背景下,企业管理层及证券业的年终分红十分可观,从而拉大了居民的收入差异;第二次是国家上调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并在年终补发,使这部分过去处于中等收入的群体向中高收入群体转化,从而加大了居民之间的收入差异。这些显示出我国近年来在调资、财税调剂政策在有效缩小居民收入差异方面的效应并不明显,见图4。
图4:重庆市城镇居民收入变化和基尼系数变化图
三、城镇居民收入差异形成原因分析
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异明显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造成这种贫富差距的根源究竟何在?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市场机制原因——经济改革中国有经济的弱化和非国有经济的兴起
根据效率与平衡理论,国有经济比重与技术效率和基尼系数都呈负相关关系。即当国有经济相对规模扩大时,整个经济运行效率减低,基尼系数减小,收入差异缩小;而非国有经济比重与技术效率成正相关,与基尼系数成同向变动,其总体规模的扩大对中国经济运行总体技术效率的改进有正向贡献,同时也引起居民收入差异的扩大。①近年来,国有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大量的非国有经济兴起,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国民经济效率明显提高。非公有经济的占比从1978年的5.3%上升到1999年的24.3%,国有企业的户数从1989年的10.23万户下降到2001年的4.68万户。但是在这场改革中政府过于关注效率而忽略了平衡,从而加剧了城镇居民收入差异。
据温州市的一项调查,在一般的私营企业中,企业主的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21倍;在具有百万资产以上的私营企业中,业主的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79倍。虽然来源于非公有经济的收入对整个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贡献率依然较小,但非公有经济内部分配机制决定的内部收入差距、非公有经济与公有经济之间的工资悬殊,造成不同成份之间的收入差距。这个趋势的发展,将成为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
2.体制外收入原因——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到位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导致大量体制外收入
在部分领域,对于有限的社会资源的调配,仍取决于权力关系而不是市场因素,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国家每年损失的国有土地收益就有近百亿元,显然这些都转入了“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还有一部分单位和个人通过制假售假、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非法活动牟取暴利。学者胡鞍钢认为,我国税收流失、国有经济投资与财政支出流失、黑色经济收入、垄断行业租金等合计有1.1万亿元左右,相当于GDP的15%。人们常常说的收入分配不公,实际上就是指这类体制外收入造成的收入差距,这种分配不公很容易引起人们的不满,进而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实际上,收入差距扩大并不必然会引起人们对收入分配的不满。如果收入差距扩大来自于人们认可的原因,如劳动贡献、知识能力,甚至个人机遇,收入差距等原因不仅不会引起不满,反而会成为提高效率的激励因素,这也是我们改革的初衷和目标。然而通过利用一些非法手段,借助于权力和垄断力量来获取个人私利的行为,将在人们心理上产生巨大的不满效应。
3.税收政策原因——个人所得税完税率不高使其未能充分地发挥收入再分配效应
从《中国税务》杂志公布2001年“中国(内地)私营企业纳税百强”名单,人们发现2001年大陆富豪排行榜前50位中只有4名富豪的企业列入纳税大户行列,这不能不让人对富人的纳税情况产生疑惑。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显示,2001年全国税收总共15000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为995.99亿元,占全部税收的6.6%,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率的平均值为30%。如果以发达国家一半的标准来衡量,那么我国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也应该为2250亿元。同时,据有关世界经济组织估算,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完税率大概只有50%左右,也就是说中国有一半的个人所得税流失。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完税率达到85%以上,挪威、瑞典等国的完税率接近100%。由此可以看出,在经济迅速扩张阶段,政府在经济发展速度和均衡的抉择上过于倾向于前者。目前财税政策对居民收入的调剂仍以转移支付为主,这对解决地区性差异有一定作用,但对解决城镇居民内的收入差异应当主要通过对高收入群体征收所得税来调剂,显然目前这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经济杠杆远未发挥出应有的调节再分配作用。
4.垄断原因——垄断行业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增大
垄断行业的不合理高收入问题依然突出。由于某些行业的垄断地位,1999年,按十六个大行业分,职工工资水平最高的是最低的2.45倍;按分细行业分类,最高收入行业的职工工资水平是最低收入行业职工的4.50倍。1994年,垄断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与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关系是1.36倍至2.12倍之间;到1999年,上升到1.38倍至2.36倍之间,差距在不断扩大。加之我国的垄断行业多为一种政策性的垄断,而不是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使得这种因垄断而造成的收入差异增大的不合理性十分明显。
5.城市发展原因——城市的功能划分和扩张导致收入的区域差异
现代城市发展过程中,惯于将不同区域按照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商贸中心、工业区等划分定位,这个过程本身是城市发展的一个方向,但是这种功能定位势必造成不同行业在不同区域的集聚,从而造成不同区域间的经济特征单一化,行业差距就会使城镇居民收入产生明显的差异。另外,目前城市化扩张速度很快,城市在向农村扩张的时候,对当地居民多采用一次性补贴形式,于是这部分“新兴”城镇居民缺乏相应的就业技能,就业的比例很低,失去了土地的他们有大部分转为了低收入群体。
四、城镇居民收入差异对储蓄行为的影响
虽然调查显示城镇居民收入差异持续快速扩大的势头有所缓解,但仍处于较高的水平。城镇居民收入差异过大将带来非经济和经济两方面的影响。非经济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居民的不满情绪增加,滋生了铤而走险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关于这方面的影响在其他研究成果中较为普遍,我们不再赘述。而经济方面的影响,即居民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按照收益最大化的市场原则进行的支出行为选择,而这种选择又会反作用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并影响它的执行效果。
如前几年为了治理通货紧缩、刺激消费采取的降息政策。由于降息将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由于我国居民收入差异过大,居民行为与居民收入一样形成两极化,因而降息在刺激消费和投资方面的政策效应并不明显。对于低收入者,由于降息产生的“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居民在降息时逆向选择,储蓄愿望会更强烈;对于高收入者,虽然“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但他们的传统消费都已饱和,受经济结构矛盾的影响,降息仍难改变其储蓄愿望。
按照广义储蓄的概念,储蓄包括居民的手持现金、存款、证券和实物资产,如此居民收入(Y)、居民消费(C)和居民储蓄(S)之间关系为:Y=S+C。收入差异就会对居民的消费和储蓄带来影响,而储蓄可以看作未来消费,因此,本文重点从城镇居民收入差异对居民的储蓄行为的影响进行探讨。
从心理学上讲,动机支配行为,研究中对居民储蓄行为的分析主要通过其储蓄动机来进行。调查显示,城镇居民的储蓄动机中教育储蓄高居首位,养老、购房和耐用消费品等固定资产、防意外等也排在前列,见表3。
表3:城镇居民储蓄动机比较表单位:%
注:阴影部分为各期储蓄动机选择比例的前四位。
这种现象本身折射出2000年以来居民面对住房、教育、医疗等改革后,不同收入层次的居民都被动地强化了在教育、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储蓄行为。但从各个收入层次家庭来看,他们因收入差异而进行了不同的选择:
1.教育、养老、预防意外和得利息这四种动机的占比与其收入呈负相关,即收入越低的家庭以此为储蓄动机的占比越大。调查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家庭平均有20.71%、22.20%、12.98%和4.88%分别以教育、养老、预防意外和得利息为储蓄动机;而月收入在2万-5万元的家庭平均只有2.38%、1.92%、2.64%和零。见图5。
图5:城镇居民各收入层次的储蓄动机比较图
2.以买汽车、生意周转为储蓄动机的占比与其收入成正相关,即收入越高的家庭以此为储蓄动机的占比越大。调查中,月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家庭中,平均有23.85%的储蓄是为了生意周转,有9.23%的储蓄是为了买汽车;而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家庭中,分别只有6.44%、0.79%。
3.以购买金融资产、购房、购买耐用消费品为储蓄动机的家庭占比,在中低收入中与收入正相关,而在中高收入中这种动机又随收入增加而下降。
4.以“其他”为储蓄动机的家庭的平均占比与收入相关性不明显。
五、政策建议
在一个国家经济起飞阶段,出现一定程度的贫富差距是正常现象,但如果政府不想办法解决,等贫富差距大得不可收拾时,就有可能出现严重的社会问题。
1.政策取向--将改革目标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向“共同富裕”转变
宏观调控在外贸对外生变量的依赖很强和国债投资后继乏力的情况下,扩大内需是持续发展的宏观政策的重要方向,而扩大内需更可行的是消费,刺激消费必须有的放矢,应仔细分析居民收入状况和居民储蓄行为方式,要理论联系中国国民的实际,不能照搬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才能更有效地达到宏观政策效果。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在21世纪初,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而“惠及十几亿人”意味着高层已充分认识到贫富差距过大可能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于是将改革开放初期推行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改为鼓励建设更高层次的普遍富裕的小康社会的必要性就凸现出来。
当然,实现更高层次的普遍富裕肯定不能把富人重新拉人穷人行列,重回共同贫穷,也不是用行政等手段变相“杀富济贫”,而是要大幅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对富人则还应继续鼓励他们发挥自己优势,继续创造更多的财富,给低收入人群创造示范效应,从而实现社会效能和社会福利的整体提高。
如果社会上多数人能够通过诚实劳动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居民收入结构成“橄榄型”,即“中产阶层”占多数,收入差异就会大大缩小,社会安定感就会大大增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应该是培育和发展“中产阶层”的过程,而不是产生富豪的过程。而要培育大量的“中产阶层”,就需要梳理社会经济体系,培育公平竞争、科学税收、分割利益、政策透明、革除腐败等良性环境,尽快消灭“富者越来越富,穷者越来越穷”的土壤。
2.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对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控力度
(1)进一步强化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力度
针对当前城镇居民收入差异的特点和中国国情,强化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力度可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对低收入群体实行倾斜政策,努力提高其收入水平;二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社会分配秩序;三是加强法治力度,严厉打击利用非法手段,借助权力和垄断地位获取暴利的行为。
(2)加强税收政策对收入再分配的调剂作用
首先,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低,征管手段欠缺,工薪所得的税款占个人所得税款总额的比重较高,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的杠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因此应提高个人所得税门槛,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并加强征缴,开征遗产税,将过高收入调下来。其次,目前城镇居民的贫富差距更多地体现为财富占有上的差距,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有限。1990年至1999年,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6.42%,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16.23%高10.19个百分点。说明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力度加大。需要建立相应的税制,对不动产、金融资产收益以及财产的继承与赠予征收房产税、利息税以及遗产与赠予税等税种来进行调节。
(3)加强市场调剂机制,有效监督和管理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产业结构发生了剧烈变动,优势产业的交替变化极为频繁。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剂作用解决行业间存在的收入差距,尽快制定反垄断法,清除市场准入壁垒。对于某些垄断行业严重存在着收费过高过乱、服务质量差、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应改革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并完善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加强对垄断行业收费的监督检查。
(4)整顿市场环境,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经营
加强市场管理和执法力度,清除市场障碍,整治假冒伪劣、打击走私贩私、查处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从严惩治贪污腐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防止因分配不公引发社会动荡。
(5)强化权力约束,防治“腐败”
一方面要强化对权力的约束,提高执行公务的透明度,加强政府官员特别是经济执法人员廉洁奉公、克尽职守的约束。另一方面是对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行贿受贿行为予以严惩,以平民心。
3.社会保障——运用社会保障兼顾公平分配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国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在我国面临人口结构日益老化和企业结构性改革使下岗失业人员日益增多的压力下,以国家包揽为特征的单一型社会保障制度,因其覆盖面小、资金渠道狭窄、管理服务社会化程度低等问题的存在,而无法适应不断发展的新体制需要。为此,应按照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效率与公平相兼顾、改革和过渡相衔接的原则,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新经济体制要求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应在对企业职工实行养老、医疗等保险的社会统筹,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者提供物质帮助,对为国家做出特殊贡献的某些社会成员及家庭实行安抚和补偿的同时,最紧迫的应解决好企业改革过程中失业、待岗、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4.扩大就业——进一步改善下岗职工再就业状况,增加社会就业面
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结构优化升级、企业优胜劣汰的新阶段,企业兼并、破产、停产半停产从而产生下岗职工在所难免。低保等社会基本保障并不能解决这些低收入户的经济困难。需要在加强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一方面充分调动下岗工人的积极性,强化知识意识,扩大服务领域;另一方面积极为下岗职工创造和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充分就业,让更多的人参与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将是改善城镇居民收入差异的有效途径。
5.金融规范——加强“实名制”等金融政策的落实
前几年,为了有效监测居民收入状况,央行制定了“实名制”政策;目前,央行为了反洗黑钱,制定了禁止在股票帐户支取现金的政策。这些政策遏制了居民体制外收入的隐匿。但由于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激烈,加上监管机构检查力度减弱,“实名制”政策没有得到很有效的落实。必须一直加强对“实名制”政策的落实,并相应地防止券商因竞争激烈而变相弱化禁止在股票帐户支取现金政策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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